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和继父的儿子结婚吗

可以和继父的儿子结婚吗,第1张

可以。

从法律上来讲,只要没有血缘关系的,都可以结婚,你和你继父的儿子并没有血缘关系,所以是可以结婚的,但是从伦理道德上来讲,你可能会受到一些非议。如果真的非常喜欢对方是可以结婚的,但是也要提前和自己的父母商量一下,让他们有心理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能不能和带个男孩的女人结婚?

别问能不能,但问爱不爱。要问一问你自己爱不爱这个女人,婚姻虽是凑合过日子,但起码的爱情基础是要有的,没有感情基础,拿什么去抵挡生活的平凡?不要只为结婚而结婚,这样对你对你的另一半都是不公平的。

再说了,带个儿子的女人怎么了?带个儿子的女人就低人一等了吗?儿子是女人10月怀特一招痛苦死中带活生下来的心肝宝贝,你如果想跟一个带着儿子的女人结婚,你就必须能够打心低里面能够接受她的全部,包括她的儿子。你如果接受不了,那么请你离人家母子远一点。

女怕嫁错郎,所以女人一旦嫁人了,不过是错是对,就算是错的,她也会全心全意去守护去改变,她都是希望婚姻变好的。但如果最终她还是成为一个单亲妈妈了,那么她一定经历了太多痛苦了,再也容不得一点儿伤害。如果你是真心的爱她,那么请你好好爱护她,但是如果你觉得娶她可以,可是接受不了她的儿子,那么你还是离她远一点吧!

不要再让她受伤害,有很多人总觉得娶了一个带着儿子的女人会是在帮别人养儿子,这一份人真的是想太多了,就算是你们在一起了,儿子是那个女人的,怎么样负责她都会负责到底,用不着你来给她的儿子什么物质东西,你愿意给便给,不愿意就算,只要你不伤害她的孩子就行了。不过我还是觉得既然你介意对方带着一个儿子,那么就是再喜欢这个女的也请你放弃吧!

你疼不起就不要参合,把机会留给疼得起的人去,不要觉得人家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好欺负就像霸占人家,然后对人家精神或许其他的折磨和摧残,做一个单亲妈妈已经很辛苦了,就不要在人家身上雪上加霜了,所以不要问能不能和带个男孩的女人结婚,而是要问你自己到底爱不爱人家,不能接受人家的全部就停止结婚的这种想法吧,不要给人家造成二次伤害。

我感觉吧父母参加儿子和女儿的婚礼,感觉还是有所不同

儿子要结婚了,父母可以说是既开心又幸福的,感想万分。

1孩子要结婚了,这次是他自己的选择。我想他应该意识到了,他将组建自己的小家庭,从此开始,他心中又得多装好多人了,有他的爱人,有他的岳父岳母,还有我们。他需要有更大的胸怀来包容万物,他需要有刚毅的意志来扫除困难,他需要有高涨的勇气来引领家的方向,他需要有充分的能力来驾驭幸福的彼岸。

2、无忧无虑的小帅哥要结婚了,我怕他是要告别以前天马行空、我行我素的生活了。婚姻生活不会总是阳光灿烂,也有乌云和阴霾,我希望我的孩子常常有包容之心,感恩之心,来面对一切的幸福和不如意。你要有享受幸福的心境,也要有面对困难的能力。大千世界找到你的爱人是你的幸福,漫漫人生呵护你的爱人则是你的能力。

3、儿子要结婚了,他终于走到了这个人生的必经节点。爸爸妈妈也是感慨万千,希望你不要彷徨,不要无所适从,家是你永远的港湾和后盾,会为你加油鼓劲,会为你前行喝彩。

4、要结婚了,分享你生活的人就更多了,爱人和双方父母都是你的忠实受众,幸福和甜蜜的,有大家一起分享,心酸和痛苦的,有大家一起承担。结婚了,孩子你将永享家庭的温暖了哦。

没有血缘关系是可以结婚的。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认真执行关于结婚登记的各项规定,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是我的话我是不会跟大衣哥儿子结婚的,因为从之后能够了解到虽然女方说是因为大衣哥儿子不上进所以婚变,但是实际情况到底是什么样的大家都是不知道的,因为只有当事人知道想法,人上不上进不会因为结婚而马上转变,所以婚前什么样的肯定是知道的,但是还是选择结婚那么肯定就是为了大衣哥的名气和能带来的金钱。

选择跟大衣哥儿子结婚肯定会很多,因为大衣哥家是网红,有很大的流量,并且大衣哥一家很朴实,不会什么套路,反而会让有心机的人有利可图,我们来看看结婚之后女方都获得了什么。首先获得的就是很高的人气,利用结婚的消息,马上趁着热度很高的时间进行带货直播,然后大衣哥也支持,大衣哥儿子也出镜,直播火得一塌糊涂,对于一个没有直播经验和粉丝的能来说那可谓是一步登天!收入也同样是不会少的。

现在也有人爆料说大衣哥儿媳因为结婚收到的关注,粉丝已经达到了400多万,然后签约了直播公司,每场直播的收入都非常高,更是被爆出现在1小时直播费用已经达到了3万,这个价格不用说生活在农村了,哪怕是在一线城市也是非常足够了,这就是跟大衣哥儿子结婚之后能带来的东西,能不让人羡慕吗,而且女方从结婚到转为靠流量带货,真的是做到了无缝衔接,要是有人跟我说是没有提前就想好的我是真的不信的。

虽然跟大衣哥儿子结婚之后带来的利益很多,但是同样的也会失去一些东西,失去的就是别人对你的信任,失去的就是你的婚姻还有你的人品,因为开始想要结婚的时候目的和动机就是不纯的,婚姻在我的心中是一辈子的事情,大家都有手有脚,自己想要什么可以靠自己的双手去争取,哪怕是你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哪怕即使你付出了之后却并没有得到你想要的,但是只要我努力了,我就不会后悔,因为我为我想要的拼过了。

婚姻不是儿戏,婚姻是神圣的,只有跟你爱的人,并且也爱你的人结婚你才会幸福,不要拿自己的幸福去看玩笑,很多人都是在没有钱的时候想拿幸福去换钱,当有钱之后就又想拿钱换爱情,当你这么做之后就会发现,最后你将一无所有!

每个国家都用它独特的风俗习惯,然而在外乡人看来,总有一些是特别让人不习惯的,小编列取了几个国家的风俗,给大家看一下真实的世界各地的习惯有多大的不同。

儿子可以娶亲生母亲

喀麦隆是位于非洲中西部的单一制共和国,喀麦隆有种奇异的婚姻,就是父亲去世后,儿子可以继承父亲的一切,包括父亲的老婆,也就是自己的母亲,其目的是肥水不流外人田,防止母亲改嫁把财产带走。当然这种继承并非强制性,要求双方同意才行,下图为儿子与母亲的婚礼,小编作为中国人,对于这事,我只能说……唉,其实我也不知道怎么说。

男人可与女人共浴,顺便选新娘

土耳其人信奉真主,他们认为浴池是真主的圣地,在这里不应有任何邪念和顾忌。信奉伊斯兰教的土耳其女子平时都把身体裹得严实,头部和脸部都有包裹起来,只有在浴室洗澡时才会解下,所以男士们只有在浴室这样的“圣地”才能看清楚女子,久而久之他们就形成男女共浴的习惯,同时浴室也变成男女双方相互挑选对象的场所,下图为土耳其男女共浴现场。

巴基斯坦新娘结婚当日不能笑

巴基斯坦的婚礼通常在新娘家举行,这里的婚礼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新娘在嫁出去的婚礼当天,不能面露笑容,而且要表现得越悲哀越好,这样可以展示出自己对家的眷恋,倘若婚礼上面带笑容就会被认为不孝顺父母,会遭人鄙视的,图为结婚的新娘面带哀容。

女儿要和父亲一起洗澡

父亲节是子女表达对父亲的敬爱之日,在日本的表达方式比较特殊,日本女儿在父亲节当天,都会和父亲团聚,作为父亲的贴身小棉袄,不管出嫁还是未嫁,都要陪父亲一起洗澡,泡澡对日本人来说是至高无上的享受,作为女儿跟父亲一起洗澡是表达敬爱的最好选择,图为日本女儿跟父亲一起洗澡。

男子可在新娘市场直接购买老婆

在摩洛哥有个“新娘市场”,每年举行一次,全国各地的适龄女孩就像集市上的货物一样集中在一起,男子可在市场上任意挑选新娘,看中之后只要价钱合适,双方达成协议,就可以直接把新娘领回家,这个跟中国的模式果然完全不相同啊,图为摩洛哥的新娘市场上女孩在等顾主。

臀部越肥越受男子欢迎

南非的布须曼人与大多数人类不同,他们普遍比较矮小,成年人身高也仅12米左右,但他们的臀部却异常肥大,布须曼人则以臀肥为美,男子在择偶标准上主要是看臀部是否足够大,臀部越肥大被视为越漂亮,图为一个漂亮的布须曼女子。

浴池约会不穿衣服相亲

在日本有个秩父酒店,这酒店专门提供年轻男女相亲使用,不过相

法律分析:不可以。大姨家的儿子是属于表亲关系,且未出三代,属于近亲结婚。是不可以结婚的,近期结婚会导致生育异常的发生,而且国家是禁止的。如果是你的亲大姨,那是不能结婚的。未出三代的直系亲属是不能够结婚的,不管是婚姻和谐以及对后代健康方面都是会有缺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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