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血色浪漫》

关于《血色浪漫》,第1张

是老三届的故事。把他们那一代所经历的喜怒哀乐都讲出来了。上山下乡,当兵等,围绕着这些事情写的张跃民等一般部队大院孩子的。挺逗的,但也有激情,让人看后有一种这才是青春,青春就应当这么轰轰烈烈一把的感觉。有人说这个挺假的,但是它又一方面也很现实,所有干部的孩子最后结局都很好,比如袁军和海洋。但是贫苦家的孩子最后依旧贫苦。这是一部让人有笑有泪有思考的片子。很不错,有机会可以看一下。

  青春记忆作文 (一)

 不喜欢回忆,只因为那是酸涩的。偶然一次,同桌要我和她交换小学时的毕业照,我翻箱倒柜的找出那张照片,一个人躲在角落静静看着照片上熟悉的笑脸,时光倒流,记忆摇曳多姿。

 那个夏天最美,“卡嚓”一声记录下了阳光下最耀眼的笑容。那个被阳光映射得分外明亮的教室里,我一个人坐了很久。大家都走了,错过的人还会再回来吗?相逢过的人还有缘再相逢吗?茫然,一步一步倒退着走出教室,闭上眼睛静静留恋,把一切的回忆收进口袋…

 有缘的人在一起,无缘的人却连擦肩而过的机会也没有。初中三年亦是如此,分班时该走的走,该留的留,已经学会不再留恋过去。明年夏天又是离别,还会依依不舍吗?大家都这样,忘了就忘了,不曾留恋,要留恋也只是短暂的,世界每天都在更新,成长的我们每天都在接受新东西,会记得曾经的每一个瞬间吗?

 现在,最喜欢下晚自习后一个人走在人来人往的街上,默默享受夜的沉寂。孤单,让我再次回忆起过去,庆幸我没又失忆,我还记得过去。微笑,我还记得你们,让我把记忆哦轻轻放在记忆的匣子里,待重逢的那一天我还一定可以再回到过去,一定可以……

 把照片放进口袋,把记忆带上,一路上有你,青春不会孤单!

青春记忆作文 (二)

 迷茫过,彷徨过,痛苦过,无知过,终因你是青春;

 挥洒过,飘逸过,疯狂过,飞扬过,终因你仍是青春。

 太多太多,太浓太浓,一切的一切让我怀念不已。记忆中的青春在生命中永不褪色,青春的印记里挥之不去的痕迹深深镌刻,在旅途中愈加鲜明。

 闭上眼,那些已走的仍在的弟兄们的身硬在脑中萦绕。纯纯的友情,让青春显的分外的珍贵。依稀记的从每个弟兄口中说出的一句句脏话,用手比画的一个个习惯性动作,亲切又自然。义气、个性、叛逆,还夹杂着几许血色浪漫。好想对他们每个人说:有你青春无悔!

 淡淡的恋情,几许的甜蜜,几许的落寞,让这个青春轻舞飞扬。清晰记得秋千架上的一袂飘飘,象天使。暗自笑自己的脸红,笑自己的多情。异样的情愫,那些冥思苦想的情书,那些废寝忘食的等候,能否让她忆起?好想对她说:年少时,曾恋过你。

 因为个性,喜欢上了周杰伦;因为叛逆,喜欢上了韩寒;因为狂妄,喜欢上了李敖。那些柜中的小说,那些玩过的网游,那些荒唐的岁月,那些自以为是的日子,让青春平添了几分萧瑟,几分悔恨。可是我仍然高傲地抬着头,大声地对每个人说:我还是喜欢周杰伦……

 清楚的记得高考后人们的德行:高歌,怒吼,痛哭……是为了什么?离别的痛楚?友谊的留恋?或许是对青春的祭奠,或许是为了燃掉自己最后一丝青春,再或许是对已逝青春的不甘!但为什么不用完美来结束那,对着蓝天,对着日月星辰,对着自己的心,大声说:我已经尽力了……

 逝去的青春犹如闪电刹那划过穹宇的优美曲线,可望而不可及;而我也犹如折翼的纸飞机愈飞愈低,渐行渐远。

 那些叫做青春的日子到底给我留下了什么?

 记忆中的青春,我泪流满面。伤痛的滋味,或许我已尝过……

 不知当我们长大,能否想起青春的模样;不知当我们年老,能否忆起青春的轮廓。再回首,风已逝,雨已散;再回首,叶已黄,木已枯;再回首,青春已走的无影无踪……

 让青春挤进我的记忆深处——即使伤痛……

青春记忆作文 (三)

 春风,带走了无知与幼嫩;夏日,迎来了坚韧与执着;秋季,丰收了成熟与丰满;寒冬,褪去了慒懂与脆弱,只有心中那段回忆不会被带走与褪去。

 “有没有那么一天,太阳星星万物都听我的指挥……”

 曾以为梦可以实现,可现在总来的那么骨感,不知道自己的第几次感慨这傲骨的现实了,总觉得青春该是别样的美好,在谌蓝的天空下,舒软的草坪上,有那么一群知己在漫淡未来,畅聊人生、倾诉心事。

 有没有可能在换回昨天,让我再次体味一下曾被挥霍过昨天的味道……

 曾以为时间可以倒退,可以任由自己摆布玩弄,哪想,时间可以这样一去不复返,最快最慢的是时间,不可以循环利用。时间让我们心中的青春一尘不染,让我们的记忆如此深刻,越不想想,越是会浮现。青春,让我赞叹一下你,曾让我记得那些美好的回忆?未懂你的流逝让我再也回不去,让我再也抓不住,未知你前进的脚步不曾停歇,未明你只能直走不会转弯。

 时间,是你让青春一直年轻志,我赞讼你!是你让我记住了青春。

 有没有一段歌曲可以流芳百世,(mtaikscom)用不会被隐埋……!

 曾以为一首一首的歌会唱到老,一群一群的人会陪到老,一张一张的奖状会贴满房……这一切一切的最后只会分道扬鏣,这是青春的一种一种幻想,青春,那一点一滴的回忆让人挥之不去,让人铭记于心。曾描绘青春是光明的,不曾知道会有灰暗;曾素写青春只有成功与喜悦,不曾明白会有喜悦,不曾明白会有失败与黯淡;曾感谢青春里的得到与赞扬,不曾懂得还有失去与批评……青春——我感谢你,感谢你让我拥有了那么多。

 青春——那段美好的回忆让我等得自己只有经过风雨,才有彩虹。

 青春——背靠背系数天上的繁星,让明月来见证自己的足迹。

 青春——仰头望向月亮,倾诉自己心中的喜悦与不快。

 只有青春,才会让你知道这其中的滋味。

 青春——这段美好的回忆,永藏心中。

例子一:

进入大学近两年了,回头想想我到底学到了什么,任我摇破脑袋也想不出我到底学到了什么 ,相反,我的内心却被自己折磨得痛苦不堪。我的心就像南外环的风一样躁动,像这里的山一样满目疮痍

和大多数人一样自进入大学,我一直就感觉空虚。经历了考入大学的欣喜之后,孤独,压抑,无时无刻的在折磨着我。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朋友家人老师都不可以;每天都重复着单调而机械的生活:学习是永无止境的,每天的快乐似乎只有那么几种。我绝望了。绝望是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这个也许就是长大的烦恼。和高中老师口中的大学完全不同,反而我发现了许多的在我当时看来不可以的东西,腐败,堕落,玩弄感情,前途一片黑暗。一切一切的不合理你都要去适应,或许这就是你长大所必需经历的。在当时乃至现在,我是这样认为的,于是我学会了沉默与忍耐。生活,越简单越好,做人也是这样,深刻了反而给你带来无穷尽的痛苦。难得糊涂,其实任何人永远都不会糊涂,他只是在装糊涂。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可是我做不到。于是,我也学会了假装,每天挤出一副笑脸,整天与别人一样玩游戏,聊美女。。。。。。。。每天,天昏地暗,不分东南西北,把自己麻醉在游戏与现实之间。蓦然回首,却发现一场梦而已,游戏既不会带给你什么,也不会帮你解决任何问题。正如喝醉又清醒般头痛欲裂,恍如人生不过如此,过眼云烟而已。同时又可笑人类的卑微与渺小,就如蝼蚁般活着有何意义。

人生是痛苦的,是可悲的,是荒诞的,是不可能承受生命之重的。于是就想自己的存在价值,其实人就这样,只有当你吃饱穿暖没有事干的时候,才会空谈理想,爱情。。。。。。在大学里无所事事就只好想这些了,平常人为着生存而奔波,富人为着挥霍而忧愁,只有闲人才会脑袋变大想入非非,当然这是我在后来悟出的道理。想想在以前,人们虽然物质匮乏,但精神生活丰富,无论垂髫儿童还是耄耋老年都有自己的信仰,都憧憬着某一天解放全世界的无产阶级兄弟,实现共产主义。而我们呢,西方潮流首先打破了我们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却没有给我们新的信仰。知识破坏了现象的完整性,技巧也损伤了历史的真实,而思想消解了人类的神话。到了我们这一代时,神话被无情地取缔了,信仰不存在了。到处都是知识的汪洋大海,到处都是思想的岛屿和暗礁。我们往哪里航行?哪一盏灯才是应该确信的真理之灯。于是我们有了信仰真空,自己去找自己的信仰,于是超女就诞生了。疯狂崇拜的后果就是这个世界也变得疯狂了,于是在无数的舞池中,在光彩夺目可以刺痛人眼的镁光灯下,在振聋发聩的乐声中,无数的男男女女在挥霍着自己的青春。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完完全全靠脑袋发热来解决问题的人,我相信在很久很久以后,共产主义会实现,这和我班的一个和党靠的比较近的人不同,他认为她永远不会实现,因为人的私有观念永远不会消除。但是,我能把全世界人民的解放想的开,却想不出自己的明天会怎么样。我似乎和我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

我所想到的明天就是毕业,找工作,结婚,生孩子,然后教育孩子,等他或她再毕业结婚生孩子后帮着看孩子。如此而已,单调而无聊。也许我的生活就是这样的,想想未来,空谈理想,就这样子在地球上闲逛。也许这样的想法,影响了我的生活态度,使得我对一切都很随意,散淡不羁而随心所欲。春秋时的庄子血色浪漫里的钟跃民都是我所追崇的,他们的闲散和随心所欲太和我意了。

人为什么活着?其实人为活着而活着,人活的就是一个过程,就是要经历里面的悲喜剧,每一个人都不能例外。所以,我只有这样平平淡淡的活着,整天学习或工作以求温饱,然后再想一些奇谈怪论,抬起头望望天空继续往前走。

例子二:曾经欢天喜地

以为就这样过一辈子

走过千山万水

回去却已来不及

曾经惺惺相惜

以为一生总有一知己

不争朝夕不弃不离原来只有我自己

纵然天高地厚容不下我们的距离

纵然说过我不在乎却又不肯放弃

得到一切失去一些也在所不惜

失去你却失去面对孤独的勇气

····································

姑苏城外,小镜湖边、桃花树下,和你一起饮酒,看你翩翩起舞,落花水流红,那曾经是无数次美丽的幻境。

初见惊艳,看的见开始,却料不到结局,一生恰如三月花,像安意如所写,暮然回首恍是已换了人间。故人两相忘,只留有我自己!

一切这么清楚,只是还不愿梦醒,情在不能觉,人在其中往往心不由己,思潮难以退却,情感无处安放。

简单,很想简简单单的,什么都不去想,或者淡淡的想念!我却无法做到,何去何从,有答案,没有面对的勇气!

很多次,我想很努力把这种初见的美好经营呵护下去,一直到我们慢慢变老,但在我脑子迷惑的时候,我还是说了你不愿意听到的话。真的,那一刻,我心不由己的奢想握着你的手,静静地闭上眼睛十分钟!

曾经有个丫头经常问我该怎样面对一段折磨人的感情,我开玩笑的说,扔了它!但换了我的身份,原来这三个字在心里下决定,并非容易,真的很难。

记得有部**里说,有一种酒叫“醉生梦死”,喝了以后,可以让你忘掉做过的任何事。人生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什么都能忘掉,以后每一天都将是一个新的开始。那样会很开心吗?

点滴,细节,为什么就不能忘记?还一字不差的重复,还一刻一遍的回想,这种莫名的人生蹉跎,让人很累,很痛,很无奈!

如果,还能从认识你的那一刻重新开始,我或许、我希望什么都没有讲过,什么都没有提起,远远的看着你,让你属于原来的平静的生活里,珍惜你我的纯美友谊。当然,人生没有如果!也没有可以穿越的时空,回到过去!

好吧,我又为自己蹉跎了一个晚上,不因为你,只为我自己!

静默地,我坐在这里!

你还在甜美的睡梦里!

例子一:

进入大学近两年了,回头想想我到底学到了什么,任我摇破脑袋也想不出我到底学到了什么 ,相反,我的内心却被自己折磨得痛苦不堪。我的心就像南外环的风一样躁动,像这里的山一样满目疮痍

和大多数人一样自进入大学,我一直就感觉空虚。经历了考入大学的欣喜之后,孤独,压抑,无时无刻的在折磨着我。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朋友家人老师都不可以;每天都重复着单调而机械的生活:学习是永无止境的,每天的快乐似乎只有那么几种。我绝望了。绝望是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这个也许就是长大的烦恼。和高中老师口中的大学完全不同,反而我发现了许多的在我当时看来不可以的东西,腐败,堕落,玩弄感情,前途一片黑暗。一切一切的不合理你都要去适应,或许这就是你长大所必需经历的。在当时乃至现在,我是这样认为的,于是我学会了沉默与忍耐。生活,越简单越好,做人也是这样,深刻了反而给你带来无穷尽的痛苦。难得糊涂,其实任何人永远都不会糊涂,他只是在装糊涂。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可是我做不到。于是,我也学会了假装,每天挤出一副笑脸,整天与别人一样玩游戏,聊美女。。。。。。。。每天,天昏地暗,不分东南西北,把自己麻醉在游戏与现实之间。蓦然回首,却发现一场梦而已,游戏既不会带给你什么,也不会帮你解决任何问题。正如喝醉又清醒般头痛欲裂,恍如人生不过如此,过眼云烟而已。同时又可笑人类的卑微与渺小,就如蝼蚁般活着有何意义。

人生是痛苦的,是可悲的,是荒诞的,是不可能承受生命之重的。于是就想自己的存在价值,其实人就这样,只有当你吃饱穿暖没有事干的时候,才会空谈理想,爱情。。。。。。在大学里无所事事就只好想这些了,平常人为着生存而奔波,富人为着挥霍而忧愁,只有闲人才会脑袋变大想入非非,当然这是我在后来悟出的道理。想想在以前,人们虽然物质匮乏,但精神生活丰富,无论垂髫儿童还是耄耋老年都有自己的信仰,都憧憬着某一天解放全世界的无产阶级兄弟,实现共产主义。而我们呢,西方潮流首先打破了我们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却没有给我们新的信仰。知识破坏了现象的完整性,技巧也损伤了历史的真实,而思想消解了人类的神话。到了我们这一代时,神话被无情地取缔了,信仰不存在了。到处都是知识的汪洋大海,到处都是思想的岛屿和暗礁。我们往哪里航行?哪一盏灯才是应该确信的真理之灯。于是我们有了信仰真空,自己去找自己的信仰,于是超女就诞生了。疯狂崇拜的后果就是这个世界也变得疯狂了,于是在无数的舞池中,在光彩夺目可以刺痛人眼的镁光灯下,在振聋发聩的乐声中,无数的男男女女在挥霍着自己的青春。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完完全全靠脑袋发热来解决问题的人,我相信在很久很久以后,共产主义会实现,这和我班的一个和党靠的比较近的人不同,他认为她永远不会实现,因为人的私有观念永远不会消除。但是,我能把全世界人民的解放想的开,却想不出自己的明天会怎么样。我似乎和我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

我所想到的明天就是毕业,找工作,结婚,生孩子,然后教育孩子,等他或她再毕业结婚生孩子后帮着看孩子。如此而已,单调而无聊。也许我的生活就是这样的,想想未来,空谈理想,就这样子在地球上闲逛。也许这样的想法,影响了我的生活态度,使得我对一切都很随意,散淡不羁而随心所欲。春秋时的庄子血色浪漫里的钟跃民都是我所追崇的,他们的闲散和随心所欲太和我意了。

人为什么活着?其实人为活着而活着,人活的就是一个过程,就是要经历里面的悲喜剧,每一个人都不能例外。所以,我只有这样平平淡淡的活着,整天学习或工作以求温饱,然后再想一些奇谈怪论,抬起头望望天空继续往前走。

例子二:曾经欢天喜地

以为就这样过一辈子

走过千山万水

回去却已来不及

曾经惺惺相惜

以为一生总有一知己

不争朝夕不弃不离原来只有我自己

纵然天高地厚容不下我们的距离

纵然说过我不在乎却又不肯放弃

得到一切失去一些也在所不惜

失去你却失去面对孤独的勇气

····································

姑苏城外,小镜湖边、桃花树下,和你一起饮酒,看你翩翩起舞,落花水流红,那曾经是无数次美丽的幻境。

初见惊艳,看的见开始,却料不到结局,一生恰如三月花,像安意如所写,暮然回首恍是已换了人间。故人两相忘,只留有我自己!

一切这么清楚,只是还不愿梦醒,情在不能觉,人在其中往往心不由己,思潮难以退却,情感无处安放。

简单,很想简简单单的,什么都不去想,或者淡淡的想念!我却无法做到,何去何从,有答案,没有面对的勇气!

很多次,我想很努力把这种初见的美好经营呵护下去,一直到我们慢慢变老,但在我脑子迷惑的时候,我还是说了你不愿意听到的话。真的,那一刻,我心不由己的奢想握着你的手,静静地闭上眼睛十分钟!

曾经有个丫头经常问我该怎样面对一段折磨人的感情,我开玩笑的说,扔了它!但换了我的身份,原来这三个字在心里下决定,并非容易,真的很难。

记得有部**里说,有一种酒叫“醉生梦死”,喝了以后,可以让你忘掉做过的任何事。人生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什么都能忘掉,以后每一天都将是一个新的开始。那样会很开心吗?

点滴,细节,为什么就不能忘记?还一字不差的重复,还一刻一遍的回想,这种莫名的人生蹉跎,让人很累,很痛,很无奈!

如果,还能从认识你的那一刻重新开始,我或许、我希望什么都没有讲过,什么都没有提起,远远的看着你,让你属于原来的平静的生活里,珍惜你我的纯美友谊。当然,人生没有如果!也没有可以穿越的时空,回到过去!

好吧,我又为自己蹉跎了一个晚上,不因为你,只为我自己!

静默地,我坐在这里!

你还在甜美的睡梦里!

孙俪今年二十九岁,她十年前出道,演了很多电视剧,长相美丽,容颜清秀,一出道就接到了玉观音,因此走红。之后,她的演艺道路一帆风顺,在很多着名的电视剧担任主要角色。刚开始,她出演的都是偶像剧,表演青涩,随着她不断学习,她的演技成熟起来。后来,她接演了一米阳光,幸福像花儿一样,血色浪漫,观众越来越喜欢她。我们不仅记住了她的美丽,也记住了她的性格,单纯直率,笑靥如花。

她和邓超因幸福像花儿一样结缘,相恋多年,在今年结婚。孙俪收获爱情的同时,也收获了事业。她因出演画皮,获得了

1 选一两个卡通人物写作文400字

我喜欢的卡通人物有很多,比如说善良的机器猫、聪明的一休、可爱的加非猫……其中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是喜羊羊。

它长着两只弯弯的犄角,脸和四肢都是肉色的,其他地方都长着白色的绒毛,脖子上系着一个铃当,穿者一双蓝色的鞋子,显得十分可爱!

他想问题的时候,会把左手比成八字放在下巴低下,右手的食指在太阳穴周围转呀转,还要蹲个侧马步。想出办法后就高兴的左跳跳、右跳跳。聪明极了!

有一次,羊村村长慢羊羊给全村最笨的懒羊羊配了一副拳击手套。阴险的灰太郎知道了,就用食物诱惑懒羊羊,懒羊羊刚脱下手套就把懒羊羊抓走了。大家都焦急的想起了对策。只见喜羊羊摆出招牌动作,一会儿就想出了一个好主意。

他在灰太郎回家的路上放了一台钉杠锤机器。不一会儿,灰太郎来了。路过机器时,机器说话了:“灰太郎,只要你钉杠锤赢了我,我就送你一瓶可以让任何东西变大的药水!”灰太郎动心了,他脱下了拳击手套。这时,喜羊羊勇敢的跳出来,迅速的戴上了拳击手套,只见他左一拳又一拳把灰太郎大的落花流水!

喜羊羊凭借他的勇气和智慧打败了灰太郎,挽救了懒羊羊的生命。喜羊羊让我快乐,更让我知道了要像他一样的聪明勇敢去帮助别人。

2

从前有个王国,那里的人只有拇指那么大。

那里的公主很漂亮,王国的最北边有个城堡, 那里住着一个巫婆和他的儿子。 有一天,公主和一位士兵去野外摘花。

让 巫婆的儿子看到了,于是,他央求母亲把公主 捉来。巫婆点点了头,施法把公主抓来了。

又 把士兵变成了锡兵,虽然士兵变成了锡兵,但他还会 走动。他立即去找人来帮忙,可是当他回到城 里,公民们被变成了巧克力等糖果。

但他没有 失望,他要去所谓的“巨人国”(巨人国是指我们 的王国),他上了船向“巨人国”开去。 巫婆用水晶球看了这个情景。

施法让海起了巨 浪,公主见了来阻止巫婆。巫婆把她变成了 一个纸做的姑娘,扔进牢房了。

锡兵来到了“巨人国”一不小心摔了一跤,跌 在了一个玩具箱,他被一个农夫买走了,送给了一个 拇指大的男孩。他就是大拇指汤姆,汤姆得到这 个锡兵,他很高兴。

有一天,汤姆玩玩具的时候,这个锡兵说话了, 吓了汤姆一跳。锡兵说:“先生,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汤姆问:“帮什么忙?”锡兵说:“我是远方的士兵, 被巫婆变成了锡兵,公主被她抓了起来,你能救她 吗?”汤姆想了想说:“行,我帮你。”

锡兵听了笑 了笑,然后他的身体化成了一把剑和一个盾牌。 汤姆来到了巫婆的古堡,救出了公主,杀死了 巫婆的儿子。

巫婆拿着魔杖,向汤姆射出了一道魔 光。汤姆用盾一挡,盾破了。

巫婆又射出一道魔光 汤姆用剑一挡,魔光反射给了巫婆,巫婆死了。所有人都变回了原样。

从此,他们过着幸福的生活。

3 作文《我这个人》(字数500字)要求:1选择两三件具体事(有详 爱

例一: 我这个人 朋友,认识我吗?下面,我向各位做一下自我介绍。

我叫陈文强,现在在高密市开发区埠口小学五年级学习,今年11岁。我家里有4口人,有爸爸、妈妈、姐姐和我。

我的外表嘛,说不上是英俊,但也不算丑。圆圆的脸蛋上,嵌着一双浓眉大眼,两只耳朵长在两旁,一个小嘴镶嵌在脸蛋中央,一个小嘴长在鼻子下面。

我每天都是一个笑脸,即使有烦恼我也不会说出来。 我有个乐天助人的特点。

记得有一次,我们中午放学,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忽然看见一个老奶奶身上背着很多东西,走不动了。我马上跑过去,问了一下情况。

原来今天老奶奶去走亲家,由于亲家给的礼物太多,老奶奶累得走不动了。 于是我对她说:“老奶奶,我帮助你把东西背回家吧!”老奶奶高兴地回答说:“好,好。

谢谢你,小朋友。”我一边背着东西一边搀扶着老奶奶。

不一会儿,就到了老奶奶家。我把东西放到老奶奶的屋子里,老奶奶直夸我是一个好孩子。

我听了,心里甜蜜蜜的。 我也有一个爱好,爱看书。

记得有一天上午,妈妈叫我剥蚕豆,我答应了。我一边剥蚕豆一边看书,妈妈看见了,哈哈大笑。

我疑惑不解地说:“妈妈,你笑什么?”妈妈回答说:“你自已看一看吧!”我连忙低下头一看,我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原来我把豆壳和豆肉混在一起了。当然,这是我的一个缺点。

以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全神贯注。 我呀,有时候也很马虎。

比如在数学这一方面,举个例子说明:12530=3750。用简便的方法就是1253=375。

我先这样算出结果,直接把“375”当成了得数,把积缩小了10倍。有时候,我还会把加法算成乘法,把乘法算成加法呢! 我写完了作业,根本就不检查,才造成了许多错误。

如果我检查了,有时候还会照着原来的抄写一遍。当然是为了节省脑子嘛。

我决定,以后要认真检查作业,保证没有错误才行。 我这个人爱看电视,所以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看电视身上了。

有时候,我吃饭也要看着电视,看书也看着电视。一开始,我以为是一举两得,两全其美,可是接下来一考虑,还是一件事情也没有做好。

爸爸因此还给我订了一条规则:如果五年级上学期考考不到满分,不准看电视。我想:我以后要少看电视,把精力要用在学习上。

我有许多优点,也有许多缺点。我以后要改正这些缺点,取人之长,补己之短。

我要改变自我,做一个新的我。 你们现在认识我了吧?喜欢我吗? 例二: 我,一个活泼可爱,又调皮的假小子。

个头在班上不算高也不算矮。我喜欢画画、玩电脑、弹琴、看书……不是我吹牛,我的成绩还很不错,可我就是有一个毛病——好动。

有三个字令我很不好意思,可它们又能很好地概括出我的性格----我是个“两面派”,也就是说我是个双重性格的人。在学校我被公认为一个文静的女孩,还连年被评为“三好学生”。

可我在家里就像只顽皮的小猴子,整天蹦来跳去的,一会儿爬上饭桌表演卡拉OK,过把明星瘾;一会儿又学校长在开学典礼上讲话那庄重的样子,把妈妈逗笑得前仰后合。 就是吃饭进我的手脚也不自在,有时腿把桌子都撑了起来,弄得碗碟险些翻倒,要是你看了肯定心惊胆战;有时我又会把妈妈的一只拖鞋给偷偷地拖过来,再将自己的小鞋子悄悄地换过去,等到妈妈去盛第二碗饭时,穿着我的小鞋差点摔跤,这时妈妈总是会嘟嘟嚷嚷地骂我是个捣蛋鬼,一边的外婆也会附和地说我得了“好动症”。

在学校我的文静也只是表面的。在体育课上少不了我生龙活虎般的身影,所以我的体育成绩一直很好。

就是上语文课时,耳朵一边听课,我的手脚也在不时地“运动”,在书包里找作业本时,把脚翘得老高,前面同学的 只好无辜地挨了一脚,坐在我后面的同学也不好受,一看,哈哈,都快被我挤成肉饼了! 唉,我这个人就是好动。

4 选一个印象最深的人物写作文

每当我看见那双漂亮的鞋子,眼前就立刻浮现出这样的情景:寒风中,一个

老人在角落里为人补鞋,他就是一位令人可尊可敬的补鞋匠

记得去年我和叔叔门一起到东湖去住几天。有一天,哥哥姐姐们和我一起到外面去玩。不一会儿,天色逐渐暗了下来,回家的路上,我不小心滑倒了,我的鞋划了一道口子,我急忙来到鞋匠补鞋的地方。只见补鞋老人正提着箱子要回家。我迫不及待地迎上去说:“老爷爷您能帮我补鞋吗?”老人望了望天空,忧郁了一下,说:“好把!我帮你补。”老人又重新坐了下来,打开补鞋箱,拿起鞋开始补。我仔细端详着老人,白苍苍的头发,一张长满皱纹的脸,鼻梁上架着一副老花镜。他的手已长满了茧,冻得通红。右手拿着针用力穿过鞋,左手把线拉扯过来。他把裂缝缝了一遍,直到缝得很结实。鞋补好了,我问他:“爷爷多少钱?”“一元。”他回答。我愣住了,“怎么这么便宜,一天也赚不了多少钱!”“我只不过在家闲着,没事做,出来补补鞋还可以给人带来方便。”我被老人的话深深地感动了,掏出身上所有的钱给老人,穿起鞋子直奔回家。

我穿着补好的鞋往家中走去,还不时回头望了望,只见善良朴实的老人正顶着寒风收拾箱子。老人在寒风中补鞋的样子至今令我难以忘怀。

5 请在中外名著的任意两部作品中,各选两个人物为话题,写作文

《血色浪漫》中的钟跃民在他们的圈中被称之“挥着菜刀的诗人”,很有意思的比喻。

但是在父辈们看来,他们不欣赏他的玩世不恭,在这种事情上,通常我是不去与他们争辩什么,我知道与长辈们争辩关于经历的问题时,在他们看来,就像是暴发户在李嘉诚面前炫耀自己的富贵一样。所以争论也没什么意思。

回忆一下钟跃民的经历:有过玩世不恭拿着菜刀当诗人的生活 “响应党的号召”上山下乡,在大街上要饭也要理直气壮 当过几年的侦察兵,一个有创造性思维的军官 换种玩法,转业当起了无照经营的小商贩,出身侦察兵的他与执法人员玩起了老本行 开过饭店,那时候是油安顿下来的想法 做过一身铜臭得商人,有过堕落的生活…… 近过监狱,在里面得那段生活对于他来说,是个可以静静反省自己转业后的自己 最后,他选择了去辽阔的西藏,参与拯救藏羚羊…… 在他的一生中,曾失去过三个朋友:李奎勇,吴满囤,宁伟 也有三个一直支持他的朋友:袁军,郑桐,张海洋 在他的一生中,还有一直影响着他的三个女人:周小白,秦岭,高月 在他的一生中,也谱写了一曲张爱玲笔下的《红玫瑰于白玫瑰》,人总是在歌特音乐的 中于爵士乐的浪漫相伴的。一般的来说,女性的生活不像男性的生活需要多种的兴奋剂,所以如果一个男子公余之暇,做点越轨的事来调剂他们的疲乏,烦恼,未完成的壮志,他们应该被宽恕。

在书中提到的一本书,也许就是钟跃民为什么选择最后去了西藏的最好解释,“在路上”——狄恩·莫利亚蒂,“在黑夜完全降临大地,隐没山峰,遮掩最后一处提岸之前,夜晚的星辰一定会向大地挥洒下她那璀璨的点点萤萤,除了无可奈何的走向衰老,没有人知道前面将会发生什么,只有走走才会明白!钟跃民是一切矛盾体融为一体的统一体,那些不可能的事情到都被调和了的色彩,是那么鲜亮。刺眼的红!~ 午后的余晖,斜印在书页上,故事里的事说是就是不是也是,故事里的事说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故事里的事也许是已真实,故事里的事许是从来没有的事,其实故事本来就是已故事。

有个时候,到底谁能分清故事与现实的真正区别呢。故事没有结束,我没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钟跃民”的影子,钟跃民的故事,当然也没有结束…… [保尔柯察金与奴隶] 有些事情你可以作为自己的终生目标,孜孜以求,锲而不舍,如自由、人格尊严、诚信的品质;但有些事情注定了你只能作一个看客,面对滚滚红尘中的百态人生、千面社会,你只能嗟叹几声,让他随风而去,因为你无能为力,如制度的变迁,反腐,公全力对私权利的漠视,再如死亡。

古人说: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对于死亡背后的因果我无法探究,也不想探究,但在死神临世的时候,在同类消亡的瞬间,我们有理由用文字记录自己的思想,让他们在走向天堂的道路上不再寂寞,不再怯懦,不再耻辱。

对于生死命题,早在600多年前,莎翁笔下的哈姆雷特就发出呐喊: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一个问题!500多年后,在共产主义风靡欧亚大陆的二十世纪,保尔柯察金发出了另外一种感慨:人应该赶快活着。人生于世间,食五谷杂粮,忙繁尘俗事,哪有如此闲暇思虑死生大事。

所以,对于哈姆雷特式的诘问,我们这些俗人一般是不作理会的。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就应该赞成保尔的活法呢!我看未必。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但活着似乎未必要赶快。只要加上“赶快”二字,一切都会带有目标驱动,笼罩上功利色彩,如“赶快行动”,“赶快签字”,“赶快拿来”……“赶快”也会让人的生存状态变得匆忙,让人成为外力驱动下的机器奴隶,虽然仍然会思考,但无法摆脱目标为你设定的轨道。

在我看来,无产阶级的大英雄保尔正是这种奴隶。 ­; 他曾说过一句名言: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

这句话曾被无数人引用,成为一代青年的座右铭,在此权算其为正确。但接下来的一段话就耐人寻味了:对于这仅有的一次生命该这样度过呢?当你在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在临死的时候,他能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偶献给了人类最壮丽的事业——为共产主义而进行的斗争。 水落石出,一语中的,人类最壮丽的事业——共产主义才是其“赶快”活着的理由。

­; 我毫不怀疑他的真诚和意志,更不会怀疑他对共产主义信仰的魅力,唯一怀疑的只是我们这些俗人的理想和价值取向。在物欲横流、人心不古的经济社会,谁又敢说自己是虔诚的共产主义信徒?谁又敢说自己能为了共产主义而奉献自己的一切?也许文革中有人会说,孔繁森、吴天祥、牛玉儒也可能会说,但我们谁有能说他们不带有几分功利,几分作秀? 既然我们是凡人,没有如此强大的精神驱动力,也没有他们那么崇高的理想境界和道德情操,“赶快”就不必了。

既然活着不必“赶快”,那就还是自在、洒脱些好!其实人生中没有什么应该让我们赶快的,金钱能让我们赶快吗?钱财粪土,身外杂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只须倘然挣得,能养家糊口即可,不需赶快。

名利能让我们赶快吗? 未必。 古人云:名利浮云,转瞬即逝。

虽然还我们还不能看得如此通达,但也无需在其面前卑躬。

6 作文写卡通人物选两个重新编一个故事

孙悟空参加奥运会话说,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完经后,各自回到了各自的住处,其他人都隐居了,唯独这个“多动症”患者孙悟空闲不住,只在水帘洞里呆了半个月,就又出来闲逛了。

(孙悟空就是闲不住的人,性格特点抓的非常好。)说来也巧,他来到了北京,正好赶上第29届奥运会召开。

他溜达着来到“鸟巢”,看里面挺热闹,就打听那是在干什么,又问什么是奥运会,才知道这是人间最盛大的体育比赛。他一听可来劲了,心想:我五百年前就是出自神州大地,一定要参加比赛,为中国队争光。

(悟空也有报国之志。)孙悟空来到报名处一口气报名参加了三项比赛。

他先参加了110米跨栏比赛,他听说刘翔是上届冠军,心想这次一定要超过刘翔,刷新人间最高记录。比赛开始了,悟空拼命地跑着,可是发现自己不用筋斗云根本跑不快。

他想:“何不把筋斗云藏在地下呢?”于是,他唤出筋斗云藏在地下,装着一幅奔跑的样子,只用了1秒钟就达到终点,他扭过头时,所有的运动员还没缓过神来呢。(不愧是齐天大圣啊,速度就是快。)

可惜他好多次是从栏下钻过去的,被裁判判做严重犯规,成绩无效。接下来,孙悟空又参加了跳水比赛。

他以为跳水就像跳崖一样,谁知还要有一些花样动作。幸好他曾经在东海跟着老龙王练习过“极限运动”,这点动作对他来说是“小菜”!孙悟空选了最高的跳台和最难的动作,仅用五秒就把这个动作做了两遍,入水时没有一丝水花。

“奇迹呀!”评委禁不住扔掉笔大声地为叫喊着,“中国人太伟大了!“(裁判的评价超过所有人的掌声。)悟空顿时神采飞扬,信心百倍。

他觉得一枚金牌有点少,一个筋斗云又来到了篮球赛场。世界各国强队正在进行着激烈的比赛,中国队大比分领先。

孙悟空跃跃欲试替补上场,观众们为之一振,大声地为他加油助威。可惜孙悟空不知道比赛规则,拿到球后只知道抱球到处跑,还撞倒了好多运动员,裁判给了两次警告,可他仍然我行我素。

队长姚明感觉孙悟空没有一点儿团队精神,无奈之下只好把他换下来。这时,悟空犯了猴急,硬是要跟姚明拼命,幸亏大家及时制止,才防止了这场“暴力事件”的发生。

(天不怕地不怕的毛病又犯了,幸亏还顾及一点儿队友的面子。)这次运动会,悟空虽然拿到了一块金牌,可篮球赛场上的事情让他高兴不起来,只好遗憾地返回花果山。

7 找优秀作文主题:友情、亲情、成长三选一(记叙文)要有环境描写

友谊 有的事情开始,有的事情结束,唯有友谊不变这句话让我想起了我的挚友,正是友谊让我们形影不离经历过多少坎坷,越过多少山沟,我和他共同经历了小学六年,六年不算长,但是我总有想不完的回忆然而这一别一年之久,我依然与他保持联系回忆往事,让我觉得他有勇气,太仗义 他是一位酷爱功夫的人,一下课便是练功夫我收到他的影响也开始学这个了我还知道他练功夫不只是为了强身健体,他说,他要保卫祖国在骄阳下,他脸上散发出灿烂的光,他像一株向日葵,为是么他能从早到晚向着太阳,因为他的执着,不懈努力的结果吧!然而他现在已经成功了,成绩名列前茅,体育优秀的三好学生再细想,我和他交谈时不知是语言交流,更是精神上的享受这也是他的勇敢,仗义 话说,能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的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他就是这样,在我遭遇欺辱时,他挺身而出,为我与那些坏家伙搏斗,我帮助他,在我们的配合下,那群坏家伙不敢再来了,那时是多么自豪,多么喜悦在班里有一个学生总与他过不去,经常和他吵架,我帮助他脱离危险,解脱他心中的不满,我多次安慰和鼓舞他,看到他的胜利,我感到手有余香那一位学生,见闹不过,冷嘲热讽我们,我们产生了些小小误会,但是有一,让我么知道朋友之间需要宽容,理解,悦纳我们,无时无刻在友谊的光辉下 听说他爸爸买了新房,他用搬家了,我想这正是太遗憾了,也许我和他再也不能见变了,本来我和他住的很近,我常来找他玩,但是现在这一搬,我们有怎样才能见面现在,房子已经装修好了,可以入住了他给我打来电话——他不搬了,他爸爸同意他住这这可真是太好了,他为了我而没搬家,实在是令我感动我相信友谊能让我们永远在一起 有一次,在回家的路上,我骑着自行车经过他所在的小区,我看见他正在阳台上,我停住了,平了名的喊叫着,他听到了,也就激动的喊我的名字,我万分激动:“太好了,我终于见到你了”他说:“我昨天还梦到今天会看见你,果然看见了,真是上天帮了我们的忙是啊!我自回家的途上想,你是多门勇敢,多么仗义,我和你之间的友谊无限美好,我和你之间有说不完的话,我无时无刻不在牵挂友谊让我们形影不离。

8 一个最熟悉选的人写一篇作文,通过一两件事例,表现人物的品质

我的邻居张阿姨是忘我劳动的清洁工人

张阿姨是上个月从农村调来的,她丈夫在粮站工作,给她找了个在粮站门市部当售货员的工作,可她知道环卫站正缺少清洁工人,就自愿走上了清洁市容的工作岗位,那时我想:有好的工作不做,偏要干这满身灰尘,被人瞧不起的下等工作,真贱!

一天早上,我和几个同学跑步回来,一边走一边乐滋滋地谈着,忽然一阵灰尘迎面飞扬过来,我们连忙捂着鼻子,我转头一看,只见张阿姨穿着一身素净的工作服,戴着白口罩,在认真打扫马路糟糕!要是她认出我向我打招呼怎么办?让同学们知道我认识个扫街的多不好意思啊!可偏偏张阿姨叫了我一声:"聪聪,"哎,这次要出丑了 脆装着没听见,闭目塞耳地拉着同学 跑到公路的另一边去没走几步,像有一条无形的绳子缠着我一样,想望回走向张阿姨道歉,但又停止了脚步,我脸红了,刚才那样做多没礼貌啊!

下午放学,我闪电般地溜进屋里,免得和她见面刚放下书包,就听见一阵争吵声,我跑到张阿姨家的窗户前一看,原来是她女儿的声音"爸爸让你当售货员,你不去,干嘛要去当个扫街的,让我们丢脸?"张阿姨微笑着说:"当个清洁工有啥不好,你看那街道上,到处堆满垃圾书页,苍蝇到处飞人们的健康得不到保障,市容一片肮脏,我能看得过去吗?"张阿姨女儿没法,赌气走了张阿姨眼里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失望和委屈,咬了下嘴唇,便回厨房做饭去了我看到这情景,开始怀

疑我的看法了第二天,我背着书包上学,看到张阿姨已经准备回家了,她像往常那样向我打个招呼我走上去问:"张阿姨,你干嘛偏要当清洁工呢?"她笑着说:"要美容城市,需要清洁工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是不怕累,不怕脏的"望着张阿姨,我顿时醒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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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随遇而安作文素材

 人生在世,不如意,十之八九,欲乃无穷无尽之念。没有尽头且不可满足,炀帝杨广有天下臣民还嫌自己不富,随欲而安,不过是三分钟热血,不可实现的罢了。

 “既来之,则安之”,遇到千万事,也化作一池清泉留入心中。欧阳修随遇而安,与民同乐,有滋有味,心存的是以老一辈下的关怀,更是对山水的眷恋。用乐观面对自己,做一个达人,只要遇到了,就安心面对,天无绝人之路,但人有自绝之路啊……

 随遇而安,即是乐观。

 乐,不只表现于放声大笑,对酒当歌,乐还是一种心态,是一种人生观,让心笑对世界,在心中把自己解放,抛开功名利禄,便是乐观了。

 面对山水,人固有自己的兴趣点,以我观物,物皆着我之色彩,游秋山,你说那漫山火红的枫叶,它就是枫叶,说它们不过是残败的落叶,它便是了。山水之趣,不在其本,而在人心,就如一个饥渴的人吃了窝头,感觉很美味,而一个饱食的人,会觉得生涩难咽,饥锇了什么都可以吃,这便是随遇而安,这个事情也正是要引出的下一个小观点,饥饿可以随遇而安。

 三百多年前,养心殿,太上皇坐在摇椅上,对面站着刘墉和和珅,太上皇发话:爱卿们觉得世间什么最好吃。和珅满脸堆笑“嘿嘿,那当然是东海海参了,它嫩滑异常。”“不然”,刘墉说“臣以为世上最好吃的东西便是“饥”了,和珅心疑“二品大员鸡都不常吃”,刘墉送上一纸,一个大字“饥”。

 与上面一个道理,只要对物质有此饥渴,就不在乎什么锦衣玉食了,也正如此,刘御使就一套像样官服,却清誉盖世,而和尚书贪得无厌,终死于白绫条上。

 对山水也一样,饥渴可以使山水更显优美,面对美景要有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派头和崇敬的态度,这样一看什么都很美。“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落花也是美景,因为心中有了乐,有了随遇而安的诠释。

 现在,不管山水还是别的,呈现于你眼前的什么都很美,只要你心有乐观,有饥渴,用笑脸面对世界,让世界人对你微笑,何乐而不为呢。

 随遇而安,是福份啊!

 随欲而安,恰很可能是祸根呀。

篇二:随遇而安作文素材

 又到了一年研究生出成绩的时刻。不知道又有几家欢喜几家愁。

 看到空间里许多朋友的动态,都在庆贺自己辛苦一年的'战绩。这清冷的夜,只有我一个旁观者,用熬得煞白的脸加泛红的眼兴奋的看着这一切。我替朋友们高兴,无论是第一年的还是参与二战的,因为你们的付出和得来的结果最终还是成了正比。但一切依旧与我无关,即便在朋友需要的时候我会毫不吝啬的奉献自己鲜花和掌声。作为考研大军的烈士,在新的一天里,所有的记忆都将在天亮后的朝霞中灰飞烟灭。

 最近在读孟飞的随遇而安(我建议这次落榜的朋友看看这本书),这个让相亲节目红透大江南北的大叔将会用自己的经历来安慰一颗颗受伤的心。就在刚刚,和一个三四年未见的好友聊起来变化。我们彼此都不知道,这三四年的时间在对方的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我知道,社会压力会让我们逐渐改变,直至改变到这个社会能容纳的了我们的存在。

 二零一叁年,这一年内在我身上发生了好几件大事。一、考研失利。在百万大军过独木桥的时候,不好意思,我失足了,掉在了河里。我庆幸的是,独木桥的底下是条河,而不是悬崖。这让我还能继续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二、我毕业了。因为考研的失利,我提前计划结束了自己的学生生涯。三、我恋爱了。女朋友对我很好,这也是当时唯一能让我继续往下走的精神动力。但是,我不知道的是,因为我的原因,她当初是在收到报考院校复试通知的情况下对自己的学生生涯说了不。四、我工作了。为了糊口,我不得不选择参加工作。因为坐吃等死是我最讨厌的事。然而,我没想到这个角色的转变是如此的困难。但好在,我在逐渐的适应。在第一次对上一个公司说不后,我突然也觉得确实应该随遇而安,因为认真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就是对目前环境的最好的适应。

 现在反过头来翻一翻孟大叔的随遇而安,它已经不仅仅是一种生活姿态,而逐渐演变成了一种选择,一种智慧。可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真的不容易。所以,我更佩服作者的毅力,他的生存能力。在那种恶劣的环境中,能够活出花来了,活出自己的精神面貌来是极不容易的。曾经迷恋血色浪漫中钟跃民的生活态度,在某种程度上,孟爷爷和他的生活态度是有些相似的。然而,钟跃民毕竟是艺术家抽象出来的一个人物,反而是孟爷爷给人的是一种贴近生活、一种有血有肉感动。

 考研也好,工作也罢。生存于这个社会,我们都有着一种共通点需要做好自己。职位的高低、工资的多少,不必去计较。十块钱能生存,一块钱也能生存,我们只是分工不同,只要做好自己就够了。所以,那些没能抓住机会读研的朋友,也没必要为此而沮丧、而痛苦。上帝在关上一扇门的时刻会给我们打开一扇窗。做好自己,随遇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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