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在婚姻法新规定,不结婚可以生孩子吗?

根据现在婚姻法新规定,不结婚可以生孩子吗?,第1张

答:没办理结婚登记证的婚姻,从理论上讲,它是一种违法婚姻。

计划生育是我们的基本国策,从计划生育的角度看,不结婚就生孩子,是一种非法生育行为,所以,我认为不办结婚证,是不能生孩子的,如果生岀来了孩子,在法律上叫做:计划外生育的非婚生子

但是,我们在制定法律时,考虑到人的生命权,考虑到人性化的问题,坚持大人违法,是大人的错,大人违法,法律应该惩罚大人的原则,而小孩子不懂法,是无行为能力人,所以,就不去追纠孩子的错误。

总之,法律上对待没结婚生出来的孩子,和人家正常合法结婚,生岀来的孩子,在法律名称上,是有区别的,一个叫非婚生子,一个叫婚生子,因此,我认为现在是法治 社会 ,希望年轻人千万别渺视婚姻法,不要给孩子和自己酿成苦果。

不结婚就应该不生孩子,其实这样的关系都是有原因的。不以结婚为目的而与人同居或发生性关系,不以结婚而与人同居生子都是不道德的行为。有人介意自己男友或女友在婚前或者说是否是处男处女的问题。面对当今 社会 的价值观是每个人在恋爱不确定的因素之下控制这种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男女在不确定的婚姻关系之下都相互理性的保持“洁身自好”的原则。

试想发生在 社会 中的很多男女两性关系而未婚先孕或者产子被抛弃的行为,从文明礼仪礼俗中是不道德的行为,从男女感情或者说爱情关系的角度是一种伤害,也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在恋爱与未婚同居先孕或产子的第一受害者往往都是女性!谈恋爱是先了解男女比此的家庭背景,两者之间的性格,或者说从多种角度审核男女之间存在能不能结合在一起的问题。没有结婚为什么要同居?没有领《结婚证》如何保障男女夫妻之间的权利?

而现实中的真实现象有多产生三角恋或者说多种角色扮演的男女关系。例如某男帅气且家庭条件好或者说经济物质充足,可能以恋爱的方式方法穿梭于不确定性的多位女性之间,一旦看上了某位女性其以表面示好而使对方就范,以打着恋爱结婚为谎子使对方就范而被玩弄怀孕或产子,随口说比此在爱情或者说婚姻不合是,你信吗?由此有很多的女性而被骗财骗色都是有可能发生的不确定因素。正确的人生与爱情婚姻价值观并不是以谈恋爱的方式而先同居试婚,假如说这种在不确定的恋爱爱情关系之下发的一切的笫一受害者是女性。

恋爱与感情像驾驶而穿梭在大道上的一辆车,车开的好与坏是取之所学到的驾驶技能。没有技能就须要培训,直到有了能变别或各方面的验证的标准合格:或者说通过各方面考试达到了各项标准领到了《驾驶证》才是唯一合法的标准。开车都须要求技能技术过硬,怕的是没技术技能发生的意外,或者说产生重大的伤害或减少死亡的发生。这说明了什么问题?没有《驾驶证》就不能上路,而有了《驾驶证》说明是经过培训考核产生的结果。借物推理,行驶在大道上的人与车都如此,爱情与婚姻何常不是如此?

不结婚同居属非婚产子,是不道德的行为,同时在感情和爱情或婚姻之间而被玩弄被抛弃,而辩别明理的受害者或者说是男女双方,也可能是被欺骗玩弄的一方的受害者。谈恋爱是了解对方或者说双方之间生活习惯,家庭背景,从多种角度中了解共同语言结合实际产生的问题。而被婚姻所认可的前提是一夲《结婚证》,只有在这样的保证之下才可能更有安全感,只有在这样的保证下才能不在未婚同居先孕非婚生子之下而被勿入欺骗,以恋爱爱情为谎言之下骗财骗色而失去了青春而被人唾弃。为了真爱,在恋爱的过程中男女之间都应当尊重比此,在没有正确的基础之下或者说未登记己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之下不能以恋爱同居或者说未婚生子,这样的后果应当由谁来承受?

在爱情或者说婚姻方面,在没有领取《结婚证》之下同居生子都不是合法夫妻,一旦有一方或者被另一方抛弃,从文化文明思想和人品道德的角度所思考;这样的人和行为都是应当被 社会 所唾弃的人!非婚生子虽然从法律的角度应当被 社会 所尊重,但造成这一切的结局产生后果的行为是欠理性思考,欠不理性而产生的不道德的行为。谈恋爱是人生自由,但应当思考后果是什么。没有被从单独行驶在大道而无《驾驶证》的车辆之下而任意穿梭,就是不合法,开车如此,婚姻何常不是如此?恋爱或者说婚姻,在未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之下只有心理对爱情的渴望,在未正实或颌取到《结婚证》的情况下无保障,为什么要同居?无名无份所造成的未婚或非婚生子而被抛弃,谁来买单?以欺骗降临的生命是无孤的,没有父或母,谁给无孤的生命一个解释?

恋爱爱情应当有一个正确的方式去对待,在有共同的特点和共同的三观体细之下而结合,其属正确的正当夲能。无论是男女,既然在恋爱或者说爱情中有所被共同认可,但还是要在尊重礼仪法制之下监管之下所产生的一切。“民不正则言不顺”,而被非议的不耻良举就就被 社会 所嘲笑遣责而不道德的文明礼仪之规范,苦果自己吞,不能怨人忧天。切记“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的义意!先联想所产生不必要的发生,而逃避不要被免发生坏的结果,也许这就是情理。谢谢大家阅读,欢迎留言点评!

我认为是 不可以的。 抛开新婚姻法和旧婚姻法不说,但凡说不结婚女人可以生孩子的人,无疑是在忽悠女性,表面是一种认可或支持,其实是使女性在 生活中受罪。 为什么我这么说,请您看具体分析:

首先, 不结婚生孩子是不受法律(领了结婚证而没结婚的除外),只能是一种事实婚姻。 不结婚也可以说是在恋爱期,与结婚是另一回事,恋爱可以成功但不代表结婚就落实,中途可能因各种原因分手。生了孩子后不结婚而分手了,虽然确定了孩子的爸爸是谁,但孩子的爸爸对孩子不抚养或不付抚养费咋办?没有法律的保护只能算受道德的谴责,奈何?只能累赘是女人背。

再者, 没结婚生了孩子,对女人再婚是受到一定影响的。 无论女人多么优秀,但有孩子是个拖油瓶,嫁给未婚男性是不很可能的,(除非女人有本事有经济实力,或是未婚男人直身或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才能娶你为妻)。多数是嫁给二婚男人,若是 没结婚不生孩子就不会有这样的结果,因为你还是个女孩不是女人。

其三,最主要的。 在没有结婚之前对孩子抚养的问题: 有个孩子就影响到各方面,特别在挣钱这事,没钱就法给孩子的生活保障,只能去挣钱。但挣钱孩子又是累赘,还得找爸妈带看,不该有的累赘转移到他人,情与理说不过去,因为没结婚有孩子……

总之,没结婚就不能生孩子,即是对自己负责又是孩子负责,因为孩子没有一个完整的家。

赞同我的观点吗?

不结婚生孩子名不正言不顺,我不需重读新婚姻法也可断定,我们这样一个有几千年文明史的古国,不结婚就生孩子肯定是违法的,如果一个国家允许不结婚就生孩子那不就成了一个道德沦丧的 社会 ,不结婚生孩子不但是违法的,同时也是很不道德的行为。

家养的宠物还得主人给它选一个合适的同类配种,何况人乎,如果人类都不结婚就生孩子这不乱套了,人人都如此那与其它野生动物有什么两样,同时孩子出生后丢下传统观点上的私生子之类世俗观点不说,孩子的户口也不好报。就学问题就是第一个拦路虎,孩子上学可是户口本,父母的结婚证书,住户房产证明等一样也不可缺少的,同时现代版的私生子 社会 兴论也会给大人留把柄,刚出生的孩子埋下心理阴影,所以我奉劝现代 时尚 的女士们不能有这种不切合实际,很荒唐的不道德的想法和做法,认真考虑一下后果和隐患。

生了孩子也有户口,你说为啥?不结婚也可以啊!乱套了。

我想可以吧,那是女性个人的权益,只要不违犯法律。这只是我个人现今的看法,不知错否?

在我国,没有法律规定不结婚就不能生育孩子。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了婚内生育和未婚生育两种情形:

婚内生育。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全世界人口总数最多的国家。自然资源有限。为了更科学、合理地利用这些资源,国家采取了多种方法手段。

例如,曾经为了控制人口总数量的大幅度增长,国家实行了人口计划生育政策。为了达到更有力的政策效果,我国颁布实施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实践中主要是各省市制定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如计划生育条例)。

通过实施这些地方性法规控制人口增长。具体操作就是各省市对本地区超计划生育的家庭征收 社会 抚养费(俗称超生罚款)。用经济处罚的手段来约束超生现象,从而达到人口总数控制的目的。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罚款只是一种经济处罚手段,与法律并无直接牵连关系。超生了,缴纳了罚款,以后就没有麻烦了。法律不会因为你是超生的而对你另眼相看,也不会限制和剥夺你以后的各种法律权利。

随着近几年国家人口形势的变化,我国对生育的政策在逐渐放宽。一些地方已经放开了三胎生育。

我国婚姻法律中,没有不结婚就不能生育孩子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未婚生育的子女,与婚内生育的子女,依法享有同等的权利。

这就是说,夫妻生育的孩子跟男女两个人未婚同居生育的孩子,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婚内生育的孩子依法享有的权利,未婚生育的孩子同样享有。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未婚生育孩子的,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父方或者母方,应当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这点,跟有孩子的夫妻双方离婚情形相似。

实践中,未婚生育孩子的父亲如果给孩子登记户籍,需要提供亲子鉴定证明方能给孩子入户。

前些年,个别地方出现了对未婚生育孩子的父母进行经济处罚的现象。包括派出所对前来登记孩子户口的单亲父母收取罚款。这其实是一种行政乱作为。经过国家大力整治,现在这种行政乱作为现象已经基本消失了。

这一切源于中央人民政府的有力领导,同时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意识普遍提高的表现。

你好:不结婚是可以生孩子的,不过是非婚生孩子,

个人认为最好还是领证结婚生孩子比较靠谱!

不提昌不结婚生孩子!

当然可以,

不结婚就是没有证,非婚生子女,那男的随时走人,这样的一个前提下一个孩子又不知是谁的啊,再大辛苦要女的自己承受,不合理吧。

不结婚可以生孩子。

未结婚是同居关系,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未婚生小孩是非婚生子女。结婚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

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关于结婚登记,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

保障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实行,国家通过结婚登记,可以对公民的婚姻的建立进行监督,有利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防止包办,买卖婚姻,早婚和重婚事件的发生,以国家的强制力确保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巩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生孩子,但是要承担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分析

扶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精心关怀、照料子女、为子女营造安全、健康、幸福的生活条件和氛围,确保子女的生命权、健康权、生存权;二是提供子女所必需的一切生活费用,为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提供经济保障;三是提供子女教育、学习费用,保证子女充分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培养和提供子女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技能创造条件;四是言传身教,身体力行,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使生活抚养与家庭教育有机统一起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为生活保持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法律分析

可以,但不提倡。未婚先孕是指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发生性行为而导致女方怀孕的现象。未婚先孕不违法,但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正常情况下的未婚先孕一般发生在恋人、同居者之间。未婚先孕带来的问题也颇为严肃——孩子在出生前办理准生证及出生后的户口办理都会带来很大的麻烦,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而且容易招致非议,难以给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未婚同居是否受法律保护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旦发生纠纷,法律往往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 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没结婚是可以生孩子的。我国法律并不以登记结婚为男女生育的强制条件。但有规定,男女双方未婚生育的子女,认定为非婚生子女,父母对未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扩展资料

结婚办理要带的证件:

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及时3张2寸合影照片。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用黑墨水钢笔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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