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五年后女方可以转成北京户口。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户口审批工作规范》, 夫妻投靠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外地一方为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人员;夫妻结婚需满10年;外地一方需年满45周岁(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如果满足以上的要求需要提供相应材料,包括入户申请书;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北京的住房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供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住房。
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北京一方为远郊区县农业户口的好像是结婚满3年,直接问问辖区派出所比较可靠。
除了夫妻投靠以外,还可以通过其它方式落户北京。
留学生落户。研究生以上学历,出国前停社保,在国外365天以上,回国不能超过2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成绩单、护照、签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档案等,可随迁子女。
积分落户。持有北京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房产证、劳动合同、纳税证明等,
应届生落户。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岁,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岁,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岁。
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档案等,可随迁子女。
人才引进落户。硕士以上学历,毕业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海聚工程、万人计划、高创计划、高聚工程、中国专利金奖、文化体育人才等。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明、档案、房产证、简历等,可随迁子女。
企业主落户。连续3年担任企业负责人,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企业纳税_80万/年(连续3年),企业职工中的本市(北京)人员_100人或_职工总数的90%(连续3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明、档案、房产证、简历等,可随迁子女。
问题一:结婚后一定要迁户口吗? 没有规定要求迁户口,目前户口的作用主要集中在子女上学方面,就工说等你的孩子上学的时候可能会根据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决定上那里的学校。再就是比如说你身份证丢失只能会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要办理护照签证、开具有关证明也要回原籍,可能会有一些不方便。
你考虑清楚了可以自己选择是否迁移户口,夫妻投靠是户口迁移中最简单的一类,不难办。
问题二:结婚时要不要迁户口 1、结婚凭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冻结。结婚时不是一定要迁户口。双方可以将户口仍然留在原地。
2、迁户口可以将男方户口迁往女方所在地,也可以将女方迁往男方所在地。迁户口时要先凭结婚证到落户方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入,获得同意后派出所会开具迁移阀明,凭该证明到迁出方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办理手续有一些麻烦。
问题三:结婚一定要迁户口吗? 能够把户口迁过来,最好还是迁了~
比如身份证到期或丢失了,换、补身份证就方便多了
当然保持现状也不是不可以~
问题四:结婚的时候户口必须迁到其中一方去吗? 当然不是。没有规定说结婚后一定要将夫妻双方户口迁在一起的,这些都是按你们自己方便才决定要不要迁户口而已,不迁也行的。
一般建议异地迁户最主要的原因是,当夫妻双方都在其中一边生活下来的时候,很多贴身相关的事情如果需要涉及到户籍的问题(例如办理护照之类),就得每次都跑回自己户籍所在地办而已。如果地方相隔太远就不太方便,所以才会建议迁户口。不迁也没什么的,不会造成影响。
问题五:结婚怎么迁户口 手续是这样办理的:1)你写一份申请报告,到社区、街道办事处开证明;你老婆也写申请到她的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开证明;2)你老婆带户口本。结婚证、街道证明和所写的申请报告到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3)把你的户口、结婚证、街道证明和迁户口申请书以及你老婆的户籍证明,一起拿到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入证”;4)拿到户口准入证以后再返回你老婆那边的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5)拿到派出所开出的户口迁移手续回到你这边办理入户。这样就完成了户口迁移了。
问题六:结婚一定要转户口吗 晕,你家也只有你一个儿子,五个女儿,你还要招亲去,招亲知道什么意思么?起码也是个养老女婿。请问你的父母谁来养?虽然说现在儿女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在人们的骨子里,还是认为,养儿防老的,不然你家不会有那么多的孩子了。还是为了有你这个儿子。
所以,首先建议你不要这样做。
另外再说,户口问题,结婚不合户口也是可以的,一般来讲都是女方落户到男方,极少男方落户到女方的,当然,现在的人为了图什么政策之便,考虑以后的孩子的户口问题,也有男方落户到女方的,但是,你这个情况特殊,你的老丈人一家,目的是招亲,也就是招你上门的,考虑清楚这个先。
孩子户口,不用考虑,肯定能上的了户口。
问题七:结婚一定要迁户口吗?不想迁可以不 可以不迁户口得,小孩儿得户口可以随父随母都可以得,只是孩子随母亲入户可以直接入户,随父亲必需女方出据一张未入户证明即可
问题八:登记结婚之后,怎么迁户口 一般办理户口迁移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第二种
二、异地结婚迁移户口:
(一)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 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 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 持男方户口簿, 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二)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 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 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问题九:结婚时要不要迁户口 1、结婚凭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冻结。结婚时不是一定要迁户口。双方可以将户口仍然留在原地。
2、迁户口可以将男方户口迁往女方所在地,也可以将女方迁往男方所在地。迁户口时要先凭结婚证到落户方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入,获得同意后派出所会开具迁移阀明,凭该证明到迁出方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办理手续有一些麻烦。
问题十:结婚一定要迁户口吗? 能够把户口迁过来,最好还是迁了~
比如身份证到期或丢失了,换、补身份证就方便多了
当然保持现状也不是不可以~
1 外地人和上海人结婚,几年户口能迁入
上海市配偶投靠结婚年限需要看结婚人员身份,具体规定如下:
1、普通人员:
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2、少数民族、华侨:
外省市少数民族人员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3、上海市残疾人:
外省市人员与上海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扩展资料:
办理时间:
市区派出所:每天8:30—20:00; 郊区派出所:每天8:30—16:30。
咨询电话:
021-12345
审批送达期限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参考资料:
2 外地人和上海人结婚户口能随迁吗
配偶户口落户上海具体流程如下:
在结婚还未到10年的前4个月中,一些文件已经可以开始准备了,尤其是外地户口一方,有些文件可以趁休假办理掉:
(1)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说明情况,索取“窗口服务告知单”和“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里面有详细的要求夫妻双方准备的资料以及如何填写申请表;
(2)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
(3)双方要提供结婚证和结婚登记档案:上海市是在双方登记结婚的地方的档案馆去调档,因为婚姻登记处会把这些材料转给当地的档案馆进行保存;
(4)女方是外地户口,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手册,上海户口的男方才能到街道开具计生委的证明;
(5)提供双方所在地街道的计生委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证明你的家庭情况和子女情况,以及婚姻状况),需要街道和街道的上级单位都要盖章。办理的时候街道会告知你;
(6)外地户口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7)外地户口一方的上海市的“居住证”,须满一年;
(8)外地户口一方原籍的“养老保险手册”和当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9)如有子女且已落户上海,须提供,“出生证”和幼儿园的就读证明文件,“预防接种证”;
(10)外地户口一方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11)若上海户口一方如果原为外地户口迁入上海的,须提供当初入户的原始迁移文件,去当初接收户口的上海的派出所办理;
(12)准备齐了以上材料,填写“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
(13)带上所有材料,并备好复印件,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让办事人员预审核,可以提前去,这样做的好处是万一有什么证明文件没有办齐,办事人员会告知你,你可以及时补办材料;
(14)等结婚10年期满,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递交资料,一般没有特殊问题,2个月内可以开出准迁证,持准迁证在40日之内回外地原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可以委托外地家人代办。
3 外省人和上海人结婚户口怎么怎么转入上海
没有房子可以挂在人才市场、亲属家里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 受理条件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 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以及经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其他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现就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 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下同)落户。 (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关于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关于老人投靠 (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4 外地人和上海人结婚户口能随迁吗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 受理条件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 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以及经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其他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现就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 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下同)落户。 (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关于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关于老人投靠 (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5 外省人和上海人结婚户口怎么怎么转入上海
没有房子可以挂在人才市场、亲属家里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
受理条件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 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以及经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其他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现就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 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
(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关于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关于老人投靠
(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6 上海结婚迁户口流程 婚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结婚户口迁移手续须带上夫妻二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丈夫的户口本,然后到户口所在地申请,申请成功后;凭准许迁入证明,带上证明和妻子的户口本、身份证到妻子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
下面是详细的结婚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一、办理结婚户口迁移手续须提供以下证件: 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二、结婚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步骤: (一)结婚户口迁移(夫妻户口不同省) 一,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二, 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三, 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四, 持男方户口簿, 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二)结婚户口迁移(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一,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二, 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三, 审批后,可以中国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7 外地户口嫁到上海后,户口怎么迁移
一、你的这种情况属于夫妻投靠,可以依据夫妻投靠的规定把你的户口迁移到上海丈夫处;
二、根据上海的规定,夫妻结婚必须满10年才可以申请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三、夫妻投靠迁移户口的程序:
1、持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上海丈夫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申请表,派出所审核后开具同意接收你户口的准迁证;
2、持准迁证到你江苏原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
3、持迁移证、身份证再回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男女双方可根据自己意愿或工作需要,选择是否迁移户口。若需迁移户口,男女双方可选择事前商谈将何方户口进行迁移。一般情况下,国内夫妻大多选择将女方户口迁至男方户籍,但也有因婚前约定、工作需要、就近办理等原因,将男方户口迁至女方户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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