新郎婚礼当天坠亡妻子继承183万,葬礼都不参加的该女子配拿这笔钱吗?

新郎婚礼当天坠亡妻子继承183万,葬礼都不参加的该女子配拿这笔钱吗?,第1张

现在已经不是配不配拿钱的问题了,而是从法律上来说这个女子作为新郎的法定妻子是一定能够继承这笔钱的,即使对方的父母声称这笔钱是他们的积蓄,不过是存钱时借用了儿子的账户也没有办法阻止这个女子继承这183万。但是从道德意义上来说,婚礼前对方父母不知道其存在,老公葬礼都不参加直接去银行起诉公婆申请继承183万这种行为着实不厚道。

一、整个事件的多个地方都有疑点

根据新闻报道可知,这对老夫妻在经过年轻时的打拼后家庭条件的确是还算不错,否则也不能轻轻松松拿出183万。如果新娘此前与公婆有过相处并获得对方的好感的话,那么事情可能不会落得如此尴尬的境地,而两方如今对簿公堂的很大一个因素就是这个女人的存在其公婆并不知道。

儿子要举行婚礼父母居然不知道对方情况,而婚礼当天自家儿子又离奇从楼上坠亡,接着和儿子扯了结婚证的陌生女子将自己告上法庭要继承辛辛苦苦赚来的180多万,这种一连串情况想必谁都难以接受和理解吧。正是因为此事存在诸多疑点,至今不知道自家儿子坠亡前因后果的这对老夫妻才会多次上诉据理力争。

二、不道德但却合法,这对老夫妻恐怕是拿不到这183万了

抛开上述疑点不谈,如果该女子是与丈夫因真心相爱而走到一起的,那么继承这183万无可厚非。但是从她的种种表现来看她似乎也没多爱自己的老公,毕竟正常的妻子也做不出连葬礼都不参加直接去银行申请冻结资金,然后将丧子的伤心欲绝的公婆告上法庭。虽然从法律上来说这样做没什么问题,但是从道德伦理上来说,此女的行为着实让人唾弃。再加上她与死亡丈夫结婚得过于仓促,就更让人怀疑整个事件是不是一起仙人跳或是阴谋了。

看了一下原判决,发现新闻有标题党嫌疑!

一、本案基本时间线

两位老人的儿子叫王某,2010年时王某与前妻结婚,2014年同前妻生一孩子,2016年9月,王某在银行存款183万元,2016年12月王某同前妻离婚,2019年3月王某同新娘张某结婚,婚礼当天(已领证半个月),王某意外死亡(警方已排除他杀)。

二、本案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案并非新娘张某作为原告起诉两位老人,而是两位老人作为原告起诉新娘张某,诉求是要求确认183万元存款归他们二人所有。

一审、二审中,两位老人陈述183万元是他们让儿子王某代存的,所以183万元不应该属于王某的遗产,应该属于他们二老的财产。理由是儿子王某每月只有3000元工资,不可能有183万元的存款,这183万元是因为他们没带身份证,所以以儿子王某的名义存在银行。

三、法院的裁判思路

法院认为存款实名制,在谁名下就是谁的。如果两位老人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这183万元是他们交给儿子保管或代存,那么就可以支持他们的请求,如果没有证据,就不能支持他们的请求。简单来说就是“谁主张谁举证”。最终,两位老人因为证据不足而败诉,法院没有将183万元认定给两位老人。

四、本案后续处理

法院没有将183万元认定给两位老人,并不代表这183万就全部由新娘张某继承了。而是意味着183万元属于王某的遗产,由于王某也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故183万元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即王某的父亲、王某的母亲、新娘张某、王某与前妻所生的孩子四人共同继承,即每人分得4575万元。

五、本案给老百姓的启示

1、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2、不懂法容易财富外流。

近日,辽宁锦州,王某婚礼当天坠亡,刚领证半个月新娘张某诉求继承183万元被公婆起诉。王父称,存款系二老以儿子名义存入,自己有存单原件和密码。

家住辽宁锦州的王远明今年69岁,老伴今年67岁,他们有一个独生子叫王亮。王亮有过两次婚姻,第一次婚姻于2010年5月24日结婚,2016年9月8日离婚,前妻给他生下了一个儿子。第二次婚姻是于2019年3月8日领证,于2019年3月23日举行婚礼。

可就在举行婚礼的当天王亮发生了意外,他从女方家所在小区的15楼坠亡,当时只有37岁。独生子去世,老两口沉浸在悲痛中,还没等他们缓过神来,王亮的两任妻子要求分割183万的存款。

扩展资料

儿子前妻和现任都来分财产

王远明说这183万都是他做机电材料生意挣下的,儿子只是跟着他在店里打工,帮忙跑业务。2016年9月,王远明到银行存款,由于都是现金,金额也比较大,所以叫上了儿子一起去。由于当时走得匆忙,王远明忘记拿身份证,就用王亮的名字存的。王远明说:“密码是我设置的,存单也是我拿回家放到保险柜中的,存单上还有我的指纹。”

王远明觉得现在的儿媳妇咄咄逼人,一点也不尊重他们,因为在儿子去世第二天就直接上法院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她怕有人将财产转移。而王亮的前妻也来帮着料理后事,当她知道有183万的存款后也要求分一份,原因是存钱时她和王亮还处于夫妻关系。

王远明表示,离婚后他们对待前儿媳还是不错的,因对方给生下了一个孙子,所以王远明每月给她500元。王亮的前妻说给孩子买套房子,所以王远明又给了325万元,其中包括96万的车贷。

王远明觉得这笔钱是自己的毕生积蓄,而王亮当时每个月只有3000元的工资,是不可能有183万的存款的。如今整个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已经开庭多次。王亮的现任妻子的诉求是继承王亮名下的所有财产,包括183万的存款、汽车和房子。

而王亮的前妻主要争夺70多平米的房子和183万的存款,70平米的房子是王远明买的,但写的是王亮的名字,是给王亮和他前妻结婚用的。虽然前妻在离婚的时候没有要求分割房子,但现在要争取房子的份额。至于那183万的存款,前妻是后来知道的,因为这笔存款是在前妻和王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存款,所以她要求分割。

依照法院4次判决,王亮名下的房子由前妻、现任妻子、儿子、父母共同分割;与第一任妻子离婚后购买的房子由现任妻子、儿子、父母共同分割。183万的存款不归王远明夫妇所有,有待进一步处理。

不论结婚时间长短,只要在民政局领了证,在法律上就是合法夫妻。作为配偶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有资格分遗产。前几日,关于新郎婚礼当天坠亡,新婚妻子是否有资格分巨额遗产问题引发热议。我觉得,从法律角度讲,新娘与新郎是合法夫妻,是有资格继承遗产的。但如果是我,我会自愿选择放弃遗产继承资格,毕竟是男方父母一辈子的心血。而且老年丧子,这笔钱也是他们晚年生活的物质保障。

新郎婚礼当天坠亡,遗产纠纷案

在辽宁锦州,一对新人即将举行浪漫婚礼,谁也未曾想到在婚礼前两个小时,丈夫竟然意外身亡。新婚妻子在丈夫死后冻结财产,一个月后要求继承丈夫遗产,房子、车子以及巨额财产。可这笔钱并不是新郎劳动所得,而是其父母做生意的积蓄,只是存在儿子的名下而已。为此,双方对遗产分割产生分歧,走上法庭,男方父亲提供了存单和自己的经济收入来证明那笔钱确实是自己的存款,但法院认为还需要更直接的证据,在一审二审判决中,男方父母败诉。

人情冷暖,毁在一个“钱”字

从法律角度,新婚妻子完全合法继承丈夫的遗产,在男方父母证据不充足的条件下,法院也给予了合法公正的判决。可在情理之中是不合理的,这就是父母一辈子的血汗钱,为什么一定要这么理直气壮的去分一杯羹,自私的贪婪别人付出劳动所获得收益。法律上的合法,人情上的不合理,这是相互冲突的价值观,也是人性丑陋的展现,为了钱,可以舍弃尊严和道德。

财产公证的重要性

《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规定,公婆与儿媳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按均等的原则。

现如今社会,闪婚的人很多,对彼此的不了解,不信任,缺乏安全感,婚姻的不稳定性,财产公证是防范规范的一部分。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财产公证可以起到证据作用,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警方判定为自杀,新郎当天从新娘家楼顶坠亡。小区有监控,只能看到死者当天穿得很随意并没有新郎的打扮,他独自一人走进新娘家所在的楼栋。由于楼栋内没有监控摄像头所以不清楚新郎具体怎么死的,警方没有发现其他问题,所以判定为自杀。新郎是家中的独子,这下家里只有留下两位失独老人,并且新郎前妻和现任妻子还在争夺属于两位老人的183万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老人以儿子名义存款发生纠纷。

老人一直做机电生意,据老人陈述儿子在他店里打工,每月大概3000元工资,并没有能力存款183万。而且存单上手印是自己的,密码也是自己设的,存款单也是自己保管。当时存钱走得匆忙就没带他自己的身份证,所以在2016年用了儿子身份证存了这笔款。没想到现在出现这样的纠纷。

二、新郎尸骨未寒现任妻子立马要求法院冻结所有财产。

新郎死后还是前妻来帮忙料理后事,老人也非常感动。而现任妻子不但不顾和新郎的夫妻之情,相反害怕这笔财产被转走,在新郎尸骨未寒的情况下就要求冻结了这笔财产。并且现任妻子和新郎认识并不久所以这笔钱不可能是现任妻子和新郎一起挣的。

三、前妻预争夺100万财产。

前妻知道此事后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人给其分配100万?老人并不同意。

这件事让人很明显看到了现任妻子自私和翻脸无情的一面,两位失独老人为此也是伤透了心,只能希望中国的法律能够站在老人一边,不要老年丧子后生活过也没了保障。看前妻这样的行为我倒认为新郎死因还是有待调查的。对于男子婚礼当天坠楼身亡,事故原因你有何看法?欢迎评论区交流。

妻子继承183万遗产遭公婆起诉,法院的判决结果是公婆供证不足,新娘胜诉。 

近日,广州普法抖音号推出了一则财产分割的案件,这则案件是发生在辽宁锦州公婆与儿媳争儿子遗产的案件。具体情况是新郎张某在与新娘王某结婚的当天在新娘家的顶楼坠亡,在新郎去世的第三天新娘要求继承新郎张某名下所有的财产183万存款和他名下一辆价值70万的捷豹车和一套70平米的房子。

对于新娘的要求,新郎的父亲表示不答应并且说那183万是他们夫妻两的,是他和老伴以儿子的名义存的,就是害怕哪一天突然离世了,这笔财产来不及给儿子,儿子考虑到他们老两口平时体弱多病也就答应了,如果以儿子的经济实力是存不到这183万的,他没有这么多钱。而这笔存款的存单原件和密码在他们手里,这就是证据。对于公公这样的说法,新娘王某表示是多此一举,如果哪天两位老人真的是发生了意外,那这笔钱无论怎样也是由新郎继承的,何必多此一举,又麻烦来多做这么多事情。

对于死者父母的说法,法院一审二审都认为证据不足,并不能证明这笔钱就是他们给儿子的钱,所以这笔钱判给女方。对于这样的结果公公的律师表示还会向更高一级法院提起诉讼。

这案件在抖音播出后,引来了网友们的热议,也引来了各路律师们的解读。有的律师表示这个案件如果死者的父母能够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笔存款是他们以儿子的名义存的,并不是他们儿子的合法收入,那么新娘王某则,没有继承权,如果不能那这笔钱就属于死者的遗产,在法律上来说,遗产配偶是有权力分割的。

公婆认为这笔钱是自己存在儿子银行卡里的,还是属于自己的养老钱,不属于儿子的钱,儿媳妇也没有权利继承这183万,所以接连上诉。

一、公婆指定钱是自己存到儿子卡里

辽宁一新郎王某在婚礼当天坠亡,坠亡3日之后新娘张某提起财产保全要求继承(183万银行存款和名下一辆捷豹车和一套70多平米的房子)。新郎和新娘虽然婚礼还没有办成,但是已经领证半个月,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讲她是有权继承新郎王某的遗产。

针对张某的做法,王某的父母不同意了,接连上诉,并且说王某的183万是自己的养老钱,为了以防万一存在儿子的卡里。但是由于老人给出的证据不足,上诉失败。

二、王某个人情况比较复杂,钱还另有打算

王某并非第一次结婚,他属于二婚,他有前妻,和前妻生有一个儿子,王某还是独生子。

王某去世后,他的前妻、父母、儿子都纷纷“惦记”他的遗产,都认为未过门的新娘没有权利继承王某的遗产,王某的遗产都是父母和前妻一直打拼出来的,属于婚前财产。

所以王某的父母和前妻为了夺回养老钱和养儿钱,接连上诉,希望能够得到应有的继承,不应该全部由张某一人继承。

三、新娘真的不地道吗?

新娘张某是新郎王某的合法夫妻,虽然刚领证半个月,虽然没有见过王某的家人,可是她的的确确是合法妻子,是受法律保护的。只要他们办了结婚证,哪怕是十分钟、半个小时,他们都是合法的,张某就有权利继承王某的遗产。遗产是不管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的,只要没有签订婚前协议,都属于遗产,张某作为合法妻子就有权利继承。

新娘张某人家没有不地道,谁结婚不是奔着过幸福日子去的,难不成人家能算准了王某会坠亡,故意嫁给王某的,可能吗?对于新郎坠亡,新娘也很难过,可是那能怎么办呢?人死不能复生,只能继续好好活着。

张某本来有心好好替王某好好孝敬父母的,现在却被王某接连上诉,面对这样的局面,张某日后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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