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血色浪漫》是都梁编著的小说。
讲述1968年,北京的钟跃民和好友袁军、郑桐等整日游荡在大街上,为单调的生活寻求着刺激。在一场钟跃民看来似乎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恶作剧中,高雅、纯情、浪漫的周晓白无意中闯进了钟跃民的生活。
鉴赏:
血色浪漫之友谊论
《血色浪漫》中钟跃民和袁军成了朋友,周晓白和罗芸也建立了友谊。当生命受到威胁,前者依然会选择朋友,虽然这看起来有点流里流气;当面对爱情和前途,罗芸却选择后者,更是不惜以谎言为代价用周晓白的前途换取自己的前途。
同样是友谊,为什么有的亘久弥香,有的却如一壶浊水。这种情况下把朋友做一个区分是有必要的,那些是绝对朋友,那些是相对朋友。爱因斯坦说,物理定律与参考系的选择无关,那么绝对朋友与参考系的选择也无关。人们平常所交的朋友大多是相对朋友,在甲需要时乙能给甲以帮助,在乙需要时甲能给乙以帮助,当然前提是你的需要不要触动他的利益,对一个相对朋友来说,这就够了。
下面谈谈绝对朋友:
朋友其实是个很奇怪的东西,有些相处了几年的朋友有时却不如交了几个月的,这里面应该主要是个人特色的原因。向后推,可以得出交友必慎。向前推,甲和乙为什么能成为绝对朋友。我想大抵有以下三个原因:
共同的信仰。人是应当有信仰的,而且不能低俗,最好有点理想化。因为如果信仰低俗的话,比如说甲和乙因共同信仰高官厚禄成为朋友,突然有一天,甲和乙面对着同一个职位,这个时候对甲来说,乙和职位就产生了矛盾,甲只能不择手段选择职位,否则就不叫信仰了。但如果甲和乙因都信仰广义相对论而成为朋友,对甲来说,乙和广义相对论会产生矛盾吗?不会,就是因为信仰的理想性。这样的话,即使面对同一个职位,甲也不会不择手段的去陷害乙,因为职位不是他的信仰,他们都不在乎职位的高低。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君子之交淡如水。
一起生活的经历。这的确能够建立友谊,但这种友谊会随着时间而渐渐消逝,只有两种情况除外。一是甲和乙从出生就一块玩,这并不是说邻居就行,这需要机缘;二是共患过难,这需要机会。除了这两种情况外建立的友谊,时间一长,必会消融。即使甲特别仗义、不吝财富,十年如一日,乙也早已不是当年甲所认为的乙,因为这种友谊的基础并不牢固。好像需要给绝对朋友下个清晰的定义了,举个例子,甲和乙一年不联系了,突然甲去乙家免费吃住了半年,甲没有任何不好意思,乙待甲始终如从前,那么他们应该就是绝对朋友了。
相互利用。这是当下普遍的一种交友观念,我结识你,因为你对我可能有用,这个既实在又实惠。这种交友观念我既不反对也不赞同。之所以不反对,是因为成为绝对朋友的前两个条件太过苛刻,只可一遇,不可强求;之所以不赞同,是因为这种利用往往只反映在利益方面,这就低俗了。如果相互利用的是对方的学识、人格等闪光的东西,我是极欣赏的,因为这有点像信仰,有点理想化。
《血色浪漫》作者:都梁
作者:都梁
第一章
一个混乱而血腥的年代,天桥剧场前,京城玩主大检阅,各路好汉粉墨登场,试问偌大一个京城,究竟谁份儿大?大名鼎鼎的李援朝迎头撞上名震九城的小混蛋,京城的天幕上泛起一片血光……
钟跃民和袁军,郑桐几个小子无所事事地站在街头,正想办法寻点儿开心。
钟跃民头上戴了一顶黄呢子军帽,他手扶自行车车把,一条腿跷在车的横梁上,另一条腿撑住地面。他轮廓分明的脸上有一种与这个年龄不相称的骄横之气。
袁军站在一旁,他披着一件草绿色的马裤呢军大衣,手里正把玩着一把弹簧车锁。郑桐是个白面书生的模样,戴着眼镜,他穿着一身蓝制服,双手插在裤兜里。
前几天刚刚下过一场雪,地面已经开始融化,原本雪白光洁的路面被车轮和脚印搞得很脏乱,他们肆无忌惮地起着哄,用手在指指点点,眼睛盯着街对面一家食品店里走出来的两个漂亮姑娘。
袁军用手捅捅钟跃民,坏笑着朝街对面努努嘴道:"跃民,这回可看你的啦。"
钟跃民笑着摇摇头:"你丫别净招我犯错误。"
郑桐挖苦道:"色大胆小了吧?"
同伴们一拥而上,起着哄地对他推推搡搡。钟跃民在同伴们的起哄下有些下不了台,他把自行车支好,扶了扶帽子,然后晃晃悠悠向街对面走去。
周晓白是和好朋友罗芸一起出来的,她们本来想逛逛街,因为在家里呆着实在无聊。
今天周晓白的情绪很恶劣,就在短短的半个小时里,她们连续遭到两伙男孩子的纠缠。这些人真是无聊之极,就算你有心追求女孩子,也该有点儿礼貌,上来就直愣愣的一句,嗨,交个朋友怎么样?这不是找骂么,周晓白终于忍不住了,她把刚买的一盒冰激凌摔在一个家伙的脸上,那家伙没想到这小妞儿这么大脾气,竟愣在那里,周晓白拉着罗芸转身出了食品店
谁知刚出虎口,又入了狼窝,钟跃民正在外边等着呢,他满脸灿烂的笑容,张嘴就是一句:"哎哟,这不是表妹吗?怎么在这儿碰上啦?得有两年没见了,姨姨和姨夫好吗?"
周晓白和罗芸都愣了,心说这人有病是怎么着,张嘴就叫表妹,还真拿自已不当外人。
周晓白没好气地说:"看清楚了,谁是你表妹?"
钟跃民面不改色,一脸真诚:"表妹,你不认识我啦?我是你表哥啊,你再仔细看看,真是女大十八变,才两年功夫,我都认不出来了。"
钟跃民的真诚还真把周晓白给唬住了,这人还真不象坏人,也许他是认错人了。
周晓白的口气缓和了:"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你表妹,我也没有表哥。"
钟跃民很执拗:"别跟你哥开玩笑,你就是我表妹王小红。"
"我再和你说一遍,我不叫王小红,你认错人了。"
"认错人了?不对吧?你真的不是王小红?那你叫什么?"
"我叫周晓白,这下你明白了吧?"
得,钟跃民等得就是这个,才几句就把这小妞儿的名字给套出来了,看来今天有戏,钟跃民一拍脑门∶"哟,看来我还真认错人了,对不起,您瞧我这老眼昏花的,实在不好意思。"
周晓白问:"你还有事吗?要是没事我们走了。"
"周晓白同学,咱们这就算认识了吧?这真是缘分,要不是我认错了人,咱们今天就失之交臂了,那还不遗憾终身?你们现在去哪儿?我送送你们。"
周晓白突然沉下脸:"我明白了,什么认错了人,闹了半天又碰上流氓了,罗芸,咱们走"
钟跃民嘻皮笑脸地拦住她们:"哟,怎么说着说着就翻脸啦?周晓白,你一生气还真象我表妹,不行,不管你是不是,今天我还就认你这个妹妹啦。"
周晓白和罗芸不说话,只是厌恶地躲开钟跃民继续走路。
钟跃民讨了个没趣,他回头望望同伴们,袁军一伙正乐得前仰后合,轻佻地起着哄。
钟跃民又绕到姑娘们的前面继续纠缠着。
一伙青年正骑着自行车从这儿经过,为首的是张海洋,他戴着一顶羊剪绒皮帽,穿着一身国防绿军装,个子有18米,也同样是一脸骄横之气。他的同伴们都穿着军装,但显得很杂乱,好象是解放军部队不同时期发的军装都有。这显然是群部队大院的孩子。他们见钟跃民正在纠缠姑娘,便纷纷停下车。
一个青年认出了周晓白:"海洋,那不是咱们大院的周晓白吗?周副司令的女儿,住将军楼的那个妞儿。"
张海洋把烟头一扔:"嘿,这帮孙子是哪儿的?敢拍咱们院儿的人?走,过去看看。"
大家一拥而上,过去围住钟跃民。张海洋一把揪住钟跃民的衣领,开口便骂:"孙子,你活腻歪了吧,敢拍我们院儿的人?"
钟跃民并不示弱,他冷笑一声∶"嗬,想喳架是怎么着?找死那?"他话音没落,藏在袖子里的弹簧锁已经呼啸而出,弹簧锁猛抽在张海洋的头上,张海洋头上的羊剪绒皮帽被打飞了。
张海洋的同伙们纷纷掏出家伙扑了上来。
街对面的袁军一伙见这里风云突变,立刻扔掉手中的香烟,纷纷亮出弹簧锁冲过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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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神啊,请你带我离开这个家吧,我真的支持不下去了,我承认我是懦弱,没有勇气活下去,活着只会给大家带来麻烦而已,请让我消失吧,只要可以离这里,离开这个家,就算要到地狱去我也愿意!”林姗祈祷着。
“真的到地狱去,你也愿意吗?”一把轻柔声音传到林姗耳中。
林姗回过头,原来是冰妃老师,冰妃走到林姗旁边的座位坐下,看着圣母玛丽亚的图,说:“圣母不会把人拉下地狱的,只会引导人们上天国!”
“可是我根本没有资格上天国,因为我只是一个懦弱无能,只会逃避现实的人,我真想逃离这里,即使让我下地狱我也愿意,只要离开就好!”林姗忧郁无奈的说着,她对生活已经失去了动力,活着对她来说只是在受罪…
“林姗……”
“对不起,跟老师说这种不靠谱的话,请老师不要放在心上,我现在要回去了,我妹妹在等我,再见!”林姗急忙站起来,离开……真是笨蛋,怎么可以跟老师说这种话,老师肯定以为自己有问题了!
冰妃看着林姗远去的背影,你真的愿意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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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复活 第一章 被雷劈了
重生之中国崛起最新章节TXT----- S市,在一个名叫“血色浪漫”的酒吧里,凌枫趴在吧台上闭着眼睛喊着:“酒,我要酒,给我酒。”调酒师望着这个长得十分英俊的男人,心想:“什么事让这个男人要用借酒消愁的办法来麻痹自己?不过说归说,但还是倒了一杯酒递了过去。”原来,我们的主角凌枫的女朋友因嫌弃他:没钱,没房,没车。今天就要与一个集团公司总裁的儿子结婚,所以他跑到酒吧里借酒消愁,以此来麻痹自己。
凌枫喝完酒走出了酒吧,摇摇晃晃地走在大街上,脑子里想起王琳与她的点点滴滴,他们俩是一个同学聚会上认识的。当时,聚会开始后他俩座在角落里看着场地中央那些这个口中叫着张总,那个叫着陈总。而他俩什么都没有,孤单的坐在角落里喝着酒。也许属于同类人吧,凌枫首先开了口:“以前没见过你,你是和谁一起来的?”王琳望着这个穿着普通但是很英俊的男人,脸上堆出灿烂的笑容:“我是和宁小雨一起来的,我和她是同事,我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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