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后男方买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之后男方买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第1张

法律分析:结婚之后男方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个问题涉及到文化、社会、经济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不同的地区和文化背景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做法。在一些地区和文化中,买房是一种传统的婚姻习俗,男方买房是一种传统的责任和义务,而女方则负责家庭和孩子的照顾。这种做法可能与传统的性别角色分工有关,即男性负责经济和社会地位,女性负责家庭和孩子。

另一方面,买房也是一种经济上的考虑。在一些地区和国家,房价较高,买房需要较高的经济能力,男方买房可能是一种经济上的保障,可以为夫妻双方提供一个安定的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条件。

然而,随着社会的变化和女性地位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夫妻开始共同承担买房的责任,或者选择租房而不是买房。这种做法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认可和支持。因此,买房是否是男方的责任,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和双方的意愿来决定。

我是“生态老儿”。

为什么结婚必须得买房子?为什么买房子得男方付钱还要写女方名字?

我的观点是: 结婚盖(买)新房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也是刚需

首先 ,结婚,就表示这对新人已经长大成人,结婚就有可能要分家立户,房子是刚需。

其次 ,结婚,从古到今,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喜事。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会视自家的经济状况置办喜宴、盖(买)新房。图的是新人新气象、图的是大吉大利。

第三 ,结婚盖(买)新房由谁买单?按照传统,一般都是男娶女嫁。娶,就是把别人的女孩子娶到自家来,相当于自己家里添丁增口,将来生出的孩子姓氏随男方姓,通俗地讲是给男方传宗接代。男方盖(买)房的传统可能因此一直流传至今。

如果是倒插门,程序可反过来,个人可自选。

第四 ,结婚,盖(买)新房,随着时代的发展,已发生新的变化。过去基本上都是以种田为主,家家都有土地,哪家准备给儿子娶妻,就在自家地基上盖新房;现在 社会 分工非常细化,农村只是360行中的一行,很多人因工作等原因离开了农村,或是意向城市,娶妻就可能演变到进城买房了。虽然买房的价格与自己盖房的价格不可同日而语,但其意义和作用是一回事。

在我看来,结婚买房,它既不是彩礼、财产归属也很明确,女方大可不必将此作为结婚的条件。

至于女方要求写上自己的名字,这已不是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已有明确规定,婚前男方全资购买的房产,即使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离婚,女方还是不能分得这套房的财产;如果男方仅是首付,后面的还贷就是俩人的共同贡献,就没有理由不加女方的名字。你只需保留好证据即可。

总之,现在婚姻自由,你可以去选不提这样条件的女孩子。自身强大了,什么问题都不是问题。

一孔之见,仅供参考。

我认为男人结婚娶妻买房是正常现象,把妻子娶回家没房你住那儿。所以男方花钱买房实属正常,没有什么理由可以拒绝,除非你倒插门可以不用花这笔钱买房。否则你必须得买,除非你的父母早已给你备好。

至于男方婚前全款买房,这属于男男方婚前财产。女方要求在房产证加上女方的姓名的这个问题,这个采取男方志愿。男方愿意你就把整幢房子给了女方,别人也无权干涉这属于男乡赠与给女方的房产。男方要坚决不同意,女方也无权强取豪夺。

这就是我的回答,纯属个人观点。不当之处,请大家评论。

感谢广大读者朋友们的阅读。

谢谢悟空您的邀请。

针对为什么结婚必须得买房子,为什么买房子得男方付钱,还要写女方的名字?这个问题,我的观点如下:

第二,之所以结婚必须得买房子,那是因为如果你不买房子的话,你试试看,那个小姑娘愿意嫁给你,平时谈恋爱跟你说的“山盟海誓,海枯石烂”那是逗你玩,现在是一个很势利的 社会 ,如果别年轻人结婚都有婚房,而你没有,即使有小姑娘跟你裸奔,你面子上也过意不去,无脸见江东父老,亲朋好友同事,更会用有色眼晴看你。

第三,之所以买房子要男方付钱,那是因为你(男方)娶人家小姑娘,而不是人家小姑娘娶你。人家小姑娘的父母把她一把屎一把尿的拉扯大,好不容易培养出来大学毕业,到 社会 还没正式赚钱孝敬父母,又出嫁被你娶走,有的经济条件父母,还要陪嫁妆给你(男方),等于是养了一个女儿,还有倒贴。

第四,之所以男方买来结婚房子,还要写女方的名字。那是男方向女方表达的一种娶老婆诚意,还有就是对女方一辈子的承诺,也给女方父母一种安全感。

作为男生的我,这个问题也一直困扰着我。

房子这个大物件是生活的一个必需品,现在的年代不是父辈的年代,不能几百块钱娶一个媳妇,那个时候没有房子也可以的,娶一个媳妇什么苦都愿意和你去吃。

现在的 社会 不行了,外面的诱惑也多,网络信息传播也快,互相攀比之心也比较严重,再加上计划生育的控制,生活压力变大,每个家庭都是一个小孩,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有一个不愁吃,不愁穿的未来。

这样一来,自然男生压力变大,不过这也不是肯定的,女方不出钱还要加她的名字,个人看法,加名字没有任何问题,作为男生给你一个稳定和向往的未来,这都可以,可还是要认清一个事,我们娶的是老婆,可以从平等对待方面看,男生能给你的房子和车子。

作为女方这边是不是也要做出一些付出,不能一方面付出,单方面的付出对现在 社会 是不可行的,也不是长久之计,婚姻平等,我给你房子给你车子,那我们结婚,女方的陪嫁自然不能太少,不然就说不过去了。个人看法和观点。

哈哈,哈哈!你这个问题,真的问出了所有男同胞们的心声,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但,仔细想想,好像答案又是无解,没有理由,没有原因,更没有为为什么,除非男同胞们想单身到底!

这是现在这个 社会 的潮流,更是这个 社会 的趋势,因为早已不是男尊女卑的 社会 ,而是男多女少,女宠男卑的 社会 !

唉!很无奈啊!

女生们从来不会愁没人要,哪怕离了婚带着小孩,哪怕长相不那么出众,哪怕性格没那么温柔,哪怕琴棋书画,知书达礼,都没那么精通,都不是问题,只要她愿意,自有人也愿意。

可男同胞们, 如果你没有很有钱,没有名也没有权;如果你没有长的很出众,如果你没有能挣钱的技术和知识学历,如果你没有存款,如果你没有被利用的价值,这就是问题。

我们老家,车房是基础,黄金首饰是必备,且那手环是越重越好,最好一对成双!

所以,老婆如此难找,结婚如此难结,还有什么想不明白的呢?何必还要去追问,本就无解的问题呢!

默默的接受,且努力,就好吧!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结婚必须得买房子?

借用最近热播的一个电视剧《三十而已》里面的一句台词:大家都是想要找一个避风港。结婚是为了想找一个避风港,但结婚本身不是避风港,房子才是。

而结婚买房子是证明一个人有财务能力、经济独立、有一定的财富能力的最佳表现。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买房子男方付钱还得加上女方的名字?

这也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源于我国男女比例失调。女孩子根本就不愁嫁,特别是那些本身条件就很优越的女孩子,就更是在精里面挑选精英。

而且现在已经形成一个趋势,女方出嫁首先得看男方有没有房和车?如果没有,就算女方再喜欢你,女方的父母也不答应。

而且在房子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就是变相的给女方下半辈子做保证,也就是所谓的安全感,毕竟爱情再轰轰烈烈也经不起日常生活的柴米油盐的摧残。

女方要在一段婚姻里面付出,那么她也是需要保证的,而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就是女生对于这段婚姻的最大安全感。

最后再提一点,新的民法典颁布之后,如果男方不在房产证上加女方的名字,那么男女方结婚之后,女方在这个房子里面居住达到一定年限之后,就拥有了永久居住权。就算离婚了,女方依旧可以在这个房子里面居住,男方没有权利追赶。

图源网络,如侵,联删!

作为一个律师,我个人认为这个完全不是问题。

可以随便写名字。

不过要分婚前还是婚后。

你说的这个情况大多数是婚前买房。

所以随便写,没问题。保留自己的婚前出资证明就好了。

在文章最前面请允许我向大家分享一组数据:根据《2019年女性安居报告》数据显示,过去2018年某房产平台的67724笔房产交易中,买家性别为女性的占比479%,达到了过去7年来的最高值。

当然这其中不排除部分男方付款却只写女方姓名的购房交易,但是中国男性如此智商如此操作如此财力如此消费的比例占多少?

我们再把女性分成30岁以下的年轻女性和30岁以上的单身大龄女性两个群体来看,包括北京、深圳、上海、杭州、南京、武汉、重庆、合肥、郑州、长沙、苏州、西安在内的12个城市中,30岁以上大龄单身女性的购房比例超过了479%的平均值,而且女性全款购房的比例达到了357%,远高于男性。而在大龄单身女性购房中更加注重教育和地铁配套,其中366%的女性首选学区房,644%的女性首选地铁房。

分享以上数据的目的是告诉提问者:这个 社会 是分层的,虽然同为适婚女性,但是这些女性还存在不同价值观、消费观以及买房观念的两极化差别。

然后再来分享我个人的真实经历,我购买第一套房子的时候只有24岁,是我同龄人中最早购房的,买这套房对于当时的我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背后也经历了常人难以承受的磨难和辛酸,这里就不过多赘述了,我主要是说明我为何在这个年纪就买房。

当时我谈了一个女朋友,对我非常好,中午回到我公司给我送饭,下班会来我公司接我下班。谈恋爱期间她从来没向我提出任何要求,反而是经常送我礼物。

谈得时间稍久后,两人共同的朋友就会半开玩笑地说:什么时候领证结婚啊?

朋友们玩笑开得次数多了以后,我俩也在私下聊到了这个话题,女友平时对我非常温柔,只有聊到这个话题时她很严肃地说:要结婚,得买房!

但是仅此而已,并没有说买房必须写她的名字,只是说结婚得有一套属于我俩自己的房子独立的空间,对于我的价值观来说,这个要求并不过分且合情合理,因此这是我首次买房的来龙去脉。

以上客观事实回答了提问者问题的后半部分,也就是说:买房子不一定非得男方付钱却写女方名字,部分女性自己就有住房并不缺房,部分女性的确要求男方买房但是并不要求写自己的名字,因此如果你遇到一个女性要求你买房还必须写她的名字,或许是因为她自身没有安全感,或许是因为她对你的爱有所保留,也或许是她对你并不是那么称心如意。

下面再来回答为什么结婚必须得买房子?

同样这还是一个价值观和消费观以及教育观的问题,婚姻即两个彼此相恋的人通过合法手续结合组成新的家庭开始生活,这是一个必须当下决定却影响后半生的重大决定,因此绝大部分女性在考量结婚对象时,会格外注重父母、亲朋、闺蜜的建议。

而结婚必须买房这一点建议,几乎是女方父母、亲朋和闺蜜都会提出的诸多建议中的一种;

同时因为每个人的价值观和人生阅历不同,因此造就了每个人看待衡量一个人的标准也不同,当女方父母、亲朋和闺蜜对男方的五官、身材、工作、收入等硬件条件不满意,但女方自己却坚持选定这个人时,作为女方的娘家人会选择退一步做出“要结婚,必须买房,并且写女方名字”的要求;

另外就是目前城市内的教育片区划分是与房产证相关联的,例如北京中关村二小的学区房,房龄已经50年,总面积只有60平米,但每平米的价格已经达到了11万。

即使不上名校、不过分注重未来孩子的教育,但至少得让孩子有个学上吧?

我的价值观是这样的仅供提问者参考:如果我不愿意比周围人都努力工作、努力赚钱,只想着安稳度日,赚多少钱花多少钱,不计划未来,只活在当下,那么我不会要求别人也如此跟我过完下半辈子!

反之,如果我真心爱上了一个人,因为爱她想要跟我结婚,结婚的目的是照顾和保护她的下半生,并让她过得比以前和现在更加的幸福,那么买房根本不算什么,不仅买房还买车、还买化妆品、还给她做她喜欢吃的东西、带她去 旅游 、实现她所有的心愿。

前提是我真心爱上了这个人,有这个人值得我去爱。而并非为了结婚而随便和一个女的讲究的过日子,这样的生活别说买房了,就是呼吸都感觉是痛苦的。

因此在回答完提问者以上问题后,我也想反问提问者一个问题:你真的有一个你深深爱着她、她也全心全意对待你的结婚对象吗?如果有,我相信你不会提出“为什么结婚必须得买房子,为什么买房子得男方付钱还要写女方名字”这样的问题?你只会提出“请大神帮忙看看以下两个户型该选哪一个”这样切实的问题。

以上回答仅供提问者自己反思和思考,不求其他高人认同。

中华五千多年 历史 延续到现在, 存在即合理!

男人结婚花的是钱,女人结婚用的是命。

生理的先天优势及 社会 发展让男性承担起了养家的责任,但在往后的婚姻生活中女人生孩子为家庭付出的也是男人所不能做到的, 社会 分工不同。

不管与谁结婚,男人都需要有房子,安家落户。

写女方名字这个看双方意愿,法律也保护男方的婚前财产不是吗?

以利相交,利尽责散

夫妻是缘分,有利益的成分在里面

个人觉得加爱人的名字理所应当,毕竟一家人要共同努力生活的。

住家里,屋子不是自己的名字,你有安全吗?

何况是缺乏安全感的女性

该加

如果我结婚,我可能都不会加我的名字

她有完全的支配权

爱是很绝对,很纯粹的东西

很高尚

别玷污了它

能。这个问题是这样的:结婚后房子是男方买的,但女方到什么时候能分到房产的所有权?关于这个问题,人云亦云,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看法。那作为人云亦云里面其中一员的我。我个人认为只要结婚后买的房子,不管是男方买的房子,还是女方买的房子,它都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所以说,只要女方想,任何时候都能分到房产的所有权,当然,这个时间必须是在你们结婚之后。

其实我个人认为,房子还是男方与女方双方共同来买比较好。我也不知道是哪来的毒鸡汤,说男方在结婚前必须要有这样有那样的听着都烦死了,我始终认为一位女孩子,她的幸福不是靠男孩子的给予,而是和这位男孩子一起奋斗。当然,这也仅仅是代表我自己的观点,因为我也是一位女孩子,所以说自己还是不希望从其他人身上索取太多。

除此之外,这位女性已经开始在惦记着男方的房子的产权,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双方在一起的目的都不单纯啊!既然在一起了,就好好踏踏实实的过日子,共同奋斗,而不是一天想着这房子在什么时候我才能够分到产权这些问题。其实吧,很多时候我们都容易想太多,导致了很多麻烦与烦恼。

我个人认为,对于未来的事情应该顺其自然。但是很明确的可以告诉这位朋友,只要你想,在你们结婚之后,你在任何时候都能分到房子的产权。但是有了房子的产权又能怎么样呢?幸福那肯定是不会再有的,除非你重新去追求新的。

关于这个问题,每个人看法都是不一致的。当然,以上的所有观点,仅仅代表我个人的看法。也欢迎各位朋友来补充你们的见解。

1、结婚前由男方个人出资购买房产,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并还清贷款或全款购买,将视为男方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婚前男方出资买房支付首付款,房屋登记在男方自己名下,即使婚后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在房屋的权属上,仍旧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要分为两部分:个人还贷的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此时,对于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个人偿还的增值部分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此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3、以结婚为目的,男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男方明确表示归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对该房屋一般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婚前一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前购房,双方都有出资,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能够证明是双方为了结婚而共同购置的房产,就算是没有女方名字,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视为夫妻共同所有。如果离婚时男方否认买房时女方出资,女方也没有证据证明出过钱,且无法证明出资款不是赠与男方,这种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6、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买房,婚后增加另一方为房产产权的共有人,应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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