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的结婚习俗

武汉市人的结婚习俗,第1张

讲究比较多。中国传统婚礼比较繁琐,早在先秦时代就制订出来,包括如下六个环节,通称“六礼”;“纳采”,即欲与女家结秦晋之好,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家同意后,乃使人纳其采择之礼,用雁为执,取其顺阴阳往来之义。“问名”,男方家长具书遣使者问女方姓氏,以便卜其吉凶。此礼与纳采一道进行。“纳吉”,纳采、问名后,于祖庙卜之,得其吉兆,乃使人报告女家,决定婚事。也要送雁。“纳征”,即纳聘财,行于纳吉之后,使使者纳币以成婚礼,用玄纁、束帛、俪皮为礼。“请期”,男家于纳征以后,卜婚期,得吉日,又遣使者往女家请期,表示恭谦。女家知阳唱阴和,乃辞之,使者既见女家辞,便将男家所定日期告知。“亲迎”,婿至女家迎其妻以成婚礼(交拜、合卺之礼)。由于风俗习惯的传承性,直到近现代许多地方仍仿古六礼,只不过省其仪文,变其名称而已。
拿湖北来说,武汉结婚习俗在民国时期所编纂的《湖北通志》所记载的婚礼仪节为:欲缔结婚姻,先由媒人传辞,得到女家许可,乃取男女生辰八字令星土推之,审其吉利与否,谓之“合婚”;合婚后选择吉日延媒氏传庚帖为婚据,谓之“鸾书”。男家要送去钗、镯等物,名“压庚”。富裕者还赠以猪肉、酒、果、饼或现金,谓之“下聘”,婚姻定妥;于将娶之前,男家必具牲醴、茶果及饰等物致女家,谓之“过礼”
《夏口县志》上说:“昏礼大致近古”,说明武汉地区婚礼基本上遵循以上这些仪节,只是因社区环境不同而大同小异。在汉口等地,男女结婚,必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虽因近世文明发达,间有自由结婚者,但不多见。婚礼俗谓纳采为“行茶”,果味虽备,必主以茶和盐,而名之曰“山茗海沙”。茶即“山茗”,盐即“海沙”,取其谐音以寓意婚姻经过山盟海誓,牢不可破。俗语又云:“一片黄茶叶,定倒须弥山。”须弥山为佛教徒心目中的山,它与芥子大小相容自在,融通无碍。此处指以茶叶之微,可以将须弥山镇住,使婚事铁定不变。亲迎时,肩舆以杂色缣缀其上,曰“花花轿”,因此新娘出嫁曰“上花轿”。合卺,谓之“饮交杯酒”。古礼中有三日庙见,近现代人家多无家庙可见,只称“拜堂”,俗曰“见大小”。新妇到时,亲友群相庆贺,言人所不能言,以取笑乐,名曰“闹房”。又三日,双诣妇翁,名曰“回门”。
汉口婚礼给人的印象是“不免于奢僭”,因为大婚之时,无论何人子女,男必色顶补服,女必凤冠蟒袍,奢华程度连古人也望尘莫及。民国以后虽无冠裳品级之冒滥,但服饰奢靡更逾于从前。这恐怕是由于汉口乃明清时代天下四大聚之一,近代以降又是著名的商业大都会,经济发达,市面繁荣,居民生活竞奢侈的缘故。在这种社会风尚的影响下,汉口人嫁女,只求丰衣足食,皤皤白发也所不计。时人慨叹曰:“习俗如此,内政所以不修。”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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