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可以建卡产检吗

没有结婚证可以建卡产检吗,第1张

法律分析:

没有结婚证一般也可以建卡产检,产检是为了及时发现胎儿异常,减少出生缺陷,及时发现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尽早干预。但各地各医院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即便是不能建卡,都是可以产检的。为了保护孕妇和胎儿的权益,基本都可以建卡产检。

为了建卡方便,建议最好在怀孕后尽快办理结婚证,到医院建卡产检,异地建卡要及时在居住地办理居住证。

建卡一般是5周到8周时到户口所在地、暂住地、居住地所属街道医院或卫生所建卡。需要携带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所属街道居住证明。各个地方及医院要求不同,具体的提前咨询所属街道卫生院。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法律主观:

没有 结婚证 的话,不能建卡的。建档,也叫建大卡,里面记载了孕妇的基本信息,以及怀孕过程的所有信息。 根据《 婚姻登记条例 》规定: 第五条办理 结婚登记 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 ;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十七条结婚证、 离婚证 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 婚姻登记 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没有结婚证,怀孕了是可以建卡的。现在二胎放开后,只要是怀孕后在计划内的有生育要求的女性,不管是否有结婚证,到医院妇产科或妇幼保健院都可以建卡。主要是在怀孕12周内办理孕产女保健手册,并进行早孕检查,录入孕产妇保健电子系统。 1、建卡就是怀孕后到户口所在地妇幼保健院或医院妇产科所建立档案,办理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常规的第一次孕期检查。 2、没有结婚证的话就办不了准生证,孩子出生上不了户口,所以建议及时去办理结婚证,然后办理准生证。

一、建档需要结婚证吗

1、一般来说孕妇建档需要结婚证,但是未婚先孕的不需要结婚证。在我国未婚先孕不是犯法的,所以即使没有结婚证也是可以建档的。并且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权益是一样的。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建档需要做哪些检查项目

建档时需要做检查的项目多为身高、体重、腰围、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院感四项,且需要b超。12周做b超可不憋尿,验血需要空腹,前一天晚上22:00以后不吃东西、不喝水,第二天空腹可以去医院验血。建档时也要进行NT检查,又称早期唐氏筛查,可检查有无先天性神经系统疾病。怀孕容易贫血,平时可以多吃动物肝脏和血液制品,适当服用补血药。

法律分析:要根据地区而定。通常而言,医院建档生孩子需要结婚证明,但是由于各地区医院标准不同存在一定差异。没有结婚证也是享有生育权的,但是如果男女双方没有结婚证将无法办理准生证,孩子在医院出生后上户口需要缴纳罚款,随后才可以开取准生证明。也有部分地区对于没有结婚证的孕妇不予以接待或建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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