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领证是常见的手续,每个人的先后顺序不一样,有的人是先结婚后领证,有的人是先领证后结婚,两者都有利弊,主要看自己两边的沟通。
先结婚和先领证的区别
1、先登记和先举行婚礼实质意义是相同的。差别就在于先登记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受法律保护;
2、而先举行婚礼后领证的话,严格意义说是非法同居。既违反了法律规定,又不受法律保护。
3、其实婚姻都有它的一段磨合期,就算是两个已相爱多年的情侣,一旦走进婚姻也需要磨合和兼容。不要抱有什么可以不合便分的想法,只要付出真爱,用心呵护,婚姻就会很美满的。既然相爱,还是先登记的好,因为那个结婚证书,还有它更深层的含义。
先领证后结婚的利弊
如果先领证的话,当你们二人在举办婚礼之前闹矛盾之后,就会引起一系列的麻烦。其实现实生活中,很多恋人在结婚之前都会闹矛盾,甚至还会出现分手的局面。如果你们已经领了结婚证,那么就是合法夫妻了,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方法就是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大家总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婚姻只是一个概念,两个相爱的人因为爱情,因为想要彼此照顾,希望跟对方组建一个幸福的家庭,想要一份安全感,在感情上升到一定层次的时候渴望与对方走进婚姻的殿堂,渴望融进对方的生活中。婚姻是一种想要融入彼此的渴求,无关其他,只因为爱。这才是婚姻形成的初衷,如若不然,婚姻又有何意义呢。总有人是渴望婚姻能够早日到来的。所谓的任性啊自私啊,在婚姻面前都能乖乖的退让。基础不牢,但奔着共同的目标也能齐心协力共建家园。中国式婚姻的意义就在于,还有这件事能让你退让、让你改变。如果不懂这个道理,离婚的可能将会很大。懂的话,一切都不成问题。
1、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要求男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若双方都具备结婚条件的话,则予以登记,并发放结婚证,确认双方夫妻关系,若没办理的新人,则要补办登记。
2、根据婚姻法第8条规定,补办结婚证的新人,他们婚姻关系的效率,则从双方都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那天算起。符合实质条件是指双方的身体和相互的关系都符合结婚规定。因此,男女双方补办结婚证后,婚姻效力具有溯及力。比如:吴某和张某二人是2018年补办的结婚证,但是吴某2016年就到达了20周岁结婚年龄,那他们的婚姻效力则于2016年,他们在2016年之后取得的财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吴某有权要求分割。
先领证对女方什么坏处
先领证再结婚,对于男方和女方都有不同的好处和坏处。但是,生活是现实的,如果遇人不淑,先领证让男方在之后的生活中占据了主动权,女方就比较吃亏了!一般情况下,我们最好先领证再举办婚礼更合适。站在法律的角度来说,新人们只有登记结婚证之后两人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同时也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如果你先举办婚礼再登记结婚证,你们的婚礼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在婚礼前领证一定要想清楚
1、如果两个人领证之前感情非常好,相互之间也非常了解,也不存在物质上的挑剔,完全就是精神超越了实际,或者说两个人的经济实力可以主导一切,感情就是坚不可摧的,那么好,领证是完全OK 的。
2、在领证之前大人已见面,就双方的要求达成一致,这样是没有问题的。
3、新人在结婚前已将各种现实问题考虑清楚,比如是否存在购房,财产大权的主导,异地等问题协商一致,如果没问题,也可以。
4、也是最最重要的一点,婚姻非儿戏,两个人想要步入婚姻的殿堂势必会对双方有一定的了解,从心里觉得对方可以托付,值得依靠,可以共同生活,相伴一生,无论是什么情况婚姻的产生都是基于这个基础上的。
5、结婚登记前男女双方对自己的要求和今后所要发生的事情一次性想清楚,说明白,不要在事后再提要求,会让双方心理产生偏差,不好接受。网络上一些语言说,女方领证之后就没有筹码了等等,其实不存在的,结婚并不是交易,事情的发展过程也是靠我们自己去把控的。
一、领了结婚证算真正结婚吗
1、领了结婚证算真正结婚。领了结婚证算双方当事人已经缔结了婚姻关系,是真正结婚。但是如果只是举办了结婚典礼,并没有按照规定领取结婚证,之后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只能按照同居关系来对待处理。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结婚的条件是什么
1、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男女二人结婚不应该附加任何条件。要求结婚,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因为受到胁迫、欺骗而做出虚假的意识表示,或者是因为重大误解而做出错误的意识表示,这样的婚姻无效;
2、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要符合一夫一妻制。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因此,要求结婚的当事人只能是未婚者,或者是丧偶、离异者。有配偶的人只能在原婚姻关系终止以后才能再婚。重婚犯罪,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离婚的双方要求复婚的,也必须是双方没有再婚,或者是再婚后配偶已经死亡,或者是再婚后又均离婚的,才可复婚;
4、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
领证算结婚。
办婚礼属于对于婚姻双方的祝福仪式,一种民俗民风并非从法律层面确认双方的夫妻关系,如果双方只办理婚礼而未持身份证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仍然不视为夫妻,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应当立即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具体如下:
1、领证是在法律上变成了正式的夫妻,是国家和法律都认定的一个夫妻,同时在你的户口本上的信息也会随之而改变,某种意义上来说领证的意义是更为重大且正式的,所以说大多数新人都会选择,先进行领证,然后再举办自己的婚礼,在领证之后两个人就成为正式的夫妻了,婚礼只是为了和亲朋好友分享成为夫妻的这份喜悦;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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