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结婚证 不存在注销的问题,所以不涉及结婚证如何注销的问题。丧偶之后,自己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动消灭,结婚证自动失去法律效力。所以,不需要注销结婚证,也不存在注销结婚证的问题。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 结婚 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 。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丧偶再婚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具体如下: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1)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2)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委会出具;
(3)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离婚再结婚的要求如下:
1、双方必须是自愿结婚,不得受他人胁迫而结婚;
2、双方都需要满足结婚的法定年龄是男方不能小于22周岁,女方不能小于20周岁;
3、初婚者需要提供单身证明、再婚者必须有无配偶证明,比如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伴侣死亡证明;
4、双方为非近亲关系,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也不是旁系三代以内血亲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首先需要拿户口本去户籍派出所变更信息:将已婚变更为丧偶;
丧偶的当事人办理再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到死亡配偶户籍派出所开具丧偶证明(必须写明姓名,男或女的死亡日期并盖章)。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丧偶后户口一定要改的。因为我国现行的户口本,载明的内容包括婚姻状况,即已婚、未婚、丧偶等。若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应当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确认属实的,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一、丧偶再婚登记的程序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对于丧偶一方,需要拿出丧偶的死亡证明。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
二、丧偶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丧偶结婚登记和其他的相似,只是需要多提供一项配偶的死亡证明。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4、配偶的死亡证明
三、结婚证的申请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丧偶满三年才能再婚,所以在丧偶后,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就消除了,另一方可以在婚姻关系消除后再婚,并且携带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婚姻登记部门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男女双方自愿想要什么时候再婚都可以,没有时间限制,婚姻因人而异。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想要结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带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偶之后三年才能再婚,更多的是从风俗方面出发的讲究。在过去的婚嫁风俗中,但凡是碰上比较重要的丧事,都是禁止短时间内就进行婚嫁事宜的,以此来表达对逝者的追思和尊重。
另外,三年的时间也算是给当事人的一个调整过度阶段。这个时间的缓冲,能慢慢缓和他们伤心难受的情绪,逐渐对生活重拾信心,对之后的再婚对象来说也是更加合适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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