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国时期,袁世凯曾经提倡满汉一家亲,满族女子建议加到汉族这边来,这样代表这圆圆满满,然后但是还有试婚节,不过对于现在已经很少了。只有少量的生活习俗,还保留着,比如不吃狗肉,不杀狗,不用狗身体器官做的东西,据说是因为够曾经救主满族汗王,一直延续到今天,还有少量的老年人还依照这个传统习惯。
在如今的沈阳故宫里面满族的习俗管还能见到当年时期满族人用的一些历史背景,生活习惯,节日风俗习惯等,还有各种充满满族风味的节目表演,有想了解的朋友可以自己过去看看逛逛。
在如今的城市生活的满族人,基本全部都是现代年轻人了,没有什么满族汉族的区别,可能就是当你掏出身份证户口本, 朋友会看到满族这两个字,也不会觉得吃惊或者和我们有什么不同,所以现在汉族于满族之间的嫁娶,没有任何区别和禁忌啦。满汉一家亲,满族人民在话,汉族人民在基本无所排斥啦。
在民国时期,袁世凯曾经提倡满汉一家亲,满族女子建议加到汉族这边来,这样代表这圆圆满满,然后但是还有试婚节,不过对于现在已经很少了。只有少量的生活习俗,还保留着,比如不吃狗肉,不杀狗,不用狗身体器官做的东西,据说是因为够曾经救主满族汗王,一直延续到今天,还有少量的老年人还依照这个传统习惯。
可以,但是很难,基本上八旗弟子是很少的,到清朝后期仍会是老一辈的不愿通婚,但是平头百姓大概没什么计较的。虽然顺治的恪妃石氏、佟妃诞下玄烨与孔子后人的婚事是特例,可是纵观还是十分艰难,且看历代清朝后宫汉妃的地位不仅很低,而且就算能够生育也未必能够得到晋升。
所谓的满汉不通婚,不过是旗民不通婚在清末的叫法,其原因由于清朝中期的皇权强化、削弱下五旗各旗旗主王爷和旗内王公对本旗控制力度等手段,加强八旗内部内外二十四旗的认同,使得八旗逐渐融为一体,所以,清初的旗民不通婚也就逐渐改成了清末的满汉不通婚。
旗民不通婚,有清一朝也没有正式的法律文件记录过,在八旗内部,也没有明显的文件记载,在《清史稿 世祖本纪》还记载过顺治八年甚至有鼓励旗民通婚记载:“令满、汉官民得相嫁娶。”(蛇注:《清史稿》成书于民国,而那时,满人已经等同于全体旗人,所以,在这里“满汉”的含义是“旗民”,下同。)
而且在清末,孝钦显皇后也下发过懿旨鼓励满汉通婚:“满汉臣民……惟旧例不通婚姻。原因入关之初,风俗语言,或多未喻,是以著为禁令。今则……开除此禁……准其彼此结婚,毋庸拘泥。”
不过呢,孝钦显皇后这张懿旨,却在某些人眼中成为了“旗民不通婚”的确凿证据,可是,怪事又出来了,为什么贯穿整个清朝,都有旗人娶汉女的记录捏?(旗女家汉人的情况也有,但是少。)
从目前研究的角度来看,和事实比较一致的是《永宪录》的说法:“按国制,皇后诸妃及凡满洲之正室皆不与汉人联姻。”也就是说,旗人的正妻不能为民人,而纳妾之类的则随意。不过这种情况也有例外,如完颜廷鏴的正妻恽珠就是民人,而且清末依兰副都统全亮的正室也是西征之时伊犁当地之民女。
至于旗民通婚的形式,无非是两种:
汉女嫁旗人,汉女抬旗(有的可能会改满姓);
旗女嫁汉人,旗女出旗(出旗了后代就没法享受旗人待遇了)。
清朝实行民族隔离政策,规定满汉不通婚,违者严惩,甚至杀头。
满汉不通婚,或严格来说是旗民不结亲,是满族的旗制,祖制或祖训,后来渐渐成了全族人的定规,而并非大清律的一条。尽管没有律令方面的严格规定,但满族人几百年来基本遵守这条定规。
清初定旗民不通婚,直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才取消禁令,实际上民间早已通婚。
入关后,在对农民军的战争中,清廷将俘虏的大量妇女分配给八旗士兵。
清廷正式颁行旗民通婚政策是在顺治五年,顺治帝上谕道:“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亲睦,莫若使之缔结婚姻,自后满、汉官民有欲联姻好者,听之”。
意思是如今天下是一家,满、汉官民都是我的儿子,想让他们互相亲近和睦,不如让他缔结婚姻,从今往后后满、汉官民允许联姻。
康熙之后,清廷禁止旗人与民人通婚,这一禁令产生的具体时间,最晚不会迟于康熙四年。
乾隆朝对旗民通婚屡令禁止。而在民间,民人采用种种办法实现了与旗人通婚。
道光年间,清廷对旗民婚姻,做出明确而系统的限制性规定:“嗣后,八旗内务府三旗旗人内,如将未经挑选之女,许字民人者,主婚之人,照违制律治罪。若将已挑选及例不入选之女,许字民人者,主婚之人,照违令例治罪。民人聘娶旗人之女者,亦一例科断”。
意思是以后,八旗子弟如果将未经挑选的女儿,允许嫁人的,主婚的人,照违制律治罪。如果将已选及例没有入选的女儿,允许嫁人的,主婚的人,照违抗命令规定定罪。百姓聘娶旗人的女儿的,也是要判决。咸丰朝继承了道光朝的旗民婚姻政策。
旗民通婚政策上,清廷对八旗汉军采用了不同于八旗满洲、八旗蒙古的政策,承认汉军与汉人通婚。
扩展资料:
清末最终废除“满汉不通婚”祖制的,是慈禧太后。
到了光绪朝,汉满两族因为长期的杂居,早已没有什么纯正的满人。但是“满汉不通婚”的规定仍然十分严格。百日维新虽然失败,但经历山摇欲坠原本强烈抵制变法的慈禧太后也开始推行较之前更为彻底的新政。
西太后(慈禧)1901年在西安宣布“变法”开始,几年中清朝推行了一系列“新政”措施,其中包括满汉通婚。
光绪二十七年(1901)十二月二十三日,慈禧发布懿旨废除“满汉不通婚”。
1902年2月1日(清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清政府选派八旗子弟出洋游学;再次宣布准许了满汉通婚。
-满汉通婚
-八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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