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看了你的描述,只要有办理结婚证,生孩子可以落户,按规定,孩子要办理落户,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办理落户,去户口所在地村或社区开具证明,持证明带上结婚证,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孩子出生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祝你生活幸福!
一、边民通婚基本情况 云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河外与缅甸山水相连,国境线长4735公里,边民通婚方面,全县共涉及尖山、尖坪、山头寨、大水井、色树坝、班信、清水河等七个村委会有85个村民小组,3240户16166人边民,2006年来,全县共办理边民通婚65对130人次。 二、边民通婚存在的问题 (一)绝大多数的事实婚姻没有法定手续,直接影响到他们和下一代正常的社会生活。 (二)两国的边民们结婚,很少有办证意识。 (三)由于长期受少数民族历史原因的影响,以“头人”或“家长”说了算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边民通婚的意见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的原因。耿马与缅甸有4735公里交界线上的85个村寨中,绝大多数接壤的村寨,都存在通婚的现象。中缅边界的跨国婚姻大多发生在农村,主体也多是农民。从民族来说,耿马县通婚的又多是傣族和彝族等少数民族。从缅甸嫁到中国境内的人员,远远多于中方嫁出去的。而且,大多数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给他们日后的生活及生育的下一代将带来很多不利影响。熟悉当地情况的边境一线村干部估计,单在耿马境内至少有几十名,甚至上百名缅甸边民和中国边民通婚,其中不少人手续不全属于“黑户”。而在中缅之间的边界沿线,通婚的情况也普遍存在,让人难以估计出具体人数。而民政部门登记的只是少数而已。 由于涉外婚姻涉及外交、户籍制度、出入境管理等多方问题,若按通常情况办理十分麻烦。然而边民之间造成的大量事实婚姻,让管理机关十分头疼。为加强管理及简化办证程序,根据民政部发布的《中国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其中规定毗邻国边民登记结婚条件为——拥有本国护照或出入境证件、有效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和同意与中国边民结婚的证明、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4项,就可与我国的边民登记结婚。然而,该试行办法在中缅边境实施情况看,仍然过于“麻烦”,绝大多数都没有去按法定程序登记结婚。 针对边民婚姻登记意识不强,中缅边民通婚,多数人不去登记结婚的行为,主要源于边民们的婚姻登记意识不强。她们介绍,发生在两国接壤地区的边民婚姻,大多还受着民俗的影响,即通过寨子“头人”或双方家长办了酒席,青年男女就居住在一起,并没有想到到民政局去办理手续。这直接造成了“黑婚”,当事人往往意识不到后果的严重性。2007年耿马县公安局就通婚边民的落户问题,进行调研如何解决边境通婚人员和孩子的落户问题。 (二)解决的意见和建议。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应从以下方面来解决,一是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 国内出生的孩子可落户,与缅甸媳妇结婚后,已经有了一个孩子的,虽然妻子没有中国户口,但他们的孩子应给予落户。二是由于边民们的风俗及办证手续相对繁琐等诸多原因,边境至今确实仍有大量的“非法婚姻”存在,只要手续齐全,应该全面做一次摸底调查后集中统一补办。三是公安部门应对边民通婚产生的“黑婚、黑户”作详细的统计,当地政府应出台相关的政策,形成多个部门协调才能够解决。四是加大《中国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宣传力度。五是对于存在的“跨国黑婚”问题,首先国家应建立相关的政策措施,其次当地政府应该更主动一些,将现实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反馈给制定法律法规的部门。解决好边民通婚问题,促进边境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如是汉族男方需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有些地区少数民族年龄可放宽至男方20周岁,女方18周岁。这个女孩是少数民族,不知是否是云南省照顾的少数民族,最好还是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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