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证明可以领结婚证吗

户籍证明可以领结婚证吗,第1张

户籍证明可以领结婚证。当事人要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提供本人的户口簿,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登记人员对户籍证明进行核实无误后,同时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会当场办理结婚登记,发放结婚证。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可以。1、如果在办理结婚时没有办法出具户口本,可以到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去出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此办理。2、如果说是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借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者加盖单位的印章的记载,您户籍情况的户口本的复印件,为您办理结婚登记。3、如果说您还没有办理落户手续的,您的这个户口迁出地,或者说您另外一半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为您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主观:

需要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证明,并说明理由。之后当事人带着户籍证明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lt;婚姻登记条例&gt;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分析:需要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证明,并说明理由。之后当事人带着户籍证明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不要户籍证明,但是要户口本儿,身份证和三张两寸近期免冠照片儿。离婚的还要得带离婚证书。我国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证所需的材料有:

1、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由户口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离过婚的,还须带离婚证明(离婚证原件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4、丧偶的,由另一方到当地派出所开具丧偶证明(必须写明姓名,男或女的死亡日期并盖章)。

5、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法律分析:户籍证明可以领结婚证。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需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具体有: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没有户口簿、身份证的也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三、另带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办理登记手续可在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目前在一些场合下都是需要户籍证明的,一般是可以凭借自己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即可。那么大家知道结婚户籍证明样本怎么写吗接下来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一、结婚户籍证明样本怎么写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一般只有一个月的有效期。如果市民需要使用户籍证明材料,建议到公安机关重新办理近期的户籍证明。

      户籍证明

      ___,__(此处填性别),__族,出生于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__,家住__省__县__乡__村委__组。

      特此证明!

      __派出所

      __年__月__日

法律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户籍证明就是户口本吗

      一般来说,法定的户籍证明指的就是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如果说是集体户,或者是身份证、或者是户口本的遗失问题,相关的派出所都是可以出具“户籍证明”的。需要注意,户籍证明仅仅是证明某人的户籍,因此,一般是不另贴像片的,但是,也是有个人像片在电脑里面的,在打印户籍证明的时候,也是会打在证明书上的。如果说不注明相关的有效期的话,那么,该证明就是没有有效期限制的,在使用的时候,也就还是根据公安机关登记为准的,但是并不是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为准的,这也只可以证明到你申请的当天。同时,这种户籍证明也是为了公民应急所使用的,并不是法定的证明文件。需要注意,一般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的户籍证明材料是只有一个月的有效期的。

      正常情况下,户籍证明和户口本是不会划等号的。

结婚登记用户籍证明可以。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准备好以下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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