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血色浪漫后,我的心里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不知道看过它的视友们有什么感觉?是什么原因呢?

看完血色浪漫后,我的心里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不知道看过它的视友们有什么感觉?是什么原因呢?,第1张

《血色浪漫》书和电视剧我都看过,真的觉得很经典。那种酸酸涩涩的感觉,让人的心都揪到了一起。仔细想一想,我们之所以对发生在不同时代的事会有一种莫名的共鸣,究其原因,还是理想与现实的碰撞。作品中,每一个处于青春期的男女,我们似乎都能在现实中找到相似的影子,或许自己就是其中某一个角色的现实版演绎。那不仅是事件的相似,也是性格的相似。作品中的人物,做出了许多我们曾经做过的事,还有许多我们想做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做的事。随着故事的深入,我们的情绪被带入了作品营造的环境,随着故事中人物的喜怒哀乐而高兴、痛苦、沮丧、迷茫。到最后,相当于悲剧的结局,更是狠狠楔入我们的心灵。原来这世上王子并不是一定会和公主在一起的,原来自己并不是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的。我们从中感受到,现实中的自己今后可能也不会像自己想象的那样去生活。我们不愿意相信,但却又不得不相信这个事实。现实与理想的冲突,把我们的心撕扯的血淋淋的。再回首作品中之前的影像,似乎都蒙上了一层浓浓的悲哀。难道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吗?我们将来也会是这个结果吗?我们努力思索,我们努力寻觅,思绪完全陷入其中。。。

其实,所有的优秀作品之所以优秀,根本原因就是他能与我们产生共鸣,能够直触心灵。我们要做的,就是在被触碰心灵之后,静静的思考,思考我们所要走的路。

我是在很认真的回答这个问题,非是为了积分,而只因为,我也曾被深深触动过,并为之黯然神伤。

文/江北客@渔樵令胡@千江寻一客

曾经买过读过《血色浪漫》的小说,也不止一次地看过《血色浪漫》的电视剧,而据报纸上的花边新闻说,都梁本人对这部电视剧似乎并不十分满意,希望有机会自己来重拍这部剧,但我个人觉得,刘烨版的钟跃民已经算是演绎得相当传神,未来谁有机会超越这个版本的钟跃民,真是拭目以待了!

除了一些细节上的小改动和小手术之外(譬如让周晓白嫁给了张海洋而不是袁军,增加了一次红蓝军的实战军事演习等等),我想都梁不满意的原因或许是在于这个版本的电视剧还没有完全体现出历史的沧桑感和厚重,而都梁的原著本身,是希望引发受众对于那个年代的历史层面的思考,他希望勾勒出一个大时代,泼墨出一幅大山水。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来看待这幅大山水?

钟跃民是唯一的线索,他是一只自由飞翔的鸟,飞越了种种生活,穿越了老三届所经历的那个特殊历史年代。以他为线索,我们可以依稀看出那个年代人的形形色色的宿命,看出主宰他们命运的一道道分水岭,看出他们的无奈与挣扎,苦难与辛酸,因为钟跃民,始终只有一个。

钟跃民说他喜欢一种“在路上”的生活方式,他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所以我们应该首先来看一看,钟跃民究竟经历过一些什么样的生活?

总的来说,他大致掠过了以下的种种生活,顽主生活,知青生活,军旅生活,下海生活。

大约只有老三届的人,才知道什么是顽主生活,什么是老莫。

这是他们这一拨人的起点。也只有他们这一拨,才能够拥有这样的起点。

多年以后,也许这一拨人会说,他们真幸福,有过这样的生活。或许也有人会说,他们真不幸,不得不经历这样的生活。

但是我相信,以钟跃民、郑桐、袁军、张海洋为首的这一帮人,他们一定是会弹冠相庆,觥筹交错,庆幸自己曾经拥有过这样的生活。

顽主集团的制高点,无疑是李援朝(电视剧中为黎援朝)。而草根顽主的最低点,是小混蛋。或者说,这是由当时社会阶层定义的一座无形的金字塔。

而钟跃民把这一座金字塔给贯通了,他受李(黎)援朝赏识,在军区大院的顽主圈中能说上话,在什刹海冰场,他也有一号,属于有资格“拔份儿”的少数首脑人物。然而透过与李奎勇之间的友情,他又与胡同里出道的底层顽主产生了联系。

所以钟跃民的身份很复杂,有双重性。他洞悉上层顽主的规矩,也了解,或者说同情下层顽主的处境,或者说,惺惺相惜。

小混蛋与李(黎)援朝的矛盾,其实反映了当时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尽管是在那个特殊的历史年代,但是这种矛盾,最终依然还是在法律的约束之下。它还不是那种用暴力革命来解决的阶级矛盾。但是在那个万人空巷局面一时失控的特殊场合,终究溅起了蓬勃的血色。或许这一抹血色,便是所谓“血色浪漫”的源头。

郑桐曾经疑惑地对钟跃民说,“咱们什么时候和小混蛋这样的人搅和到一起去了?”

钟跃民愣了愣神,大喝一声:“等灭了小混蛋,咱们再去做一些有益于人民的大事儿!”

所以说钟跃民的浪漫,是血色中的浪漫。他是一个背着菜刀的诗人,他为周晓白吟诗,但一边吟咏着浪漫的诗句,一边还要义无反顾地拿起菜刀,去好勇斗狠,关键的时刻,为了去救李奎勇,他飞起单车一脚踢开了自己心爱的女人。

所以钟跃民的浪漫是无法改造的。至少,周晓白改变不了。但周晓白爱的,或许正是这种不可救药。

那个特殊年代的顽主们,有着一种无法言喻的英雄草莽气,这是一种魅力。

我们可以说,李(黎)援朝有魅力,钟跃民有魅力,张海洋有魅力,李奎勇有魅力。其实,小混蛋也极具魅力,他的魅力就是他的杀气。

然而多年以后,他们或许会回味这种当年的魅力。然而这种魅力,毕竟是黄鹤一去不复返的。一旦掠过了那个年代,无论是什么样的魅力,都必须受到通用的社会规则的管束和制约。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多年以后,李(黎)援朝是总经理,钟跃民是经理,张海洋是警察,李奎勇是出租车司机,而小混蛋,早已湮没在历史的长河里,尸骨无存。

但气质似乎是天生注定的,譬如领导气质。尽管说李(黎)援朝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但在小说中,他的去处毕竟是最好的。他在顽主圈中的领导地位,首先来源于他父辈手中掌控的某种社会资源,这种资源给了他一种至高无上的优越感,而优越感,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种气质,一种“混社会”的气质。所以无论时代的浪潮如何侵袭而来,他总是会拥有先手,他总是可以抢先起跑,占据有利位置。而李(黎)援朝,始终是一个人物。人物的意思就是,他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能成大事。

钟跃民也是个聪明人。一个用脑子的聪明人。但他思考的东西很多,除了生意,或者说事业,还有别的。譬如陕北的信天游,秦岭的歌喉,可可西里的藏羚羊。

或者说,他一直在思考着自己的自由。一种终极意义上的,挣脱了锁链的自由。

尽管在那个年代,对于老三届的人而言,其实被拴上了种种的锁链,甚至是枷锁,无论物质上,还是精神上。

满载知青的火车轰隆隆启动的时候,只有钟跃民敢一声大吼:“哭什么?小家子气!大丈夫横行天下,这才刚有点儿意思,好玩的事儿才刚刚开始呐!”

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如斯潇洒地吼出这句豪情。所以,可以去当兵的张海洋和袁军紧握着他的手说,“好样的!跃民,是条汉子!”

参军是幸福,插队是苦难。和钟跃民结伴一起去品尝这苦难的,是郑桐。从这一点上说,郑桐和钟跃民乃是灵魂深处的朋友。他们一同从苦难中品尝到了穷快乐,尝到了值得用一辈子去追忆的蜜甜。

郑桐对蒋碧云大声吟诵惠特曼的诗,“我是肉体的诗人,也是灵魂的诗人,我占有天堂的愉快,也占有地狱的痛苦,前者我把它嫁接在自己身上,使它生殖,后者我把它翻译成一种新的语言……啊!我的灵魂,我们在破晓的宁静的清凉中找到了我们自己的归宿,我的声音追踪着我目力所不及的地方,我的舌头一卷,就接触了大千世界!”

郑桐品尝到的蜜甜,是历史的火炬,学术的精神。当然,还包括蒋碧云。

而钟跃民的蜜甜,则是陕北的信天游,和秦岭。

钟跃民是一个害怕束缚的人。这也是他拒绝周晓白的理由。

然而他遇上了秦岭,才算是真的棋逢对手。

面对感情的态度,秦岭比他更洒脱。她只珍惜过程中的体验,而不看重结果。甚至,她只在意瞬间,而不追求永恒。她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发现彼此不再吸引,那么就马上分开,而不会去苦苦纠缠。

所以钟跃民会深爱这个女人,十年如一日。多年以后坐在她对面,闭上眼睛,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依然丝毫未变。

可是都梁却不能让钟跃民就此沦陷于秦岭的怀抱。命运要把他拎出来,去经历另一种生活。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这样被命运拎出来的,或者,我们也可以换一个角度,钟跃民的好运,亦是渊源于他父亲钟山岳在历史上的社会关系。马叔叔是一个偶然的马叔叔,也是一个必然的马叔叔。

秦岭没有马叔叔,因此秦岭觉得在钟跃民的命运出现契机的时候,自己再不能给予他更多,于是她宁愿从钟跃民的生命中退出。在退出之前,她给出了当时她所能给出的全部。这就是秦岭,那个令钟跃民一辈子铭心刻骨的秦岭。

郑桐也没有马叔叔,于是他只能去求村支书。然而在烟和酒打了水漂之后,他陷入了深深的绝望。这时蒋碧云成了他唯一的温暖。她温暖着他,重新点燃了生命的火把。或许我们可以说,郑桐的马叔叔,乃是知识,是高考制度的恢复。

所以在这个世上能够完全解析钟跃民的,或许也只有郑桐。他理解对于钟跃民来说,在陕北当乞丐讨米,和去部队当兵,都不过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已!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他要开开心心地去经历,要让自己玩得高兴。

所以当了兵的钟跃民,非常地开心。一个开开心心的新兵,敢抄起铁锹打老兵。

在这一点上,敢打“狗日的”段铁柱的张海洋和“敢”吞钉子的袁军都是他的知己。尤其是沆瀣一气的张海洋,留了一级,居然又与钟跃民会师于狮子山下。

偷鸡摸狗的事,他俩可真没少干。逗弄欺负大山里来的吴满囤,他俩可谓得心应手。

因为偷鸡烧烤事件,张海洋打塌了吴满囤的鼻梁。而循着斑驳的血迹,钟跃民和张海洋终于第一次走进了吴满囤的内心世界,并对己身军区大院式的顽主作风进行了深刻反思。在反思这种可耻的优越感的同时,他们亦看清了别人的世界,开始理解另一个阶层的生活,或者说,存活。

既然军区大院里长大的钟跃民和胡同里长大的李奎勇可以成为好朋友,那么钟跃民、张海洋、吴满囤同样可以成为堪称铁三角的好哥们。

这一段军旅生涯中,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吴满囤提干之后的那个晚上,三人在漆黑的操场上用铁缸子喝酒的那一幕。

提干对于吴满囤来说意味着什么?答案不必说,只在酒里了!

然而钟跃民始终还是那个钟跃民。不管提没提干,不管他是排长,还是连长。在电视剧中,他还在军事演习中导演了一出奇袭白虎团,引起了军长的注意。

军长说,作为职业军人,打得赢要打,打不赢也要打。即算打不赢,也要争取最大限度地重创敌人。

但钟跃民依然保持着关于自由的思考。因为军长所说的原则,乃是适用于战争年代的职业军人。

在执行完一次特种作战任务之后(吴满囤因此牺牲),钟跃民其实已经完成了关于军旅生涯的“最终幻想”。他已经过足了瘾。

当钟跃民在热带丛林里穿梭的时候,郑桐正躺在床上,和蒋碧云一起细细数落着他。呵呵窃以为,郑桐对于钟跃民那一番在他老婆眼里有断臂山之嫌的“高山仰止”的思考,貌似已经上升到了“独立之人格,自由之精神”的历史哲学高度。

郑桐说,他和钟跃民的区别在于,如果他攒了一辈子积蓄,买了一栋房子,一场大火把房子给烧了,那他郑桐恐怕连死的心都有了!但钟跃民不同,他会在旁边再搭一窝棚,然后欢天喜地地住进去。

所以在和张海洋做完了好人好事之后,钟跃民毅然选择了闪人。

尤其是在军事学院深造的名额里已经有他俩的前提下,依然“事了拂衣去”。

事实上这种破天荒的选择需要很大的勇气,我想钟跃民的逻辑是,如果闭上眼睛,就可以想象出今后十年如一日的生活是个什么样子,那么这十年于他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可言?

钟跃民要求退伍部队却不放人,宁伟是想留在部队却不得不退伍。造化弄人,发生在宁伟身上的似乎只是一次“军民鱼水情”的偶然事件,但是仔细想想,这难道不是“性格决定命运”?宁伟的身上,其实也缩影了那个年代数不清的在裁军浪潮袭来时想留在部队却最终不得不接受转业到地方这一无奈归宿的基层士兵。

钟跃民是主动走人,可他的命也没好到哪里去。侦察营长转业之后摊上了煎饼,这就是他的命?

这毫无疑问只是种“夸张”的玩法,但这种玩法无疑从某种侧面反映了那一批军人从部队转业到地方之后所面临的就业窘境。

李(黎)援朝的出现,其实只是勾勒出了一条分流的渠道。进企业,从商,当然是一条阳关道,但前提,要么是有背景,要么是有关系。李援朝有他的背景,钟跃民有他的关系,他们的背景与关系,其实都是他们父辈的背景与关系。

背景和关系,都是资源。而只要是资源,就可以换算成价值。

以无厚入有间,原本一帆风顺的钟跃民这时却栽了一个跟头,这个跟头,源于他的战友。

宁伟们的命运其实是注定了的悲剧,因为他们实在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资源,无论资本,还是社会关系。所以只能随波逐流,最后被命运吞噬。宁伟是个极端的例子。而李奎勇是一个平和的例子。

钟跃民是个人物,但他并不是一个足以拧得动命运手腕的大人物,在命运的逆流面前,人人都是小人物。钟跃民也不例外。

所以注定了他无法再次拥有秦岭,他必须失去秦岭。用他自己的话说,“好事儿不能全让你给占了!”

这是生活给他的痛,他必须承受。让他不能,随心所欲,让他不能,遂心圆梦。

其实最深邃的痛,莫过于邂逅美丽而不能拥有。

秦岭是钟跃民的梦。而钟跃民是周晓白的魔咒。

钟跃民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但我很清楚自己不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那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

那么,愿意陪着钟跃民摊煎饼的高玥究竟能否一把索住这个始终“在路上”颠簸的家伙,讹上他一辈子,做他的热炕头?

呵呵当此际,江北老老头团团如磨牛,答案是,“可可西里,出宫走走!”

08年7月22日 草于沪上

《血色浪漫》作者:都梁

作者:都梁

第一章

一个混乱而血腥的年代,天桥剧场前,京城玩主大检阅,各路好汉粉墨登场,试问偌大一个京城,究竟谁份儿大?大名鼎鼎的李援朝迎头撞上名震九城的小混蛋,京城的天幕上泛起一片血光……

钟跃民和袁军,郑桐几个小子无所事事地站在街头,正想办法寻点儿开心。

钟跃民头上戴了一顶黄呢子军帽,他手扶自行车车把,一条腿跷在车的横梁上,另一条腿撑住地面。他轮廓分明的脸上有一种与这个年龄不相称的骄横之气。

袁军站在一旁,他披着一件草绿色的马裤呢军大衣,手里正把玩着一把弹簧车锁。郑桐是个白面书生的模样,戴着眼镜,他穿着一身蓝制服,双手插在裤兜里。

前几天刚刚下过一场雪,地面已经开始融化,原本雪白光洁的路面被车轮和脚印搞得很脏乱,他们肆无忌惮地起着哄,用手在指指点点,眼睛盯着街对面一家食品店里走出来的两个漂亮姑娘。

袁军用手捅捅钟跃民,坏笑着朝街对面努努嘴道:"跃民,这回可看你的啦。"

钟跃民笑着摇摇头:"你丫别净招我犯错误。"

郑桐挖苦道:"色大胆小了吧?"

同伴们一拥而上,起着哄地对他推推搡搡。钟跃民在同伴们的起哄下有些下不了台,他把自行车支好,扶了扶帽子,然后晃晃悠悠向街对面走去。

周晓白是和好朋友罗芸一起出来的,她们本来想逛逛街,因为在家里呆着实在无聊。

今天周晓白的情绪很恶劣,就在短短的半个小时里,她们连续遭到两伙男孩子的纠缠。这些人真是无聊之极,就算你有心追求女孩子,也该有点儿礼貌,上来就直愣愣的一句,嗨,交个朋友怎么样?这不是找骂么,周晓白终于忍不住了,她把刚买的一盒冰激凌摔在一个家伙的脸上,那家伙没想到这小妞儿这么大脾气,竟愣在那里,周晓白拉着罗芸转身出了食品店

谁知刚出虎口,又入了狼窝,钟跃民正在外边等着呢,他满脸灿烂的笑容,张嘴就是一句:"哎哟,这不是表妹吗?怎么在这儿碰上啦?得有两年没见了,姨姨和姨夫好吗?"

周晓白和罗芸都愣了,心说这人有病是怎么着,张嘴就叫表妹,还真拿自已不当外人。

周晓白没好气地说:"看清楚了,谁是你表妹?"

钟跃民面不改色,一脸真诚:"表妹,你不认识我啦?我是你表哥啊,你再仔细看看,真是女大十八变,才两年功夫,我都认不出来了。"

钟跃民的真诚还真把周晓白给唬住了,这人还真不象坏人,也许他是认错人了。

周晓白的口气缓和了:"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你表妹,我也没有表哥。"

钟跃民很执拗:"别跟你哥开玩笑,你就是我表妹王小红。"

"我再和你说一遍,我不叫王小红,你认错人了。"

"认错人了?不对吧?你真的不是王小红?那你叫什么?"

"我叫周晓白,这下你明白了吧?"

得,钟跃民等得就是这个,才几句就把这小妞儿的名字给套出来了,看来今天有戏,钟跃民一拍脑门∶"哟,看来我还真认错人了,对不起,您瞧我这老眼昏花的,实在不好意思。"

周晓白问:"你还有事吗?要是没事我们走了。"

"周晓白同学,咱们这就算认识了吧?这真是缘分,要不是我认错了人,咱们今天就失之交臂了,那还不遗憾终身?你们现在去哪儿?我送送你们。"

周晓白突然沉下脸:"我明白了,什么认错了人,闹了半天又碰上流氓了,罗芸,咱们走"

钟跃民嘻皮笑脸地拦住她们:"哟,怎么说着说着就翻脸啦?周晓白,你一生气还真象我表妹,不行,不管你是不是,今天我还就认你这个妹妹啦。"

周晓白和罗芸不说话,只是厌恶地躲开钟跃民继续走路。

钟跃民讨了个没趣,他回头望望同伴们,袁军一伙正乐得前仰后合,轻佻地起着哄。

钟跃民又绕到姑娘们的前面继续纠缠着。

一伙青年正骑着自行车从这儿经过,为首的是张海洋,他戴着一顶羊剪绒皮帽,穿着一身国防绿军装,个子有18米,也同样是一脸骄横之气。他的同伴们都穿着军装,但显得很杂乱,好象是解放军部队不同时期发的军装都有。这显然是群部队大院的孩子。他们见钟跃民正在纠缠姑娘,便纷纷停下车。

一个青年认出了周晓白:"海洋,那不是咱们大院的周晓白吗?周副司令的女儿,住将军楼的那个妞儿。"

张海洋把烟头一扔:"嘿,这帮孙子是哪儿的?敢拍咱们院儿的人?走,过去看看。"

大家一拥而上,过去围住钟跃民。张海洋一把揪住钟跃民的衣领,开口便骂:"孙子,你活腻歪了吧,敢拍我们院儿的人?"

钟跃民并不示弱,他冷笑一声∶"嗬,想喳架是怎么着?找死那?"他话音没落,藏在袖子里的弹簧锁已经呼啸而出,弹簧锁猛抽在张海洋的头上,张海洋头上的羊剪绒皮帽被打飞了。

张海洋的同伙们纷纷掏出家伙扑了上来。

街对面的袁军一伙见这里风云突变,立刻扔掉手中的香烟,纷纷亮出弹簧锁冲过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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