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许多年轻人在办理结婚或者离婚有关的手续的时候,都要前往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办理,有许多城市的民政局与婚姻登记处的地点都是分开来的,那么北京 丰台区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在哪,离婚证办理需要什么程序呢,下面本文就来给大家介绍下吧。
丰台区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在哪
丰台区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的地址在哪呢, 丰台区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的地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幸福街2号,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为:63817615
离婚证办理需要什么程序
一、当事人的申请
1、办理离婚登记是按照地域进行划分的,如果当事人是协议离婚,那么应当前往一方户口归属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离婚的登记。
2、离婚是属于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夫妻双方如果要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双方都亲自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办事处进行离婚登记,不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
3、如果夫妻双方是属于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上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离婚的意愿,并且处理好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债务处理、子女的抚养权等事项,最好双方当事人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上写下自己的姓名。
二、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1、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当事人所携带的证件是否完善。当事人双方是否符合离婚登记的要求。
2、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夫妻双方仅有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是双方在子女抚养或者或者财产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办理。
三、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1、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低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问题。
2、确认夫妻双方当事人属于自愿离婚,并且对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应当场进行登记,并且颁发离婚证。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关于 丰台区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在哪以及离婚证办理需要什么程序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帮助,使丰台区的新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能能够顺利找到地点,不会迷失方向。
现在大部分新人在确定好了自己的领证日子后,都会提前在网上进行登记预约,避免了当天排队等待时间过长的情况。北京婚姻登记微信预约怎么弄呢?丰台区婚姻登记处预约攻略已备好,参考一下吧。
一、北京婚姻登记微信预约
1、打开微信客户端,点开我的界面,点击钱包选项栏;
2、进入微信钱包界面,点击城市服务框;
3、进入城市服务后,选择自己所在的城市,比如北京;
4、进入北京城市服务模块,在政务综合栏目下,点击民政;
5、进入北京市婚姻登记城市服务界面,点击结婚预约服务类型中,并核对自己是否符合预约条件,然后点击确认;
6、进入北京市婚姻登记预约系统的结婚预约资料填写界面,准确填写双方姓名、证件、婚姻登记处地点等信息。填写完成后提交,等待审核即完成预约了。
二、丰台区婚姻登记处预约
1、预约条件
在进行婚姻登记预约前,我们要了解清楚预约条件的规定。办理北京市丰台区的婚姻登记预约,必须符合双方或者有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还有双方或一方工作生活地在本市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等等。
2、预约流程
婚姻登记预约流程其实是很简单明了的,总体可分为阅读协议、选择户籍、预约日期、填写信息、完成预约等几个阶段。只要是符合了预约登记的条件,整个流程是很快的。
3、注意事项
在办理婚姻登记预约的时候,我们要认真选择自己的预约日期和预约地点。在预约日期栏内,如果是红色的日期则表示已经约满了,绿色的表示非工作日,民政局不办理婚姻登记服务,而黑色的则表示可以预约。
结语:
本文详细介绍了北京婚姻登记预约的一些注意事项,如果最近你们就要领证了,不妨现在网上预约一下吧。
丰台民政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大街9号 --邮编:100071
电话:63813984、63833924-----传真:63806995
结婚登记
----一、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二、条件:
----1、一方或双方属于本区居民;
----2、 男不早于22周岁,女不早于20周岁;
----3、 双方自愿并亲自到场;
----4、 双方均无配偶;
----5、 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6、 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
----三、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单位集体户口应同时出示集体户口的首页或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或派出所印章);
----2、 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 三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四、 证件工本费每对9元。
----五、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说明:身份证件和签署“声明”应与本人情况相符,姓名、出生日期一致。
规定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双方当事人本人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结婚证。
所以,两位可以到大兴或丰台任何一方的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到北京市非台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地址:北京丰台区东幸福街2号。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3张2寸红底双人照;
3、婚检证明(自愿)
4、离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是判决书;丧偶者需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
丰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丰台区丰台镇幸福街2号社区服务中心2楼
坐地铁9号线,在丰台东大街下车,距离目的地还有19公里
可以乘坐459路 (或 678路 )
丰台东大街,步行 90米
游泳场北路东口站 459路 (或 678路 )2站
正阳大桥东站 下车 ,步行 460米
到达婚姻登记处(丰台区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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