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合同在领取结婚证之前签的,这部分首付属于个人财产,但一个月后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分析:在签合同之后、在拿到房产证之前,如果领结婚证的话,不会影响拿房产证的。
申领房产证,是根据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来处理的,也就是应该由购房合同中署名的购房人向房屋产权管理部门来申领房产证,至于在此期间购房人领取结婚证的,对申领房屋产权证的过程或行为不会产生任何的影响,房屋产权管理部门仍会按规定正常向购房人发放房产证,而不会考虑购房人在此期间是否结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1 结婚证可以办房贷
申请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折叠编辑本段贷款流程
简述
借款人申请→贷前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保险、公证、担保等手续→发放贷款→资料归档→贷后管理→贷款偿还→清户撤押。
具体流程
(1)选择房产
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
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3)签订购房合同
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购房贷款具体流程
(4)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
(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2 在银行审批房贷期间能领结婚证吗
有影响,必须重新提交申请资料,证明申请人已婚。
1、法官表示,骗取贷款罪,是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向银行申请贷款,应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通过正规渠道合理合法进行申请,不要触碰法律红线 。
2、商业银行贷款买房需要的证件有:
(1)已婚:结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卡流水(一年或者半年,银行不同,需求不同)、身份证、配偶的身份证、配偶的户口本、配偶的结婚证。如两人共同借款,配偶还需要出示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流水。
(2)单身:单身证明(单位、街道或者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的均可)、户口本、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单、身份证。
扩展资料: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公诉人到庭指控称,2013年10月,被告人田某为骗取银行贷款,在赵某(另案处理)的帮助下,向中国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提供了虚假的房权证、购销合同、婚姻登记证明等材料,同年10月23日与该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约定最高授信额度5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田某使用虚假的房产证明等资料,以欺骗手段两次骗取银行贷款共计100万元,并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触犯法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骗取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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