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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浪漫

浪漫属于青春,浪漫属于爱情,浪漫属于那些热爱生活的人!

但浪漫绝不是青春和爱情的专利。年轻时在阳光明媚的大街上,在轻轻的微风和如潮的人流中,你大声长吟的歌谣为什么今天不能唱,你放肆的侃侃而谈大声的傻笑为什么今天不敢再做?初恋时在花前月下在幽竟的清晨或是朦胧的黄昏,你曾经一次次献给你心爱人的那一朵朵鲜艳的玫瑰为什么不能让它再重新绽放出一缕温馨。

在那柴米油盐的纷杂里,在那平淡无聊的时光里你可以捡一个细雨霏霏的夜晚熄灭灯烛伏案面窗去倾听那微风听那细雨。或是在那轻风月白的夜晚独坐阳台把酒临风面对灿烂的星空和好皓月吟李白的,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替东坡抒情,明月几是有,把酒问青天。

在那家事国事天下事的烦务里你可以忙里偷闲带着家人到柳浪闻莺的河边去垂钓,也可以邀上两三个友人到郊外去看云舒云卷,更可以去选一处斗室听听贝多芬或柴可夫斯基的交响乐,或者和一帮友人无聊的吹牛对弈侃大山。

在平淡的日子里你可以用那粗糙油渍的手去打个电话给妻子说几句温馨的俏皮话或倾吐几句真诚而幽默的祝福。也可以在你孩子生日的时候做一只傻冒的唐老鸭南腔北调地给他唱一首生日祝福歌。

别羡慕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诗人为什么总是那么多的人去爱他亲近他喜欢他,因为写诗的心永远都保持着那份不退色的纯真和浪漫。

别妒忌一个走下舞台的老演员为什么总比他在台上活的更辉煌,因为他留住了一生戏剧生活里全部的浪漫和快乐。

留住浪漫吧,柴米油盐,平淡忧郁是淹不住浪漫的,浪漫是生活五味中最具味道的一味,有了浪漫你的一生才会有滋有味。

留住浪漫,浪漫是没有时间和年轮的,八十岁的老人依旧可以从浪漫里寻回十七八岁斗蔻的感觉,金婚的夫妻依旧可以从浪漫里找回初恋的情怀。

留住浪漫,你就留住了年轻,留住浪漫你就留住了温情和幸福!

初秋,是最舒服的时节,轻柔爽朗的秋风吹过脸庞,便会感到一种被她爱抚的温暖,静静聆听她的温柔话语,为你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古老神秘的神话传说,却是幸福乐事。秋的天空是澄明而安详的。风清云淡,丹桂飘香的日子里,我追随着秋的脚步,慢慢拣拾着纯真的回忆,奋力挥洒着秋天的娇媚和艳丽,却始终勾勒不出她那独一无二的韵致。秋的版画是沉默而丰盈的。落英如雨,清馥遍地,万物皆在这成熟的刹那趋于平和。无论是飘飞的伤红,散落的残黄还是漂泊的萎绿最后都沉淀为一幅幅寒雨衬映的秋景,收获成秋实中一张张满载而归的笑脸。

秋的天空很蓝很蓝。蓝的让人迷惑。有着些许的愁些许的忧。淡蓝的秋空,因为其淡,才成其深远;碧绿的秋水,因为其静,才显示其幽深;淡泊的人生,因为摈弃名利,才寄志向于高远。秋的天空,总在金风渐起后,一日一日地清亮明净起来。几朵淡淡的白云映衬着宽博的蓝天,就越显它的清高和幽远。秋越深,天也越蓝,蓝得叫人心醉,蓝得似乎能滴出水来。,蓝得令人回肠荡气,总想伸出圣洁般的手去触摸一番。这时,若偶尔飞过一列排着人字形的越冬秋雁,在广博湛蓝的底色衬托下,该是一幅多么幽深的画卷啊!

秋的落叶很美,风吹过,树上的叶子徐徐落下,飘逸的飞舞,翻划出一个优美的弧度,落地。落叶的过程,很美。秋风起,秋叶飘零。爱秋的风,它总是很容易使我怀旧。多少次带着如许的美丽,如许销魂的伤感,我漫舞在西风里,怆然于回忆中。揣想着,是谁在樽前月下,传唱着幽香暗溢的诗篇?香笺锦书中辉映着两心的婵娟,是谁在千古的风月场上,弹拨着古老的琴弦?和应着词客们婉约的情怀?因此有了见秋霜而悲白发,见残花而伤红颜,见归鸿而思故旧,见寒蝉而叹余生,见秋风秋雨则更是“夜雨闻铃断肠声”的无奈。

秋的雨水很清,黄昏的点点滴滴中,凭栏处只剩残荷,回眸时写不尽的意兴阑珊。 残花簌簌落地的声音从窗棂外无声潜入,我在夜的静谧中拥衾而坐,听那潇潇秋雨随心所欲地和风飘洒,淅沥不绝而清脆可听。谁说秋天只剩凄凄惨惨切切?秋的和谐细密早已落进了我的心田。我在秋天里思考,孕育,成熟,秋以她那感性而鸿博的胸怀包容着一切。

秋的原野很真,秋天的原野是裸露的。没有春的繁华,那样引人注目,那样色彩绚丽;也没有夏的热烈,那样着意于塑造,那样喜怒无常阴晴多变。秋就是秋,秋将一切都袒诚地交给大自然,它面临着肃杀,面临着成熟,也面临着叶落归根。如果你在秋天的原野上,发现一簇两簇红色的云霓,你不要惊喜,那不是春天的花魂,那是红枫,是秋的肃杀之美。 但要小心,你的手和你的心随时都会让秋天玉化。难怪天上很少有云彩游动,因为云彩稍一抬头,便会溶化在秋的淡蓝之中。

我喜欢秋天的原野--广袤而丰盈,宁静又悠远,农人们在田地间焚烧野草与杂物,有人说那是"焚秋",带着浓浓的芳草气息,那烟袅袅绕绕慢慢升入天际,有多少浪漫的遐思随着那烟一起飞扬这时候,我发觉我所有的感情都溶化在那烟里。说到焚秋,便想到秋凉的季节,有清洁工人在沙沙的声中打扫着一夜的落叶。扫完以后,把秋叶垛成一垛一垛的;不多时,便有一股股浓浓淡淡的轻烟袅袅升起,散漫开来,就像清晨山里的秋雾那样轻笼住我住的旧楼,那是秋叶焚烧的轻烟,弥漫着一种浓香。焚秋“焚秋”这个词让我久久难忘,旧时的生活借着这个词语重返我的脑海,记忆变得清晰起来。

想象着一颗在秋天里,掉落尘土里的种子,会拥有一个怎样的等待,才能相逢春天的蓬勃? 伸手抚摸,透着大地体温的秋的枯草,暖暖的热流在手指间串流。 不禁快乐起来。 原来,只要有大地,就有生命的热流。

秋天,凄美,苍凉,深沉。秋的天空,秋的野草,秋的丛林,秋的小溪,秋的色泽,秋的气息。伊宁何所有?聊赠一叶秋。当那绚丽如霞、金黄如蝶的叶子随风飘落时,片片尽是飞旋的热情,将我所有的期盼和无以倾诉的柔情都溶进这秋风的遐想里。引诱人在酡红如醉的夕阳中,品一壶新沏的菊花茶,唇齿间流淌着秋的清香。在迷蒙的烟雨中摇曳着几许禅意的孤舟徜徉于黛色的青山秀水间,眉宇中写不尽的恬淡与悠闲。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山映斜阳天接水,芳草无情,更在斜阳外。” 一直很喜欢范仲淹的《苏幕遮》,这种在梦里才有的风景会诱起我想出去走走的欲望。但这是诗人眼里的秋。这么美的意境只有诗人才能营造出来。

走在黄叶铺满地的小路上,拾起一片心的叶子,写上我的名字,做成书签,送给你,珍藏……好像年少时的一首诗,那不识愁滋味的时光啊,多么的叫人怀念。

柳残,草枯; 花谢,蝶飞; 夕阳落,暮色沉; 黄昏近,月色昏; 叶落知秋,思念难休; 昨夜下眉头,今朝上心头; 秋天的明澈,使人萌生登高望远的奢想,才有了诗的秋天; 秋仿佛是一种美与艺术的元素,从古至今,有多少文人墨客为之心醉而大发诗情呵。譬如李白的《秋思》:“天秋木叶下,月冷莎鸡悲,坐愁群芳歇,白露凋华滋。”柳永的《雪梅香辞》:“景萧索,危楼独立面晴空,动悲秋情绪,当时宋玉应同。”周密的《声声慢》:“对西风休赋登楼,怎去得,怕凄凉时节,团扇悲秋。”读欧阳修的《秋声赋》,其云:“夫秋,刑官也,于时为阴;又兵象也,于行为金;是谓天地之义气,常以肃杀而为心。”那时就对“秋”有一种恐惧,以为“秋”是世界的末日。后来读到诗人海子的一首诗《秋》:用我们横陈于地的骸骨/在沙滩上写下:青春。然后背起衰老的父亲/时日漫长,方向中断/动物般的恐惧充塞着我们的诗歌。谁的声音能抵达秋之子夜,长久喧响/掩盖我们横陈于地的骸骨——/秋已来临。/没有丝毫的宽恕和温情:秋已来临。/ 在这个时候,我发觉对于“秋”的感觉,世上有同行者。秋属金,冬属水,春属木,夏属火。然而从日常的角度来看,秋似乎属水,故大哲学家庄子有名篇《庄子·秋水篇》传世,而唐代才子王勃则有“秋水共长天一色”的佳句。已故诗人骆一禾在一首诗里写道:“大雨从秋天下来/向我索取着内心形象。”是的,秋属水,更吹落星如雨。秋风吹落了泛黄的树叶,也吹落了丰收的果实,田野上堆起了蘑菇一样的草垛——这是北方的秋天。散文家苇岸在《大地上的事情》里以饱含深情的笔墨书写了对季节的怀念:“秋天,大地上到处都是果实,它们露出善良的面孔,等待着来自任何一方的采取。每到这个季节,我便难于平静,我不能不为在这世上永不绝迹的崇高所感动,我应当走到土地里面去看看,我应该和所有的人一道去得到陶冶和启迪。第一场秋风已经刮过去了,所有结满籽粒和果实的植物都丰足的头垂向大地,这里任何成熟者必致的谦逊之态,也是对孕育了自己的母亲一种无语的敬祝和感激。”

人生在世,草木一秋。人在秋天可能会感受到别的季节忽略了的事物,秋使人敏感,使人有一种敬畏之心。秋一般在叶落的时候悄悄来到人间,当你看到一片枫叶缓缓从你身边飘过的时候,秋天就是在这时开始的。在我的个人记忆里,秋常常是悲凉而凄迷的。其实秋是具有极丰富的色彩,极活泼的精神的。当霜薄风清的秋晨,漫步郊野,你便可以看见如火般的颜色染在枫林、柿丛,和浓紫的颜色泼满了山巅天际,简直是一个气魄雄大的画家的大手笔,任意趣之所之,勾抹涂染,自有其雄伟的丰姿。正如古诗所云: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鲁迅先生有一篇关于“秋”的散文,精练而饱含韵味,那便是《秋夜》。他这样写道:“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的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这上面的夜的天空,奇怪而高,我生平没有见过这样的奇怪而高的天空。他仿佛要离开人间而去,使人们仰面不再看见。然而现在却非常之蓝,闪闪地眨着几十个星星的眼,冷眼。他的口角上现出微笑,似乎自以为大有深意,而将繁霜洒在我的园里的野花草上。”秋夜对于情境中的鲁迅自有不同于常人的意味,恰如香港董桥所说的“字里秋意”一般。

欢乐常常短暂,春夏的热闹经不起秋的折腾,所以李清照会说:“秋已尽,日犹长。仲宣怀远更凄凉,不如随分尊前醉,莫负东篱菊蕊黄。”而蒋捷则是:“黄花深巷,红叶低窗,凄凉一片秋声。”他们都是经历了大苦难的词人,他们的感觉应该是可信的。不想再谈古人了,所谓欢喜与悲哀,其实只不过是过眼云烟罢了。且抄一段散文家的笔墨,留给寂寞的人世间一点冷清吧:“盛夏已逝,时交金秋,那晶莹的日子、沉默的大海、干枯的玉米秆,冷落空旷的别墅,像草一般无味的残花。”在目前的时代里,童话是不存在的,没有丝毫的宽恕和温情:秋已来临。在秋天,你看到的世界一定很远,很深,感悟更透彻。

我童年中的点点滴滴就像夜空中的一颗颗小星星,闪闪发光,其中有一颗最亮的。

那是在我八岁那年,我与父母到青岛游玩。第二天,我们跟随着导游团来到了沙滩上。海风扑面而来,令人心旷神怡,旅途劳顿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随之而来的是快乐的享受:我们跑到海边,互相泼水,任凭小水花溅到我们的身上,溅入我们的心里。爸爸妈妈玩儿累了便躺在沙滩上,尽享阳光的明媚。我趁着爸爸妈妈陶醉的时候,悄悄的把他们的手和脚都埋在沙子里,沙子的温暖使他们幸福地进入了梦乡。我想:爸爸妈妈正在熟睡,我为什么不在他们醒来之前,把我惊天动地的杰作完成,给他们一个惊喜呢?于是,我开始建造城堡。我先把“地基”打好之后开始一点一点的往上加层数,一直加到了五层的时候才罢休,然后,我又建起了一个高高的围墙便大公告成了啦!但我端详来端详去就是觉得缺点什么,突然,我脑中涌现出了一个想法:不如用贝壳装饰城堡吧!说干就干,我立马捡来了许多五彩斑斓的贝壳,一个一个小心翼翼的装饰在城堡上,围墙上,并且我还利用剩余的贝壳从爸爸妈妈那里一直铺到城堡门前。不一会儿,爸爸妈妈醒来了,看到自己身上的沙子,便猜到肯定是我这个调皮鬼干的“好事”,做在旁边的我神秘一笑,说:“爸爸妈妈,我带你们去看看你们未来的家吧!”爸爸妈妈一头雾水,将信将疑地跟着我去了,我带着他们顺着“贝壳路”走到了城堡前,我对他们说;“爸爸妈妈这就是!里面住着我们一家三口和小动物。”这时,我看到爸爸妈妈欣慰的笑了,眼睛里溢满了幸福的泪花,哽咽着说;“笑笑长大了,有孝心了!” 啊,青岛之旅,让我永远留住你这份美好回忆吧!

#品牌好物##今天穿什么#

脱去厚棉服和沉重的大衣,清爽休闲的春装即将成为 时尚 圈的主导,搭配出轻盈魅力感,应该是每个女性都要追求的风尚, 娱乐 圈中早已有明星换上了减龄元素的春日造型,唐艺昕就是其中之一。绿外套白内搭清爽养眼,格调浪漫又纯真,高贵有品,简直就是把春天穿在了身上!

草绿色是这套造型中占比较大的色调,清纯感与浪漫气息兼并,明媚春光布满全身。唐艺昕的这款外套,既带有甜糯毛绒元素,又加入了干练的尖领设计,虽然是纯色款,层次感打造得很丰盈。白色作为打底,更纯美可人。上半身造型风头很足,所以下半身牛仔裤的款式不需要太个性,也能营造出清爽高级范儿。

元气马卡龙色是春夏季节的主流色调,像唐艺昕上半身的单品虽然是毛绒款,质感很厚重,但选择浅色系列,能够营造出视觉上的轻盈感。不管是白绿组合,还是牛仔蓝柠檬黄等纯色单品,在时髦精们眼中都是 时尚 圈的宠儿,合理用色调搭配出清新感,四十岁也能穿出少女魅力。长时间的黑白色look会增加压抑感,生活和职场都需要彩色去渲染,掌握好清新配色搭配细节,穿出高质感高级范。

唐艺昕这套造型下半身是日常最常见的牛仔裤,随性简约,选择版型时要结合自己的身材,无论是修身还是阔腿都会让造型很有格调。搭配松糕底马丁靴,与牛仔裤形成蓝白色调组合,清爽养眼。个性的厚底设计版型也能为搭配增添沉稳意蕴,优雅不乏酷帅风采,以俏皮软妹风为基调的搭配同样也能演绎出又飒又A的时髦感。

除了清爽的色系之外,单肩包和渔夫帽选用了复古咖色,充满稳重雅致的魅力。整套造型由上而下都是亮点,鳄鱼皮包包更是其中之一。本身鳄鱼皮就是比较贵气的代表,加之细腻的纹路设计,更加雍容富态。 娱乐 圈中很多30岁左右的女演员,经过岁月的磨砺,自身特点明显,所以所展现出来的穿搭造型总是彰显个性时髦的韵味,让她们在圈中独树一帜。

虽然为了减少穿搭的错误,很多人会选择容易驾驭的黑白色,其实想要迎合潮流 时尚 感,彩色搭配必不可少。甜美风可以选择一些清新的颜色,比如唐艺昕pick的养眼草绿色,简约且大气的搭配格调,既能穿出高级美感,减龄效果也绝佳。

不得不承认,人到中年,多少都要通晓些世故的,人总要被逼着去成长。世故沧桑,身心像结了一层厚厚的痂,伪装着面孔,也武装了天真,这世间所遇,就皆为虚妄似的,亦真亦假,可有可无。

鬼谷子说:“知世故而不世故,历圆滑而弥天真。”

恍惚间,依然可见,那一位年轻的姑娘,怀中斜挽着一大捧红色百合花,穿着浅蓝修身长裙,米色高跟鞋,芊芊身影,袅娜娉婷。她不管不顾,昂着头,迎着夕阳,漫步在大街上,沉静在自我宁静的世界里,她像一幅典雅的画,又抽象而妖娆,与喧闹的市井,格格不入。

那一刻,一切纯真与浪漫,如同魅惑初到的夏日,带着同样恰当的温度,发着淡**耀眼的光芒,弥漫在大街上。灼热而贪羡的眼神,全聚焦到她与艳丽的花色上,顷刻间,她灵敏地捕捉到,一种囚徒式的束缚,限制她灵魂深处的向往,她内心感到恐惧和无助。或许,生活,习惯于庸庸碌碌的样子,习惯于尘土飞扬;用鲜花点缀的柔美,或演绎唯美质感的浪漫,总像漂浮于天空,总有点虚幻的假象。天真无邪,在某个成长的节点,与幼稚合谋,鲜花成了原罪。

从此,她再无张扬。

其实,年轻时光,是多么的美好。但人的初心,就是这样被世故一点一点侵蚀掉的。慢慢放弃做自己,慢慢去迎合世俗,迎合生活,迎合各种各样的人,将自己努力融进芸芸众生里去,慢慢变得这般平凡,朴实无华。

努力再努力,半生浮沉,迎合而来,多少相遇相知,细细品味,也只如春水浮冰,浅浅淡淡,总也不能承载住什么似的,哪怕一句诺言,或者一点信任,都很难找到一个可靠的支点。

熙熙攘攘,想记住的,值得记住的人与事,又能有多少。世故蚀人心,当我想要反抗时,却找不到自己的初心了。

2,

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她的平生过往,甚至,我都不记得她真实的面容,但我常常要想起她的,并没很多值得称道的理由。

记忆里,她穿着传统的蓝色斜襟短衫,黑色绸裤,腰间裹着黑色围裙,佝偻着腰,驼着背。她是那么的苍老,老得在暮色下,无形无色。我看到她的时候,她是路旁一团不起眼的黑影,正颤巍巍地,将脸贴在草丛上,动作缓慢而僵硬,许久,才见她扯下来一根野草。

看着她即将要被黑夜吞噬,我亦怜悯,嗅到世间满满的悲凉。

“阿婆,您采猪草呀,天要黑了。”

老人抬起头,蠕动着干瘪的嘴巴,回了我好几句话,口齿不清,我听不明白,但她的眼里,有笑意,想来也是一些欢喜的言语。我直接跳到沟里,帮她摘起了野菜,在黑夜完全笼罩下来之前,勉强将她的背篓装满。

记忆并没有很多交谈的细节,我只知道,后来又遇着她几次。七八岁的孩子,刚学习雷锋,精神头上,懵懂无知,心里唯一的忐忑,就是不能确定,自己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最后一次遇见,采好猪草后,看天色还早,我又脑门一热,帮人帮到底吧,背起背篓,要送老人回家,这才问起她的住处。

她用我听不懂的话语,一路讲,一路指引,咿咿呀呀,带我走向一条偏僻的山路,幽暗阴冷的山谷里,一圈院墙高筑的瓦房,落在山坳中,这是村里的敬老院,远离村邻,寂寂无声。

在院子里放下猪草后,夜色已经完全笼罩下来,我看不清院子里更多的事物,在走廊昏黄的灯光指引下,这位八十多岁的老奶奶,带我去了她的房间,用白瓷茶杯,倒了一杯带着烟熏味红褐色的茶汤给我,几片带杆的粗叶子沉在杯底,看着房间里古老的箱子橱柜,浑然一体黑乎乎破败的颜色,脚下高低不平铺着长短不一的木板,一股霉味,从不知名的角落冲上来,我抿了一口茶,便匆匆离开了房间。

阿婆热情地带我去看了她养的大肥猪,她努力比划,让我明白,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要自给自足,养猪,或者种菜,竭尽所能多做点事,才能满足生活。她拉着我,示意我不要走,要带我去食堂吃晚饭。我看到几位和她同样的老人,他们蜷缩着,像沉默的木雕一样,聚坐在廊檐下。他们静静看着我走过来,年老的眼神里,没有喜怒哀乐,黑黝黝的院子,透着深潭般的寒冷与孤独,走到转角的小门,我对阿婆摆摆手,就逃也似地跑了出去。

没过多久,我就听到母亲说,敬老院的某某死去了。我问是不是经常傍晚出来采猪草的那位阿婆,母亲说是的,我怅然若失。没过几年,那里的老人都去世了,那些房子,再无人居住,如今,只剩一块荒地。

我不知道,与她的相遇,为什么总出现在脑海里,甚至,要比很多的人事,都更有印象些。或许,是那个山谷太过阴冷吧,也或许,是成年人的世故心,总也少了些温度。

总之,我是不太喜欢现在的自己。

3,

但六十岁的邻居卢阿姨,每次见到我,却总要说:“小兰,你真是一个蛮好的妹子,我就喜欢你这样的。”

承蒙厚爱,喜欢亦是相互的,在我们这对忘年交上。

阿姨在周围邻居眼里,并不得多少人欢喜,同一栋楼的许多人,都在背后对她颇有微词。我不好反驳,也不参与他们的咒念,一边听,一边笑,说来说去,也只因阿姨是一个直性子,爱管事儿,见不得不公,容不得邪气,像个女侠一样,尊口一开,尽说了别人不爱听的真话。但我喜欢和她相处,也欣赏她为人的正直与勇气,我宠着她,她在我面前,也像个孩子一样,有着非常纯真可爱的一面。

我说:“阿姨,去摘茶籽不?”“去去,等我关上门。”

我说:“阿姨,去摘竹笋不?”“去去,等等我。”

我说:“阿姨,去采蘑菇不?”“去去,我不认识菌子,但我就想和你去爬山。”

是的,她那时很健康,身体强健,手脚灵活,到山上,跑得比我快,爬树也比我高。我邀她一起到一个都不熟悉的桃家坪去采蘑菇。到了后,没见到坪地,只看到一座接一座的山丘,我们很冒失的,随便挑了个岔路,就爬了上去。

阿姨和我一路闲话,她告诉我,她从湖南嫁到这边来,老公作为一名林场工人,懦弱老实,只能干最苦最累的活,家里老人帮不上,生活异常艰苦。她为了能让自己的孩子吃饱饭,上得起学,没有读过书的她,就学人去跟车,也兼带学着做点木头生意。那天,好不容易联系到一趟生意,刚送货到几十公里外的县城,就听到随后出山的邻居说:“你还不回去哦,你儿子没人看管,滚到泥坑里,一身湿透了。”

她心里一紧,什么生意也顾不得了,马上搭转班车返回山里。结果,孩子只是在路边玩水,将裤脚浸湿了,但她依然受了惊吓,再也不跟车了,放不下幼小的孩子,想方设法,又到学校食堂去做饭,不管吃什么样的苦,她发誓要将她的孩子送出去。

老天不负有心人,她的儿女,现在一个是人民教师,一个是人民警察,这成为她毕生的骄傲。

她在我前面走着,矮小微胖的女人,花白着头发,不时回转她沧桑的脸,堆满她乐观的微笑,像阳光一样。谈笑风生,也就让步伐轻快,她的男人,那个身材消瘦单薄、说话略有结巴的老头,没啥脾气,也不善言谈,阿姨则正好相反着,火辣辣的性格,麻利爽快,和她在一起,总是让人充满活力。

我们一路闲谈,不知不觉,翻过了一道又一道山岭,直到,彻底迷路了。不知不觉,我们钻到一片茂密的竹林里,大花蚊子被汗水吸引,围在眼前不依不饶,像针扎一般叮人,尖利的荆棘和杂乱的树枝,将我们围困,上不去,也下不来。我们头发凌乱,汗水浸红了脸,看着彼此的窘态,我们自嘲般“咯咯”地大笑。

最后阿姨凭借三十年前的回忆,对这片山地做了方向上的辨别。费力爬上山头,在莽莽丛林中,找到了她口中传说的茶园,细长高挑的茶树,接收不到光照,瘦骨嶙峋,全部淹没在高大的乔木下,林下潮湿幽暗,我们高一脚,低一脚,在成片不知名的野草中穿行,好不容易爬下山来,发现,已经到了离桃家坪完全不同方向的村子里,再走了近十多里地,才到了城郊。我的腿,已经抬不起来了。

那次,我们一朵蘑菇也没有看到,阿姨说:“我们最少也走了十多公里呢,真是两个疯子。”

后来,她在一次扫墓时,扭到腰了,再也不能去爬山了,再后来,她住到儿子家去了,只是,偶尔见到我,就说:“小兰,你记得不,那次,我们去捡菌子,没有明确的目的地,也没有方向,就这样乱走了那么远的路,那么的开心,那么的放肆,我这一辈子,都没这样放松过呢,真想,再和你去爬一次山。”

她这样说的时候,我只能笑笑,心里想着:“现在我可不敢带您去了,那时,我是真没考虑过,这样一位老人,要在山上摔了,我责任可就大了去了。”但我不能这样说,只敷衍着道:“等您养好身体来,我们再去。”

“不,我是知道的,我现在这把老骨头了,容易散架,再不能和你去了。”

我知道她话里的无奈和辛酸,好强的她付出一切心血,儿子婚姻依然不顺,她已身心俱疲,再没有那种自由烂漫的心境。那些乐观的笑容不见了,只剩眉头紧锁,苦难似乎总是无涯,我也只能淡淡安慰。

我不介意和人相识相知,不论是老是幼。纯粹的吸引,到心灵上的相依偎,历圆滑,而弥天真,少些世故,多些真诚,或许这样,才能撇开俗世浮沫,收获人性的本真。

我希望,你会是我生命中,值得去记忆的人;而我,亦同样,不只是你生命中,一缕随时会消散的烟尘。

送百合和玫瑰花束代表的是真挚的爱情。玫瑰代表的是浪漫、热烈的爱情、美好,百合代表的是纯洁、高雅、百年好合。当它们组合在一起时就是代表着真挚的爱情了。根据花色的不同,还能表达出进一层的含义,但基础的含义还是真挚的爱情。

送百合和玫瑰花束代表真挚的爱情

百合代表着纯真,玫瑰代表着浪漫,当它们在一起时,就是表达的真挚的爱情了。当然,真挚的爱情只是这对完美的花卉组合的基础含义,当它们分别以不同颜色组合在一起时,它们的含义就会更加丰富,表达出送花人内心更深的情感,体现送花人的真情。

一种常见的组合是红玫瑰和百合,代表了我爱你,希望我和你一辈子在一起,我将与你百年好合,白头偕老。还有一种常见的组合是白玫瑰和百合,这种组合代表着我对你的爱真挚无比,我发自内心的爱你,你是我的唯一,生生世世此情不移。

百合和玫瑰分别代表纯真和浪漫

百合花深受国内外群众喜爱,在国内还有云裳仙子的美称,具有极高的观赏价值。由于它花朵为白色,外表高洁典雅,名字也好听有寓意,在人们心中代表着洁白无瑕、百年好合、纯真高雅,是一种吉祥的花。外表好看,寓意美好,因此是一种适合于送给爱人和朋友的花卉。

玫瑰是所有花卉中最受人们喜爱的之一了。无论是在世界的何处,玫瑰花始终在人们心中一般是浪漫、爱情、美丽的象征。在情人节,给爱人送上一支玫瑰可谓是上佳之选。当然,由于玫瑰花色多种多样,不同的颜色表示的含义略有不同,但总的来说,它们所表达的含义都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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