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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至上
在许多人眼里,婚姻太重要了,不能让年轻人自己决定。在大部分文化中,没人重视以爱情 ---一种不稳定的情感 --- 作为结婚基础的想法,而在现代西方社会人们却认为这种想法坚不可摧。
许多世纪以来,浪漫爱情在小说和传记中历来是婚外的,所以没有好结局,这也是它浪漫的原因。婚姻“天成”,而非俗人缔缘。教会从来就不把父母反对或群体异议看作合法羁绊。在中世纪和现代社会早期,真实的罗密欧和茱丽叶比比皆是。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哪怕是在社会很底层,这种婚姻也倍受排斥报复,甚至导致父子关系断绝。而且,尽管教会吵着要婚姻许可权,但是这类避开公众视野而缔结的“秘密”婚姻却是不合法的。因此,在十六和十七世纪,人们不顾社会反对而结婚的机会逐渐减少了。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证据反而证明家家家户户急于包办婚姻,这样的婚姻至少兼顾孩子的情感:父母和孩子在一起相处的日子多了,感情也贴近多了,家庭生活起了变化,包办婚姻显然是明智的。青少年危机时期,两代人之间剑拔弩张---选择婚姻对象往往让两代人的关系雪上加霜 ---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初期的西方文学的主题就是围绕着这种关系展开的。和浪漫主义作家的希望相违背,财产仍然决定谁与谁成亲。只有在一贫如洗的情形下,才会出现极度自由。
在十九和二十世纪,爱情在西方逐步占据上风。浪漫主义推崇年轻人的感情;个人主义偏重个人选择;社会流动放松了家庭集体决定的束绑。然而,在现实中,人们继续用传统方法挑选婚姻对象,看重社会或经济地位,轻视不牢靠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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