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是无论古今、个外部比较重要的一项婚礼仪式。订婚的意义实质即是一种对婚姻的约定,所以约定是必不可少的,只不过这种约定在现代社会有非法律性和法律性的。
一:订婚由来清吴桭臣《宁古塔纪略》:“订婚时,父牵子同媒往拜妇之父母,次日,女之父亦同媒答拜。” 清谭嗣同《湖南不缠足会嫁娶章程》:“订婚之时,以媒妁婚书为凭,或略仿古礼奠雁之意,随意备礼物数色。” 高一涵 《漫谈胡适》三:“他与江冬秀女士的婚姻,是按照封建家庭的惯例,完全是自小由他的母亲订婚的, 胡适 与他从来没有见过面。”
基督教《圣经》申命记7:3中“不可将你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是指异族异教徒),也不可使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这句话中表明了父亲有包办儿女婚姻的权力。但关于曹菁《爱情信仰论》里所述:“《圣经》里没有婚前爱情描写,也没有对于爱情的论述。在圣经《创世纪》中上帝安排亚当与夏娃结婚。上帝从来没有批评过婚姻包办。”的言论是完全错误的,雅歌里详细描述书拉密少女和她的情郎牧人的忠贞爱情故事,即使当时所罗门王以金钱地位和无微不至的关心想打动少女的心也没有成功。
二:通俗意义
订婚,又称婚约,依照我国民间习俗,通常结婚前先有订婚之仪式:订立婚书、交换礼物、或立媒妁人等。但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订婚并不是结婚前必备之程序,不经订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
三:不同国家订婚的意义
(1)欧美人的“订婚”
在欧美国家,绝大多数民族的订婚礼俗大同小异。男女相处一久,就会产生依恋之情,此时就要认真考虑对方是否可以作为结婚对象。相恋的男人应事先把自己的恋情告知各自父母,以便让父母作好准备来接待有可能成为婿或儿媳的人。然后男女双方应到对方家做客,以便了解情况,并知道如何适应那里的环境。
当男方向女方求婚、女方表示同意时,男方应送一枚适合女方情趣爱好的“订婚戒指”。关于订婚戒指,男方可事先到珠宝店去看看奋何样式可供选择,价格是否适中;尔后再把女方带到珠宝店让她挑选。不过,最普遍的做法是男女一起到珠宝店去,共用选择订婚戒指。若男方有家传的戒指,可让女方从中挑选。女方既可选择一枚传统的钻石戒指,也可选择一枚镶有其他宝石的戒指。蓝宝石;红宝石都是钻石的最好替代品。用紫晶和黄玉做成的订婚戒指也很受人喜欢。
男女双方决定结婚后,要立即安排一次与女方父母的会晤。男方应向女方父母表示他们将如何相处;女方父母应弄清男方是否认真,真诚对待结婚。如果谈话进行顺利的话,就算应该“正式”订婚了。
由女方的父亲在订婚宴会上正式地或公开的宣布女儿订婚是西方人采用的一种传统形式(女方的父母也常常登报宣布订婚)。订婚宴会通常由女方举办,邀请双方的亲朋好友参加。订婚宴会一般采用鸡尾酒会或晚宴的形式。女方父亲在晚宴上宣布女儿订婚消息,尔后提议向新人祝酒。客人们纷纷向未来的新娘、新郎表示热烈的祝贺和幸福的祝愿。订婚宴会上很少赠送礼物,一般客人无需赠送订婚礼物,只有亲朋至友才应赠送礼物。女方往往可以从自己的亲属,好友、父母或祖父母的朋友和男方的家里得到一些订婚礼物。在订婚仪式上,女方应佩戴男方赠送的订婚戒指。在美国,订婚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有些国家,人们戴在右手上。婚礼上要把订婚戒指取下来,婚礼后再和结婚戒指戴在一起。订婚戒指只表明一对恋人打算结婚,而非是订婚合法性的必需品;但结婚戒指是结婚仪式上所必需的。
按有些民族的习规,订婚双方可以公开地不断地表露自己的情感。对手挽手肩并肩漫步的情侣,大多数人都会用友善和理解的眼光来看待。但对在公开场合又亲吻又拥抱的举止,则反映不一。不过,最好不要在公共场合表露私情,那样会显得轻佻,有损个人形象,同时使身边所有的人都感到不自在‘西方绝大多数民族都允许订婚男女自由单独相处。社会并不提倡和赞同婚前性生活,但也变得容忍和理解。今天的男女恋人有充分的自由和机会在一起,难免有过分亲呢之举。但订婚期间男女行为举止应受家庭,社会公德的约束。
(2)东亚人的“纳彩”
在中国、朝鲜、日本、‘越南等东亚国家,因古时同属中华儒教文化圈,故传统的旧式婚俗有许多相似之处。按照儒教的婚姻礼俗,男女双方是听媒的之言、父母之命而订立婚约的。真可谓“天上无云不成雨,地下无媒不成亲”,“媒的之言、父母之命不可违。”古代男女婚姻大事全凭媒人“穿针引线”,由父母一手操办。当媒人凭着三寸不烂之舌说服男女两家同意结成亲家时,双方就会派德高望重的亲戚或朋友去设法了解对方的容貌、学识、人品家境等。在男女双方首肯后,男方就向女方赠送“彩礼”,俗称“纳彩”,也就是履行订婚手续。
在中国,旧时婚嫁的“六礼”流传了2000余年。所谓“六礼”就是婚嫁的六个仪式,即:
(1)纳彩:经过媒人“引线搭桥”后,男方派人送礼品到女家,表示愿和女方结亲;
(2)问名:男方修书与女家,询问女方生母的姓名以及女方本人的姓名和生辰年月;
(3)纳吉:男方将探询的女方情况,占卦卜问祖先、祖神。如得凶签,便止婚;如得吉签,就“纳币”;
(4)纳币:亦称“纳征”,指男方携带财币去女家订立婚约。
(5)请期:男方确定婚期后,就把日期写在贴上,备上礼物去通知女家。女方若收下帖子和礼物,表示女方同意这个婚期,若不收,婚期只好另外再选择;
(6)亲迎:结婚之日,男家到女家迎娶。由上可见,“六礼”中前面的五礼都是属于订婚的范畴。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思想的解放,旧式婚姻逐渐为新式婚姻所取代,自由恋爱代替父母包办,订婚仪式可有可无。不过,在中国广大农村,经人介绍相识的比例仍然相当高,但订婚仪式已大大简化。
在朝鲜,传统的旧式婚姻习俗,仍在许多地方流行,程序较为复杂。经媒人介绍,男女双方家长为自己的儿女商议婚事和订立婚约称为“仪婚”或“面约”。男方派人给女方送聘礼,称“纳彩”。“纳彩”就是订婚,又称“送函”(木盒)。函内装有书信与青、绿两色的彩缎。书信很讲究,有固定的格式。信封右上方应写“上状”两字,左侧写“××郡××生员下执事”词语。信的格式如下:“伏惟××(季节),××郡氏××再拜。尊慈不鄙寒微,曲从媒仪,许以令爱,职室仆之男××。兹有先人之礼,谨委专人纳彩,伏惟尊慈俯赐,鉴念不宣。××年××月××日××郡氏××白。”女方复信格式为:
“伏承华翰,伏惟××(季节),××官后人××再拜。尊体敬候,万重仰慰,区区之至。弟女儿亲事,既承柱单,寒门庆事,涓吉录呈,章制回示,如何余不备言,伏惟尊察,谨再拜谢,上状。××年××月××日。”讲究排场的男方家往往要用两个箱子,分别装上“礼状”(书信)和礼品送到女家,称为“纳币”。礼品一般有送给女方的衣料以及象征幸福吉祥、多生贵子、长命百岁的五谷、玩具和假发等。过去送函者多为年长者,故称“送函老人”,后来改由男方亲友去送,仍沿用“送函老人”这一称呼。女方家接到来函和礼品后,需要“写一封复信交送函老人带回男方家。不过在朝鲜不少地方,这种媒的之言、父母之命的旧式婚姻已为自由恋爱所代替,至于订婚仪式已变得可有可无。
在日本,古时男女婚嫁大事全由父母包办,采取男方到女方家相亲的订婚方式。进入近代,‘男女开始利用剧场、音乐厅、饮食店等场合会面相亲。到现代,随着时代发展A.科技进步,人们思想的解放,相亲的形式也变得多姿多彩。‘男女青年有不少人通过工作、学习;社交活动相识,’经过接触建立感情,然后结为百年之好。有的青年甚至通过电子媒人寻求意中人。不过,目前日本人中自由恋爱成婚的和经人介绍相识,相恋成婚的各占一半。按日本习俗,无论是自由恋爱结婚还是由媒人介绍结婚,在结婚前都要举行订婚仪式。以前订婚仪式是由男方委派媒人前往女方家,互赠多种象征吉祥的彩礼,分九品、七品和五品等内容。现代日本人订婚通常采取3种方式:一是举行订婚家庭宴会,邀请媒人和亲朋好友参加。在宴会上,男女双方正式宣布订婚,要互相交换订婚戒指和领带卡等纪念品。这种订婚方式热闹轻松。宴会亦可在饭店举行。二是举行基督教订婚仪式。这种仪式,要求男女双方及双方的父母参加。男女两人在神和教徒面前发表订婚誓言,互赠订婚戒指,互送订婚礼物。出席仪式的双方父母和亲友均将成为订婚的证人,并要在订婚誓约书上签字或盖章。这种订婚仪式非常流行于基督教徒中间,甚至不信教的人也经常采用这一方式。三是现代派的订婚方法,即不举行任何正式仪式,只需男女双方自行交换订婚纪念品就算是订婚。不少现代派头的时髦青年采取这一方法。
(3)西亚的“求亲”
在西亚,埃及、巴勒斯坦、叙利亚、黎巴嫩、约旦等国的婚俗大体相似。男女婚事首先从“相亲”开始。过去男方请媒人说媒或由男方家长直接向女方家长求亲。现在男方家长邀请当地德高望重的知名人士到女方家里提亲,或男方家长一起前往。当知名人士们来到女方家里后,女方家长以咖啡招待,待女方家长表示同意男方的求婚后,双方才一起喝咖啡。否则,男方的人绝对不喝咖啡。如果认为婚事不再受到任何阻碍,便可商讨彩礼等事宜。正式订婚仪式应在女方家举行,新娘本人和全体女眷不能露面。订婚仪式要由法官或宗教界人物主持。在绝对肃穆的气氛中,新娘的家长握着新郎的手,说:“你的妻子是我的女儿。”新郎则反复说:“我愿以××彩礼迎娶××为妻。”听到此话后,法官或教长便要起身到新娘处,亲耳听她说是否满意这桩婚事,姑娘同意,订婚便成功,若姑娘表示不同意,则前功尽弃。但后一种情况极少发生。当法官或教长把新娘同意的意见带回时,全体在场的人颂诵读《古兰经》首章。订婚仪式顺利结束。订婚之后,男方要向女方支付很重的彩礼,分预付和后付两种。男方在正式婚礼前付清彩礼,称为“先付”;男方若在离婚时付清彩礼,称为“后付”。按穆斯林的传统习惯,无论订婚或结婚的庆祝活动,男女必须分室进行,不得混杂。订婚后,就开始筹办婚礼。
三:婚约的特性
订婚在法律上是属於一种契约行为,这是一种身分契约。此身分契约
具有几点特性:
1婚约的订立不得代理,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亦即,婚约必须男女双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2具有法定的订婚能力者,才能从事订婚行为。目前法律上对於订婚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龄为标准:男满十七岁,女满十五岁即具订婚能力。若违反此规定而订立婚约者,此婚约并非无效,只是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请求撤销。因为,不满二十岁之未成年人,其婚约须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婚约不得强制执行。婚约固然应该遵守,但也应遵照男女双方当事者的意愿。若有一方不能够履行时,不能强制执行。
每天读点故事作者:宁汐染
1
燕娘被卖进筒子楼里四年了,这四年里,若不是有莺歌护着,她只怕是成了筒子楼后院花园里的一抔黄土。
筒子楼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安乐坊,而莺歌是安乐坊里的前头牌,她生来就一副好嗓子,唱出来的曲儿勾人魂儿,只是后来着了道,嗓子毁了。
这世道艰难,生活着实不易,莺歌在筒子楼的地位一落千丈,也护不住燕娘了。
燕娘望着麻姑送来的纱衣,换上纱衣后,莺歌为燕娘上妆,燕娘惊呼:“莺歌姐姐,上完妆,我真好看。”
听到这句话,莺歌鼻头一酸,眼泪就落下来了。她背过身擦擦眼泪,伸手点了点燕娘的额头,“傻孩子,在这个安乐窝里,太过美就是一种罪。”
燕娘何尝不知道呢?她和莺歌用四年时间存了近百两的银钱前去赎身,麻姑抽了口鼻烟,拎了拎钱袋冷笑道:“小丫头片子,就这点钱还想赎身?这就算你孝敬麻姑我的了。”
纠结良久,她摸了摸胳膊上的疤,绝了赎身的念头,一个姑娘家在窑子里待了几年,出去后多被人瞧不起,隔三差五的就会被骂上几句。
“燕娘,时间到了,该下去了。”燕娘收敛了心神,走出房门后转身冲莺歌笑了笑。
今儿晚上安乐坊里有八位姑娘成了待价而沽的货物,麻姑早就严厉地训斥过所有人,要好好表现,实现自身最高的价值。
燕娘是最后一位上台的。她肌肤白嫩细滑,桃花眼,瓜子脸,眉间有颗美人痣。刚上台,就有一位手戴玉扳指、大着肚子的商人喊道:“麻姑,我出一百两。”
“杨老爷,出手阔绰。起步价一百两。”
熙熙闹闹的人群,整个厅里乱哄哄的。燕娘望着台下原形毕露的男人们,哪一位才是她第一次的恩客呢?
喊到八百两的时候停了,燕娘看了那人一眼,是大黄牙刘品。突然又有人喊:“一千两。”
“燕娘以后就是顾督军的人了。”麻姑捏着银票喜笑颜开。燕娘偷偷看了顾督军一眼,又低下了头。
2
城里传遍了顾绍玮督军的流言,褒贬不一。他是一个大老粗,驻守睢城不过两月,就以铁血手段著称。那些有文化的官老爷们既惧怕他又看不起他,堂堂督军竟像土匪一样不讲理。
顾绍玮摸了摸腰间的枪,大步走上台,脱下披风包好燕娘,抱在怀里走了。
深秋的天带着萧瑟的寒意,马蹄踏在青石板铺就的街道上,发出哒哒哒的回响。燕娘听到风在耳边呼啸而过的声音,可她却觉得很温暖,不仅是身体上的,还有内心深处的。
在安乐坊里,教习嬷嬷只会教姑娘们穿得越少越好,来的客人们总是想方设法脱掉姑娘们的衣裳,只有他给了她一件披风,给了她应有的久违的尊重。
回到督军府里,燕娘沐浴过后穿上寝衣,坐在床沿。时不时地瞟一眼顾绍玮,双手紧紧揪着袖口,不一会儿棉质衣服就起了褶皱。
顾绍玮松了松袖口,嘿嘿一笑,露出了一口大白牙,“燕娘,不用紧张。我又不是大老虎。”
“督军说笑了。”
“不用喊督军,我名唤石生,就是个粗人,顾绍玮还是我发家之后花了十两银钱取的,那些个读书人说能兴后世之业。”
“好。”顾绍玮的这一席话倒是让燕娘的眉眼舒展开来。
隔天下起了秋雨,打散了一地菊花,从此督军府里多了位燕夫人。顾绍玮送来了两个丫头明月和松芝,她觉得这督军府里丫头的名字都比其他人的好听几分。
燕娘名叫燕婉,在那个吃不饱穿不暖的村子里,她能有个寓意美好的名字归功于她的秀才爹,若不是时年不济,爹娘相继去世,她也不会被二婶卖给安乐坊。往事浮上心头,总有些意难平,便不自觉地皱起了眉头。
顾绍玮回到房里,伸手抚平燕娘的眉头,屋子里虽烧着煤炭,但他带着深秋的寒气的手温还是让燕娘哆嗦了一下。
“燕娘,住不惯?”说罢退到炭炉旁温温手,祛祛寒气。燕娘摇了摇头,为他倒了一杯热茶。他伸手摸了摸燕娘的小脸,满眼怜惜。“燕娘,日后好好养着,这几年让你受苦了。”
“石生,多亏了莺歌姐姐的照顾。”
3
燕娘托松芝帮忙找人给莺歌送去了些银钱,这两个月顾绍玮送了她不少首饰,她都攒起来了,等哪天他厌弃她了,她便拿出去当了,买个一进的小宅子,陪着莺歌度过余生。
腊八节到了,燕娘早早就起了,泡上糯米、红豆、绿豆、莲子、红枣……熬了一锅香软浓稠的腊八粥,吩咐好明月好好保温,等督军回来。
下雪了,这是离开安乐坊的第一个冬天。燕娘站在园子里,伸手接起了雪花,一片片的雪落在手心里,瞬间成了水珠。
顾绍玮回府看见燕娘站在原地发愣,头发上落了一层薄薄的雪,他喊了一声燕娘,冷不防地吓了燕娘一跳。燕娘抬头一笑,眉间的朱砂痣在白雪的衬托下,愈发鲜艳。
拉着燕娘回房,顾绍玮先让人熬了驱寒的姜汤,还呵斥道:“多大的人了,还不会照顾好自己。”
燕娘换了身衣服,喝了一大碗姜汤,被顾绍玮盯着捂了一身汗,这一件事才告一段落。他喝着燕娘熬的腊八粥,喝出了家的味道,如今世道不平,他都忘了多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待在督军府里的第一个年如约而至了,燕娘陪顾绍玮守岁时提起小时候的一些趣事,因着家境不好,十一岁还面黄肌瘦,反倒是被卖去安乐坊里的那几年才被养得胖胖的。
燕娘提起这些,眼睛里亮晶晶的。顾绍玮揉了揉她的头发,取笑她好养活。是呀,她也没想到风月场的自己能成了督军府的姨太太,唯一的姨太太。
守到后半夜,燕娘迷迷糊糊睡了过去,她梦见了才到安乐坊里的日子,梦见了莺歌向她伸出了手。
大年初一,顾绍玮就忙碌起来了,直到二月份,才算闲下来。燕娘总是听府中的下人说政局不稳,督军要靠联姻维系如今的平衡局面。
4
燕娘病了,一直不见好,请了一波又一波大夫,总是说夫人体质不好,忧思过重,郁结于心。
顾绍玮从临城赶回府,已过了近半月。他胡子拉碴的坐在床前,燕娘吃力地抬起手,摸了摸他的鬓角,望着他眼底的青灰色,埋怨道:“又不好好休息。”
“石生,我想莺歌姐姐了。”说完燕娘喘了几口气。
顾绍玮摸了摸燕娘的脸,这大半年养的肉都没了,他不免有些心疼。“好好养养,等身体好些了,请莺歌来。”得了顾绍玮这句话,燕娘才沉沉地睡去。
顾绍玮怎么也没想到活蹦乱跳的人儿成了这般模样。当年他被人偷袭,换了便装趁乱躲进了安乐坊,是燕娘让他藏在柴火垛里,又割伤了自己的胳膊,才救了自己一命。
他记住了那个小丫头眉间的朱砂痣,等他占领睢城,处理了公务前去寻她,她站在台上神色平静,好似这一切与她无关,正是她当初的沉着冷静,才让自己上了心。
过了三日,莺歌随着顾绍玮的副官到了督军府。看到的就是坐在躺椅上晒太阳的燕娘,脸色苍白,眼神没有任何焦距。
“燕娘。”莺歌笑着流着泪走了过去。
“莺歌姐姐,你终于来了。”
让明月松芝退了下去,燕娘抱着莺歌哭了一场,把近日里这些委屈都哭了出来。哭着哭着又笑了,燕娘觉得自己太贪得无厌了。
顾绍玮带她逃离了牢笼,给了她衣食无忧的生活,她却想一个人独占他,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莺歌在督军府待了小半月,她陪着燕娘去赏花游湖,讲讲官僚人家的风流韵事,燕娘倒也不想太多了,苍白的脸色又慢慢红润起来。
莺歌辞行那天,燕娘偷偷找来了很多珠宝首饰,用小木盒装着塞给了莺歌。“莺歌姐姐,这些首饰你拿去当了吧。这些够你赎身再买个小宅子了,指不定哪天妹妹就要去叨扰你了。”
“傻姑娘,这些督军都已经替你想周到了。你听姐姐一句劝,现在这世道哪个男人不是妻妾成群,这督军府中如今只有你一人,哪怕督军成亲了,也会善待你的。”
莺歌终究没收下那盒首饰,燕娘笑笑没有言语,她是以色待人,容颜易逝,顾绍玮给她的宠爱又能延续多久呢?她也该歇了那些不该有的心思。
5
莺歌走后,燕娘一人时常胡思乱想,就跟着花匠在花园里养养花,消遣消遣时间。有时心里想着花就顾及不了顾绍玮,这使得督军非常不满,狠狠地惩罚了她一番。
顾绍玮决定十天后宴请同僚,燕娘作为督军府里的半个主子要制订好流程,中间不能出差错,好在有管家的帮衬,她才不至于手忙脚乱。
宴会那天,顾绍玮送了几套衣服,有改良的旗装有旗袍。燕娘没跟风新式,仍旧是黑直长发,便选了旗装。
装扮好,她随着顾绍玮坐在主座上,看着各个军官虚伪谈笑,真是好生无趣。顾绍玮私下里捏了捏燕娘的指尖,倒让燕娘红透了脸。
这场宴会宾主尽欢,临结束时,顾绍玮宣布要娶妻了,日子订在两个月后。听到这个消息,燕娘心里咯噔一下,该来的总要来的。
服侍顾绍玮沐浴时,燕娘轻轻为他按摩太阳穴,他舒服的闭上了眼睛,忽然听到燕娘说:“若是夫人来了容不下我,督军便放我出府吧。”
顾绍玮突然睁开双眼,把燕娘拉下浴池,抱着她的腰轻声问:“你怎知夫人容不下你?”
燕娘垂眸不语。
“傻姑娘,难道你自己还容不下自己吗?”
燕娘愣了,不知该作何反应,她自认为自己没有这个身份。而顾绍玮趁着燕娘发愣,低头吻了下去。(作品名:《燕婉》,作者:宁汐染。来自:每天读点故事,看更多精彩)
第101次求婚
叶倾城
我第一次向朱颜求婚那年,她只有18岁。
她是董太婆的外孙女,来外婆家过暑假,我家与董家毗邻而居,我是家中老三,哥哥们去游泳,
不肯带我。我追到门口哇哇大哭,她在隔壁听见了,就过来问:“小弟,你哭什么呢?”
朱颜问明白了,便自己带我去,经过冰棒摊的时候,还给我买一根红豆冰棒。我问她为什么叫朱
颜,她便说给我听:“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她只说了一遍,而我就记住了,并且永远不
会忘记。
她每天都带我去,每天给我买一根冰棒,我因此觉得全世界人只有她最好,就跟她说:“朱姐姐,
等我长大我要娶你。”她答应了,却又马上说:“等你18岁,我就36岁,比你妈妈还老,你还要娶我
吗?”
我想了一个晚上才终于做出回答:“愿意。”大清早就兴冲冲地想往外跑,妈斥我:“去找谁呢,
朱姐姐已经去北京念大学了。”
再见朱颜,我已14岁,是羞涩的少年,常穿一条被磨得淡白的牛仔裤,因为喜欢那种我自己没
有的沧桑。朱颜那年已大学毕业,在外地工作,这次回来,是因为董太婆过世,回家奔丧。见到我,
她轻轻将我一抱:“长大了。”我全身的血都涌上了脸颊。我去参加丧仪,她向我恍惚地笑,好像没
有看见我。我便在她身边站定。在人们为董太婆盖上白布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肩上的重量,侧过头,
是朱颜伏在我肩上哭了。隔着衣服,我分明地感到她眼泪的重量,应该是冰凉的吧,却仿佛烛油般滚
烫,一滴滴打在我身上,竟是疼的,我很想为她拭泪,可是,没有勇气,便只有站得笔直,任我的肩
一滴滴承受了她的泪,第一次那样强烈地感觉到身为男人的骄傲和力量,和她的女人的柔弱。此后三
四年没见过她,我也渐渐不再想起。高考、读大学、结识女友,大学生活斑斓多彩。有段日子学画,
兴兴头头地为小女友画,画完了她看了半晌,道:“不是我嘛。”怎么不是,海军蓝的裙,飞扬的长
发,笑起来冰淇淋将融的软与甜……我蓦地—凛,这的确不是她,这是朱颜。
好像刹那间懂得了自己少年的心情,明明是初初相识,难道就已是永别?子夜醒转,我听见自己
的声音:“我不甘心。”
写写撕撕用了半本信纸,因为不知道该叫她什么,最后我到底大义凛然地在抬头写上“朱颜”,
连名带姓,像叫校园里亲密的女生。我已经18岁了,算得上是成年人了,该有资格与她平起平坐了
吧。
然而信才投进邮筒我就后悔了,她有什么记住我的理由呢,却仍是每天两遍地看信箱。不久放了
寒假,大年初一大雪铺天盖地,街上几无行人,我却冒雪去了学校,一看到信,我的心就狂跳起来。
除了朱颜,还有谁当得起这样妖媚的字。抬头一句“小弟”亲切而遥远,仿佛她在久远的童年喊我。
而我与她,其实已是长相识了。
每天无论多忙,我都会给她写信,不是求她帮忙,也不是叫她为我排忧解难,只是要告诉她,好
像说给自己听,好像她的胸中跳动的是我的另一颗心。也喜欢在灯下一页页翻她的信,信纸、便条、
资料纸、废打字纸背面,是她的随意也是她的平常心。可是都是一样的,抬头的“小弟”,字里行间
的云淡风轻,说不出的体贴入微。她的细丽的字,与我粗重的笔迹一道放着,截然不同,却又分明紧
密相连。
那年秋天,我决定做一件大胆的事。是朱颜来开的门,我把手里的红玫瑰一伸:“生日快乐。”
她疑感地看着我,忽然深吸一口气:“小弟!”她只及我肩际,细细地打量我,良久道:“真是雕栏
玉砌应犹在。”
但是朱颜并没有改,笑容依然, 唯多点沧桑意味,说着她美丽容颜下的底蕴。坐在她的宿舍里,
捧着她给我倒的冰水,忽然觉得,一年来纷纷扰扰的心,定了下来,那年我19, 朱颜28。
她带我去游览。爬香山,她问我:“你行吗?”依然是大人对孩子的不放心。我笑一笑,不说什
么,三步两步爬上去,反身拉她,她神色讶然:“小弟,你真长大了。”是的,已经长大到可以追求
我心爱的女人了。回程,她是累了,闭着眼大盹,头渐渐落到我肩上。我的手一点点伸出去,终于轻
轻搂住她。车一个巨震,她滑过我怀里。温暖的身体与我紧紧相贴。快到站,她醒了,笑着抬头看我,
正遇上我大无畏的目光。她吃了一惊,脸慢慢地,慢慢地烧了起来。那一刻,我明白地觉察到,那一
瞬间,她是在把我当男人看了。
时间飞跃,转眼假期就过完了。临别的晚上,她帮我清理东西。我想问一句重要的话,却没有勇
气,终于我问:朱颜,你喜欢我吗?”她温和地说:“像你这么优秀的男孩,谁会不喜欢呢?”啊,
她终于对我说了喜欢。
第二天下午我到了家,晚饭桌上,母亲忽然说,“咦,你去了北京,怎么没有去看你朱姐姐?听
你朱伯伯说,她要结婚了……” 以下的话我都听不见了。
她的门半开着,可以看见她正坐在窗边,那晚有大而圆的月亮,月光下地微微忧伤的脸容,仿佛
若有所思,她所想的东西,我无从知道,再没有一刻,我那样强烈地感觉到我与她之间时间的天堑。
她是成年人,而我,还是孩子。
朱颜看到我,吃了一惊:“咦,你没回去?还是,又来了?” 我的眼睛一直盯着她:“你要结
婚了,为什么不告诉我?”她一楞,然后笑了:“有什么好说的。”我忽然大声地说:“可是,可是,
你说过你喜欢我的。”
朱颜脸色大变,她怔怔地看着我。我在她膝前蹲了下去:“你爱那个人吗?”她缓缓地摇头:“
这种年代,这种年纪,说爱不爱,实在是很可笑的。”“既然你不爱他,那么给我时间,给我三年时
间,三年以后我就毕业了,我就可以娶你了,我,”我的声音突然哽住了,“我,我喜欢你。”
朱颜勉强张嘴,似乎想笑,可是忽然间泪水倾泻而下:“我还一直以为是我的错觉。原来,原来
是真的。可是,我哪有时间给你呢,我已经28了,三年后就31岁了。我怎么能拿我的幸福来赌一
个少年的诺言。 小弟,回去吧。”
我轻轻地,无限绝望地问:“你真的喜欢过我吗?”
她点了点头:“是,我喜欢你。”
我以为这就是永别了,念书、毕业、找工作,一点点舔净自己的伤口,挂牵着千里之外朱颜的喜与悲。
一天,在公共汽车上,迟迟的, 我认出熟悉的背影,明知不可能,我还是脱口而出:“朱颜。”她转过身来,对我静静地笑,竟真是朱颜。
四年时间过去了,我已23岁,年纪渐长,遂不动声色。她32岁,眼角初生皱纹,然而风韵更 胜当年。我们随意地聊着,知道她离了婚,又调回本市,她给我留了电话号码,我们从此便淡淡地来 往着。走在街上,喜欢在橱窗里看我们的侧影,我的高大和她的娇小,如此相配,看不出任何的差距。一日,我邀她到我的宿舍里坐坐,屋子窄小,她在床上坐下,打翻 了一个木盒“咦”, 她蹲下去,我听见她的声音变了调:“这是什么?”我也蹲下去:“ 这是冰棒纸,14年前你买给我的。一天一张, 一共是38张”,她的呼吸突然间急促起来,我轻轻说:“你记不记得,我九岁那年你就答应过要嫁给我。你现在还愿意吗?”我开始每天给她送花,大束大束的红玫瑰,上面只有简简单单的一句话:“ 嫁给我。”朱颜始终避而不见,我送了98束后,她终于约我出 来见面,开口道:“小弟,我已经决定 要嫁给一个50岁的丧偶男人了。”我的心整个沉了下去,“为什么,从九岁那年开始,我向你求了100次婚,你还是不能被我感动?”
她沉默了许久:“不是因为我不能被你感动,而是因为我已经感动了,有一段时间我真的想这样 嫁给你也好。但是,我也23岁过,我也全心全意地爱过一个人,我相信你的情意,可是到你32岁的时候,一切也许都会改变。而到了那时,我就真的老了。对不起,小弟,我输不起。”
朱颜已经走了,我久久地坐在咖啡厅里,好久,听见邻桌的收音机里,主持人正在播送热线电话的号码,突然一阵热浪涌上心头,我冲向最近的公用电话,按下了号码。
电话通了:从当年第一根冰棒,到14年后最后一朵玫瑰,她始终是我心中唯一的新娘,广漠世间我愿牵手的伴侣。隔开我们的,是时间,时间真的是不能战胜的吗?我问:“我应该爱她吗?”
放下电话,我立刻去了隔壁的音响商店买收音机,颤抖地调准频道,屏息,仿佛等待上帝的裁判。
第一个电话:“你应该爱她。”第二个电话:“她应该爱你。”好像全世界的电话都为这个频道响起,此起彼落的,是各种各样的声音。
“时间不是理由,有理由的还叫什么爱情!”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大赌,做个负责的好男人,让她敢于下注,让她赢。”
而最后的一个电话:“再向她求婚!”
这时我已站在朱颜门口,收音机的声音是从她房里传出来的,传出来的还有她的啜泣声。而我举起手中的玫瑰,敲门,准备我的第101次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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