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隆回县人,请问在番禺哪个士也方可以办我家的结婚证不

我是湖南隆回县人,请问在番禺哪个士也方可以办我家的结婚证不,第1张

如果你的对象是番禺户籍人员就可以去番禺区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如果你的对象并不是番禺户籍的人你们就不可能在番禺办结婚证的。办理结婚的双方只能到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属区县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而已,其他的地方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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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的本意和多寡》

一、彩礼的本意:结婚的时候 男方需要给女方礼金,多寡不一。其含义不一而论。早期,是定情礼物,手帕、贴身物件等表示两厢情愿、终身已定。进入私有制社会后,婚姻变成了买卖,彩礼变成了定金,女子变成了物资。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解放后,婚姻法明文废止了买卖婚姻,但是有些地方,仍然延续下来,并且赋予了新的内容。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协商而定。

二、 彩礼多寡不一:这与地域没有多大关系。城乡差别也不大。有的:

百里桃一,101元;

千里挑一,1001元;

万里挑一,10001元;

万紫千红,万紫(50元)一万张,计50万,千红(百元)一千张,计10万;共计六十万。 

一动一不动,一动-----豪车,一不动------房产;

三斤六两,百元大钞上称称三斤六两。

近年来,随着攀比现象的不断发酵,彩礼也在不顾一切的攀升!但是,也有男方不花钱,真心相爱,因陋就简,喜事新办的。更有甚者,女方陪送豪车、婚房的!这就看是真爱?还是真爱钱!?呼吁全社会共同抵制这种变相婚姻的陋习!

瑶族服装习惯  腰系绣有花纹或青、白、蓝三色布配制的腰带和围裙。裤以青、蓝两色为主,裤筒很大。头上喜缠包头,以丝绉做成。有的顶部挽髻,再罩上用白布折成船形的浆毛巾。不缠足,鞋子前端尖而翘,状为斑鸠嘴,称勾勾鞋。戴的大耳环,可垂至肩上。胸前佩带挂扣,直罩着乳峰,挂扣的中间,拖四条银链至腰部。男子夏天穿背心,其它季节,着对襟短衫,裤筒大,稍长于膝,脚穿双层白布袜,双鼻鞋。冬天,有的头缠青布印花巾,有的戴大风帽,老人脑后蓄长发六寸许,称搭搭毛,也有的织成小辫子。

瑶族大部分以大米为主粮,红薯、玉米和蕨粑亦是重要食物,常大米、红薯、玉米混吃。瑶族同胞饮酒。城步东南山区瑶族与苗族一样,喜喝“油茶”。新宁、城步等地瑶族,还忌食狗肉。箭瑶每当收割尝新,必先敬狗。

瑶族住宅,新宁和洞口那溪、长塘等地多木结构房顶。靠山之处,亦有楼上住人,楼下关牲畜的吊脚楼。隆回等地瑶族住宅,历史上一般是筑土为墙,多茅舍陋屋,矮小狭窄,采光不足。尤其多数睡无订铺,仅设四方火塘,供炊事、取暖,火塘周围置矮脚板凳,人卧凳上度夜。寒冬于火塘中置三角铁架,以柴草生火取暖。新中国成立后,瑶族逐步改建瓦房、楼房,并注重采光通风,与汉族差别不大。

瑶族青年男女婚前恋爱较自由,一般先由青年男女通过节日聚会唱歌或其他途径建立感情,经父母同意后结婚。城步、新宁等地瑶族招赘习俗较浓。隆回瑶族女子结婚时,以犁头和锄头作嫁奁,新娘同媒人和陪嫁人擎伞而行,新娘将新郎送来的衣服全都穿在身上,并将袖口和裤脚边露在外面,从内到外,一件比一件长,每一件至少长一寸,层层现出色彩斑斓的花边。新娘到了男家,当天不入洞房,也不与新郎见面,双方宾客陪同新娘在火塘屋,通宵达旦对唱山歌和嬉笑“打蹈”。“打蹈”就是坐在异性腿上顿屁股。“打蹈”前双方讲几句客套话,大意是“对不起,要借您尊贵的轿子坐一坐(即膝盖)。”对方则答:“只怕我的轿子贱,您温暖的屁股不愿坐。”讲完以后便向对方膝腿上坐下,男性可坐女的大腿,女性亦可坐男的大腿,并且可双方挽着脖子,边顿边弹,亦说亦笑,闹到天亮方休。

瑶族节日较多,几乎每月都有,影响较大的有隆回瑶族的讨念拜、讨寮皈节,城步、洞口瑶族的过老鼠年,新宁瑶族的庆鼓堂、盘王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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