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抽烟
那女孩从对面楼顶跳下来的时候,高勤浑然不觉。当时他正面对着朱志鹏,低下头去就他手边的打火机借个火儿。
“啪!”低头,抬头,就这么个工夫,身后“啪”的一声巨响。朱志鹏的小眼睛里流露出看见烟花绽放一般的神采,随即整张脸都开始发白。
“怎么了?”高勤问,继而他听见来自于楼下人们的惊呼声——
“有人跳楼啦!”
“快叫救护车!”
“救命啊!”
高勤半天没动作。
他胆子小,不敢凑到天台的栏杆边上去张望地面的状况,只能任由不幸目睹了全过程的朱志鹏胡言乱语:“她突然上了楼顶了,就在咱们对面,一开始还挺正常的,后来不知道怎么忽然就翻过了护栏,然后一个猛子扎下去了!就像一条鱼,你知道吗?像那种被海浪冲起来之后,迫不及待想钻回水下的鱼……完了,现在完了……”
高勤他尽可能地大口呼吸,提醒自己对面那栋楼的死亡距离自己非常遥远。一会儿他走下天台回到房间里面对林华的时候,他需要镇定。
林华一定也听见了外面的声音,不过她是一个不爱凑热闹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如同恒温器一样稳定,让人安心,有时也让人乏味。
高勤跟她认识五年,她没怎么变过。高勤猜测,他们或许无法毫无目的地坦然面对彼此。看破不说破,这座城市里的男男女女,面对感情时,恐怕都很遗憾。
现在,高勤机械地摆动双腿,一层层走下楼梯。
他住24层,朱志鹏住18层,所以他可以走下去,朱志鹏就需要搭电梯。
两人分别的时候,朱志鹏显然还惊魂未定,不停问高勤:“你刚才真的什么都没看见吗?”
高勤苦笑着摇了摇头。他本想友好地说一句“别想太多了,早点休息”,可惜电梯的门已在眼前关闭,这句话被卡在嗓子眼,高勤只能咽下去,回身一层层往下走。
不知道怎么,楼梯间的灯似乎坏了,每走几步,光线就时明时暗,令人心焦。
高勤想,果然是糟透了的一天,不仅是眼前的灯光、对面跳楼的那条人命,还有刚刚他叼着香烟走出家门时,林华看似不经意脱口而出的那句话:“我爸给我安排了个相亲对象,明天要见面吃饭,晚上你自己叫外卖吧。”
那一刻门外风声呼呼,高勤一手抵着门,一手裹紧了身上的夹克外套,停顿了半天不知该作何反应,直到林华提醒他“关门,我冷”,他才回过神来,一脚踏出去,回手轻轻带上了门。
动作如此轻柔,仿佛里面躺着一具尸体。
紧接着他开始往天台走。其实平日里他抽烟就站在楼梯间解决,可是今天他深一脚浅一脚地爬了六层楼,走上天台。头顶巨大的黑幕落下来,从四个角开始徐徐渗透,仿佛迟早也要将他吞下去。
“什么都没了。”高勤忍不住骂了一句,他是骂自己的生活。
这间平凡的一居室,是两年前他和林华两个人一起租下来的。
此前他作为实习医生一直住在医院的职工宿舍里,每天除了在病房值班跟查房之外,几乎没有其他娱乐活动。
幸好有林华每天陪他微信聊天,时不时来医院看他。后来他们决定同居,一起找了房子,置办了家具,一件件东西从无到有,有时候从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很富足了,然而,天长地久有时尽。
现在去相亲,不能怨林华,高勤明白。这些年,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可偏偏什么表白的话都没说。
他没对林华说过“我爱你”,没问过“你能做我女朋友吗”,就连搬到一起住,也还是打着“合租反正更便宜”的幌子。
他明白,林华不是不在乎。
他还记得第一次他主动接近,林华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当时高勤嬉皮笑脸地说:“你说我是什么意思,我就是什么意思!”
林华又问:“我想说的意思可多了,你就没有一句准话吗?”
高勤又接着嬉皮笑脸地说:“什么叫准话?你说一个,我学学。”
林华看着他,表情有点复杂。那个复杂的笑容凝固了大概十几秒钟,让高勤有些尴尬,就在他一手捂住脸,打算放弃的时候,还是林华主动搂住了他的肩膀。
他记得那时候的林华在他耳边低声说:“你啊你,真够油嘴滑舌的。”于是顺水推舟,高勤就得意地笑了,回了一句:“嗨,你不就喜欢我这样吗?”
那此后好像就再也没有必要去费心思说了。
林华再提起类似的疑问,高勤就搬出老一套糊弄过去。久而久之,林华再也不问了。
她真聪明,善解人意,不给男人添任何麻烦。别人问高勤有没有女朋友,他总是可以大胆地回答说“没有”。毕竟在他口中,从来没有给过林华这个身份。反正大家都是成年人,各自对彼此负责吧。说到程序正义,高勤可是第一人。
一开始,保留单身这个身份,多少还是有些好处。
有时候高勤喜欢每当科室里来了新的女护士时,面对他露出娇羞可爱的笑容,喜欢跟漂亮的女医生们说说笑笑不用避嫌,喜欢参加每一个夜班之后的聚会。
林华对他从没有任何限制。但时间久了,也慢慢有些不踏实。
有一次他在KTV里跟人正玩得兴起时,林华打了个电话过来,说家里的水管忽然坏了,问他该怎么办?
那一刻高勤迟疑过几秒钟,像是第一次意识到丈夫的责任,浑身涌起剧烈的冲动,准备马上起身冲回家中。
可惜就在那迟疑的几秒钟内,林华忽然找到了上门维修的电话,立刻劝他不必回来了。
没能及时表现出自己的意愿,高勤觉得有些失落,那时他忽然意识到,就在他自以为聪明地保留着“单身”这个身份时,林华也似乎从来都没有把他当作正牌男友。
他们的房租跟水电费一直是均摊。尽管高勤提出自己多出一些,但林华坚决不同意。
两人工作都很忙,几乎不做饭,经常叫外卖,算来算去,倒是林华付钱的时候多些。
不像其他女孩子那样在乎纪念日跟节日,林华从来没有问他要过任何礼物。
他时常忘记林华的生日,过后买几包零食回家就算补上了。而他过生日的时候,林华倒是很周道,总是早早为他置备礼物,从西装到领带,花钱从不吝啬。无论怎么看,林华都像是不太需要他。
朱志鹏是高勤的老同学,他的未婚妻静怡又恰好是林华的老朋友。
高勤和林华租房时,是静怡好心帮忙做了推荐,一来二去,这两对就算是认识了。又因为住在同一栋楼里,低头不见抬头见,渐渐开始无话不谈。
对于高勤跟林华之间的关系,朱志鹏跟静怡都是聪明人,从来没有对外声张过。
只是今天在天台上,就在高勤愤恨交加地骂着自己的生活一无所有时,朱志鹏忽然也出现了。他看起来也垂头丧气,像是刚刚遭受了生活的暴击。高勤顿觉同病相怜,忍不住想跟朱志鹏诉诉苦。
朱志鹏说:“兄弟,不是我说你,任何认真严肃的关系都是需要挑明了说的,你都多大的人了,还搞暧昧那一套有意思吗?你要是对小林是认真的,你就应该大大方方把话说清楚!”
高勤很迷茫,“两个人的关系已经到这份儿上了,我该说啥呢?”
“说你爱她,求她嫁给你啊!”朱志鹏热血沸腾,几乎要嚎叫起来了,“你应该搞一个浪漫的仪式,买一束花,写一封情书,倒一瓶红酒,在她面前,你展开那封情书,一句句念给她听……”
“太肉麻了!”高勤捂住脸,“老兄,别告诉我你就是这样对静怡告白的。”
朱志鹏抹了一把鼻子,“那当然,我从来不怕对女人低头,何况还是我喜欢的女人。来,你跟我排练,大声喊出来,我爱你,你嫁给我吧!”
高勤笑了起来,他试着张嘴,但喉咙就像是堵住了一样发不出声音。而眼前的朱志鹏,忽然像掉了魂似的,双眼直勾勾地望着对面,再没有刚刚的热血沸腾了。
“怎么,是不是自己也觉得说出这种话来很容易后悔啊?”高勤取笑他,还伸出手在他直勾勾的眼神前晃了晃。
“唉,”朱志鹏低头叹了口气,“你要记住,说这些话的时间早晚并不重要,永远来得及;最重要的是,你得确定你真心爱这个人。”一面说着,他一面从口袋里掏出烟来,自己叼上一根,再递给高勤一根。
“那怎么才能确定呢?”高勤一面问,一面凑过去借火。
“那就得看……”“啪”一声,打火机出火的声音,高勤点燃了香烟,抬起头来,正想听朱志鹏把关键答案说出来,只听身后传来了沉重的坠落声——“啪!”
之后朱志鹏就无法正常说话了,那个答案还是没问出来。
现在,不知不觉中,高勤已经摸黑走回了家门口。把钥匙插进锁孔里的刹那,听见房间里传来另一个人的说话声。
2糊涂账
静怡发来微信的时候,林华手里的烟刚点上。
她心情不太好,自己说了要相亲,可高勤竟像是一点反应都没有,还径直走出去抽烟了,这令她不快,但其实也在意料之中。
过去几年里,她跟高勤的关系一直平顺得令人发指,几乎没有什么矛盾与波折,但说白了,相敬如宾,也就是以礼相待。两个人从未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水乳交融。林华心里很清楚,高勤根本没把自己当成女朋友。
静怡在微信上发来了一个哭脸,她说心情不好,想见面聊聊,方便吗?
林华就说:“上来吧。”她把窗子打开,散一散房间里的烟味。
尽管每次亲热之后,她都会推高勤出门去吸烟,说不喜欢家里有烟味。但其实她自己有时候也吸烟,高勤不知道。
这种私生活的习惯,不需要让一个不是男朋友的人知道——林华有时候赌气似的这样想,有时候又忍不住埋怨:两个人就这么维持着,到底算什么呢?
林华开门让静怡进来。静怡坐下就说:“你家高医生呢?今天夜班儿?”
林华说:“别别别,别我家高医生,以后谁家的还不一定呢。”
静怡笑了两声,“他还没跟你表白啊?”
林华没回答,转身进厨房拿了两个橘子出来,撂在茶几上。橘子还是几天前买的,皮变得皱巴巴的,就像人和人之间的感情。
静怡没再问,自顾自说开了。
她说:“算了,其实男人的话最不可信,就算他们告白了,说尽了情话,到头来翻脸的时候,还不是一样一场空?表白得越多,结果也就越讽刺,倒不如什么也不说,也许你家高医生就是看准了这一点。”
林华听出了一些弦外之音,“怎么,你跟老朱吵架了?”
静怡沉默了一阵,回答说:“也没有吵架,只是我发现他出轨了。”
“出轨?”林华顿时感到耳边嗡嗡作响,“怎么可能?你确定?”
静怡笑了笑,“虽然拿不出什么实锤证据,但我就是知道,这大概就是直觉吧。我告诉你,爱人之间的直觉是最准确、最敏锐的,别听那些什么爱情教人冲昏头脑的鬼话,实际上恋爱之后,你浑身上下所有的感官都会开启,你会变得异常敏锐,就跟福尔摩斯差不多。所以,我敢说,老朱他一定是出轨了。”
林华仍旧难以置信,“不可能吧?他看起来那么憨厚老实,况且他又那么爱你,他会和谁出轨?”
静怡托着腮向着窗外看去,“具体的人我倒是不确定,但好像就在我们住的这个小区里吧。大概从半年前开始,我发现老朱出去散步的时间变长了,有时候下班回来了也不会马上回家,还喜欢有事儿没事儿站在窗前往楼下看。
“他的手机设置了新的锁屏密码,有时候睡觉时还躲在被子里跟别人发微信,反正线索也是挺多的。最重要的是他那个表情,有时候忍不住一个人傻笑的样子,就算不问他,我也知道,一定是因为女人。”
林华注视着静怡,她脸上带着浅浅的笑容,可是眼底却有一层悲哀。那种悲哀是源自于某种确认,还是源自于确认之后的绝望,林华还不能肯定。
她似乎领悟到,在睡前这个时间,静怡忽然来找自己聊天,或许意味着朱志鹏还没有回家。
“你打算怎么办?”林华问,“需不需要我陪你去找……”
静怡摆了摆手,“没什么,其实什么也不需要做,我只是想等等看,看老朱会做什么选择。”
“你不想撕破脸,是还想给他机会?”林华感到胸口发闷。
静怡就像慢动作一样,轻轻地点了点头,“一颗真心能维持的时间有多长?相爱得死去活来之后,结了婚也还是一样鸡毛蒜皮、吵吵闹闹。我跟老朱能维持到现在不容易,我不想因为这一次,就让前面全都前功尽弃。毕竟我们就快正式结婚了。”
“是啊,就快结婚了。”林华泄了一口气,“你就这么将就了?”
静怡用慈悲的眼光注视着她,“大家都是这样过来的吧,说着不将就,最后还是将就了。人生那么多不得已,求个安稳和过得去,不较那个劲,就简单得多了。夫妻之间,总免不了就是一笔糊涂账,你说是不是?”
林华默然无语。
她想着,今天真怪啊,就在她下定决心要跟高勤摊牌的夜里,静怡忽然出现,宛如婚姻教母一般,对她说了一番人生道理,好像处处都在暗示她应该妥协似的。
对,没错,什么所谓的“相亲”,根本就不存在。她只是布下这个局,有意刺激一下高勤,看看他的反应。
以她对高勤的了解,这个男人太狡猾,语言上的闪躲能力称得上大师级别,所以一定得下点猛药。
几年前,高勤还是医科博士,她是报社记者。去医学院里做采访的时候两人相识,发现彼此竟然还是校友,之后渐渐熟络起来。
林华一直以为学医科的男生都一板一眼,严肃得吓人,没想到高勤能说会道,时常说笑话逗她开心,两个人就越走越近了。
没有正式的告白,他就大大方方地牵了林华的手。接下来,他们在**院里接吻了一次,回来的路灯下又是一次。
那时候的林华一直想着,到时间了吧?该说了吧?好歹说点确认关系的话啊!可是一句都没有。高勤不吝惜对她的赞美,夸她漂亮、聪明、善良,但从来不说喜欢你、爱你、做我女朋友。
也不是没做过努力去确认。
曾经林华心血来潮做了便当送到医院里给值夜班的高勤,高勤盛赞她的手艺,一直说:“我最喜欢吃你做的荷包蛋了!”
林华故意问:“那你是喜欢荷包蛋还是喜欢我?”——这已经是她能够说出口来的最大胆的一句话,说出口的瞬间,她感到胸口小鹿乱撞。
然而奈何高勤总是能四两拨千斤,他几乎想也没想就笑嘻嘻地回答说:“都喜欢!”
“非得选一个呢?”林华实在忍不住,她只想听到一句笃定的话,所以她又追问了一次。
“干吗只能选一个啊?”高勤露出狡黠的笑容,他凑过来,飞快地在林华脸上亲了一下,随即又飞快地离开。
值班室外传来脚步声,有护士敲门进来,“高医生,你有朋友在啊?”
林华忍不住看了高勤一眼,她很在意高勤将会如何对别人介绍自己,然后她听见高勤风轻云淡地说:“噢,这是我大学校友。”
校友,然后就没了。林华心里“咯噔”一声,此后这么多年,她的身份就没有改变过。
高勤的奶奶去世了,她陪高勤回了一趟老家。对家人介绍时,高勤直接简化成了“大学同学”。
后来林华的外公去世,高勤也陪着她去了一趟家里。面对家人的时候,她只说了一句“这是高医生”,好像高勤就是来出诊的工作人员一样。
高勤当时的脸色有些尴尬。他一尴尬就喜欢用手捂住脸,这个习惯林华早就发现了。那时她看着捂住脸的高勤,心里升腾起一股报复的快感。好吧,就当他们彼此之间,谁也不是谁的谁。
“惯性”,林华用这个词来形容自己跟高勤之间的关系。好像两个人误打误撞地一起开上了条高速公路,始终没有能安全停车的地方。
她迫切地需要停下来透口气、捋一捋、加点油,特别是搞清楚这究竟是怎样一条路。别闷头往前跑,结果前方是死路一条。但究竟该由谁来踩下这个刹车呢?
这需要极大的勇气,林华悲伤地想,高勤一定不敢。
“未来你是怎么打算的?”眼前,静怡的一句话打断了林华的思绪。
她有点儿慌了,问:“什么打算?”
“你跟高医生,”静怡叹了口气,“你们两个,要么结婚,要么分手,其实已经开到岔路口了,就这么两个方向,看你想怎么选?”
“我一个人也决定不了,”林华笑着说,“如果他能表明心意,就好了。”
静怡又想说什么,忽然窗外传来一声巨大的“啪”,继而是人群的惊呼声,静怡慌得直接朝阳台奔去,嘴上嚷着:“这是出什么事了?”
林华倒是心如止水,平日跑新闻追热点习惯了,反倒对生活里的热闹免疫。
此刻她忍不住想,高勤这是去哪儿抽烟了呢?为什么还不回来?今天风不小,他会不会着凉?她有些惦记他。
这种微小的惦记遍布生活的角落,因为与细节丝丝入扣,太容易被忽略,似乎难以撑起过于宏大的命题。就好像刚刚静怡问的,究竟是该分手还是该离婚,林华自己的想法到底是什么呢?
“好像对面有人从楼顶跳下去了!”静怡紧张地说,“你不来看看吗?楼下好多人在围观!这时候就应该让你家高医生下去看看!”
“从楼顶跳下去,不太可能生还了,让他看了也没用。”林华回答,忍不住又加了一句,“而且高勤他胆子可小了,别看他是个医生,但是对这种类型的尸体还是很恐惧,平时看恐怖**都……”
“啧啧啧,看看你,一说起他来就头头是道的!”静怡响亮地打断了林华,“要我说,你们两个真挺合适的。你说句实话,你爱他吗?”
“我……”林华一怔,就在这时,她听见传来钥匙插入锁孔的声音。
(小说名:《无暇告白》,作者:猫子不二。来自:每天读点故事,看更多精彩内容)
再别康桥》赏析
徐志摩是浙江海宁县硖石镇人,1897年出生,至1931年飞机出事,生活了35年,英年早逝。原名徐章垿,为什么改名叫徐志摩呢?因为他小时侯特别可爱,清末时长着一个大脑袋,留着一个"猪尾巴",所以他的父亲就请了一个名叫志慧的和尚看相,说是将来必成大器。所以1928年,他出国时改名"徐志摩"——志慧和尚摸过的。
一:彩虹似的梦的追寻与幻灭
徐志摩家中富裕。其父徐深如办有酱厂,钱庄,绸庄,灯泡厂,在上海,杭州有投资,是沪杭铁路的股东之一,硖石镇商会会长,且徐志摩是家中独子,深受长辈喜爱。家庭对他有影响,他活泼好动,喜欢交友。
再者,他的婚姻对他也有影响。1915年,他在北大读预科(当时先读3年预科,再读5年本科)时,认识了张幼仪,她端庄,善自理,会理财。有人把她比作《红楼梦》中的王熙凤,当然,王熙凤的品质大大不如张幼仪。不仅如此,张家更有钱,所以徐家很高兴找到这个媳妇。
大家都知道,解放前的婚姻,一为政治,二为经济。而徐父是商人,自然很喜欢,更重要的是,张幼仪的大哥张家敖是中国银行总裁,徐志摩知道而且认识张家敖。以前读书时,张家敖曾视察过徐志摩就读的中学,知道徐志摩的语文好,作文写得好,所以同意徐志摩与张幼仪的婚事。二哥张学励,是中国现代哲学史上有名的哲学家,民社党主席。
张学励介绍徐志摩认识了梁启超,梁启超深爱徐志摩这个弟子劝他出国深造。于是1918年8月,徐志摩赴美留学,同行有汪精卫。他先到克拉克大学学历史,一年后取得学士学位。1919年9月份,他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政治经济学,一年后获硕士学位。1920年7月份,徐志摩不想读了,到英国剑桥大学找罗素(一位自然哲学家,被徐志摩称为英国的"梁启超"),但两人失之交臂了。因为罗素因反对英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遭"解聘",而来中国教书,徐志摩却赴英国找他,未果。当然,后来两人成为非常好的朋友,徐志摩的爱情观深受罗素影响。
进不了剑桥,只有在伦敦大学读政治经济博士,认识了陈西滢,张世昭,林长民(林徽因之父,北洋军阀司总长)。经林长民介绍认识剑桥大学教授迪根生,由此进入剑桥大学,当时叫康桥大学,这样就与康桥发生了联系。
一>确立志向: 彩虹似的梦。因为徐志摩想在中国建立英国似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他认为德国人太蠢,干事机械;法国人太阴,干事过分;南欧人太乱,头脑混乱;美国人浅薄,文化历史不长。所以比较像样的是英国。他曾说过"英国人是自由的,但不机械;时保守的,但不顽固"。所以他认为在英国实施民主政治的条件,远在大喊大叫的美国人之上。所以在他心目中就要树立一个英国似的资产阶级政治制度。
因此在他的一篇散文《吸烟与文化之辩》中,他说过:"我眼是康桥叫我睁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振动的。"可见康桥对他的影响之大。客观上看,英国的民主是自由的,他非常羡慕,主管上看,他有个追求:爱、美、自由。同时他最好的朋友胡适也说过"徐志摩一生追求爱、美、自由",英国正好符合主客观要求。
二>步入诗坛。徐志摩当时留学是想当类似美国国务卿的政治家,后来弃政从文是受到英国19世纪浪漫主义诗人影响,也包括当时一些作家,作品的影响。同时由于他喜欢结交上流人物,其中曼殊斐尔对他的影响最大。
一天晚上11点钟,徐志摩去拜访曼殊斐尔,虽然只有20分钟,但连任谈得十分投机。曼殊斐尔的美给他极大的吸引力,对她的话言听计从,徐志摩说过"这20分钟是不逝的20分钟",可见给他的印象很深。他曾说过她的美是完全的美,是纯粹的美,是可感不可知的美,是不可分析的美,是自然界的杰作。所以曼殊斐尔说:"徐志摩,你将来最好去搞文学,最好不要搞政治。"这对徐志摩触动很大,也是徐志摩开始走向文学创作的原因。
第二个原因是离婚与失恋的影响。他在伦敦大学读书时,认识了16岁的林徽因,在当时称为"中国第一才女",所以徐志摩去追求她,但他是结过婚的。追求时当然遇到阻力,林徽因说:"我是少女,你是有妇之夫,你得先离婚。"徐志摩听后觉得很有希望,于是与1922年赴柏林找张幼仪离婚。因为浪漫的他认为林徽因是爱、美、自由的化身,虽然张幼仪很好,但是没有浪漫气质。他说:"我要当中国第一个离婚男人"。通过很多朋友做张幼仪的工作,最后张幼仪同意了,之后两人关系更好,一礼拜一封信。离婚后他立刻回到了英国,却发现林徽因已经到美国学建筑学。可能林徽因的父亲认为徐志摩当女婿不适合。此刻,老婆没了,恋人没了。两脚踏空,心悲凉,用诗抒怀,《春》中写到他看到别人在草丛中恋爱,自己很眼红,感觉自己很孤独。所以开始步入诗坛。
三>迷恋自然。剑桥大学很美,古典建筑群,蓝天碧海,鸟语花香,田野里点缀着农舍,一条康河贯穿其中。若分析《再别康桥》,必须读《我所知道的康桥》,介绍了他每天的生活——划船,看闲书。这便是他的留学生活,但他不后悔,他说,他读了三本书:自然书,人生书,社会书康桥也在其生命中之深1922年回国后,他写了第一首与康桥有关的诗《康桥再会吧!》,康桥是其生命的源泉,精神的依赖之乡。自然风光陶冶之下,造成了他清高,超脱的英国绅士风度
徐志摩一生出了4本诗集。生前3本,可以概述一生。1925年一本诗集《志摩的诗》,写于徐志摩回国后,日子不好过。林徽因与他的老师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订婚,造成他心情很不好。创作上也不顺心。徐志摩有些自傲,讲座的开头经常是:"我是英国留学生,我们英国留学生"因为过于自傲,得罪了不少人,其中一位就是郭沫若。郭沫若喜欢热情,奔放,夸张的风格,他曾写过一首诗感叹他在日本九州医科大学学习时的艰难生活,其中一句"泪浪滔滔",而徐志摩不知道郭沫若的风格。所以他批判郭沫若的诗不通。他认为:"只有长江,黄河水才会滔滔,而泪怎么会滔滔。"郭沫若很伟大,但他也是个凡人,对之当然不高兴了。同时徐志摩也得罪了鲁迅,因为他经常到处发表文章,论述"诗歌应讲求音乐性"。鲁迅回应写文章批评徐志摩道:"你总是到处啾啾的叫,总是到处跳。"。之后,鲁迅幽默的写到:"我写了篇小文章刺激了徐志摩,就再也没见他来投稿了。"当然,我讲这些情况,只是说明徐志摩在创作上,个人生活上遇到了麻烦。
徐志摩一生出了4本诗集。生前3本,可以概述一生。1925年一本诗集《志摩的诗》,写于徐志摩回国后,日子不好过。林徽因与他的老师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订婚,造成他心情很不好。创作上也不顺心。徐志摩有些自傲,讲座的开头经常是:"我是英国留学生,我们英国留学生"因为过于自傲,得罪了不少人,其中一位就是郭沫若。郭沫若喜欢热情,奔放,夸张的风格,他曾写过一首诗感叹他在日本九州医科大学学习时的艰难生活,其中一句"泪浪滔滔",而徐志摩不知道郭沫若的风格。所以他批判郭沫若的诗不通。他认为:"只有长江,黄河水才会滔滔,而泪怎么会滔滔。"郭沫若很伟大,但他也是个凡人,对之当然不高兴了。同时徐志摩也得罪了鲁迅,因为他经常到处发表文章,论述"诗歌应讲求音乐性"。鲁迅回应写文章批评徐志摩道:"你总是到处啾啾的叫,总是到处跳。"。之后,鲁迅幽默的写到:"我写了篇小文章刺激了徐志摩,就再也没见他来投稿了。"当然,我讲这些情况,只是说明徐志摩在创作上,个人生活上遇到了麻烦。
到了1924年泰戈尔访华时,他情绪开始高涨。他和林徽因做翻译,写了第一本诗集,反映了他早期执着的追求,代表作《我要树一棵明星》表带来他对劳动人民的同情。当然这是资产阶级诗人居高临下的同情,但是有进步。
第二本诗集《斐冷翠的夜》(斐冷翠是意大利的佛罗伦撒),进入了创作第二阶段。1924年,他认识了陆小曼,又叫陆媚,精通英语,法语,北京有名的交际花,18岁时就被外交部看中。她有自己的特点,与林徽因不同,她精通文学,会创作剧本,国画画得很棒,京剧,评剧都会,跳舞也很棒。她的丈夫王赓,清华大学毕业,梁启超的学生,美国留学生,先在普林斯顿读大学,后又考入西点军校少校级别。
陆小曼的父亲看到了王赓的前途,把陆小曼嫁给了王赓。王赓是个很有才能的人,为何说起他呢?他习惯于美国的生活习惯,星期一到星期六工作,只有周日休息。徐志摩常常到他们家玩:逛公园,到舞场,到剧院。徐志摩可不讲哪一天,一有时间就跑他们家里去。王赓没注意,则说:"小曼,志摩来了,你陪他去玩一下。"(大家知道,一个丈夫如果对自己美丽的妻子爱抚不够,第三者容易插足)那么徐志摩成功地充当了第三者。
王赓是个很疏忽的人,他被调去哈尔滨当公安厅厅长,怕陆小曼吃不了苦,就把她留在了北京,这就给徐志摩提供了机会:一个是交际场上的名花,一个是诗坛热情浪漫的诗人,两人一见,场面可想而知。所以当时闹得满城风雨。这一段婚姻,这一段恋爱,很多人反对,徐志摩的父亲反对,梁启超反对。在英国徐志摩和张幼仪离婚时梁启超就反对,而这个时候他对这个得意弟子也批评,说:"你不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警告他,徐志摩就是不听,他只知执着的追求。
到1925年,北京城闹得沸沸扬扬,桃色新闻不胫而走,他浪漫的生活经历超过了他的诗名,压倒了他的诗名,所以他不得不避嫌,远走欧洲。所以1925年徐志摩第一次回到母校。他是个聪明人,他走了不能把陆小曼留在那个地方。他不放心,他临走前告诉陆小曼:"你给我天天记日记,像对我说话一样,我在欧洲天天给你写信。"(当然是情书)以此来鼓励她。他不仅用信,而且用诗来鼓励她。例如《砌造一座桥》。他要砌造一座爱墙,比刚还要强的墙,来鼓励陆小曼要记住那一个字——在上帝面前的誓言——"爱"字。用诗用信来鼓励她要顶住压力,顶住社会舆论。陆小曼的父母也反对,但王赓有风度,不会拿起手枪,只是劝陆小曼,但是这也没有作用。坠入爱河,九牛也难以拉回来。在这种情况下,陆小曼虽然有诗有信,但最终还是顶不住了,她病了。打了三封电报到欧洲:"徐志摩,快回来,再不回来,我顶不住了。"徐志摩接到电报马上赶回北京,陆小曼又"活"起来了。
这时就要商量结婚的事,不能再拖了。可是这场婚姻徐志摩的父亲不同意。既然要结婚,他提出了几个条件:第一,结婚后,到浙江来。安分守己过日子。他对这个儿媳并不满意。他喜欢张幼仪,不喜欢陆小曼,说张幼仪是赚钱的,陆小曼是花钱的。第二个条件使徐志摩和陆小曼非常紧张,徐父说,必须由梁启超做证婚人。可梁启超是反对的,怎么能作证婚人呢?所以不好做工作,徐志摩只好去找他的好朋友胡适(五四运动的先驱,北大的教授,留美学生),请胡适作工作,梁启超才答应去证婚。。梁启超是证婚人,胡适是介绍人,证婚人在婚礼上是要讲话的,可徐志摩不知道他的老师要讲什么话。新婚那天,看见梁启超上来讲话,夫妻两人汗流浃背,两腿发抖。可梁启超是怎样说他的弟子和陆小曼的呢?祝词如下(先是针对徐志摩的):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意志离婚再娶,以后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然后对这一对新婚夫妻说:你们都是离过婚的人,总是要结婚的,都是用情不专,以后要意志悔悟,祝你们是最后一次的结婚(这个话很有威慑力,梁启超太有名,所以徐志摩死后,陆小曼不敢再结婚了)。
1929年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了,婚后回到了浙江,徐父专门为他们做了一幢房子,给他们住,但因北伐战争被抄家,他们都去了上海。徐志摩回国后,1923年和陈浠滢,胡适等组织了新月社,出现了新月诗派。后来闻一多从美国留学回来也加入了新月社,1926年在上海徐志摩创造了晨刊副刊——《诗说》,成为新月诗派的主要阵地,,发表诗作及其他作品。其中闻一多发表了一篇文章《诗的格律》,提倡"三美",徐志摩是表示同意的,而且两个人通过自己的诗歌进行创作。进行实践,进行"三美"理论的实践。
结婚后,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关系并没有徐志摩想象的那样好,因为陆小曼的身体不好,后来通过抽鸦片来止痛,最后上了瘾,再加上她喜欢出入舞场,歌厅,剧场,所以一掷千金,徐志摩写诗,稿费不够,就只好到大学里兼课,经胡适介绍到北京教书,到处飞来飞去,按照自己的理想,爱,美,自由去改造,但他失望了。在上海这种情势下,不仅陆小曼陷得很深,如果他自己再呆下去,恐怕也会堕落,他一再劝陆小曼到北京去,他在北京大学和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书,把赚的全部钱都给了陆小曼(因为她花费太多了),还是供养不起。所以陆小曼老是打电报催徐志摩:"快回来,债台高筑呀,快回来还帐"到了1931年,徐志摩正在北京教书,陆小曼又发电报说家里没钱了,他只好赶回去。其实他们都是爱着对方的。陆小曼最反对徐志摩坐飞机,但徐志摩却喜欢坐飞机,他觉得在天上飞来飞去,恨浪漫。陆小曼担心他的安全,可徐志摩这次仍不听话,他从北京回来不坐火车,而是搭乘张学良的专机(张学良要到南京办事)从北京出发到南京,然后坐火车赶回来。一回家两人吵架。一个说:"你为何不到北京去,害我两处走,上海环境又不好。"陆小曼始终不听,她觉得上海最对她交际花的胃口,认为上海比北京好,还说:"徐志摩你又坐飞机,不让你坐你又坐了回来。"因此徐志摩恨不痛快,拜访了杨杏佛,拜访了赛珍珠(为《中国人》写)想再搭张学良的飞机回北京,但因张学良没办完事,所以没搭成。因为朋友多,他拿到了飞机的月票,坐了一邮政飞机,从上海飞到徐州。这是他头痛,想回,但因林徽因将在北京大学作报告,讲中国古代古典建筑,他想去听,而且约好了梁思成,林徽因在机场迎接他,所以要在徐州加油,坚持要走,结果到了济南当家山,碰上了云雾,飞机撞在山上,机毁人亡。
他死后,很多有名人士都去了,例如梁启超、胡适、郁达夫、沈从文,至于林徽因夫妇更不用说,在这里有几个女人很失望,张幼仪离婚后没结婚,等他回心转意;林徽因在失事现场捡了一片碎片,挂在自己的房间,一直到她1954年去世,说明她心里还是爱着徐志摩;第三个是陆小曼,她知道徐志摩的死,她是有责任的,后来戒掉鸦片烟,整理徐志摩的著作,诗作等等;再就是赛珍珠暗暗喜欢徐志摩,但徐志摩无心顾及,告一段落,这个阶段是与理想实现有关系。
第三部诗集《猛虎集》于1931年8月出版,他的诗表现出对理想的追求已开始绝望。为什么?1927年的大革命失败,有很多东西,徐志摩对很多都不满。资产阶级思想是这样,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他写了一首诗——《生活》,表现了绝望,还有一首与《雪花的快乐》相对,名字叫《别拧我,疼!》。矛盾曾批评他,认为"它要算一首浅黄诗"把肉麻当有趣,这说明他的空虚和颓废,走向萎靡,以上是思想创造的介绍。下面讲《再别康桥》是怎样抒情的,表达了怎样的感情?
二、柔美悠远的意境,清新飘逸的风格
《再别康桥》是一首写景的抒情诗,抒发的是什么呢?三句话概括:是一种留恋之情,惜别之情和理想幻灭后的感伤之情。意是主观思想感情;境是诗内描写的客观景物。何谓意境?是人物的主观思想情感和客观景物完美的融合,且形成一副具有个性色彩的艺术画面,既称为有意境。当然我们欣赏徐志摩的诗和欣赏别的诗一样,需要调动对生活的积累,需要调动我们对知识的积累,然后我们一节节的讲这首诗。
《再别康桥》是一首写景的抒情诗,抒发的是什么呢?三句话概括:是一种留恋之情,惜别之情和理想幻灭后的感伤之情。意是主观思想感情;境是诗内描写的客观景物。何谓意境?是人物的主观思想情感和客观景物完美的融合,且形成一副具有个性色彩的艺术画面,既称为有意境。当然我们欣赏徐志摩的诗和欣赏别的诗一样,需要调动对生活的积累,需要调动我们对知识的积累,然后我们一节节的讲这首诗。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这句诗若分析的话,可用几句话来概括:舒缓的节奏,轻盈的动作,缠绵的情意,同时又怀着淡淡的哀愁。还有,还加上一句,作别西天的云彩,西天的彩霞给我们一个印象,就是为后面的描写布下了一笔绚丽的色彩,整个景色都是在夕阳映照下的景物。所以用这句话来概括,为这个诗定下了一个基调。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下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心头荡漾",这句诗实写的是康河的美,同时,柳树在古诗里"柳"——"留",留别有惜别的含义,它给诗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多少的牵挂用"在我心头荡漾",把牵挂表现的非常形象。当然他的手法是比拟的手法(拟人、拟物),与第三句话合在一起讲,"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桥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这一句诗突出了康河的明静和自由自在的状况,自由、美正是徐志摩所追求的。同时表现一种爱心,那水草好像在欢迎着诗人的到来。再次,我觉得它不是完全脱离中国诗歌的意境的,它和中国的古诗有相同的地方,就是物我合一。第二句是化客为主,第三句是移主为客,做到两相交融,物我难忘。这两句诗正好表现出徐志摩和康桥的密切关系。这就是我们前面所讲的三个方面:确定了理想,步入了诗坛,美妙的风光中,抒发自己的情感。三者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通过具体的形象,来表达自己的感情。而我们欣赏诗也是从形象入手,来逐渐接受诗人的心灵的。第四节是转折点,"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躁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这句诗运用了虚实结合的手法,"实"是景物的描写,"虚"是象征手法的运用。一潭水很清澈,霞光倒映下来,"不是清泉,是天上的虹",一片红光,是实写。但是,潭水上漂了很多的水藻,挡住了一部分霞光,零零碎碎的,有的红,有的绿,好像柔水一般,非常形象。这个"揉"写的很好,同时也是自己梦想的破灭。那么这个梦引起我们什么感觉呢?这使我想起了闻一多先生纪念它的长女夭折时写的一首诗。他用了一个比喻"像夏天里的一个梦,像梦里的一声钟",大家知道梦时美好的,钟时悠扬的,然而是短暂的,所以彩虹似的梦似美丽而短暂的。1927年他的梦想破灭了,又与陆小曼不和,很消沉。
第五节,既然谈到梦,那么这次再来康桥,再回母校,是不是来寻梦的呢?"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慢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处放歌。"这句诗是徐志摩对往昔生活的回忆、留恋,他在康桥生活的两年,悠哉悠哉。他那时有自己的理想,生活是充实的,对明天怀着希望。所以,他用"一船星辉"来比喻那时的生活,带有象征的意味。
最好的诗诗第三句诗。过去的已经成为历史,回到现实仍然是哀伤,所以"悄悄是离别的笙萧,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这句诗是情感的高潮,充分表现了徐志摩对康桥的情感,集中表现了离别的惆怅。这句诗就需要联系别的诗,包括古诗来理解。"悄悄是离别的笙萧"是暗喻的手法。例如,苏轼的《前赤壁赋》中描述了萧声是低沉的哀怨的,而笛声是欢悦的,所以"萧"来比喻"悄悄"来说明诗人的心境,因此,"悄悄"的动作带有诗人的感情,接着"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诗歌讲究精练,为什么一再重复"沉默""悄悄""轻轻"?这不是浪费语言,而恰恰是他的重点。
其实"沉默"是人的最深的感情。例如,柳永的《雨霖铃》中的语句"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再如苏轼的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他回忆他的妻子王弗死后的十年,回忆他们相见的时候"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此处无声胜有声",还有李白的《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使用反衬手法,三月春光明媚,白花盛开,可惜好友欲离我而去。如"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下两句"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意在言外,旨在象内。"不着一字,尽得风流"往往用在评价诗,意思诗不说愁,却把愁表现得最为恰当,看着朋友走掉,长久孤立的站着,表现感情的深厚。如王维说的"一切景语皆情语","写景即抒情"。所以"唯见长江天际流"能引起我们很多的遐想,又如利于李煜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只要能让我们产生联想的诗就是好诗,这些都告诉我们欣赏诗要调动我们知识的积累,像形、相似的诗能在头脑中产生,用此来理解新诗。写得好都是诗人生活经历的提炼和升华,换句话,我们通过生活的桥梁可以达到诗人的心灵。例如,刚离开父母的学子读《再别康桥》是不是更有感觉?为什么"沉默时感情最深"呢?像生活中的例子,感情最深的表达时飞机、船都已走了,但送别的人伫立不动,若有所思。结合句中"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康桥尚且如此,诗人何以堪?实际反衬了诗人对康桥的感情非常深厚,因此,"悄悄"就带着诗人的主观感情了。
第七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我认为"云彩"有象征意味,代表彩虹似的梦,它倒映在水中,但并不带走,因此再别康桥不是和他母校告别,而是和给他一生带来最大变化的康桥文化的告别,是再别康桥理想。以上才是深入理解了这首诗。
再粗略讲一下,《再别康桥》这首诗充分体现了新旧诗派的"三美",即绘画美,建筑美,音乐美。音乐美是徐志摩最强调的,其中第一句和最后一句是反复的,加强节奏感,且其中的词是重叠的,例如"悄悄"、"轻轻"、"沉默",再者每句诗换韵,因为感情是变化的,所以不是一韵到底的。再是音尺,"轻轻的我走了",三字尺,一字尺,二字尺,符合徐志摩活泼好动的性格,再是压韵。所谓建筑美,一、三句诗排在前面,二、四句诗低格排列,空一格错落有致,建筑有变化;再者一三句短一点,二四句长一点,显出视觉美,音乐是听觉,绘画是视觉,视觉美与听觉美融通,读起来才会感觉好。再谈到绘画美即是词美,如"金柳""柔波""星辉""软泥""青荇"这些形象具有色彩,而且有动态感和柔美感。
这三者结合起来,徐志摩追求"整体当中求变化,参差当中求异",显示出新月似的特点和个性,所以我概括为:柔美幽怨的意境,清新飘逸的风格。
回答者:唐子畏 - 榜眼 十三级 3-26 18:13
《再别康桥》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曲优雅动听的轻音乐。1928年秋,作者再次到英国访问,旧地重游,勃发了诗兴,将自己的生活体验化作缕缕情思,融汇在所抒写的康桥美丽的景色里,也驰骋在诗人的想象之中。
全诗以“轻轻的”“走”“来”“招手”“作别云彩”起笔,接着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隽永。
这首诗表现出诗人高度的艺术技巧。诗人将具体景物与想象糅合在一起构成诗的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巧妙地把气氛、感情、景象融汇为意境,达到景中有情,情中有景。诗的结构形式严谨整齐,错落有致。全诗7节,每节4行,组成两个平行台阶;1、3行稍短,2、4行稍长,每行6至8字不等,诗人似乎有意把格律诗与自由诗二者的形式糅合起来,使之成为一种新的诗歌形式,富有民族化,现代化的建筑美。诗的语言清新秀丽,节奏轻柔委婉,和谐自然,伴随着情感的起伏跳跃,犹如一曲悦耳徐缓的散板,轻盈婉转,拨动着读者的心弦。
诗人闻一多20年代曾提倡现代诗歌的“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再别康桥》一诗,可以说是“三美”具备,堪称徐志摩诗作中的绝唱。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
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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