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多岁领结婚证需要做的体检项目如下:
1、法定传染病。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乙肝等,这些疾病可以通过抽血或涂片排查;
2、较重的精神病。如严重的躁狂症、精神分裂症等,这些疾病可能危害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患者的心理问题还会引起很多严重后果。此类疾病需要精神科医生诊断;
3、生殖系统畸形。此类疾病直接影响生育,其中一些疾病男科和妇科医生可通过肉眼诊断,有些需要用b超检查;
4、先天性遗传疾病。如白化病、原发性癫痫、软骨发育不良、强直性肌营养不良、遗传性视网膜色素变性等。遗传性疾病的排查需要检测染色体;
5、血常规及尿常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办结婚证不需要体检,现在已经取消婚前强制体检。但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母婴保健法》第七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 (一)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 (二)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 (三)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 《母婴保健法》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母婴保健法》第九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很多人在领结婚证的时候,都会去进行体检,那么婚前体检是必要的吗领结婚证要体检吗体检有哪些注意事项呢相信大家很想了解一下,下面就让我们来好好看一下有关体检的情况吧。
领结婚证要体检吗
现在婚姻法没有规定一定要做婚检,但鼓励婚检,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查和其他特殊检查。检查女性生殖器官时应做肛门腹壁双2合诊,如需做阴道检查,须征得本人或家属同意后进行。除处女膜发育异常外,严禁对其完整性进行描述。对可疑发育异常者,应慎重诊断。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是要提前预约的,在体检的其那一天,不可以喝酒,不要吃一些高蛋白的食物,避免吃一些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2、在进行体检的前几天一定要饮食清淡,少吃一些动物肝脏的食物,前一天晚上十二点以后,一定不要再进食了,也不要喝水。
3、抽血及肝、胆B超须空腹进行;做膀胱、前列腺、子宫、附件B超时,请勿排尿;如无尿,需饮水至膀胱充盈。
4、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布内衣,勿穿带有金属钮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及有可能怀孕之女性受检者,请先告知健检服务人员,慎做X光检查。
5、女士生理期,不宜作妇科检查及尿检;做妇科检查前应排空膀胱;乳腺远红外线复查最好选择在生理期后一周内。未婚女士不宜做妇科检查,有特殊需求者要签署相关协议(告知书)方可进行相应检查。
6、内科体检前请先测血压、身高、体重。
7、检查当天需抽完血、做完腹部超音波检查后,方可进食。
8、体检时穿的衣服也有所要求:要穿舒适轻便的服装,方便脱的鞋袜,不要佩戴首饰项链,女性不要带金属品质的文胸以及含金属片的内衣。
9、体检有热成像项目时,检前须排空便、尿,还须禁食、水。
领结婚证的时候民政局一般都会要求做婚检。这个婚检到底是强制性的还是自愿性的呢?
答案是:自愿性的!以前是强制性的,不婚检不给办证!但是现在已经改为自愿性了,只是一般工作人员会跟你讲还是婚检好一些,有很多好处。
婚检不但能检不孕不育,性病艾滋也都在检查范围,所以确实是有好处的。
我有个上海的朋友,追一个女医生追了好长时间,这个女医生从没有谈过恋爱,非常单纯,在结婚前拒绝一切亲密行为,所以领证前她对我朋友的要求更为严格,各种检查都让他做了,确定他没有任何传染病、性病和身体隐患后才去领的证,所有的检查流程做完总共用了他一个月的时间。
所以,随时婚检不是强制性的,但是做了没坏处只有好处,建议大家还是做一个吧。
现在办结婚证还需要体检吗?
需要婚前体检:1、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2、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领结婚证前需要婚前体检吗
法律分析:领取结婚证不是必须婚前体检,当事人结婚的,可以选择做婚检,也可以选择不做婚检。只要符合结婚年龄以及当事人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当事人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成为夫妻,而不要求婚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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