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情况:都是中国人,国内结婚,一方不能回国
那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
✅你们已达成一致
▪️在国外的,需要委托国内律师代为诉讼,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拿去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之后启动诉讼程序,最好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迅速、快捷地解决CASE
▪️法院择日开庭后,原告及其代理人与被告代理人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书或判决书,一般当日生效,一周后领取生效法律文书
❎你们没有达成一致
▪️在国内的去法院起诉,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被告国外的住址等证据。法院立案后,一般会询问你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如果还是不能,或者对方杳无音信,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这时候会产生两种情况:
其一:被告收到传票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
其二:传票送出三个月,被告仍无消息,一般会再公告七个月,如果联系不上,判不离
第2种情况:你是中国人,对方是外国人,国内结婚
✅你们已达成一致
国外方能回国,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协议离婚
国外方不能回国,你在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步骤同上
❎你们没有达成一致
你将结婚证、公证书、身份证、被告身份材料等证据材料递交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步骤同上
第3种情况:你是中国人,对方是外国人,国外结婚
要将国外颁发的婚姻注册证书,在所在国公证后,再到我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然后在国内起诉
▪️将相关材料公证、认证后,再连同其他诉讼材料递交法院,走立案程序,如果你们都同意离婚,一般可以在一个月内审结
需要注意:法院所有文件均需要翻译成外文,比如法院传票、举证通知书、送达回证、起诉状等,需委托具有专业法院认证的翻译机构
这只是对涉外离婚程序的简单说明,在实践操作中涉外离婚需要注意的地方很多,如果你有需要,建议求助专业律师
法律分析:国外结婚国内能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主观:
不知你们是在国内领取的结婚证还是国外,这有不同的解决办法的,如果是国内领取的,可以选择两种方式 办理离婚手续 。 (一)协议离婚的情形:如果是 双方协议离婚 ,双方应到中国居民常住 户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中国居民应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二)诉讼离婚的情形: 1、如果双方不回国办理的话,可选择在国外诉讼离婚,但该判决须得到中国法院承认。 2、在中国离婚诉讼的情形: 《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 原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即与外国人离婚,可向本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由中国人民法院受理,则适用中国法律。境外一方所寄交的诉讼文书须经驻在国或当地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司法机关认可的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和审理。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如果双方都是中国国籍,在国外登记离婚,现在要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的,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由双方或一方居住满一年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如果双方都没有居住满一年的住所,就由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需要注意的是国外结婚国内离婚,要举证证明存在婚姻关系。通常需要在结婚登记地及中国使领馆对结婚证办理相应的公证和领事认证手续。
一、国外登记结婚能在国内办离婚手续吗
双方都是中国人的话,在国外登记结婚的现在要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在居住地满一年的地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由居住地所在人民法院管辖受理。如果双方都没有居住地满一年的住所,就由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离婚双方把财产和孩子的问题达成一致,到法院起诉是非常快的。
END
二、国外登记结婚在国内离婚如何办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对第三十二条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的释义,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来源找法网:网页链接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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