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上的照片尺寸是2寸的。
结婚登记照的尺寸要求为3张2寸(53cmx35cm)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照片背景需为红色或蓝色,结婚照片一般是红色为主,其他颜色均不符合。
由于结婚证底色为红色,所以要避免穿红色、橘色的衣服。简单款式的情侣装、白衬衫、民国装都是现在比较热门的选择,干净大方又不失庄重。
结婚照要能明确辨认出是本人。男生需剃干净胡须,保持面部干净清爽,女生可以适当化淡妆,不要佩戴过多的首饰。结婚登记照可以进行微调,但不能过度p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1、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3、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结婚登记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结婚证办理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扩展资料:
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证
结婚证照片一定要男左女右吗:结婚证是我国颁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夫妻婚姻证明文件。当然,新人也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的审核通过后才能领到结婚证。在结婚照方面,如正照片的尺寸和底色等婚姻法也有相关规定。但是在男女站位方面没有规定必须男左女右。
一、结婚照一定要男左女右吗
1、没有规定必须男左女右
拍结婚证照片男女位置要求上没有男左女右的这个说法,也就是说,不一定非要是男的在左,也不一定非要是女的在右,并没有严格的规定。
2、但是男左女右的站位视觉上更协调
实际上,男左女右的站位与咱们的照片效果相关,因为人们看东西的习惯一般都是从低向高看的,那么女的在右,男的在左也就显得比较协调了,但是如果一旦发过来,就会让人觉得特别的奇怪了。这个摄影师一般是会告诉拍摄的新人的,可以先与摄影师沟通一下再进行拍摄。
二、结婚照的其他法律规定
1、结婚证照片尺寸规格
根据民政《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结婚证照片规格为“背景为蓝色或红色的双方合影彩照,尺寸(长×宽)150px×100px”。
2、结婚证照片背景色要求
结婚证照片规定为红底照片
3、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根据民政《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三、如何拍好结婚照
1、 面带微笑
既然是结婚照,就要显得高兴一些,面带微笑,这样拍出来才好看,如果板着脸,跟要离婚似的,就不好看了。
2、服装统一
拍结婚照,两个人的服装要统一,可以是相同的服装,也可以是相近的服装,但不要反差太大,那样看着很不舒服,画面不协调。
3、化淡妆
拍结婚照,两个人要适当画点淡妆,这样,两人的气色看起来更好看,拍出的照片更精神、更漂亮,也更好看。
4、头部靠近
拍结婚照,两个人的头最好往一起靠,这样显得亲昵,拍出的照片和谐自然,显得气氛特别好。
准备领证的新人不妨多加了解一下这些是结婚照的相关规定和将结婚照拍好看的要领,这样才能顺顺利利领证,开开心心生活。
一、结婚证照片有什么要求吗
1、结婚证照片的要求如下:
(1)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照片应该是红色背景的免冠合影照片,照片的尺寸是150X100;
(2)结婚登记照片是比较正式的照片,照片中的不能像生活照一样有太过夸张的表情;
(3)结婚证件照的拍摄,一般要到当地正规照相馆或者婚姻登记处拍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结婚登记条件是什么
结婚登记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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