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协商,结婚或者分手,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好小孩抚养问题。结婚的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在还没有结婚的时候就有了小孩子也不要慌张,双方可以决定是结婚还是分手,关于生育孩子的事情也可以进行协商,关于没有结婚证但是有了小孩子怎么办很多人有疑问,其实如果不想分手的话可以尽快办理结婚的手续,接下来让我来告诉大家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知识。
一、没有结婚证但是有了小孩子怎么办
可以协商,结婚或者分手,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好小孩抚养问题。
结婚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民法典》(生效)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年办理结婚证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年办理结婚证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五、年办理结婚证婚前体检项目
《民法典》没有强制要求办理结婚证的男女做婚前体检,婚检完全本着自愿的原则。但为了优生优育优教,建议办理结婚证前应当做婚前休检。下面为您介绍婚前体检项目有哪些:
婚检的项目包括全身检查、生殖器检查和辅助检查。
1、全身检查
这是一般性的全身检查,了解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有无异常,了解发育情况,这些检查对发现影响婚育的疾病是非常必要的。
2、生殖器检查
这是很重要的检查步骤,许多青年不愿意接受这一项检查,其实,你们面对的是医生,你们的隐私在这里会得到尊重的。
女性检查时应常规进行腹部、肛门双合诊,如发现内生殖器存在可疑病变而必须做阴道检查者,医生务必先征求你们双方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处女膜除先天性发育异常会影响生育外,医生一律对其完整性不做描述。而男性检查主要是检查阴茎、睾丸等生殖器有无炎症,有无发育不良;如有特殊情况,医生会向婚检的准夫妻提出进一步检查的建议。
3、辅助检查
实验室检查,除了血常规、尿常规、胸透、肝功能和血型外,女性作阴道分泌物找滴虫、霉菌,必要时作淋菌涂片检查;男性作精液常规化验。
必要时,还要作智商测定。
其他特殊检查包括询问病史、物理检查和实验室等常规检查,根据结果进一步选用其他各种辅助检查,如染色体核型分析、激素测定、活组织病理检查、B超等。根据需要,医生会建议你们转至有关专科进行检查诊断,并提供转诊的服务。
综上所述,关于没有结婚证但是有了小孩子怎么办我已经为大家解答了,如果保持同居的关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的话是不利于保护男女双方之间的权利的,如果是有了孩子之后最好是先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男女双方的权利还有孩子的合法权利。
如果两人一起有孩子但没有结婚证,分开后需要走一些程序来解决有关孩子的抚养、监护和财产分配等问题。首先,双方需要尽快协议解决有关孩子的法律问题,包括决定孩子的抚养权、监护权、探视权等问题,并为有关财产分配制定合理的计划。如果无法协议解决,双方可以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支持和裁定。其次,双方需要考虑申请法律程序来确认孩子的亲子关系,并确定相关养育、赡养、医疗、教育费用等。最后,双方还需要处理有关房产、财产分配等方面的问题,分别处理自己名下的资产和债务,以保证互相的权益,和合理地解决分家财产和债务问题。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建议,请咨询当地的律师或相关的法律服务机构。
法律主观:
对于没有领取结婚证男女双方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孩子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 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 满二年;(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 离婚登记 ,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 离婚证 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 身份证 向原办理 婚姻登记 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主观:
一、生孩子没结婚证怎么办
(一)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
(二)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三)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四)宝宝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宝宝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二、准生证办理的注意事项
(一)准生证可在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或现居地办理。准生证男女双方均可办理,只要双方证明齐全,在哪一方办准生证都不是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要求、流程可能会有差异。
(二)异地办理准生证时,想给宝宝上哪个城市(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城市)的户口就在那个城市办理准生证,以避免繁杂的手续。
(三)要先领了结婚证再领准生证。怀孕满3个月后需及时办理准生证,以免因为某些原因导致准生证延期,对宝宝上户口不利。
(四)如果夫妻二人都是初婚(已经拿了结婚证)、未生育(宝宝是第一个孩子),那么在宝宝出生之后一个月内补办准生证也是可以的,不会罚款。
(五)如果夫妻二人是初婚,但是结婚证是在宝宝出生之后才拿,那么,不管准生证什么时候办,都会有罚款。
(六)如果夫妻二人有一个是再婚,符合生育情况的,一定要先去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之后才可以生育,不然,罚款会比第二情况高一些。
(七)在外地工作的流动人口,国家专门有政策,方便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证,详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办理,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所在地配合。另外,也不存在一个地方“指标”满了,不给办理生育服务证。
三、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
(一)夫妻可以协商决定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
由于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实际上属于一个民事问题,所以夫妻当然可以就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达成协议。比如,《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就是说,对于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这样的问题,一般先由父母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对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难以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定。
(二)法院起诉解决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作出判决,这主要是考察父母的经济状况、个人品德习性、受教育状况等。总之,法院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最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一方。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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