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崎骏先生的经典动漫都富有童趣,像小千,灰尘精灵,白龙,幽灵公主,红猪,龙猫,等等。我最喜欢的角色是龙猫的私人快车,哈哈,小时候第一次看就特别羡慕,嘤嘤嘤。龙猫是居住在森林中的巨大怪物。
小月的妹妹独自一人在家中玩耍的时候,偶然进入森林之后发现了龙猫。龙猫乐观开朗,性格温顺,同样具有着精灵般的魔法的力量。他曾经帮助姐妹二人使种子发芽,还曾经帮助小月找回了迷路的妹妹。为了方便妻子也就是小月的母亲养病,小月的爸爸决定带着两个女儿搬到妻子所在疗养院附近的乡下,父女三人入住了一间年久失修的老房子。
小月的妹妹性格更加活泼,她善于观察周围有趣的事物,但也常因冒失的举动让姐姐担心。由于年龄太小,她不能理解为什么妈妈没有按照约定回家陪自己玩,并决定自己跑去市里寻找妈妈。但说到底草壁皋月依然是一个小女孩,所以她才能和妹妹一起看到大人看不见的龙猫。性格温顺的她是家中的“小大人”。
**妹俩很快发现看似平凡无奇的乡下有很多神奇的事物,无人居住的房屋里能聚能散还能飞的“煤灰”、森林里的小精灵、森林的主人龙猫和笑口常开的猫巴士。这就是**龙猫中的主要角色,我最喜欢的是龙猫,我家里有一个龙猫的钥匙链,我觉得特别好看,龙猫是小孩才可以看到的神奇精灵。
① 书包里的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走在热闹的街市上,各式各样的书包琳琅满目,让人眼花缭乱。在校园里,同学们也喜欢把书包作为身份的象征。我的书包是最引人注目的,因为它的“样貌”特殊,还有一段令人难忘的“历史”。
小学六年级时,班里转来一个贵州的女同学。她的父母来我们这的工厂打工,她就来这里上学。她刚来我们班是,在自我介绍是洋相百出。她站在讲台上时,低着头,操着浓重的贵州口音说:“大家好,我叫张红桃,以后请大家多多指教”。一些同学故意找茬,说:“叫什么?脏红桃?还不如叫猕猴桃呢!”弄得张红桃一脸通红,之后我有幸和她成了同桌,很可惜,我和她沟通上有点困难,所以我们很少交流。直到有一天,她拿了一个书包来。说实话,那个书包很难看。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材质,只知道是绿色中夹着红色,还点缀着几朵深**的小花,背带是蓝色的。她一脸微笑地问我:“这个书包好看吗?”我勉强地说:“蛮好看的。”她脸上的神情更加愉悦了。
时光飞逝,一年过去了,她说她的父母要回去了。她说她要送我一件礼物,她从抽屉里拿出书包,递给我,说:“上次你说这个书包好看,我把它送给你了。”我刚要说我不能收,她又用那种难以拒绝的目光看着我,我迟疑了一会儿,就收下了。她走后,我仔细地观察了这个书包。原来这是用麻经染色手工编织而成的。我觉得它更可贵了。
现在,我不在乎同学异样的目光和嘲笑,用那个书包装着我喜欢的东西,同时也装着沉甸甸的友谊。
书包不是身份的象征,而是友谊的见证,我会永远珍藏它!
② 关于教室里的故事作文600字以上猜成语
教室里的故事
什么是教室,简单极了,一间屋子,一块板子,一个台子,几个窗子,还有几套桌子,小小教室,故事何其多!
折腰
按照班级惯例,开始座位大调整。老板对我可真够器重,硬是把我一米七九的个子从最后一排调到第一排。随着同学们眼前电线杆的突起,我的第一排悲惨生涯开始啦。
换位后,后座是一位个头不高的女生,有好事者赠其雅号Apple(矮婆)。刚上课,我昂首挺胸,注视着那庄严的黑板。课到一半,趁老师收书之际,后面的那位向我的凳子一阵撞击。我回过头,以六十度的俯角俯视她。“喂,你能不能把头放低点,你这样坐着,我只能看见你的后脑勺了。”我敢打赌。,我的后脑勺从未如此吸引人。没办法,我只好低下头。趴了一节课后,我知道了两点:第一,光是沿直线传播的;第二,我不如李白,是因为我不得不“摧眉折腰事权贵”。
补钙
我们的校长一定是莫里哀笔下的吝啬鬼转世,连无尘粉笔都舍不得买,因此,教室里的天气总是小雪,每当擦黑板是时,前三排的同学便夺路而逃。粉尘弥漫,经久不绝,我的课桌上总是蒙着一层白霜。坐在后排的同学动不动就开我玩笑,说我吸白粉。没办法,纵使粉尘满天,我们仍然得上课。化学老师说,粉笔就是由熟石灰制成的,而熟石灰中含有大量的钙,但这种钙可不是AD钙奶中的钙,吸多了容易得肺病。噢!我终于明白,我的肺活量总是那么不达标了。原来是它在捣鬼。
近视
读六年级时,由于和电视接触的过于亲密,过早的带上了眼镜,医生吩咐我要常看远处。可是,黑板对我来说是一个十足的近物体,作为一个学生,我不能不看黑板吧。上课上久了,想看看窗外,看几次都被老师讽之以: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桥上看你。“
小小教室,连一块黑板都有如此之故事,更何况其他。永远的教室见证了多少茵茵学子的成长之路,见证我们播种努力,收获希望,播种汗水,收获成功,让我们从此,恋上这教室!
③ 我们初中生的故事 作文600字左右
1 不知从何时起,心里便有了心事,薄薄的记事本多了一把小小的锁,说话做事多了一份谨慎,少了一份往日的天真与冲动,与人相处学会了怎样小心防备。
不知道是不是人越长越大,其所要承受的压力便越来越多,做事就不可以像幼时那般简单过于顺利。
随着年龄的增大,我们不再沉迷于往日的游戏。小时侯的过家家早已为我们为我们所陌生。小时侯的勾勾手,一百年不会变,对我们来说也早已成为一场笑话,现在的我们从不敢随便给人有任何的承诺,而过去一切的一切都早已成为历史。在蓦然回首中才发现这一切早已离你远走。
昨天与悦因一件小事闹别扭了,今天与悦相遇仍然保持着“距离”,我知道和悦闹翻了,就不可能像小时侯一样,今天上午闹翻,下午仍然可以手牵手一起去玩。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不再幼稚与天真,而是逐渐成熟长大。自尊心也日益俱增。有时候做错了,不管是谁的错,都不会轻易地向谁道歉。闹翻了,就很难像以前一样可以自由自在地玩,而是彼此之间就会多了一份尴尬,日子久了之后,就会多了一层隔膜。“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但可以冲淡我和悦之间有过的矛盾吗?
今天与铭挥泪告别之后,铭便踏上北下的列车,从此便天隔一方,那句所谓的“相见时难别亦难”在这场告别只之际体现的淋漓尽致,正是因为有了离别的痛,才让我们更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相聚。
渐渐长大的我们,有了各自的理想与追求,谁都不会为了某一个不必要的驿站而停留的太久,正是因为有了追求,我们往日再好的朋友如今都要分开,好的可能以后会更好,不好的可能以后见了都会形如陌路。
上次月考,军取得了级里第一名的头衔,虚荣心得到了极度膨胀,知名度竟然“一炮打响”,而城却“勇夺”了班里倒数第一名的“冠军宝座”,考出了这样的成绩,城没有流泪,因为懂得了男儿有泪不轻弹,要流也只能往心里流。因此,城在班里痴呆了几天。
成长便是这样,有欢笑亦有哭泣,有悲欢亦有离聚。在匆匆而逝的岁月里,我们得到失去的都太多了,每一次胜利的微笑,每一次委屈的哭泣,都使我们懂得了好多好多。在与朋友相聚的日子里,我们学会了忍让,伤心流泪时,我们学会了爬起,取得成绩后,我们学会了谦虚。`````
每个人成长的背后,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故事,那是一段以微笑,泪水,成功,失败为乐谱所写的故事。
④ 书包里的故事作文600字初中的
书包里的故事
即使青春是一朵娇艳的花,但我明白,一枝独放的永远不是春天,春天该是万紫千红的世界。谢谢我书包里的春天。——题记
书包里的故事很多,它代表我儿时的记忆。书包里的纸条将永远留在我的心中。
课上的昏昏沉沉,总是打不起精神,我想我该是病了,可我依然咬着牙坚持,最后却依然扛不住病魔,我课上到一半就被接去了医院。回到学校已经很晚了,夜空中星星发着小而微弱的光。我推开教室的门时像:“作业该擦了吧,我又不知道任何人的电话,该怎么办?”可是,走到座位上我惊奇的发现书包居然收拾好了,我小心翼翼的将书包打开,发现里面花花绿绿的全都是纸条,我的双眼瞪大了,这些是什么?
抽出一张便利贴,我用颤抖的手将它缓缓打开,里面好像藏着珍宝一般,里面的字让我心口一酸,却又仿佛塞满了糖果般甜蜜,上面写道:“致亲爱的××,不要抗拒吃药哦!要好好的养病,作业帮你抄好了,不会可以问我哦!加油!”又是一张:我们在等着你!还有,从书包里一抓就是一大把,我的心颤抖了,月光斜斜得照进来,仿佛在给我又一道光芒,着满满的,全都是同学们对我的关心啊!
我把这些纸条一张一张温柔的放进书包夹层,这将会成为我的回忆,再次推开教室的门,星星亮的竟然闪了我的眼,我揉了揉眼睛发现星星变多了,不再孤独,不再一个独自发光,它们全都在天上,露着八颗牙齿,在朝我笑呀笑!我下楼的步子是轻快的,背着那满载着同学们关爱的纸条,向家的路上走去。
书包里的纸条我放在了盒子里,这将会是我的回忆。书包里积聚着关爱,它是我青春的故事;我关爱的故事;我友谊的故事,它将永远留在我的心中!友谊之水将聚成大海,形成春天!
望采纳
⑤ 黑板上的故事(600字记叙文)
我的大名还挂在学校橱窗里的大黑板上,每次从面前经过,同学们都会不由露出羡慕的眼神。可看到那笑得有些尴尬的照片,看着那洋溢着赞美之辞的介绍,我的脸总会 辣的。同学们说我太谦虚,可我的内心却像是打翻了五味瓶。
初三第一期,班上掀起了一股你追我赶的学习热潮,可班上好几个后进生,不管老师怎么批评,都不见一点起色。那一天,班主任把我叫到办公室,说晶晶和小月与我同住一个小区,希望我好好辅导她们。看到老师如此信任,我便乐意地点头答应了。
可现实远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看那晶晶,自诩美女,却长得肥头大耳,全然没有一点淑女的气质,说起话来大大咧咧的,似乎没有头脑。小月虽然长得不错,可她的眼里只有时尚,说起李宇春、江映蓉,她可以三天三夜不睡;谈起学习,她便说要与周公去相会。怎样才能征服这两位“美女”呢
那天,我可下足了工夫。先是跑到肯德基,买了一个全家桶,外带两个双层汉堡。有了美食,我看晶晶还能抵得住诱惑我又跑到音像店,弄了一张李宇春的新唱片。有了这个,我也不怕小月调皮。结果却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全家桶与双层汉堡吃得一点不剩,新唱片也让小月无情地夺走,教学效果却让人哭笑不得。我带去的一张需要背诵的诗词,她们看了半天却记住了两三句。我念“明月松间照”,晶晶却将下句接成了“疑是地上霜”;我念“无边落木萧萧下”,小月却回成了“映蓉宇春一起来”。那天,我们闹翻了,我竟然骂出了“花瓶”“蠢猪”之类的话语。我清楚地记得,她们是流着眼泪离开我家的。
时间过得很快。期末考试总结那天,班主任眉开眼笑,一个劲地夸我关心同学,辅导效果显著,引得班上同学羡慕得不得了,原来晶晶和小月双双跃到了班上前二十名。我也因为帮助同学有功,经班主任大力推荐评为了优秀班干部。
掌声响起来了,我的脸却红得像喝了酒一般。不禁悄悄回头,发现两位“美女”依然一脸的喜悦。她们也许并不在意曾经的那一幕,可黑板上的荣誉却在深深地刺痛着我的心。
⑥ 书包里的故事作文600字初中8篇
书包里的故事
童年像一杯美酒,醇香令人回味;童年像一朵栀子花,温馨沁人心脾;童年更像一把吉他,动听勾人心弦。
记得那时我三年级的时候了,当时的作业在小小的我面前显得很多,我做作业,也有些吃力,加上我性格本身有些毛躁,便顾不得书本的整齐了。因此,我的书本经常被压折起来,我也无暇顾及。好多新发下来的书本放到我这儿,几天后就会卷边折页,变为了一本“旧书”。
可是让我不解的是,原本有毛边的书本在第二天我从书包里拿出来的时候,竟整齐地排列着,一点毛边毛脚都没有。让我很是诧异。当时的我还是个懵懂的孩子,没心思考虑那书本是怎样变“新”的。只是知道第二天早晨,书本就如若被施了魔法般,整齐的放在我的书包里。
终于有一天,我心中出现了这个疑惑。于是,晚上我便悄悄从床上爬起来,蹑手蹑脚的走到房间门口——哪里可以清楚地看见客厅。
客厅的中央散发着微弱的光芒,那光芒是柔和的,温暖的。妈妈在淡淡的光芒的笼罩下,正把我的书本一个个从书包里拿出来,把毛边毛角挨个仔细压平,把折角向反方向一折,书本变整齐了许多。最后,妈妈还小心翼翼的把书本放回我的书包里,生怕惊醒了正在“熟睡”的我。
我只知晓我心中最柔软的地方似乎被轻轻触动了,一股暖流流入了我的心田。我点着脚回到床上,却是一夜无眠……
之后的每天,我都会在睡觉前把自己的书本弄平,像当时我看到的妈妈一样。尽管我的动作很是笨拙……今天,当我翻开书本看到久违的一个细小的折痕时,心中的回忆被慢慢勾起,记忆那么深,就好似在昨天发生的一样。因为我清楚,妈妈的爱,就藏在那不起眼的折痕里……
作文二:书包里的故事
我在作文比赛中获得了二等奖,我把奖状贴在墙上,把银光闪闪的奖章放在书包里。各种文具看见了都想戴一戴这一枚奖章,于是他们争论起来。
首先,是文具盒大哥粉墨登场,他穿着大红色的衣服得意洋洋的说:“今天都别跟我抢,因为我的功劳最大,要不是我,铅笔,转笔刀,橡皮都不知道跑那去了。小主人还不知道怎么写作文呢?所以这枚奖章应该我戴。
爱美的橡皮**化着妆说:“这样说起来,我才功不可没。看看我,我为了给小主人修改错误,弄得浑身脏兮兮的。所以我的功劳比任何人都要大。”
铅笔先生这个时候也来劲了,他抬头挺胸的说:“我的功劳最大呢!要是没有我,小主人用什么写作文呢?看看我,为了小主人能够写好更多的作文,我可矮了整整一大截呀!”这个时候文具盒大哥插了一句话:“要是没有我,你还不知道在那里呢!哼!”
转笔刀弟弟听了铅笔的话,很不乐意,他委屈的说:“和我比起来,你那点功劳算什么?铅笔粗了,断了的时候,我还不是挺身而出吗?我每天为了削铅笔,害的我天天吃铅笔铅,噎死我了!”
书包里的文具们争的面红耳赤,不可开交。就在这个时候,我把奖牌拿走了。转笔刀弟弟急了:“是谁?是谁把我的奖牌给拿走了?”书包伯伯说:“是小主人拿走的,这块奖牌应该属于小主人,不应该属于你们。如果没有小主人的努力与勤奋,怎么会有今天的奖牌呢?你们说,是吧!”文具们听了书包伯伯的话,都羞愧的低下了头。他们异口同声的说:“我们知道了,以后我们好好为小主人服务。”
从此以后,文具们就再没吵过架了。
⑦ 初中作文600字 那段恼人的故事
在一个深秋的早晨,我独自一人漫步在林间的小路上,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片金色,我感到秋天已带着丰收的喜悦向我们迈开了成熟的步伐。这犹如一个金色的童话,而我已成了秋的唯一游览者。
在瑟瑟的秋风中,树上那已枯黄的叶子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它缓缓地、缓缓地落到了地上,发出那哀怨的"沙沙"声。落叶啊!你是在哀伤自己生命的短促吗?不,不是的!落叶才不会这样英雄气短呢!
在不知不觉中,我已走到了路的尽头。只见眼前有一条清澈明净的小溪,落叶随风飘落在小溪上,就像一艘艘金色的小船。溪水不停地流淌着,落叶也打着旋儿随波逐流,开始了他们那漫长而又艰辛的旅程……
见眼前无路可走,我索性躺在了那华贵的绒毯上,抬头仰望,在那光秃秃的枝头上,似乎还留着几片绿叶。或许这绿叶再过些日子就要飘落下来,投入大地母亲的怀抱。"落叶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是啊!它是在为来年付出自己的生命。
落叶啊!你的灿烂一生并不会随着秋天而结束,因为殷实般的种子已带着你的希望去奔赴下一个春天。
落叶啊!你也不必担心那光秃秃的枝头会被冰霜所冻煞,因为昔日的嫩枝已变成了铁干道劲的大丈夫。
飘悠悠,飘悠悠,落叶依然在那盘旋着、零落着。它似乎不留恋枝头,也不忧虑命运,而只是在寻觅自己的归宿。它想:既然自己的生命已有了一个不寻常的开头,那么,就应当有一个不寻常的结尾。
⑧ 我们初中生的故事作文600字儿
初中生的故事如一首歌:初一的歌新鲜稚嫩,因为我们带着一颗好奇的童心观察着校园;初二的歌朝气蓬勃,因为我们已经学会怎样面对面初中生活;初三的歌苦涩又有一丝沉重,因为我们被一场考试淹没,而大家又要高唱离别之歌。三年时光,记录下成长、友谊、青春。
记得刚刚踏进中学校园的我们,好奇地张望着这陌生而充满新鲜活力的校园。蓝天下,我们“一二一”地喊着坚实有力的口号, 步步 前进;烈日下,我们纹丝不动,一个个站得比电线杆还直,汗水流下来,蚊虫飞过也不敢动。只是彼此那样认真地对视。这是初一军训时的故事,这个故事中的我们还是未交集的平行线吧,我们等待着那样一根友谊的丝线将我拉起、靠拢。
第一节班会课班主任郑重其事地介绍完自己后,让我们轮流上台演讲介绍自己。就像每一片树叶都有不同的花纹一样,每个人的介绍风格迥异。还记得自信的她用一流的英语讲述着自己的情况,令大家拍案叫绝;还记得有着女性名字的他,一个潇洒的转身将大名写在黑板上,幽默地说其实自己很“man”的话;也清晰地记得她,那样落落大方,后来被大家一致选为班长。想到这些,不禁回想起自己的羞涩了。那时我觉得,我们还是未未交集的平行线。果然, 我们慢慢倾斜、倾斜,终于交织在一起了。
课上,我们喜欢高声朗读课文,喜欢逗乐严肃的物理老师。课下,我们喜欢男男女女生一起跳橡皮筋,整个教室荡漾着我们的笑声;周末,我们喜欢结伴出游,感受春风的温柔,夏日的明媚,秋叶的旋舞,冬雪浪漫。在我们眼中,青春的一切像玻璃瓶里的世界,清透而明净。是的,我们就在这样干净的世界里让友谊沉淀,积下彼此心中永不褪去的痕迹。
离别的钟声即将敲响,风中弥漫着忧伤的气息。我们含着泪在同学录上留下电话,写下祝福。那一页页微香的纸张上,满是三年美好。我们不舍,却又在志愿表上写下不同学校,那便是无奈了。因为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就此分别吧。
⑨ 发生在教室里的故事 600字作文(初二)
昨晚下了一整夜的雨,早起却是好天气。我一大早就来到了学校,走进教室,发现讲台上有一条痕迹亮晶晶的,我跑过去仔细一看,嘿!原来是蜗牛爬过的痕迹。
说起蜗牛我一点儿也不陌生:它整天背着螺旋形的房子,伸出柔软的身躯,用扁平的像吸盘一样的足,缓缓地向前蠕动;没有骨骼,全身几乎都是肌肉;头部一前一后长着两对像天线一样的触角,前面的小,后面的大;是个贪睡能吃的家伙。
大概是同学们发现我在找什么,纷纷上前打听,当我告诉他们秘密时,同学们也加入了寻找蜗牛的行列。
“找到了!”我兴奋地大叫起来,同学们听见我的叫声纷纷围了上来。可能是蜗牛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人的缘故吧,吓得它警惕地晃动着两对细小的触角。
或许是周军觉得蜗牛太可爱了,就用手指轻轻地弹了一下它,蜗牛连忙缩回那坚硬的壳里。周军的这一“手”,惹来了同学们的一片责怪声。
也许是蜗牛好了伤疤忘了痛。过了一会儿,蜗牛又从它的“别墅”里探出了脑袋,刚一露头,仿佛想起了什么,又快速地缩了回去。见周围实在没有危险了,这时,蜗牛才慢吞吞地从壳里探出小脑袋。同学们见了都哈哈大笑起来。
有趣的蜗牛惹得同学们都想把它抢到手里戏耍一番。由于张宁个子矮、身子弱,最后拿到蜗牛的便是他了。就这样,一只蜗牛在我们手中传来传去。小小的蜗牛它怎能经得住同学们的折腾呢?很快就只剩下一口气了。这时只听张宁蚊子哼似的说:“蜗牛快要死了,一个小生命要结束了!”虽然张宁的话说得很轻,但对于同学们来说就像引爆了一颗炸弹一般。
不知什么时候老师来了,他轻轻地从张宁手中拿过蜗牛放在讲台上,郑重地对我们说:“生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人是一条生命,蚂蚁是一条生命,蜗牛同样也是一条生命。在自然界的大家庭里,人的生命和蜗牛的生命是平等的。”说完老师又让我们去看看蜗牛的眼睛,从它的眼神中,我仿佛看到蜗牛流露出一种无奈,一种凄楚……
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一个学期了,但老师的话在我心中留下深深的印记。
⑩ 发生在初二的故事 作文600字
今天,我们即将摘下陪伴我们五年的红领巾。今天,我们即将离开教育和培养过我们的中国少年先锋队。今天的我们已不再是只知道疯玩疯闹的幼稚的孩子了……不能再戴红领巾,更不能再敬少先队队礼,今天,是一个难忘的日子,更是一个意义非凡的日子。
此刻我站在这里,心情万分激动,红领巾啊,你陪我一同走过的风风雨雨太多太多了,每次给我鼓励的是你,遇到困难时让我鼓足勇气的是你,如今,让我满怀信心交上这小学六年完美答卷的也是你。还记的那个可爱而无知的小女孩吗?那时的她只有二年级啊!捧着刚刚发下来的红领巾,想起自己已是一名少先队员了,心头升起一股从未有过的强烈的自豪感和责任感,就是这红领巾,激励着她努力学习,不断进取,如今就要摘下红领巾了,也要离开少先队了,她会怀念少先队吗?会把这朝夕相伴的红领巾仔细叠好然后收藏起来吗?我想一定会的!这样的故事在我们中间还会有很多,我们会记住并永远感谢自己曾参加过的中国少年先锋队的。
已经习惯了失落时轻轻抚摸红领巾带来的欣慰,今天,我们却要与它永远道别了,同学们,不管怎样改变,红领巾会永远刻在我们心里,我们的信仰永远不会变。
同学们,摘下红领巾,意味着我们正从幼稚的孩子走向懂事的青少年,意味着我们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就更应该好好学习,不辜负少先队对我们的期望,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既然我们是如此热爱少先队,就更应该让少先队知道“摘掉红领巾,我们也会做的很好。”
少先队,请您不要再为我们担心,我们一定会更加努力,争取早日加入我们青少年的组织——先进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我坚信,我们是未来,我们会做的更精彩!
我有详细介绍 请耐心看: 胡歌——易小川 / 蒙毅 任泉——易大川 白冰——玉漱公主 张世——高要 / 赵高 张萌——高岚 / 虞姬 / 小月 谭凯——项羽 金莎——吕素 张卫——高渐离 一真——金将军 陈紫函——吕雉 丁子峻——蒙恬 李易祥——刘邦 石天硕——李由 陈启国——吕公 马文龙——扶苏 刘小溪——李斯 臧金生——秦始皇 杨树由——崔文子 那志东——厐副将 王之夏——图安王后 这是演员表 请问楼主是要演员的介绍 还是剧中人物介绍 那我还是说剧中的吧: 易小川——电视剧《神话》男主角 2010年,时尚青年易小川来到父亲易教授的考古发掘现场,却意外卷入一起抢夺文物的事件。机缘巧合之下,他误打误撞打开了一个神秘的古代宝盒,与考古队的厨师高要一起穿越时空回到了两千两百多年前的秦朝。在一次次的奇遇和历险之中,易小川经历了刻骨铭心的爱情,结交了忠肝义胆的朋友,蜕变成了仁心济世的蒙毅,努力拯救每一个人,肩负起了道义和责任;而原本胆小怕事的高要,经受了一连串致命打击之后心性逆转,充满仇恨的心灵在权力的诱惑下变得贪婪冷酷、不择手段。2010年,哥哥易大川与父母一直没有放弃找到小川的希望,他们一边对抗神秘势力的阻挠破坏,一边破解着一个又一个与小川失踪有关的谜团。历险中,易教授和易妈妈解开了困扰他们十多年的心结;而大川则战胜了内心中的怯懦,找到了自己的真爱。最终,他们打开了传说中的宝藏,找到了小川的下落,曾经支离破碎的家庭终获团圆。 一段跨越千年的爱情,一个男人的成长历程。 从轻狂不羁的现代少年,到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军。 当穿越时空遇到真爱,责任与爱情却不能两全。 相爱是否还能相守,他和她将如何选择。 易小川和易大川是一对兄弟,偶然间发现的一个神秘盒子把小川传送到了2000年前的秦国,而大川却留在了现代。 小川在秦国经历了种种离奇而又惊心动魄的冒险,和项羽、刘邦结拜为了兄弟,遇见秦始皇,并参加了起义军。 当然小川也遇到了自己的爱情——玉洁冰清的玉漱公主,然而俩人却因为种种原因不能相守。一向玩世不恭的小川在2000年前的古老王朝中不断的成长起来,并且开始体会到责任和爱的真谛。 另一边,身处现代世界的大川,不断地与神秘黑衣人斗争,并从古迹中追寻着小川的痕迹,在这个过程中他也收获了自己的爱情。 易大川 易小川(胡歌饰)的哥哥 易大川木讷、憨厚,继承了父亲易教授的基因,一心钻研考古。后因胡歌饰演的弟弟易小川无意中打开了一个古盒而穿越时空,任泉饰演的易大川担负起寻找弟弟的任务,在此过程中与张萌饰演的高岚日久生情,最终成为情侣。 玉漱公主 玉漱是**(电视剧)《神话》中的女主角,一名远离故乡(**版《神话》中是朝鲜公主,电视剧版《神话》中是图安国公主)的公主,要嫁给秦始皇,最后却爱上了蒙毅将军(电视剧里亦为易小川),演绎了一部千古美丽的浪漫神话。 玉漱她是一个悲剧美人,她的美和她的身份一样是高贵的,但同时她也是娇弱和不能自主的,所以她命中注定了是悲剧的一生。她无法自己寻找幸福,掌握不了命运,她和无数女子一样渴望真爱,但也仅仅只能在心里渴望而已,如此一个绝代美人却不得不屈从于命运的安排以致无法获得真爱,这是何等的讽刺?怎么不让人为之扼腕痛惜?似乎正应了自古红颜多薄命的古话。试想,由古至今有多少凄美缠绵的悲剧爱情故事反更能激起最伤感最刻骨铭心的美丽。 而玉漱还有一种美,那就是她那份对待爱情坚定执着的美,一个美若清风扑面,娇如弱柳扶风的女子心中却有着一股不屈的信念和对爱情执着追求的精神,这是需要勇气的,她忠于自己的爱情,愿意一生一世候着意中人的回归,这份对爱情坚贞不屈至死不渝的情感又让多少有情男子为之倾倒和企羡,试想当远出的人们风尘仆仆的回到家乡,远远的看到窗户里透出一盏永远为自己守候的灯火,这将会是多么温馨而美丽的一束灯火。 千年的神话故事,荡气回肠的爱情,刻骨铭心的美丽,驿动着我们的心灵。 高要/ 赵高 《神话》14日晚间播出张世(饰高要)回秦朝后,因遭刘邦陷害沦为官奴,后来他毛遂自荐入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老太监囚禁虐待,被连喂了7天的蛋黄后,就惨遭阉割命运。中国秦朝二世皇帝时丞相,著名宦官(一说并非宦官)。秦始皇死后与李斯合谋篡改诏书,立始皇幼子胡亥为帝,并逼死始皇长子扶苏。秦二世即位后设计陷害李斯,并成为丞相。后派人杀死秦二世,不久后被秦王子婴所杀。 高岚/ 虞姬 / 小月 张萌——虞姬(小月) 小月初登场造型 原本喜欢易小川,最后才喜欢项羽。 楚国灭亡,无奈小月和家中两位姐姐被抓去皇宫做了宫女,小月在宫中做纺织的活。后来因为宫中传播瘟疫,两位姐姐因得瘟疫死去了,死前紧紧的握住一个手镯,小川为之感动,承诺要帮她们找到小月。 18集 :偌大的皇宫,几万个宫女,她们迟迟不能团聚。由于小月长得和高岚一模一样,高要认她做了妹妹,要她叫自己一声老哥,并做了许多饭菜给小月,小月十分感动,说她在宫中6年了,从来没有人疼她、爱惜她,甚至受尽了凌辱和欺负。从此她将好好待高要为亲哥哥侍奉。 崔文子再次进宫为丽妃娘娘(玉漱)复诊,却坚决不肯带上小川。失望之际,高要差人邀小川去赴宴。酒楼包房内,哥俩好一通畅饮,小川醉倒。突然一桶水浇醒了他,抬头发现“高岚” 与小月长相相同的高岚 正恶狠狠站在自己面前,小川说他不回去了,让他和高要回现代。真心诚意要和“高岚”分手。“高岚”被他的话感动得涕泪连连。小川觉得不对,高要突然哈哈大笑。小月转瞬又换回秦代衣装,高要将小月正式介绍给小川,小川感叹两人实在相像。 但听到“小月”这个名字,心中不由一震。他拿出玉漱宫里死去宫女的镯子。小月认出那正是姐姐的贴身之物,泣不成声,说她找了她们许久,如今再见到手镯,她们已经天人相隔了。 高要带小月来到玉漱寝宫,告诉她这是皇帝最宠爱的妃子,要她细心观察玉漱的起居和喜好,将来必有所用。夜晚,小月坐在台阶下,想到姐姐,老哥,想到小川,不由得嘴角漾起笑意……却听到那边玉漱温柔地唱起一首歌。 20集 :小月对小川一见倾心,一天为了逗丽妃娘娘(玉漱)开心出宫买点小玩意,还顺便买了块布料,本想做给高要的,后来遇见小川,帮自己拿回了钱包。小川请小月到家中吃饭,听说小月在玉漱宫中伺候, 便让小月把腰牌(手机)回宫交给玉漱,并要她保密。玉漱钦点小月做贴身女官。夜晚小月来到玉漱寝宫外,第二日玉漱又让小月去取些新的“药”,小月奉命来到小川家中,将自己做的衣服送予小川,小川误以为是玉漱给自己做的,开心极了。小月心想,明明是我做给你的,怎么不听我解释几句呢。小月黯然离去。 22集 :高要有意撮合二人,让小月去给小川送水果。看到小月对自已一片情意,小川十分为难。项梁叔侄俩前来拜贺,项羽对小月一见钟情。小月道出自己也是楚国贵族之后,只知道自己家乡在会稽。项梁和项羽叔侄二人答应给小月寻找家人,小月自然感激不尽。 这时,项羽特地带了礼物给小月,苦等多时,终于等来了小月。谁知小月拒收他的礼物,项羽一气之下打开盒子,里面是和小月手中一样的镯子,小月觉得奇怪,求项羽告诉她这手镯那里得来的。项羽说明他自从知道小月是会稽来的,他立马赶回会稽召集所有亲朋好友来帮忙寻找她的家人,结果小月的家人都死于颠沛流离中,只有一个老人知道小月的生辰。手镯这是小月母亲的遗物。小月跪下泣不成声,说不知如何报答项大哥,项羽边帮小月带上手镯说他别无所求,只希望小月不要再对他如此冷漠 小月生日时高要为她做的蛋糕 了。 23集 :由于今天是小月的生日,小川赶紧找到高要。晚上的时候,高要用布蒙住小月的眼睛,当布拿下来时,小川笑着端着生日蛋糕出现,小月十分讶异地问这是什么,小川调侃的说在西方国家,人们过生日都是吃生日蛋糕,不过,有些女孩子怕吃了发胖,所以一年只吃一次。小月不由得摸了摸脸。于是,小川和高要一起唱起了生日快乐歌,小月心里甚是感动,虽然不知道他们做什么,但她知道他们是为了让她开心。 24集 :高要由于当了中车府令变成了赵高,第一次上朝,紧张欣喜之余来到小川那里,正巧碰上小月来“送药”,于是便给他俩说媒,小月害羞的别过了头,但小川却说他不能答应,感情的事是不能勉强的。听到这,小月脸上的羞涩的笑意全无,赵高气坏了,说当初对高岚是这样,现在对小月也是如此。气急败坏的赵高让他们自己说清楚。为避免尴尬,小月准备离开,小川轻轻的说了句对不起。小月只是说,我并没有想要嫁给你,你不用道歉。 小月被逐出皇宫了,后来才跟了项羽。项羽称王后地位就不一样了,妃子对王有自称姬的。小月是楚女,而虞姓在楚比较普遍,历史上就叫她虞姬也可能的。这是一个原因,还有就是历史和电视剧总有弄不清楚的地方 48集 : 小月成为虞姬后的扮相 被刘邦的部队箭射死的,虽然赵高苦苦哀求,还是被乱箭射死了。项羽看见小川乘船而来,便要他带虞姬走,他不希望心爱的女人落入敌人手中,随后项羽无颜见江东父老,自刎了。 吕素 一个出身世家名门的二**,她傻傻地在乱世里爱上了一个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人,但是她愿意为一个也许不爱自己的人付出一切甚至生命。为了小川,她可以违背父命,留书寻川;为了小川,她可以从停尸房中那令人作呕的死尸堆里找到小川并且带走他;为了小川,她可以不怕瘟疫的侵袭,与小川同生死;为了小川,她可以克服一切。“吕素**,你愿意嫁给易小川先生吗?”“我愿”,吕素连一句我愿意都没有说完,笑着离开了人世。 她,吕素,一个本可以荣华富贵过一生的千金**,一个笑靥如花的女子,就在遇见他的那一刻,彻底“沦陷”。如果没有遇见他,没有那么多的误会,进而没有爱上他,也许,她就不会走到现在这个地步。随他离家出走,抛弃那些安逸的生活,坦然地面对将要经历的风雨。生命因为有他的存在而存在,只是她太傻,把这个远在千年之后的男子,当作命来爱,最后的最后,不代表剧终。傻傻地做着这些,笨笨地爱着,也许祝福才是最适合她的吧 细细的声音,娇嗲却不烦腻。眉宇间的动人,是一种不敢碰触的情意绵绵。即使是真的“从未爱过”,却无法控制内心的怜悯。也许在你的怀中死去是一种无憾,但却因那颗从未有过自己的心而神碎。世间有太多这样的女子 ,为一种感情付出了自己的全部,哪怕是性命。而这样的女子,却很是容易被人淡忘,哪怕死的时候多少带点轰轰烈烈,但却永远在最后大结局的一刻,在男女主角紧紧相拥的那一刻,被忽略。而这女子依旧傻傻地在遥远的天边,微笑地看着自己的心仪者的幸福,却几乎没意识到这样的幸福,其实根本与己无关。 人世间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你爱得死去活来的时候,发现这个人原来也爱着你。而最痛苦的事,似乎也莫过于你为这个人而死的时候,这个人却从来没爱过你。也许爱情有时真的只是一个人的事情,它可以是自虐,或者是享受。 易小川说过,吕素这样的女孩子,在现代是没有的。两千多年的沉淀,这样的女子其实有太多太多。 对于她们来说,是傻吗?但这,却是她们自己对于爱情的守候。就像是那句快被爱情小说用烂掉的一句话,“我爱你,与你无关。” 原来有这样一种爱情,叫“素素”。 大概主要人物都介绍了一遍 望楼主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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