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读后感500字

红楼梦读后感500字,第1张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红楼梦读后感范文5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红楼梦读后感范文500字1

 《红楼梦》讲述的是一个家族,一个朝代的故事,而曹雪芹偏偏以其中的女子作为本书的主体,细细诉说着家族的兴衰,大大小小的故事。作为主人公的贾宝玉,就是身在这粉红胭脂的队伍中,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位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很多研究学者都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觉得黛玉不是最后的暴病身亡,有可能是投湖而亡。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

红楼梦读后感范文500字2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一开篇,作者就给予我们一个神秘的印象。前世的情缘,后世来还。大多数读完这本书的人或许都怀有一份感叹,感叹结局的悲哀。黛玉无可奈何,抱憾而终;宝玉穷困潦倒,看破红尘。

 书中以林黛玉和贾宝玉坎坷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用贾府的兴衰作为背景,通过它,揭示了封建大家族的腐朽。透露出作者心中那份不满与愤怒。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林黛玉。她从小体弱多病,造就了她倔强、孤僻、特立独行的个性。但她的诗情画意和聪明灵秀总是不断的吸引着我。她每次与姐妹们作诗赏画,总是那么的才气逼人。她总幻想着与贾宝玉的爱情有朝一日获得认可,所以当她的爱情幸福被扼杀时,她表现得那样的勇敢、决绝。而最让我怜惜的,是她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薛宝钗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但读完这本书,我不禁开始同情她。她很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和各方面的人保持着一种亲切自然、合宜得体的关系。但她也是一个典型的服从者,这是悲哀的,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所支配。与林黛玉相比,就显得更加悲哀,因为林黛玉追求了自己的幸福,并且得到了那份真诚的感情。而宝钗的一生“愚昧和不自知”到头来,只能任由生活来将她深深埋没。

 我感叹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悲剧,佩服那些敢于与封建斗争的人们,同情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亦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红楼梦》如此的让人捉摸不透。

红楼梦读后感范文500字3

 当你问我最喜欢哪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说:“《红楼梦》!”一讲到《红楼梦》,我的脑中就会浮现出贾宝玉,林黛玉等小说人物。

 在一次关于人物描写的课文学习中,又讲到《红楼梦》中的王熙凤,让我和谭老师对这本书产生了共鸣。没想到谭老师也喜欢这本书,上课的时候,我便仔细听谭老师对王熙凤这个人物的性格分析,心里全都被文章迷住了。一下课,我便马上去找谭老师一起了解《红楼梦》更多的含义。有一次,我在阅读《红楼梦》的'时候,对文中人物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情感产生了疑问,便去找谭老师一同探讨。谭老师认为,贾宝玉和林黛玉在初次见面的时候就一见钟情,因为黛玉的疑心病所以在一点点小误会的时候吃醋,在两人的情感中会发生很多矛盾,感情不稳定。而我的观点则认为,在宝玉初会黛玉的时候,因为黛玉的外貌产生了好感,在以后的生活中,因为许多事情而渐渐发现了对方的心意,使感情加深了,不过由于黛玉的小心眼,难免会发生一些纠纷。在我和谭老师积极的探讨和分析下,最后的结论是:黛玉和宝玉初见时,双方心里都产生了一点好感,在后来生活中的矛盾和一次次的谈心、沟通,使感情又更进一步,但误会也是难免的。

 我和谭老师都喜欢看《红楼梦》,又疑问时双方一起讨论,使我对这本书的理解更加明白了。能和老师一起看一本书,就能互相学习到更好的知识。

数年后:

一片郁金花花海里两男一女在里面嬉戏着。。。。

美丽的花海,完美的人儿。。。。构成一幅动人的画。。。。

“你们几个闹够了没啊。。。。妈咪马上来咯,这些郁金香可是妈咪很宝贵的,。。。”

“嘻嘻,雪儿姐姐,你不说,干妈就不会知道啊,我们只是偷偷玩一下而已,又没有弄坏。。。”他可是清清楚楚的记得干妈因为一枝郁金香狠狠打他屁股的事,他现在都还怕呢。。。。

祈慕,哦,不对,现在应该是冰慕了,他是六个人中最大的,今年十五岁,祈雪排第二,十三岁,剩下的小不点就都差不多了,都只有十二岁左右。。。。

“小叶,就你怕的稀里哗啦的,像我和津津都不像你这样呢。。。。胆小鬼。。。。”

“喂,该死的南宫庆,你说谁是胆小鬼啊。。。。干妈每次打的都是我,又不是你,你当然不怕了。。。。哼。。。。津津,你说对不对啊。。。。”冷叶双手插腰气愤的说道

“啊??呃。。。。这个。。。。”津津突然转移话题:“妈咪来了。。。。妈咪。。。。”

冷若萱温柔一笑:“津津,有没有乖乖听话啊?”

“津津可听话了,干妈,”冷叶笑道。。。。

“妈,几个小鬼又去你的郁金香花海里闹了。。。。”冰慕不动声色的说道

冷叶和南宫庆这两个小鬼真奇怪,突然有一天南宫庆跑来家里说,要认冷若萱为干妈,这个南宫庆前脚刚走,冷叶又来了,也是说要认她为干妈。。。。。这是个虾米情况??

“小鬼,谁允许你们进我的花田了。。。。。”冷若萱阴沉沉的说道

“妈咪,爹地。。。。”

“妈咪,爹地。。。。。”

“呵呵,你们是不是又闯祸了啊。。。。”欧阳月看着南宫庆问道。。。。

“哪有。。。。就是在郁金香花田玩了下,。。。。”南宫庆委屈的说道。。。。

“你小子,不是说了不让进吗。。。。看我不收拾你。。。。。”冷若萱说玩便捋起袖子像他们追去。。。。

院子里顿时充满欢笑。。。。。

“在干什么啊。。。。笑的这么开心。。。。。”

冷若萱停住动作,看着向自己走来的车恩琪,心里洋溢着幸福的滋味,温柔的笑了。。。。。

有时候,幸福就是这么简单,跟自己相爱的人在一起相伴一生,直到老去,不需要武功多么高强,不需要,你拥有多少金钱,只需要。。。。。跟自己的‘伴’,在一起。。。。长长久久。。。。。

客厅的音乐突然响起。。。。里面传出黄小琥好听的歌曲‘伴’

“如果命运可以订做

如果有另一次选择

我想我还是会把手让你紧握

乐地陪你去坎坷

就算你有天变落魄

就算你老得不能动

我想我还是会挽着你看日落

你的心疼在泪光中

嘴巴上彼此嫌麻烦

眼神中关怀那么满

没说爱却早已认定一辈子的伴

在人前从来不浪漫

在心中却总为对方打算

最懂的人最暖的伴

就算我以后变啰嗦

就算我老了有病痛

我想你还是会照顾我到最后

隐藏脆弱不眠不休

嘴巴上彼此嫌麻烦

眼神中关怀那么满

没说爱却早已认定一辈子的伴

在人前从来不浪漫

在心中却总为对方打算

最懂的人最暖的伴

嘴巴上彼此嫌麻烦

眼神中关怀那么满

没说爱却早已认定一辈子的伴

在人前从来不浪漫

在心中却总为对方打算

最懂的人最暖的伴

没有辛酸没有遗憾

什么是陪伴什么是心安

你是答案。。。。”

剧终!!!!

苦乐参半的;又苦又甜的。

bittersweet

英 [ˌbɪtəˈswiːt]  美 [ˌbɪtərˈswiːt] 

adj 苦乐参半的;又苦又甜的

n 又苦又甜的东西;蜀羊泉

短语

Bittersweet World 艾世界 ; 唱片名 ; 专集名称

Bittersweet Romance 甜苦的罗曼史 ; 辛酸又甜蜜的浪漫 ; 辛酸的浪漫

Bittersweet Melodies 半苦半甜的旋律 ; 上一首

bittersweet symphony 小朋友 ; 红头发的中二病 ; 闷骚界奇葩左影 ; 回眸无笑

bittersweet chocolat 包括介于苦甜巧克力

扩展资料

近义词:

1、bitter-sweet

中文:有苦有甜的

例句:

军训是个又苦又甜的经历。

The military training is a bittersweet experience 

2、 A Bitter Sweet Experience

中文:有苦有甜的

例句:

又苦又甜的记忆, 那所有, 我都会珍藏在心里。

Bittersweet memories, that is all I'm taking with me 

欧美:

云中漫步

八月迷情

两小无猜

冷山

邦尼和琼

海上钢琴师

触不到的恋人

诺丁山

伊丽莎白镇

穿越时空爱上你

电子情书

亚洲:

情书

四月物语

花与爱丽丝

触不刀的恋人(韩国版的)

雏菊

菊花香

假如爱有天意

天国的树

不能说的秘密

蓝色大门

恋恋笔记本

我脑海中的橡皮擦

在路上作文1

 天空飘着雨,我撑着伞,背着有些沉重的书包走在去往补课班的路上。

 这只是一个平常的冬日,一个平常的周末而已,我也只是一如既往地坐很久的地铁,一个人去。生活在这样淡淡的,日复一日的节奏中,被磨褪了颜色,我在做题的空当中发呆,忽觉这一切都乏味得令人厌倦,一天又一天的学习,尽管明白这是我必走的路,我也愈发烦躁了。可除了默默循着这轨迹行走,我没有别的方式可以逃避。

 “今天我们学习压强这一块,课后再做张卷子复习一下力与运动这个单元……”,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我还有些失神,却不得不集中了注意力,认真听讲,心底仿佛有一声叹息,它妥协了。

 这褪色的日子是沉闷的暗灰色,让我压抑,又无处发泄。

 结束一天的课程,我想到又得走许久的路,坐很久的地铁才能回家,心中又一阵烦躁。其实一天中最累的不是上课,而是每次必走的那一段漫长、无趣的路。

 我撑着伞,背着沉甸甸的书包,走在积累了雨水的街道边,旁边有车飞驰而过,带起一阵大风,我衣服便被斜飞的雨点打湿了,我心中又一阵抑郁。站在红绿灯的路口,旁边有一大群面无表情的人打着伞,低头看着手机。在这个世界上,每天有多少人像我一样向这乏味的生活折了腰,低了头

 “嘀嘀” 身后一声喇叭响起,我转头,是一辆拉纸板的三轮车。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坐在前面,他大概有六、七十岁了吧,手上满是老人斑,双眼有些浑浊,眼角的皱纹都是深刻。他的怀中抱着一只狗,那只狗也脏得很,一看就知道是流浪的野狗。那个老人似乎注意到了我的视线,他抬起头,对上我的目光,然后一笑,那双饱经风霜的手还放在狗的下巴上,浑浊的眼中却似流光转动。他又埋下头,像在向那条狗说着什么。

 我看着这一幕,竟有些莫名的感慨。周围脸上脸上都是如出一辙的无趣表情,老人的笑容在这之中显得那么另类和突兀。或许并不是每个人都认为这生活乏味吧,老人在拖着这一车的纸板时,在逗着小狗时是怎么样的心情呢,我想得入神,有雨滴落在了我的眼皮上,一片冷凉,我一下子惊醒,一下子顿悟。

 老人三轮车上那堆得如山的纸板叫做生活,他怀里的也是生活,这些的都是他生活中色彩斑斓的部分,像是浓色的水彩,滴在了宣纸上,缓缓扩散,乃至浸满一整张宣纸。

 生活是灰色的,还是白色的当我过着淡淡的日子,它是什么颜色的完全任由我涂鸦,也许今天是红色,明天是蓝色……

 走在这路上,我 “背” 着的也是我的生活,我的心中开始描绘一幅美丽的画,它并不完美,却散发着彩色的光亮。

在路上作文2

 在漫漫人生路上,有许多不容易和许多失败,这都是阻止我们继续奔跑的理由,因为上天给每个人的时间都一样,而我们想要成功,就要比同一时间的人付出的更多,不停的向前奔跑,在他们休息或停止时,而我们却还仍然努力向前。

 我们在路上奔跑,就像在海中追逐波浪,你停下来,向海浪低头,默默的等待着海浪过去,可海浪不会那么轻易放过你,它翻滚身子用那冰凉的温度刺痛你的身体。你要面对,虽然这次很痛,但你想到你经历过比这还要凶险还要痛苦一百倍的地方,说明你有能力克服它,战胜它。这并不是许多人都具备的,如果你继续坚持下去,你的实力作为基础,和你被淹下去的经历作为经验。你就离成功只差一小步。

 时间流逝的悄无声息,无影无踪,就像一条没有源头没有尽头的数轴,我们从数轴上的这个点跑到另一个点,再跑到另一个点,将这些个点一个个串联起来,就会发现这就和生命是一样的在不停不停的努力,如果人生停下来,就是过去了,错过了,消失了。那一刻永远不会再回来,这意味着你需要花比别人多更多的时间来完成自己需要做的事。你迟缓一步,别人就抢先你一步。比你先登上成功的顶峰,在日本,有一个马拉松冠军,记者访问他,他为什么连续几年成为冠军?他说在这之前,自己开车观察地形,看看路边有什么,把四十公里分为五段,每八公里作为一个标记,每八公里跑完就与成功又进一步。

 在路上奔跑就是走好自己的路,把握住人生的每一分钟,做好每一件事,或苦或甜,从未停下。如果停下了奔跑的脚步,成为坐在路边鼓掌的人,那么就像路上迷茫的世人一样,生活平淡无味,庸碌一生。在路上奔跑,不断挥洒下汗水,不论收获的多少,都是对自身的不断实现与提高,在奔跑时享受狂风暴雨袭来的痛苦与忍耐,我们享受拼搏的乐趣,胜利的喜悦与失败的汗水。即使失败了,却依然比别人学到更好的东西,比别人积累更多的经验,为下一次成功打下基础。

 在路上奔跑,应该坚持自己不轻易放弃,也许当你放弃时,你与成功只差一步,你努力一步,你就是那个站在顶端的王者。在路上奔跑,应该不懈努力。在路上奔跑,应该勇于拼搏,在路上不断地奔跑吧。

 在路上奔跑,不要停止,只有奔跑我们才能看到世界上更多更美的风景。加油吧,少年!

在路上作文3

 一夜饱雨,冲撞着昨夜未消的寒气,迈过断柯折枝,在路上我向前奔跑。

 在路上,我奔跑着带着家人的期盼与自己的梦想。不甘平庸,所以奋力向前奔跑。停下脚步时,便举起手望向身旁每一个奔跑的人为他们鼓掌。和着些泥土的香气与花草的微笑,我背负行囊奔跑。

 不知不觉,跑进了高中时代,跨进了一中的大门。而时光却从未放慢脚步,那些眼前的风景还未来得及品味就成了过往云烟。汗水滴答,随着期中考试的落幕。学校开始分科了,同学们都早早填好了志愿,只留我一人呆笨地犹豫,最终,在学习道路的叉口上选择了——理科。

 在分别时偷偷流下了眼泪,或许是各自都早已明了。一场烟火,火尽人散;一桌酒席,语尽人绝。所以,又再次偷偷抹干眼泪盯着前方的路奔跑。通向成功的路是困难、孤寂的,而人生是自己的。一辈子都是自己的事。他们没空管你的伤心,他们有自己的战役……

 冷风轻拂落叶,花儿正在凋谢,而果实也开始萌发。坐在教室里,低头苦苦钻研着数学题目。时间推移,不知不觉中数学练习题已做完,疲劳之感也迅速弥漫。

 抬头,窗外斜切的一溜溜阳光,在微微的柔风中摆动,迷晃了我的双眼。

 我看到了教室中高谦沉思的眼眸,完全沉醉于自己的学习世界。而这般专注,也成就了他每日作业评比的点名表扬。

 我看到了班主任一手拿着扫帚,一手拿着包,正卖力的打扫着。看着她轻手轻脚的样子,心中不免多了些感激。于是,又想到了她的点点艰辛。午休与早操的默默等候、清点人数,对我们优异的成绩和表现的微笑,对我们表现差、成绩下滑时的严厉……太多,太多无声的付出与关怀,而这也成就了我们班良好的学习氛围与优异的成绩。

 而扭头窗外,还看到了校工们的艰辛劳动。有太多,太多的人奔跑,都在以自己的方式在各自的路上奔跑,而留下的见证便是我身后或深或浅的脚印。

 正因如此艰辛,那前方的美丽就愈加绚丽。在不断地奔跑中也会有倦怠,于是,我们总会靠坐在阴凉之下休息。我看着身边一个个还在奔跑的人,尘遮土掩的灰脸上却是射着一道锐利的光,直指前方。赞佩之情油然而生,我愧然举起酸痛的双手为他们鼓掌,喝彩,掌声嘹亮。

 收回目光,揉了揉眼,而心中却又是无比激动。不甘落后,拿起笔继续以我的方式在路上奔跑……

 人生道路上,当然不会少了奋力奔跑。每一个奔跑的人与鼓掌的人心中都会有着一个奔跑梦。而对于途径的每一个坑洼所带来的绊倒,对于每个棘丛所带来的伤疤我们都感同身受。正如骑自行车,在快要跌倒时更要猛蹬踏板,这样车子才会有新的动力继续向前。我们每一个炎黄子孙都应该有着这种艰苦奋斗精神,以自己坚韧的毅力与不懈努力使自己在人生道路上走得更远,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路上作文4

 那一天,我不得已上路,为不安分的心,为自尊的生存,为自我的证明。闭着眼,我静静地倾听着这首《在路上》。

 不知过了多久,忽而清醒,摘下耳机,我走到窗前,窗外下起了细雨,只是静静的下着,没有丝毫的声音,宁静的让人享受。打开窗,一股清新迎面袭来,“嗬~”,生命的气息,看着雨水拂过地面,几个黑点在艰难的移动,那是几只蚂蚁在寻找回家的路,绕过水洼,越过石子,攀上了一颗大树。我忽而痴了,仿佛树上的是我,周围的一切都消散了,只剩下,那走过的路;我静静地思索着,生命是单程路,不论你怎样转弯抹角,都不会走回头路,一旦明白和接受这一点,人生就简单得多了。

 我们每个人,都行走在路上,路是脚踏出来的,历史是人写出来的。人的每一步行动都在书写自己的历史。如今的我,又该书写怎样的历史,行走怎样的路?奔波在高考的路上,这是一条奋进的路,在路上,我们不能停下脚步,即便你驻足了,时空依然会前进,负着虚空的重担,走着所谓的人生路,这是多么可怕的事啊!只有当你亲自走在路上,才会注意到,原来路上并不孤单,有亲人的陪伴,友人的并肩,路旁优美的风景;青春——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岁。它是一个人的生命含苞待放的时期,生机勃发,朝气蓬勃;它意味着进取,意味着上升,蕴含着巨大希望的未知数,这条路,只属于永远力争上游的人。

 在路上,为我不安分的心,为自尊的生存,为自我的证明;我行走在路上,理想不抛弃苦心追求的人,只要不停止追求,便会沐浴在理想的光辉之中,我觉得追求一个理想,肯定要痴,要疯,要狂,否则的话不可能到达理想的彼岸。因此,在路上,需要坚持。一阵微风吹起,我不禁紧了紧衣服,依旧止不住打了个寒颤,生命总会遇到坎坷,任何道路都不可能一帆风顺,这时,我们不妨紧紧衣服,迈步勇往直前,因寒冷而打颤的人,最能体会到阳光的温暖。经历了人生烦恼的人,最懂得生命的可贵,当我们跨过这些障碍,理想便是人生的太阳。

 深吸一口空气,我抬头望向了天空,雨不知何时已停,一束金阳照耀在脸上,天边是一道彩虹,我不禁笑了起来,戴上耳机,依然是那首歌曲:在路上,用我心灵的呼声,在路上,只为伴着我的人,在路上,是我生命的远行,在路上,只为温暖我的人。

在路上作文5

 深夜,教室里空无一人,我坐在昏黄的灯光下,怀想着那些来自于远方的记忆。

 星光淡淡的将大山的轮廓勾勒,一种模糊的惆怅不知从何袭上了我的心头,我微微一笑,把昨天和今天的思绪整理在一起,然后独自面向窗玻璃。风声在窗外窸窸窣窣的,飘渺的蝉鸣透过了窗从我耳畔逃跑了。

 曾几何时,灯光亮了起来,母亲走到我的身边。继续她那永恒不变的唠叨:夜冷,注意别着凉了。我抬起我的头,对着她细细地笑了笑,说:妈,你就别担心了,我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孩子了。

 是啊!我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孩子了,不会再随意地流泪,任凭风暴漩涡将我打击,我也不会轻易说放弃了,我变得坚韧不拔,仿若是在寒风冷雨中屹立不倒的松柏一般。

 然后,我的母亲消失了,白色的发丝是她留给我的最后礼物,我把头转向她离开的地方,静默着直到她消失在我记忆的深处。

 忽然另一个人影出现了,挑着一担玉米,用凶恶的眼神望着我,怒声呵斥:还站在这里干嘛,还不快去读书!便不再理我,挑着那担玉米走远了,只留下了一个佝偻的背影,和面无表情的我。

 我走向了教室外的阳台,这一面面对着城市,灯火如昼。我静静地看着这一切,看着在新修好的大桥之上飞驰而过的轿车。心中却迷茫一片,仿佛某种东西已经坠落深渊。也许是我昨日的记忆,也许是我的理想罢。

 在我沉入心中的幻境之时,明亮的月光落在了学校的操场之上。我被那倏忽之间的光亮惊醒,极目远眺,一座开裂的坟墓被孤独地放在操场中间,我不知何时跪了下去。神情恍惚,眼神变得黯淡无光。爷爷,我对不起你。心中反复的呢喃着这句话。然后垂下了我们曾经高傲的头颅。

 坟墓消失了,我却依旧跪在那里,直到双脚发麻,才缓缓地站了起来,继续眺望着这个暗黑色的世界。突然,我的肩仿佛是被拍了一下,我转过头去,发现我的朋友已经站在我的身旁,微笑着看着我。平淡地说:累吗?我抿嘴一笑,告诉他,不累,永远都不会累。

 璀璨的灯火忽然之间就熄灭了,一切都变得与以往不同,那时眺望见的远去被一层层的雾给笼罩。我睁开惺忪的眼,用手揉了揉,才发现,一切都不过是梦一场。

 拉开了窗帘,然后打开门走了出去,不知是什么力量,推动了万物的发展与变换,晨曦一缕落在了我的头顶,一个陌生的人走过我的身旁,伫立,说:你在路上!你的亲人和朋友都看着你呢。然后他便被一阵细微的风吹散了,我的心头却久久地回荡着那句话我在路上。

在路上作文6

 因为一件冤案,他由银行总裁变成杀人的重犯;因为监狱的黑暗,他时刻忍受着痛苦与侮辱。但他并未自暴自弃,而是一直坚持走在拯救的路上,一走就是20年。

 他就是安迪,一个在肖申克的监狱中行走在拯救、救赎路上的“杀人犯“。

 20年的时间,他一直走在拯救自己的路上。帮助狱警合法逃税,他为狱友们争取到了在工地上喝酒的权利。当所有的人都为这来之不易的机会而开怀畅饮时,安迪却安静地坐在角落里微笑着看着狱友。也许只有瑞德的话是对的:“安迪并非是在讨好狱友,他只是希望自己有片刻正常人的权利。”是的,喝酒并不是他的喜好,他只是在内心深处拯救自己,因为他在路上。

 反抗狱霸的压迫虽然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但安迪却一直不放弃,因为他不想被羞辱。每一次的反抗都会被报复,但他从未退缩。因为他只是在拯救自己,因为他在路上。

 20年黑暗中的坚持,一把毫不起眼的小锤子,一幅流行明星的海报,这一切为安迪打开了一扇通往自由的大门。当所有人都认为肖申克监狱坚不可摧时,安迪用自己的行动证明:肖申克监狱挡不住他拯救自己的'脚步,挡不住他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20年间,无时无刻不进行的检查,随时都可能暴露他越狱的企图,但他从未放弃,因为他要拯救自己,因为他在路上。

 安迪不仅是个斗士,他更是个救世主。典狱长凶残贪婪虚伪的表现衬托出他拯救别人时的伟大。

 多年坚持给州议会写信,为的是讨要经费为肖申克建立一座狱友的图书馆。他的坚持,他的努力,最终使他梦想成真。一座特殊的图书馆,一群特殊的阅读者,安迪用购买的书籍在监狱传播知识、真理。他没有任何怨言,因为他走在拯救别人的路上。

 虽然安迪有高文化修养,但他从未轻视不识字的狱友。他为希望改变的狱友补课,教授他们生存的技能,改变了许多人出狱后的命运。他没有任何轻视别人的行为,因为他走在拯救别人的路上。

 大树下特殊的石头让他的好友瑞德找到留给他的信和钱。瑞德立刻辞掉了工作去那个墨西哥海岛上找他。两人相见时,没有任何言语,有的只是微笑,因为他们自由了。安迪没有不愿接纳狱友的想法,因为他走在拯救别人的路上。

 走在拯救自己的路上,安迪得到了自由和快乐;走在拯救别人的路上,安迪给予了别人光明和力量。这便是安迪行走在路上的成功之处。

在路上作文7

 栀子花开,栀子花落,谁能留住青春的容颜?行走在人生路上,乌黑的发丝终会化成雪一样的颜色。但请不要懊恼,因为希望早已将这一径长途点缀的花香弥漫。

 因为充满希望,子尤的人生路一直延伸至天堂。

 我不明白,上帝为何如此残忍!给了他非凡的才华,却又早早剥夺他的生命!子尤,这个让90后的孩子们心痛、敬佩的人儿,却选择了坚强地度过每一秒。在路上,时间虽无情地流逝,但他的希望却如雨后春笋,生命力顽强到让人折服。因为希望不灭,他向上帝借支笔,让撒旦为其铺平稿纸,自信地活出生命的精彩——书写人生。于是,《谁的青春有我狂》让世界为之疯狂!

 16岁的子尤在天堂路行走的日子应该会很精彩吗?心中的希望之火不曾熄灭,旅途定是莺歌燕舞。

 因为充满希望,苏珊·博伊尔的人生路抒写着一段传奇。

 47岁的苏珊大妈,站在“英国达人”选秀现场,引得观众一片嘘声。“选秀之父”西蒙·考埃尔更是决定最多给她5秒钟。她的外形,她的服饰,已雷倒所有观众。窘迫,失望,辛酸,一阵阵向她袭来,多想退出去找一个无人的地方痛哭一场,然后继续自己平淡无奇的生活。可希望仅星星之火即可燎原。她稳住心态,开口唱歌,仅2秒钟,举座皆惊,一曲唱罢,余音绕梁,想必观众三日不知肉味。

 即使无法拥有艺人的青春和美貌,苏珊也不会畏惧。在路上,希望与她同在,她便能勇敢地走下去。

 因为充满希望,我,一名高中生,为我的人生路谱写属于自己的旋律。

 不止一次,为小小的进步脸上绽放开菊花;也不止一次,为考试的失败沮丧得像一只斗败的鸡。但我明白,音乐如果只有高昂的音符,缺乏舒缓的旋律,不会脍炙人口。我的人生如果只有平流无石的小河,没有古险人惊惧的泾溪,终究会沉沦。当电闪雷鸣时,我胸怀希望之心高歌“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接受完它的洗礼,让希望带我飞越阴霾,拨开云雾,让阳光盛开在我的世界!

 憧憬着美好的人生,幻想着舒适的生活,正是怀揣着这样的希望,我的旅途不再孤单乏味。精彩的人生路需要怀揣希望前行!

 于洪流之中逆流而上,恶劣的境遇阻挡不住前行的脚步,只会让勇敢的心更接近神圣的太阳。我不再去想未来的路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拥有希望,一切成功都在意料之中!

在路上作文8

 很喜欢坐着车在路上奔驰的感觉,尤其是在下着濛濛小雨的时候。出门远行,常常会遇上这种情景:随着山路盘旋的汽车时而疾驰时而缓行,有时又奔驰在平坦广阔的田野上,时疏时密的雨帘一片片密集地挂在窗外,扬扬洒洒飘飘忽忽,仿佛蕴涵了万物,隐藏了大地。车厢里播放着音乐,坐在车里的我随着汽车的起起落落,摇摇晃晃地好像乘上歌声的翅膀,飘出窗外,浮游在绿野漫漫岚气氤氲的流云水湄之间。

 我们都是凡人,生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付沉重的担子。它并不海阔天空,也不浪漫多彩,有时甚至好苦好累好烦好困,只想找个静静的地方放松下来。

 那么,在车里、在路上、在雨中就是一处颇为宜人的境界。每逢此时此景,我一定会静下来,把疲惫的心放好,把所有的思虑撇到一边去,只听风声雨声乐声。这时的人恍惚变成一片叶子,被那轻飏跌宕的乐声托举着,浮在半空。随着车子的晃荡,飘然悠游地穿行在烟雨濛濛的世界里。

 环顾车窗外,近处雨点纷纷下,远处景物时而朦胧时而清晰。每座山峦每片土地都在汇集着天地间四散洋溢的水汽,所有的绿叶青苗都变得愈加苍翠茂盛;每条小河每道溪流都涨涨满满地洄漩流泻,所有的山涧水湄、江河潭塘都被雨点击溅出无数波纹涟漪。风雨飘飘的霏微窗景中青山愈青,绿野愈绿,一座座村舍田庄,一处处山崖林木,一幕幕地从窗外缓缓闪过,一幅幅地滑过我的眼帘。

 潸潸淅沥,万籁俱鸣。那山那水,那田野树木,一切一切都被雨水滋润着洗涤着,然后清爽干净地袒露在大地上,悄然注视着所有经过它们身边的因劳顿奔波而疲惫不堪的人类。

 此时,脑海里一片空澄宁静。思绪恍如浮尘般地漂浮荡漾,在悠扬曼妙的音乐声中飘啊飘。仿佛飘到了桃红柳绿草长莺飞的早春江南,又仿佛飘到了山水如画烟雨凄凄的漓江之畔……

 曾经看到过这一句话:“只有走在路上才知道,有清风相伴的地方,定然有杏花留香。有潺潺溪水的地方,定然有垂柳荡绿。”的确,只有走在路上,行在雨中,才会于万籁之中聆听自然界里清灵流动的弦律,于雨丝风片之中领略大地水墨一般素颜淡雅的神韵,这就是我行走在路上在雨中时喜欢凝神静思的缘由。

 不绝如缕的雨丝,徐徐飘向寥廓天际。清越幽远的雨声,飘逸荡向寂寂长空。点点滴滴,雨洒漫漫长路;缱缱绻绻,思越冉冉时光。此刻,人在路上,路在雨中,闲看千流洗葱茏,万虑皆空。天涯此时,一蓑烟雨,静听千弦诉天声,万象皆虚。

在路上作文9

 见此题,或多或少有些诧异。不因弗洛斯特的义无反顾,也不因诗歌的荡人心怀。只是那句与之相关的那句话,有些莫名的感动。不知道多久以前,看过的一个竞技节目,一位淘汰者以风景在路上结束了她的赛程。眼角些许泛红,我知道我会铭记那刻,她的不甘、泪水与不言败的信念,直至一生一世。

 记得有一个很有名的乐队的一张专辑《live it again》,令我感触的不是他们歌,而是专辑上的一段话,假如生命只有两天,我别无选择,一天出生,一天死亡。当我把这段话念给邻桌时,他的解释是第一天上午出生,下午陪爸爸妈妈,第二天上午陪着自己的伴,下午死亡。我郁然,很快,我想开了。起码还有一天可过,又何必想其他的无关紧要来吞噬自己的生命呢。

 前几天清明回家,往时的高速路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通行。回家的车走的时国道,比往常要多费上一个小时在车上呆着。以前习惯性的一觉到家,醒了之后发现自己原来还在车上颠簸着。车上吵人的音乐让人心烦,转头看窗外,正午天,发觉真的好陌生,看着令人迷茫的风景,以前回家时从来不会注意的东西好多好多。或许,我私下认为,如果让我一支沿着公路走,我也无法找到回家的路。一觉,是否我错过的太多太多

 在网上看过一个征文告示,题目在熟悉不过,蝴蝶效应。但此时此刻我却有个非主流的想法。人一生即蝶一生。人就是蝶,每个人都在尘世属于自己的角落里忙碌着,,如同每一只蝶都在花丛中流连。当人有了目标,且努力去追求。如同蝶儿在花丛中找到自己心仪的一朵并为之留恋。人总是善变的,当人实现了一个目的后总会发现还有新的目标,好似蝶看到了更美的一朵又向其飞去。我们幻想着自己会是那能引起飓风的蝶,而每个人都不会是,也永远不会是那只蝶。因为每个人的缺失并没有多大意义。我们活着本生就没有意义,之所以我们活着,只因为我们活着,他人看到了,我们就是意义,而我们也因为另些人活着而活着。如同蝶儿在流连上下翩舞时能给人以愉快的心情。

 说来说去,我们的错误让我们错过太多的东西。神秘点,则是我们其实在意的往往使我们不去在意。通俗点的说法就是,事情的结果我们无法决定,我们只拥有且庆幸拥有了过程,我们可以享受着过完这一生。最后,我所想过的一个比喻,我们卑微如蝶,我们落魄如蝶,我们亦伟大如蝶。

在路上作文10

 纷飞的落叶,正演绎着生命最后的舞蹈。

 ——题记

 有人说,朗月照花,深潭微澜是这世间最美的风景;有人说草长莺飞,鸟语花香是这世间最美的风景。其实,若用心去看世界,这大好江山,何处无歌?何处无画?何处无诗?无一处不是风景。

 淳朴的歌

 “爸爸,我的桃子吃完了。”我走在爸爸后面,边说边挥动着手中的桃核,四处寻找着附近的垃圾桶。我们走到垃圾桶前,却看见一个环卫工人在清理垃圾桶,爸爸边让我把核扔进环卫车里,边说道:“就扔你这儿了!”那环卫工人眯起眼睛笑起来:“好嘞,谢谢!”那时我仿佛觉得他那纯朴的笑容,仿佛可以感染包容,这世间的一切。我很是不解,“他为什么要跟你说谢谢啊?”爸爸毫不犹豫地回答道:“因为这样可以省去他再去捡拾这些垃圾的时间。”我皱着眉头似懂非懂的点点头,远处好像传来了他的声音,他在唱着,唱着一首童谣:月亮粑粑,肚里生个爹爹,爹爹出来买菜,肚里坐个奶奶,奶奶出来绣花,绣着一只糍粑。那淳朴的歌声涤荡在我耳边,使我神清气爽。

 亮丽的画

 每当上学经过那个巷口,我会忽然一瞥,看到的是一地飘落的树叶,我紧蹙眉头,却见他双手紧紧地握着扫帚,面带微笑,静静的低着头看着地面,不缓不慢的,一步一步地将地面的叶子扫到一堆,远远的看着,是那么的认真,那么的执着,似乎地面没扫干净,他永远不停地重复着那个动作!一件单薄白衫,一件**的旧马甲,在他的舞动中,仿佛一只蜜蜂在扇动的翅膀,成为了一幅亮丽的画,定格在我心中。

 离别的诗

 一日,同往常一样,我漫步在巷口,忽然,我看见了一只蝴蝶在我眼前翩然飞过,定睛一看,那只是一片被卷起的落叶罢了,我沿着它飞去的地方望去,我们见到了他,我打算跟他说“再见”。他却先开口:“我要走了,回老家去了!”我和爸爸愣住了。他接着说:“我并不是环卫工人,我只是做热心工作,因为我儿子在信阳工作,所以我才跟着来信阳,如今我儿子回老家罗山了,我也要跟着回去,估计以后不会再回来了,但是我会在罗山继续做志愿者工作。”我不禁为他赞叹,他如纷飞的落叶,正演绎着生命最后的舞蹈,或旋转,或飘扬,或摇摆,他跳的那么自然,那么优美,这时,一片落叶飘到我的掌心,我似乎听到了他心灵深处的诉说:“其实我是很快乐的,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生活无悔无私奉献。”

 风中,枯黄的叶子悄然逝去;

 景中,舞动的落叶飘飞路上;

 风景在路上,一路飞舞!

 用奉献营造的风景最美。

1 给人推荐《红楼梦》写成文章,要怎么写

1)先写《红楼梦》的历史意义,比如:《红楼梦》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也称《石头记》,《金陵十二钗》等。是我国古代最伟大的长篇小说,也是世界文学经典巨著之一。作者曹雪芹。书中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悲剧为主线,着重描写荣、宁两府由盛到衰的过程。全面地描写封建社会末世的人性世态及种种无法调和的矛盾。

2)写写里面你影响深刻的章节剧情。

3)写你欣赏的人物以及她做的一些事还有你为什么喜欢她。比如:林黛玉是金陵十二钗之首。初见黛玉,作者并未直接着墨来描绘她的美,而是巧借凤姐的嘴及宝玉的眼来突出林黛玉的绝世美丽。心直口快的凤姐一见黛玉即惊叹:“天下真有这样标致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而在宝玉的眼中:“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皎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好一个“袅袅婷婷的女儿”、“神仙似的妹妹”!笔至此处,一个活生生的“绝美”黛玉已跃然纸上,林黛玉是敏感而善良的。一方面,她寄人篱下的处境让她总是小心翼翼地为人处事,形成了“生怕被人看轻了去”的心态;另一方面,一个兰心慧质的女孩儿的小心眼儿更可以为她增添些“灵慧与可爱”之处,从而使林黛玉这个角色的塑造变得更加生动、有血有肉、感人至深。这正是作者的高明之处,在黛玉的善良方面,我们又可以从她与宝钗相处的文字里边看得出来,尽管两人在平日里为情所累而有些磨擦,而至后来待宝钗“竟更比他人好十倍”,还把宝钗让她“每日吃上等燕窝一两以滋阴补气”当作是宝钗对她的体贴。再者我们还可以从她教香菱作诗“诲人不倦”以及她的葬花之举等事可以看出她内心的善良与幼弱。

4)结尾,称赞,感叹《红楼梦》写的好,为有一本这样的历史小说而自豪等等。

2 推荐一本好书红楼梦作文900~1500字左右

《红楼梦艺术鉴赏》陈继征 贾宝玉是《红楼梦》中的第一主人公;是曹雪芹满怀理想和 ,倾其心血和才力创造的艺术形像;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次出现的全新的不朽典型。

脂砚斋称贾宝玉是“古今未见之一人”,并说“不独于世上亲见这样的人不曾,即阅古今小说传奇中,也未见这样的文字:”同时,贾宝玉这一人物形像既丰满深刻,又生动鲜明,至今还流行在生活中,并且将会永远活在人间。 然而,旧世界里出现的新人,往往被世俗看成乖僻邪谬,不近人情,甚至被人看成狂、疯、痴、呆、傻,无复人理。

这正是先觉者们普遍的命运。贾宝玉不仅在《红楼梦》中成了“百口嘲谤,万目睚眦”的对像,被看作疯、痴、呆、傻,被王夫人骂为“孽根祸胎”、“混世魔王”,就是在读者和“红学”家眼里,也有不同的看法。

有人认为贾宝玉是封建贵族阶级的叛逆者;有人说他是新兴市民阶层的代表;还有人说,贾宝玉的民主主义思想是“古已有之”的,他的叛逆性格是对古代民主传统的继承和发展;也有人说,贾宝王叛逆性格的形成,是由于受大观园“女儿国”的影响。贾宝玉到底是一个什么形像?他在书中处于什么地位,起着什么作用?这一形像有什么社会意义和美学价值?这是值得深入研究的。

关于贾宝玉的来历,《红楼梦》开篇讲了个荒诞神奇而又寓意颇深的故事,女娲炼石补天,炼成了三万六干五百零一块;结果单单剩下一块,弃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这块顽石自经女娲锻炼,灵性已通,自来自去,可大可小;原来高十二丈见方二十四丈的庞然大物、却缩小到扇坠儿一般,而且是鲜莹明洁的宝玉模样。

一天,遇着茫茫大士、渺渺真人,在它上面缕了几个字,携它到那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去走一遭。于是,石头城中,荣国府内,生下一位公子,一落胞胎,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

这就是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那块顽石的幻相。 本来一块顽石,无知无觉;坦然洪荒之中,平静安宁,悠远恒久。

偏偏又通了性灵,并且变成了人,有了感觉,有了情义,有了灵魂,享受了人间的诸种美妙,也吃尽了人间的种种痛苦。但最终还要变成石头,还要回到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

这是一个圆环,无始无终。这不但是贾宝玉的“历史”;也是宇宙和人类的历史。

——如今且书归正传,分析一下贾宝玉这个人物形像。 热爱女性、尊重女性、崇拜女性,是贾宝玉这个典型的最突出的特征。

《红楼梦》反复写了这个特征,有时还用神话(如神瑛侍者与绛珠仙草的故事,“太虚幻境”的描写)和夸张的笔墨(如“抓周”试志,对刘姥姥信口开河信以为真)渲染强调这一特征。他还没有出场之前,别人就介绍了他七八岁时说的孩子话:“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骨肉。”

后来书中又写他这样的想法:“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他对许多少女都多情。

不但对于活人,连画上的美人也伯她寂寞,特意去“望慰”一番。他既然对许多少女都多情,就不能不发生苦恼。

有一次,当林黛玉和史湘云都对他不满的时候,他就不能不“越想越无趣”——“目下不过两个人,尚未应酬妥协,将来又欲何为?”又一次,当晴要和袭人吵闹的时候,他就伤心地说:“叫我怎么样才好呢?把这个心使碎了,也没有人知道。”虽然通过“龄官画蔷”一事,“自此深悟人生情缘各有分定”,不可能死时得到所有女孩子的眼泪,但他喜欢在女孩子身上用心的痴性并没有改变。

这就是鲁迅所概括的:“爱博而心劳”。也如警幻仙子所说的“意*”。

这样概括和形容贾宝玉的性格特性,不单因为贾宝玉生长在少女群中,多所眷爱,而且他的爱并非只是男女之爱,而是更广泛意义上的对周围不幸者的爱。所谓“爱博”或云“博大的爱”似应包含两层意思:其一,这种爱是广义的,包括亲近、爱恋、体贴、尊重、同情等;因此其二:这爱所及的对像也就是比较广泛的。

不限于黛、钗、湘,也包括晴、袭、紫鹃、鸳鸯、平儿、香菱和其他一些小丫头,等等。惟其“博爱”,所以“心劳”。

设想贾宝玉心目中仅有一黛玉,他哪里至于如此劳碌!为人担忧,代人受过,替丫头充役,这类事在贾宝玉的“行状”中简直多不胜举,俯拾即是。即如“平儿理妆”一节,事情原本与宝玉毫不相干,然而他十分同情平儿的不幸,不仅“劳形”、为其理妆,而且“劳心”、叹其身世。

他想到“贾琏惟知*乐悦己,并不知作养脂粉;平儿并无父母兄弟姊妹,独自一人,供应贾琏夫妇二人。贾琏之*,凤姐之威,他竞能周全妥帖,今日还遭荼毒,想来此人命薄,比黛玉尤甚。”

但因他能为平儿理妆,补偿了他平日不能“尽心”的“恨事”,竟感到是“今生意中不想之乐”。香菱因斗草弄脏了石榴红绫裙之后,他让袭人将同样一条裙子送给她换,也是很高兴得到这样一次“意外之意外”的体贴和尽心的机会。

后来他又把香菱斗草时采来的夫妻蕙和并蒂莲用落花铺垫着埋在土里,以至香菱说他“使人肉麻”。可见宝玉并不因为钟情林妹妹而一叶障目,无视其他众多女儿的不幸和痛苦。

他的心怀,。

3 推荐一本好书红楼梦作文900~1500字左右

《红楼梦艺术鉴赏》陈继征 贾宝玉是《红楼梦》中的第一主人公;是曹雪芹满怀理想和 ,倾其心血和才力创造的艺术形像;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次出现的全新的不朽典型。

脂砚斋称贾宝玉是“古今未见之一人”,并说“不独于世上亲见这样的人不曾,即阅古今小说传奇中,也未见这样的文字:”同时,贾宝玉这一人物形像既丰满深刻,又生动鲜明,至今还流行在生活中,并且将会永远活在人间。 然而,旧世界里出现的新人,往往被世俗看成乖僻邪谬,不近人情,甚至被人看成狂、疯、痴、呆、傻,无复人理。

这正是先觉者们普遍的命运。贾宝玉不仅在《红楼梦》中成了“百口嘲谤,万目睚眦”的对像,被看作疯、痴、呆、傻,被王夫人骂为“孽根祸胎”、“混世魔王”,就是在读者和“红学”家眼里,也有不同的看法。

有人认为贾宝玉是封建贵族阶级的叛逆者;有人说他是新兴市民阶层的代表;还有人说,贾宝玉的民主主义思想是“古已有之”的,他的叛逆性格是对古代民主传统的继承和发展;也有人说,贾宝王叛逆性格的形成,是由于受大观园“女儿国”的影响。贾宝玉到底是一个什么形像?他在书中处于什么地位,起着什么作用?这一形像有什么社会意义和美学价值?这是值得深入研究的。

关于贾宝玉的来历,《红楼梦》开篇讲了个荒诞神奇而又寓意颇深的故事,女娲炼石补天,炼成了三万六干五百零一块;结果单单剩下一块,弃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这块顽石自经女娲锻炼,灵性已通,自来自去,可大可小;原来高十二丈见方二十四丈的庞然大物、却缩小到扇坠儿一般,而且是鲜莹明洁的宝玉模样。

一天,遇着茫茫大士、渺渺真人,在它上面缕了几个字,携它到那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去走一遭。于是,石头城中,荣国府内,生下一位公子,一落胞胎,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

这就是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那块顽石的幻相。 本来一块顽石,无知无觉;坦然洪荒之中,平静安宁,悠远恒久。

偏偏又通了性灵,并且变成了人,有了感觉,有了情义,有了灵魂,享受了人间的诸种美妙,也吃尽了人间的种种痛苦。但最终还要变成石头,还要回到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

这是一个圆环,无始无终。这不但是贾宝玉的“历史”;也是宇宙和人类的历史。

——如今且书归正传,分析一下贾宝玉这个人物形像。 热爱女性、尊重女性、崇拜女性,是贾宝玉这个典型的最突出的特征。

《红楼梦》反复写了这个特征,有时还用神话(如神瑛侍者与绛珠仙草的故事,“太虚幻境”的描写)和夸张的笔墨(如“抓周”试志,对刘姥姥信口开河信以为真)渲染强调这一特征。他还没有出场之前,别人就介绍了他七八岁时说的孩子话:“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骨肉。”

后来书中又写他这样的想法:“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他对许多少女都多情。

不但对于活人,连画上的美人也伯她寂寞,特意去“望慰”一番。他既然对许多少女都多情,就不能不发生苦恼。

有一次,当林黛玉和史湘云都对他不满的时候,他就不能不“越想越无趣”——“目下不过两个人,尚未应酬妥协,将来又欲何为?”又一次,当晴要和袭人吵闹的时候,他就伤心地说:“叫我怎么样才好呢?把这个心使碎了,也没有人知道。”虽然通过“龄官画蔷”一事,“自此深悟人生情缘各有分定”,不可能死时得到所有女孩子的眼泪,但他喜欢在女孩子身上用心的痴性并没有改变。

这就是鲁迅所概括的:“爱博而心劳”。也如警幻仙子所说的“意*”。

这样概括和形容贾宝玉的性格特性,不单因为贾宝玉生长在少女群中,多所眷爱,而且他的爱并非只是男女之爱,而是更广泛意义上的对周围不幸者的爱。所谓“爱博”或云“博大的爱”似应包含两层意思:其一,这种爱是广义的,包括亲近、爱恋、体贴、尊重、同情等;因此其二:这爱所及的对像也就是比较广泛的。

不限于黛、钗、湘,也包括晴、袭、紫鹃、鸳鸯、平儿、香菱和其他一些小丫头,等等。惟其“博爱”,所以“心劳”。

设想贾宝玉心目中仅有一黛玉,他哪里至于如此劳碌!为人担忧,代人受过,替丫头充役,这类事在贾宝玉的“行状”中简直多不胜举,俯拾即是。即如“平儿理妆”一节,事情原本与宝玉毫不相干,然而他十分同情平儿的不幸,不仅“劳形”、为其理妆,而且“劳心”、叹其身世。

他想到“贾琏惟知*乐悦己,并不知作养脂粉;平儿并无父母兄弟姊妹,独自一人,供应贾琏夫妇二人。贾琏之*,凤姐之威,他竞能周全妥帖,今日还遭荼毒,想来此人命薄,比黛玉尤甚。”

但因他能为平儿理妆,补偿了他平日不能“尽心”的“恨事”,竟感到是“今生意中不想之乐”。香菱因斗草弄脏了石榴红绫裙之后,他让袭人将同样一条裙子送给她换,也是很高兴得到这样一次“意外之意外”的体贴和尽心的机会。

后来他又把香菱斗草时采来的夫妻蕙和并蒂莲用落花铺垫着埋在土里,以至香菱说他“使人肉麻”。可见宝玉并不因为钟情林妹妹而一叶障目,无视其他众多女儿的不幸和痛苦。

他的心怀,。

4 写一篇关于《红楼梦》的推荐性文章

《红楼梦》是一部反封建题材的小说,作者曹雪芹在封建社会的不幸遭遇及其辛酸往事,反映在了小说里,小说中的主人公便成了作者的传声筒,作者借他们之口,向封建社会宣战。

我归纳了一下,这些反封建的斗士主要有贾宝玉、林黛玉及贾府的丫鬟们。}"5 ©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语文论坛 -- {FY 1 贾宝玉z 《红楼梦》是以贾宝玉的叛逆性格的形成和发展为中心的。

那么,贾宝玉的叛逆性格主要体现在哪几方面呢?第一,在封建社会,男子是社会的主角,女子无才便是德,三从四德,都是对女子的约束,女子的社会地位是很低的,而贾宝玉[偏偏与当时社会的大环境背道而驰,声称“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其实这是对女子地位的提升,是对封建礼教的一种公开挑战。在生活中,贾宝玉也是如此,对女孩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例如当他撞见茗烟与万儿偷情后,他不但不怪罪他们,还向着万儿逃跑的背影喊:“你放心!”生怕吓着人家。

第二,贾宝玉不喜走仕途之路,这在封建社会是很反常的。史湘云、薛宝钗多次劝贾宝玉“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却均遭贾宝玉的嘲讽,称她们为“禄蠹”,像在官场上惯于乘隙,善于逢迎的贾雨村之流,贾宝玉是很讨厌的。

科举扬名,是封建社会知识分子最主要的一条道路,而贾宝玉对它的否定,实则是对封建社会的一种反叛。第三,贾宝玉是十分有才气的,尤其在“大观园试才题对额”一回中的表现更足以说明。

可是在贾政眼中他却是一个不上进的儿子,在第三回的《西江月》中也称其“愚顽怕读文章”,那他的才气从何而来?原来,贾宝玉怕读的只是《四书》,而对“杂书”却十分感兴趣,茗烟为讨好主子,经常从社会上弄些“杂书”来给他看,如《西厢记》《牡丹亭》,《四书》是宋代朱熹选文并作注的,是程朱理学的典范,贾宝玉喜读“杂书”而厌《四书》,这便是对封建社会的一种嘲讽,一种宣战。总之,贾宝玉体恤下人,厌恶科举,是一个有着初步民主主义思想的人,是一个反封建的斗士,但是在那现实土壤中,他不能够摆脱牢笼,冲破封建的迷雾,最后只能出家,像徐锡麟刺杀安徽巡抚恩铭一样,徒以身殉。

Osn!? ©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语文论坛 -- $H ©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语文论坛 -- __9ly^ ©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语文论坛 -- 6ePD$; 2 林黛玉t_sT) ©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语文论坛 -- zX ! 作者曹雪芹仿佛有意在男主人公贾宝玉的身边安排了如此超凡的两个女子——薛宝钗与林黛玉,一胖一瘦,一金一木,一个藏愚守拙,一个孤标傲世,一个善于做人,一个善于做诗。论貌,贾宝玉也曾痴醉于薛宝钗的“雪白一段酥臂”,论才,贾宝玉亦曾多次折服于薛宝钗的咏絮之才,甚至以师相称(第十八回),那么为何贾宝玉最后情定“风露清愁”的林黛玉,而不是“艳冠群芳”的薛宝钗呢?第三十二回中有一情节,贾雨村来贾府要见宝玉,贾宝玉心中好不自在,史湘云劝道:“你也会会这些为官作宰的人们,谈谈讲讲仕途经济的学问。”

谁知贾宝玉竟下了逐客令,并说:“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若她也说这些混帐话,我早和她生分了。”显然,不说“混帐话”,是宝玉、黛玉建立爱情关系的基础。

而这不说“混帐话”就是林黛玉从不以科举扬名来劝宝玉,这正说明其思想基础与贾宝玉是一样具有叛逆性。Tk+,` ©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语文论坛 -- hq2 另外,在第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菊花诗”中林黛玉在《问菊》中写道:“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诗中体现了林黛玉孤高的品格,同时也体现了她自由民主的思想。

思接千载,透过历史的薄雾,我们仿佛听到了陈胜在田间喊出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K

w'y ©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语文论坛 -- t 3 贾府的丫鬟们M,CIAl ©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语文论坛 -- Z`K? 贾府对待下人是很宽厚的,贾府的最高统治者贾母更是慈眉善目、怜贫惜老。贾府的丫鬟们每月还能领到月钱,在这种环境下,为什么这些女奴们却还是起而反抗呢?究其原因,就是她们意识到了作为人应有独立人格,人应有自由,她们的反抗,实质是对封建社会的社会制度的一种反抗。

' “心比天高,身为 ”的晴雯有一句名言“谁又比谁高贵些呢?”,一句朴素的话道出了她追求平等的愿望。 ©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语文论坛 -- L, 伏侍贾母的鸳鸯,由于贾母的倚重,成了贾府最体面的丫鬟。

由于长相标致,贾赦想收作妾,鸳鸯不允,贾赦倚威强逼,鸳鸯便跪于贾母面前,剪发断言,誓死不从,抱定“不论尊卑,喂我是主”的思想,谱写了一曲反封建的赞歌。YkNF-' ©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语文论坛 -- 6,Vs 除了晴雯、鸳鸯,还有自比笼中鸟的龄官,面对贾府给予的优厚的待遇,却抑郁愤懑,渴望自由;还有偷情事露之后却并无畏惧惭愧之意的司棋,等等,所有这些表明,贾府的丫鬟并没有把奴隶主阶级的施与当作一种幸福,他们追求的是独立的人格和自主之权。)

!t ©中。

5 有关于红楼梦的推荐作文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

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

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

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 。

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

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

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6 给同学们推荐一本书~红楼梦600字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金玉缘》,我是国古代最伟大的长篇小说,有人民文学出版社校注本。

全书共一百二十回,前八十回是曹雪芹写的,后四十回据说是高鹗续写的。故事始于贾宝玉衔玉出生,为贾母所钟爱,林黛玉失恃,来依外祖母家,迄于黛玉死和宝玉出家。

其中插叙金陵十二钗的身世、经历和结局。全书可分七个部分:第一回至十八回主要介绍荣、宁两府及大观园的环境,以及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秦可卿等的生活。

第十九回至四十一回主要描写贾宝玉和林黛玉对爱情的探索,贾宝玉和封建正统思想的斗争,以及薛宝钗、史湘云、花袭人、妙玉和刘姥姥等人物。第四十二回至七十回主要写其他人物,如探春、薛宝琴、邢岫烟、尤二姐、鸳鸯、晴雯、香菱等的活动。

第七十一回至八十回主要写贾府的衰败之兆,晴雯之死。第八十一回至九十八回主要写宝玉和黛玉的婚姻发生了波折,在贾母和王熙凤的策划下,宝玉和宝钗结成夫妻,黛玉以死殉情。

第九十九回至一百零六回主要写贾府被查抄和贾母对天悔罪。第一百零七回至结尾主要写贾府衰败和宝玉的出家。

这些部分是和全书的主要线索、人物联在一起的,形成完整有机的统一体。

7 请推荐一些解读《红楼梦》的佳作

解读这东西,一定要你读熟了原著才好看,不然,众家之言非把你看糊涂了。

辅助用的《红楼梦诗词鉴赏》,可以一看。

读懂普通的,下面带注解的那种版本,就可以看《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了

看你自己的悟性和求知欲,再读下面所谓“解读”书

首推周汝昌:

《红楼夺目红》 红楼随笔

《红楼小讲》 很多年前出的,现在还很有用

《红楼真梦》 周先生个人对红楼未知情节的猜测

《红楼柳影》 红楼散文

《周汝昌梦解红楼》 本人第一本红楼赏析,受益匪浅。

张爱玲的

《红楼梦魇》 看那个年代读红者的顿悟~~

最新的西岭雪著的

《红楼十二钗》(西望红楼),可作探讨用。语言很美,但很多细节还要参商。

以下是我准备读的,听说不错,一并推荐给你好了:

周汝昌《献芹集》 红楼赏析丛话,好像是关于诗词的

周汝昌《红楼梦新证》

朱天心和丈夫唐诺(本名谢材俊)的相处,一直还是以前学生时代“朱同学”和“谢同学”的感觉基调。

如今,还多了一个“小谢同学”——曾经是女儿、如今已是儿子谢海盟。

今年,朱天心头一次收到了海盟送的礼物,那是他出书拿版费赚了钱,送给妈妈一大笔Pokomon游戏币,给她买很多武器。

这一年来,同样迷上抓Pokomon妖怪的唐诺已经是四十级高手了,每天晚上他都会独自出去游荡两三小时。而每次他出去,朱天心就在家里提心吊胆,她总是在想第二天的报纸社会版会不会刊登一条新闻:《作家某某因为抓游戏妖怪身亡》……

“我觉得这很丢脸嘛”,她一边“数落”着谢同学,一边也为心疼丈夫,替他解释道:“晚上天黑啊,他又抓得很专心,不过就当做是运动吧,比宅在家里好。以前他不是看体育节目就是看书、下棋,到半夜3点,睡很少。”

让朱天心记忆更深刻的礼物来自唐诺。

那是他刚从军中退伍,给她带了一个防毒面具。这是许多年里唐诺第一次送礼物,激动得朱天心不敢问为什么是防毒面具,她只好表现得自己好高兴、好特别。

有时朱天心会觉得有些失落,“跟他们几个在一起,就像花被忘了浇水,要枯干死掉那样”。

“他们几个”,指的是唐诺父子俩,还有姐姐朱天文,“都是同一挂的”。

有一次,朱天心出国一个月,家里剩下住二楼的天文与住三楼的唐诺,这俩人彼此之间可以一个月完全不讲话,各吃各的泡面,觉得好自在。

在这个作家世家里,没有一个人是正经上班的,于是家中谁也没有“社会时间”的概念,什么周末、年终或年假,于是相互间也没有很正统的社会关系,在朱天心看来,就是父不父,子不子,妻不妻。

“相对亲人的形式,我们之间是更重的朋友关系。”朱天心说。

每天下午两点左右,朱天心和唐诺,连同谢海盟,就会从咖啡馆里走出来,结束一天的写作时间。这时,唐诺把三人的电脑包和重物搬回家,自己继续看书下棋。母子俩则轻装去散步,通常从2点走到傍晚7点,大概走将近20公里。两人一路上有讲不完的话。

谢海盟在小时候就被确诊患有阿斯伯格综合征,其重要特征是社交困难,但记忆力非常好,他讲起某一个领域、某一个事件,可以把来龙去脉如数家珍,好像在现场一样,朱天心把儿子形容为自己的有声书。

这两年,母子俩走最多的路,是去探索台北的地下水路。

海盟把清朝台湾的地图、美军轰炸时候的地图、现在的卫星图和谷歌地图叠加起来,看明明该在的一条河流到哪里去了、是怎么流的。这也成为了谢海盟的新书《舒兰河上》。

由于家里只有二十来平方米,谢海盟自出世就与母亲睡一个房间到现在,一个睡地板,一个睡床上,朱天心就称两人是“室友”。

从某种程度上说,朱天心与谢海盟很像,都是孤僻的性格,都倔强,对于认准的事情,哪怕是亲人的关系,也非常讲是非黑白,不会因为是家人就轻轻放过,好像那个价值在他身上自动放假。

两人因为一件如今看来不过芝麻大小的事情,从2010年到2013年,冷战了整整三年。

事情发生得很偶然。

谢海盟关心动物保护多年,某日看了一套名为《血色海湾》的纪录片,影片讲述日本人大量捕杀鲸鱼而引起的海洋生态问题。一次家庭小聚,谢海盟提到这件事,忿忿不平,抱怨指责了很久,又问母亲:“你和爸爸以后还会去日本吗?”

朱天心没怎么多想就答“是”,不想却因此激怒了谢海盟。女儿无法理解母亲为何对一个虐待动物的国家有如此浓厚的兴趣,而那时候的母亲也不能了悟女儿的焦急心情。

“为什么不能去日本?这明明是两件不同的事情。”朱天心没太多想,又冒出一句话:“你不是也常常看日本动漫吗?”

一句看似平常的反诘打到了谢海盟的死穴,从此三年不再跟母亲说一句话。

母亲再怎样示好都无果而终。

有时,朱天心很忌妒那父子俩——两人都是运动狂,从早到晚有说有笑,尤其是评论起体育比赛来,两人都博闻强识,说话很毒舌,听着非常精彩。而此时,她一个人被晾在一旁,备受冷落。

“那段时间里,我感觉他好像想将我逐出她的生命中。”朱天心说。

这对倔强又要强的母子,后来因为谢海盟遭遇的一场忽如其来的车祸,终于和好如初。

两人约定,再不冷战,要沟通,哪怕吵架。

朱天心记得某日散步时,谢海盟跟她感慨:“我们很像杀人鲸母子。”

杀人鲸是母系社会,其家庭成员间关系非常密切,尤其是幼子和母亲之间,几十年都不会彼此分开,如果母鲸死亡,她的儿子在一年内死亡的风险会提高8倍。

“他第一次说的时候我很惊讶,觉得很光荣,也会有一点点的辛酸。”

慢慢的,朱天心也接受了这个阿斯伯格综合征孩子的爱的表达方式。

“他们都是自我非常完整、饱满的人,说另一面他们都比较自我,比较冷,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竟然像独居的人。我就会想办法把他们给搅成一家人。谁生日了、谁出书了,就会喊大家来吃个饭吧。我像一头老牛,把一群宅男宅女从洞里拖出来。”朱天心感慨。

作家阿城说她是“纯阳的”,她那种与生俱来的强悍的生命热感,很容易辐射周围的人。

早在16岁,朱天心就在成名作《击壤歌》中描述了自己对爱情的想象:“我的爱情必是建立在一见钟情上的,因为那是惊艳、是缘。我的丈夫则必是要能让我崇拜至死的。……我以为感情当是一桩让人欲仙欲死的事情。”

在现实中,她才发现自己是婚姻爱情的“发育迟缓儿”。

“有些事情先发生了,后来才慢慢理解是怎么回事。”

朱天心和唐诺从认识到结婚有10年,在那段外人看来青梅竹马的少年时光里,朱天心心里想的,是要学女作家三毛那样,完全自由自在,做一个野人、疯子,无法想象自己会被一段感情固定住。

神使鬼差地,她和谢同学结婚了,跟“一见钟情”“欲仙欲死”或“崇拜至死”几乎没有关系。

这是一个被丈母娘形容为“你只要给他一盘棋,一本书,他可以在上面住一个月不下来”的女婿,朱天心当时听到母亲向亲友如此描述自己的丈夫时,甚至怀疑自己嫁的是一只猴子。

然而,就是这个“孤僻的猴子”,成为了朱家一个最稳定的力量。

“我们结婚34年,唐诺对我是一无要求,他不会因为你是老婆就让你扮演那个角色,没有,他完全让你做你自己。也许这是他感情表达的一种方式吧。”

唐诺来自讲究父权的闽南家庭,成长于日本教育时代,但他十五六岁就出入朱家,深受老师朱西甯的影响。

朱西甯是军中文职,性格细致,朱家三姐妹带回家的绣花手工课,都由父亲在灯下完成。朱西甯很受学生尊重,但他完全不摆架子,家里从来不会发生学生帮老师倒杯茶这种事。

这些生活细节,内化了唐诺。“他永远会把好吃的、好玩的东西留给我们,自己在旁边像狮子一样守着。”

朱天心和唐诺的生活里,唯一的争执就是对谢海盟的“教育”。

有一年台湾《天下杂志》,采访他们谈亲子教育,两人竟然在人家记者面前吵起架来。

向来都脾气好好的唐诺说了让朱天心无法回应的话:“我们俩最根底的不同的是,我损失起这个孩子,你损失不起,要他自己的摸索,他可能是一个平凡的孩子,我是可以接受的。”

朱天心确实冒不起这个险。

她在与谢海盟一同撰写的《学飞的盟盟》书中,就写过,“正因为它只有一次人生不能重来,才那么值得珍惜、不想草草敷衍随俗度过”。她认为人生苦短,来世一场,总要活得有意思一点,对别人有点帮助或贡献。

然而,唐诺是非常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的人,他觉得那是别人的人生,你再好的价值、信念,哪怕是自己的孩子,都不该强加于他的身上。两口子为这个还没吵完,到现在偶尔都还是会有争执。

前两年,朱天心因为气喘病频繁发作,身体状况渐不如前。

有一次救护车来不及叫,在门口拦了计程车就送医院了。当时,朱天心难受得想要放弃掉那口气,但她又在想,不行,还没有跟他告别,我不能就这样走。

她看着唐诺一个人远远地站在急诊室门口,想起小时候父亲爱讲的雁鹅的故事——雁鹅都是夫妻制,一个死了另一个终身不娶,然后这些鳏夫或寡妇就经常被叫去为雁鹅群守夜。

她躺在急诊室床上,看见唐诺穿着风衣,像一只雁鹅,心想,“我不能让他变成一个守夜的人,人人都在睡觉,他独自在看门”。

不过朱天心知道,丈夫对生死之事毫无兴趣,就像他喜欢的“空”字一样——不知生焉知死?

相比死亡,唐诺喜欢变老这件事。57岁以后,朱天心就经常听他说,以前你坐窗边喝咖啡,写稿放空看外头,可能入眼的是一双美腿。可你现在的生物性不在乎,你看到的可能是一只猫、一只狗、一个在乞讨的老人,或者就是单纯的天光、云影。

世界好丰富,以前为什么只看一双腿呢?

后来,好友蔡琴问朱天心:“告别?那你想跟他说什么?”

“我很想跟他说,你要勇敢。”

“这么不浪漫?”

“是啊,我就是想跟他讲,勇敢过下去,活着、面对我不在场的日子。”

“那你觉得,要是同样情况的话,他会对你说什么?”

“要勇敢。”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 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书中人物的悲剧,一部作者的悲剧。曹雪芹不仅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生活,而且赞美了封建礼教下纯真的爱情。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书中的人物多达900多个,而其中我有一个最喜欢——探春。

“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泣,千里东风一望遥。”“[分骨肉]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在那样一个千顺从,万顺从的时候,只有她敢于去抗争,敢于去维护自己的尊严。一个敢于同命运、同邪恶斗争的人,才是生活的强者。而她“分骨肉”的无奈或许就是这个时代的悲剧了。

在《红楼梦》中的一段情节——黛玉葬花,这是我很喜欢的一个情节,也是黛玉的个性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毛泽东说“不读《红楼梦》就不是中国人”,清末有《京都竹枝词》“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亦枉然”,可见《红楼梦》对中国影响之大。

我所看的《红楼梦》,不仅仅是120回的通行本,还有周汝昌校汇本、甲戌本、戚序本,一共四个版本。我没有看高鹗的续书,因为我总认为,曹雪芹的《红楼梦》不是那样子的,我可以通过自己的发现,去还原一个我认为真实的情节而不受高鹗的影响。

《红楼梦》博大精深,次次读次次悟正是它的不朽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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