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后分户
一般来说,结婚后的夫妻都会有属于自己的户口本,会从父母的户口本中迁出来不过还是有很多的夫妻对结婚分户并不了解。
1、双方要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村委会填写分户申请书。
2、需要分户家庭的经济独立证明和生活独立证明。
3、农村房产需要由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分割权的判决书,裁决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和村委会开具的房产证证明。
4、商品房需要有县级以上的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提供户主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家庭成员名单或者其他材料证明。
结婚领证
二、分户需要满足的条件
1、 家同居在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要有经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以前在此居住的。3、经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确实在此居住的。
4、就事宜办理了私房析产证与以及承办手续的
5、就是已经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人们在结婚之后都往往更加喜欢自己和另一半住,因此对于结婚后要分户的这个问题上,会有很多的疑惑,以上就是给大家列举的相关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分户手续流程如下: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上述证明及资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户口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综上所述,把户口独立出来,需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新婚夫妻是否可以独立户口,一般因情况而定:
1、可以分户条件如下:
(1)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2)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
(3)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4)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
(5)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2、如果没有符合以上条件则不能分户。
单独立户需提交材料如下: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直系亲属的,应同时提供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关系证明;
4、或单位《房产证》,单位确实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可由用地批文或合法报建手续替代,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安排本人居住且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证明收原件,《房产证》、《房屋使用证》及批文、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新家庭成员的名单;
6、属结婚的分户的,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7、属离婚的分户的,提供《离婚证》或权威有效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可以单独户口,夫妻双方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对婚姻没有影响。但是一方想要把户籍迁到另一方户口本上具体流程如下:1、一方需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2、再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3、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现实生活中户口本的使用是比较广泛的,每个人都有户口,但是结婚以后就会想将户口独立出去,那么女方结婚的情况下可以立户吗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女方结婚了可以单独立户吗
符合条件是可以的。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立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立户需满足下面的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结婚以后如果想要单独立户的话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有房产就可以办理,办理的时候去派出所。
结婚后独立户口本需要的手续如下:
1、首先先要去迁入地的所属公安局领取一份《户口准迁审批表》如实填好该表;
2、再写三份要求落户的书面申请送给迁入地所属的村(居)委会,派出所,公安局;
3、然后再去迁入地所属的公安局的办证大厅把所有的材料送给办事人员查验,拿到《户口准予迁入证》,《户口准予迁入证》共有三联,一联是公安局自己存档,一联是给迁出地的派出所,一联是给迁入地派出所;
4、接着去户口迁出地所属派出所将户口迁出;
5、最后去户口迁入地的所属派出所上户,准备好两张免冠相片,上户时录入户口信息时可以用。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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