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色的风信子花语是病态的爱。紫色的风信子代表悲伤,花语是无望的,病态的爱。传说紫色风信子是阿波罗的挚友雅辛托斯的化身,由于西风之神杰佛瑞思嫉妒他与太阳神阿波罗的关系,所以改变了阿波罗投出的铁饼的方向。
向雅辛托斯的额头砸去,其血液流满了大地,血流经过之处,地上长满了紫色的风信子,为了表示对好友的怀念和未来得及救助的愧疚,阿波罗将其花命名为雅辛托斯。自此,紫色风信子便带编者妒忌、道歉和后悔等意。
风信子的生长习性:
风信子习性喜阳、耐寒,适合生长在凉爽湿润的环境和疏松、肥沃的砂质土中,忌积水。喜冬季温暖湿润、夏季凉爽稍干燥、阳光充足或半阴的环境。喜肥,宜肥沃、排水良好的沙壤土。地植、盆栽、水养均可。
秋季生根,早春新芽出土,3月开花,5月下旬果熟,6月上旬地上部分枯萎而进入休眠。在休眠期进行花芽分化,分化适温25℃左右,分化过程1个月左右。花芽分化后至伸长生长之前要有二个月左右的低温阶段,气温不能超过13℃。
风信子在生长过程中,鳞茎在2-6℃低温时根系生长最好。芽萌动适温为5-10℃,叶片生长适温为5-12℃,现蕾开花期以15-18℃最有利。鳞茎的贮藏温度为20-28℃,最适为25℃,对花芽分化最为理想。可耐受短时霜冻。
首先,这不是精神病,每个人都想要依赖某个人,这是对爱与归属感的需求,想要让自己归属于一个团体,想要感受到自己是被爱的,这是内心的需求。这一点是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的第三种需求,也是大部分人所追求的需求。
如果特别寻求这种需求可以追溯到孩童时期,父母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与爱,从而让当时的自己没有满足爱与归属感的需求,内心就是匮乏的,而长大以后的自己因为这种匮乏而十分追求被某个人爱,十分追求一种归属感,导致现在看似十分病态的依恋某个人的情况。
所以,这不是精神病,这只是爱与归属感的追求的表现,想要改变这样的情况你可以回归小小孩时候的状态,给予那时候自己爱
不对吧=v=
“维也纳会议以后,德国封建势力非常猖獗,浪漫主义文学内容更为空虚,不少浪漫主义者美化封建贵族和天主教教会,给腐朽的封建制度穿上妖冶的服装,成为反动统治者的文化助手。
老年的歌德却密切注意欧洲先进国家的进步事物,继续进行创作。他反对文学中一切神秘的、宗教的、蒙昧主义的倾向,不断地谴责浪漫主义脱离现实和敌视人生。他说,“古典的是健康的,浪漫的是病态的。”但他晚年的作品,无论是内容和形式都不能说纯粹是“古典”主义的,其中含有不少积极浪漫主义的成分。与此同时,青年海涅已经写出清新生动的抒情诗和尖锐地讽刺德国落后现象的散文,预示德国文学中一个新时代将要来临。他的创作本是在浪漫主义的影响下开始的,但他后来却“用鞭笞答谢了老师”。 ”
“歌德初到魏玛的十年,是从狂飙突进运动转入“古典”主义的过渡时期。他到了萨克森—魏玛公国,本来抱着一套改良主义的想法,企图在政治上、经济上实行改革,但是没有成功。这时期他的主要创作是一些抒情诗和叙事谣曲,如《致月词》、《浪游人的夜歌》、《迷娘》、《魔王》、《渔夫》等。这些诗是青年歌德诗歌的继续,但是已经失去《普罗米修斯》那种反抗的精神,而代之以更多的抒情因素。到了80年代初期,他的诗中的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内容越来越多,他笼统地赞颂人的“高贵”、“友爱”、“善良”(如《神性》)。同时,他的某些具体工作如视察矿山等使他渐渐对自然界发生兴趣,他研究了地质学、生物学、解剖学,这对于他思想中的唯物主义成分和进化论观点起过相当大的促进作用。
1786年,歌德到意大利旅行。他在意大利停留将及两年,研究古希腊、罗马艺术,接受了温克尔曼的艺术观点,形成了他的“古典”主义文艺思想。在意大利,他完成了1775年就已开始的悲剧《哀格蒙特》(1788),把1779年写的《伊菲革涅亚在陶里斯》散文稿改为无韵诗体(1787),回到魏玛后,又写出八十年代初所计划的《托夸多·塔索》(1790)。这三部剧本,第一部标志着从狂飙突进到“古典”主义的过渡,后两部则是歌德“古典”主义初期的代表作。”
这么说吧,虽然说歌德的创作中带有强烈的浪漫主义气息,他本人却是很不待见浪漫主义而是喜欢古典主义 ……真矛盾= =
中篇小说《人生》是路遥先生较为早期的作品,相比于《平凡世界》,《人生》无论在篇幅还是知名度上,都稍逊色于后者,但其深远意义,却影响了无数身在迷途中的人。
马云曾说:“18岁时,我是蹬三轮车的零工,是《人生》改变了我的人生。”
18岁的他当然不会想到,31岁还是英语教师的他,因为一个重要决定,在35岁时成立了阿里巴巴后,摇身变成那个“改变世界”的男人。
就像《人生》中的高加林一样,命运的转折,使得他不停辗转于陕北的农村和县城之间,在经历过人生低谷和高光时刻之后,又一次回归土地,回到原点。
诚然,人生是一场充满未知的冒险,每一个选择,每一次前行,都足以改变你的人生,这点在路遥先生的笔下,显得更加传神。
我也是满怀激动的心情读完《人生》,但相比于书中迂回婉转的人物命运,我还读到一份关乎于爱情的哲学,即便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爱情,也同样映射着现今社会的许多恋爱关系问题。
书中人物高加林、黄亚萍、刘巧珍相互之间的爱情羁绊,也蕴含着三类不同的爱情观,在幸福、屈辱、错过、遗憾中,将那个小县城各个阶级人物之间的爱情,刻画得淋漓尽致。
作为故事主角的高加林,虽然出身于一个陕北偏远的农村里,但拥有健美修长身材、“特别耐看”相貌的他,自小就有着摆脱父辈世代农民的身份。
因此即便在那个信息闭塞的年代,他依旧关注和研究国际局势,热衷于文学,渴望用自己的才华成就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但故事的开头,这样一个农村里的“天选之子”高加林,却因为同村人高明楼走后门的关系,让他儿子高三星顶了自己民办教师的职务,让自己做回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
命运的不公,让年轻气盛的高加林无比不甘心,但却又无可奈何。在这种从“人名教师”到“农民”的极度落差感中,痛苦的他遇见了那个给自己生命中第一束阳光的人——刘巧珍。
作为村里有名大户人家的二姑娘,刘巧珍的出现和“蓄谋已久”的告白,让本就在人生低谷的高加林,第一次品尝到爱情幸福的滋味。
“爱情啊,甜蜜的爱情!它就像无声的春雨悄然洒落在他焦躁的心田上。他以前只从小说里感到过它的魅力,现在这一切他都全部真实地体验到了。而最宝贵的是,他的幸福正是在他不幸的时候到来的!”
和巧珍甜蜜的爱情,给了高加林莫大的心理安慰,但命运似乎又在这个时候,给了他另一个惊喜。
托自己当高官二叔的福,原本已经是农民的他,经过县劳动局副局长马占胜的“暗箱操作”,摇身一变,成了县里的通讯干事——妥妥的公务员。
命运的扭转,让高加林又一次回到了县城,成了别人眼中拥有体面工作的成功人士,加上出色的工作能力,扎实的文字功底,让这个土生土长的乡下小伙儿,瞬间成为了县城里一颗冉冉升起的明星。
也在这时,高加林遇见了自己的高中同学,那个家境殷实的南方姑娘——黄亚萍。
曾经在学生时代默契十足的两人,有着相同的价值观,经常探讨国际局势和当代文学。相比于只会谈家长理短的刘巧珍,黄亚萍无论从家境,还是学识,都强烈吸引着高加林。
尤其是黄亚萍的那句:“咱们一块儿生活吧!跟我们家到南京去!你是一个很有前途的人,在大城市里就会有大发展。”这让一直志向远大的高加林,着实心动了。
“他反复考虑,觉得他不能为了巧珍的爱情,而贻误了自己生活道路上这个重要的转折——这也许是决定自己整个人生命运的转折!”
为了那梦寐以求去大城市的机会,也为了眼前这个闪耀着知性光辉的城市女孩儿,纵使心里有愧,他还是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善良漂亮的刘巧珍,和黄亚萍展开了新时代青年的浪漫爱情。
站在高加林的角度,他对刘巧珍付出过真感情,也只是因为两人身份的差异和自己的未来,而选择了有相同价值观,且能够帮助自己的爱人,这无可厚非。
但这样对原本爱情的背离,是那个时代不择不扣的“陈世美”,也是现如今令人不齿的“凤凰男”。
像高加林这样的年轻人,在现今社会中比比皆是,他们都自顾自地以为自己遵从了内心,捍卫了自己的爱情,但他们的本质,往往是更爱自己。
而所有付出的照顾、珍视、牺牲,不过是为粉饰自己骨子里的自私而已。
黄亚萍是江苏人,父亲是县武装部长和县委常委,母亲也是县药材公司的副经理,她便是随着父亲的调任,才来到这样一座北方的县城生活。
转来县高中的最初,“官二代”的她,压根看不起农村来的学生,但高加林是个例外,他的性格、眼界、聪敏和精神追求,都是她很喜欢的。
但自从中学毕业后,留县城工作的她,和回农村教书的高加林,犹如两个世界的人。即便心里念着高加林,却始终没有勇气相约再见。
最终,她还是选择了那个“门当户对”,且对自己关怀备至的张克南。
然而,命运却让黄亚萍和高加林再一次相遇,而彼时,高加林已经变成了一颗冉冉升起的明星,瞬间点燃了她心中炙热的爱情之火。
“她现在的内心里狂热地爱着高加林,觉得她无论如何要和高加林生活在一块。”
爱情的驱使,让这个本就深受“自由恋爱观”熏陶的城里姑娘,即便在父母强烈反对的情况下,也要毅然决然地和张克南分手,投入高加林的怀抱里。
她和高加林的恋爱方式是“现代”的,全然不理睬社会的舆论,疯狂地陶醉在他们高调的、罗曼蒂克式的热恋中。
恋爱中的黄亚萍对高加林是非常豁达的,她几乎把自己全部的工资都花在了高加林身上,给他买春夏秋冬各式各样的时兴服装,还隔三岔五给他送来罐头、糕点、高级牛奶糖、咖啡等县委书记都不常吃的东西。
在旁人眼中,她是那个敢于为爱作斗争的勇士,但在她与高加林相恋之前,书中曾有过这样一段独白:
“她现在才清楚,她实际上一直是爱高加林的!他也是她真正爱的人!她后来之所以和克南好了,主要是因为加林回了农村,她再没有希望和他生活在一块儿。不必隐瞒,她还不能为了爱情而嫁给一个农民;她想她一辈子吃不了那么多苦!”
这才是她内心对爱情真实的写照,以至于高加林被县委辞退,重新成为一个农民后,她脑海里的第一个念头是:“完了!完了!一切都完了。”
如果说高加林粉饰了自己带有物质的爱情观,那么她所隐藏的,就是爱情中,那“只能同甘,不能共苦”的杂质。
与高加林同属陕北农村的刘巧珍,家是村里的大户。漂亮得像花朵般的刘巧珍,并不是简单的农村姑娘,她虽然没上过学,但感受和理解事物的能力很强,因此精神方面的追求很不寻常,有着丰富的内心世界。
没有文化的遗憾,让她决心选择一个有文化、而又在精神方面很丰富的男人做自己的伴侣,高加林就是这样的男人,多年来,无论高加林在农村教书,还是回乡务农,她都一直爱慕着这个男人,为他发狂发痴。
她的爱就像珍珠一般剔透,为了心上人可以付出一切。
高加林碍于脸面无法在市井里叫卖白馍,她就替他去卖。
高加林嫌弃她不讲卫生从不刷牙,她就当着全村人的面刷牙。
后来高加林进城当干事了,她还将辛苦劳动换来的几十块都给高加林,担心他在城里不够用。
恋爱之初,她曾对高加林说:“加林哥!你如果不嫌我,咱们两个一搭里过!你在家里待着,我给咱上山劳动!不会叫你受苦的。”
就是这样一个闪耀着金子般光芒的女孩,即便在高加林选择了城里姑娘黄亚萍时,尽管自己爱得要命,也还在为对方着想,担心自己拖累了对方。
她的骨子里是自卑的,尤其在面对才华出众的高加林时,大字不识一个的她,将自己的爱卑微进了尘埃里。
她深知自己农民的身份,已经和成为县委干事的高加林,有着天壤之别,因此选择了不拖累、不打扰,将爱情埋藏在心里,即便已经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人,也不忘在高加林落难之时,伸手援助。
这样的爱,看似如同“金子”般闪耀,实则是金子背后的阴影,所有的付出,只为照亮眼前的人。
放在旧时,这样的爱会像《梁祝》一样被赞颂,但放在今时今日,则会被贴上“傻”“痴”的标签, 因为越全力付出的感情越廉价,因为这样的爱,不值得在人间。
小说的最后,被检举走后门的高加林,丢失了体面的工作,丢掉了去大城市发展的机会,也没能和黄亚萍走到最后。
在又一次回归农民身份后,他不由得认清自己的内心,发现爱的人依旧是刘巧珍,但彼时刘巧珍已经嫁作人妇,不再属于他。
而黄亚萍,在经历了一番自认为罗曼蒂克的爱情后,在高加林成为农民时,陷入爱情现实的两难境地,最后好不容易做出自己哪怕当农民也要和高加林在一起时,被高加林的一句:“我实际上更爱巧珍”给打破。
她做出了自己最崇高的牺牲,却并未换得感情的回馈,在她昙花一现的浪漫爱情背后,夹杂着一个男人将他作为自己进步阶梯的无奈。
从小说回归现代生活,像高加林这样不遵从自己内心选择,为了机遇而牺牲感情的“凤凰男”“拜金女”常有,而像刘巧珍这样,以一颗赤子之心,为爱人全心全意付出的人却不常有。
造成这一现 状的缘由,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每个人对自己的自我认知不够,总以为自己可以找到更好的,却总在丢弃那些对自己最真的。
路遥在《人生》这部书中曾说:“一个人应该有理想,甚至应该有幻想,但他千万不能抛开现实生活,去盲目追求实际上还不能得到的东西。 ”
其本意便是在告诫刚踏入生活道路的年轻人,拥有雄心壮志是好事,但切记不在追名逐利的过程中丢失本心,去为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牺牲眼前的美好。
生活是如此,感情亦是。
很多人对待爱情的初心,如同刘巧珍般炙热,而后历经现实物质洗礼后的他们,开始追逐那些不属于自己的耀眼光芒,把自己变成了高加林。
但到了最后,当梦破碎后,他们又变成了不能“共苦”的黄亚萍。
而这,大概就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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