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照片要求:
1、招聘需要时近6个月内拍摄的。
2、照片需要是正面像,头和脸不歪斜或侧转,头发不遮挡五官。
3、不能戴有色眼镜、婚纱,不戴头饰、帽子,少数民族当事人是否免冠从习俗。
4、不穿露肩或吊带上衣。
5、照片应为同一底版。
6、头部应占照片的2/3。
7、结婚证照片底色一般为红色,大家可以根据这个底色来选色适合自己肤色的衣服。
拍摄结婚证的技巧1、头要摆正,拍证件照头部很关键,要摆正了,不能随意的歪头,否则显得很不正式,毕竟这不是拍大头贴。头不能过仰也不要低头,这样拍出来都不好看。
2、眼睛不要眨巴,尽量瞪大。拍证件照时,有些人被闪光灯一照容易眨眼睛,拍出照片来就会是闭着眼睛了,很不好看,而且不合要求。因此在闪光灯即将闪的一刹那,要瞪大眼睛,坚持几秒钟再眨眼,这样拍出来效果才好看。
3、保持迷人的微笑,拍证件照时,适当的微笑很有必要,比板着脸好看。但是微笑时不要太做作,自然微笑即可,让嘴角慢慢上扬,这样的微笑比较迷人,拍出照片很好看。
照结婚证需要带的材料:
1、居民身份;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1)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2)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3)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1一4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1一4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1一4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结婚证照片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
根据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3张两寸的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提供的照片必须真实、清晰,不能使用经过后期合成技术处理过的照片。
2、妆容注意
登记结婚证可以化妆,但以淡妆为宜,只要不影响脸部的基本轮廓就可以。
但要避免日常的浓妆艳抹,造成与本人实际长相不符合。要是本人与照片差异较大,就会要求重新拍摄。
3、服装要求
领证对服装没有硬性要求,只要整体看起来合适就行。
一般情况下结婚证不可以异地办理,需要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但是如果是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办理结婚登记的;
则可以异地办理,因为上述地区自2021年至2023年开展了为期两年的结婚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
结婚流程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5、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结婚年龄是我国婚姻登记制度中的硬性条件,因此,年龄不够的情况是没有办法领结婚证的,并且,没有结婚证只是举办了婚礼的婚姻是无效的。
办理结婚材料如下: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结婚证照片要求如下:
1、拍结婚证照片和拍证件照差不多,只是要求两个人的头靠得紧一点就行,一般是女左男右;
2、结婚证照片底色一般为红色,所以,要根据这个底色来选色适合自己肤色的衣服。颜色不要选黑色、紫色以及和红色相近的颜色:
3、头发最好在一周前弄好,不要前一天剪一个人见人恨的发型,姐妹们千万别只记得打理自己,还有另一半一样要上镜的:
4、拍结婚证照片前,照相馆都有镜子,把头发梳好,衣服弄整齐。着装很重要,这可是一生的纪念:
5、拍结婚证照片时,表情很重,两人最好都能有很灿烂的笑容,这样照片也能更好看:
6、拍摄完成后,都是用一些专用的证件照制作工具做尺寸规格的裁切处理。如果使用优秀的内置有结婚证照模板的工具,点选模板裁切这样就更加精准了。
领结婚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综上所述,结婚对于每队夫妻而言是人生中的大事,而结婚证照片就是作为这件大事的一个见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主观:
结婚登记照 要求: 一、总体要求1、 结婚登记 : 四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2、 离婚登记 : 三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3、补 领结婚证 同结婚登记,补领 离婚证 同离婚登记。 二、照片性质1,照片为证件照,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等; 2,照片应为双方合影,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三、照片版式四张 结婚证 照片应当为同一底版; 每人离婚证照片应当为同一底版。
法律客观: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根据《婚姻登记服务标准体系》规定:结婚证照片尺寸规格为“背景为蓝色或红色的双方合影彩照,尺寸(长×宽)6cm×4cm”。结婚登记照注意事项: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合影照片是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的重要内容。对于合影照片和合成照片,她详细解释说:“合影应当是双方当事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共同拍摄的影像。合成照是对两张或以上的照片进行翻拍或扫描等处理后的。结婚证件照应当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片、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
结婚证上的照片是可以自己去拍的,不是必须要在民政局拍。
下面是关于拍结婚证照片的注意事项:
1、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结婚证照片规格为“背景为蓝色或红色的双方合影彩照,尺寸(长×宽)150px×100px”。
2、拍结婚证照时两为新人的头要凑得紧一点然后微笑着拍。
3、结婚照规定为二寸红底照片,需要注意的是照片不能带又反光的东西!拍照时最好男左女右。
4、因为结婚登记照背景是红色的,因此登记人要避免红色系衣服,选择暖色服装切忌不要太夸张,不然衬托出来的人会很突兀,最好穿低领衣服这样显得比较正式,衬衫其实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5、当事人可以在婚姻登记处拍结婚登记照也可以提前一段时间到正规的照相馆拍结婚登记照。这两个选择各有各的好处与弊端,登记出出拍照便宜快捷但照片效果不能保证。在外面照相馆拍结婚登记照价格肯会比较贵但至少会保证照片拍的效果完美,当然也会省去了领证当天排队照相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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