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 童话 故事 它是世界童话的经典之作,自问世以来,在世界各地影响十分广泛,格林兄弟以其丰富的想象、优美的语言给孩子们讲述了一个个神奇而又浪漫的童话故事,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简短格林童话故事,欢迎查阅。
更多简短童话故事相关内容推荐↓↓↓
简短童话故事一年级
简短三到六岁 儿 童 故事
简短幼 儿 童 话故事
简短安徒生童话故事
三年级简短童话故事
简短格林童话故事1
从前有个王子,有个未婚妻,他非常爱她。有一次,他正和姑娘高高兴兴在一起,传来国王病重的消息,并说国王想在死前再见王子一面。于是他对姑娘说:“我现在必须离开你。我给你一个戒指作纪念,等我当了国王就回来娶你。”他骑上马走了。他来到父亲身边的时候,父亲已生命垂危,父亲对他说:“最亲爱的儿子,在我死前,我想见你一面。请你答应我按照我的意愿结婚。”他还向他说明他应该娶某公主为妻。儿子十分悲痛,不加思索地答应说:“好的,亲爱的父亲,我一定照您的意志去做。”不一会儿,国王就闭上眼睛去世了。
王子就此继承了王位。丧期过后,他按照对父亲的承诺,派人去向那位公主求婚,他的求婚被接受了。当他的第一个未婚妻听到这消息后,对他的不忠感到十分难过,几乎要气死了。父亲问她:“我最亲爱的孩子,你怎么这么悲伤你要什么我都会给你的。”她想了想说:“亲爱的父亲,我要十一个和我的相貌、体态和身材都一模一样的姑娘。”父亲说:“只要可能我就满足你的愿望。”于是派人到全国各地找,直到找回十一个相貌、体态和身材都和他女儿一样的姑娘。
他们来到国王的女儿跟前,她早已要人做了十二套相同的猎装,让那十一个姑娘穿上,然后自己穿上最后那套。她告别父亲,和十一个姑娘骑着马来到她十分钟爱的未婚夫的宫殿前。她问他那里是否需要猎人,是否能让她们十二个人都在他宫里供职。国王没有认出来,看到他们都那么英俊,便说:“行。”并表示他很愿意全部接纳他们。从此他们便成了国王十二个猎人。
国王有只神奇的狮子,能识破所有伪装的人和事物。有天晚上,狮子对国王说:“你以为你雇佣了十二个猎人是吗”“是啊,他们的确是十二个猎人。”国王回答。可狮子接着说:“你错了,她们是十二个姑娘。”“这怎么可能你能证明吗”狮子回答说:“可以。只要你叫人在厅里撒些豌豆,你马上就可以看出来……男人脚步稳健,从豌豆上踩过去动都不会动;可女人脚步轻,一步一跳的,拖着步子,会踩得豆子到处乱滚。”国王认为这办法不错,就让人去撒豌豆。
但是国王的一个仆人和猎人们很要好,当他听说要考验他们时,就去把他听到的告诉了猎人,而且说:“狮子想让国王相信你们是女的。”
公主感谢他,然后对姑娘们说:“你们要装出有力气的样子,重重地踏在豆子上。”第二天早上,国王叫十二个猎人来,于是她们来到撒了豌豆的前厅里。她们迈着稳健有力的步子,坚定地踏在豆子上,所以豆子一颗都没乱滚。她们走后,国王对狮子说:“你骗了我,他们和男人一样地走。”狮子说:“有人已经告诉她们你要试验,所以使足了力气。你让人拿些纺车摆在前厅里,她们准会十分高兴地走过去。这是男人们不会感兴趣的东西。”国王觉得这个建议很好,于是让人在前厅里摆了几部纺车。
但那个喜欢猎人们的仆人又将这一计划告诉了她们。等只剩下她们时,公主对那十一个姑娘说:“克制一点,不要回头看那些纺车。”第二天,国王召见十二个猎人。她们走过前厅时,对纺车看都没看一眼。国王又对狮子说:“你又骗了我一次,他们是男人,因为他们连看都不看纺车。”可狮子回答说:“她们已经知道你要考验她们了,所以克制住自己。”可国王不愿意再相信狮子的话了。
十二个猎人总是跟随国王外出打猎,国王越来越喜欢她们了。有一次她们在外面打猎时听说国王的新娘要到了。真正的新娘一听,难过得晕倒了。国王以为他亲爱的猎人出了什么事,于是跑过来想拉她一把,结果把她的手套拉掉了。他看到了自己给第一个未婚妻的戒指,于是仔细端详她的脸,终于认出了她。他十分感动地吻了吻她。她睁开眼睛便说:“你是我的,我也是你的,世界上谁也别想改变这一点。”于是国王派人去告诉另一个新娘他已经有妻子了,请求她回自己国家去;还说一个人既然找到了旧钥匙,就没必要再配新的了。他们当时就举行了婚礼,狮子也重新受到了宠爱,因为它说的毕竟是真话。
简短格林童话故事2
古时候,有个地方夜晚总是漆黑一片,天空就像笼罩着一块黑布。因为在这里,月亮从来没有升起过,星星也不闪烁。其实在上帝创造世界时,晚上还是很明亮的。有一次,有四个年轻人离开了这片国土,来到了另一个国度。在那儿,当傍晚太阳消失在山后时,树梢上总会挂着一个光球,洒下一片柔和的光华,它虽然不如太阳那样光彩明亮,但一切还是清晰可见。那些旅客停下来问一个赶车经过的村夫那是什么光。“这是月亮,”他回答说,“我们市长花了三块钱卖下它,并把它拴在橡树梢头。他每天都得去上油,保持它的清洁,使它能保持明亮。这样他就每周从我们身上收取一块钱。”村夫推着车走了。他们当中的一个人说:“我们也可以用这盏灯,我们家乡也有棵和这一样大的橡树,我们可以把他挂在上面。夜晚不用在黑暗中摸索将有多痛快呀!”第二个说:“我来告诉你该怎么办。我们去弄架马车来,把月亮运走。这里的人会再买一个的。”第三个人说:“我很会爬树,我来取下它。”第四个买了辆马车。第三个人爬上树,在月亮上钻了个洞,穿上一根绳子,然后把月亮放了下来。这个闪闪发光的圆球于是被放在了马车上,他们用一块布盖在上面,以免别人发现是他们偷的。他们顺利地把月亮运到了自己的国家,把它挂在了一棵高高的橡树上。这盏新灯立刻光芒四射,照耀着整个大地,所有的房间都充满了光亮,老老少少都喜笑颜开。矮子走出了石洞,小孩们也穿着小红褂在草地上围着圈子跳起舞来。
那四个人负责给月亮添油、净身,并每周收取一块钱。但他们慢慢地老了,其中的一个生了病,眼看着不久于人世了,他要求把四分之一的月亮作为他的财产,埋进他的坟墓里。等他死后,市长爬上了大树,用篱笆剪子剪下了四分之一的灯,放进了他的棺材。月亮的光芒减弱了,但仍然发光。第二个人死时,又有四分之一陪了葬,月光又减弱了。第三个人死后,他也带走了他那一份,月亮更暗了。当第四个走进坟墓时,原来的黑暗又回来了。但是月亮的各部分,在阴间又重新拼合在一起,使得那些黑暗中的死人不得安宁,一个个又醒来了。他们又能睁眼看世界了,觉得非常惊异。淡淡的月光对他们已是,因为他们的眼睛已变得那样衰弱,经不起太阳的强光。他们兴奋地爬起来,又开始了从前的生活方式:一些人去看戏跳舞,一些人去客栈要酒喝,醉了就争吵,最后拳脚相加。吵闹声越来越大,最后传到了天堂。
守卫天堂大门的圣彼得以为下界在造反,就招集了天兵天将,叫他们去击败恶魔,如果他们来侵犯天庭的话。但是没有恶魔来,于是他便骑上马穿过天门,下到凡间。在凡间,他叫死者安静下来,让他们重新回到坟墓,从他们手中拿走了月亮,把它挂在了天上。
简短格林童话故事3
两三百年前,人们还远没有今天这般聪明狡猾时,在一个小镇里发生了一件希奇的事。有一只猫头鹰,人们叫它“叔胡”的,黑夜中不幸误入了林间的一户人家的谷仓里。天亮时,因为害怕别的鸟儿瞧见,会发出可怕的叫声,它不敢冒险出来。早上,家中的一个仆人到谷仓来取干草,看见了坐在墙角的猫头鹰,他大吃一惊,撒腿就跑,并 报告 主人说他看见了一个平生从未见过的怪物正坐在谷仓里,眼睛溜溜直转,毫不费力就能吞下一个活人。“我可知道你这种人,”主人说,“你敢满地里追赶一只山鸟,却不敢靠近一只躺在地上的死鸡。我倒要亲自去看看它是何方怪物。”主人说着,大胆地走进了谷仓,四下寻望。当他一眼瞧见了这古怪可怕的动物时,吓得决不亚于那仆人,“嗖”地一下就跳出了谷仓,跑到邻居家,求他们帮忙对付这不认识的危险野兽,说一旦它冲出来,全城人都会有危险。大街小巷一下沸腾起来了,只见人们拿着镰刀、斧头、草叉和矛,如大敌将至一般。最后,连以市长为首的议会都出动了。在广场上整队集合后,他们便浩浩荡荡地向谷仓进发,把它围得水泄不通。这时其中最勇敢的一人走上前,漫不经心地拿着矛进去了。接着只听一声尖叫,他没命地跑了出来,变得面无血色,语无伦次。另两个人又冒险进去了,但也好不到哪里去。最后有一个人站了出来,他可是一位骁勇善战的壮汉。“只看看它是赶不走怪物的,我们必须坚决果断,但我看你们都成了娘儿们,没有一个敢面对这畜生。”他命人拿过盔甲、剑和矛,全身披挂。人人都称赞他勇敢,不过很多人也为他的生命担心。谷仓的两扇大门大开了,他看见了正蹲在一根大梁中部的那只猫头鹰。勇士命人拿来梯子,当他立起梯子准备爬上去时,人们都对他大叫,要他更勇敢些,并把那个曾杀死蛟龙的圣乔治介绍给他。他到达了顶部,猫头鹰看出他要去打它,加之这人群和喧叫,又不知如何逃生,不由眼珠乱转,羽毛竖立,双翅乱拍,张开嘴巴,粗着嗓子大叫起来:“嘟咿!嘟呜!”“戳呀!戳呀!”外面的人群冲着这勇士高声喊叫。“任何一个处在我这位置的人都不会叫‘戳呀’。的”他答道。他虽然又往上爬高了一级,可双腿不由自主地发起抖来,几乎吓得要晕过去了,最后终于败下阵来。
这下再也没有人敢去冒这个险了。人们说:“那个怪物只要一张口发声和呼气,连我们最勇敢的人都中了毒,几乎要掉了他们的命,难到我们其余的人还要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吗”为了保住城市使它不至于毁灭,他们开始商量该怎么办。商量来商量去,始终想不出个,最后市长找到了一个权宜之策。他说:“我的看法是,我们应当掏腰包,赔偿仓库及其中的一切给主人,然后放火烧掉整个仓库,连同这可怕的野兽一起烧死,这样大家再也不会有生命危险了。现在已没有过多的时间考虑了,我们也决不能吝啬。”大家一致同意了这个办法,于是,他们在四角点上火,那只猫头鹰连同谷仓一起在火中化成了灰烬。要是有人不相信,就请他自己去问问吧!
简短格林童话故事4
从前有个鞋匠,生意上从来没出过什么差错,日子却过得越来越穷,后来穷到连做鞋子的材料也没有了,只剩下了一张皮子。他把这张皮子裁剪好,发现刚刚够做一双鞋子。然后他就,休息,睡前还做了祈祷。由于他为人问心无愧,所以睡得很香很甜。
第二天一大早,他洗漱完毕,穿好衣服,走到工作台前正准备做鞋,却惊奇地发现,鞋已经做好了,他完全给弄糊涂了,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拿起鞋子仔细查看……活儿做得一丝不苟,没有哪一针缝得马虎。事实上,这双鞋是令鞋匠都感到骄傲的杰作。
过了一小会儿,一位顾客走了进来。他一见这双鞋子也就爱不释手,花了高价买下了这双鞋。这样一来,鞋匠就有了足够的钱去买可做四双鞋子的皮子。
第二天清早,鞋匠发现四双鞋子已经做好了。于是,就这样日复一日,他头天晚上裁剪好的皮料,次日一早就变成了缝制好的鞋子。不久,随着鞋匠生意的兴隆,他也成了一个有钱的人。
圣诞节 前几天的一个晚上,鞋匠在,睡觉前对妻子说:“咱们今晚上熬个通宵,看看到底是谁这样帮助我们,好不好”他妻子欣然同意,并点燃了一根蜡烛。随后他们俩便藏在挂着衣服的屋角里,注意着周围的动静。午夜一到,只见两个光着身子的小人儿走了进来,坐在鞋匠工作台前。他们刚一坐下,就拿起裁剪好的皮料,用他们纤细的手指开始做鞋,又是锥,又是缝,还不时地敲敲打打。鞋匠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们,对他们的工作赞赏不已。他们做好了鞋子,又把东西整理得井井有条,然后才急急忙忙地离去。
第二天早上,鞋匠的妻子对他说:“是这两个小人儿使咱们发了财,咱们得好好感谢他们才是。他们光着身子半夜里来来去去,一定会着凉的。我跟你说咱们怎么办——我打算给他们每人做一件小衬衫、一件小背心和一条小裤子,再给他们每人织一双小袜子,你呢,给他们每人做一双小鞋。”
她丈夫很赞成这个主意。到了晚上,给两个小人儿的礼物全都做好了,他们把礼物放在工作台上,没有再放裁剪好的皮料。然后他们自己又躲藏起来,想看看两个小人儿会说些什么。
午夜时分,两个小人儿蹦蹦跳跳地跑了进来,准备马上开始干活儿,可他们怎么也找不到裁剪好的皮料,却发现了两套漂亮的小衣服,他们喜形于色,高兴得手舞足蹈起来。两个小人儿飞快地穿上衣服,接着唱了起来“咱们穿得体面又漂亮, 何必还要当个皮鞋匠!”
他们俩在椅子和工作台上又是蹦啊,又是跳,最后蹦跳着离开了房门。从此,两个小人儿再没有来过,而鞋匠一直过着富足的日子,事事称心如意。
简短格林童话故事5
从前,有两个王子想到外面的世界去长见识。出去不久,却过起了挥金如土的腐化生活,根本不想再回家了。他们的弟弟——一个毫不起眼的小矮子——出门要去寻找他的两个哥哥。当他经过千辛万苦找到他们后,他们却嘲笑他,说他年轻,不懂世务,应该想办法出去游历游历,他们如此聪明,对这个世界有时也还不能应付。这样,他们三人一起踏上了游历的旅程。
他们首先遇到的是一座蚁穴。两个哥哥要把它推倒挖开,想看看那些可怜的蚂蚁在惊慌之下是如何乱窜,如何搬运它们的蚁卵的。但小矮子却说:“让这些可怜的小生灵自由地生存吧,我不能容忍你们给它们添麻烦,扰乱它们安宁的生活。”在他的极力反对下,两个哥哥只得打消念头,从旁边走了过去。
不久,他们来到了一个湖泊旁,湖中水面上有许许多多的野鸭在游动。两个哥哥想抓两只鸭子来烤了吃,但小矮子说:“让这些可怜的生灵自由地生存吧,你们不要杀死它们。”
在他的反对下,他们只好又走了。
随后他们来到一棵大树前,蜜蜂在树干上的一个洞内筑起了一个大蜂巢,好多蜂蜜从树干上流了下来。两个哥哥要在树下放一把火,把蜜蜂统统烧死,以便得到树洞内的蜂蜜。但小矮子拦住他们说:“让这些可怜的小蜜蜂自由自在地生存吧,我不能让你们烧死它们。”
最后,三个兄弟来到了一座城堡,他们经过马厩时,看到一些骏马站在里面,但都是一些大理石做的,城堡里看不到一个人。他们穿过一间又一间房子,终于发现了一扇上面有三把锁的门,门上有一个窗口,从窗口可以看到房子里的一切。往里面一瞧,他们发现房子里的一张桌子旁坐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他们连叫了两声,那老人都没有听见,叫第三声时,他才站起来要他们把锁打开,让他走出房间。
出来后,他一句话也没说,也不许他们乱动,默默地将他们领到了一张漂亮的桌子旁,桌子上面摆满了各种好吃的东西。吃饱喝足之后,他又给他们每人安排了一间卧室睡觉,然后就一声不吭地走了。
第二天早晨,他来到老大的卧室,将老大带出房间,来到一张大理石桌子前。桌子旁边有三个石碑,看了碑上的刻文,老大才知道这个城堡竟是被魔法控制着,因为石碑上刻着的是如何才能把这座城堡从魔力控制之下解脱出来的 方法 。第一条碑文是:在森林的苔藓下面,散落着公主的一千颗珍珠,必须把它们全部找到,如果在太阳下山前还缺一颗没找齐,那个寻找的人就将变成大理石。
大哥出发了,他找了一整天,但夜幕降临时,他找到的珍珠还不到一百颗,所以,他像碑文上所说的一样变成了石头。
第二天,二哥也冒险去了。但他的结果也不比大哥好多少,他只找到一百颗珍珠,因此同样变成了石头。
最后轮到小矮子了,他在苔藓中翻找着。可要找到珍珠实在太困难了,这活也太苦太累,他伤心地坐在石头上哭了起来。就在他处于绝望之时,曾被他救过的蚁王给他帮忙来了。它带来了五千蚂蚁,那些蚂蚁很快就把所有的珍珠都找到了,并把它们搬在一起堆成了一大堆。
第二条碑文说:必须把公主卧室的钥匙从湖中捞出来。小矮子来到湖边,那两只他救过的鸭子正在湖中戏水。它们看见他后,马上游过来问他此行的目的,了解了他的困难后,鸭子们立即潜入水中,很快就从湖底把钥匙捞了上来。
第三件事最难,就是要从三个公主中找出最年青,最美丽的小公主。但她们三个都一样漂亮,长相完全相同。他得知的线索就是大公主吃过一块糖,二公主吃过一些糖浆,小公主吃过一满勺的蜂蜜,他要找出到底是哪一个吃过蜂蜜。
那个曾被小矮子救过、幸免于火灾的蜂王来了。它在三个公主的嘴巴上嗅了嗅,最后停在了那个吃过蜂蜜的小公主嘴上,小矮子知道那一定就是小公主了。魔法被解除了,所有变成石头的人都醒了过来,恢复了他们的本来面貌,小矮子和年青美丽的公主结了婚。公主的父亲过世之后,小矮子当上了国王,他的两个哥哥也娶了另外二个公主为妻子。
简短格林童话故事5篇相关 文章 :
★ 格林童话故事全集合集5篇
★ 格林童话故事大全精选5篇
★ 格林童话故事大全5篇
★ 简短的格林童话故事
★ 简短的格林童话故事
★ 格林童话故事全集精选5篇
★ 格林童话故事精选5篇
★ 简短的格林童话故事
★ 格林童话故事全集汇总5篇
★ 格林童话故事书合集5篇
var _hmt = _hmt || []; (function() { var hm = documentcreateElement("script"); hmsrc = "https://hmbaiducom/hmjsd19fcf9dbcc76b21f37ae5b046845997"; var s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0]; sparentNodeinsertBefore(hm, s); })();1 以"珍藏"为题写一篇作文600字
珍藏(记忆)
在我的记忆中,一直珍藏着一段令我永生难忘的记忆。那昏黄的残阳,那古老的院落,那稚嫩的身躯——
我不记得发生的时间,只知道是一个暖融融的日子,温和的阳光透过玻璃溢进房间,一切都笼罩在安静与祥和之间。
弟弟坐在屋里,腿上立着一只燕子,它很漂亮,羽毛黑得发紫。在阳光下泛着一层淡紫。它不会飞,很奇怪,就是因为它一直落在院子里的同一片土地上,它才被轻而易举地抓住了。尽管这样,它的翅膀上的羽毛还是被爸爸剪掉了许多,为的是怕它突然飞走。
我相信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一只燕子,它一直都是那样呆呆地立着,目光停滞在窗外。或许它永远这样,我就没有了这般珍藏,然而——
它突然间飞了起来,发疯似的冲向窗户,迎接它的,是“砰”的一声响,一个黑色的身影轻轻落了下来,它痛苦地躺在地上,眼睛是混浊的,的确,一只被剪了羽毛的燕子本身能飞起来就是一个奇迹,它飞得又那么猛,一定是用尽了力气,不然,不会被撞成这样。可是门“吱”的一声开了,妈妈走了进来。我不明白,是什么使奇迹再度上演。那只燕子居然豁地一下飞起来,在那门开开的一瞬间像一道闪电一般冲了出去。那种力量让我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惊心动魄,只是一瞬而已,它居然可以把握住!
我尾随而出,阳光依旧很暖。我没有时间去享受,因为我的目光定格在一个漆黑的影子上。
那只燕子,还是那只燕子,它居然又落到了它先前一直立在的那个地方,那片满是黄土的地上,静静地立着,如同被抓前一样。
人轻轻走了过去,却意外地被它发现了,它扇了扇两只没有多少羽毛的翅膀,缓缓肝升了起来,在空中不停地徘徊,低低地叫着,一圈又一圈……
但最终,还是无奈地飞走了,飞晕饱经沧桑的院墙,飞过镀满阳光的小树,飞向遥远的天空,最终与昏暗的残阳融为了一体,消失在我的视野尽头。这一切,都是那么缓慢,它对那片毫无生机的土地是那么留恋,我甚至可以感受到它满腹的无奈不舍,仿佛里开那儿对于它来说就是天倾东南,地陷西北,万劫不复。仿佛那有它最宝贵的东西,以至于可以使它耗尽力气用最慢的速度离开它都不愿。
我轻轻凑了过去,我相信在我的瞳仁里从来没有出现过如此凄惨的景象。那是怎样的一幕?一只小小的刚出生的鸟儿的尸体静静地躺在那儿。它是那么小,浑身没有一点儿羽毛。脑袋大大的,翅膀和小脚都轻轻地缩在了一起,它的身体没有一丝血色,完全是青的。它就是那样躺在那儿,眼睛闭着,为什么会闭着?或许,或许它还没来得及睁开,生命就已经不再属于它了。
我感受到的是内心被针一点点扎破的痛,我的泪水肆无忌惮地滚落下来,滴在小鸟儿身上,融进它的身体里。
本文仅供参考~
2 作文题目为珍藏一件事来叙述珍藏600字一枚永不褪色的邮票 在我的集邮册里,珍藏着一枚小小的邮票它很普通,方寸大小的天地里不外乎几笔线条和色彩的涂鸦这是中国邮政局于1999年10月30日发行的纪念邮票——《“希望工程”实施十周年》,邮票的构造极其简单又分外亮丽;三个小孩笑眼眉开地各捧着一本展开的课本,正专心致志地学习几朵小花点缀在乳白色的底板上在邮票的左上方是一轮蓬勃升起的火红的太阳太阳的下面是一朵深蓝色的浪花我虽不太明白设计者的构思但无可置疑的是必定蕴含着对普天下儿童的最美好祝愿在人看来,这也许是枚很不起眼的邮票,但它却隐藏着一段教我刻骨铭心的故事三年前,学校开展了“手拉手,献爱心”的活动尽管那时我家的经济条件不算富裕,但当我回想起贫困山区小朋友们那一双双渴求知识的眼睛,我的心……终于,我连夜写了封信,连同20元人民币寄给了远方的一名同龄人,名叫郭广锋,家住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马高庄张庄村信发出很久了,但始终不见回信许多人都笑我傻,居然把20元人民币寄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但是,我并不这样认为我相信那封信他一定收到了,20元人民币肯定对他有很大的帮助他没回信,一定有他的原因直到上中学初一年时,小学李老师转来了一封我的信一看,宁夏回族自治区,他给我回信了,我又惊又喜,迫不及待地小心翼翼地撕开了信…… 信中除了表示对我的感激外,还道明了晚回信的原因原来,他父亲早逝,母亲病重卧床不起,所寄20元人民币抓了药给母亲治病,解了燃眉之急然而家庭的贫困,使得兄妹两人辍学在家,是“希望工程”挽救了他一家,也让他有机会写了一封信给我,更使他重新捧起了课本,踏上了求学之道“希望工程”,让许多贫困山区的儿童燃起了希望每当我看到这一枚邮票,便会想起远方的郭广锋同学我仿佛看到:山区的许许多多小朋友正背着崭新的书包,高高兴兴地走进学校…… 我要好好珍藏这一枚邮票,这一枚永不褪色的邮票。
3 珍藏 作文500—600字珍藏这份的友谊,这份用钢铁筑成的友谊,是我不变的信念,当然我也希望你能和我一样珍藏这份友谊,不要因为小学的离别而撕碎了它。
记得我们是从小学三年级才成了好朋友吧,虽然时间不长但我们却有着深厚的感情。和你成为朋友的那天我现在回想起来还觉的很迷糊,可以算的上是不打不相识。那时我胆子很小,不喜欢惹事生非独自一人坐在位子上看课外书,我正看的聚精会神的时候,你“啪”的一声用手拍我的头,把我吓得魂飞魄散,我顿时怒发冲冠,冲了上去和你打了起来,“叮铃铃,叮铃铃……”上课了,为了不让老师知道我们只好“休战”
放学后站队,我和你正喋喋不休的争吵着,慢慢的走到了校门口,我妈妈来接我正好看见了你,问我你是谁,我说是我同学妈妈就连你和我一起带上了,一问你住在那我大吃一惊竟住在我家旁边,我心中按自庆幸一场灾难过去了,谁知下午你竟给我道歉,我们也就这样慢慢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
渐渐地,我们便步入初中。分班,这令人畏惧的导火线,我害怕你是这种喜新厌旧的人,不,你不是这种人,可我,真的好怕失去你,真的。曾经的诺言——友谊天长地久,海枯石烂,真心希望你永远不要忘记。曾经,我们拥有着那么多的回忆;曾经,一同欢乐,一同哭泣;曾经,下的交心,阳光下的嬉戏。曾经,我为你笑过,为你哭过,欢笑荡漾在脸上如此甜蜜,泪水静静流下又是那么苦涩,可我不知为合乐意,我真的害怕失去你。
答应我珍藏那份友谊,珍藏在我们的心底。我相信,我们的友谊不是茶,愈冲愈淡;而是酒,愈陈愈香。
4 以《珍藏》为题,写一篇作文珍藏
“小琦,你还记得我吗?不知你现在在做什么。”又一次,看着眼前的风铃而出神了。
这个风铃,是由几个玻璃制的棒子组成的,颜色是我最爱的淡蓝色。是啊,无论何时,你总是最了解我。
一阵微风吹过,轻轻推动了这个淡蓝色的风铃,发出阵阵清脆的 ,也勾起了那段淡蓝色的回忆。
“嘿,排挡,下周一就要走了,今年的生日我没法在为你过了,只好提前送你生日礼物,为你祝福了。生日快乐!”小琦便把手里的礼物递给了我,“也许这是我能为你做的最后一件事了。”也许吧,不久我们就要分开了,这一走也意味着不会再见。
霎时,那晶莹的泪珠在眼眶中徘徊。不,我不可以,我一定要为我们十年来的友谊划上完美的句号。
我打开了这个包装精美的礼物盒,风铃,竟然是我最爱的风铃,尽管我没有说过,但观察入微的小琦却看出了,泪水再也无法控制,泛滥地流下,我紧紧地抱住了小琦,时间就仿佛停留在那一刻,永远,永远……
“叮铃当!”清脆的 又将我拉回了现实,我伸手擦了擦眼角的泪花,嘴边流露出一丝甜蜜的笑容。我知道,那 是小琦在对我说:“不要哭,将我们的友谊记在心里,现在有朋友在身边,要学会珍惜。”
不错,离别的那天,我们曾相互允诺过,要快乐地过号每一天,将这份友谊铭记于心,并要再结识更多的朋友。
我珍惜我们的友谊,我将这个风铃当作我们的信物,我们友谊的见证。孤独时,失落时,只要看到它,总会想起你那银铃般的声音,你那一声声鼓励,一次次慰藉我。
一次又一次,握起了笔,想写信给你,但话到口边却写不出,有着千言万语却又无法表达。
风铃在风中摇曳,一阵阵 在我心中回荡,阳光通过风铃,折射出一道道绚丽的色彩,落在了本子上。
5 心中的珍藏时间滴答滴答的转个不停,而我也在滴滴答答的成长,现在,成长为一个中学生,一个懂事的孩子,在别人眼里,自己可能长大了,可在自己的眼里,一点也没有长大,还是个小孩子。
自己心里不想长大,长大后要背负着莫名其妙的责任感;长大后的压力感也会越来越大;长大后一切的事情都要自己拿些主意;长大后的每一天似乎也都在忙碌的度过!可是,我们有一天总会长大,成为一个大女孩。慢慢的,自然也就会懂得责任感,压力感的意义。
凡是都有好坏两面,当然,长大也有,长大了,可以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没有了繁忙的学业,渐渐地,那美妙动听的“唠叨”声也会消失!可是我喜欢每天忙碌的度过,因为那样会很充实;我喜欢家人动听的唠叨声,因为那是爱的语言!升入初中已经第二个学期,似乎也已经习惯了这种莫名其妙的劳累感和压力感!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晚上天黑了才回家,学校里认真的听课,认真的写作业,回到家,要写作业,要看书复习,预习等等。这一系列的事情都需要我们认真,用心的去做,当然,我也要把它做好。
第一个学期,学习成绩也是处于下楼状态,面对着一次比一次低的成绩,心里似乎也已经习惯伤心,努力后没有效果的感觉,曾经想过无数次的原因,可是却没有找到,可能是自己的学习方式不对,可能自己还没有认真的去做,等等等等………看着别人那优异的成绩,名列前茅的排名,心里的感觉也是酸甜苦辣,味味俱全,恨自己为什么比别人考的差,恨自己为什么一次次的下降。一次次的自我安慰,一次次的自我鼓励,一次次的自我责骂,习惯了。
寒假我想了许多,新的学期,新的气象,我不能丢失信心,因为我不会服输,因为我能让父母一次次失望,因为我能让自己的未来灰暗无色。开学几天了,我尝试着去认真听课,不走思,仔细听,认真做,感觉效果还是不错的,这让我增添了几分的信心感!爸爸妈妈的关心,家人的关心似乎也越来越浓!爸妈,你们放心,我一定不会辜负你们的期望,也一定靠自己的努力奋斗,让学习生活开花结果!我会把握每一次机会,去挑战自己,改善自己的不足!我相信,新的学期,一定会像兔子一样,兔飞腾达!我会努力的去认真做事,做好每一件事。
我会好好学习,学好每一个学科。我一定会成功!恩,一定会!那时,太阳公公对我笑,月亮姐姐对我笑,星星弟弟妹妹也会随我哈哈大笑,小草为我鼓掌,大树为我加油!我,笑了。
6 用 珍藏的记忆 写篇作文世间百态,莫过于友情、真情最为珍贵。当你遇到困难时,别人及时地伸出援助之手,你会感到暖洋洋的,即便是在冬天。这就是爱的力量。没有亲身体验过,你是无法体会到这人间暖暖的真情的。
那天,在放学的路上,我不顾夹杂着零星的雪花的寒风,兴奋地直吹口哨。正优哉游哉,不料乐极生悲,车胎不小心被路中一颗大头针扎破,车子一歪,我便“扑通”一声重重地摔在地上。我艰难地爬了起来,发觉双手已满是鲜血;一检查发现自行车的链条也摔坏了。我望着满是鲜血的手掌和已重残的自行车,眼里噙满了泪水。此时可恶的寒风又趁机作乱,用刀子似的牙齿来撕咬我的双手。雪花扑在脸上,融化了,我却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雪水。渐渐地,寒风终于得逞,我的手已经麻木了。在这前不靠村,后不靠店的路上,我该怎么办……
“你站在路上干什么?”循声而至,原来是我的好朋友小鹏和小男。“我的手摔……摔碎了,窢叮促顾讵该存双担晶车子也坏了……”我啜泣着。“太糟了,”小鹏下了车,把我的手拉了过去。“幸好伤口不大,来我有创可贴。”说着,他取出了创可贴。“你的车看来没法骑了,小男,你带着他,我赶车,我们送他回家。”“恩!”
暮色开始四合,我们三人艰难地在雪地里行走。终于,我平安地回到了家。
“进屋暖和暖和再走吧?”“不用了!”小鹏和小男笑着蹬上了车。我走到门口,目送着他们远去。
风更猛了,雪更大了,我却一点也不感到冷,我觉得这个冬天好暖、好暖……
参考资料:
珍藏2008
2008年,一个充满希望与 的一年。而,谁也不曾料到2008年却是如此艰辛的一年。当我们期待的奥运慢慢来临,五月汶川特大地震悄然伸出了他的魔爪;当我们看神7飞天的那一刻,爆发在全球的金融危机露出狰狞的面目。冰雪、地震、金融危机都使人的心不由得一颤,感慨万千。
5月12日特大地震衬出了生命的宝贵,舍己为人的高尚品德。当房屋倒塌的那一刻,所有的欢声笑语都成为了哭泣。他们面对亲人到另外一个世界去了的事实,沉浸在无限的悲痛与思念亲人当中;当每一串鞭炮响起时,废墟里却躺着一具具面目全非的尸体,他们就像一朵朵鲜花凋零了!
是呀!地震是残酷的,每个母亲都有保护孩子的举动,现在我们可以看到下面这样一个场景:
在 5月12日地震中,在震区,当抢救人员发现的时候,她已经死了。当救援队离开到了一个建筑物的时候 ,救援队长忽然想起什么 ,赶紧往回跑,边跑边喊“快过来”。大家这才注意到,她死亡的姿势很诡异,她双膝跪着,整个上身向前匍匐着,双手扶着地支撑着身体,有些像古人行跪拜礼,只是身体被压得变形了。他双来到她的尸体孩骸粉缴莠剂疯烯弗楼前,费力地把手伸进女人的身子底下摸索,他摸了几下高声喊:“有人,有个孩子,还活着”。经过一番努力,人们小心地把挡着她的废墟清理开,在她的身体下面躺着好的孩子,包在一个红色带黄花的小被子里,大概有三四个月大,因为母亲身体庇护着,他毫发未伤,抱出来的时候,他还安静地睡着,他熟睡的脸让所有在场的人感到很温暖。随行的医生过来解开被子准备做检查,发现有一部手机塞在被子里,医生下意识地看了下手机屏幕,发现是一条已经写好的短信“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每个看到短信的人都落泪了。多么美好的话啊!难道这还不能体现出那些奉献自己造福别人的高尚品质吗?
坚强的泪水流了,幸福的泪水也在这一年淌了!
随着体育王子——李宁在天空飞翔的影子,所有的观众都尽情地呐喊,是那么有序,那么自然,不急促。 “啊,火炬燃烧起来了。”这表明中国不再是“东亚病夫”了。
2008年是个不平凡的一年,有欢笑,也有悲伤。让我们一起把2008年珍藏在自己心中吧!
不要抄,仅作参考,找找灵感吧!
8 珍藏在心作文可知道,有些事情有些人,停留在发生的那天不肯走。”
打开回忆的影集,心中的珍藏,幸福的瞬间。——题记珍藏在心中的记忆犹如一架彩虹,颜色不同,回忆的味道也尽不相同。
赤??甘甜之师生情师生之间的甘甜在于不同的面庞洋溢着同样的笑脸,心与心的碰撞和磨檫造成着彼此的误解却又缩短着彼此的距离。当发现这段情已成为友谊时,心中似乎对情感多了一种理解。
忆起这赤色师生情,心里总会笑的好美,甜的好醉。在我的书桌里,珍藏着一本红色的笔记本,每当捧起它,那些话又萦绕在我的耳边,催我自新,鞭策着我上进。
这本笔记本是我小学的班主任送给我的,那时我正上五年级,由于贪玩我的功课基础较差,尤其是作文令我望而生畏。一天,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题目是《我和xxx》,我实在写不出来,就拿班里学习尖子的作文来抄,抄完之后,我的心里忐忑不安,我的心像十五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生怕老师找我,走路也尽量避开。
可是丑媳妇总要见公婆,我的那件事到底还是让老师知道了。那天,我正和同学玩,一个同学忽然跑来告诉我说:“老师叫你去。”
我顿时傻眼了,像掉进冰窖一样,磨蹭到了办公室,一看果然老师在那里,面前摆着两本作文,我忐忑不安地叫了声老师,她问:“这篇作文是你自己写的吗?”望着老师那严肃的脸,我说:“不是的。”虽然声音跟蚊子哼哼似的,但还是被老师听见了,老师说:“你很诚实,你能重新写一篇吗?”老师不再像先前那样严肃,而是温和多了,望着老师那信任和希望的目光,我不再紧张,急忙点了点头。
我拿起作文本,写《我和老猫》这个题目,大约写了半个小时,我无话可写,只好草草交了卷,心里又准备挨批。哪知老师并没批评我,而是对我说:“你知道猫怎样吃食吗?”我恍然大悟,我怎么能少了猫吃食的描写呢?我没多说什么,只是又刷刷地写了起来。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我终于在老师的帮助下把这篇作文写好了。我笑了,这意思只有我自己知道,如果今天换成别的老师,或许会在班里批评我,全班同学会指责我的。
最后老师打开抽屉,拿出一本红色封面的笔记本,并在第一页写上两句话,第一句话是:“我宁愿要真实的零蛋,也不要虚假的百分。”每当我学习上遇到困难,想要抄袭别人成果的时候,这句话又萦绕在我的耳边,似乎又浮现出老师那信任和希望的目光,我就又有勇气战胜困难。
每当我考试没考好,想在爸爸面前撒谎时,第二句话又萦绕我的耳边,第二句话是:“欣赏自己脚印的人,只会在原地转圈子。”写好后,老师把笔记本放在我的手里,说:“要好好保存,记住。”
上面的两句话,不知怎的让我的学习有了进步。如今老师或许把这件事忘却了,可却在我心底留下深深的痕迹,我看到老师那闪闪发光的心,我一直保存着这本笔记本,因为它是催我自信,鞭策我奋发向上的动力,我要把它继续珍藏下去一首词,一句话,一本书,,很简单。
但珍藏在心中,是时间的积淀,情感的结晶,幸福的升华。
9 关于珍藏的作文我心中的珍藏 “可知道,有些事情有些人,停留在发生的那天不肯走。”
打开回忆的影集,心中的珍藏,幸福的瞬间。 风之舞 喜欢风,喜欢风的洒脱不羁,驰骋在风中的感觉,真好。
当然,我向往杨柳岸的晓风残月;青睐“颠狂柳絮随风舞”的美景;渴望“大风起兮云飞扬''的壮观;钟情“剑吼西风欲把春留驻”的豪放。最喜欢苏轼的《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尽管苏轼“身世浮沉雨打萍”,但“回首向来萧瑟处”却能慨叹“也无风雨也无晴”,试问能有“一蓑烟雨任平生”之豁达的,世上能有几人? 我是一颗沙粒,我自知渺小,但我把这首《定风波》珍藏心中,自由自在地与风共舞,你呢 天之痕 “天空中没有留下翅膀的痕迹,但是,我飞过了。”
很喜欢这句话,喜欢这种“人生能有几回搏,此时不搏何时搏”的处事态度。 我们每个人都是茫茫天地间的一个点,微不足道。
我不求青史留名彪炳千古,我不要永垂不朽百世流芳。我是一颗流星,在天幕中留下了我瞬间的美丽;我是一束烟花,在夜空中留下了我短暂的绚烂;我是一只小鸟,羽翼虽未丰满,但我有搏击长空的勇气。
在苍穹中画出完美的弧线是我的夙愿。“我飞过了”,即使天之痕不属于我,我也会把这句话深藏在心中,直到老去。
云之端 喜欢攀登文学的云梯,徜徉于浩瀚的书海,那是一种享受。最喜欢一部小说——《草房子》,内容很简单,讲的是农村孩子的生活。
但从中,我看到了人性的美丽,那种最纯最真的爱,那份最善良最质朴的感情。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浪漫气息感染了我,拨动了我内心最深处的那根弦,叫人性。
但我又不得不面对如今光怪陆离、纸醉金迷的城市,或许人们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在那云之端吧。那儿,是这本书这份爱的归宿。
苍之涛 喜欢听歌,从音乐中找寻自己的灵魂。最喜欢那首《星晴》:“手牵手一步两步三步四步望着天,看星星一颗两颗三颗四颗连成线……”仰望天空,静谧,晴朗,星晴。
仔细聆听,会听到苍之涛的声音,它有大海波浪滔天的雄浑,也有“清泉石上流”的婉转。苍之涛,是天空的声音,是音乐的真谛,是我们灵魂的最深处。
许个愿,告诉自己,连同淡淡的《星晴》一起珍藏于心底,永恒…… 一首词,一句话,一本书,一首歌,很简单。但珍藏在心中,是时间的积淀,情感的结晶,幸福的升华。
10 以珍藏为题的作文600字珍藏回忆
珍藏,一种高雅的情趣,物质上的珍藏,给人的是踏实;情感上的珍藏,给人的是幸福。每一份收藏,都是美好。每一份收藏,都会给予人一种满足感。珍藏一张贺卡?一张照片?一张邮票?一个微笑?甚至仅仅只是一丝感动?无论珍藏的是什么,它都包含着你的一份真爱和美丽。
回忆中,我和朋友在校园里一起漫步;回忆中,我正在妈妈温暖的怀抱里撒着娇;回忆中,我坐在教室里高声朗读;回忆中,我躲在被窝里低声哭泣……回忆是一份美好,回忆中有太多的不舍和留恋,更有不尽的感动和缠绵!珍藏一份回忆,在孤独寂寞时,翻开那一页,细细地品味那一丝快乐或是一丝感动……
晚上,皎洁的月光射入窗台。暖暖的灯光下我无限哀愁,一天的疲劳烦着我,心事重重,什么都抹不去我眼中的那丝悲伤……突然以前也有过这样一次场景,只不过,那时身边多了一个人,那时候是无忧无虑的畅快……想起以前的很多事,和朋友一起欢笑打闹,向老师同学请教问题,为了一件小事儿和朋友吵得不可开交,不顾后果地和妈妈大吵大闹,和朋友讨论每一天的新鲜事,和朋友去找一天的绯闻……心想,那时可真是无忧无虑啊!心中没有心事,敞开胸怀,虽然还有一丝幼稚,但也掩不住洪水般的快乐!回想现在,心中有了心事,眼里会有忧伤,无法再敞开心扉,再想想最近发生过的事,我不禁潸然泪下,泪一滴滴的掉落,无法收回……听见有人敲门,连忙捂去泪水,勉强着自己发出微弱的声音,来应付门外的人……
回忆中,有美丽,有快乐,有激动,有不舍,更有哀愁,但是,无论它悲伤与否,都值得我们好好地去品味。珍藏回忆,回忆往昔,我们心中会有留恋,会有后悔,更会有绵绵细水般的泪水……
珍藏回忆,珍藏,美丽。
望采纳00
惊情四百年》Dracula(1992)
这个好像比较知名,就不需要怎么介绍了吧。我认为最好的吸血鬼影片,出色表现了吸血鬼的神秘魅力。据说许多人看完此片后说,“哦,这就是我心目中的吸血鬼”。演员阵容中有,加里奥德曼Gary Oldman,薇诺娜赖德Winona Ryder,安东尼霍普金斯Anthony Hopkins,基努里维斯Keanu Reeves,导演是科波拉Francis Ford Coppola,获当年奥斯卡的最佳服装、化妆和音效奖,IMDB:70/10 (11,293 votes)。即使你对吸血鬼不怎么感兴趣,也不妨一看,至少我认为不会亏待您的眼睛。
夜访吸血鬼》Interview with the Vampire: The Vampire Chronicles
(1994)
另一部不错的吸血鬼文艺片,有人说本片实际是以吸血鬼的世界这一独特的层面为出发点,将真、善、美与假、丑、恶进行了比较,并以此来影射当代社会中的许多潜在的危机和罪恶。即使不思考这么深,单视觉角度也颇有可看之处,化妆、服装,演员挑选也很适合他们个人的角色,三个帅哥一起扮吸血鬼也算是难得一见了。
本片情节取材于Anne Rice同名小说,其重点表现的是吸血鬼的人性的元素,而不是与人类相互杀戮,单从故事情节上也是值得一看的。
片中那个吸血鬼小女孩由Kirsten Dunst扮演,如果你前一阵看了蜘蛛侠,也许曾在CAST名单中见过她的名字
《吸血鬼女王》Queen of the Damned(2002)虽然吸血鬼和摇滚算是个新鲜的构思,扮演女王的Aaliyah坠机身亡恐怕才是更大卖点。作为Anne Rice的吸血鬼三部曲的第三部,本片比《夜访吸血鬼》散发出更多的商业气息,已经偏离了原著所要表达的主旨。
《诺斯费拉图》Nosferatu, eine Symphonie des Grauens (1922)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不来梅(Bremen)的房地产办事员哈特(Hutter)(加斯塔·范沃格汉姆饰)离开他的新娘去办一桩小生意。这位客户名叫欧洛克(Orlok)(马科斯·斯莱克饰)行为古怪,住在很远的卡帕希恩山(Carpathian mountains)。这段旅程很长,而且当哈特越接近目的地,他所碰到的人就越显得惊恐失措。有传言说欧洛克的城堡闹鬼。在快到终点时,马车夫自己从车上掉下来,掉在空地上,并消失了。哈特不得不搭乘另一辆马车。这辆马车跑得非常快,以至应该对这位赶车的野心勃勃的年轻人提出警告。最后他们终于到达了那座城堡。在导演F·W·穆瑙的天才导演下,使整个影片呈现出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气氛。令人恐惧而又缓慢的**节奏,把恐怖气氛推到了极点。令人恐怖的欧洛克的形象也对此功不可没,这无疑是**历史上最令人恶心的角色之一。在这位年轻人一边吃饭一边与这位城堡的主人讨论欧洛克在不来梅有意购买的一处房产时,欧洛克在切面包时切到了他的拇指。这个可怕的家伙马上闪电般地站起来吮吸着这位旅行者的拇指。但哈特对这种怪癖不太在意,继续与他的主顾谈论生意,直到夜深人倦才回屋就寝。住过几晚之后,这位年轻人开始有所觉察了。他发现了欧洛克的棺材,虽然他变得很虚弱,但仍试图逃跑。但这个吸血鬼决定要去德国,并且已经把他自己的棺材装在了开往不来梅的船上。吸血鬼逐步地实施它的计划,所有乘员一个接一个地倒下,只有船长例外,他是被吸血鬼留作晚餐的。这里有一个镜头(即欧洛克从他的棺材里爬起来)是恐怖**史上空前的骇人场面。欧洛克带着他的棺材乘着这艘死亡之船到达了他的新家不来梅,也带来了一场死亡瘟疫,人们像苍蝇一样一个一个地死去。最后,哈特的妻子(格里特·斯科罗德饰,这个吸血鬼早些时候曾对一张放在纪念小盒中的照片里的她的脖子大加赞赏)拯救了不来梅,或许也是拯救了整个世界。她把自己献给这个怪物,并设法拖延时间,直到太阳升起,让阳光摧毁了这个可怕的怪物。 最早的一部吸血鬼影片,由德国天才导演F·W·茂瑙(FW Murnau)在默片时代1922年拍摄,该片根据B·斯托克1897年的长篇小说《德古拉》(Dracula)改编,由于版权的原因,茂瑙被迫将吸血鬼的名字改为诺斯费拉图。影片特殊的摄影风格与饰演吸血鬼的Max Schreck的传神表演(据说他平时生活中也模仿吸血鬼,甚至在棺材中接受记者采访,一度有人怀疑他本人就是一只吸血鬼)使它毫无疑问地成为历史上最具开创性的**之一,德国著名导演赫尔措格于1970年拍摄了《诺斯费拉图--夜晚的幽灵》,为茂瑙的原作赋予了新的内涵,而伊列斯·梅里格(Elias Merhige)也于2000年以茂瑙拍摄此片的过程为基础拍摄了《吸血鬼之影》(Shadow Of The Vampire)。
《吸血鬼之影》(Shadow Of The Vampire)
这就是上面提到的那个影片,约翰马尔科维奇(John Malkovich)扮演FW Murnau,威廉达佛Willem Dafoe扮演Max Schreck,情节以再现当年的拍摄过程为主线,而Max Schreck被设定为就是一个真正的吸血鬼。威廉达佛在片中的出色表演又一次为他赢得奥斯卡最佳男配角的提名
《德古拉》Dracula 1931年,陶德·布朗宁(Tod Browning)执导了《德古拉》一片,该片是历史上第一部有声吸血鬼**。同样根据斯托克小说改编。片中主角Bela Lugosi所营造的恶魔气氛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同时也使他成为历史上最著名的吸血鬼。著名歌特乐队Bauhaus也曾写下一曲《Bela Lugosi之死》,可见Lugosi的影响力非同一般。
《吸血鬼之吻》Vampire"s Kiss(1989)
凯奇扮演的一家出版社的总经理在被吸血鬼光顾并被吸了血后,行为开始变得古里古怪。他的怪癖包括:嗜食信鸽,整晚不睡,戴着墨镜并且冲着秘书大嚷……对纽约这个光怪陆离的大都市来说,他的这些行为在他开始随便和陌生人搭讪后就更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了。那个吸血鬼还是不断的来吸他的血而他的诸如此类症状也不断地加重直到当他觉得自己的沙发在他眼里变成了一个棺材时,他才意识到不是自己疯了就是他变成了吸血鬼……
据说Nicolas Cage为了角色曾把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弄歪,明显是靠搞笑形象取胜,戏中他生吞蟑螂一场更是经典之举
《布洛克林吸血鬼》Vampire in Brooklyn(1995)
虽然艾迪·墨菲Eddie Murphy是以喜剧出名,不过在本片中他演的是伯爵本人,搞笑的任务就交由另一位黑人兄弟完成了。
本片影评比较糟糕,不过黑人演的伯爵还是比较少见的,作为惊悚喜剧片还是可以一看的。
吸血鬼2000》Dracula 2000(2000)
从远古时代开始,温希星家族把一直威胁着他们的吸血鬼牢牢的困着,多年以来都相安无事。直到新千年伊始,一班专业大盗在马库斯的带领下,潜入温希星家族的物业,企图偷走各种珍贵的陪葬品,使得一直被关着的吸血鬼德古拉再次复活,并逃脱枷锁。德古拉四处作恶,残害无辜,并威胁到温希星家族的成员,于是温希星家族和德古拉之间展开了一场殊死搏斗……
本片奇怪的是那个吸血鬼明明叫Dracula,可是在他如何变成吸血鬼的时候讲却是犹大的故事,多少有点莫名其妙。
《V字特工队》Vampires(1998)
约翰·卡朋特(John Carpenter)是美国知名的**人,从70年代开始就活跃在美国影坛上,曾拍出不少能让影迷津津乐道的娱乐片,如《月光光心慌慌》(Halloween)、《怪形》(The Thing)、《妖魔大闹唐人街》(Big ouble in Little China)、《纽约大逃亡》(Escape from New York)等。他不仅能导,还经常担任自己片子的编剧和制片,可说是能言善干的多面手,因此多年来赢得不少铁杆儿影迷的忠心支持,他的名字也算半个金字招牌了,本片美国版本就把他的大名挂在了影片名的前面。
这就是我在文章开头提到的那个片子,白天猎人杀吸血鬼,晚上吸血鬼杀人。结尾时作为吸血鬼猎人的两个好朋友中的一个被吸血鬼咬了,但还要几天才变身,于是两人最后拥抱,从此各奔前程,成为相互杀戮的对手。而绯雨设计的理想结局是,拥抱告别后,两人突然同时朝对方开枪,结果同归于尽,主题上升为“人类的谎言和背叛变成什么也是一样的……”,呵呵~~~这个结局的确更让我印象深刻
1演员:贝拉·路高西(Bela Logosi)
影片:《达丘拉》(Dracula)(1931)
在众多的以吸血鬼为题材的影片中,没有一部能超越其始祖《达丘拉》的。该片造就了此类片子中最著名的吸血鬼德古拉。他的扮演者贝拉·路高西的表演也实在可圈可点。从他那邪恶的眼光到他那光溜溜的大背头,路高西的吸血鬼形象已经深入人心。谣传说路高西本人非常沉迷于这个角色以至于接受媒体采访时都躺在那个臭名昭著的棺材里,并且他在1956年去世后更是和那件达丘拉招牌似的大斗篷埋在了一起。该片能跻身于经典影片之列,路高西功不可没。
片中使人过目难忘的还有达丘拉伯爵那座引人注目的城堡,特别是里面的情景:随处可见的蛛网,大段的楼梯,可疑的窗户和阴森的房间无不给人毛骨悚然的感觉。虽然以当今的标准来衡量该片未免会觉得它节奏过慢,但没人能否认它在恐怖**世界中取得的伟大成就和牢固的地位。《达丘拉》为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其它有关吸血鬼的影片树立了标准。
2演员:戴维·伯瑞纳(David Boreanaz)
电视剧:《捉鬼者巴菲》(Buffy the Vampire Slayer)
戴维·伯瑞纳扮演的安吉尔堪称吸血鬼王国里最富有热情的成员,就连胆大貌美的巴菲都被他的魅力折服。该片扣人心弦之出海在于观众摸不透戴维到底站在哪一边。因为他一会儿温情脉脉地跟女主角大跳贴面舞还帮她出谋划策对付其他的吸血鬼,一会儿又见他把一个老师从窗口扔了下去和咬掉过路人的脑袋。
3演员:尼古拉斯·凯奇(Nicolas Cage)
影片:《吸血鬼之吻》(Vampire’s Kiss)(1989)
在搞笑逗乐方面,还没有哪个吸血鬼能比得过尼古拉斯·凯奇在1989年的“吸血鬼之吻”中的表演的。 凯奇扮演的一家出版社的总经理在被吸血鬼光顾并被吸了血后,行为开始变得古里古怪。他的怪癖包括:嗜食信鸽,整晚不睡,戴着墨镜并且冲着秘书大嚷……对纽约这个光怪陆离的大都市来说,他的这些行为在他开始随便和陌生人搭讪后就更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了。那个吸血鬼还是不断的来吸他的血而他的诸如此类症状也不断地加重直到当他觉得自己的沙发在他眼里变成了一个棺材时,他才意识到不是自己疯了就是他变成了吸血鬼……
4演员:凯瑟琳·德纳芙(Catherine Deneuve)
影片:《欲望》(The Hunger)(1983)
凯瑟琳·德纳芙扮演的米丽亚姆有着吸血鬼王国里最漂亮的脸蛋儿,靠吸食情人的血生存。她每天晚上到俱乐部去勾引那些无辜的小伙子然后带回家美餐一顿。作为回报,她的情人会青春永驻直到米丽亚姆吸够了他/她的血为止。当这样的不幸发生到约翰(由当时还很年轻英俊的著名摇滚乐歌手戴维·鲍伊扮演)身上时,他的生命只有不到24小时了,看着自己的容颜迅速地老去,绝望中的他去找萨拉·罗伯特(Sarah Robert)博士寻求帮助。后者是个研究早衰的专家,她对约翰的话将信将疑。因抵制不住好奇心的诱惑她和米丽亚姆取得了联系,然而最后她也将难逃魔掌……
5演员:克劳斯·金斯基(Klaus Kinski)
影片:《吸血鬼诺司法拉图》(Nosferatu the Vampire)(1994)
这是由沃纳·赫左格(Werner Herzog)翻拍的20年代的经典默片。克劳斯·金斯基在片中扮演的吸血鬼诺斯法拉图形容猥亵:外翻的老鼠般的门牙,椰花菜般的耳朵和令人毛骨悚然的手。他的演技也丝毫不逊色于他那邪恶的外表。当那个房地产经纪人在切面包时不慎把手指割破时,诺斯法拉图冲过去象馋腥的猫一样想舔前者手指上的血,而他在控制住自己并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后,他解释说这是因为刀子很脏而这是为伤口消毒的“世界上最古老的方法”。
不过这个对血腥充满欲望的吸血鬼智力上却有些缺陷,他最后坠入了片中看上去孤立无助的伊莎贝尔·阿佳尼的圈套,和她上演了一场猫捉老鼠的好戏,当然最后是“老鼠”胜利了。
6演员:克里斯托弗·李(Christopher Lee)
影片:《吸血伯爵达丘拉 A D》(Dracula A D)
话说1872年的劳伦斯·万·赫尔森(Lawrence Van Helsing)和达丘拉(Dracula)伯爵的正义—邪恶之战以两人的死为终结。达丘拉的一个仆人把使达丘拉致死的木桩埋在了坟墓的旁边并且留了一小瓶德卡拉的骨灰和他的指环。一百年后,也就是到了1972年,仆人的曾外孙约翰尼和当时的捉鬼专家亚伯拉罕·万·赫尔森的曾外孙女杰西卡等几个人因无知而使德古拉得以复活。复活后的达丘拉决心要毁掉万·赫尔森的房子,但谁会相信达丘拉会复活并出现在20世纪的伦敦呢?
7演员:基弗·苏泽兰(Kiefer Sutherland)
影片:《迷路的男孩》(The Lost Boys)(1987)
该片讲述是一位离婚的母亲带着两个儿子搬到了离孩子外祖父较近的的一个小镇上。两个孩子中较大的一个受到镇上一帮吸血鬼的诱惑而成为其中一员,小的一个为了救哥哥与自称是捉鬼者的新朋友联合起来对付吸血鬼的故事。
迷路的男孩塑造的是一群长着漂亮的头发骑着脏兮兮的自行车的吸血鬼。基弗·苏泽兰扮演了群鬼之首—戴维。让我们暂且忘记那些风格上滞重沉闷的东欧的吸血鬼,该片才是典型的给人强烈感官刺激的此类片中的佼佼者。片中的群鬼住在一个虚构的加利福尼亚名叫桑塔·卡拉的小镇的悬崖边一所废弃的旅馆里,身裹黑色皮衣的戴维和他的手下每天晚上都出去“打猎”。至于吓人的噱头无非是在狂欢节上偷走婴儿,吸食他们对手的血液和吸收长头发的新成员等等。
8演员:埃尔·莱维斯(Al Lewis)
电视剧:《明斯特一家》(The Munsters)(1964-1966)
说起埃尔·莱维斯(Al Lewis)扮演的明斯特爷爷,我们实在找不出比他还要好的吸血鬼了。我们并不是暗示所有的政治家都嗜血,不过起码明斯特爷爷是的。不过与以往的吸血鬼不同的是,明斯特爷爷似乎更愿意在干净清爽的熟食店周围转悠而不是游荡在阴森晦暗的城堡里。
9演员:布拉德·皮特(Brad Pitt)
影片:《造访吸血鬼》(Interview with the Vampire)(1994)
其实我们所有的人都可能会有路易斯那样的遭遇—一个好人身处不好的环境之中。布拉德·皮特在片中扮演了一个英俊的法国人路易斯,当汤姆·克鲁斯(Tom Cruise)扮演的邪恶的吸血鬼莱斯塔特(Lestat)把他变成自己的同僚的时候,他并没意识到等待自己的将是怎样的命运。大家也许还记得,当时路易斯必须迅速地在生和死之间作出抉择,原谅他选择了永恒的青春因为莱斯塔特并没为他预备更好的选择。心地善良的路易斯不愿为吸食人血而杀害人命,它抑制自己对人血的欲望,在它成为吸血鬼的头二十年里只靠吸食动物血液为生。与莱斯塔特比起来,路易斯算不上一个真正的杀手。
黑夜传说1/2
范海辛
惊情四百年
夜访吸血鬼
德库拉之夜
很多关于吸血鬼的**
回答者: shiye1212 - 魔法师 四级 2006-12-3 00:59
众多来在西方的怪物中,吸血鬼也许是被人们记述最多的,最具魅力的一个了。吸血鬼的贵族气质和冷酷的魅力吸引了数不清的人去研究,在银幕上频频亮相自然也是为了满足FANS们的需要了:)
我对吸血鬼感兴趣大概源于KONAMI的恶魔城系列,真正开始关注则是由于梦幻总动员第一期上绯雨炎的那篇文章,特别是对《V字特工队》Vampires这部**的介绍和“如果换来的是永生,失去太阳又算的了什么呢?”这样的观点印象深刻。虽然我的观点有所不同,不过我觉得这的确体现了吸血鬼文化的神秘魅力,人类对未知、死亡的恐惧和对永恒生命的渴望交织在一起复杂的矛盾心理自古就是许多传说出现的真正原因。
关于吸血鬼的起源说法不一。因为被另外一个吸血鬼吸血似乎是变成吸血鬼的唯一途径,这样一来,最初的那个吸血鬼的产生就很难解释。 COUNT DRACULA (德拉克拉伯爵)一般被认为是第一个吸血鬼,这大概要归功于Bram Stoker成功的文学作品。这位被称为“鬼怪小说之父”的爱尔兰老兄为我们确立了一整套的吸血鬼世界观,使吸血鬼文化产生了巨大转变。
比较流行的有两种:
一种说法认为,在14世纪的时候,德拉克拉伯爵失去了自己心爱的人而诅咒上苍,被变成吸血鬼。这样的话,吸血鬼的历史也不过几百年而已。
另外一种说法好象比较可信。犹大为了30枚银币出卖耶稣之后,后悔不已,在日落时分上吊自杀。但是上帝不原谅他出卖自己的儿子,让他在死后变成了永生但永远孤独的吸血鬼,以惩罚他背叛的罪过。因为犹大是在黑夜变成的吸血鬼,所以他永远无法见到阳光,因为他为了银币出卖耶稣,银币就是他的克星。因为他背叛上帝,所以他害怕所有的圣器。(大蒜和百合似乎无法解释……)而在《吸血鬼女王》(Queen of the Damned)中将吸血鬼的起源指向埃及,还有BLADE中将吸血鬼解释为一种基因变异病毒都是属于比较另类的说法。
关于怎么变成吸血鬼,主要也有两种说法,生而为吸血鬼和被吸血鬼咬到,而在被咬的情况下,是否能变成吸血鬼也分为两种看法,一种认为肯定会变,另一种认为是否变成吸血鬼要看咬你的那个吸血鬼的意志,不然你很可能的一个结果是变成僵尸,关于这一点,如果你看过《布鲁克林的吸血鬼》(Vampire in Brooklyn),大概会对那个黑人僵尸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
吸血鬼为什么如此受制片人喜爱?这个应该比较好解释。黑夜、棺材、血……拍惊悚片的不错素材;贵族血统、华丽的古典服装、不老的容颜……应该可以拍个浪漫文艺片了;再加上永恒的生命和由此带来的性的问题,哦,当然还有同性的问题,也是吸引眼球的一大卖点;而且现在大有向喜剧和动作片发展的趋势,如此多才多艺,频频登台也就不难理解了。
《惊情四百年》Dracula(1992)
这个好像比较知名,就不需要怎么介绍了吧。我认为最好的吸血鬼影片,出色表现了吸血鬼的神秘魅力。据说许多人看完此片后说,“哦,这就是我心目中的吸血鬼”。演员阵容中有,加里奥德曼Gary Oldman,薇诺娜赖德Winona Ryder,安东尼霍普金斯Anthony Hopkins,基努里维斯Keanu Reeves,导演是科波拉Francis Ford Coppola,获当年奥斯卡的最佳服装、化妆和音效奖,IMDB:70/10 (11,293 votes)。即使你对吸血鬼不怎么感兴趣,也不妨一看,至少我认为不会亏待您的眼睛。
夜访吸血鬼》Interview with the Vampire: The Vampire Chronicles
(1994)
另一部不错的吸血鬼文艺片,有人说本片实际是以吸血鬼的世界这一独特的层面为出发点,将真、善、美与假、丑、恶进行了比较,并以此来影射当代社会中的许多潜在的危机和罪恶。即使不思考这么深,单视觉角度也颇有可看之处,化妆、服装,演员挑选也很适合他们个人的角色,三个帅哥一起扮吸血鬼也算是难得一见了。
本片情节取材于Anne Rice同名小说,其重点表现的是吸血鬼的人性的元素,而不是与人类相互杀戮,单从故事情节上也是值得一看的。
片中那个吸血鬼小女孩由Kirsten Dunst扮演,如果你前一阵看了蜘蛛侠,也许曾在CAST名单中见过她的名字
《吸血鬼女王》Queen of the Damned(2002)虽然吸血鬼和摇滚算是个新鲜的构思,扮演女王的Aaliyah坠机身亡恐怕才是更大卖点。作为Anne Rice的吸血鬼三部曲的第三部,本片比《夜访吸血鬼》散发出更多的商业气息,已经偏离了原著所要表达的主旨。
《诺斯费拉图》Nosferatu, eine Symphonie des Grauens (1922)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不来梅(Bremen)的房地产办事员哈特(Hutter)(加斯塔·范沃格汉姆饰)离开他的新娘去办一桩小生意。这位客户名叫欧洛克(Orlok)(马科斯·斯莱克饰)行为古怪,住在很远的卡帕希恩山(Carpathian mountains)。这段旅程很长,而且当哈特越接近目的地,他所碰到的人就越显得惊恐失措。有传言说欧洛克的城堡闹鬼。在快到终点时,马车夫自己从车上掉下来,掉在空地上,并消失了。哈特不得不搭乘另一辆马车。这辆马车跑得非常快,以至应该对这位赶车的野心勃勃的年轻人提出警告。最后他们终于到达了那座城堡。在导演F·W·穆瑙的天才导演下,使整个影片呈现出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气氛。令人恐惧而又缓慢的**节奏,把恐怖气氛推到了极点。令人恐怖的欧洛克的形象也对此功不可没,这无疑是**历史上最令人恶心的角色之一。在这位年轻人一边吃饭一边与这位城堡的主人讨论欧洛克在不来梅有意购买的一处房产时,欧洛克在切面包时切到了他的拇指。这个可怕的家伙马上闪电般地站起来吮吸着这位旅行者的拇指。但哈特对这种怪癖不太在意,继续与他的主顾谈论生意,直到夜深人倦才回屋就寝。住过几晚之后,这位年轻人开始有所觉察了。他发现了欧洛克的棺材,虽然他变得很虚弱,但仍试图逃跑。但这个吸血鬼决定要去德国,并且已经把他自己的棺材装在了开往不来梅的船上。吸血鬼逐步地实施它的计划,所有乘员一个接一个地倒下,只有船长例外,他是被吸血鬼留作晚餐的。这里有一个镜头(即欧洛克从他的棺材里爬起来)是恐怖**史上空前的骇人场面。欧洛克带着他的棺材乘着这艘死亡之船到达了他的新家不来梅,也带来了一场死亡瘟疫,人们像苍蝇一样一个一个地死去。最后,哈特的妻子(格里特·斯科罗德饰,这个吸血鬼早些时候曾对一张放在纪念小盒中的照片里的她的脖子大加赞赏)拯救了不来梅,或许也是拯救了整个世界。她把自己献给这个怪物,并设法拖延时间,直到太阳升起,让阳光摧毁了这个可怕的怪物。 最早的一部吸血鬼影片,由德国天才导演F·W·茂瑙(FW Murnau)在默片时代1922年拍摄,该片根据B·斯托克1897年的长篇小说《德古拉》(Dracula)改编,由于版权的原因,茂瑙被迫将吸血鬼的名字改为诺斯费拉图。影片特殊的摄影风格与饰演吸血鬼的Max Schreck的传神表演(据说他平时生活中也模仿吸血鬼,甚至在棺材中接受记者采访,一度有人怀疑他本人就是一只吸血鬼)使它毫无疑问地成为历史上最具开创性的**之一,德国著名导演赫尔措格于1970年拍摄了《诺斯费拉图--夜晚的幽灵》,为茂瑙的原作赋予了新的内涵,而伊列斯·梅里格(Elias Merhige)也于2000年以茂瑙拍摄此片的过程为基础拍摄了《吸血鬼之影》(Shadow Of The Vampire)。
《吸血鬼之影》(Shadow Of The Vampire)
这就是上面提到的那个影片,约翰马尔科维奇(John Malkovich)扮演FW Murnau,威廉达佛Willem Dafoe扮演Max Schreck,情节以再现当年的拍摄过程为主线,而Max Schreck被设定为就是一个真正的吸血鬼。威廉达佛在片中的出色表演又一次为他赢得奥斯卡最佳男配角的提名
《德古拉》Dracula 1931年,陶德·布朗宁(Tod Browning)执导了《德古拉》一片,该片是历史上第一部有声吸血鬼**。同样根据斯托克小说改编。片中主角Bela Lugosi所营造的恶魔气氛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同时也使他成为历史上最著名的吸血鬼。著名歌特乐队Bauhaus也曾写下一曲《Bela Lugosi之死》,可见Lugosi的影响力非同一般。
《吸血鬼之吻》Vampire"s Kiss(1989)
凯奇扮演的一家出版社的总经理在被吸血鬼光顾并被吸了血后,行为开始变得古里古怪。他的怪癖包括:嗜食信鸽,整晚不睡,戴着墨镜并且冲着秘书大嚷……对纽约这个光怪陆离的大都市来说,他的这些行为在他开始随便和陌生人搭讪后就更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了。那个吸血鬼还是不断的来吸他的血而他的诸如此类症状也不断地加重直到当他觉得自己的沙发在他眼里变成了一个棺材时,他才意识到不是自己疯了就是他变成了吸血鬼……
据说Nicolas Cage为了角色曾把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弄歪,明显是靠搞笑形象取胜,戏中他生吞蟑螂一场更是经典之举
《布洛克林吸血鬼》Vampire in Brooklyn(1995)
虽然艾迪·墨菲Eddie Murphy是以喜剧出名,不过在本片中他演的是伯爵本人,搞笑的任务就交由另一位黑人兄弟完成了。
本片影评比较糟糕,不过黑人演的伯爵还是比较少见的,作为惊悚喜剧片还是可以一看的。
吸血鬼2000》Dracula 2000(2000)
从远古时代开始,温希星家族把一直威胁着他们的吸血鬼牢牢的困着,多年以来都相安无事。直到新千年伊始,一班专业大盗在马库斯的带领下,潜入温希星家族的物业,企图偷走各种珍贵的陪葬品,使得一直被关着的吸血鬼德古拉再次复活,并逃脱枷锁。德古拉四处作恶,残害无辜,并威胁到温希星家族的成员,于是温希星家族和德古拉之间展开了一场殊死搏斗……
本片奇怪的是那个吸血鬼明明叫Dracula,可是在他如何变成吸血鬼的时候讲却是犹大的故事,多少有点莫名其妙。
《V字特工队》Vampires(1998)
约翰·卡朋特(John Carpenter)是美国知名的**人,从70年代开始就活跃在美国影坛上,曾拍出不少能让影迷津津乐道的娱乐片,如《月光光心慌慌》(Halloween)、《怪形》(The Thing)、《妖魔大闹唐人街》(Big ouble in Little China)、《纽约大逃亡》(Escape from New York)等。他不仅能导,还经常担任自己片子的编剧和制片,可说是能言善干的多面手,因此多年来赢得不少铁杆儿影迷的忠心支持,他的名字也算半个金字招牌了,本片美国版本就把他的大名挂在了影片名的前面。
这就是我在文章开头提到的那个片子,白天猎人杀吸血鬼,晚上吸血鬼杀人。结尾时作为吸血鬼猎人的两个好朋友中的一个被吸血鬼咬了,但还要几天才变身,于是两人最后拥抱,从此各奔前程,成为相互杀戮的对手。而绯雨设计的理想结局是,拥抱告别后,两人突然同时朝对方开枪,结果同归于尽,主题上升为“人类的谎言和背叛变成什么也是一样的……”,呵呵~~~这个结局的确更让我印象深刻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