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幻想夜...

骑士幻想夜...,第1张

  《骑士幻想夜》我建议你还是别看了,抄了那么多,你还不如去看看《亚瑟王传奇(Arthurian legend )》,比那啥VIVI童鞋的作品不知好了多少,而且基本上都是有据可查的真实事件,向你介绍一下吧。

  亚瑟王(King Arthur)是英格兰传说中的国王,圆桌骑士团的首领,一位近乎神话般的传奇人物。他是罗马帝国瓦解之后,率领圆桌骑士团统一了不列颠群岛,被后人尊称为亚瑟王。关于亚瑟王的传奇故事,最初如何诞生,源自何处,皆无从查考。究竟亚瑟王是不是以某位历史人物作为基础塑造出来的虚构角色也不得而知。

  西元800年左右,威尔斯的修士撰写了一本《布灵顿人的历史》,书中首次记载“亚瑟”这个名字,描述他领导威尔斯人抵抗从泰晤士河中游入侵的萨克森人。

  亚瑟王传说,是西元十二世纪,由遍历欧洲的吟游诗人开始传颂的。

  曾经统治英国的凯尔特民族在西元一世纪的时候被罗马帝国所统治,历经六世纪以后,日耳曼民族相继入侵,其势力渐趋衰微,终于被迫让出英国王位。传说中,亚瑟就是在日耳曼民族入侵的这段时期里面,以凯尔特人的英雄身分登场。他率领各部落在名为巴顿山之役的交战中一举击溃属于日耳曼民族一支的萨克森人,被视为中世纪英国着名的传奇人物。

  但是,亚瑟的形象却随着传说故事旳演进而不断地变化,最后演变成为统治不列颠之王,成为将兰斯洛、崔斯坦等传说中的骑士收于麾下的“圆桌骑士团”的首领,拥有至高荣誉的英雄。

  王者之剑(Excalibur)与石中剑(The Sword in the Stone)是亚瑟王至尊的王权象征,佩带着这把具有精灵魔力的王者之剑,令众骑士俯首称臣,不仅确立他自己的王位,也在众多的战役之中赢得胜利,凯旋而归。

  英国古时候有个亚瑟王的传说,当时由威廉·马罗礼改写后付印出版,书名为《亚瑟

  王之死》,一共十二集,为英国的小说带来了新风格。

  亚瑟王故事的流传对欧洲的骑士们发生了很大的影响,并且成为欧洲骑士的偶像,欧

  洲的诗歌和小说大多从骑士故事脱胎而出。

  人物——

  亚瑟王

  优瑟班德拉冈的儿子。出生后不久就由巫师马林抱出宫外,寄养在黑克德骑士家里。

  长大后,获得神剑伊斯卡利波而继承王位,平定乱世,被称为智勇双全的英国古代君王

  。

  妮碧雅王后

  卡迷利雅国的公主。在马林的安排下,成为亚瑟王后。因为宠爱圆桌骑士斯洛,结果

  为王室若来悲剧。后来只得进入修道院为修女。

  巫师马林

  效忠王室的法师。帮助国王登基,成婚,建设城阁,制定圆桌骑士等制度,使王室日

  趋繁荣。后来因受湖上女王维安的姿色所迷,终于被囚禁在洞窟里。

  凯易骑士

  黑克德的儿子。童年时代跟亚瑟王生活在一起。亚瑟登基后,任命他为宫廷执事长。

  一生辅佐王政。是以为心地善良而富有幽默感的人。

  葛恩骑士

  首席圆桌骑士。在众骑士中,智慧特高,善谋略,重道义和友谊,为了国王,情愿娶

  最丑陋的林中女人为妻。

  斯洛骑士

  幼年时,生活在湖上的女王家里,因此被称为湖上骑士。在圆桌骑士中,以刚毅勇敢

  闻名。为了效忠亚瑟王,不辞赴汤蹈火,可是后来竟变成亚瑟王的敌人。跟国王对抗。

  雷斯骑士

  葛恩骑士的弟弟。幼时跟哥哥离散,和生母两人生活在深山里,后来出任宫廷,列入

  骑士的末座。

  史丹骑士

  康奥王的外甥。因为小时候受到继母的虐待,逃出家门,前往法国学武,同时也学会

  了音乐,因而认识了伊莎公主。一生在悲恋中度过。

  伊莎公主

  爱尔兰国的公主,聪明美丽。原来是萨拉先的骑士巴美斯的未婚妻,因为恋慕乐人骑

  士史丹而分离后来成为康奥王的继室。

  哈拉骑士

  耶稣基督的弟子约瑟夫的后裔。因负起寻找圣杯的大任,而成为圆桌骑士之一。最后

  在萨拉斯城,跟圣杯同时升天。

  波阿骑士

  斯洛的表弟。跟哥哥莱勒一起在湖上女王那儿长大,一生效忠亚瑟王,是寻找圣杯时

  唯一看到圣杯而生还的人。

  莫雷骑士

  趁王室衰微篡夺了王位的叛臣。后来被亚瑟王刺死。

  骑士精神——

  骑士精神一直是西方社会一个颇受争议的话题,它究竟反映了男权社会中对妇女地位

  所作的虚伪的抬升,还是表现了一个有教养男士对女士彬彬有礼,体贴温柔,成为当今

  许多女士心目中的典范情人;而塞万提斯却在其作品《唐吉诃德》中对之做了辛辣的讽

  刺,为读者刻画了一个受骑士小说荼毒的一个可怜又可笑的人物。随着女权运动的兴起

  ,在“男女平等”的旗帜下,女权主义者对骑士精神嗤之以鼻,认为它是男性沙文主义

  的体现。而在当今社会,随着歧视妇女、虐待妇女现象的层出不穷,人们又在呼唤中世

  纪的骑士精神。但这绝不是简单的复古,骑士精神已被赋予崭新的时代精神。所谓骑士

  精神永存,正是这种崭新的骑士精神。

  圆桌制度——

  当召开圆桌会议时,亚瑟王与三十名圆桌骑士一同围着大圆桌坐成一圈儿,此时大家

  一律平等,没有国王与骑士之分,只有三十一名卡咪罗特守护者。大家可以畅所欲言,

  采用少数服从多数制处理国事。

  强袭火刑场

  虽然其后经过教皇的调解,迫於骑士的荣誉,兰斯洛特交还了格尼薇儿,但故事并未到此结束。另一位圆桌骑士盖文——同时也是亚瑟王的表兄——他的兄弟在阻止兰斯洛特劫走格尼薇儿时被兰斯洛特所杀。亚瑟王本来就对王后被拐的耻辱耿耿於怀,加之盖文怂恿,终于决定亲征法兰西。就是这次征讨兰斯洛特给了莫德雷德篡位的良机。

  亚瑟王与莫德雷德在卡姆兰两败俱伤,王国土崩瓦解。痴心的兰斯洛特返回英格兰继续追求格尼薇儿,然而王后已经做了修女。兰斯洛特最后也出家做了修道士,两人至死再未见面

  (X)Queen Guinevere 格尼薇儿王后

  传说格尼薇儿是King Leodegrance of

  Cameliard 的女儿,也就是这位老先生给了亚瑟王那可以容纳一百五十人就座的圆桌。据称格尼薇儿王后"令人惊叹地美丽,那美丽足以令所有男人心动"。有道是"红颜祸水 ",用在这位女性身上一点都不为过。格尼薇儿王后并非是水性杨花之人,但她的美丽却足以令接近她的男人在冲动之下犯大错。据说在亚瑟王娶个尼薇儿之时,先知的梅林就提醒他,"格尼薇儿将来必会给你带来灾厄,切不可强行挽留",然而亚瑟王并未在意。终于格尼薇儿与守护骑士兰斯洛特擦出爱情的火花并私奔。虽经罗马教廷的调解,格尼薇儿返回卡米洛特,却很快又被亚瑟王的侄子莫德雷德看上。

  卡姆兰一役之后,格尼薇儿终于意识到是自己的存在给国家带来灾厄,于是做了修女。之后兰斯洛特从法兰西返回不列颠,希望能与格尼薇儿再续前缘。面对兰斯洛特格尼薇儿三次哭到晕倒,但最终没有答应兰斯洛特的请求。兰斯洛特未能得到爱人,万念俱灰也作了修士。

  跟亚瑟王与格尼薇儿王后的浪漫爱情相反,摩根的存在对亚瑟王就相当於莉莉斯的引诱和撒旦的诅咒。因为英文中nephew既表示侄子也表示外甥,因而这位女子与亚瑟王究竟是同父异母还是同母异父已经无从考证。传说中摩根也掌握魔法,她可以飞行,还能改变自己的外形。总之她与亚瑟王**生下一个名叫莫德雷德的男孩,传说也正是这位女士故意将Excalibur的剑鞘丢弃,因此失去剑鞘保护亚瑟王才在卡姆兰被莫德雷德所重伤。

  摩根将Excalibur的剑鞘丢弃

  梅林向亚瑟王预言,"这个男孩将来会篡夺你的王位。"

  于是亚瑟王号令将国内与莫德雷德同一天出生的男婴全部集中起来放在一艘船上,然后让这艘船自己漂向大海。结果船触礁沉没其他男婴全都溺死,唯有莫德雷德被一块船板送回陆地,安然无恙。亚瑟王认为这是上帝的旨意,于是将莫德雷德带回城堡放在自己身边长大,未再对他起过杀心

  卡姆兰战役

  卡姆兰战役无疑是亚瑟王传奇故事中最惨烈的一幕。亚瑟王回师讨伐篡位的莫德雷德,双方在卡姆兰的河谷地带展开大决战,双方都血流成河,王国所剩的圆桌骑士都在这场恶战中死去。只有一位骑士幸存,他的名字叫Bedivere(贝狄威尔)。传说贝狄威尔曾经在战争中失去过一只手臂,因此他是一位独臂骑士。这位贝狄威尔是世间最后一个看见亚瑟王的人。卡姆兰之役以亚瑟王亲手杀死既是自己侄子也是儿子的莫德雷德而告终,而他本人也受到莫德雷德的致命一击。

  奄奄一息的亚瑟王请求贝狄威尔将圣剑Excalibur归还湖之仙女,意为他将卸下守护国家和人民的责任。忠诚的骑士贝狄威尔知道撒手圣剑即表示王将要逝去,他两次去来到湖边都未能下决心,而是向亚瑟王那裏谎称剑已归还,而亚瑟王却一直重复那句话"将Excalibur沉入湖裏去"。第三次贝狄威尔终于咬牙将Excalibur投向湖心,这时湖中伸出女人的手接过剑柄,圣剑回归它的本源。

  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

  King Arthur 亚瑟王

  英国传奇英雄,中世纪传说中的不列颠国王,圆桌骑士团的首领。Uther(尤瑟王)的儿子,因为当时国王的仇敌想要杀死他,因此被大魔法师Merlin带到了Ector爵士的城堡里,并由Ector爵士抚养长大。后来因为拔出了石中剑(Sword of Stone)而被认为是上天注定的不列颠王。他是圆桌骑士精神的创始者,有着许许多多的传奇故事。石中剑在亚瑟王与Pellinore王对决的时候折断了,因此Merlin带着Arthur取得了湖中剑(Excalibur) Arthur最后在跟夙敌Mordred战斗的时候受了重伤,乘着船消失在了Avalon岛。有说他死了的,也有说没有死的,不过他在离开前对Bedivere爵士说过:“我将前往魔幻之境。在那儿,我可以得到医治,只要还来的及的话。如果英国需要我,我自然会再回来。”

  Sir Lancelot Du Lac (Launcelot) 兰斯洛特

  亚瑟王圆桌武士中的第一勇士,他与王后格温娜维尔的恋情导致了他与亚瑟王之间的战争。温文尔雅,又相当勇敢,而且乐于助人。他曾出发去寻找过圣杯,但由于他的骄傲使他没有成功。在王后开始进行火焰的试练时,Lancelot为了将她从火中救出而发动了一次不必要的战斗,这就导致了圆桌骑士的分裂。在这场战斗后,Lancelot为了忏悔他的罪过而当了僧侣,直到他死去也没有新的故事。

  Sir Gawaine 高文

  圆桌骑士之一,亚瑟王的侄子。奥克尼郡国王最年长的儿子,他是在Arthur的婚礼上被授与的爵位。他曾拒绝让 Guenevere进行火焰的试练,但最后试练还是被允许了。在这次试练中,Gawaine 的弟弟在Lancelot救王后的时候误杀了。Gawaine非常悲痛,也曾因为这件事导致了圆桌骑士的分裂而向Lancelot寻仇。但在他临死之前,还是原谅了Lancelot,并为自己的恨意作了忏悔,最后他被葬在了多佛城堡。

  Sir Geraint 杰兰特

  亚瑟王传奇里的一个圆桌骑士,伊妮德的丈夫。 Devon骑士Erbin的儿子,他恢复了Yniol爵士的领土范围并且爱上了Yniol爵士漂亮的女儿Enid,最后跟她结了婚。在婚后Enid抱怨他太懒了,Geraint对此深深的感到了羞愧,然而后来他却错误的认为Enid对他不忠。因此他带着她进行了一次旅行,中途进行了很多次的试验,最后Geraint终于相信Enid没有对他不忠,于是两个人返回城堡,并快快乐乐的度过了剩下的时光。

  Sir Gareth 加雷思

  奥克尼郡国王最年轻的儿子,Arthur的侄子。在刚进入Arthur的宫殿的时候隐藏了他的名字和身份,Kay爵士把他安排在厨房里打杂。Gareth后来接受了Linnet 的任务,打败了黑武士,绿武士,蓝武士,棕武士,最后打败了红武士,将Linn et的姐姐Lionesse救了出来,并爱上了她。他们的爱受到了妹妹Linnet的阻挠,不过最后Arthur亲自出面,才有情人终成眷属。Gareth最后在拯救王后事件中被 Lancelot杀死。

  Sir Galahad 格拉海德

  在亚瑟王传说中,他是圆桌骑士中最纯洁的一位,也是唯一能拿起圣杯的人(骑士中最后寻到圣杯下落的是三骑士:最世俗的Bors(鲍斯),最单纯的Persivale(珀西瓦尔)和最纯洁的Galahad(格拉海德))。是Lancelot和Elaine(Pelles王的女儿)的儿子。他在刚来到Arthur的宫殿的时候,就坐在了一个危险的座位上,因为这个位置的骑士将负责寻找圣杯(Holy Grail)。但作为一个几乎完美的骑士,最终他还是把圣杯找到了。找到圣杯之后,Galahad因为厌倦世俗,便随上帝离开了人世

  Sir Gaheris 加荷里斯

  圆桌骑士之一。 Gaheris也是奥克尼郡国王的儿子,他是Gawain爵士的弟弟,在成为骑士之前他是他哥哥的侍从。他和他哥哥一起在火焰的试练中将Guenevere王后救出,虽然这是一次意外事故,但Lancelot却不把他们当作自己人,从此Gawain爵士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相当的恨Lancelot。

  Sir Bors de Ganis 鲍斯

  鲍斯亚瑟王传奇的圆桌骑士之一,兰斯洛特爵士之侄。 Bors国王的儿子,Lancelot爵士的堂兄,是最勇敢的骑士,三个最优秀的圆桌骑士之一。他见证了Galahad爵士取得圣杯的功绩,在Galahad死后他回到了Arthur 身边,将这件事情详细的报告给了国王。他是一个相当忠诚的骑士,最后死于一次维护骑士精神的战斗中。

  Sir Bedivere 贝德维尔

  亚瑟王传奇中圆桌骑士之一,忠贞不贰, 负垂死亚瑟王登舟去Avalon岛。他是在跟Mordred战斗中活下来的最后一个骑士,在A rthur认为自己已经受了致命伤的时候,他委托Bedivere把他的剑扔到湖里,但前两次Bedivere舍不得扔,直到第三次才将剑扔掉。然后他将Arthur扶到湖边,让Arthur坐着船前去Avalon。在这件事情后他就隐居到了一个偏僻的寺院,一直在那里待着,直到他死去。

  Sir Kay 凯

  亚瑟王传奇中,亚瑟王的义兄弟和理事。 Ector爵士的儿子,和Arthur是兄弟(Ector是Arthur的养父)。当Ector第一次参加比武竞技的时候,将剑忘在了旅店没有带出来。Arthur跑回去拿的时候旅店已经关门了,没办法就随手把一把插在石头上的剑拔了出来。从此Arthur就成了英国的国王。在Arthur当上国王后,他让Kay作了宫廷的管家。Kay爵士有点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但绝对是个可信的骑士。

  Sir Lamorak 兰马洛克

  圆桌骑士之一。 Lamorak爵士是Pellinore国王的儿子,是三个最有力量的骑士之一,曾一次打败过30个骑士,他的枪术在当时是被认为不可超越的。Lamorak爵士是Margawse王后(高文的母亲)的骑士。他最后被Mordred(Arthur和Margawse私生子,名义上是高文的兄弟。Arthur的王朝也是因此人毁灭的)杀死,在Lamorak正在对抗3个骑士的时候Mordred悄悄走到背后,杀死了他。

  Sir Percivale 珀西瓦尔

  圆桌骑士之一。 Pellinore王的儿子,除了lahad爵士外他是最出类拔萃的骑士了。他在陪同Ga lahad找寻圣杯的途中碰到了lanchefleur女士,Percivale最后跟她结了婚,跟他们的儿子一起住在一起,后来成为了当地的国王。

  Sir Tristan (Tristram) 特里斯坦

  亚瑟王时代的传奇中的人物,是一个骑士,爱上了与他的叔叔康沃尔国王马克订了婚的爱尔兰公主伊休尔特。Meloidas国王的儿子,平生喜欢音乐和唱歌,被称之为“多愁善感的骑士”。他作了Mark国王的战士,尽管这个国王相当卑鄙,而且除了仇恨没有教给他任何东西。他爱上了Yseult,但Yseult已经是注定是Mark的新娘了。Mark发现这点后相当愤怒,并把杀死了他们,但后来他又后悔了,于是把他们葬在一起,这样他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Ector爱克托

  凯的父亲,亚瑟的养父。

  巴勒米底

  曾打败过包括高文在内的6名圆桌骑士,却被当时无名的特里斯坦打败。后与其成为竞争对手,由于实力差距过大,所以从未获胜过。

  拉文

  因兰斯洛特在他家住过,故被兰斯洛特请求在比武会上合作。登场之后就得到了亚瑟王的赏识,后被封为圆桌骑士。

  尤瑞

  曾受过伤,传说此伤需由最优秀的骑士才能只好。其母带他到不列颠时被兰斯洛特治愈,后来便一直追随兰斯洛特。

  楼主我来回答你的问题吧

  《使命骑士Cavalieri che fecero l'impresa, I》 (2001)

  法国/意大利

  1271年,五个年轻的骑士前往希腊去寻找圣器并将它交回到法国王室手中

  这些**真的不好找啊 一个是没种子 再就是大多**都被禁了 或者以前被禁现在解禁后由于历史原因多没网友留有种源啊

  根据楼主爱好推荐几部**吧 至于那什么指环王 亚瑟王 天国王朝 十字军 斯巴达300的就不说了太俗了

  1《终战梦想家Last Battle Dreamer》(2009)

  英国/美国

  故事发生在9世纪,莱恩·菲利普饰演一位维京海盗首领,他和骁勇善战的哥哥(肖恩·宾饰)一起带队入侵英格兰,没想到却爱上了当地的贵族女孩,上演了一出战争浪漫史。

  2《君主的仆人》(2007)

  俄罗斯

  1709年,在欧洲,俄国和瑞典正在打战。两个法国人被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命令竞技场上决斗并被驱逐出法国。其中一个被放逐到俄国,另一个则被放逐到瑞典国王查尔斯那里。虽然他们两人因为战争而分开,但上天始终还是让他们在战场上再次碰面

  3《职业武器》(2001)

  德国/法国

  影片讲述的是一个关于16世纪意大利和德国之间战争的故事。故事背景是1526年的意大利,年仅28岁的让·德·梅迪西是教会军队中的上尉,他那天才般的作战技能为他赢得了巨大的声誉和财富,他在对抗查尔斯五世的战争中获得了卓越的战功。他如同一个神话受到女人的疯狂崇拜。枪炮的出现使他的辉煌人生发生了戏剧般的改变……

  4《冬狮》(2003)

  美国

  故事发生在十二世纪的英格兰,年纪老迈的亨利二世国皇打算举行一次聚会去选出他的皇位继承人。他召唤了诡计多多的太太,希望聚为妻子的情人,他的三位儿子及年轻但狡猾的法国皇帝菲猎;他们无一不希望可以统领皇族。为了能争夺亨利的帝国,众人都不惜用尽一齐办法去令因国皇相信自己的演说……

  5《亚历山大:王者争霸/全军破敌》(2008)

  俄罗斯 

  13世纪的诺夫哥罗德公国,背腹受敌,四面遭到德意志、瑞典、蒙古人的侵略。其中德意志利沃尼亚骑士团暗中勾结瑞典人以及本国叛军准备攻打诺夫哥罗德。亚历山大身为该国王子,英勇善战,明察秋毫,深谋远虑。最终挫败了侵略者的野心。1240年7月15日,在涅瓦河河口地带击溃了瑞典军队和骑士团,是诺夫哥罗德免于被西方天主教国家征服

  还有就是不知道楼主对电视剧有兴趣没?

  强烈推荐《冰与火之歌权利的游戏》风行有高清,目前第二季《冰与火之歌列王的纷争》于今年4月上映,请楼主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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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历史由来

骑士精神

重要的骑士组织等

解析:

楼主~`内容太多`帖不上来~除了下面的内容~希望你去以下两个地方看看~

aspast/bbs/viewthreadphptid=127858

bbsjegame/printpageBoardID=151&ID=77933

Knight 的意思是骑士,武士/爵士。

在中世纪封建时代Knight是爵位最低一级的贵族封号。

在欧洲古代文化传奇小说中,骑士总是是英勇善战的勇士的代称。善于使用各种近战的冷兵器,忠于自己的国家,秉着怜悯,荣誉,牺牲,卑歉,精神,英勇,公证,诚实八大骑士美德,纵横在不列颠尼亚和传说中的大陆。挥舞长剑杀入黑暗的地下城,无畏的面对恶魔和龙族,经过浴血的战斗,得到荣誉与财富。

所谓基督教义和骑士精神包括八大美德:怜悯,荣誉,牺牲,卑歉,精神,英勇,公证,诚实。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着种种浪漫的遐想。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着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巨人,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着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令唐·吉柯德颠倒沉迷的游侠小说,或普罗旺斯民谣歌手的即兴创作,充分解释了理想中骑士的行为规范。但是,即便是现代人,也无法时时遵从自己的良知;何况是靠武力说话的过去,骑士行事也常常偏离限定的轨道。

首先来指明骑士道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无外乎以下三重: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二、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三、一种个人的行为方式、荣誉观和道德准则。

下面我们就回到那个年代,欧洲正在废墟上重新划分格局,罗马的荣光已经过去,文艺复兴的晨曦尚未到来:

最早的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条顿征服席卷了整个西北欧,他们的武士几乎全是步卒,从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可以发现当时的日尔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礼。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适龄的青年由部落首领或者其父亲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为战士。在当时的高卢人中间,这种仪式很普遍。法兰克人沿用了这些传统,从查理曼,到虔诚者路易,到大胆查理,他们在成人礼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剑。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骑士受勋仪式的前身。

众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采用领地和采邑制度的国家。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讨,但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庞大的军队。于是他将征服的土地划成小块,连同上面的农民一起,赐给众多的追随者。这就是封建制度,拥有地产的人也拥有政权。当然,国王和领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国王向领主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领主们每年要上缴税收,并且定期服役。土地还是归国王所有,领主们只有使用权罢了。查理曼的强大足以震慑四方,但他的后人就没有维持向心力,虔诚者路易犯了极大的一个错误:将国家平均的分配给相互敌视的后裔。于是他死后,庞大的帝国没能度过瓶颈,一分为三。于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对独立的王国,贵族们的采邑变成世袭,不可剥夺。

当时欧洲频频遭到外来民族的侵略,南有 ,北有维京海盗,东有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断寇边。在十一世纪,洛尔河到莱茵河之间远离劳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要接受格斗技巧和马术的训练。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有钱人。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购置昂贵的装备:自己要三到四匹轮换的马,每匹马会吃掉大量的粮食,尤其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当时,是种极大的花费;盔甲都要去铁匠铺量身定做,此外还有扈从的装备。一般说来,单个人的军事装备,要耗费大约20头公牛,亦即至少10个农民家庭犁地的牛犊。这样的开支,平民是无法承担的。骑在马上的武士阶层同时也是贵族阶层,出身的优越必然伴随着对低等级的蔑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争。同罗马时代类似,中世纪的贵族组成了重装骑兵,成了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了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这是中世纪西方社会结构典型的划分方法,骑士这个词来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Caballarii,原意是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海斯廷斯战役的结果,相关本文主要有三点:给英伦三岛带去了相对先进的封建制度;撒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了,诺曼士兵将鸢形盾(Kite Shield上圆下尖的长盾)结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御弓箭射击,这使得友爱互助成为十一世纪成为了骑士训练的重要部分;诺曼人独立的骑兵部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英语中便有了Knight这个词汇,指骑在马上的战士。十一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了。

作为一种军事动员体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的贵族有义务随时勤王。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有关法令,用来惩处未能及时响应征召的骑士。在英国,亨利二世时代开始,有了Escuage的说法,即兵役免除税。封建领主的义务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只要上缴中央税收即可,不用亲自挥戈上阵。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战事频频,这些款项被用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这项改革在十三、四世纪缓慢的进行着,欧洲各国的军队中雇佣兵开始占越来越大的比例,军队的结构相对发生变化。从前十字军的领地中很难掺进国王的影响--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现在的雇佣军为了主君努力战斗,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去东方成为新的贵族。自然,参加十字军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报酬。

十字军东征标示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组织。许诺他们教会财产以及种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骑士的忏悔。教会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来支付给骑士团,作为保护朝圣者去圣地的费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还是被 人和土耳其人包围着。成立一支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定下了专门的军事条例,成为了所谓第四教条,即长久的与异教徒作战。十字军的团体纷纷成立,宗教为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镀上了崇高的光环。

像教规一样,骑士团规对每个成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信念与教条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骑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与目的。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敬、对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恭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的地方也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与教规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骑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种种美德,就在此时形成。十字军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诚,又有贵族的气魄。一般来讲,丧失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世家子弟只有两条合适的出路:教士或者军人,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无法抵挡的,不少平民变卖家产购置装备只是为了去东方。于是这些职业军人就纷纷参加大贵族的卫队,随着国王或皇帝去东方,向往着丰厚的战利品,或者丰厚的赎金。

这些军人穿朴素的服装,过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护圣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贵族的指挥下战斗,为教规所约束,因捐赠而致富。自愿献身这项事业的骑士成了完美的典范,于是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狮心王理查一世还有奥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后者死后被追封成圣人,虽然在国内时他们都杀过不少教徒。这些十字军团体就是后来英国嘉德骑士、勃艮底金羊毛骑士,萨伏伊的爱伊霞特骑士(Annuniziata),法国圣米开罗骑士和圣灵骑士的前身。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再下面是传令官Herald,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并且顾名思义的,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衔,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

与此相对比的,是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衔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整个典礼结束。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着王室的庆典。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一般而言的骑士道神髓与精华,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着贵族阶级的荣誉感。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英国从爱德华一世去世后就全面取消了枪术比赛,法国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试时,枪头上的护套突然脱落。正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这位国王被刺穿了大脑。教会遂发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枪术比赛,长达两个世纪之久。

不管骑士们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战争总是不结果的血红色花朵。国家机器的碰撞引起广泛的经济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级的老百姓。于是两国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特别在英国和战争的中心--佛兰德尔,他们有很好的理由 暴政与不公,全国的税收和资源都被用于贵族们的战争游戏和奢华铺张。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在十二世纪,毕竟打杀异教徒对欧洲人来说,更加富有传奇色彩。

随着阿克的陷落,东方的最后一个拉丁王国被消灭,八次十字军东征终于以失败告终。不管它给后世造成的巨大影响,骑士精神还是要延续下去。效忠国王的动力在百年战争中消耗殆尽,双方从贵族到贫民都厌倦了反复的拉锯。于是法国南部的吟游诗人为骑士精神上了最后一次发条--浪漫主义。

浪漫主义文学中的爱情题材使得骑士道极大偏离了初衷,受其影响,理想的骑士应该忠诚于理想中的女性。请注意,理想中的女性,为他深爱但又得不到。也许只见过一面,甚至从未说过一句话,这都不重要。用纯粹精神上的恋爱来表现自己的痴情,理想的爱人是供膜拜的圣女而不是亵玩的对象。唐·吉柯德的故事并不可笑。这样的偶像在现实中要有所指代,多为另一位骑士的妻子。对贵妇人弯腰邀功的最大成就,便是确立了欧洲的一夫一妻制。这时代的骑士不再像前辈那样注重武力,而开始培养各种高级的情趣,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蓬勃发展,他们成为了绅士阶层的原型。

理想归理想,现实是现实。实际情况多少有些偏颇,封建制度是骑士文化根殖的土壤,极大的局限了种种对骑士的过高要求,下面捡两个具体的例子来说。

提到对女性的尊重,基督教的兴起多少提高了妇女的地位,但如同戈蒂埃所说的,封建制度把土地和女人捆绑在一起,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被她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所出卖。理论上讲,骑士有义务有责任保护孤苦的寡妇和孤儿。但也仅限于此。实际上,这种保护是像商品一样出售的。较小的领主常常出卖自己的女儿,以联姻来换取更大的利益。这样的市侩合同随处可见,我们震惊于其中言语之露骨的同时,更加震惊于这种现象的普遍。这种包办婚姻,或者说合同婚姻预示着婚后的不幸,家庭暴力屡见不鲜。骑士们殷勤效忠的对象可不是自己的妻子。戈蒂埃的《La Chevaleries》中记载了这样的故事:香槟地方的骑士La Tour Landry,在大街上目睹了他的朋友痛揍妻子,回家对着女儿总结道:"傲慢与无礼可不是婚约中的内容。"这种现象不仅是那个年代处处要求自律的结果,也是包办婚姻的恶果。

上层社会的贵妇人尚且会遭拳脚,幼儿也受到畸形的待遇。John Symth记载了Berkeley地方一个古老世家的历史,从1288年到1500年间,总共有过5例包办婚姻,新人的平均年龄只有11岁。该家族的Thomas勋爵在1476成为骑士时只有5岁!6岁时就举行了婚礼!Mautice子爵在1338年成为骑士时只有7岁,这些都是因为父亲早死,如果由父系的亲戚来监护,毫无疑问的,会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是领地的吞并。成为骑士则象征着成年,但当时的规定成为骑士的法定年龄最早是21岁。Berkeley家族那样的大贵族窃取了荣誉来逃避孤儿监护,但年幼的孩子就得过早的承担家业。Symth不止一次提到,这是对孤儿不人道的虐待。

同时,经济原因造成了骑士文化中浪漫成分一定的衰退。就以Berkeley家族而言,从13世纪中期开始,爵士们不仅是朝臣和战士,也是平凡的乡村绅士,他们出售城堡花园中出产的水果,主妇们则四处巡视收取地租。

此外,上面我们提过Escuage免役税,佃户或贵族都不能幸免。于是13世纪上半期,许多小领主加入军队以逃避高昂的赋税,照骑士的道德标准来看,他们原当是为了荣誉、为了表示忠诚而战的。无论如何,这为王室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和兵源。有钱的平民和乡绅时时觊觎着提高社会地位的机会,便自己购置了装备加入队伍,也有机会因战功而晋升为爵士,于是减少了骑士文化中的贵族色彩。当然这些麻雀变凤凰的情节也被普罗旺斯的吟游诗人改编,成了浪漫小说的好题材。家道中落的穷贵族成不了骑士,于是只能无奈抱怨,荣誉的大门居然对新进的暴发户敞开,丝毫不考虑自己的祖宗也不过是职业文盲而已。

于是战场上的军事浪漫主义也渐渐褪色了,不再有堂堂正正的决斗,骑士们缩在观察哨里揣测着对手的兵力,而不像前辈那样站在突击队的前列。百年战争带来了新的作战方式,弓箭手成了战场的主宰,一部分骑士沦为雇佣军。

战事的急迫取消了骑兵身上多余的装饰,也取消了只准贵族参加的战前动员。双方著名的司令官,如英军的罗伯特·诺尔斯(Robert Knolles)出身就很含糊,虽说是爵士,却是册封的Sir而不是世袭的Lord。法军总司令盖斯林(Du Guesclin)等了很久才得到骑士的头衔,因为他出身于破产的低级贵族家庭。爱德华三世不光挑起了这场战争,还全面禁止马上枪术比赛,法国的约翰却大力提倡,高下不久分了出来。法国人在克雷西战役前夕给对手送去了充满骑士气概的战书(当然是在知道自己绝对优势兵力的情况下),而英国人却利用停战的间隙悄无声息的脱离了绝地,无愧他们承自海盗先人的本色。草草收场的百年战争也宣告着骑士的时代临近尾声。

骑士道盛行的那个年代,距离现代人如此遥远。那种矜持与高傲,对碌碌的我们来说,带着些许 ,几分神奇。要把握骑士精神的本质很难,因为无法将自己溶入过去。即使在那样伟大的岁月里,它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当时社会意识的限制。正如希腊罗马时代的高度繁荣是以奴隶制度为基础,骑士文明提倡的忠诚、自律已经悄然褪色,因为现代文明的发展要求着不断打破限制。实际上,最重要的精华即使在中世纪的全盛时期都未能达到顶峰;作为一种将宗教与生活结合的运动,骑士做的并不比清教徒更成功。但是那些高贵的品质,卑谦、宽容、诚实、公正,作为一种精神遗产,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和平的锈蚀,经历了人类社会种种短暂无常的变化,还将一直生存下去。

起初,骑士是由骑兵发展而来,而其先决条件就是只有骑兵取代步兵,骑士阶层才能兴起。第一次使骑兵们大显身手的无疑是日尔曼击败东罗马之战,这一役,令骑兵确立了优势。但是骑士并不等于绝对意义上的骑兵,骑士其实是西欧把军事力量纳入封建体制的产物。一开始,因为有大量的自由民存在,因而实行了自由人服义务兵役的制度。但是随着土地的兼并,大地产制导致了自由民数量大减,使得义务兵役难以实行,能被征入伍的人范围日益狭窄,而且自由民也无力负担军事装备,于是骑士开始成为领主的特权。

为了保证相当数量的兵源,当时的上层采取了一些措施,即把兵役与经济来源结合在一起,也就是以后中世纪普遍的采邑制,这个制度始于法兰克王国的查理·马特时期。兵役从义务制转变为采邑制,于是封建领主的军队成了国家军队的基础。这种制度具有稳定性和牢固性,使骑兵从分散的状态转化为一个骑士阶层,即形成了骑士等于骑兵加土地所有制的组成。

骑士在当时的主要职责是军人,而军人形象极受社会尊敬,因为军事活动频繁是中世纪特征,在人们观念中,战争属于正常的社会生活状态。在经济领域中,骑士是封建体制组成部分,效忠于领主,并通过宣誓等仪式来加强这种纽带关系。而在社会阶层方面,贵族可以是作战的骑士,但骑士并不一定是贵族。骑士主要职责是作战,而不具备贵族所具有的司法权和一些世袭权,而是“贵族的随从”,处于贵族、农民之间的中间阶层。

12~13世纪之后的和平时期,骑士军事只能开始削弱,在经济、政治领域提高地位,逐渐与贵族融合。那个时候骑士的培养已经必须从出生开始,是一个十分漫长的历程:出生时便由父亲监督实行洗礼,从小由乳母养到7岁,不可和家人同住。7岁后,真正走上骑士的道路。离开住处到一个高于自己家庭地位的贵族家族,开始学习成为骑士的必备知识,如养猎鹰、各种宗教知识和礼仪。14岁起担任贵族的贴身随从,为礼仪性质,可从中学到很多经验知识,直到21岁长大成人。

21岁时,必须经过一种特殊的仪式,才能脱离领主家庭成为自主独立的骑士。仪式很隆重,这种授封礼被认为是过去成年礼的延续或变形:在第一天中要进行沐浴和祈祷两个仪式,为的是净化肉体和灵魂。第二天正式授封:接受战马,并举行象征性的比赛,成为骑士的外在标志。

所以,当时的骑士具有固定的特点,并有专门的称呼为“兵”。

中世纪骑士和教会的关系是中世纪骑士的一大特征,也是野蛮和理论的相结合。

最初这双方是对立的,因为骑士代表摧毁的一方,而基督教代表被摧毁的罗马帝国;骑士十分尚武,以掠夺为特征,且掠夺目标常常直指教堂。双方在理论、实际上都冲突,基督教崇尚和平,骑士则以战争为乐。

导致两者的结合主要是有以下两个因素:第一,源于教会的世俗化。因为得到了大量土地,使得教会成为西欧最大的封建主,当时的一个小教会都可以拥有为数1000多个的庄园。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利益,教会开始涉足世俗事物,从对国王的依附到对国王的支配,也使骑士保护的对象发生了转移,骑士作为基督徒,不能侵犯教会,教会从与骑士对立的机构变为被骑士保护的机构。第二点,则是骑士本身也发生了变化。因为进入教会是当时贵族后代获得社会地位的方法,所以骑士们从小就接受宗教教育,遵从上帝的教导来选择合适的行为,从小培养对上帝的信仰;另外,骑士在战争时战途凶险,遇到困难就往往祈求上帝的保佑;还有一部分骑士因为战争太过残酷而转向修道,另一部分大难不死的骑士则因为需要精神上的安慰,而绝对的信仰基督教。

因此,很多教会的行为准则成为了骑士的准则,骑士成为了上帝的战士。当时骑士的准则主要为以下几点:做一个虔诚的基督徒。12~13世纪后,虔诚成为首要准则,信仰基督教既是品质,也是资格,对骑士有了规定和约束。骑士的装备也代表着教义,剑是十字教的象征,盾代表着保护教会的职责,双刃剑则代表了正义的一面和杀敌。而且信仰上帝,骑士也必须有实际行动,为祈祷和忏悔罪行。必须成为保护教会的卫士,世俗国家是上帝在人间的房间,国王是房间的代表,骑士保护国王既为保护上帝,从而转化为保护教会的职责。

中世纪骑士的爱情观也有其独特之处,与现代人的观念并不相容,可说是独树一帜。

当时的婚姻以财产为基础,骑士们追求爱情,但对象都是贵妇人,且不以结婚为目的,这种观念成为中世纪后期宣扬的主题,吟游诗人用诗歌在各地歌唱,对以后的欧洲产生了很大影响。而且这种爱情观在当时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

和平时期骑士军事只能减弱,开始依附贵族宫廷而生活,讲究礼仪、风度而非武力。特别是十字军东征后,男子大都外出打仗,世俗事物落在妇女的身上,能力和地位均有提高。女主人在宫廷中经常担任重要的角色,其地位崇高,成为前来依附的武士所崇拜的对象。而且骑士从小在贵族家庭中长大,很多的教育是由女主人安排,两者无形中构成一种母亲式的崇拜。这也是对当时无爱情婚姻的补充,骑士为利益而结婚,为了满足精神的需要,在正常婚姻之外寻找精神的依托,自己所崇拜的女主人自然成为他们追逐的对象。这种爱情有很多不同于其他时代的观念:其中包含着效忠观念,但并不追求平等;且不以婚姻为目的,历经艰难也无所谓;这也是道德提升的机会,封建附庸关系在爱情方面的体现为服从。在当时人们的观念中,贵妇人是那个时期女性的典型,原本粗鲁的骑士如得其垂青,可变得有修养,符合作为上层人的规范,也是和平时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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