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领证回国会有婚姻记录吗

在日本领证回国会有婚姻记录吗,第1张

法律分析:在日本登记结婚,如果不将公证等一系列的流程走完,国内一般是查不到婚姻记录的,也不承认这段婚姻关系。但是,如果在日本办理了合法的结婚登记,到国内和别人又办理了结婚登记,是有构成重婚罪的可能的。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根据《中国公民同外在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二、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中国内地居民: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

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华侨:

1、本人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四)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四、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五、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

扩展资料

跨国婚姻问题比较复杂,由于各国的风俗不同,各国对结婚和离婚的法律规定也不同。因此,有意与外国人缔结婚姻的人,应该熟悉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并注意下面一些问题:

(1)首先要熟悉有关法律。

跨国婚姻的当事人可能是不同国籍的人或者双方虽然是同一国籍,但结婚或离婚地在外国,这时就需要了解所在国国家的法律,否则,就有可能出现“破坏婚姻”(即在一国是合法婚姻或合法离婚,在另一国则属于非法婚姻或尚未离婚)

(2)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法律。

各国的婚姻法律有所不同,适用不同的法律就可能导致不同的结果。由于法律的有效力是受地域限制的,当事人只要适当地改变行为地点或诉讼地点,所适用的法律就有可能对自己最有利。  

(3)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当一国法院作出的判决可能需要在另一国执行(如支付抚养费、夫妻财产的分割等),当事人事先就应当考虑到对自己有利的判决事出有因后能否承认和执行。否则,再好的判决也是一纸空文。各国对于承认和执行外国法律判决(包括裁定),条件不尽一致。  

中国领事服务网-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国际婚姻真的是很麻烦,先吐槽一下。我是因为怀了宝宝所以就和老公结婚了,中国领证的时候宝宝已经4个月了,考虑以后会一家人会在日本生活所以要去日本生宝宝,所以当时真的很着急。但是中日婚姻的流程资料真的少,太少了,所以这一路走的简直艰难。之前也是看到一个关于中日结婚的流程,还是很详细,但是具体做起来的时候还是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所以为了给有同样忧愁的小伙伴们分享一下我的经历。

      本人中国人,老公日本人,2018年1月在成都领的结婚证。

      因为怀孕所以直接考虑的是在中国领证,然后老公回日本帮我办理在在留资格,再将在留资格寄到中国给我,我再在中国办理配偶签证的方法,所以本文仅描写这个方法的流程。

      从准备结婚到最后拿到日本配偶签证到达日本历时将近4个月,所以准备国际婚姻真的要预留足够的时间!!!!一开始真的以为可以很快办好,但是事实是,真的要三四个月。

      首先确定结婚后老公在日本准备到中国结婚的材料:

      1)有效护照(日本护照)

      2)独身证明(婚姻要件具备证明)

      3)结婚届(后面会用到)

      独身证明就是证明是单身,无婚姻状态的证明。取得有两种途径

      1)在日本取得:由法务局长签发,外务省和驻日中国大使馆认证,且翻译为中文。(较为麻烦)

      2)在中国取得:驻华日本大使馆(在中国取得的独身证明为中文,无需认证和翻译)

      我老公当时在日本拿到了单身证明,但是是日文版的,由于必须由制定机构翻译,老公说翻译费用太高,貌似要几千块人民币,所以我们决定等他来中国后,到日本驻中国大使馆办理他的独身证明。

      在中国办理独身证明所需材料:

      1)护照(日本护照)

      2)户籍誊本(日本的户口簿,在日本当地市役所可get到)

      3)身份证(中国人的)

      4)户口本(中国人的)

      在成都表示没有大使馆,所以我和老公前往了重庆,在日本驻重庆大使馆办理他的独身证明,顺便短时间游玩了一下重庆。日本驻重庆大使馆就在解放碑附近,可能不迷路的话10分钟以内就可以走到了(我们迷路了)

      我们带着材料去大使馆,无需预约,和工作人员说是中日结婚申请单身证明就ok。老公交了材料,填了些表格,我们大概等了半个小时,就拿到了他的单身证明。于是我们愉快的吃了火锅回家到了成都。

      在中国办理结婚,拿到结婚证所需材料:

      1)护照(日本人有效护照)

      2)独身证明

      3)户口本(中国人)

      4)身份证(中国人)

      5)结婚照片(最好多打印几张,以后还要用)

      结婚照片我们是在影楼拍的,效果很好哈哈。然后一定多打印几张,可多不可少。

      申请结婚证的民政局是四川省民政局,应该是总局,可以受理涉外婚姻。貌似有的地方民政局不受理涉外婚姻这个一定要问清楚。

      拿着材料去了民政局,我们等待了一下,填了资料就get到了结婚证了,成功结婚!!哈哈

      拿到结婚证后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帮我复印了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给了我一张名片让我接着名片上的地址(四川律政公证处),找名片上的人,去做各种国际婚姻需要的公正。

      公正的内容主要是结婚公正,国籍公正(中国人的),出生公证(貌似有这个我记不太清楚了)并且由公正处翻译成日本。这些公正且翻译的材料,是老公到时候回日本帮我申请在留资格需要的,非常重!!!!

      结婚后的公证:

      1)结婚公证(证明日本人在中国结婚了)

      2)国籍公证(证明我是中国人)

      3)出生证明公证(中国人的)

      貌似还有一个什么要公证我不记得了,应该是出生公证,sorry,最近怀孕比较笨。

      所有公证书所需材料:(不是记得很清楚所以以防万一都写出来)

      1)结婚证及复印件

      2)护照及复印件(日本人的)

      3)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户口簿及复印件

      5)中国人父母的结婚证(出生证明公证用)

      6)结婚照片几张(贴在公证书上)

      民政局给我的名片上的工作人员是专业办理国际婚姻公证的大叔,他帮助了我们很多,也很温柔,感谢!!!!

      我们每个公证书为了以防万一都是一式三份,结果证明这么做是正确的!!!!

      公证处最后给的公证书就是有中文日文翻译的了。

      费用大概花了600800不太记得了反正挺贵的。

      办理时间大概要一周左右,但是当时我们比较着急就希望加急,大概三天就做好了。

      在中国的所有的流程和材料都基本完成了。

      接下来就是老公带着我们的材料回日本帮我办理在留资格(日本人配偶)

      老公带回国的材料:

      1)我的护照复印件(若干)

      2)我的照片(若干)

      3)结婚照片(若干

      4)结婚公证书

      5)我的国籍公证书

      6)我的出生证明公证书

      7)结婚届(在中国填好了)

      8)我的个人印章

      结婚届需要在日本的市役所领取,带到中国。

      结婚届需要本人的印章盖章,因为日本很多事情需要用到个人印章。印章可以在某宝上搜所日本留学生印章,然后刻一个全名的印章就ok了。

      老公在日本帮我办理在留资格(日本人配偶),从开始准备,到办理到拿到在留资格大概等了两个个多月接近三个月。

      老公回日本后首先是要在日本登记我们的婚姻,就是将填好的结婚届交给到市役所,在日本登记结婚,其中会用到他从中国带回来的材料,公证书啥的。在日本市役所登记完结婚后,在市役所get到日本的结婚证明,然后再带着之前在中国get到的材料去日本入国管理局帮我办理在留资格(日本人配偶)

      这里说一下因为是老公帮我在日本办理在留资格,所以具体的流程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他是去了入国管理局询问,入国管理局给了他所要在日本准备的材料,他自己慢慢准备申请的。但是在中国准备的所有材料都是齐全的没有遗漏或者补交。

      接着就是地狱一般漫长的等等待,从在日本登记了我们结婚,到申请在留资格,到拿到在留资格大概三个月。。。。。。。。。。。。

      内心是崩溃的。。。。。。。。。。。。

      因为怀孕宝宝越来越大了,怕晚了上不了飞机。。。。。。。。。

      但是最后还是拿到了在留资格(老公一直催促着入国管理局)

      接着拿到在留资格后就是把在留资格寄到中国我的手上。

      这里大家着急的话不要用ems,不要用ems,不要用ems。。。。。。。。

      我老公主要是不知道ems的情况,以为它很快,三天就可以寄到了,当我知道他用了ems,我的内心是崩溃的。(之前有和他说过不要用EMS、,他忘了。。。)

      ems,大概用了两周的时间我才拿到在留资。

      好了,拿到在留资格之后就是最后的申请日本人配偶签证了。(终于等到最后一步了哈哈哈哈哈哈)

      成都因为没大使馆所以是大使馆的指定机构去办理签证,我去的四川省外事侨务办理中心。

      日本人配偶签证所需材料:

      1)护照及复印件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户口本及复印件

      4)照片若干

      5)在留资格证明书及复印件

      当时我太兴奋忘了复印,办事处的公主人员很nice,给我复印了。

      去了之后就去相应窗口办理,工作人员就给你一些表格填写,或用到你们在日本登记和中国登记结婚的日期,日本的住址,电话啥的

      费用貌似600+

      办理时间一般情况7个工作日

      我很着急,因为宝宝要七个月了,工作人员很热心说让我去开一个怀孕证明,再写一个情况说明书,看能不能让大使馆帮我快点出签证,结果大概5天就出签证了,感谢!!!!!!

      最后的最后我终于拿到了日本人配偶签证,成功的在怀孕宝宝七个月的时候到达了日本。

      然后关于到达日本后需要做啥,还有在日本生宝宝要做啥我应该会再写一篇文,所以谢谢大家的阅读!!!!希望对和过去的我一样迷茫的小伙伴有所帮助。还有就是最近记忆力不好可能有的东西不是记得很准确,所以不好意思!!!!!!谢谢!!!!!

法律主观:

1、如果是中国公民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姻登记的话,用护照是不行的。 我国的婚姻登记条例明确的规定,夫妻双方持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还有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那么到任何一方的 户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记机关 进行办理就可以了。 2、但如果是华侨或者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办理婚姻登记,则可以用本人的有效护照了。

法律客观: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分类: 社会民生 >> 其他社会话题

问题描述:

我现在申请了访友的签证到日本看我男朋友,期限是三个月。如果,我们要申请结婚的话可以吗?是否要先到中国办理手续,还是只要在日本一国申请办理结婚手续就可以了呢?其中,需要什么资料证明?如果申请好了后,我是否就可以长期呆在日本呢?还是还要什么手续问题?

解析:

在日本与日本人结婚时,必须到市区町村公所办理登记,需要以下文件:

1外国人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

2护照

3本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出具的有关具备婚姻要件的证明书(如果该文书未用日语书写 ,请附上日语译文,译文上必须有译者的地址、姓名和印章)

4.婚姻届(婚姻登记表)(可到有关窗口领到。申报登记表时,表上必须有20岁 以上的证人2名的署名和盖章或签字。另外,申报的登记表必须用日语书写。)

5你的结婚对象(日本人)的户籍誊本或户籍全部事项证明书。

如果准备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这个时候需要在婚姻登记处进行办理,如果是日本人想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否可以在中国进行办理,这个时候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哪些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日本人结婚登记手续

      首先中国大使馆不受理中国公民与日本人的婚姻登记申请,需要到日本的市区役所办理。需带上外国人登陆证、护照、印章和中国大使馆出据的《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即可办理与日本人的婚姻登记手续。

      《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需要事先到当地的中国使领馆开据,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中国护照及复印件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到市役所开据3个月内有效)

      填写《未婚声明书》(使馆备有)

      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使馆备有)

      曾经在中国离婚或丧偶者要提供《离婚证》或中国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和《生效书》或《死亡公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曾经在日本结婚,又在日本离婚或丧偶者,要提供日本市(区)役所出具的《婚姻届受理证明书》和《离婚届受理证明书》或《死亡届受理证明书》原件。

      曾经在中国结婚,在日本离婚者,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日本市(区)役所出具的《离婚届受理证明书》原件(3个月内有效)。

二、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男22周岁,女20周岁,是我国现行的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线。法定婚龄具有强制性,违背法定婚龄结婚的行为,为违法行为。如虚报结婚年龄欺骗登记机关,或不足法定年龄的事实婚,均属违法婚姻。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我们国家中国大使馆是不受理中国公民和日本人的结婚登记申请的,所以如果我们要和日本人结婚的话,这个时候需要到日本的市区役所办理,需要带上外国人登陆证以及护照进行办理。

和日本人结婚需要的手续:

1、中日的跨国婚姻,只要在中国或是日本办理一次,就可以算有效婚姻;

2、如果双方均在日本居住,建议在日本当地办理;

3、如果持中国国籍一方没有日本签证,在中国当地办理,因为日本人在中国免签证可以滞留半个月之久,十分方便的。

对于中国人与外国人结婚的话,有专门的婚姻登记机关,所以这对异国夫妻要结婚的话可以到当地的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去办理申请结婚登记,按规定来办理,这个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外国侨民、华侨,港澳台同胞等。当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对于当事人给出的材料及证明进行审查、核实,这个过程一般需要一个月,对于核实好,符合结婚条件的涉外婚姻,就可以通知当事人来领取结婚证。当民政局发出领证通知的时候,当事人双方必须要在三个月内亲自到申请登记的民政局去领取结婚证,不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一般这个时间是不能延期的,特殊情况外延期时间也不能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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