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珠海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第1张

在珠海有8个受理点,可以办理港澳通行证,其中包括具体地址、上班时间、咨询电话,详见正文。

珠海港澳通行证在哪里办理

1珠海市香洲区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493号珠海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电话:0756-12367

2珠海市香洲区

      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18号出入境办证中心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电话:0756-12367

3珠海市香洲区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溪村南溪派出所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电话:0756-12367

4珠海市香洲区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路69号吉大派出所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电话:0756-12367

5珠海市香洲区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南湾北路33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电话:0756-12367

6珠海市金湾区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市民中心A1栋7楼公安业务专厅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电话:0756-12367

7珠海市斗门区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1236号珠海市公安局西部办证中心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电话:0756-12367

8珠海市香洲区

      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1栋一楼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电话:0756-12367

拓展材料

      1首次申请、换、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及持广东省外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在珠海申请签注的,须提交经广东省公安厅照片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规格4833mm)及该照片的回执 (照片基本要求:不得对伤疤、痣、发型等人像特征作技术处理,申请人头发不得遮挡眼睛,不得化浓妆等)。

      2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由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3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每次申请均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所申请的证件种类、港澳签注前往地、次数、时限必须与单位出具的函件意见一致。

法律主观:

在一般的 婚姻登记 处工作日里,新人 结婚登记 不用预约,可以直接去 民政局婚姻登记 处排队办理婚姻登记,不过在某些具有特别意义或者节假日期间想要办理婚姻登记的新人们就要注意了,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进行 结婚登记预约 。 现在的民政局一般都有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大家可以选择在网上预约,可以替大家节省不少时间!如果需要提前预约则需要了解网上预约方面的规定。接下来就为你讲解一下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的相关要点。 1、网上预约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自然月)之内的工作日。 2、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填写双方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如提供的信息有任何错误或不实之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预约工作程序为当事人办理 结婚 登记;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没有到场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4、对于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事故,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修改、变更预约服务的有关程序和内容,或利用网上预约进行有偿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害后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上预约后,就要按照预约的时间地点准时进行婚姻登记。当然,这时也要注意一些相关事宜,以免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影响到新婚的喜悦心情。 1、双方须亲自到场,不得单方或委托他人,不得冒名顶替。 2、双方须提交 身份证 、户口本原件和预约单。 3、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应当与预约时保持一致。 4、如发现单方办理、冒名顶替或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与预约材料不一致的,预约失效。 5、如在预约时间未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预约失效,请另备三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到登记处现场办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满足以下条件时,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前往原婚姻登记处办理补办手续:(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注:(1)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结婚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2)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珠海市的结婚登记程序

  一、 具备哪些条件能结婚:

  1、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任何一方必须没有与第三者存在的婚姻关系;

  3、必须达到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必须没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5、双方之间无不应结婚的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

  二、结婚登记:

  步 骤 说 明

  登记地点 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详见婚姻登记处一览表)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 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 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 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婚前体检 1、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

  2、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

  3、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其 它 需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

  三、婚前体检:(无强制要求)

  性别 体检内容 辅助检查

  男 全身检查主要是看营养、发育、精神状态、五官、血压、体重、心、肺、肝脾、外生殖器是否正常。 X光胸透了解心肺情况,验血常规、血型、尿常规、肝功能和HAA(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试验)

  女 乳房发育情况、有无肿块,妇科检查应作肛查,了解子宫发育情况及附近有无肿物等。 ① X光胸透了解心肺情况,验血常规、血型、尿常规、肝功能和HAA(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试验) ② 另需要检查阴道分泌物、查念珠菌、淋病双球菌和滴虫等。

  四、领取结婚证书

  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审查,在被准予登记后,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场,然后就可以领到一张大红的结婚证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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