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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了点伤
我从来不觉得日子过得有啥辛苦,可不幸的是我的幸福生活在大学走到了终点。我自以为除了好吃懒做贪玩恋睡并无其他缺点,无非是文章写得好点,歌唱得煽情点,网球打得帅点能聚集小女生尖叫偶搏大美人嗤笑。可事实是在大学里想追到女朋友并不在于你成绩有多好学习有多强,尤其在这所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工科院校,基本上长得帅的或长得不帅但舍得砸钱的男生都被女生提前瓜分完毕。我在食堂天天就能听到几个女生聚成一堆讨论哪个系哪个班的帅哥给谁追值多少顿饭,弄得跟一贩卖人口奴隶贸易似的,令食堂老大妈听得心惊胆战不寒而栗。
但这里的女生一个个长得实在让人不敢恭维,如果要我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为了表达我的失望,只能是四个字:触目惊心。别的工科院校好歹也是一侏罗纪公园,而我们学校完全是彗星撞地球后的侏罗纪公园,净剩些老弱病残。记得有一次我昧着良心夸了一下哥们儿女朋友长得还行,结果老天立马劈雷闪电刮风下雨,吓得我从此不敢对着女生妄言美丑,老怕某天这雷劈到自己身上。难怪有一位仁兄在女生宿舍楼墙上挥写“CS反恐龙”而引来普遍同感。
好在我的前任女友不是从恐龙堆里出来的,这在S 大也算是个奇迹。跟她走在一起不但往我脸上贴金甚至还衬托出我的寒碜,弄得我都不好意思来承受观众朋友们批判性的目光。但造成我和女友分手的主要原因并不是外表伤的差距,而是约会的迟到问题。与她经过57次激烈痛苦的争吵之后,我毅然接受了主动分手的事实――时间真是个无情的东西,甩与被甩全在一秒之间。幸亏我抓住了最关键的一秒从而挽回了面子。说实话我之所以惜时全是平时打电话炼出来的,我懂得是时挂机以免移动公司多余的榨取。时间就是金钱,特别相对于手机而言。
我还清楚地记得这57次迟到事件中只有21次是我的贡献。所以说我们分手很可能不是因为我迟到太多,而是根本不够。比如有一次约女友看**,由于堵车――天地良心真堵了,我迟到三十一分钟,结果就看见女友气急败坏地扬言撕票(**票)。等我像侍侯老佛爷似的解释了半天之后,她才颇欣慰地吐出一句:幸亏我晚来半个钟头。
所以说脾气躁的女生千万不能泡,你泡到手她也就是一河东狮吼;脾气好的女生更不能泡,她偶尔耍起小性儿来能把你酸死。宁可相信小人也不要相信女人,你平时对她好吧毫不在乎,你哪天稍有懈怠她就立马翻脸给你看,而且她的记性比computer 还强:你的污点历历在目,优点却一片空白。
就这样我的美好形象在她眼里成了顽劣典型,一拍两散也就是个时间问题罢了。
分手之后的我终于由孙子重新变为大爷。
阿逸作为我们感情的见证人目睹了我的汗水和血泪。她老是说“己所不对,勿怪于人”,口气跟几千年前的老夫子一个样。我说你装什么思想家啊你谈过恋爱吗。每到此时她总是一脸无辜的说,还真没谈过。我也真拿她没办法,十七八岁的人了还跟一小女孩似的,不,小男孩,因为我从来没把她当女生看过。她就是那种特没心机的人,有事没事就跟我勾肩搭背称兄道弟,成天缠我甘当跟屁虫。不过我女朋友倒蛮喜欢她的,带着她都不觉得累,说她像个巴比娃娃。
想起来我们初次相识也蛮有戏剧性的。在图书馆我百无聊赖拿书本作幌子猎色美女,不得不承认,我这人确实比较花心。我想我当时左手执书右手转笔脑袋作圆周运动的小样一定特滑稽,要不然怎么会吸引对面的美女呢。以前我还真没发现,学校竟有如此女色。她写一纸条告我她的手机号让我信骚扰,于是我求之不得乐得屁颠屁颠地使出浑身解数来取得这位美女的好感。事实证明我十几年的语文没白学。因为一个钟头后我们就在一起吃饭了。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一朋友一个月一千条短信都不够用了。
那天我吃得比较郁闷,因为阿逸挥舞着鸡爪子狼吞虎咽的吃相让我惭愧,估计这小妮子不是几天没吃过饭就是饿狼转世。虽然老天赐给了她一副天使般的面孔却也留给她一个恶魔般的胃,能吃能睡又能保持体形,我佩服。阿逸那天表现得特大度,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我从来没见过能在饭桌上大侃特侃的女生。于是吃到最后我更郁闷,因为邻近的食客如看ET般的看着我们。我想阿逸要么双重人格要么精神分裂。
分手之后我一无所有,唯一有的就是大把大把的时间。我会无数次地翘掉枯燥的高数课烦人的马经课以及恶心的药理课而去陪阿逸满城市的到处乱逛。我所说的逛,就是以损失最小的利益换取最大的满足。我们通常都会在出发前两天研究好路线计算好时间力争减少预算。有时候我发现出发前的准备的确比出发快乐一点,尤其对我们这种穷学生而言。可有些东西通常是算不准的,因为我们会为乘的是普通车还是空调车争执不下,常常就因为这一块钱的差价我们争得面红耳赤乐此不彼,为了证明各自的合理性连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政治经济学原理都用上了,可见我们是多么挖空心思绞尽脑汁。
但愿马导不要听到,以免他在九泉都不能安息
那次我们乘游1线去明故宫,一路风尘仆仆到了之后却忘了带相机,只有租了架用胶卷的傻瓜拿来乱拍。古老的城墙斑驳的颜色,阿逸站在城门前摆着奇怪的pose 让我拍,我说你干吗,她得意地笑笑,你看我像不像攻城的武士?我说得了吧,你就一兵马俑。她拍完之后又要拍我,我看看周围,说,咱们不要玷污历史。阿逸顺着我望过去,只见满眼的酒楼食府中国五千年文明史在麦当劳肯德基夹攻下显得不堪一击。我们都不吱声了,沿着古城墙的小路一直走到暮霭沉沉。两人走得腿都要断了却还得找一个地方休息,休息好了又要跑断腿的找路回家。好不容易找到站台乘车回去都已华灯闪耀――相机还没还几百块押金都没取哪!在赶回学校的车上,我和阿逸相视苦笑:人算不如天算啊。
有时候阿逸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比如说她喜欢逛街,而且一定会叫上我,我奇怪这个老是逃掉体育课的女生为什么逛起街来如此有劲呢。她尤其衷爱漫画,南京的漫画店无论大小几乎都被她跋山涉水的跑了翻了一遍,从最早的鸟山明的《七龙珠》到最火的几米的《涩女郎》她几乎读得废寝忘食韦编三绝,而且她还有一个毛病,就是一买一打还让我背。我就感觉一个打男人背着一捆漫画书招摇过市的样子特滑稽,她看我在大街上不好发作的表情就冲我邪邪地笑。不过说实话,她笑得蛮好看的。
我说,陪你逛街不知要磨破我多少鞋,还弄得我跟一牲口似的。 不过阿逸每次都会请我吃麦当劳以作酬谢。想想那顿可口的晚餐我也就认了,所以每次还是 像应召女郎一样任她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地使唤,还特敬业的那种。坐在麦当劳明亮的餐厅里边吃薯条边喝可口室我们最感惬意的事情,看着窗外许多漂亮的小孩子唱唱跳跳,我又一下子感觉到自己的苍老,挺伤感的。阿逸也一样,她说,你看咱们都快奔三的人了,找个人托付掉算了。我说得了吧你别让我自卑行不,我把我托付给你?!
我们会一直坐到天黑,然后乘16路车回去。我有一个习惯,就是喜欢坐双层巴士,喜欢让身体悬空任思绪在夜空里浮游的感觉。阿逸很给我面子,每次都静静地陪我等那一班车。
不过作为酬谢,我会把肩膀借给她靠。
时间就这么一天一天过去,我依旧没有找到女朋友,依旧在学习上惨不忍睹在生活上一塌糊涂。为什么人越长越大反而越来越容易失去方向,我跟阿逸以几乎盲目的状态混吃混喝混日子。阿逸说,这生活再这样过下去我都要恶心死了。我说要不咱俩逃吧,比如“私奔”
寒假的时候,南京出奇的冷。我因受不了严寒回到了家乡,而阿逸也回了上海的奶奶家。隔着一千公里的距离,我能想象阿逸在那个城市寂寞的脸。我们遵循着彼此间默契的约定:无事不联系。除夕那天晚上,我独自跑出户外,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游荡。许多地方都传来喜庆的炮竹声与欢笑声,我抬头看着星辰闪烁的天空突然想念起阿逸来。正想发短信给她新信息就来了,我打开手机一看,是阿逸的:我在户外看星空,很美。我的心忽然震了一下却不知道怎么跟她回,只有说,我也一样。
终于等到了开学,我史无前例地迫不及待地提前动身去了学校。好多人都已经来了,穿的特喜庆,我对室友说,今年流氓早聚会。是啊,毕竟是新的一年,大家体面了不少。室友说关键是又有钱了泡女朋友又有资本了。我看着他那副流着口水意*的小样儿就在心里狠狠地发笑,S大的男生都被饥渴折磨得不成人样!
很快就元宵了,我跟阿逸一起跑到夫子庙看灯展。在车上她就历数看灯展得几大好处:1、一年一次,不看可惜2、规模大,质量高,有水准(又帮人家作广告了)3、坐香车,陪美女,爽(美女还说得过去,香车,歇了吧我,咱坐的可是公车)……数着数着公车就走不动了,原来人流太多导致交通拥挤路面混乱,前面又搞管制,于是我们只好下车步行而去。当时万人空巷的情景那叫一壮观啊比起疯狂的彩民有过之而无不及。总之人山人海我们跟着前面的人累死累活地跑,也不知道是不是去夫子庙,反正大方向应该没错。后来我才知道那天何止是人山,简直就是一片汪洋估计最少也有40万人。
就在这人海之中我们走散了,我记得我一直是牵着阿逸的手的,可当我有意识的握了一把之后发现抓的全是空气。我一下子慌起来,怎么办,阿逸可能就在我身旁,我却找不到她。
当我奋力冲出人群时才发现手机一直在响个不停,是阿逸打来的。我接起电话却听不到声音,四周太躁杂而她是那么弱小。我一直大声的对手机吼,阿逸别怕我在这里……我让手机这么一直处于通话状态中,心里的恐惧却在不断的加深,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恐惧,只是觉得没阿逸我不行。后来,大概阿逸也拼了命挤了出来,我们终于可以听见彼此的声音了,却发现彼此之间只隔着一个广告牌。感觉三十分钟像三个世纪,而我们是穿越时空隧道保卫地球的战士,经历外星侵略战场厮杀突破封锁线冲出包围圈战友们都倒下之后唯一逃出殖民地存活下来终于胜利会师了。
我们转过身看着对方一直不说话,然后隔着广告牌笑起来。良久,阿逸突然扑到我怀里不停地哭起来。我知道她肯定还很害怕,却不清楚小孩子一样的她是害怕失去还是害怕拥有。
阿逸生日那天约我到市民广场看烟火,我们就坐在梧桐树下的长椅上看着烟花聊着八卦度过了她二十岁生日的最后一晚。星空下的烟火璀璨绚烂瑰丽多姿,这让我想起了以前很红的一部偶像剧,“牵你的手去感觉烟火最迷人的季节,点亮生命的一切绽放我们的喜悦”。歌里面这样唱着,跟今晚的气氛很像。阿逸说起她的往事她的生活说着说着就哭了,我束手无策只有任她倒在我怀里饮泣,因为我给不了她坚强的安慰只有给她温暖的怀抱。许久,她停止了哭声,抬起头我看着她的脸,那一刻,觉得她如此成熟不再孩子气。她说了一句对不起然后又恢复了平日的搞怪拉起惊愕的我要我教她跳舞。看着她天真的笑容又觉得她变回了孩子。于是,我们在美丽的星空下、灿烂的烟火中跳着笑着一直到曲终人散。
晚上风很大很冷,又下起了雪,我送阿逸回宿舍走在前面替她挡风雪。阿逸说,不好意思,破坏你情绪。我笑了,我终于知道市民广场的好处了。
什么好处?
很大,可以跟你一起跳舞。
我们都笑了,然后在寒风中默默地走。我始终都不敢问她为什么哭泣,只是那些黑色的风吹得我眼睛生生的疼。直到分别的路口,阿逸说,今晚我很开心。我说我也很开心,然后送给她生日礼物——一条刻有我姓氏的手链,说,愿它能保佑你幸福快乐。
是不是二十岁是女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道坎,阿逸在过了二十岁之后,就学着由一个女生变成女人。我惊喜她能有这样的变化,毕竟每个人都是要长大的,你在心里抗拒可岁月会在你脸上留下痕迹。虽然她的改变有点让我措手不及,但长大,我曾也一样的恐惧。
阿逸长发蓄起来了也终于穿上了长裙,为了纪念这伟大的一刻,我们在学校悠长的林荫道上合影,尽管背后的喷水池破烂不堪败坏了景致,但静谧乖巧的阿逸还是衬托出了我的随性与不羁。我对穿裙子的她说,你看我多么帅一小伙子被你一衬托就变得惨不忍睹。刚说完她就抬起脚准备踢我,我大叫,你穿的可是裙子呃!
阿逸终于变得有女人味,在她说话的时候,在她逗小孩子的时候,在她跟我吃饭的时候……看到她日益成熟我感到欣慰,可在心里却有丝丝失落,为什么失落,我也说不清。
当全校进入期末考试周后,我才预感一学期又这样荒废掉了。转眼便是暑假,我独自留守南京。一来我挂了科参加暑期组班重修,二来回家也无甚事做还不如呆南京玩。阿逸通常都是要回去的,这次也不例外。我做好了僵卧孤村徒自哀的准备,南京的天真热我成天窝宿舍里或呆网吧里就这样一天天数着过去,没事就跟以前的同学视频或聊天,日子过得委靡至极。阿逸打电话告诉我她去了西藏,她说西藏的天很高很蓝,拉萨的老墙已有破败的痕迹,寺里的老人说痕迹记载着人们前生的幻灭和来世的希冀,在布达拉宫专注的信徒和记忆的老墙构成纪念碑式的雕塑。她说那里的天才是自己的天,那里才是梦想起飞的地方……我听后,心似乎也跟到高原阳光下她的身边。因为我忘了告诉她,西藏,也是我的梦想。
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联系过,发短信没有回,打电话没人听。种种尝试努力之后,直到开学还没见到她,我彻底失去了她的踪迹。我很想知道在西藏阿逸到底怎么了,我很想把自己的感受讲给她听,我很想告诉她其实我喜欢……
是的,我想必很喜欢天真活泼外向搞怪的女孩子。
我也很喜欢阿逸。
可是我真傻啊,与她在一起的三年,我竟然没有好好的想过这样一个问题竟然没有认真说过一句这样的话,我真他妈欠抽!现在才想起来,可阿逸已经不在我身边!她走了,消失了。
学校前面的不远处有一个小湖,我记得以前不开心的时候,阿逸都会陪我来这里吹风。我一直以为是这里的风吹散了我的忧愁,现在才明白是因为有阿逸的陪伴。我一个人坐在湖边的沙堤上不停喝酒,一直喝一直喝直到失去了知觉。醒来后才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室友见我睁开眼一个巴掌就扇了过来,扇在头上很轻,我一点都不觉得痛。我知道他们舍不得打我虽然我们总在嘴边挂着砍谁砍谁。他们眼里有血丝,说,你昨晚去湖边喝酒醉了栽湖里了,要不是有水警救你,你现在恐怕……我说谢谢,谢谢你们,守了我一夜。
室友们拳点子又砸了过来,还见外,欠揍不是?!
我笑了,虽然头还是特别疼,,我又把拳头一一砸回去。是啊,我还有兄弟们。
他们全咧开嘴笑了。一个个跟一兔子似的,我话到嘴边没敢说出来。
时间是治疗创伤的最好药方。我和阿逸糊里糊涂若即若离地保持了三年朋友关系,却突然不能再见,就像第一次突然相见一样。我们永远不可能相拥相视,因为在平行线上的我们永远不可能有交汇的一点。
只是那个爱耍宝的阿逸,孩子气的阿逸,老搞怪的阿逸,女人味的阿逸……我搞不懂自己究竟喜欢过哪个阿逸,或许我喜欢的那个阿逸,早已在某个晴朗或阴雨的上午或下午消失在拉萨某条街的转角或尽头。
这个城市太会说谎,爱情只是昂贵的橱窗
沿华丽灿烂陈列甜美幻象,谁当真谁就上当
竟然以为你会不一样,但凭什么你要不一样
因为寂寞太冷虚构出的温暖,没理由能撑到天亮
坐在学校宽阔的操场上,想到明天的离开,我仰望星空璀璨四周一片灯火辉煌,my love,晚安,别放在心上,我只受了点伤,只是受了点伤。
看爱情小说还是看《萌芽》吧 很多 不过很是校园爱情小说 这篇我满喜欢,很特别不是校园爱情 也不会觉得很假 文字也满细腻 有两处还满感人 鄙人是男生爱情小说不怎么看 这篇一直记忆比较深。
2005年7月刊陈瑞宣的《妖妖》
她是瘦小的身材,消瘦的脸,眼睛真大啊。可爱的双眼皮,棕色的眼睛!对着我的时候这眼睛永远微笑而那么有光彩。光洁的小额头,孩子气的眉毛,既不太浓,也不太疏,长得那么恰好,稍微有点弯。端立的鼻子,坚决的小嘴,消瘦的小脸,那么秀气!柔软的棕色发辫。脖子也那么瘦:微微地动一下就可以看见肌肉在活动。小姑娘似的身材,少女的特征只能看出那么一点点。喂,你的小手多瘦哇,你的手腕多细哇,我都不敢握你的手。你怎么光笑不说话?妖妖,我到处找你,找了你7 年!我没忘记你!我真的一刻也不敢忘记你,妖妖!
——《绿毛水怪》
知道妖妖因为头痛的毛病开刀的时候,我正在吃一块粘豆糕。突然间,感觉这种又软又腻的糕点在喉咙里剧烈膨胀起来,死死地粘住了食道,费了好大劲才咽下去,却再也不想吃了,随手把没吃完的粘豆糕扔到了窗外。
然后我站起来,一阵风似的直奔西山。我想在那个面朝江水的山坡上安静地度过这个孤独的下午,在那里,残败的亭子、颓然的野花在等待我去寻找一些什么。
8 岁的时候我刚刚回到家乡,连家乡话都说不流利,那时就在这个山坡上的亭子里,我第一次看见了妖妖。我们那时候就在这个山坡上逍遥自在无法无天地做了很多游戏,我们在这里过了一段时间很快乐的日子,其中很多时光因为快乐而被我给忘记了。那时候我没有朋友,不会说家乡话,终日活得浑浑噩噩,是个倒霉的混小子;而妖妖也是一个厚颜无耻地小姑娘,不晓得脸红,因此干了很多可爱的事情。但是具体是怎么可爱我也记不起来了。
过完那个夏天我就去威严的学校里接受我的义务教育,从此制度这个概念老流氓一般强硬地挤进了我的生活,我和妖妖,从那以后很多年都没有见面。我坚持认为故事到这里还不是一个爱情故事,大家所看到的仅仅只是两个孩子孤独的疯狂颜料放肆地喷薄在童年的幕布上。
我不是一个怎么会控制故事发展的人,我的本意是想写一个爱情故事,可是爱情究竟什么时候出现在故事里却不是我自己可以控制的。我只有让故事像沼泽里的暗色河流一样流淌,然后在蓦然回首里为爱情浪花的昙花一现惊艳,仅此而已。
现在我只能放任自己的笔尖这么写道:我再见到妖妖的时候是高中的暑假,那个糊里糊涂的阴天,我灰头土脸地转到了西山上。我的离开已经太久太久,以至于和西山上的一切都有点格格不入。我坐在那个亭子里眺望江水,眼前是朦胧的江雾,阴沉的天空在江面上投下银灰的颜色,过往的江帆仿佛一把把剪子把江面裁得支离破碎。忽然,一个从亭子的平顶上倒挂下来的脑袋吸引了我全部的视神经,我很费力地张大嘴巴看这个脑袋,这个脑袋也咧开嘴冲我笑。
妖妖。
烧成灰我也认得你。
妖妖倒挂着开始跟我说话,怎么,见到鬼啦?我赶紧把嘴巴合拢,我说,赶紧给我下来,否则一不小心就脑袋开花,死都死得不好看。于是,妖妖就拽着亭子一角的梯子下来了。我说,多少年了,爱吓人的毛病就改不了。现在人家被你吓到了,你满意了吧。妖妖笑着低着头,不知道是不是头朝下太久了,满脸是灿烂的朝霞,在阴沉的天空下显得那么好看。
妖妖有两大毛病:除了爱吓人,还有喜欢咬人。她小时候家里养着一条母狗。父母在医学院工作,老是不回家,于是她天天和那头母狗呆在一起,所以就跟狼孩一样,染上了很多动物性的习惯。她高兴要咬人,悲伤要咬人,舒服要咬人,痛苦要咬人,心静如水要咬人,心潮澎湃也要咬人,惘然若失要咬人,百感交集更要咬人。用她自己的话说,嘴里不叼个什么东西,牙齿就痒得难受。
果然,久别重逢后她给我的第一件礼物就是咬我一口,咬在胳膊上。咬完之后,她舔着嘴唇说,不错啊,肌肉结实了不少。我说,那是,我天天都练俯卧撑,肱二头肌发达着呢。
那个夏天我们天天都到山坡上的亭子里见面,跟小时候一样。但是又跟小时候都不一样,她现在是一个大姑娘了,我也是个大小伙子,彼此之间总觉得有些暧昧的东西在空气里游离,让我们再也不可能像小时候一样放肆地在一起了。我们大多数时候都显得彬彬有礼,谈论一些风轻云淡的话题。
太阳在我们的头顶上整个夏天地盘旋着,给我疲惫的身影一天天地送来绝望。终于,在快要进入秋天的时候,我说,妖妖,我们坐得近一点。妖妖没有说话,风吹过来,她的头发就像春天的黑色柳条。最后,她走了过来,紧贴着我的身体坐了。
从那以后,我们每次见面都要贴着身体坐。山上人少的时候就坐在亭子里,山上人多的时候就爬到亭子顶上。我们从前都是孤独的孩子,现在也还是长成一半的孤魂野鬼,只有紧贴着彼此的体温才能察觉彼此的存在,才能不让孤独的河流淹没我们生命的堤岸。
有时候我们就这样紧贴着身体一坐就是几个小时,什么都不说,任由安静淹没我们的身体并向天空上升。我们的孤独是那样相似,所以身体贴在一起会那么相容。我把手伸给妖妖,这个女孩有时会用洁白的牙齿在上面磨出一道道的痕迹,然后轻轻地用手抚摩这些痕迹问我痛不痛;有时她就像一只找到食物的母狗,很宝贝地叼着我的手,一咬就是一个下午。
故事写到这里,我仍然不认为这是一个爱情故事。我把前面那一段拿给很多人看,他们看了都笑得很欢。不是会心的笑,而是皮笑肉不笑的笑,让我觉得毛骨悚然。他们说很有感觉,但就是不知道我在写些什么。我觉得这种结局是故事最大的悲哀。打个比方吧,如果有人在你面前转了半天,然后对你说,他认识你,但就是不知道你是人是鬼,相信你也会觉得特别扭。
不过我这个人就是那种在文字世界里特自恋的人,即便是四面楚歌也不会停下故事的脚步,于是我这么写道:那是一个傍晚,好像快要下雨的样子。我们坐在亭子的顶上,依然说很少的话。妖妖刚刚咬过我的左手,又换了只右手尝鲜。我腾出酸痛的左手,顺手操起身边的石块,闭着眼睛往远处一扔。亭子的旁边是广播电台的大门,阴森得很,这里的电波就像一张网一样撒向四面八方,笼罩着市民的生活与思想。我扔出的石子径直飞向电台保安室的窗户,并把上面的一面玻璃击得粉碎。玻璃破碎的声音脆得让人心情舒畅,妖妖笑得很开心,她说,扔得好。
保安室里的保安就像窝被捅掉的马蜂一样倾巢而出,抓流氓的时候也没见他们这么英勇。其中一个满脸粉刺的第一个走过来,对我们说,是你们干的吧?统统给我下来。我和妖妖就跟着他们进了保安室。
粉刺很威严地审讯我们:这块玻璃50块钱,你们看怎么赔吧?
我说:你以为卖古董啊,一块玻璃50块,人民币贬值也没这么快。
粉刺自知理亏,只能王顾左右而言他:你们是哪个学校的?父母在哪个单位工作?
我说:老子就不告诉你,你以为穿个警服就能冒充派出所查户口啊。
粉刺嘴笨,只能作凶狠状,威胁道:不说也可以,我们要去吃饭了,你们在这锁着吧,不信撬不开你小子的鸭子嘴。接着那群败类就走了,故意把锁门的声音弄得很响。
妖妖又冲我的耳朵上咬了一口,说,这可够刺激的,都跟**里似的。我说,看看这群败类平常都在干什么。于是我们在保安室里闹腾了一番,把他们的扑克牌和毛片带子全给拿出来胡乱扔在地上,砸了他们的录象机,把他们值班的衣服踩上几十个大脚印。我们闹得很开心,仿佛回到了以前,妖妖笑得都喘不过气来了。干完了一切我们就弄碎了窗户上所有的玻璃,手伸到外面开了窗户,就跳出窗口一路狂奔。
外面已经下起了雨,雨水就像冬天的被褥一样盖到我们身上,让我们觉得温暖。我们肆意地享受着雨露的恩赐,在西山的山路上边跑边跳舞般旋转着。在雨里面,妖妖说她想起那群败类回来后生气扭曲的脸,就会高兴得心花怒放。作为庆祝,她扑到我身上在我的脸上亲了好几下。
在雨里面我们仿佛真的回到了从前,我们在肆意妄为里忘记了一切。雨水仿佛是我们的屏障,在这个屏障的后面,我们放下了多年发酵的孤独和陌生,贪婪地回到了从前的厚颜无耻。在雨里,妖妖那么对我说,她拨弄着被雨水打湿的头发说,她一遍遍地说,我爱你了。
也许是承受了过多的欢愉,第二天我感冒了,发了高烧,随便灌了碗感冒灵就窝在教室的角落,把头支在书堆上做解析几何题。放学铃声一响就迫不及待地往西山上跑,心里仿佛堵着点什么似的,脚步把西山的石阶踩得唏呖哗啦。那天保安不上班,山坡上一片寂静祥和的气氛,我看到妖妖扶着亭子里石柱在吐,吐得花枝乱颤,看起来好像病得很厉害。冬天来了,白昼特别短,转眼间夜晚就已经在山坡上倾泻。空气里弥漫的黑色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来。
我二话没说,走过去把妖妖架在背上,接着朝医学院走去。我要把她送到她父母那里去。妖妖有气无力地趴在我的背上,老实了不少。我听到她轻轻的喘息,就像一巢稚嫩的雏鸟栖息在我的背上。我粗暴地对她说,病成这样还来,不要命了你。妖妖不说话。我也不再说话。
我就这样背着妖妖穿越了大半个城市,我们走过一条河流,死死地趴着的妖妖突然来了兴致,她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接着这个病人就开始洋洋洒洒地讲开去。妖妖的故事是这样的:
从前有个男人背着一个女人走在路上,他们都病得很厉害,所以在路上走得很慢,慢到时间都等不及他们而顾自己往前面跑去了。他们就这样被时间远远地落在后面,走得孤单而又疲惫。路上没有什么风景,他们的身体穿过整个城市的废墟,一直往前往前。直到最后,这个女人消失了,变回成男人的一根肋骨;而这个男人还在疲惫地走啊走啊。他的身躯变得苍老,变得伛偻,但好像永远都在背负着什么似的。
讲完这个故事,妖妖笑了几声,很为自己的故事陶醉。我说,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还真像是生了一场病啊。我们真是好样的。
在医学院的某间沉闷的办公室,妖妖的母亲看见一个男孩背着她的女儿回来的时候,眼睛里满是惶恐的光。她迅速地把妖妖从我背上接过去,然后就开始用怀疑的眼光打量我。我知道她的意思,她怕她的女儿被人家占了便宜。我笑了笑,恭敬地说,阿姨,我走了。然后大步走出了医学院的大门。走在路上,我不停地傻笑,阿姨真是多虑了,我有肾亏的毛病,有便宜也占不了。这种毛病不是每个男孩都有的,但是一旦有了就可以摆脱很多不必要的猜疑。
第一个发现我肾亏的人是一个老中医。他在给我刮完痧后给我把了把脉,问我晚上有没有梦遗的经历,我说从来没有。他叹了口气,继续写方子。后来我过了16岁、17岁,乃至18岁,胡子长出来了,体毛长出来了,就是没有遗精,这时候我才知道老中医叹气的时候,为什么用如此同情的目光看我。我曾经在山坡上跟妖妖说了这件事,妖妖听了之后没有说话,只是在我的胳膊上深深地咬了一口。
我不害怕这种毛病,也不怕别人拿这个来嘲笑我。我从来坚持认为男人不是流精液的自来水龙头,而是一个独立而丰富的生命体。我可以成为一个强大而伟岸的男人,因为性别对我而言,不是一种生理活动,而是一种品质,这种品质一旦拥有就永远不会失去。
写到这里,我开始在想这应该可以称作一个爱情故事了。但是我依然控制不了故事的走向,它在我的笔下依然像河流般自由地流淌:
妖妖住进了医学院附属医院的病房,她的病好像不只是感冒这么简单。她以前一着凉就会头痛,伴随着恶心、呕吐、盗汗等症状,现在淋了一场大雨,原来的毛病更加恶化了。两天后,我去医院看她。惨白的病房里,妖妖好像痊愈得差不多了,躺在床上冲我笑。她把藏在背子里腿伸出来给我看,她说这是典型的女人的腿,风情万种。我站在床前看着这个姑娘重新找回了放肆与快乐。
护士们都去吃午饭了,妖妖悄悄地问我:你告诉我,你到底把我当什么人呢?狡谲的眼睛就像黑夜里的手电,让我无处遁逃。
我说不清楚,眼神到处乱蹿,只能搪塞说:朋友呗,问这个无聊的问题干什么。
妖妖仿佛暗处的火种,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引燃了。她几乎是扯着嗓子叫出来:我就是这么无聊的人,你看透了吧!然后她很块把被子一掀,穿着睡衣从病房门口夺路而逃。值班护士在睡觉,妖妖穿过空旷的楼道畅行无阻。我拔腿追了上去。
妖妖出了住院部大楼,向医学院的方向逃去。中午的医院里非常安静,妖妖独自奔跑着,头发肆意随风飞舞。她练过女篮,跑起来像下快攻一样迅速,仿佛一只翠鸟掠过死寂的水面。我跟着她进了医学院,进了实验楼的地下室。人们都在午休,我们的一前一后的身影在正午的太阳下格外刺眼。
实验楼的地下室是泡尸体的福尔马林池子,这些尸体都是供医学院的师生作实验的,贵得很。妖妖顺势爬上了福尔马林池子的边缘。我说,妖妖,你给我下来。
妖妖坐在上面昂着头,似乎在向我示威。我说,别以为你是医学院的教工子女就可以随便钻福尔马林,这是死者才能有的高级待遇。我接着说,再不下来我上去把你给解剖了。她扑哧一声笑了。
那时,妖妖坐在高高的福尔马林池子的边缘笑得很妩媚。她说,要我下来也可以,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我说,什么事,你说。
她很骄傲地换了个姿势,俨然王座上的伊丽莎白一世。她说,说你爱我。
我说,好好,我爱你。
妖妖的脸上显出很陶醉的神色:真的假的?
我趁她不备扑上去一把拽过她的小腿就把她的身体架到了后背上,把她给背了起来。她在我背上挣得厉害,把我的背拍得啪啪响,嘴里不停地叫着:傻瓜,你个大傻瓜……我背着她往病房走,一路上走得东倒西歪。终于,妖妖安静了下来,一排门牙死死地咬住了我的脖子,火辣辣的疼痛像是划破天空的雷电,在大地上扩散开来,无比辽远。接着,一些像是泪水的凉丝丝的液体顺着我的脖子钻进了我的领口,沿着我的脊梁骨缓缓地抚遍全身。
我把前面这几段故事,给一位写过多年小说的前辈看过。他表情严肃地告诉我,少男少女之间偶尔的冲动和言语,根本不能作为爱情的证据。在这位前辈看来,以上的内容依然不能算作真正的爱情,要证明这是个爱情故事,还需要更多有说服力的证据。我不知道什么样的证据才够有力,所以我只能让故事的内容顺着惯性向前发展,让故事本身来证明自己。
就像这篇小说开头所说的,后来妖妖头痛的毛病恶化,医生反复检查后说要开刀。最终手术成功了一半,病床上站起来的是一个活着的妖妖,但她已经不认识我了。她用胆怯的目光打量了我半天,然后礼貌地问我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该怎么在她面前介绍自己,只能说声再见灰头土脸地走了。
从那以后我没有再去过西山的那个山坡,再也不会和妖妖那么厚颜无耻地疯狂,再也不会背着妖妖发热的身体穿过大半个城市,再也不会听见妖妖有气无力的声音在我背上给我讲故事。我想妖妖的故事说错了结局,真正的结局是:女人消失后,那个男人停下了疲惫的脚步,最终不知所措地迷失在废墟里。
也是从那之后,我看到了王小波的《绿毛水怪》,两个年龄相差近40岁的男人在生命的掌纹里竟然刻下了如此相似的彻骨的痛。在《绿毛水怪》里,陈辉曾经那么歇斯底里地呼唤他的“妖妖”杨素瑶,他的呼唤被我放在了这篇小说的开头。由此,我想到了无数个孤独的黄昏,我也曾这么歇斯底里地呼唤过我的妖妖,她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在离开的时候,让我的整片胡杨林都为她凋谢。
我现在依然生活在那个城市,依然会走过西山,走过妖妖讲故事的那条河流,依然会在路上碰见那个崭新的妖妖,那个问我叫什么名字的陌生的妖妖。我会对她点头微笑,然后低下头走自己的路。
现在,我终于明白故事本身为什么会选择这样的结局了:爱情之于芸芸众生,是那么的叵测不定;想通过爱的幸福来论证爱情,是那么的困难重重;于是它选择了反证法——用爱破碎时那极哀的痛来论证爱情的存在。那疼痛越是深,越是彻骨,那么爱情的存在,就越真切,越可信。现在看来,这个故事是爱情故事已经是确凿无疑的了。
我曾经尝试着把这个爱情故事讲给形形色色不同的人。他们听了之后会说这个故事真好听;或者说,你真是个编故事的天才。刹那间我觉得自己多像“狼来了”里那可怜的孩子啊。在那些旁观者嘈杂的忙碌的声音里,没有人知道我那无限的遗憾和绝望,它们像知更鸟一样在我生命里盘旋,然后默默地飞远了。
一般都没有两千多字的,我这有一个5000子的
林弯弯,你的笑容真的很巴黎
华盛顿用小斧头砍倒了一颗樱桃树。他老爸非常气愤,扬言要给那个砍树的一顿教训。而他向盛怒的父亲勇敢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父亲被感动了,称华盛顿的诚实比所有樱桃树都宝贵得多。
六岁的我看了这个小故事顿时觉得热血沸腾,操起家里的斧头就爬到阳台上啪啪地砍了起来。结果——
1你可以叫我色狼,但是可不可以不要在前面加一个死字
结果是我全家轮番揍了我一顿。老爸老妈从未有过的团结,一个扒裤子一个拿鸡毛掸子。揍得我一周坐不得板凳,睡觉都要面朝床背朝天。因为——我砍了家里最值钱的那棵兰花草。我一直觉得自己很没出息成不了伟人,我爸妈要负大部分责任,如果当初他们拍拍我的肩表扬我是个诚实的孩子顺便带我去麦当劳吃一顿,也不至于让一个天才夭折啊。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好学生,当然也不是坏到三天两头被拉到警察局或者败类到抢盲人乞丐盒子里的硬币坐公交的恶劣程度。初恋?呃,初恋在幼儿园,偷偷亲了邻床女孩肉嘟嘟的小脸。至于初吻嘛,我和大多数男生一样在十七岁那年蹲在厕所墙角献给了老爸的劣质香烟——
陆亚明!你还有完没完了!胡说八道些什么!忽然后门传来班主任的狮子吼,然后额头准确地吃了一颗粉笔。今年芳龄四十三岁的班主任有个很日本的名字——石良子。基于对小日本的痛恨以及对老班的惧怕,众人私下简称狮子太太。对于狮子太太用粉笔攻击人脑门的技术,我只能用事实来说明。不信你看那扭头过去和同桌说话的男生,对!就是那个嘴角长痣头发像刺那个。
啪——坦克吃痛的仰头叫了起来:谁!谁砸我!一回头就对上老班凌厉的目光吓得赶紧低头。坦克这哥们儿,活脱脱一个自恋狂加大色狼。刚分到文科班就对PP同桌心怀不轨,还没事老照镜子觉得自己眼神像梁朝伟,脸形像王力宏。我和坦克基本是玩二人转。戏耍老师,迟到早退,泡MM……从来都是站在统一战线共进退。从小在一个家属院长大,一般听到我在挨揍不到一分钟另一栋楼必定会传来坦克的嚎叫声很快盖过我。他老爸是退伍军人,比我老爸下手狠多了,一个顶三。这也是坦克从小体格比我强壮的缘故,三天两头就被他老爸拉来练黑沙掌和飞毛腿。
我心有不甘的草草结束自我介绍,原本还想学选美**展露绝美微笑说上一句:希望世界和平。一个马尾辫子飞快地和我擦肩而过往讲台走去,脑袋骄傲地一甩,头发像鞭子一样抽在了我脸上火辣辣的疼。我回头白了她一眼,可是人家看都不看我,径直走上讲台说了一句话:林弯弯,多多关照。下面居然掌声雷动!路过我身边时还不屑地撇撇嘴:死色狼。
这林弯弯说话气人的程度肯定已经成功获得ISO9002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了。我回头答了一句:你可以叫我色狼,但是可不可以不要在前面加一个死字啊!
2林弯弯,你的笑容真的很巴黎
文科班的日子实在无聊。我和坦克约定历史课看漫画,政治课看小说,地理课背单词,语文课看历史,数学课背古文,英语课给隔壁班MM写情书。试验结果是我们稳稳占据倒数后十名。嚣张的林弯弯总是高高站在第一名的位置,连骂我都挑我听不懂的英文或者法文什么,气得我哑巴吃黄连想报警说她诽谤我都找不到证据。我和坦克试过在她板凳上涂万能胶准备粘死她,结果她很冷静地走到我跟前啥也不说一脚把我踹了下去,抢走我的板凳。原本打算每天晚自习下课先冲到车棚放她车胎的气,然后嚣张地塞两毛钱在下面羞辱她。事实上,我们只成功了两次,某天晚上被她发现后一个篮球当场砸到了我的背上。忘记了介绍,林弯弯**还是学校篮球队勇猛的前锋!我捂着生痛的后背大气不敢出一口,坦克当场吓得合不拢嘴:天啊!这年头的女生怎么都这么猛?我有必要跟踪她是不是在男厕所方便或者去医院查查她是否有变性记录。我揉了揉后背表示同意。
第二天,我和坦克走进车棚的时候同时惨叫起来:香蕉你个芭辣!哪个王八蛋把我们的车搞成这样的!四个轮子被分尸默默地躺在地上控诉凶手的卑劣。我的车把上贴着一张纸条画着一个白痴女孩吐舌头的鬼脸,下面落款:林弯弯。我和坦克对视了一眼,伤感地抱着轮胎蹲在地上哀嚎。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招惹林弯弯了。那厮简直就是一朵大王花,不知好歹的靠近者非死即伤。坦克出了条毒计,把她的照片放到网上去,没准比小胖还火呢。不是有人说过:爱她就把她的照片放到网上去吧,如果她长得好看说不定立刻就成了网络红人。如果恨她也把她的照片发到网上去,倘若是个猪头死的都会被骂活。可是林弯弯长得不难看啊,我不能让那傻妞莫名其妙的红了。仔细看她躲在葵花地里大笑的样子,我的心……竟然跳得有点快了!我赶紧心虚地把照片撕个稀巴烂。喜欢她,靠!除了和我斗嘴就是在我耳边大嚷:交作业了啦!笨蛋!看你成绩那么烂肯定考不上大学,要不要我帮你补习啊,大不了八折咯!
德行!想想就鬼火,关她什么事啊!
坦克鬼鬼祟祟地拉我到阳台上:看见没,高一三班的美女哦。不错吧。
嗯。凑合。我十分不满坦克的色狼相,美女的骄傲就是被这些家伙宠出来的。
陆亚明,你别给我装啊。摆什么清高样,我赌你追不到她。坦克翻了个白眼鄙视我。我不屑地转身而去:我可没你那么无聊。
赌两百快钱!
坦克话音未落我已经飞快刹车抓起他的右手:一言为定击掌为誓反悔是王八蛋!你等着,我马上就去。为了那两百快钱,我豁出去了。天晓得我现在裤兜里只有一元两毛。我飞快地奔到厕所用水刷出一个造型,理了理校服领子——糟!跳线了,还有个洞。
谁的围巾借我五分钟!我抓起桌上的黑色围巾缠在脖子上就冲了下去。还好MM没有走远,我冲到她身后深深吸了一口气平静了呼吸掏出钱包拍拍她的肩:同学,你钱包掉了。
她“呀”了一声条件反射地去摸自己的包,又看看我的钱包,灿烂地笑了:谢谢。不是我的。
可是从你包里掉出来的啊。我把钱包塞到他她手里。她疑惑地打开,定神看了会噗哧一声笑了起来,好吧。既然这样,晚自习下课校门口见。我冲着楼上的坦克做了个胜利的手势,他不可思议地冲了下来。怎么可能!苍天!他抢过我的钱包看。上面是我帅气的脸假装委屈表情的照片,还有一张纸条:春天到了!小鸟恋爱了、蚂蚁同居了、蝴蝶离婚了、毛毛虫改嫁了、癞蛤蟆生青蛙了,你还等什么呢?陪失恋的我吃个晚饭吧。
王八蛋!你什么时候学会了这招,这些是什么时候准备的?坦克揪着围巾差点勒死我。
多给五十,我还有很多招数呢。我得意地耸肩。他恶狠狠给了我一拳,教我两招啦!我想约莫离吃饭。莫离就是他虎视眈眈了很久的同桌。
好兄弟,咱们谁跟谁啊!我亲热地搂住他的肩,你先把两百块钱给了再说,毕竟亲兄弟也要明算帐的。话音刚落,肚子上立刻挨了一拳。
刚下课我就以刘翔跨栏的速度往校门口冲去。对着镜子整理好了头发,连牛仔裤边也重新卷了一遍,在把牙缝都检查了三遍后等的人终于出现了。
嗨。我抛出练了N遍的陈冠希式笑容接过她的书包。众男士看见没,追MM基本条件之一就是要绅士绅士再绅士。即使她的包里只有一个钱包一个手机你也要代劳。这是风度无关重量。我揣着坦克的两百块钱得意洋洋地邀请她去吃点宵夜。基本条约二:请客之前确定带好了钱!
刚点好东西坐下,忽然看见她脸色不对地指指我身后。我刚回过去的头准确无误地挨到了一巴掌。那个响亮啊~我捂住脸不解地看着一脸怒火的林弯弯。这姐们儿,我又哪儿招到这煞星了。
你这个混蛋!还围着我的围巾呢就脚踩两条船!胳膊腿儿短我已经不嫌弃你了……你居然……林弯弯双手叉腰煞有介事。我用眼神祈求她:大姐,饶了我吧。我决定对MM解释清楚,刚转过头来又很不凑巧地挨了一马掌。那个响亮啊~我捂着脸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你这个混蛋!她抢过书包泼了我一身可乐扬长而去。林弯弯恬不知耻地坐在我对面吃起了汉堡,我只得郁闷地嚼着薯条等她解释。
你干吗偷我的围巾去泡低年级女生?她一副正牌女友的语气,眼神犀利。
围巾是你的?我立刻麻利地扯了下来双手递到她面前。
我可不要你围过的,算是今晚你请客的报酬吧。她决定大人不计小人过,还自作主张的叫道:**,再来一杯咖啡。谢谢。
我郁闷地把围巾重新缠在脖子上一言不发。
陆亚明,你小子最好老实点。不然我告诉我妈你用卑劣的手段勾引未成年少女!化学考试串通坦克作弊!捡到五十块钱没有交还给失主自己私吞了!她扬起嘴角得意地看着我。
我一听,乐了:你妈是哪位啊?我干吗非怕她不可!
班主任啊!原来我老妈的威信这么差啊~她一副奸计得逞的贼样。我顿时觉得背上冷汗唰唰唰的往下滴。糟了,我摸到老虎屁股了!不!不对!我惹到狮子女儿了!
林弯弯!你知不知道你的笑容实在很巴黎。我咬牙切齿地逼出一句话。
哦?很巴黎?
我立刻想扇自己耳光,明明想骂她笑容很三八的说出口居然成了赞扬她的话。站起来准备闪人,被她一把拉住。陆亚明先生,结帐后再走。谢谢。顺便把我送回家,这么晚了我一个人害怕。
我顶你个肺!我心里吼了一句,愤怒地把汉堡塞进嘴里。
既然你都围了我的围巾了……而且身为学习委员,我觉得自己有必要拯救你这个失足小青年……不如——我们在一起吧!她笑眯眯地看着我。
噗——还未咽下去的可乐凶猛地喷了出来。她咬着下嘴唇面不改色地抹了一把脸上的可乐,毫不客气地挥出了拳头。
啊!我的惨叫声回荡在空气中。
3神啊,救救我吧
那条该死的围巾把我的生活拖到了地狱。每天被她揪着背单词二十个,错一个挨一拳。只要上课聊天或者传纸条,屁股肯定会被她踢个开花。谁说这个世界男女平等?女生揍你,你能还手铁定被人骂得狗血淋头。要帮女生拿包,买东西主动付帐。女生不美丽就可爱不可爱就是有气质没有气质你必须赞她温柔,如果她连这个优点也没有,拒绝她的时候要说我们没有缘分,是我没有这个福气!可是我连拒绝的勇气都没有,所以我结实的拳头只能在体育馆倒霉的沙包上发泄而不敢揍在林弯弯那张鬼脸上。每周六必须陪她看悲情**,而且必须随时准备纸巾听她嚎啕大哭,如果我不哭她就掐我直到我痛得飙泪为止。
难得这周她不在,我晃悠地在街上闲逛。哎,那不是上次那个MM李文雅?我觉得有必要给她解释一下。追上去,我拍拍她的肩。她回头一见是我双目一瞪转头便走,我急忙追上去边追边解释。
可以请你帮个忙吗?我想送人礼物可是不知道送什么。我尴尬地搓搓双手。她好脾气地点点头。周末街上很热闹,商场搞促销各种大玩偶随着音乐欢快的跳舞。还有调皮的小孩吵着要和他们合影,玩偶被狼狈地拖来拖去。
真够辛苦的。我嘀咕了一句,指着一个庞大的蜡笔小新说道。忽然,蜡笔小新死死盯着我还朝这边走了过来。我惊愕地看着它,可是没有透视能力看不清里面到底是谁。李文雅也吓到了,拉着我就走。蜡笔小新蹒跚着冲了过来。真够诡异!大街上一个玩偶追着你跑,我和她左躲右闪不住往回看那个奇怪的小新同学。忽然,林弯弯从小新背后钻了出来,我吓得当场甩开李文雅狂奔起来。见鬼了!见鬼了!这下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陆亚明!你给我站住!她边追边喊。
你听我解释!不是你看到的那个样子!我边跑边解释。
你先停下来!我们异口同声地叫道。在离她十米的安全距离处我大声地把事情经过讲了一遍。她警觉的盯着我:你给谁买礼物?我无语的白了她一眼:大**,是你说我们在一起一个月纪念日要互送礼物的啊!你不学习干吗去兼职啊,那么辛苦!在小新身体里也不怕闷死。
因为……我也要努力存钱给一个白痴买礼物啊。她别过脸去小声说道。一刹那,我的心被温柔地击中了。本来就在大玩偶里憋了一天的她还一路追着我跑了这么远,汗水从她的额头不断往下落。我忍不住大吼起来:你白痴啊!随便送我一个橡皮擦不就行了吗?你明知道我总是转过身来问你借橡皮用!干吗这么辛苦啊,一天才几十块钱!流了那么多汗不感冒才怪!笨得要死!
明明想要温柔的说感谢,明明想要心疼地擦去她的汗水,说出口的却都是满嘴伤人的话语。
不要你管!哼。她委屈得撇着嘴转身跑掉了。当她的身影消失在人群中的时候,我才蹲下来把她掉了的发卡紧紧捏在手里。看着广场上不断升起的五彩气球,我知道我完蛋了。那些奋力挥手跳舞的玩偶,机器猫,米菲兔,花仙子……我冲了过去一把拽住蜡笔小新:走!蜡笔小新死活不依拼命挣扎。
快点出来啦!我不要什么礼物啦,你就是最好的礼物!!!你听到没有!快滚出来!林弯弯!我不顾形象地大吼大叫。这个时候,蜡笔小新里钻出一个满头大汗的男生不解的看着我:我说同学,你到底想干吗?我吓得差点跌倒,赶紧赔不是: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认错人了!
林弯弯**正得意地插着双手悠闲地靠在路边笑眯眯地看着我:陆亚明,你刚才说什么。
我……我……我什么都没有说。我挠了挠后脑勺飞快逃掉。
你知道男生的缺点不是一下就可以改掉的。比如这个晚自习我假装头痛让坦克送我回家,其实我们是去玩台球了。当我在台球厅耍帅的变化着各种造型把球打进洞里的时候,引起了围观群众的一片掌声。我骄傲地吹了吹球杆,恍惚间觉得老爸早点培养我的话没准我就是另一个丁俊晖。
喂!你老婆来了。坦克忽然嚷了起来。我得意洋洋地撑着球杆:本少爷芳龄十八,尚未婚嫁,哪位**有兴趣啊——啊——随着耳朵传来的疼痛我“啊”地飙起了海豚音。
大少爷,我来接你了!林弯弯咬牙切齿的声音回荡在耳边。我吃痛地随着她飘去,她一路揪着我直到大门外才松手。知不知道!在朋友面前被女生这样欺负真的很丢脸啊!我痛得眼泪都差点飙了出来,可是看她先落泪的脸我立马把话咽了下去开始哄她。
你到底想不想一辈子和我在一起啊?一点也不用功学习,没考上大学我铁定踹了你这个王八蛋!
我完全赞同你说的话,除了那句王八蛋。我高举双手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因为我真怕林弯弯踹了我。
4牛顿爱情定律123
牛顿爱情第一定律:好奇让人动了心。第二定律:爱是惯性的默契。第三定律:你推我我就推你。这些我都知道啊,可是哪位先生忘记了Tell me:和狮子太太的女儿在一起,好歹也要和狮子太太打声招呼啊。可是我得意忘形甜蜜过分完全把狮子太太抛在了脑后,以至于我现在站在办公室里像个罪犯一样面对着狮子太太那张扑克脸。
你真的喜欢弯弯?她问。是啊是啊我发誓!我点头点得像个哈巴狗。
你有没有想过你们的将来?她又问。我认真想了三秒钟:有想过。
你确定你可以给她幸福吗?能给对方幸福你们才有所谓的将来……
半小时后,我面色沉重的打开了办公室的门走了出去。林弯弯着急地抓住我的手:我妈对你说了什么?我面无表情地推开她走进教室,那天无论她怎么逗我我都没有和她说过半句话。晚上回家,我以一定会考上A大为条件给爸妈商量转校事件。我让坦克把我书桌收拾好把东西带过来千万不能让林弯弯看见也不能告诉她我去了哪里。从此,我消失在了她的生命里。
你疯啦!林弯弯整整发了一天呆,谁一碰她眼泪就哗哗的流。坦克做出一副想要揍我的姿势。我叹口气默默地整理书本,开始了在另一个学校的生活。谁也不认识,我只是发疯了一样的学习。每晚都会在十二点收到她的短信,从未间断但是我从未回过也不接她电话。
别让我找到你,我非把你揍成火星人不可!敢玩失踪!你等着!
猪头!单词记没有?天气凉了穿厚点!礼物我留着呢,什么时候见面我把它给你。
王八蛋!不回我短信我不接我电话你到底想干吗!找死吗!
你给了坦克多少钱封口费我打算加倍给他,可是他还是不说。你到哪里去了,我只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
……
我总是一言不发地捏着手机又哭又笑像个白痴。林弯弯,当我看着窗外过往的车辆闪亮的霓虹我总是会想起你的笑脸,我曾经以为离开你我想得最多的一定是你的拳头。林弯弯,你老妈问我可以给你将来吗?我想给你幸福我想我们有以后我不想跟不上你的脚步然后被你踹掉。因为我在你野蛮的温柔下彻底投降了。她说你从小没有父亲总是被小朋友欺负,所以你要假装强大才会不被其他人看扁。她让我好好爱你,但是现在吊儿郎当的我没有资格。所以我想换个地方安静的学习,你也可以在最后一年奋力拼搏。林弯弯,你懂不懂什么叫曲线救国?笨蛋!
一年后——
我焦急地等在校门外,太阳差点把我烤熟。天晓得我多么辛苦刚考完就打的冲了过来准备给林弯弯**一个惊喜。她竟然没有看见我!
喂!前面那个没长眼睛的小妞儿!我大吼起来。她猛地站住了,三秒后回头时眼里已经溢满了泪水。我以为她会温柔地扑到我怀里大哭然后用小粉拳捶打我坚实的胸膛,哪知道她冲了过来一把扼住我的脖子往角落里拖,然后一阵猛揍。我嗷嗷嚎叫着闪躲也不敢还手。
混蛋!失踪这么久有没有追别的女生!看你那心虚的眼神一定有!陆亚明你死定了!
诸位观众,下面的血腥暴力镜头儿童不宜。谢谢合作。
《兰因·璧月》作者:倾冷月
内容简介:兰因璧月是武林至尊的宝物,拥有它,就等于拥有了整个武林。 兰七,是一个誓要得到兰因璧月的人,她拥有绝世的容颜和莫测的武功,一双碧绿的眸子又为她平添了几分妖邪之气。 由于坎坷的成长经历,她以男装示人,且妖邪无情,所以,武林中称之为“碧妖” 明二,是与兰七争夺兰因璧月的最大对手,他武功高深、仪表雅逸,而且还有一个与“碧妖”旗鼓相当的名号——“谪仙” 仙与妖当然是相看两生厌。 宁朗,与兰七定下娃娃亲的人,他的憨厚、善良与郭靖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所以,他与兰七是两个世界的人。 其实,与明二,亦是如此。 争夺兰因璧月的过程中,兰七与明二谈笑间暗施毒手,却逐渐发现内心与对方的默契; 而宁朗“是男即结义,是女即结发,非男非女则生死相守”的诺言也让兰七冰冷的心蓦然一颤…… 且看兰因璧月最终花落谁家,看三人的故事到底又是何种结局。
《三生三十,十里桃花》作者:唐七公子
内容简介:远古众神凋零,现今只存了龙族、凤族、九尾白狐一族还留了些后人。狐帝白止膝下得了四个儿子一个女儿。这唯一的一个女儿长得颇好,却是个炮灰命。活到十四万岁的高龄,笼统不过遇得五朵桃花。 一朵碍于异族不能通婚,那思慕尚处于萌芽期,便被该桃花的爹娘终结了。 一朵误以为她是个男儿身,纠结于这段断袖情,待出现个跟她长得相似的女子,立刻便跟着人跑了。 一朵是他爹娘亲自做主给她定的亲,待到他们家走一趟,却看上了她的婢女,两人私奔了。 一朵在心底里暗恋她暗恋了万儿八千年不敢表白,待鼓起勇气来表白时,她前未婚夫的爹娘为了补偿她,又与她重新结了一门亲。 前头四朵桃花有三朵都是烂桃花,唯一算得上好的一朵,却又是个才打骨苞儿的。 这五朵桃花中的最后一朵,是她命中注定的夫君,九重天上的太子夜华。恩怨纠葛如浮云过,她遗憾没在最好的年华里遇上他。 遗传学淡定地告诉我们:跨物种恋爱注定是没有好结果的。
《娘子爬墙记》 作者:炼之蜻蜓
内容简介:君似云去今何处?爱哪哪去给我滚 !
虽然很不情愿,还是改了名字。。起个小名好养活,坚持下吧,泪奔~~
鸡不同鸭讲,魔教妖女怎能嫁正经男?
她是个魔教妖女,过惯了鸡飞狗跳的日子,就该嫁个魔教中人逍遥一生。可是为什么偏偏让她嫁个正正经经的大户生意人家?她不乐意,竟然有人比她还不情愿!?上了花轿拜了堂,她的新婚夫君竟然比她先出墙?当咱们魔教中人是好欺负么!?乃爱哪儿哪儿去,远点滚!
《夜行歌》
内容简介:她是魔教四大护法之一,而他,是她的影子。。。
女主很特别,一直只是个小孩子的身材,武艺超强。。。身上背负着许多沉重的东西。。。
她凡事都很淡漠,明明很强大却因为某种原因处处掩藏自己的锋芒。。。女主很美,在他心中更是个像最圣洁的 白莲一般。。。,让他想拼尽一切去保护她。。。
男主爆深情。。。。很温馨。。
《且试天下》作者:倾冷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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