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的,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舰艇、空勤人员和从事机密工作人员的配偶,还应当无复杂的社会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在部队考上军校后,一般来说,是不能结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结婚年龄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而军队院校的学员有比较严格的婚假规定,如果学员在校期间结婚,需要遵守部队的制度和政策,并且符合部队的结婚年龄限制。
因此,在部队考上军校后,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政策,不能在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下结婚。当然,如果已经满足了结婚的条件,可以向部队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就可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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