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各区域都有不同看法,但是我可以给出一些常见的观点。
彩礼和嫁妆是传统婚礼中的一部分,它们是夫妻双方家庭之间的礼品交换。彩礼通常是男方家庭提供给女方家庭的,用来“养女成婚”,包括现金、金银首饰、家居用品等。嫁妆则是女方家庭准备提供给新婚夫妻共同使用的财物。
彩礼和嫁妆不应该被用来评价婚姻的幸福和稳定,也不应该被用来展示家庭的社会地位。在平衡彩礼和嫁妆时,双方可以考虑以下因素:
1财务状况:双方需要在自己的财力范围内进行交换,避免让对方负担过重。
2地域文化差异:不同地区、不同文化对彩礼和嫁妆有不同的看法和风俗习惯,双方可以在尊重彼此文化的前提下平衡交换。
3平等尊重:婚礼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应该平等尊重双方家庭的贡献和心意,避免出现任何一方受到歧视或不公平对待的情况。
总之,彩礼和嫁妆不仅仅是一场婚礼的仪式和交换,更应该体现两个家庭之间的友好相处和互相尊重。双方可以在伴侣和家庭的支持下,共同协商和达成平衡的方案。
传统上,彩礼和嫁妆都是婚礼中的重要财物交换,代表着双方家庭的尊重和诚意。彩礼是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和物品,表示男方家庭对女方家庭的认可和支持。而嫁妆则是女方家庭为女儿准备的一定数额的财物和物品,旨在帮助新婚夫妇建立起一个稳定的生活基础。
随着社会和文化的变迁,彩礼和嫁妆的观念和实践也在不断地演变和改变。在现代社会中,许多人认为,彩礼和嫁妆应该是一个互惠互利的过程,不应该只是单向的付出和索取。同时,由于不同地区、不同文化和不同人群的观念和价值观的差异,对于是否应该有嫁妆这个问题,不同人会有不同的看法和态度。
总之,彩礼和嫁妆是一个比较复杂和敏感的话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和双方的意愿和协商来决定。
法律主观:
建立婚约,男方给付女方的财物一般有聘金、见面礼、折娘衣、酒水钱和金器,《意见》对于司法实践出现的各种财物给付形式那此属彩礼没有界定,根据 附条件赠与 说的法律特征,判断依据为给付此项财物时当事人主观心理状态,是为了培养、增进感情的给付还是以结婚为条件的给付。实际生活中当事人给付财物时不会明说更 没有书面合同 表达心理状态,是默示意思表示,判断可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给付的时空,财物的价值,依社会一般观念为之,如聘金,较大数额的见面礼,按女方提供的礼单给付的各种财物就是附有条件的,而双方父母给付的小额礼物,男女双方非正式情况互赠的礼物就没有附有条件。因此,彩礼没有固定的名称和范围,而是根据上述方法判断之。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这是肯定的。
我对于嫁妆和彩礼没有那么在乎,这些东西对于我来说是可有可无的,如果有就带上,如果没有的话,也不会去强求,只要我们两个人生活的幸福就可以了。
我们可以发现很多情侣在结婚的时候,会因为嫁妆和彩礼产生各种矛盾,最后导致婚礼取消,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大家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知,要知道结婚到底是为了什么?这样才能拥有一段幸福的婚姻,而且大家在结婚的时候,对于嫁妆和彩礼一定要多为对方着想,这样这桩婚事才能促成,如果双方都不退步,一直坚持自己的想法,那么这段婚事根本就成不了。
有的人会说嫁妆和彩礼是必须的,如果没有的话,是不能结婚的,但是我却认为嫁妆和彩礼这些东西不是必须的,只要两个人好就可以了,那些东西是可有可无的,而且驾照和彩礼也没有必要要求的太高,那样只会伤害到两个人之间的感情。
如果两个人相处了好多年,最后却因为驾照和彩礼分手,那对于这两个年轻人来说,是一件非常可惜的事情,所以大家在谈论这些事情的时候,要尽量做到符合常理,也要多为对方考虑,这样才能促成一桩婚事。
结婚这件事情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大家一定要认真考虑,多为对方着想,这样你才能拥有一段幸福的婚姻,如果什么都不去想,什么都不去做,一直坚持和对方要彩礼或者嫁妆,那你永远都拥有不了幸福,所以大家在面对婚姻的时候,一定不要太过于自私,要多为对方着想,要适当的做出一些让步,这样你们才能有一个好的结局。
我觉得其实这也是一个态度的问题,而且并不是为了约束婚姻,主要也是为了让这段婚姻变得更好,最后的钱还是新的家庭掌握,这其实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觉得彩礼和嫁妆是男方和女方对彼此的一个保证,而且在结婚的时候彩礼和嫁妆也是必须要给的,男方和女方在结婚之前也应该要商量好彩礼和嫁妆的事情,这样两个人的婚姻才会有保障。
彩礼和嫁妆是要有的,彩礼是男方家人对女方的看重,而嫁妆是父母对女子的祝福,彩礼和嫁妆要合理的给,不要狮子大开口,两家人可以好好谈一谈。
我觉得这两个东西都应该有的,这只是一个礼仪的东西,只是现在的发展变了味道的,变成一些人赚钱的工具了,应该抵制一些不良的彩礼和嫁接等。
很正常,而且现在我感觉如果想要娶一个老婆真的特别难,因为大约需要100万左右,并且还需要彩礼,所以我觉得现在的男人特别的辛苦。
结婚的时候,女方向男方要彩礼,是我们旧时婚俗的一种程序,也称聘礼,是婚姻正式缔结的一种象征,流传至今也成为了民间习俗。
但在传承的过程中逐渐遗失了真正的意义,古时的彩礼更注重的是一种“礼节”,而现在受物质攀比的污染,彩礼说成是“聘金”更为形象一些。
因彩礼上演的爱恨情仇,让无数普通家庭负重不堪,也让婚姻真正承载的价值和意义,遭到畸变与质疑。
彩礼和嫁妆,都应该要根据双方的家庭经济情况,量力而行。
虽然男方出了彩礼,但是女方也会随嫁妆,很多地方的彩礼只是走个形式,女方父母那边只抽取很少一部分甚至一份不抽的大有人在,都是为了女儿将来能过的衣食无忧。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中提到:
“从社会学方面看,在传统的婚姻关系里,聘礼与嫁妆事实上都是双方父母提供给新家庭的物质基础。在新的时代,虽然形式上是从男方家庭转移到女方家庭,但越来越多的女方父母又通过嫁妆的形式,将彩礼的大部分甚至全部资助给新婚小家庭。”
总之,男女双方结婚,男方给女方彩礼是传统文化的传承,更是现实婚姻生活的必然选择,当然彩礼还是要适度,现在日益高额的彩礼使得很多男方家庭债台高筑,甚至使得原本真心相爱的人被迫分离,如果把儿女意愿放首位的话,也许会少很多悲伤的故事。毕竟幸福与否,金钱只占很小的比例……天价彩礼的情况,也必须要广泛而强力地进行遏制,否则贻害无穷。
古代人对彩礼的诠释为:婚彩礼钱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结婚彩礼钱多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也可用来支付女方的酒席费用,还有的将彩礼钱直接作为女方嫁妆由其自由支配使用。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
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
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 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结婚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 法律对于彩礼钱有明确规定,可认为属彩礼范畴。
所以无论如今,自由恋爱还是买卖婚姻中,给女方的彩礼钱都是天经地义的。
因此,男方给女方彩礼钱是必要的,至于多少可以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而定,其实彩礼钱,真的是在一定程度上表示对女方的重视和珍惜程度。如果真的珍惜女方,就要克服困难凑够彩礼钱。有些事情只有不容易得到才会珍惜,所以经历困难才能结婚也许是个好事情,因为你才能更加珍惜婚姻。
对于彩礼这件事情,所以每当想起总觉得愧对父母。父母含辛茹苦供完我学业,我自己对于彩礼这件事情理解的不深刻,当时自由恋爱并且爱情至上的我,认为要彩礼钱是很庸俗的事情。
所以我一分彩礼钱都没要,我父母也算开明,他们也没对我有任何要求。我当时还天真的认为,虽然我不要,公婆家可能也会有表示吧。我大错特错了,真的一分彩礼钱都没有。并且婚纱照结婚穿的衣服都是要我们自己花钱买的,公婆家不是拿不出钱,是因为公公是葛朗台一样的人,宁可把钱投到传销手里,也不肯给自己孩子们花。
我想我自己的经历可能代表一些人的做法,奉劝和我想法类似,没结婚和即将要结婚的姐妹们,一定要彩礼钱!要彩礼钱是自己身价的代表,本女子就是昂贵的奢侈品,身份不配就不要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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