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血,是生命奔涌的力量,让我感动;红色,是心脏律动的色彩,让我着迷;浪漫,是优雅舒缓的情歌,让我陶醉。《血色浪漫》——那朵知青年代的理想和才情浇灌出来的带露玫瑰,那一抹鲜亮的血红,让我时时沉醉于那个激情燃烧的浪漫岁月。 8年后重温《血色浪漫》,那群操蛋的青年,那些智慧的贫嘴,那片贫瘠的黄土,那段火红的爱情,还有那一首首土得掉渣的信天游……还是那样鲜活,还是一如当初催人泪下。 我是灵魂的诗人,也是肉体的诗人。 我占有天堂的愉快 ,也占有地狱的痛苦。 前者我把他嫁接在自己身上,使它生殖; 后者我把他翻译成一种新的语言。 啊~我的灵魂~我们在破晓的宁静的清凉中找到了我们自己的归宿。 …… 我的声音追踪着我目力所不及的地方 我的舌头一卷 就接触了大千世界! 这是郑桐在黄土坡坡上念的一首诗,惠特曼歌唱自己的诗。蓬松的头发,搞笑的圆脸,厚厚的镜片,小小的双眼——这是郑桐。郑桐最可爱、最幽默。他当过跟班打过架,唱过京剧讨馒头,做过帮凶泡美妞,不插房门搞老婆……有他在,只要看他那摸样,你就会开心;他一开口,你就会更开心。没有理由。 郑桐也最智慧。在物资匮乏、黑白颠倒的年代,他穷卧土炕夜读书,用知识和乐观在黑乎乎的窑洞上打开一扇精神天窗。他用惠特曼的诗为自己打气,也为同伴作注,即便某些人昏昏然不解此诗谓为何物。 钟跃民最潇洒,最大气,最仗义,最敏锐。他始终是人群中的主角,但同时也是人群中最孤寂的角落。他是一个矛盾体。他一身痞气、性格暴躁,却能清晰地看到柴可夫斯基音乐背后的广阔草原,能和牧羊老汉一起把信天游唱得让人撕心裂肺;他玩世不恭、骨坚皮厚,却始终为那段信天游擦出的爱情花火等到心碎,始终为几个难兄难弟的崎岖坎坷刻骨纠结……他喜欢X,不喜欢常数。他总是在路上,总是活在自己心里。也许,我跟钟跃民有些许同质体。所以,我能在某种程度上读懂真实的钟跃民。尽管我们生活在不同的年代,经历着不同的经历,快乐着不同的快乐,感动着不同的感动,遗憾着不同的遗憾…… 当然,血色的浪漫永远离不开女人的演绎。三个女主角是那抹血色里不可或缺的原色。周晓白是一只正直、善良但任性的刺猬;秦岭是一个传说,一个美丽的传说;高玥是一杯红酒,泼在钟跃民脸上却能让他眨巴嘴甘之如饴的醇酒。 刺猬可爱,但娇贵不好养活,且脚步慢、视野窄,要跟上钟跃民的步调,不把自己累死,也会把钟跃民急死。周晓白的出现,给萌动的青春增添不少浪漫色彩,可惜色调不是红的。 传说是神秘的,如果传说的主体是女人,而且这个女人有一双摄人心魄的大眼睛,有一副扯人心弦、透人肺腑的好嗓子,有一条在黄土坡坡上随风舞动、火红火红的围巾,还恰好在某个时点把古老的信天游一字一句敲进你的心坎,那么,这种传说是致命的,况且,女人比哥更值得迷恋。迷恋传说,只有两个后果:一是自己变成传说,另一个是把传说变得更传说。钟跃民狠狠地迷恋了一把,把两个结果同时收入囊中,在把自己变成传说的同时,让秦岭变得更传说。这个传说真的很美丽,尽管是让钟跃民纠结心碎的传说。 红酒口感温和,恰似英伦斯文;白酒香辣爽口,有如绿林豪迈,所以,白酒对年轻人,尤其是年轻的野性男人更具诱惑力。但是,男人变得老一点会更喜欢红酒,因为它耐品不辣口,有劲不上头。30出头的钟跃民遇上20左右的高玥时,老男人端起了红酒杯。尽管有“类城管”干预,有家人朋友的不理解,他们还是一起摆摊卖煎饼,高玥体验的是经历,钟跃民品味的是人生,打情骂俏,非常合拍;他们一起开餐馆,高玥投入的是期待,钟跃民溢露的是神秘,秋波频传,非常搭调……后来,一个继续开餐馆,一个跑到可可西里护猎——他们放起了漂亮的风筝,线的一头是高玥,另一头是钟跃民。没人知道风筝是什么颜色,但是,我想,应该是红色,红酒的颜色。红色的风筝蓝蓝的天,好美。 血色浪漫,真的很浪漫。
《血色浪漫》只有一部,《与青春有关的日子》和它没有任何关系。《血色浪漫》32集版本的主要是在电视台播放,相对于36集版本,有些删减。36集版本的一般是音像制品和网络下载的版本,是完整版。
我们羡慕钟跃民,欣赏钟跃民,但是我们成不了钟跃民,每个人都有一个钟跃民的梦想,现实却活成了李奎勇。《血色浪漫》我看过三遍小说,三遍电视剧,虽然已经时隔多年,记忆依然停留在钟跃民解读《船歌》的那一段精美绝伦的画面。
周晓白的眼角竟溢出了泪水,想不到钟跃民对音乐竟有如此深刻的理解,她悄悄擦去眼泪,凝视着钟跃民,目光中有一种柔柔的光泽。
钟跃民在这部电视剧中,属于绝对主角,爱情和友情贯穿全场男人为之崇拜,女人为之痴迷。他就像古代的侠客,快意恩仇,不拘一格,天马行空,游戏人间。
纵观整个剧中,顽主、插队、部队、练摊、国企、监狱、个体到最后打击偷猎者,无论在顺境还是逆境,钟跃民都玩出了新花样。先不说普通人的经历能否这么多姿多彩,至少钟跃民的生活态度是积极向上的,在任何环境下都可以迅速适应角色转换,并且成为其中的佼佼者。这是值得观众的学习和借鉴。
郑桐评价钟跃民的一句话:“胜,不妄喜;败,不遑馁;胸有惊雷而面如平湖者,可拜上将军!”钟跃民经历了三个女人,我不想拾人牙慧,我认为可以把钟跃民比喻成风筝,周晓白是那个拿着风筝线的人,而钟跃民不羁的性格,注定他们不可能走到一起。钟跃民追求周晓白,更像是少男少女青春期的纪念,甜蜜又苦涩的初恋。
秦岭算是钟跃民在游戏人间中偶遇的一个红颜知己秦岭是有大智慧的人,她知道自己抓不住钟跃民,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长,就像是风筝遇到小鸟。在下乡插队的苦难中用爱寻求安慰,之后还是各奔天涯,即使有了相逢,可再也找不回当初的感觉。
只有高钥才是愿意与钟跃民比翼双飞的另外一只风筝愿意陪着钟跃民一直在路上。高钥也是退伍老兵,经历了安置下岗,然后与钟跃民一起摆摊、一起开饭馆、一起去可可西里流浪。她骨子里的性格其实与钟跃民有诸多相似之处,敢爱敢恨,敢于面对现实,乐观地接受并且融入进去,因此她才能成为钟跃民最终的归宿。
钟跃民有一句台词:小酒喝着、小煎饼摊着、小美人陪着、小日子过着,那个美呀从这可以看出钟跃民对高钥的感情。钟跃民曾说过将来和他过日子的女人应该是“如果我去要饭,她会兴高采烈地和我一起去,我们还会坐在草堆上边晒太阳边互相捉虱子,就象动物园猴儿山上的猴子一样。
如果哪天我突然觉得安稳日子过烦了,忽发奇想,打算去神农架找野人,去尼斯湖抓怪兽,她都会高高兴兴和我一起玩”高玥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戏说:钟跃民这条中年色狼是被我套住了,刚开始吧还挣巴两下,后来就老实了。
钟跃民对待兄弟的情义,更是让人觉得他的真挚和义气有3个人是特别值得我们去分析,哪3个呢?并不是他们大院的那帮朋友,而是李奎勇、吴满囤、宁伟。李奎勇帮着小混蛋与大院顽主硬钢的时候,小混蛋被乱刀捅死,而李奎勇也身受重伤,只有同样是大院顽主的钟跃民挺身而出,救走了李奎勇。
当钟跃民在摆煎饼摊的时候,李奎勇虽然帮不上大忙,但是他把开出租车的一帮哥们拉到钟跃民这里照顾生意,这正是体现了他们两个之间这种无关贫富的兄弟之情。李奎勇弥留之际对钟跃民一番话,让跃民泪流满面。
吴满囤是部队的战友之情钟跃民和张海洋在新兵连时,总是欺负吴满囤,但是满囤的真诚相待实实在在的打动了钟跃民。为了让满囤多寄钱回家,钟跃民和张海洋聚会喝酒从来不让满囤花钱,他们两个几年没有穿过新军装,部队发的军服全部给满囤寄回家。
看了满囤家的全家福照片,钟跃民打趣说整个一新兵连最后在边境执行任务,满囤用身体趟过地雷阵,此时钟跃民的内心是崩溃的,看着战友慷慨赴死,他无能为力。
而钟跃民对宁伟更像是亦师亦友,宁伟是在电视剧后半部分出场的,他表现出来的冷静得到钟跃民的青睐,于是跃民毫无保留地教他格斗技术,并且让张海洋教他射击技术。这样的宁伟,有了强悍的身手和枪法,加之冷静的头脑,连钟跃民也称其为天生的杀手。
宁伟的性格内向而且单纯,说白了就是情商太低,所以注定他的未来是坎坷的。宁伟最终还是走上杀手之路,在被特警包围之后,他为了不让钟跃民为难,退出手枪子弹,毅然选择死亡。
《血色浪漫》钟跃民是带着菜刀的诗人,他永远在路上追求自己的精彩我们都是俗人,我们做不到像钟跃民一样洒脱,或许我们只是像李奎勇一样卑微。但是我认为我们可以学习钟跃民的生活态度。钟跃民说:在国企当经理和摆煎饼摊同样是为了生活,那我宁愿选择摆煎饼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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