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我很幸福
琴声疏疏 注不盈 清冷的下午
雨中我是垂死的泳者
曳着长发向你游泳
只为采一朵莲,一朵白莲
泅一整个夏天
——《回旋曲》
章粤认识许许多多的人,这些人在她的“左岸”来了又去,去了又来,有意思的人不在少数。也许“左岸”本身就是一个感性至极的所在,再冷硬的人坐在它摇曳的灯光下,心里总有那么几分柔软。章粤总喜欢问他们一个问题:假如你等不到你所要的幸福,你会怎么办?当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有时候他们紧闭着嘴不肯回答,可是章粤什么都知道。
有的人死心眼,看似走得最坚决,其实不过是在原地绕圈子,走了一圈又一圈,结果还是站在最初的地方。
有的人漫无目的地寻找,在寻找的过程中,走着走着,忘记了寻找的初衷,挽住了另一个人的臂膀。
有的人选择远走高飞,看似最勇敢,其实只不过是害怕得不到想要的东西,所以说服了自己,假装什么都不爱。
有的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撞破了头,还笑着说至少血花绚烂。
有的人毁了得不到的人,有的人为了得不到的人毁了自己……
章粤常常想,自己属于哪一种,而沈居安又属于哪一种?
她一直认为自己是聪明的,可是这个问题,她从来都没有想明白。
有一种花开得最早最绚烂,却凋谢得很晚,章粤和它很像。她成熟得很早,而且从绽放那一刻开始,就享受着最美的花期。作为永凯的千金,章晋萌唯一的女儿,章粤从来不缺少爱,何况她总是枝头上最夺目的那一朵。十一岁那年,她就有了第一个小男朋友。那男孩聪明而漂亮,他们手牵着手度过了天真烂漫的几年,然而时间到了,免不了各奔天涯。很多年后,章粤在墨尔本的街头意外地与那个男孩重逢,他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爸爸,身材微微发福了,留起了小胡子,可是他们还是一眼认出了对方,相视大笑,一起在路边的小酒馆喝到酣畅淋漓。
其实初恋之后,章粤身边的男朋友从来就没有间断过。她在国外长大,喜欢过的那些男人,或温柔,或热情,或聪明,或幽默,都是不约而同的可爱。每一段感情,她都全身心地投入,热情如火地爱着,然后平静友好的挥别。分手之后,大多数前男友都成了她的朋友,见了面,还可以小酌一杯。她与他们分享了最美好的季节,人人都爱最美丽的那朵玫瑰,但是没有谁可以摘下她。过后,他们或凋谢,或果实累累,她却常开不败——直到她遇到了那双流连却轻忽的手。
章粤初遇沈居安,那一年,她二十二岁,回国探望忙碌无比的父亲章晋萌。那时她的男朋友是尤利尔,一个褐色头发,长着漂亮灰眼睛的法国男孩。他们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尤利尔黏得很紧,非要跟着章粤一起回国。两人都是年轻爱玩的个性,半个月里,几乎跑遍了这个城市每一个值得去的角落。原本快乐的日子还可以延长,可是尤利尔的家里打来了电话,他母亲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车祸,住进了医院。
尤利尔出生在里昂的一个律师世家,却离经叛道地浪迹在巴黎学绘画,因此才结识了章粤。他顿觉情投意合,相见恨晚,原本不相信天长地久的人却指天盟誓,要和他的东方玫瑰浪漫一生。母亲出了事故,他不得不赶回家去,可是章粤刚回国没有几天,还没有好好和自己的父亲说上几句话,所以这对小情人不得不依依惜别。
那天刚下过一场大雨,章粤从永凯大厦取车送尤利尔去机场。两人刚从地下停车场出来,想到要暂别近一个月,尤利尔禁不住在章粤耳边喃喃细述不舍之情,继而热情冲昏头脑,也不顾她手里正握着方向盘,就开始耳鬓厮磨。章粤虽一再嗔声警告,也不禁有些动情,车子越开越慢,一不小心,险些撞上一个莽撞过马路的小孩。幸而她反应及时,堪堪避过,车轮却猛地轧过地面的低洼处,积水高高溅起,正好打在人行道边缘的一个人身上。
章粤本可以一踩油门离开,连骂声都听不见,可她当时虽然年少不羁,但并不是个骄横的人,心中有愧,赶忙下车查看。那人穿一件白色衬衫,一条米色西裤的大半边裤腿已被污水溅得星星点点。他倒也没有如章粤所料的那般破口大骂,只是低了头,微微俯身,徒劳地用手掸着裤子上的污渍。
章粤极是过意不去,匆忙找出纸巾,一边忙不迭地往那人手里递,一边连声表达歉意,“对不起啊,真对不起。先生,要不我赔你裤子的钱,或者……”
她递过去的纸巾和手被轻而坚决的力道推开。
“算了,没有这个必要。”那个人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放弃了无用的清理,直起腰来。
章粤自认为是个半吊子艺术家,可是她一直都没有找到恰当的词汇描述那一刹那的感觉。她只记得当时眼前的那双眼睛,没有愤怒,也没有过分的的激动,而是礼貌的,甚至依旧是温和的,但在这些克制的背后,疏离一览无遗,或许还有一丝带着鄙夷的抗拒。
章粤想,假如车轮底下那一汪积水没有被惊碎,或许可以映出自己当时的狼狈:双唇微启,鲜艳的唇膏在热吻过后有些糊了,手里不知所措地捏着那一张雪白的纸巾。
无论什么场合,章粤都很少怯场,好看的男人她见过很多,早就习以为常,然而,这样一个清淡的夏日午后,一场大雨过后将晴未晴的天空下,在一个陌生的,满裤腿污水的男孩子面前,她莫名的涨红了脸。
他推开了章粤的手,平静地站在那里。恍惚间,章粤竟然想起了许多年前在江南写生时看到的莲,淡淡地立在漾漾的清波上,倒影翩翩,不染纤尘,而她哪里是什么玫瑰,不过是水里轻薄的浮萍。她忽然为自己先前的荒唐羞愤不已。
尤利尔似乎察觉到了异样,也推开车门走了出来,关切地在章粤耳边问怎么了,章粤转身摇头,再看过去的时候,那个人已经走到了几步开外。
直到把尤利尔送上了飞机,返回的路上,章粤的手里仿佛还留着那个人拒绝时指尖的微凉。正值下午上班时间,她不管不顾地就往父亲章晋萌的办公室里里赶,她需要有个人陪陪她,听她说说话。
那时,叶家的时代广场还没有兴建,永凯大厦是这个城市繁华地带的标志性高层建筑之一。章粤赶到父亲的办公室,章晋萌的秘书认得她,抱歉地说章董有一个相当重要的会议,问她可否稍等片刻。章粤在父亲的转椅上坐了十五分钟,等待让她的冲动沉淀,她忽然觉得自己也不知道该向父亲诉什么苦,于是不顾秘书的挽留,独自步入了下楼的电梯。
章晋萌的办公室位于大厦的顶楼,电梯载着章粤一人缓缓降下,透过三面环绕的透明玻璃,大半个城市尽收眼底,芸芸众生不过是浮世浍上的小小黑点。章粤不是商人,理解不了那种俯视的快感,只觉得太高了,没来由地心里就觉得冷,比起这种处不胜寒的感觉,她更爱俗世的热闹和温暖。
电梯行至十六楼,有人走了进来。那人双手扶在钢制的栏杆上,背对章粤,看着玻璃外的世界,似乎已经认不出身边这个不久前刚闯了祸了女孩。章粤却看到了他已经干了大半的裤腿和上面若隐若现的污痕。她悄无声息地换了个角度,屏住呼吸打量他侧向她的容颜。
这些年情海漂浮,比起东方人的含蓄,章粤更偏爱异国男子的坦率天真和热情如火。然而遇上了他才知道,一个人喜恶的颠覆,不过是在呼吸的一瞬间。
他的白衬衣是廉价的,也并非崭新,裤腿更是惨不忍睹,但这些都无碍于他给人一种洁净到极致的感觉。他身长玉立,风仪静好,以至于不起眼的着装在他身上无比妥帖。这个男人,不,应该说是这个男孩子是出色的,但是他那种沉静而克制的气质却是章粤所不熟悉的。他专注地看着脚下的景致,握住栏杆的一双手上,指甲修剪得短而干净,指节修长,却并不细致,不知是否过于用力,青筋浅浅地浮现,脸上却是淡淡的,看不出什么表情。大概是章粤先前对他的印象过于深刻,此时又过于专注,以至于她可以微妙地感觉到电梯里不期而遇的他和马路上狭路相逢的他相比,有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改变,眉梢眼角依旧隐忍,但多了点不甘和失望,就连背影也显得落寞。章粤不知道自己的视线是否太过赤裸,只觉得身处的并非是平稳下降的电梯,而是在坐最惊心动魄的“过山车”,叮咚一声,电梯门打开,她的心还没有跟随身体的速度降落到地面。他转身走过她的身边,她竟然在电光石火间抓住了他的手。
“我叫章粤。”
我叫章粤……章粤!他是否在那一刻就记住了这个名字?没有任何多余的身份,没有任何符号,她就是她,她就是章粤。然而他只是愣了一愣,用最委婉的力道抽出了自己的手,点了点头,淡淡一笑,匆匆擦过她的肩膀便走了出去。
章粤却从这一天起记住了沈居安这个名字。十六楼是永凯人力资源部所在的楼层,那一天是公司年度对外招聘人员面试的日子。拿到他的资料不费吹灰之力,他不过是无数个抗挤破了头想要进入永凯的人之一。从人力资源部的备案材料来看,沈居安的条件无可挑剔,面试成绩也相当优秀,然而他并没有被录用,顶楼的一句话就足以把他拒之门外。
“爸爸,为什么不要他?给我一个理由。” 章粤当天就拿着沈居安的材料找到了父亲章晋萌。
章晋萌说:“他是很优秀,表现得非常完美,就连填写的人力资源部的心理测试试卷都无懈可击,但这种完美有些可怕,我不喜欢这样的人。”
章粤闻言,像只撒娇的猫咪一样上前勾住父亲的脖子,这是她对付看起来严肃父亲的必杀绝技。章晋萌拼命皱眉,一脸受不了的嫌恶表情,可隐约上扬的嘴角泄露了他无可奈何的笑意。他最宝贝的女儿说:“你不喜欢,但是我喜欢。”
一个月后,永凯的录用通知正式发送到临近毕业的沈居安手中。章粤回法国的日子也将至,离开的前两天,恰逢五一长假开始,她的表弟程铮大老远地从北京飞过来,到G大“看望同学”。章粤闲着也是闲着,于是充当免费的车夫负责接送。她按图索骥地找到了沈居安自荐材料上的宿舍地址。午餐时间的滚滚人潮里,不少男孩子忍不住朝她张望,她却看到白衣黑裤的那个人,牵着一个女孩的手,轻笑低语地走过她的身边。那个女孩并不算十分美丽,衣着打扮甚为简朴,但是身材窈窕,眉目清秀,举手投足之间的沉静与他极为相似。
章粤从自己联想到所有电视剧里身为富家千金的女二号,要怎么纠缠,才可以让剧情看起来更精彩一点?以往故事里的女配角就算使尽了浑身解数,到了结局,男主角还是会回到女主角的身边。
她一句话不说地任他走远,直到一百米开外,沈居安还是回头看了一眼。章粤远远地给了他一个笑容,不知道他是否看得见。
那天晚上,碰了钉子的程铮吵着要章粤陪他喝上一杯。那小子酒量不好,酒品更差,几杯下肚,话多得没完没了,章粤为了耳根清净,只得彻底把他灌醉。趴倒之前,程铮还絮絮叨叨地向她展示那张史上绝无仅有的人工合成照片。章粤对着照片上那个被迫和程铮紧挨着头的可怜女孩端详了很久很久。次日,到了黄河心也不死的程铮决定再战江湖,章粤则告别别了父亲,独自飞回了法国。
一年后,尤利尔求婚,章粤没有接受,正式回到国内定居。章晋萌为赋闲的女儿在自己眼皮底下安排了一个工作,虽说只是美术总监助理,但公司上下谁不知道她是章家的千金。璀璨夺目的一朵玫瑰,没有人不渴望拥有,但是都抬着头犹豫着,不敢贸然地伸出手,直到传来了策划部基层的一位小职员追求章家大**的传闻。
这是沈居安这个名字第一次在整个永凯如雷贯耳。
不少人都在笑这个甫出校门,全无背景的年轻男人自不量力。虽说他的魅力可以让不少前台的小美女暗自倾倒,可是在众星捧月的章粤面前是多么不值一提。人们纷纷猜测他屈膝在章粤面前将是怎样的卑微,没有人知道,他只是淡淡地微笑着伸出了手,章粤却回应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早在一年前的那个午后,章粤已经沉溺在莲叶下的深水里,他在风中轻轻舒展,她便不由自主地在藻间朝他的方向游动。
穷小子与有钱人家**的结合早已在传说中滥俗,沈居安和章粤的日渐亲密依然让人跌破了眼镜,可是他们含笑对望的时候,谁又能说他们不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如风景般动人?
这对情侣之间最大的阻碍来自一向宽厚开明的章晋萌,他并非轻视那个年轻人出身寒门,都说王候将相宁有种乎,章家并不需要出卖女儿的幸福来换取更大的利益。沈居安这个人,章晋萌不动声色地观察过许久,他年轻、聪明、沉稳、决断,难得的是无半分浮躁,假以时日和机遇,未必不是大将之才。可是那种温润如玉后面的冰凉刺骨,才是章晋萌拒绝将女儿托付给他的原因。
尽管持不赞同的态度,但是章晋萌的教养、气度和他对女儿的爱,使得他没有办法用粗暴的手段去干涉这一段感情,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将沈居安派往异地的分公司任职。女儿的脾性章晋萌清楚,她的热情总是来势汹涌,消散得也快,也许经过冷处理之后,以她的聪明,自然会发现一个野心勃勃的谦谦君子并非良偶。
然而,某个周日的清晨,特意抽出时间亲自上门约女儿喝早茶的章晋萌敲开章粤的大门,却看到了衣衫不整来应门的章粤和从卧室的方向走出来的沈居安。一向宠溺女儿的章晋萌前所未有地发了一场大火,侧身指着大门的方向对沈居安说:“走,马上给我走!”
沈居安没有辩解什么,回房简单收拾了一下便告辞了。离开的时候,他当着章晋萌的面轻轻吻了一下章粤的脸颊,经过章晋萌身边时,甚至还不卑不亢地欠身说了句:“董事长再见。”
章晋萌苦口婆心地劝章粤,“他喜欢的是章家的女儿,是章粤这个名字所代表的东西,而不是你的人。”
这样的话,程铮也说过,只不过表达的方式更为直接,他指着沈居安的鼻子说,说他看上的不过是钱,甚至还把整整十一万的现金砸了沈居安一头一脸。不过,那已经是章粤义无反顾地嫁给沈居安之后的事了。当年那个总是抿着唇,沉默寡言的女孩成了程铮命中注定的冤家。
他们都这么说,他们都这么劝。章粤不是傻子,有些事,她比谁都明白。这个世界,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厮守自有其道理,有人爱上了容貌,有人爱上了才华,自然也有人爱上了钱。她也不敢说自己爱上了沈居安的什么,难道真的是灵魂?可是灵魂虚无缥缈,她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东西。没错,沈居安爱的是章家的女儿,他爱的是永凯的钱,可她章粤就是章家唯一的女儿,她拥有永凯的钱,那么,他爱的不就是她?
沈居安是一个好丈夫,待章粤无微不至,甚至比章粤对他更关怀备至,他的唇吻着她时,就是最极致的缠绵。他总是把每一件事情都做得尽善尽美,一如扮演好一个爱人的角色,一如他在日益高升的岗位上游刃有余。虽然,他的心里藏着那个“长寿”字样的金戒指,可章粤对自己说,我不在乎。谁又真的触得到另一个人的灵魂?那个戒指的主人就可以吗?沈居安给那个女人的,除了怀念,还能有什么?怀念是虚空的,但肉体的厮守多么温暖。
从那时起,章粤从公司里乏味的朝九晚五中脱身,开了一座娱乐城,名字叫做“左岸”。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条塞纳河,它把我们的一颗心分作两边,左岸柔软,右岸冷硬;左岸感性,右岸理性。左岸住着我们的欲望、祈盼、挣扎和所有的爱恨嗔怒,右岸住着这个世界的规则在我们心里打下的烙印——左岸是梦境,右岸是生活。这些话,章粤对很多人说过。她如此爱她的左岸,所以她总是在那里。
这一切都是她的选择,有多少个女人一生一世和自己所爱的人厮守?是的,一生一世,沈居安都不会离开他,即使他找到了那戒指的主人,即使他的心也在荡漾,但是他不会离开。
“为什么?”戒指的主人找到了章粤,那个苍白而娟秀的女人这样问。
章粤一边玩着手指上的结婚戒指,一边回答她,“因为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离开。”
章粤在这场没有悬念的战役中不战而屈人之兵,甚至不需要在这个可怜的女人面前用语言来陈述她的胜利和优势。她远比那个女人美丽,远比她有钱,远比她聪明,她的爱又比谁少呢?而且凭着那一句为什么,章粤还知道,那个女人甚至没有她了解沈居安。好的女人有千千万万,但是章粤只有一个。或许会有人说,真爱不需要任何理由,有的人可以不计代价不问因由,带着心里的那个人浪迹天涯。章粤想说,这样的人也许是真的存在的,但是沈居安不是他们。
后来,那个女人将剩下的戒指赠给了另一个男人,章粤还来不及头疼,就有人先下手为强地毁掉了那个不该出生的孩子。章粤记得有一个凌晨,沈居安的电话在枕畔震动了一夜,她喝得微醺,但是犹可以察觉到身边那个人的辗转难眠。最后,她坐起身来,轻轻地把电话塞到沈居安的手里,“接吧,也许真的有事。”可是沈居安迟疑了几秒,取下了手机电池,无声地拥紧了章粤。两天以后,本地媒体铺天盖地的都是同一则新闻——江源少东家叶骞泽与女伴疑是前日遭人绑架,双双失踪。
章粤时常凝望着那张睡着后如寒玉一般的面容,人人都知道莲花高逸出尘,清而不妖,可是谁记得它的根还扎在最浊的淤泥里,它赖以生存的,是最冰凉的水。她在左岸,而他开在离岸的水中央,她不顾一切地朝他游去,然后溺毙。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酒越喝越多,戒了又喝,喝了又戒。向远说,如果《东邪西毒》里那壶叫做醉生梦死的酒真的存在,就应该呈上来给章粤。可是张国荣扮演的欧阳锋不是也说吗,醉生梦死,原本就是一个玩笑。
酒是个好东西,也是个要命的东西,喝多了,想醉也不容易。大多数时候她可以自己开车回家,有时不得不需要沈居安亲自把她接回去。他皱着眉,小心为她擦拭着面颊的时候,章粤总是笑着闭上眼睛,她只要记得他这一刻微微的心疼,却不要他眼里一闪而过的歉疚。
为什么要歉疚?沈居安以为自己娶的是一个美丽多金的皮囊,甚至希望章粤去找自己的欢乐,一如初见时留在他印象里那个放浪形骸的轻浮形象,那样的话,他就可以冷冷地,微笑地看着她,然后若无其事地去履行他的人生,问心无愧地如愿以偿。于是她给了他措手不及的美好和芬芳。
后来,一场大火把叶家的老宅烧成了灰烬,沈居安的回忆也成了枯骨。章粤托人出面,悄无声息地安葬了那个女人。那天夜里,她没有喝酒,醉的反倒是一向清醒的沈居安,他倚在章粤的肩上,章粤轻轻抚着他的脸,他安心地沉醉。
入睡之前,沈居安深深地叹了口气,说:“章粤,你为什么要那么好……”
章粤用一根手指抵住他的唇,“别往下说了。我很幸福。”
章粤忽然想起了向远。大火过后,向远连公司都很少去了,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陪伴叶昀复健。章粤有一次去医院探望,私底下问向远,“你究竟把他当作什么?弟弟?小叔子?情人?还是一个寄托?”
向远沉吟片刻,回答道:“不,我把他当作我的所有。”
向远从来没有说过她爱着叶昀,可是爱是什么东西?当叶昀站起来的时候,谁敢说那不是向远有生以来最大的幸福?
其实,她们都一样。
幸福就是求仁得仁,那是最私密的东西,只属于自己,不需要谁的打扰。
完
对了!好久没有上QQ了,不知道苏姬和晓影有没有找我。
果然,我刚登陆上QQ,“明德三娇”的群疯狂地响了起来。
帅哥在哪里:佑慧!晓影!你们快点出来!
天使宝宝:佑慧,苏姬!晓影好想你们哦!!5555~
风过无痕:好啦~我来了!咦?“帅哥在哪里”是谁?
帅哥在哪里:晕!是我拉!我是苏姬。
风过无痕:哦哦!不好意思,是苏姬啊~怎么又改名字了?
帅哥在哪里:哎!别提了。原本我还以为我的大学生活将会丰富精彩,谁知道在我身边的男生不是青蛙就是癞蛤蟆,要多丑有多丑!连樱井彦都不如。啊!我亲爱的帅哥,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风过无痕:……
天使宝宝:苏姬!晓影这里有好多帅哥哦!小炫炫是最帅的耶!每天都被一大群女生追呢!
帅哥在哪里:小孩子知道什么?一边去~对了,佑慧。和羽发展的怎样?感情是不是又进展了呢??什么时候请我喝喜酒啊?
天使宝宝:哇!喝喜酒哦!晓影也去!和小炫炫。
风过无痕:苏姬,晓影,我……没有和羽在一次。我……选择了金月夜。
帅哥在哪里:什么?和金月夜那个大坏蛋!!!佑慧,你没有被烧坏脑袋吧?
天使宝宝:哇!和夜!晓影好喜欢夜送的荧光可乐杯子!
风过无痕:……(把金月夜的事情和最近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她们)
帅哥在哪里:佑慧!你选择的没错!!我就知道金月夜他不是坏人,不会伤害你的!!金月夜好棒!欢呼!!不过羽好可怜啊,你抛弃了他。不过只有佑慧幸福就好!^_^(作者汗,苏姬变得还真快,刚才是谁说“金月也是坏蛋”来着?)
天使宝宝:555~好感人!晓影现在就告诉小炫炫!
帅哥在哪里:555~我也要回去细细体味这段感人的爱情故事!88!
风过无痕:……
过了几天,我去医院看望金月夜。一推门,发现他在里面认真的读着有关医学的书。而在他的病床旁边,也有几本高三的书和几本大学的教程。
“金月夜,这么用功啊?不过告诉你,你想再次超过本公主是不可能的!本公主以后一定会将你死死地踩在脚下,到时候你就向我饶命吧!!!哦呵呵呵呵~”
“佑慧妹妹,这么有自信啊!”金月夜合上书本,笑眯眯地看着我“不过,可能会让你失望哦!我被退学时所拉下的课程和大学四年内主修的内容在你失踪的这几天内基本上弄懂了。不过,我还是欢迎你和我竞争的。”
什么?我大学生涯所要学习的课程已经被他几天内弄懂?金月夜这家伙是狂人吗?呼!气死我了。
“哼!这次看在你病的份上我就不跟你吵!不过,我苏佑慧是绝对不会输给你们这群臭猴子的!特别是猴子王!”我气呼呼地对他说。
“不过,佑慧……”金月夜的声音忽然变得异常温柔“谢谢你能选择我!谢谢你又回到我身边。如果不是你,我可能永远的自暴自弃。所以真的很谢谢你。佑慧,为了你,我一定会做回原来的金月夜,让天下知道我金月夜不是好欺负的。”
讨厌!刚才还在笑话我的金月夜干嘛忽然那么深情啊!害得人家不知所措。我的脸不由得红了起来,支支吾吾地回答:“那个,那个……”
“为了报答你,我就勉强接受你的以身相许吧!不过佑慧妹妹,我的择偶条件可是很刁钻的,做我的女友必须会做家务会煮饭。佑慧妹妹,这么简单的事情,别告诉我,你不会哦!”金月夜贼笑。
“谁说我不会的!!!我可是当今难得一见的贤妻良母!!!”我都快被他给气疯了,刚才还那么温情脉脉,现在分明是在调戏无知少女!
“好好好!佑慧别激动啊!头发都要竖起来了。”
“好女不跟男斗!我苏佑慧就放你一马。”
“谢谢佑慧大人。”
忽然,门被打开了,进来的是李哲羽。他见到我,温柔地一笑:“佑慧,你也在啊!”
哇!看到李哲羽的笑容,心脏像有十八头小鹿般乱蹦乱跳。李哲羽的笑容真好看。
“羽,你来啦!”金月夜见到李哲羽,高兴地挥了挥手。“夜,有人来探望你了。”羽说着,就让两名男子进来了。
走在前面的是金叔叔,我急忙鞠了一个躬,金叔叔也向我点头示意。走在后面的居然是金映明大公子。不过他还是那么“冷”,“冷”得连夏天的空调费也能节省。
“你好,请问你是?”金月夜微笑。
“夜!他是你父亲。后面那个是你同父异母的弟弟。”李哲羽解释。
金月夜的笑容立刻僵住了,他望着金叔叔好一会儿,才说:“我是一个没有人要的野孩子,哪有什么父亲啊?”
“金月夜,别这样。”我拉了拉金月夜的衣服。
“孩子,爸爸知道对不起你!爸爸也知道孤独的滋味。孩子,这几年来真是苦了你了。我和你妈妈是真心相爱的,但是因为家族我不得不取了一个指定的妻子。结完婚后,我才发现你妈妈已经怀上你了,我开始对他隐瞒事实。但是在你出世的5年之后,你妈妈发现了这个事实,并把我赶走。我第2天再去找她的时候,她已经不在了。我一直在你们,但最近才知道她……已经离世了。”金叔叔说到这儿,忍不住低声抽泣。“当佑慧告诉我你的消息后,我真的非常高兴。我终于找到我的大儿子了!”
金月夜听了这段话,忧伤地看着金叔叔,说:“以前,大家都说我是没有父母的野种。没有人看得起我。从那时起,我就下定决心,让自己变得最优秀。让所有人知道我金月夜不是一个废物,也要让你们在报纸上看到自己有一个多么优秀的儿子。我做到了,可是你们还是一直不来找我……”
“报纸?为什么我每次看报纸,都没有米兰市的消息呢?”金叔叔疑惑。
“被妈藏了。”一直以沉默是金为榜样的金映明忽然靠口。
“什么?藏了起来?哎!她真是……”金叔叔叹气。
“其实,我早就原谅你们了。只要你们记得我曾经存在过,那……也就足够了。其实,忽然间多了一个弟弟和一个爸爸的感觉还挺不错的!”金月夜对他父亲展开一个微笑。
“孩子……你的意思是……”
“谢谢你,爸!谢谢你肯认我!”金月夜握着他父亲的手,柔声说道。
“我的好孩子!”金叔叔泪流满面,激动极了。
“如果再多一个老婆,那感觉就更好了!”金月夜没头没脑地蹦出了一句话,并把目光转向我。
我的脸顿时涨得比猴子屁股还要红。金叔叔笑呵呵地对金月也说:“孩子!佑慧是个好姑娘!你一定要珍惜啊!这个儿媳妇我要定了。”
我的脸更红了。慌乱中偷偷瞄了李哲羽一眼,即使他一直在微笑,但是在他眼中能发现一丝悲伤。我只好赶紧转移话题:“金月夜!太好了!你以后就不用打工吃苦了。”
“对了!”金叔叔忽然说:“金家的财产,我两个儿子都有分的。但是映明不怎么想要继承我的公司,我也不勉强,那就由阿夜来继承吧!”
“对不起,爸爸。”金月夜变得很严肃“我希望你们来认我并不是因为财产的。我只是希望能向平常人一样能得到父母的关爱。所以,我不能要继承权。”金月夜忽然温柔一笑“而且,我的志愿适当一名医生,把病人的疑难杂症治好,做一名真正的白衣天使。”
“白痴,不过,很好。”金映明说出一句百思不得其解的话。(在线翻译:那么多的钱放在你面前你却不要,真是一个白痴。不过,我觉得有一个不贪财的哥哥感觉很好。)
“谢谢!认识你也很好!”金月夜微笑答道。
手术前5个小时。
“金月夜!有好东西要给你看哦!”我高兴地冲进金月夜的病房,不停地向他挥舞手中的卡片。
“佑慧妹妹,什么事情让你这么高兴?是不是相通了要嫁给我?”金月夜笑着问。
臭猴子就是臭猴子,满脑子的坏思想。“不是啦!我拿到了哦!刚刚邮递员给我的。“我笑嘻嘻地对他说。
“哇~佑慧妹妹!想不到你臭名远扬啊!居然有人会寄卡片给你。“
“什么啊!这些全部都是寄给你的。”我气呼呼地把明信片往他怀里一扔。“是凌晨炫,晓影,苏姬和小翼寄的。”
“哦?”金月夜笑着翻过明信片。
晓影:夜!一定一定要好好的哦!手术不会痛痛的,不准哭哦!晓影还要你教晓唱歌呢!
苏姬:金月夜,我就把佑慧放心地交到你手上了!如果你敢让她哭得话,我,白苏姬死也不会放过你的!!
凌晨炫:夜!对不起!我错怪你了。我还对你说了那些话。夜,你能原谅我吗?
小翼:金月夜,我对我以前的行为慎重的你道歉。如果你敢对佑慧怎样的话,我和表哥不会放过你哦!!!
“对不起,病人等一会要手术了,现在要进行检查。”护士进来,准备把金月夜推进手术室。
“喂!你一定要活着出来啊!!否则……否则我永远都会恨死你的。”虽然知道手术成功率很高,但我还是忍不住说了这句话。
“夜!加油!”不知道何时站在我身边的李哲羽说话了,并对金月夜比了个加油的手势。
“呵呵!我会活着出来的。因为……我的梦想还没有实现呢!”说完,他就被推进了手术室。
我和羽静静地,静静地等待着金月夜的好消息。
…Chapter 8
一年后的情人节,星华大学
“佑慧!佑慧!有个重大发现哦!”美川气喘吁吁地向我跑来,高兴地朝我大喊。
“什么事啊美川这么急?”我在大学的另外两个死党晴子和雅琳也纷纷凑了过来。
“还能发生什么事,肯定是又有新八卦。”美川只要一有新消息,就马上跑来跟我们报道,不愧是学校与了新闻社的社长。
“听说,医学系转来一个好帅的男生!不仅待人亲切,入学分数也高过我们好多分呢!把医学系的女生都给迷死了。”美川兴奋地向我们报道。
“真的佑慧,你遇到对手了哦!终于有人的入学分数比你高了,而且是帅哥!”晴子痴痴地望着远方,仿佛她看到和帅哥“结婚”的那一刻。
“美川,告诉我,他叫什么名字?555~自从我的羽王子回去继承家业以后,我就很少再见到帅哥了。所以,我一定一定一定要追到他!!!”雅琳大声地向全世界宣布。
“听好了,好话不说第二遍哦!他叫金—月—夜!”
什么?金月夜?这次换我呆住了。他怎么会在这里?他不是去读医学专科大学吗?我的脑袋急速地思考着,但思路被随即而来的尖叫声打断。
“啊!!!我知道了,他就是以前的崇阳王子金月夜!”雅琳大叫。
“咦?雅琳 ,你认识他哦?”美川奇怪地问。其是要知道金月夜并不难。以前的崇阳原本就是全国十大名校之一,若再加上“崇洋王子”这个称号,想不知道是谁也难。在天使街随便找个欧巴桑问谁是金月夜,她也能标准无误地指出来。
“嗯……也不算认识啦!不过我以前去天使街的HAPPY HOUSE里看到金月夜一次哦!他还温柔地帮我写菜牌呢!真是迷死人啦。>o<”雅琳花痴道。
“哇!好羡慕你哦!!!金月夜一定还记得你!快点,带我们去认识认识!”美川哀求。
“嗯……这个嘛……夜他不会喜欢一般的女生哦!他……(此处省略描述金月夜的择偶条件1万字)”
唉!这群女生又被金月夜那个臭猴子给迷住了。“你们慢慢聊,我先走了。”气死我拉!!居然没有一个人理我。呜……我受不了了!我决定现在就跟金月夜那个家伙算帐。
我毫不犹豫,怒气冲冲地冲到了医学系,看到了一群又一群的女生围在了门口。晕!这个臭猴子果然不同凡响,甚至连外校的女生都吸引过来了。不行,我绝对不能向这群花痴低头。我立刻挂上苏佑慧式标准微笑,迈着专用的莲花步,轻盈地走到一个穿着本校校服的女生旁边,柔声地问道:“你好!请问你是医学系的吗?”苏佑慧请人帮忙第一招——问清楚目前状况。
“是的。你不是法学系的苏佑慧吗?你来这里干嘛?”女生惊讶。
“我是想请你帮我把金月夜同学叫出来。”苏佑慧请人帮忙第二招——礼貌请求。
“你着金月夜做什么?”女生马上用敌意的眼光望着我。
“校长找他有点事情,我是来转告的。”我撒了一个谎“而且你进去叫他,未必也不好啊!至少……可以和他说话。要是平时,你连和他说话的机会都没有吧?”苏佑慧请人帮忙第三招——善意的谎言+介绍帮人的好处。
那女生恍然大悟:“对哦!我帮你的话还可以和夜说话呢!”她的脸红了“我马上就去。”
不一会儿,金月夜出来了,但跟在后面的是一群黑压压的女生。
“Hi!佑慧妹妹!想不到能在这里遇见你。几天没见,就这么迫不及待地来找我啦!”
这句话一说完,他的粉丝立刻用杀人般的眼光瞪着我。如果眼光真的能杀人,那我早就死十万八千次了。
“校!长!找!你!有!事!”我恶狠狠地对他说完后,便拉着他的手冲出人群,疯狂地飞奔起来。
跑呀!跑呀!直到见到一条寂静的走廊出现,我才停下脚步。
“佑慧妹妹,不是说校长找我吗?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
“说!从实招来!!!”我对金月夜进行审判。
“佑慧,你要我说什么?说我爱你吗?”金月夜无辜地睁着他的大眼睛,可怜惜惜地望着我。
呜!狗就是狗,永远都改不了吃屎的习惯。
“正经点!我是问你为什么不读医学专科大学?为什么要转过来!!!“我怒吼。…
为什么?因为我想念你,所以就转过来了啊!“
“那为什么又要招惹那么多蜜蜂蝴蝶???“等等,我说了些什么?
“哟!佑慧,你家的醋坛子打翻了?怎么那么酸啊?难道……你在吃醋?”金月夜坏笑。
“谁,谁吃醋啦!你少自作多情啦!!!”我为了掩饰尴尬,不服气地对他大吼,完了,我的淑女形象。
“哦?!佑慧妹妹,你能证明你对我真的没有感觉吗?要不,我们做个实验好啦。“金月夜继续坏笑。
“做就做,谁怕谁!”我依旧不死心。
忽然,金月夜的双手忽然低到墙上,身子也顺势把我推到墙角边。我被他死死的困在里面,不能逃脱。他那张天使脸离我越来越近,我紧张地问:“金……金月夜,你……你要做什么?”
“做实验啊!”
完了完了!他的呼吸都喷到我脸上来了,我紧张地闭上眼睛,不敢看他下一步要做什么。(其实我已经知道要做什么)
但是过了好久都没有动静,我奇怪地睁开了眼睛,看到金月夜好笑地看着我。
“金月夜!!!你又耍我!!!”我的心里居然有失望的感觉。天!我真是疯了。
“佑慧妹妹,其是你刚才很想和我kiss的吧?”
“哪……哪有。人家才不想和猴子kiss呢!”我心虚的回答。555!我干嘛要加上“心虚”这两个字。不过说实话,刚刚快要嘴唇碰撞的时候,心里还是有一点点期待啦!
“不想吗?那你闭上眼睛做什么?”
“我……我……”呜!没有借口啦!
“好了,佑慧妹妹。再“我”下去舌头会粘在一起的哦!对了,今晚有空吗?”
对了!今天是情人节,我差点都给忘了。金月夜他问这个问题做什么?想考验我的人气?
“哦呵呵呵呵!不好意思,本姑娘的约会已经排满了,但是如果你有诚意的话,我或许会迟到5个小时……”
“等我的短信!”金月夜压根儿不把我的话放在眼里,丢下一句话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果然,在就快要放学的时候,金月夜给我发来了一条短信。
佑慧妹妹,今晚8点,丁香公园后山,也就是上次我带你看梅花雪的地方,不见不散!
By 金月夜
哼!金月夜,你叫我去我就一定会去吗?我偏不去!让你等到头发白了,牙齿也掉光了我也不会出现的。哇哈哈哈哈哈!!!
可是,为什么连7点钟都没有到的时候我就开始准备出去的衣服呢?更不争气的是,还没到8点我就已经在丁香公园里等待金月夜了。
虽然已经是2月份了,但天气还是那么冷。我不由得缩着身子,坐在长椅上度过这漫长的半小时。
等啊……等啊……
看看手表,都差不多8点30分了,金月夜怎么还没到?不会又是耍我吧?高一圣诞节那天,金月夜那家伙可是让我白白等了3个小时,自己才慢悠悠地出现。真是越想越气!我,我不等了!!!
我站起身子转身就要离开,却听见了金月夜在后面叫我:“佑慧!”
晕!为什么偏偏要走的时候他才赶到呢?
他跑了过来,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佑慧刚刚出了一点事情所以才迟到的。你等很久了吧?”
“没有!我也是刚刚才到。”我真想掐死我自己。
“呵呵,是吗?没有就好。我们走吧。”金月夜不由分说地拉着我。
我们又来到了熟悉的悬崖边。自从上次圣诞节以后,我就再也没有来过这里了。我和金月夜在草丛里坐了下来,浮现在眼前的是整个米兰市的夜景,街上的情侣来来往往,在庆祝这个欢喜的日子。
“金月夜,你今晚找我出来,难道就只是叫我看风景的吗?”这个金月夜,葫芦里到底卖着什么药?
“今天是情人节……”他缓缓地回答。
“我知道啊!然后呢?”我疑惑。
“所以,有个礼物要送给你啊!”金月夜笑眯眯地看着我。
礼物???什么礼物???巧克力?衣服?项链?哇……好期待哦!
“佑慧,先把眼睛闭上。”
“为什么?”
“这样才有意思啊!”金月夜坏笑。
“你……你不会想对我干什么吧!”心中的警铃大响。
“呵呵!佑慧你要胸部没胸部,要身材没身材,我会对你做什么?”金月夜好笑地问。
“好!我就相信你一次!”说着,我闭上了眼睛。
咦?怎么嘴唇有一丝丝冰冰凉凉,湿湿的感觉。我急忙睁开眼睛,却看到一张超大版的金月夜面孔。
我们……两个……居然……在……接吻!!!!!!
“金月夜,你……”那个死人金月夜,居然趁我说话的时候把舌头放进我的嘴巴里。不行!我要誓死反抗!!可是我的力气仿佛被抽走一般,只能软绵绵的坐在草地上一动也不动。
更恐怖的是,我的理智也被一点一滴地抽走。不行!我一定要保持清醒!控制!控制!!但是,理智还是一点一点地消失,最终抵挡不住金月夜的“诱惑”,在kiss中崩溃掉了
chapter 9
过了好久,终于在我快要窒息掉的那一刻,金月夜“放过”了我。
我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脸涨得比猪肝还要红呢!呜!金月夜,居然吃我的豆腐!!
“你,你刚才做什么!!无聊死了!!”我尴尬地大叫。
“嗯?是吗?我记得佑慧妹妹你很享受的啊!”无辜的声音。
“万一被别人看到怎么办?”真是羞死人了。
“无所谓啊!我们kiss关别人什么事呢?大不了他们学我们嘛!”
真是无语加尴尬,我们两个好一会儿都不说话,只能听见树林中的树叶发出“沙沙”的声音。
“佑慧,其实,我真的有个礼物送给你。”金月夜首先开口了。
“嗯?刚刚不是送了吗?”说到这,我的脸又红了。
“刚刚那个是对你早上的补偿。”金月夜说“在这么浪漫的情况下kiss才有气氛嘛。”
“你要送我什么?”赶紧转移话题,我可不想让金月夜知道我的脸红得可以煮熟一只鸡蛋。
他慢慢的从口袋掏出一个盒子,把它交到我手上。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他,是一知精致的镶有紫色水晶的戒指。
“这个,送给你了。和你那个紫色贝壳很配哦!“
这个金月夜,不知道送戒指的含义吗?
“你知道我为什么迟到吗?我刚刚去拿戒指的时候他说送货的人出了事故,经过千辛万苦才把它拿到手的。呵呵,这个戒指有很重要的意义哦!”
这个金月夜,老做一些让人感动的事情。我赶紧将戒指还回给他:“哪有人这样送东西的,一点也不浪漫。”
“送东西也要浪漫?”金月夜疑惑。
“废话!哪有人求婚不浪漫的!一人一生只有一次耶!!!”说到最后,我几乎是冲着他吼道。
“咦?佑慧妹妹,我有说过我是在和你求婚吗?是你自己承认的哦!”金月夜嬉笑。
“你……”我真是说不出话来了。
忽然,丁香公园的广播传来一个亲切和蔼的声音:“公园里的各位朋友,大家好。今天是一年一度的情人节,首先祝各位有情人终成眷属。为了庆祝这个节日,公园里开放了点歌热线,把你对另一半真挚的爱告诉对方,让大家见证这美好的时刻。下面,我们来点播第一首歌。这首歌是金月夜先生送给他最爱的苏佑慧**,希望她能够永远快乐,幸福。今晚,金月夜先生将会向苏佑慧**求婚,我们祝福这对新人永远恩爱,白头偕老。下面带来的是《爱的天使》。”
别说爱情会是美丽和甜蜜 如果没有你我会伤心,
我说爱情就如生活在梦里 没有你的世界只有孤寂
遇见你我心灰意乱情迷 爱上你二十四小时在想你
广播里传来了悠扬的歌声,我呆呆地望着金月夜。
忽然,天空飘起了一片一片白色的雪花,轻轻地,轻轻地落在我们身上。“碰”米兰市
居然放起了烟花,一次又一次,应接不暇。
原来爱上一个好不容易 我却相信爱你是天意,
以上就是全部了 看能不能帮你把
有哦:
山月的番外
琴声疏疏注不莹清冷的下午
雨中我是垂死的泳者
曳着长发向你游泳
只为采一朵莲,一朵白莲
泅一整个夏天——
《回旋曲》
章粤认识许许多多的人,这些人在她的“左岸”来了又去,去了又来,有意思的人不在少数。也许“左岸”本身就是一个感性至极的所在,再冷硬的人坐在它摇曳的灯光下,心里总有那么几分柔软。章粤总喜欢问他们一个问题:假如你等不到你所要的幸福,你会怎么办?当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有时候他们紧闭着嘴不肯回答,可是章粤什么都知道。
有的人死心眼,看似走得最坚决,其实不过是在原地绕圈子,走了一圈又一圈,结果还是站在最初的地方。
有的人漫无目的地寻找,在寻找的过程中,走着走着,忘记了寻找的初衷,挽住了另一个人的臂膀。
有的人选择远走高飞,看似最勇敢,其实只不过是害怕得不到想要的东西,所以说服了自己,假装什么都不爱。
有的人明知不可而为之,撞破了头,还笑着说至少血花灿烂。
有的人毁了得不到的人,有的人为了得不到的人毁了自己……
章粤常常想,自己属于哪一种,而沈居安又属于哪一种?
她一认为自己是聪明的,可是这个问题,她从来都没有想明白。
有一种花开得最早最灿烂,却凋谢得很晚,章粤和它很像。她成熟得很早,而且从绽放那一刻开始,就享受着最美的花期。作为永凯的千金,章晋萌唯一的女儿,章粤从来不缺少爱,何况她总是枝头上最夺目的那一朵。十一岁那一年,她就有了第一个小男朋友。那男孩聪明而漂亮,他们手牵着手度过了天真烂漫的几年,然而时间到了,免不了各奔天涯。很多年后,章粤在墨尔本的街头意外地与那个男孩重逢,他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爸爸,身材微微发福了,留起了小胡子,可是他们还是一眼认出了对方,相视大笑,一起在路边的小酒馆喝到酣畅淋漓。
其实初恋之后,章粤身边的男朋友从来就没有间断过。她在国外长大,喜欢过的那些男人,或温柔,或热情,或聪明,或幽默,都是不约而同的可爱。每一段感情,她都全身心地投入,热情如火地爱着,然后平静友好地挥别。分手之后,大多数前男友都成了她的朋友,见了面,还可以小酌一杯。她与他们分享了最美好的季节,人人都爱最美丽的那朵玫瑰,但是没有谁可以摘下她。过后,他们或凋谢,或果实累累,她却常开不败——直到她遇到了那双流连却轻忽的手。
章粤初遇沈居安,那一年,她二十二岁,回国探望忙碌无比的父亲章晋萌。那时她的男友是尤利尔,一个褐色长发,长着漂亮灰眼睛的法国男孩。他们正是如胶如漆的时候,尤利尔粘得很紧,非要跟着章粤一起回国。两人都是年轻爱玩的个性,半个月里,几乎跑遍了这个城市每一个值得去的角落。原本快乐的日子还可以延长,可是的家里打类了电话,他母亲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车祸,住进了医院。
尤利尔出生在里昂的一个律师世家,却离经叛道地浪迹在巴黎学绘画,因此结识了章粤。他顿觉情投意合,相见恨晚,原本不相信天长地久的人却指天盟誓,要和他的东方玫瑰浪漫一生。母亲出了事故,他不得不赶回家去,可是章粤刚回国没有几天,还没有好好和自己的父亲说上几句话,所以这对小情人不得不依依惜别。
那天刚下过一场大雨,章粤从永凯大厦取车送尤利尔去机场。两人刚从地下停车场出来,想到要暂别近一个月,尤利尔禁不住在章粤耳边喃喃细述不舍之情,继而热情冲昏头脑,也不顾她手中正握着方向盘,就开始耳鬓厮磨。章粤虽一再警告,也不禁有些动情,车子越开越慢,一不小心,险些撞上一个莽撞地过马路的小孩。幸而她反映及时,堪堪避过,车轮却猛地轧过地面的低洼处,积水高高溅起,正好打在人行道边缘的一个人身上。
章粤原本可以一踩油门离开,连骂声都听不见,可她当时虽然年少不羁,但并不是一个骄横的人,心中有愧,连忙下车查看。那人穿一件白衬衫,一条米色西裤的打扮边裤腿已被污水溅得星星点点。他倒也没有如章粤所料的那般破口大骂,只是低了头,微微俯身,徒劳地用手掸着裤子上的污渍。
章粤极是过意不去,匆忙找出纸巾,一边忙不迭地往那人手里递,一边连声表达歉意,“对不起啊,真对不起。先生,要不我赔你裤子的钱,或者……”
她递过去的纸巾和手被轻而坚决的力道推开。
“算了,没有这个必要。”那个人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放弃了无用的清理,直起腰来。章粤自认为是个半吊子艺术家,可是她一直都没有找到恰当的词汇描述那一刹那的感觉。她只记得当时眼前那双眼睛,没有愤怒,也没有过分的激动,而是礼貌的,甚至是温和的,但是在这些克制的背后,疏离一览无遗,或许还有一丝带着鄙夷的抗拒。
章粤想,假如车轮底下那一汪积水没有被惊碎,或许可以映出自己当时的狼狈:双唇微启,鲜艳的唇膏在热吻过后有些糊了,手里不知所措地捏着那一张雪白的纸巾。
无论什么场合,章粤都很少怯场,好看的男人他见过很多,早就习以为常,然而,这样一个清淡的夏日午后,一场大雨过后将晴未晴的天空下,在一个陌生的,满裤腿污水的男孩子面前,她摸名地涨红了脸。
他推开了章粤的手,平静地站在那里。恍惚间,章粤竟然想起了许多年前在江南写生时看到的莲,淡淡地立在漾漾的清波上,倒影翩翩,不染纤尘,而她哪里是什么玫瑰,不过是水里轻薄的浮萍。她忽然为了自己先前的荒唐羞愧不已。
尤利尔似乎觉察到了异样。也推开车门走了出来,关切地在章粤耳边问怎么了,章粤转身摇头,再看过去的时候,那个人已经走到了几步开外。
直到把尤利尔送上了飞机,返回的路上,章粤的手里仿佛还留着那个人拒绝时指尖的微凉。正值下午上班时间,她不管不顾地就往父亲章晋萌的办公室里赶,她需要有个人陪陪她,听她说说话。
那时,叶家的时代广场还没有兴建,永凯大厦是这个城市繁华地带的标志性高层建筑之一。章粤赶到父亲的办公室,章晋萌的秘书认识她,抱歉地说章董有一个相当重要的会议,问她可否稍等片刻。章粤在父亲的转椅上坐了十五分钟,等待让她的冲动沉淀,她忽然觉的自己也不知道该向父亲诉什么苦,于是不顾秘书的挽留独自步入了下楼的电梯。
章晋萌的办公室位于大厦的顶楼,电梯载着zy一人缓缓降下,透过三面环绕的透明玻璃,大半个城市尽收眼底,芸芸众生不过是浮世绘上的小小黑点。章粤不是商人,理解不了那种俯视的快感,只觉得太高了,没来由地心里就觉得冷比起这种高处不胜寒的感觉,她更爱世俗的热闹和温暖。
电梯行至十六楼,有人走了进来。那人双手扶在铁制的栏杆上,背对着章粤,看着玻璃外的世界,似乎已经认不出身边这个不久前刚闯了祸的女孩。章粤却看到了他已经干了大半的裤腿和上面若隐若现的污痕。她悄无声息地换了个角度,屏住呼吸打量他侧向她的容颜。
这些年情海漂浮,比起东方人的含蓄,章粤更偏爱异国男子的坦率天真和热情如火。然而遇上了他才知道,一个人喜恶的颠覆,不过是在呼吸的一瞬间。
他的白衬衣是廉价的,也并非崭新,裤腿更是残不忍睹,但这些都无碍于他给人一种洁净到极致的感觉。他身长玉立,风仪静好,以至于不起眼的着装在他身上无比妥帖。这个男人,不,应该说这个男孩子是出色的,但是他那种沉静而克制的气质是章粤所不熟悉的。他专注地看着脚下的景致,握住栏杆的一双手上,指甲修剪得短而干净,指节修长,却并不细致,不知是否过于用力,青筋浅浅地浮现,脸上却是淡淡的,看不出什么表情。大概是章粤先前对他的印象过于深刻,此时又过于专注,以至于她可以微妙地感觉到电梯里不期而遇的他和马路上狭路相逢的他相比,有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改变,眉梢眼角依旧隐忍,但多了不甘和失望,就连背影也显得落寞。章粤不知道自己的视线是否太过裸露,只觉得身处的并非是平稳下降的电梯,而是坐在最惊心动魄的“过山车”,叮咚一声,电梯门打开,她的心还没有跟随身体的速度降落到地面。他转身走过她的身边,她竟然在电光火石之间抓住了他的手。
“我叫章粤。”
我叫章粤……章粤!他是否在那一刻就记住了这个名字?没有任何多余的身份,没有任何符号,她就是她,她就是章粤。然而他只是愣了一愣,用最委婉的力道抽出了自己的手,点了点头,淡淡一笑,匆匆擦过她的肩膀便走了出去。
章粤却从这一天起记住了沈居安这个名字。十六楼是永凯人力资源部所在的楼层,那一天是公司年度对外人员招聘的日子。拿到他的资料不费吹灰之力,他不过是无数个挤破头要进永凯的人之一。从人力资源部的备案材料来看,沈居安的条件无可挑剔,面试成绩也相当优秀,然而他并没有被录用,顶楼的一句话就足以把他拒之门外。
“爸爸,为什么不要他?给我一个理由。”章粤当天就拿着沈居安的材料找到了父亲章晋萌。
章晋萌说:“他是很优秀,表现得非常完美,就连填写的人力资源部的心理测试试卷都无懈可击,但这种完美有些可怕,我不喜欢这样的人。”
章粤闻言,像只撒娇的猫咪一样上前勾住父亲的脖子,这是她对付看起来严肃的父亲的必杀技。章晋萌拼命皱眉,一脸受不了的嫌恶表情,可隐约上扬的嘴角泄露了他无可奈何的笑意。他最宝贝的女儿说:“你不喜欢,但是我喜欢。”
一个月后,永凯的录用通知正式发送到临近毕业的沈居安手中。章粤回法国的日子也将至,离开的前两天,恰逢五一长假开始,她的表弟程铮大老远地从北京飞过来,到g大“看望同学”。章粤闲着也是闲着,于是充当免费的车夫负责接送。她按图索骥地找到沈居安自荐材料上的宿舍地址。午餐时间的滚滚人潮里,不少男孩子忍不住朝她张望,她却看到黑衣白裤的那个人,牵着一个女孩的手,轻笑低语地走过她的身边。那个女孩并不算十分美丽,衣着打扮甚为简朴,但是身材窈窕,眉目清秀,举手投足间的沉静与他极为相似。
章粤从自己联想到所有电视剧里身为富家千金的女二号,要怎么纠缠,才可以让剧情看起来更精彩一点?以往故事里的女配角就算使尽了浑身解数,到了结局,男主角还是会回到女主角的身边。
她一句话不说地任他走远,直到一百米开外,沈居安还是回头看了一眼。章粤远远给了他一个笑容,不知道他是否看得见。
那天晚上,碰了钉子的程铮吵着要章粤陪他喝上一杯。那小子酒量不好,酒品更差,几杯下肚,话多得没完没了,章粤为了耳根清净,只得彻底把他灌醉。趴倒之前,程铮还絮絮叨叨地向她展示那张史上绝无仅有的人工合成照片。章粤对着照片上那个被迫和程铮挨着头的可怜女孩端详了很久很久。次日,到了黄河也心不死的程铮决定再战江湖,章粤则告别了父亲,独自飞回了法国。
一年后,尤利尔求婚,章粤没有接受,正式回到国内定居。章晋萌为赋闲的虐人在自己眼皮底下安排了一个工作,虽说只是美术总监助理,但公司上下谁不知道她是章家的千金。璀璨夺目的一朵玫瑰,没有人不渴望拥有,但是都抬着头犹豫着,不敢贸然地伸出手,直到传来了策划部一位小职员追求章家大**的传闻。
这是沈居安这个名字第一次在整个永凯如雷贯耳。
不少人都在笑这个甫出校门,全无背景的年轻男人自不量力。虽说他的魅力可以让不少前台的小美女暗自倾倒,可是在众星捧月的章粤面前是多么不值一提。人们纷纷猜测他屈膝在章粤面前将是怎样的卑微,没有人知道,他只是淡淡地微笑着伸出了手,章粤却回应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早在一年前的那个午后,章粤已经沉溺在莲叶下的深水里,他在风中轻轻舒展,她便不由自主地在藻间朝他的方向游动。
穷小子与有钱人家的**的结合早已在传说中滥俗,沈居安和章粤的日渐亲密依然让人跌破了眼镜,可是他们含笑对望的时候,谁又能说他们不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如风景般动人?
这对情侣之间最大的阻碍来自一向宽厚开明的章晋萌,他并非轻视那个年轻出身寒门,都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章家并不需要出卖女儿的幸福来换取更大的利益。沈居安这个人,章晋萌不动声色地观察过许久,他年轻,聪明,沉稳,决断,难得的是无半分浮躁,假以时日和机遇,未必不是大将之才。可是那种温润如玉后面的冰凉刺骨,才是章晋萌拒绝将女儿托付给他的原因。
尽管持不赞同的态度,但是章晋萌的教养,气度和他对女儿的爱,使得他没有办法用粗暴的手段去干涉这一段感情,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将沈居安派往异地的分公司任职。女儿的脾性章晋萌清楚,她的热情总是来势汹涌,消散得也快,也许经过冷处理之后,以她的聪明,自然会发现一个野心勃勃的谦谦君子并非良偶。
然而,某个周日的清晨,特意抽出时间亲自上门约女儿喝早茶的章晋萌敲开了章粤的大门,却看到了衣衫不整来应门的章粤和从卧室的方向走出来的沈居安。一向宠溺女儿的章晋萌前所未有地发了一场大火,侧身指着大门的方向对沈居安说:“走,马上给我走。”
沈居安没有辩解什么,回房简单收拾了一下便告辞了。离开的时候,他当着章晋萌的面轻轻吻了一下章粤的脸颊,经过章晋萌身边时,甚至还不卑不亢地欠身说了句:“董事长再见。”
章晋萌苦口婆心地劝章粤,“他喜欢的是章家的女儿,是章粤这个名字所代表的东西,而不是你的人。”
这样的话,程铮也说过,只不过表达的方式更为直接,他指着沈居安的鼻子,说他看上的不过是钱,甚至还把整整十一万的现金砸了沈居安一头一脸。不过,那已经是章粤义无返顾地嫁给沈居安之后的事情了。当年那个总是抿着唇,沉默寡言的女孩成了程铮命中注定的冤家。
他们都这么说,他们都这么劝。章粤不是傻子,有些事,她比谁都明白。这个世界,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厮守自有其道理,有人爱上了才华,自然也有人爱上了钱。她也不敢说自己爱上了沈居安的什么,难道真的是灵魂?可是灵魂虚无缥缈,她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东西。没错,沈居安爱的是章家的女儿,他爱的是永凯的钱,可她章粤就是章家唯一的女儿,她引诱永凯的钱,那么,他爱的不就是她?
沈居安是一个好丈夫,待章粤无微不至,甚至比章粤对他更关怀倍至,他的唇吻着她时,就是最极致的缠绵。他总是把每一件事情都做得尽善尽美,一如扮演好一个爱人的角色,一如他在日益高升的岗位上游刃有余。虽然,他的心里藏着那个“长寿”字样的金戒指,可章粤对自己说,我不在乎。谁又真的触得到另一个人的灵魂?那个戒指的主任就可以吗?沈居安给了那个女人的,除了怀念,还能有什么?怀念是空虚的,但肉体的厮守多么温暖。
从那时起,章粤从公司里乏味的朝九晚五中脱身,开了一座娱乐城,名字叫做“左岸”。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条塞纳河,她把我们的一颗心分作两边,左岸柔软,右岸冷硬;左岸感性,右岸理性。左岸住着我们的欲望,期盼,挣扎和所有的爱恨嗔怒,右岸住着这个世界的规则在我们心里打下的烙印——左岸是梦境,右岸是生活。这些话,章粤对很多人说过。她如此爱她的左岸,所以她总是在那里。
这一切都是她的选择,有多少个女人一生一世和自己所爱的人厮守?是的,一生一世,沈居安都不会离开她,即使他找到了那个戒指的主人,即使他的心也在荡漾,但是他不会离开。
“为什么?”那个戒指的主人找到了章粤,那个苍白而娟秀的女人这样问。
章粤一边玩着手指上的结婚戒指,一边回答她:“因为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离开。”
章粤在这场没有悬念的战役中不战而屈人之兵,甚至不需要在这个可怜的女人面前用语言来称述她的胜利和优势。她远比那个女人美丽,远比她有钱,远比她聪明,她的爱又比谁少呢?而且凭着那一句为什么,章粤还知道,那个女人甚至还没有她了解沈居安。好的女人有千千万万,但是章粤只有一个。或许会有人说,真爱不需要任何理由,有的人可以不计代价不问因由,带着心里的那个人浪迹天涯。章粤想说,这样的人也许是真的存在的,但是沈居安不是他们。
后来,那个女人将剩下的戒指赠给了另一个男人,章粤还来不及头疼,就有人先下手为强地毁掉了那个不该出生的孩子。章粤记得有一个凌晨,沈居安的电话在枕畔震动了一夜,她喝得微醺,但是犹可以察觉到身边那个人的辗转难眠。最后,她坐起身来,轻轻地把电话塞到沈居安的手里,“接吧,也许真的有事。”可是沈居安迟疑了几秒,取下了手机电池,无声地拥紧了章粤。两天以后,本地媒体铺天盖地的都是同一则新闻——江源少东家叶骞泽与女伴疑是前日遭人绑架,双双失踪。
章粤时常凝望着那张睡着后如寒玉一般的面容,人人都知道莲花高逸出尘,清而不妖,可是谁记得它的根还扎在最浊的淤泥里,它赖以生存的,是最冰凉的水。她在左岸,而他开在离岸的水中央,她不顾一切地朝他游去,然后溺毙。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酒越喝越多,戒了又喝,喝了又戒。向远说,如果《东邪西毒》里那壶叫做醉生梦死的酒真的存在,就应该呈上来给章粤。可是张国荣扮演的欧阳锋不是也说吗,醉生梦死,原本就是一个玩笑。
酒是个好东西,也是个要命的东西,喝多了,想醉也不容易。大多数时候她都可以自己开车回家,有时不得不需要沈居安亲自把她接回去。他皱着眉,小心为她擦拭着面颊的时候,章粤总是笑着闭上眼睛,她只要记得他这一刻微微的心疼,却不要他眼里一闪而过的歉疚。
为什么要歉疚?沈居安以为自己娶的是一个美丽多金的皮囊,甚至希望章粤去找自己的欢乐,一如初见时留在他印象里那个放浪形骸的轻浮形象,那样的话,他就可以冷冷地,微笑地看着她,然后若无其事地去履行他的人生,问心无愧地如愿以偿。可是她给了他措手不及的美好和芬芳。
后来,一场大火把叶家的老宅烧成了灰烬,沈居安的回忆也成了枯骨。章粤托人出面,悄无声息地安葬了那个女人。那天夜里,她没有喝酒,醉的反倒是一向清醒的沈居安,他倚在章粤的肩上,章粤轻轻抚着他的脸,他安心沉醉。
入睡之前,沈居安深深地叹了口气,说:“章粤,你为什么这么好……”
章粤用一根手指抵住她的唇,“别往下说了。我很幸福。”
章粤忽然想起了向远。大火过后,向远连公司都很少去了,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陪伴叶昀复健。章粤有一次去医院探望,私底下问向远,“你究竟把他当作什么?弟弟?情人?还是一个寄托?”
向远沉吟片刻,回答到:“不,我把他当作我的所有。”
向远从来没有说过她爱着叶昀,可是爱是什么东西?当叶昀站起来的时候,谁敢说那不是向远有生以来最大的幸福?
其实,她们都一样。
幸福就是求仁得仁,那是最私密的东西,只属于自己,不需要谁的打扰。
番外(完)
番外
我很幸福
琴声疏疏 注不盈 清冷的下午
雨中我是垂死的泳者
曳着长发向你游泳
只为采一朵莲,一朵白莲
泅一整个夏天
——《回旋曲》
章粤认识许许多多的人,这些人在她的“左岸”来了又去,去了又来,有意思的人不在少数。也许“左岸”本身就是一个感性至极的所在,再冷硬的人坐在它摇曳的灯光下,心里总有那么几分柔软。章粤总喜欢问他们一个问题:假如你等不到你所要的幸福,你会怎么办?当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有时候他们紧闭着嘴不肯回答,可是章粤什么都知道。
有的人死心眼,看似走得最坚决,其实不过是在原地绕圈子,走了一圈又一圈,结果还是站在最初的地方。
有的人漫无目的地寻找,在寻找的过程中,走着走着,忘记了寻找的初衷,挽住了另一个人的臂膀。
有的人选择远走高飞,看似最勇敢,其实只不过是害怕得不到想要的东西,所以说服了自己,假装什么都不爱。
有的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撞破了头,还笑着说至少血花绚烂。
有的人毁了得不到的人,有的人为了得不到的人毁了自己……
章粤常常想,自己属于哪一种,而沈居安又属于哪一种?
她一直认为自己是聪明的,可是这个问题,她从来都没有想明白。
有一种花开得最早最绚烂,却凋谢得很晚,章粤和它很像。她成熟得很早,而且从绽放那一刻开始,就享受着最美的花期。作为永凯的千金,章晋萌唯一的女儿,章粤从来不缺少爱,何况她总是枝头上最夺目的那一朵。十一岁那年,她就有了第一个小男朋友。那男孩聪明而漂亮,他们手牵着手度过了天真烂漫的几年,然而时间到了,免不了各奔天涯。很多年后,章粤在墨尔本的街头意外地与那个男孩重逢,他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爸爸,身材微微发福了,留起了小胡子,可是他们还是一眼认出了对方,相视大笑,一起在路边的小酒馆喝到酣畅淋漓。
其实初恋之后,章粤身边的男朋友从来就没有间断过。她在国外长大,喜欢过的那些男人,或温柔,或热情,或聪明,或幽默,都是不约而同的可爱。每一段感情,她都全身心地投入,热情如火地爱着,然后平静友好的挥别。分手之后,大多数前男友都成了她的朋友,见了面,还可以小酌一杯。她与他们分享了最美好的季节,人人都爱最美丽的那朵玫瑰,但是没有谁可以摘下她。过后,他们或凋谢,或果实累累,她却常开不败——直到她遇到了那双流连却轻忽的手。
章粤初遇沈居安,那一年,她二十二岁,回国探望忙碌无比的父亲章晋萌。那时她的男朋友是尤利尔,一个褐色头发,长着漂亮灰眼睛的法国男孩。他们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尤利尔黏得很紧,非要跟着章粤一起回国。两人都是年轻爱玩的个性,半个月里,几乎跑遍了这个城市每一个值得去的角落。原本快乐的日子还可以延长,可是尤利尔的家里打来了电话,他母亲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车祸,住进了医院。
尤利尔出生在里昂的一个律师世家,却离经叛道地浪迹在巴黎学绘画,因此才结识了章粤。他顿觉情投意合,相见恨晚,原本不相信天长地久的人却指天盟誓,要和他的东方玫瑰浪漫一生。母亲出了事故,他不得不赶回家去,可是章粤刚回国没有几天,还没有好好和自己的父亲说上几句话,所以这对小情人不得不依依惜别。
那天刚下过一场大雨,章粤从永凯大厦取车送尤利尔去机场。两人刚从地下停车场出来,想到要暂别近一个月,尤利尔禁不住在章粤耳边喃喃细述不舍之情,继而热情冲昏头脑,也不顾她手里正握着方向盘,就开始耳鬓厮磨。章粤虽一再嗔声警告,也不禁有些动情,车子越开越慢,一不小心,险些撞上一个莽撞过马路的小孩。幸而她反应及时,堪堪避过,车轮却猛地轧过地面的低洼处,积水高高溅起,正好打在人行道边缘的一个人身上。
章粤本可以一踩油门离开,连骂声都听不见,可她当时虽然年少不羁,但并不是个骄横的人,心中有愧,赶忙下车查看。那人穿一件白色衬衫,一条米色西裤的大半边裤腿已被污水溅得星星点点。他倒也没有如章粤所料的那般破口大骂,只是低了头,微微俯身,徒劳地用手掸着裤子上的污渍。
章粤极是过意不去,匆忙找出纸巾,一边忙不迭地往那人手里递,一边连声表达歉意,“对不起啊,真对不起。先生,要不我赔你裤子的钱,或者……”
她递过去的纸巾和手被轻而坚决的力道推开。
“算了,没有这个必要。”那个人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放弃了无用的清理,直起腰来。
章粤自认为是个半吊子艺术家,可是她一直都没有找到恰当的词汇描述那一刹那的感觉。她只记得当时眼前的那双眼睛,没有愤怒,也没有过分的的激动,而是礼貌的,甚至依旧是温和的,但在这些克制的背后,疏离一览无遗,或许还有一丝带着鄙夷的抗拒。
章粤想,假如车轮底下那一汪积水没有被惊碎,或许可以映出自己当时的狼狈:双唇微启,鲜艳的唇膏在热吻过后有些糊了,手里不知所措地捏着那一张雪白的纸巾。
无论什么场合,章粤都很少怯场,好看的男人她见过很多,早就习以为常,然而,这样一个清淡的夏日午后,一场大雨过后将晴未晴的天空下,在一个陌生的,满裤腿污水的男孩子面前,她莫名的涨红了脸。
他推开了章粤的手,平静地站在那里。恍惚间,章粤竟然想起了许多年前在江南写生时看到的莲,淡淡地立在漾漾的清波上,倒影翩翩,不染纤尘,而她哪里是什么玫瑰,不过是水里轻薄的浮萍。她忽然为自己先前的荒唐羞愤不已。
尤利尔似乎察觉到了异样,也推开车门走了出来,关切地在章粤耳边问怎么了,章粤转身摇头,再看过去的时候,那个人已经走到了几步开外。
直到把尤利尔送上了飞机,返回的路上,章粤的手里仿佛还留着那个人拒绝时指尖的微凉。正值下午上班时间,她不管不顾地就往父亲章晋萌的办公室里里赶,她需要有个人陪陪她,听她说说话。
那时,叶家的时代广场还没有兴建,永凯大厦是这个城市繁华地带的标志性高层建筑之一。章粤赶到父亲的办公室,章晋萌的秘书认得她,抱歉地说章董有一个相当重要的会议,问她可否稍等片刻。章粤在父亲的转椅上坐了十五分钟,等待让她的冲动沉淀,她忽然觉得自己也不知道该向父亲诉什么苦,于是不顾秘书的挽留,独自步入了下楼的电梯。
章晋萌的办公室位于大厦的顶楼,电梯载着章粤一人缓缓降下,透过三面环绕的透明玻璃,大半个城市尽收眼底,芸芸众生不过是浮世浍上的小小黑点。章粤不是商人,理解不了那种俯视的快感,只觉得太高了,没来由地心里就觉得冷,比起这种处不胜寒的感觉,她更爱俗世的热闹和温暖。
电梯行至十六楼,有人走了进来。那人双手扶在钢制的栏杆上,背对章粤,看着玻璃外的世界,似乎已经认不出身边这个不久前刚闯了祸了女孩。章粤却看到了他已经干了大半的裤腿和上面若隐若现的污痕。她悄无声息地换了个角度,屏住呼吸打量他侧向她的容颜。
这些年情海漂浮,比起东方人的含蓄,章粤更偏爱异国男子的坦率天真和热情如火。然而遇上了他才知道,一个人喜恶的颠覆,不过是在呼吸的一瞬间。
他的白衬衣是廉价的,也并非崭新,裤腿更是惨不忍睹,但这些都无碍于他给人一种洁净到极致的感觉。他身长玉立,风仪静好,以至于不起眼的着装在他身上无比妥帖。这个男人,不,应该说是这个男孩子是出色的,但是他那种沉静而克制的气质却是章粤所不熟悉的。他专注地看着脚下的景致,握住栏杆的一双手上,指甲修剪得短而干净,指节修长,却并不细致,不知是否过于用力,青筋浅浅地浮现,脸上却是淡淡的,看不出什么表情。大概是章粤先前对他的印象过于深刻,此时又过于专注,以至于她可以微妙地感觉到电梯里不期而遇的他和马路上狭路相逢的他相比,有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改变,眉梢眼角依旧隐忍,但多了点不甘和失望,就连背影也显得落寞。章粤不知道自己的视线是否太过赤裸,只觉得身处的并非是平稳下降的电梯,而是在坐最惊心动魄的“过山车”,叮咚一声,电梯门打开,她的心还没有跟随身体的速度降落到地面。他转身走过她的身边,她竟然在电光石火间抓住了他的手。
“我叫章粤。”
我叫章粤……章粤!他是否在那一刻就记住了这个名字?没有任何多余的身份,没有任何符号,她就是她,她就是章粤。然而他只是愣了一愣,用最委婉的力道抽出了自己的手,点了点头,淡淡一笑,匆匆擦过她的肩膀便走了出去。
章粤却从这一天起记住了沈居安这个名字。十六楼是永凯人力资源部所在的楼层,那一天是公司年度对外招聘人员面试的日子。拿到他的资料不费吹灰之力,他不过是无数个抗挤破了头想要进入永凯的人之一。从人力资源部的备案材料来看,沈居安的条件无可挑剔,面试成绩也相当优秀,然而他并没有被录用,顶楼的一句话就足以把他拒之门外。
“爸爸,为什么不要他?给我一个理由。” 章粤当天就拿着沈居安的材料找到了父亲章晋萌。
章晋萌说:“他是很优秀,表现得非常完美,就连填写的人力资源部的心理测试试卷都无懈可击,但这种完美有些可怕,我不喜欢这样的人。”
章粤闻言,像只撒娇的猫咪一样上前勾住父亲的脖子,这是她对付看起来严肃父亲的必杀绝技。章晋萌拼命皱眉,一脸受不了的嫌恶表情,可隐约上扬的嘴角泄露了他无可奈何的笑意。他最宝贝的女儿说:“你不喜欢,但是我喜欢。”
一个月后,永凯的录用通知正式发送到临近毕业的沈居安手中。章粤回法国的日子也将至,离开的前两天,恰逢五一长假开始,她的表弟程铮大老远地从北京飞过来,到G大“看望同学”。章粤闲着也是闲着,于是充当免费的车夫负责接送。她按图索骥地找到了沈居安自荐材料上的宿舍地址。午餐时间的滚滚人潮里,不少男孩子忍不住朝她张望,她却看到白衣黑裤的那个人,牵着一个女孩的手,轻笑低语地走过她的身边。那个女孩并不算十分美丽,衣着打扮甚为简朴,但是身材窈窕,眉目清秀,举手投足之间的沉静与他极为相似。
章粤从自己联想到所有电视剧里身为富家千金的女二号,要怎么纠缠,才可以让剧情看起来更精彩一点?以往故事里的女配角就算使尽了浑身解数,到了结局,男主角还是会回到女主角的身边。
她一句话不说地任他走远,直到一百米开外,沈居安还是回头看了一眼。章粤远远地给了他一个笑容,不知道他是否看得见。
那天晚上,碰了钉子的程铮吵着要章粤陪他喝上一杯。那小子酒量不好,酒品更差,几杯下肚,话多得没完没了,章粤为了耳根清净,只得彻底把他灌醉。趴倒之前,程铮还絮絮叨叨地向她展示那张史上绝无仅有的人工合成照片。章粤对着照片上那个被迫和程铮紧挨着头的可怜女孩端详了很久很久。次日,到了黄河心也不死的程铮决定再战江湖,章粤则告别别了父亲,独自飞回了法国。
一年后,尤利尔求婚,章粤没有接受,正式回到国内定居。章晋萌为赋闲的女儿在自己眼皮底下安排了一个工作,虽说只是美术总监助理,但公司上下谁不知道她是章家的千金。璀璨夺目的一朵玫瑰,没有人不渴望拥有,但是都抬着头犹豫着,不敢贸然地伸出手,直到传来了策划部基层的一位小职员追求章家大**的传闻。
这是沈居安这个名字第一次在整个永凯如雷贯耳。
不少人都在笑这个甫出校门,全无背景的年轻男人自不量力。虽说他的魅力可以让不少前台的小美女暗自倾倒,可是在众星捧月的章粤面前是多么不值一提。人们纷纷猜测他屈膝在章粤面前将是怎样的卑微,没有人知道,他只是淡淡地微笑着伸出了手,章粤却回应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早在一年前的那个午后,章粤已经沉溺在莲叶下的深水里,他在风中轻轻舒展,她便不由自主地在藻间朝他的方向游动。
穷小子与有钱人家**的结合早已在传说中滥俗,沈居安和章粤的日渐亲密依然让人跌破了眼镜,可是他们含笑对望的时候,谁又能说他们不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如风景般动人?
这对情侣之间最大的阻碍来自一向宽厚开明的章晋萌,他并非轻视那个年轻人出身寒门,都说王候将相宁有种乎,章家并不需要出卖女儿的幸福来换取更大的利益。沈居安这个人,章晋萌不动声色地观察过许久,他年轻、聪明、沉稳、决断,难得的是无半分浮躁,假以时日和机遇,未必不是大将之才。可是那种温润如玉后面的冰凉刺骨,才是章晋萌拒绝将女儿托付给他的原因。
尽管持不赞同的态度,但是章晋萌的教养、气度和他对女儿的爱,使得他没有办法用粗暴的手段去干涉这一段感情,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将沈居安派往异地的分公司任职。女儿的脾性章晋萌清楚,她的热情总是来势汹涌,消散得也快,也许经过冷处理之后,以她的聪明,自然会发现一个野心勃勃的谦谦君子并非良偶。
然而,某个周日的清晨,特意抽出时间亲自上门约女儿喝早茶的章晋萌敲开章粤的大门,却看到了衣衫不整来应门的章粤和从卧室的方向走出来的沈居安。一向宠溺女儿的章晋萌前所未有地发了一场大火,侧身指着大门的方向对沈居安说:“走,马上给我走!”
沈居安没有辩解什么,回房简单收拾了一下便告辞了。离开的时候,他当着章晋萌的面轻轻吻了一下章粤的脸颊,经过章晋萌身边时,甚至还不卑不亢地欠身说了句:“董事长再见。”
章晋萌苦口婆心地劝章粤,“他喜欢的是章家的女儿,是章粤这个名字所代表的东西,而不是你的人。”
这样的话,程铮也说过,只不过表达的方式更为直接,他指着沈居安的鼻子说,说他看上的不过是钱,甚至还把整整十一万的现金砸了沈居安一头一脸。不过,那已经是章粤义无反顾地嫁给沈居安之后的事了。当年那个总是抿着唇,沉默寡言的女孩成了程铮命中注定的冤家。
他们都这么说,他们都这么劝。章粤不是傻子,有些事,她比谁都明白。这个世界,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厮守自有其道理,有人爱上了容貌,有人爱上了才华,自然也有人爱上了钱。她也不敢说自己爱上了沈居安的什么,难道真的是灵魂?可是灵魂虚无缥缈,她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东西。没错,沈居安爱的是章家的女儿,他爱的是永凯的钱,可她章粤就是章家唯一的女儿,她拥有永凯的钱,那么,他爱的不就是她?
沈居安是一个好丈夫,待章粤无微不至,甚至比章粤对他更关怀备至,他的唇吻着她时,就是最极致的缠绵。他总是把每一件事情都做得尽善尽美,一如扮演好一个爱人的角色,一如他在日益高升的岗位上游刃有余。虽然,他的心里藏着那个“长寿”字样的金戒指,可章粤对自己说,我不在乎。谁又真的触得到另一个人的灵魂?那个戒指的主人就可以吗?沈居安给那个女人的,除了怀念,还能有什么?怀念是虚空的,但肉体的厮守多么温暖。
从那时起,章粤从公司里乏味的朝九晚五中脱身,开了一座娱乐城,名字叫做“左岸”。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条塞纳河,它把我们的一颗心分作两边,左岸柔软,右岸冷硬;左岸感性,右岸理性。左岸住着我们的欲望、祈盼、挣扎和所有的爱恨嗔怒,右岸住着这个世界的规则在我们心里打下的烙印——左岸是梦境,右岸是生活。这些话,章粤对很多人说过。她如此爱她的左岸,所以她总是在那里。
这一切都是她的选择,有多少个女人一生一世和自己所爱的人厮守?是的,一生一世,沈居安都不会离开他,即使他找到了那戒指的主人,即使他的心也在荡漾,但是他不会离开。
“为什么?”戒指的主人找到了章粤,那个苍白而娟秀的女人这样问。
章粤一边玩着手指上的结婚戒指,一边回答她,“因为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离开。”
章粤在这场没有悬念的战役中不战而屈人之兵,甚至不需要在这个可怜的女人面前用语言来陈述她的胜利和优势。她远比那个女人美丽,远比她有钱,远比她聪明,她的爱又比谁少呢?而且凭着那一句为什么,章粤还知道,那个女人甚至没有她了解沈居安。好的女人有千千万万,但是章粤只有一个。或许会有人说,真爱不需要任何理由,有的人可以不计代价不问因由,带着心里的那个人浪迹天涯。章粤想说,这样的人也许是真的存在的,但是沈居安不是他们。
后来,那个女人将剩下的戒指赠给了另一个男人,章粤还来不及头疼,就有人先下手为强地毁掉了那个不该出生的孩子。章粤记得有一个凌晨,沈居安的电话在枕畔震动了一夜,她喝得微醺,但是犹可以察觉到身边那个人的辗转难眠。最后,她坐起身来,轻轻地把电话塞到沈居安的手里,“接吧,也许真的有事。”可是沈居安迟疑了几秒,取下了手机电池,无声地拥紧了章粤。两天以后,本地媒体铺天盖地的都是同一则新闻——江源少东家叶骞泽与女伴疑是前日遭人绑架,双双失踪。
章粤时常凝望着那张睡着后如寒玉一般的面容,人人都知道莲花高逸出尘,清而不妖,可是谁记得它的根还扎在最浊的淤泥里,它赖以生存的,是最冰凉的水。她在左岸,而他开在离岸的水中央,她不顾一切地朝他游去,然后溺毙。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酒越喝越多,戒了又喝,喝了又戒。向远说,如果《东邪西毒》里那壶叫做醉生梦死的酒真的存在,就应该呈上来给章粤。可是张国荣扮演的欧阳锋不是也说吗,醉生梦死,原本就是一个玩笑。
酒是个好东西,也是个要命的东西,喝多了,想醉也不容易。大多数时候她可以自己开车回家,有时不得不需要沈居安亲自把她接回去。他皱着眉,小心为她擦拭着面颊的时候,章粤总是笑着闭上眼睛,她只要记得他这一刻微微的心疼,却不要他眼里一闪而过的歉疚。
为什么要歉疚?沈居安以为自己娶的是一个美丽多金的皮囊,甚至希望章粤去找自己的欢乐,一如初见时留在他印象里那个放浪形骸的轻浮形象,那样的话,他就可以冷冷地,微笑地看着她,然后若无其事地去履行他的人生,问心无愧地如愿以偿。于是她给了他措手不及的美好和芬芳。
后来,一场大火把叶家的老宅烧成了灰烬,沈居安的回忆也成了枯骨。章粤托人出面,悄无声息地安葬了那个女人。那天夜里,她没有喝酒,醉的反倒是一向清醒的沈居安,他倚在章粤的肩上,章粤轻轻抚着他的脸,他安心地沉醉。
入睡之前,沈居安深深地叹了口气,说:“章粤,你为什么要那么好……”
章粤用一根手指抵住他的唇,“别往下说了。我很幸福。”
章粤忽然想起了向远。大火过后,向远连公司都很少去了,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陪伴叶昀复健。章粤有一次去医院探望,私底下问向远,“你究竟把他当作什么?弟弟?小叔子?情人?还是一个寄托?”
向远沉吟片刻,回答道:“不,我把他当作我的所有。”
向远从来没有说过她爱着叶昀,可是爱是什么东西?当叶昀站起来的时候,谁敢说那不是向远有生以来最大的幸福?
其实,她们都一样。
幸福就是求仁得仁,那是最私密的东西,只属于自己,不需要谁的打扰。
完
我很幸福
琴声疏疏注不莹清冷的下午
雨中我是垂死的泳者
曳着长发向你游泳
只为采一朵莲,一朵白莲
泅一整个夏天——
《回旋曲》
章粤认识许许多多的人,这些人在她的“左岸”来了又去,去了又来,有意思的人不在少数。也许“左岸”本身就是一个感性至极的所在,再冷硬的人坐在它摇曳的灯光下,心里总有那么几分柔软。章粤总喜欢问他们一个问题:假如你等不到你所要的幸福,你会怎么办?当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有时候他们紧闭着嘴不肯回答,可是章粤什么都知道。
有的人死心眼,看似走得最坚决,其实不过是在原地绕圈子,走了一圈又一圈,结果还是站在最初的地方。
有的人漫无目的地寻找,在寻找的过程中,走着走着,忘记了寻找的初衷,挽住了另一个人的臂膀。
有的人选择远走高飞,看似最勇敢,其实只不过是害怕得不到想要的东西,所以说服了自己,假装什么都不爱。
有的人明知不可而为之,撞破了头,还笑着说至少血花灿烂。
有的人毁了得不到的人,有的人为了得不到的人毁了自己……
章粤常常想,自己属于哪一种,而沈居安又属于哪一种?
她一认为自己是聪明的,可是这个问题,她从来都没有想明白。
有一种花开得最早最灿烂,却凋谢得很晚,章粤和它很像。她成熟得很早,而且从绽放那一刻开始,就享受着最美的花期。作为永凯的千金,章晋萌唯一的女儿,章粤从来不缺少爱,何况她总是枝头上最夺目的那一朵。十一岁那一年,她就有了第一个小男朋友。那男孩聪明而漂亮,他们手牵着手度过了天真烂漫的几年,然而时间到了,免不了各奔天涯。很多年后,章粤在墨尔本的街头意外地与那个男孩重逢,他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爸爸,身材微微发福了,留起了小胡子,可是他们还是一眼认出了对方,相视大笑,一起在路边的小酒馆喝到酣畅淋漓。
其实初恋之后,章粤身边的男朋友从来就没有间断过。她在国外长大,喜欢过的那些男人,或温柔,或热情,或聪明,或幽默,都是不约而同的可爱。每一段感情,她都全身心地投入,热情如火地爱着,然后平静友好地挥别。分手之后,大多数前男友都成了她的朋友,见了面,还可以小酌一杯。她与他们分享了最美好的季节,人人都爱最美丽的那朵玫瑰,但是没有谁可以摘下她。过后,他们或凋谢,或果实累累,她却常开不败——直到她遇到了那双流连却轻忽的手。
章粤初遇沈居安,那一年,她二十二岁,回国探望忙碌无比的父亲章晋萌。那时她的男友是尤利尔,一个褐色长发,长着漂亮灰眼睛的法国男孩。他们正是如胶如漆的时候,尤利尔粘得很紧,非要跟着章粤一起回国。两人都是年轻爱玩的个性,半个月里,几乎跑遍了这个城市每一个值得去的角落。原本快乐的日子还可以延长,可是的家里打类了电话,他母亲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车祸,住进了医院。
尤利尔出生在里昂的一个律师世家,却离经叛道地浪迹在巴黎学绘画,因此结识了章粤。他顿觉情投意合,相见恨晚,原本不相信天长地久的人却指天盟誓,要和他的东方玫瑰浪漫一生。母亲出了事故,他不得不赶回家去,可是章粤刚回国没有几天,还没有好好和自己的父亲说上几句话,所以这对小情人不得不依依惜别。
那天刚下过一场大雨,章粤从永凯大厦取车送尤利尔去机场。两人刚从地下停车场出来,想到要暂别近一个月,尤利尔禁不住在章粤耳边喃喃细述不舍之情,继而热情冲昏头脑,也不顾她手中正握着方向盘,就开始耳鬓厮磨。章粤虽一再警告,也不禁有些动情,车子越开越慢,一不小心,险些撞上一个莽撞地过马路的小孩。幸而她反映及时,堪堪避过,车轮却猛地轧过地面的低洼处,积水高高溅起,正好打在人行道边缘的一个人身上。
章粤原本可以一踩油门离开,连骂声都听不见,可她当时虽然年少不羁,但并不是一个骄横的人,心中有愧,连忙下车查看。那人穿一件白衬衫,一条米色西裤的打扮边裤腿已被污水溅得星星点点。他倒也没有如章粤所料的那般破口大骂,只是低了头,微微俯身,徒劳地用手掸着裤子上的污渍。
章粤极是过意不去,匆忙找出纸巾,一边忙不迭地往那人手里递,一边连声表达歉意,“对不起啊,真对不起。先生,要不我赔你裤子的钱,或者……”
她递过去的纸巾和手被轻而坚决的力道推开。
“算了,没有这个必要。”那个人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放弃了无用的清理,直起腰来。章粤自认为是个半吊子艺术家,可是她一直都没有找到恰当的词汇描述那一刹那的感觉。她只记得当时眼前那双眼睛,没有愤怒,也没有过分的激动,而是礼貌的,甚至是温和的,但是在这些克制的背后,疏离一览无遗,或许还有一丝带着鄙夷的抗拒。
章粤想,假如车轮底下那一汪积水没有被惊碎,或许可以映出自己当时的狼狈:双唇微启,鲜艳的唇膏在热吻过后有些糊了,手里不知所措地捏着那一张雪白的纸巾。
无论什么场合,章粤都很少怯场,好看的男人他见过很多,早就习以为常,然而,这样一个清淡的夏日午后,一场大雨过后将晴未晴的天空下,在一个陌生的,满裤腿污水的男孩子面前,她摸名地涨红了脸。
他推开了章粤的手,平静地站在那里。恍惚间,章粤竟然想起了许多年前在江南写生时看到的莲,淡淡地立在漾漾的清波上,倒影翩翩,不染纤尘,而她哪里是什么玫瑰,不过是水里轻薄的浮萍。她忽然为了自己先前的荒唐羞愧不已。
尤利尔似乎觉察到了异样。也推开车门走了出来,关切地在章粤耳边问怎么了,章粤转身摇头,再看过去的时候,那个人已经走到了几步开外。
直到把尤利尔送上了飞机,返回的路上,章粤的手里仿佛还留着那个人拒绝时指尖的微凉。正值下午上班时间,她不管不顾地就往父亲章晋萌的办公室里赶,她需要有个人陪陪她,听她说说话。
那时,叶家的时代广场还没有兴建,永凯大厦是这个城市繁华地带的标志性高层建筑之一。章粤赶到父亲的办公室,章晋萌的秘书认识她,抱歉地说章董有一个相当重要的会议,问她可否稍等片刻。章粤在父亲的转椅上坐了十五分钟,等待让她的冲动沉淀,她忽然觉的自己也不知道该向父亲诉什么苦,于是不顾秘书的挽留独自步入了下楼的电梯。
章晋萌的办公室位于大厦的顶楼,电梯载着ZY一人缓缓降下,透过三面环绕的透明玻璃,大半个城市尽收眼底,芸芸众生不过是浮世绘上的小小黑点。章粤不是商人,理解不了那种俯视的快感,只觉得太高了,没来由地心里就觉得冷比起这种高处不胜寒的感觉,她更爱世俗的热闹和温暖。
电梯行至十六楼,有人走了进来。那人双手扶在铁制的栏杆上,背对着章粤,看着玻璃外的世界,似乎已经认不出身边这个不久前刚闯了祸的女孩。章粤却看到了他已经干了大半的裤腿和上面若隐若现的污痕。她悄无声息地换了个角度,屏住呼吸打量他侧向她的容颜。
这些年情海漂浮,比起东方人的含蓄,章粤更偏爱异国男子的坦率天真和热情如火。然而遇上了他才知道,一个人喜恶的颠覆,不过是在呼吸的一瞬间。
他的白衬衣是廉价的,也并非崭新,裤腿更是残不忍睹,但这些都无碍于他给人一种洁净到极致的感觉。他身长玉立,风仪静好,以至于不起眼的着装在他身上无比妥帖。这个男人,不,应该说这个男孩子是出色的,但是他那种沉静而克制的气质是章粤所不熟悉的。他专注地看着脚下的景致,握住栏杆的一双手上,指甲修剪得短而干净,指节修长,却并不细致,不知是否过于用力,青筋浅浅地浮现,脸上却是淡淡的,看不出什么表情。大概是章粤先前对他的印象过于深刻,此时又过于专注,以至于她可以微妙地感觉到电梯里不期而遇的他和马路上狭路相逢的他相比,有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改变,眉梢眼角依旧隐忍,但多了不甘和失望,就连背影也显得落寞。章粤不知道自己的视线是否太过裸露,只觉得身处的并非是平稳下降的电梯,而是坐在最惊心动魄的“过山车”,叮咚一声,电梯门打开,她的心还没有跟随身体的速度降落到地面。他转身走过她的身边,她竟然在电光火石之间抓住了他的手。
“我叫章粤。”
我叫章粤……章粤!他是否在那一刻就记住了这个名字?没有任何多余的身份,没有任何符号,她就是她,她就是章粤。然而他只是愣了一愣,用最委婉的力道抽出了自己的手,点了点头,淡淡一笑,匆匆擦过她的肩膀便走了出去。
章粤却从这一天起记住了沈居安这个名字。十六楼是永凯人力资源部所在的楼层,那一天是公司年度对外人员招聘的日子。拿到他的资料不费吹灰之力,他不过是无数个挤破头要进永凯的人之一。从人力资源部的备案材料来看,沈居安的条件无可挑剔,面试成绩也相当优秀,然而他并没有被录用,顶楼的一句话就足以把他拒之门外。
“爸爸,为什么不要他?给我一个理由。”章粤当天就拿着沈居安的材料找到了父亲章晋萌。
章晋萌说:“他是很优秀,表现得非常完美,就连填写的人力资源部的心理测试试卷都无懈可击,但这种完美有些可怕,我不喜欢这样的人。”
章粤闻言,像只撒娇的猫咪一样上前勾住父亲的脖子,这是她对付看起来严肃的父亲的必杀技。章晋萌拼命皱眉,一脸受不了的嫌恶表情,可隐约上扬的嘴角泄露了他无可奈何的笑意。他最宝贝的女儿说:“你不喜欢,但是我喜欢。”
一个月后,永凯的录用通知正式发送到临近毕业的沈居安手中。章粤回法国的日子也将至,离开的前两天,恰逢五一长假开始,她的表弟程铮大老远地从北京飞过来,到G大“看望同学”。章粤闲着也是闲着,于是充当免费的车夫负责接送。她按图索骥地找到沈居安自荐材料上的宿舍地址。午餐时间的滚滚人潮里,不少男孩子忍不住朝她张望,她却看到黑衣白裤的那个人,牵着一个女孩的手,轻笑低语地走过她的身边。那个女孩并不算十分美丽,衣着打扮甚为简朴,但是身材窈窕,眉目清秀,举手投足间的沉静与他极为相似。
章粤从自己联想到所有电视剧里身为富家千金的女二号,要怎么纠缠,才可以让剧情看起来更精彩一点?以往故事里的女配角就算使尽了浑身解数,到了结局,男主角还是会回到女主角的身边。
她一句话不说地任他走远,直到一百米开外,沈居安还是回头看了一眼。章粤远远给了他一个笑容,不知道他是否看得见。
那天晚上,碰了钉子的程铮吵着要章粤陪他喝上一杯。那小子酒量不好,酒品更差,几杯下肚,话多得没完没了,章粤为了耳根清净,只得彻底把他灌醉。趴倒之前,程铮还絮絮叨叨地向她展示那张史上绝无仅有的人工合成照片。章粤对着照片上那个被迫和程铮挨着头的可怜女孩端详了很久很久。次日,到了黄河也心不死的程铮决定再战江湖,章粤则告别了父亲,独自飞回了法国。
一年后,尤利尔求婚,章粤没有接受,正式回到国内定居。章晋萌为赋闲的虐人在自己眼皮底下安排了一个工作,虽说只是美术总监助理,但公司上下谁不知道她是章家的千金。璀璨夺目的一朵玫瑰,没有人不渴望拥有,但是都抬着头犹豫着,不敢贸然地伸出手,直到传来了策划部一位小职员追求章家大**的传闻。
这是沈居安这个名字第一次在整个永凯如雷贯耳。
不少人都在笑这个甫出校门,全无背景的年轻男人自不量力。虽说他的魅力可以让不少前台的小美女暗自倾倒,可是在众星捧月的章粤面前是多么不值一提。人们纷纷猜测他屈膝在章粤面前将是怎样的卑微,没有人知道,他只是淡淡地微笑着伸出了手,章粤却回应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早在一年前的那个午后,章粤已经沉溺在莲叶下的深水里,他在风中轻轻舒展,她便不由自主地在藻间朝他的方向游动。
穷小子与有钱人家的**的结合早已在传说中滥俗,沈居安和章粤的日渐亲密依然让人跌破了眼镜,可是他们含笑对望的时候,谁又能说他们不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如风景般动人?
这对情侣之间最大的阻碍来自一向宽厚开明的章晋萌,他并非轻视那个年轻出身寒门,都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章家并不需要出卖女儿的幸福来换取更大的利益。沈居安这个人,章晋萌不动声色地观察过许久,他年轻,聪明,沉稳,决断,难得的是无半分浮躁,假以时日和机遇,未必不是大将之才。可是那种温润如玉后面的冰凉刺骨,才是章晋萌拒绝将女儿托付给他的原因。
尽管持不赞同的态度,但是章晋萌的教养,气度和他对女儿的爱,使得他没有办法用粗暴的手段去干涉这一段感情,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将沈居安派往异地的分公司任职。女儿的脾性章晋萌清楚,她的热情总是来势汹涌,消散得也快,也许经过冷处理之后,以她的聪明,自然会发现一个野心勃勃的谦谦君子并非良偶。
然而,某个周日的清晨,特意抽出时间亲自上门约女儿喝早茶的章晋萌敲开了章粤的大门,却看到了衣衫不整来应门的章粤和从卧室的方向走出来的沈居安。一向宠溺女儿的章晋萌前所未有地发了一场大火,侧身指着大门的方向对沈居安说:“走,马上给我走。”
沈居安没有辩解什么,回房简单收拾了一下便告辞了。离开的时候,他当着章晋萌的面轻轻吻了一下章粤的脸颊,经过章晋萌身边时,甚至还不卑不亢地欠身说了句:“董事长再见。”
章晋萌苦口婆心地劝章粤,“他喜欢的是章家的女儿,是章粤这个名字所代表的东西,而不是你的人。”
这样的话,程铮也说过,只不过表达的方式更为直接,他指着沈居安的鼻子,说他看上的不过是钱,甚至还把整整十一万的现金砸了沈居安一头一脸。不过,那已经是章粤义无返顾地嫁给沈居安之后的事情了。当年那个总是抿着唇,沉默寡言的女孩成了程铮命中注定的冤家。
他们都这么说,他们都这么劝。章粤不是傻子,有些事,她比谁都明白。这个世界,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厮守自有其道理,有人爱上了才华,自然也有人爱上了钱。她也不敢说自己爱上了沈居安的什么,难道真的是灵魂?可是灵魂虚无缥缈,她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东西。没错,沈居安爱的是章家的女儿,他爱的是永凯的钱,可她章粤就是章家唯一的女儿,她引诱永凯的钱,那么,他爱的不就是她?
沈居安是一个好丈夫,待章粤无微不至,甚至比章粤对他更关怀倍至,他的唇吻着她时,就是最极致的缠绵。他总是把每一件事情都做得尽善尽美,一如扮演好一个爱人的角色,一如他在日益高升的岗位上游刃有余。虽然,他的心里藏着那个“长寿”字样的金戒指,可章粤对自己说,我不在乎。谁又真的触得到另一个人的灵魂?那个戒指的主任就可以吗?沈居安给了那个女人的,除了怀念,还能有什么?怀念是空虚的,但肉体的厮守多么温暖。
从那时起,章粤从公司里乏味的朝九晚五中脱身,开了一座娱乐城,名字叫做“左岸”。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条塞纳河,她把我们的一颗心分作两边,左岸柔软,右岸冷硬;左岸感性,右岸理性。左岸住着我们的欲望,期盼,挣扎和所有的爱恨嗔怒,右岸住着这个世界的规则在我们心里打下的烙印——左岸是梦境,右岸是生活。这些话,章粤对很多人说过。她如此爱她的左岸,所以她总是在那里。
这一切都是她的选择,有多少个女人一生一世和自己所爱的人厮守?是的,一生一世,沈居安都不会离开她,即使他找到了那个戒指的主人,即使他的心也在荡漾,但是他不会离开。
“为什么?”那个戒指的主人找到了章粤,那个苍白而娟秀的女人这样问。
章粤一边玩着手指上的结婚戒指,一边回答她:“因为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离开。”
章粤在这场没有悬念的战役中不战而屈人之兵,甚至不需要在这个可怜的女人面前用语言来称述她的胜利和优势。她远比那个女人美丽,远比她有钱,远比她聪明,她的爱又比谁少呢?而且凭着那一句为什么,章粤还知道,那个女人甚至还没有她了解沈居安。好的女人有千千万万,但是章粤只有一个。或许会有人说,真爱不需要任何理由,有的人可以不计代价不问因由,带着心里的那个人浪迹天涯。章粤想说,这样的人也许是真的存在的,但是沈居安不是他们。
后来,那个女人将剩下的戒指赠给了另一个男人,章粤还来不及头疼,就有人先下手为强地毁掉了那个不该出生的孩子。章粤记得有一个凌晨,沈居安的电话在枕畔震动了一夜,她喝得微醺,但是犹可以察觉到身边那个人的辗转难眠。最后,她坐起身来,轻轻地把电话塞到沈居安的手里,“接吧,也许真的有事。”可是沈居安迟疑了几秒,取下了手机电池,无声地拥紧了章粤。两天以后,本地媒体铺天盖地的都是同一则新闻——江源少东家叶骞泽与女伴疑是前日遭人绑架,双双失踪。
章粤时常凝望着那张睡着后如寒玉一般的面容,人人都知道莲花高逸出尘,清而不妖,可是谁记得它的根还扎在最浊的淤泥里,它赖以生存的,是最冰凉的水。她在左岸,而他开在离岸的水中央,她不顾一切地朝他游去,然后溺毙。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酒越喝越多,戒了又喝,喝了又戒。向远说,如果《东邪西毒》里那壶叫做醉生梦死的酒真的存在,就应该呈上来给章粤。可是张国荣扮演的欧阳锋不是也说吗,醉生梦死,原本就是一个玩笑。
酒是个好东西,也是个要命的东西,喝多了,想醉也不容易。大多数时候她都可以自己开车回家,有时不得不需要沈居安亲自把她接回去。他皱着眉,小心为她擦拭着面颊的时候,章粤总是笑着闭上眼睛,她只要记得他这一刻微微的心疼,却不要他眼里一闪而过的歉疚。
为什么要歉疚?沈居安以为自己娶的是一个美丽多金的皮囊,甚至希望章粤去找自己的欢乐,一如初见时留在他印象里那个放浪形骸的轻浮形象,那样的话,他就可以冷冷地,微笑地看着她,然后若无其事地去履行他的人生,问心无愧地如愿以偿。可是她给了他措手不及的美好和芬芳。
后来,一场大火把叶家的老宅烧成了灰烬,沈居安的回忆也成了枯骨。章粤托人出面,悄无声息地安葬了那个女人。那天夜里,她没有喝酒,醉的反倒是一向清醒的沈居安,他倚在章粤的肩上,章粤轻轻抚着他的脸,他安心沉醉。
入睡之前,沈居安深深地叹了口气,说:“章粤,你为什么这么好……”
章粤用一根手指抵住她的唇,“别往下说了。我很幸福。”
章粤忽然想起了向远。大火过后,向远连公司都很少去了,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陪伴叶昀复健。章粤有一次去医院探望,私底下问向远,“你究竟把他当作什么?弟弟?情人?还是一个寄托?”
向远沉吟片刻,回答到:“不,我把他当作我的所有。”
向远从来没有说过她爱着叶昀,可是爱是什么东西?当叶昀站起来的时候,谁敢说那不是向远有生以来最大的幸福?
其实,她们都一样。
幸福就是求仁得仁,那是最私密的东西,只属于自己,不需要谁的打扰。
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番外
我很幸福
琴声疏疏 注不盈 清冷的下午
雨中我是垂死的泳者
曳着长发向你游泳
只为采一朵莲,一朵白莲
泅一整个夏天
——《回旋曲》
章粤认识许许多多的人,这些人在她的“左岸”来了又去,去了又来,有意思的人不在少数。也许“左岸”本身就是一个感性至极的所在,再冷硬的人坐在它摇曳的灯光下,心里总有那么几分柔软。章粤总喜欢问他们一个问题:假如你等不到你所要的幸福,你会怎么办?当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有时候他们紧闭着嘴不肯回答,可是章粤什么都知道。
有的人死心眼,看似走得最坚决,其实不过是在原地绕圈子,走了一圈又一圈,结果还是站在最初的地方。
有的人漫无目的地寻找,在寻找的过程中,走着走着,忘记了寻找的初衷,挽住了另一个人的臂膀。
有的人选择远走高飞,看似最勇敢,其实只不过是害怕得不到想要的东西,所以说服了自己,假装什么都不爱。
有的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撞破了头,还笑着说至少血花绚烂。
有的人毁了得不到的人,有的人为了得不到的人毁了自己……
章粤常常想,自己属于哪一种,而沈居安又属于哪一种?
她一直认为自己是聪明的,可是这个问题,她从来都没有想明白。
有一种花开得最早最绚烂,却凋谢得很晚,章粤和它很像。她成熟得很早,而且从绽放那一刻开始,就享受着最美的花期。作为永凯的千金,章晋萌唯一的女儿,章粤从来不缺少爱,何况她总是枝头上最夺目的那一朵。十一岁那年,她就有了第一个小男朋友。那男孩聪明而漂亮,他们手牵着手度过了天真烂漫的几年,然而时间到了,免不了各奔天涯。很多年后,章粤在墨尔本的街头意外地与那个男孩重逢,他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爸爸,身材微微发福了,留起了小胡子,可是他们还是一眼认出了对方,相视大笑,一起在路边的小酒馆喝到酣畅淋漓。
其实初恋之后,章粤身边的男朋友从来就没有间断过。她在国外长大,喜欢过的那些男人,或温柔,或热情,或聪明,或幽默,都是不约而同的可爱。每一段感情,她都全身心地投入,热情如火地爱着,然后平静友好的挥别。分手之后,大多数前男友都成了她的朋友,见了面,还可以小酌一杯。她与他们分享了最美好的季节,人人都爱最美丽的那朵玫瑰,但是没有谁可以摘下她。过后,他们或凋谢,或果实累累,她却常开不败——直到她遇到了那双流连却轻忽的手。
章粤初遇沈居安,那一年,她二十二岁,回国探望忙碌无比的父亲章晋萌。那时她的男朋友是尤利尔,一个褐色头发,长着漂亮灰眼睛的法国男孩。他们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尤利尔黏得很紧,非要跟着章粤一起回国。两人都是年轻爱玩的个性,半个月里,几乎跑遍了这个城市每一个值得去的角落。原本快乐的日子还可以延长,可是尤利尔的家里打来了电话,他母亲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车祸,住进了医院。
尤利尔出生在里昂的一个律师世家,却离经叛道地浪迹在巴黎学绘画,因此才结识了章粤。他顿觉情投意合,相见恨晚,原本不相信天长地久的人却指天盟誓,要和他的东方玫瑰浪漫一生。母亲出了事故,他不得不赶回家去,可是章粤刚回国没有几天,还没有好好和自己的父亲说上几句话,所以这对小情人不得不依依惜别。
那天刚下过一场大雨,章粤从永凯大厦取车送尤利尔去机场。两人刚从地下停车场出来,想到要暂别近一个月,尤利尔禁不住在章粤耳边喃喃细述不舍之情,继而热情冲昏头脑,也不顾她手里正握着方向盘,就开始耳鬓厮磨。章粤虽一再嗔声警告,也不禁有些动情,车子越开越慢,一不小心,险些撞上一个莽撞过马路的小孩。幸而她反应及时,堪堪避过,车轮却猛地轧过地面的低洼处,积水高高溅起,正好打在人行道边缘的一个人身上。
章粤本可以一踩油门离开,连骂声都听不见,可她当时虽然年少不羁,但并不是个骄横的人,心中有愧,赶忙下车查看。那人穿一件白色衬衫,一条米色西裤的大半边裤腿已被污水溅得星星点点。他倒也没有如章粤所料的那般破口大骂,只是低了头,微微俯身,徒劳地用手掸着裤子上的污渍。
章粤极是过意不去,匆忙找出纸巾,一边忙不迭地往那人手里递,一边连声表达歉意,“对不起啊,真对不起。先生,要不我赔你裤子的钱,或者……”
她递过去的纸巾和手被轻而坚决的力道推开。
“算了,没有这个必要。”那个人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放弃了无用的清理,直起腰来。
章粤自认为是个半吊子艺术家,可是她一直都没有找到恰当的词汇描述那一刹那的感觉。她只记得当时眼前的那双眼睛,没有愤怒,也没有过分的的激动,而是礼貌的,甚至依旧是温和的,但在这些克制的背后,疏离一览无遗,或许还有一丝带着鄙夷的抗拒。
章粤想,假如车轮底下那一汪积水没有被惊碎,或许可以映出自己当时的狼狈:双唇微启,鲜艳的唇膏在热吻过后有些糊了,手里不知所措地捏着那一张雪白的纸巾。
无论什么场合,章粤都很少怯场,好看的男人她见过很多,早就习以为常,然而,这样一个清淡的夏日午后,一场大雨过后将晴未晴的天空下,在一个陌生的,满裤腿污水的男孩子面前,她莫名的涨红了脸。
他推开了章粤的手,平静地站在那里。恍惚间,章粤竟然想起了许多年前在江南写生时看到的莲,淡淡地立在漾漾的清波上,倒影翩翩,不染纤尘,而她哪里是什么玫瑰,不过是水里轻薄的浮萍。她忽然为自己先前的荒唐羞愤不已。
尤利尔似乎察觉到了异样,也推开车门走了出来,关切地在章粤耳边问怎么了,章粤转身摇头,再看过去的时候,那个人已经走到了几步开外。
直到把尤利尔送上了飞机,返回的路上,章粤的手里仿佛还留着那个人拒绝时指尖的微凉。正值下午上班时间,她不管不顾地就往父亲章晋萌的办公室里里赶,她需要有个人陪陪她,听她说说话。
那时,叶家的时代广场还没有兴建,永凯大厦是这个城市繁华地带的标志性高层建筑之一。章粤赶到父亲的办公室,章晋萌的秘书认得她,抱歉地说章董有一个相当重要的会议,问她可否稍等片刻。章粤在父亲的转椅上坐了十五分钟,等待让她的冲动沉淀,她忽然觉得自己也不知道该向父亲诉什么苦,于是不顾秘书的挽留,独自步入了下楼的电梯。
章晋萌的办公室位于大厦的顶楼,电梯载着章粤一人缓缓降下,透过三面环绕的透明玻璃,大半个城市尽收眼底,芸芸众生不过是浮世浍上的小小黑点。章粤不是商人,理解不了那种俯视的快感,只觉得太高了,没来由地心里就觉得冷,比起这种处不胜寒的感觉,她更爱俗世的热闹和温暖。
电梯行至十六楼,有人走了进来。那人双手扶在钢制的栏杆上,背对章粤,看着玻璃外的世界,似乎已经认不出身边这个不久前刚闯了祸了女孩。章粤却看到了他已经干了大半的裤腿和上面若隐若现的污痕。她悄无声息地换了个角度,屏住呼吸打量他侧向她的容颜。
这些年情海漂浮,比起东方人的含蓄,章粤更偏爱异国男子的坦率天真和热情如火。然而遇上了他才知道,一个人喜恶的颠覆,不过是在呼吸的一瞬间。
他的白衬衣是廉价的,也并非崭新,裤腿更是惨不忍睹,但这些都无碍于他给人一种洁净到极致的感觉。他身长玉立,风仪静好,以至于不起眼的着装在他身上无比妥帖。这个男人,不,应该说是这个男孩子是出色的,但是他那种沉静而克制的气质却是章粤所不熟悉的。他专注地看着脚下的景致,握住栏杆的一双手上,指甲修剪得短而干净,指节修长,却并不细致,不知是否过于用力,青筋浅浅地浮现,脸上却是淡淡的,看不出什么表情。大概是章粤先前对他的印象过于深刻,此时又过于专注,以至于她可以微妙地感觉到电梯里不期而遇的他和马路上狭路相逢的他相比,有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改变,眉梢眼角依旧隐忍,但多了点不甘和失望,就连背影也显得落寞。章粤不知道自己的视线是否太过赤裸,只觉得身处的并非是平稳下降的电梯,而是在坐最惊心动魄的“过山车”,叮咚一声,电梯门打开,她的心还没有跟随身体的速度降落到地面。他转身走过她的身边,她竟然在电光石火间抓住了他的手。
“我叫章粤。”
我叫章粤……章粤!他是否在那一刻就记住了这个名字?没有任何多余的身份,没有任何符号,她就是她,她就是章粤。然而他只是愣了一愣,用最委婉的力道抽出了自己的手,点了点头,淡淡一笑,匆匆擦过她的肩膀便走了出去。
章粤却从这一天起记住了沈居安这个名字。十六楼是永凯人力资源部所在的楼层,那一天是公司年度对外招聘人员面试的日子。拿到他的资料不费吹灰之力,他不过是无数个抗挤破了头想要进入永凯的人之一。从人力资源部的备案材料来看,沈居安的条件无可挑剔,面试成绩也相当优秀,然而他并没有被录用,顶楼的一句话就足以把他拒之门外。
“爸爸,为什么不要他?给我一个理由。” 章粤当天就拿着沈居安的材料找到了父亲章晋萌。
章晋萌说:“他是很优秀,表现得非常完美,就连填写的人力资源部的心理测试试卷都无懈可击,但这种完美有些可怕,我不喜欢这样的人。”
章粤闻言,像只撒娇的猫咪一样上前勾住父亲的脖子,这是她对付看起来严肃父亲的必杀绝技。章晋萌拼命皱眉,一脸受不了的嫌恶表情,可隐约上扬的嘴角泄露了他无可奈何的笑意。他最宝贝的女儿说:“你不喜欢,但是我喜欢。”
一个月后,永凯的录用通知正式发送到临近毕业的沈居安手中。章粤回法国的日子也将至,离开的前两天,恰逢五一长假开始,她的表弟程铮大老远地从北京飞过来,到G大“看望同学”。章粤闲着也是闲着,于是充当免费的车夫负责接送。她按图索骥地找到了沈居安自荐材料上的宿舍地址。午餐时间的滚滚人潮里,不少男孩子忍不住朝她张望,她却看到白衣黑裤的那个人,牵着一个女孩的手,轻笑低语地走过她的身边。那个女孩并不算十分美丽,衣着打扮甚为简朴,但是身材窈窕,眉目清秀,举手投足之间的沉静与他极为相似。
章粤从自己联想到所有电视剧里身为富家千金的女二号,要怎么纠缠,才可以让剧情看起来更精彩一点?以往故事里的女配角就算使尽了浑身解数,到了结局,男主角还是会回到女主角的身边。
她一句话不说地任他走远,直到一百米开外,沈居安还是回头看了一眼。章粤远远地给了他一个笑容,不知道他是否看得见。
那天晚上,碰了钉子的程铮吵着要章粤陪他喝上一杯。那小子酒量不好,酒品更差,几杯下肚,话多得没完没了,章粤为了耳根清净,只得彻底把他灌醉。趴倒之前,程铮还絮絮叨叨地向她展示那张史上绝无仅有的人工合成照片。章粤对着照片上那个被迫和程铮紧挨着头的可怜女孩端详了很久很久。次日,到了黄河心也不死的程铮决定再战江湖,章粤则告别别了父亲,独自飞回了法国。
一年后,尤利尔求婚,章粤没有接受,正式回到国内定居。章晋萌为赋闲的女儿在自己眼皮底下安排了一个工作,虽说只是美术总监助理,但公司上下谁不知道她是章家的千金。璀璨夺目的一朵玫瑰,没有人不渴望拥有,但是都抬着头犹豫着,不敢贸然地伸出手,直到传来了策划部基层的一位小职员追求章家大**的传闻。
这是沈居安这个名字第一次在整个永凯如雷贯耳。
不少人都在笑这个甫出校门,全无背景的年轻男人自不量力。虽说他的魅力可以让不少前台的小美女暗自倾倒,可是在众星捧月的章粤面前是多么不值一提。人们纷纷猜测他屈膝在章粤面前将是怎样的卑微,没有人知道,他只是淡淡地微笑着伸出了手,章粤却回应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早在一年前的那个午后,章粤已经沉溺在莲叶下的深水里,他在风中轻轻舒展,她便不由自主地在藻间朝他的方向游动。
穷小子与有钱人家**的结合早已在传说中滥俗,沈居安和章粤的日渐亲密依然让人跌破了眼镜,可是他们含笑对望的时候,谁又能说他们不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如风景般动人?
这对情侣之间最大的阻碍来自一向宽厚开明的章晋萌,他并非轻视那个年轻人出身寒门,都说王候将相宁有种乎,章家并不需要出卖女儿的幸福来换取更大的利益。沈居安这个人,章晋萌不动声色地观察过许久,他年轻、聪明、沉稳、决断,难得的是无半分浮躁,假以时日和机遇,未必不是大将之才。可是那种温润如玉后面的冰凉刺骨,才是章晋萌拒绝将女儿托付给他的原因。
尽管持不赞同的态度,但是章晋萌的教养、气度和他对女儿的爱,使得他没有办法用粗暴的手段去干涉这一段感情,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将沈居安派往异地的分公司任职。女儿的脾性章晋萌清楚,她的热情总是来势汹涌,消散得也快,也许经过冷处理之后,以她的聪明,自然会发现一个野心勃勃的谦谦君子并非良偶。
然而,某个周日的清晨,特意抽出时间亲自上门约女儿喝早茶的章晋萌敲开章粤的大门,却看到了衣衫不整来应门的章粤和从卧室的方向走出来的沈居安。一向宠溺女儿的章晋萌前所未有地发了一场大火,侧身指着大门的方向对沈居安说:“走,马上给我走!”
沈居安没有辩解什么,回房简单收拾了一下便告辞了。离开的时候,他当着章晋萌的面轻轻吻了一下章粤的脸颊,经过章晋萌身边时,甚至还不卑不亢地欠身说了句:“董事长再见。”
章晋萌苦口婆心地劝章粤,“他喜欢的是章家的女儿,是章粤这个名字所代表的东西,而不是你的人。”
这样的话,程铮也说过,只不过表达的方式更为直接,他指着沈居安的鼻子说,说他看上的不过是钱,甚至还把整整十一万的现金砸了沈居安一头一脸。不过,那已经是章粤义无反顾地嫁给沈居安之后的事了。当年那个总是抿着唇,沉默寡言的女孩成了程铮命中注定的冤家。
他们都这么说,他们都这么劝。章粤不是傻子,有些事,她比谁都明白。这个世界,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厮守自有其道理,有人爱上了容貌,有人爱上了才华,自然也有人爱上了钱。她也不敢说自己爱上了沈居安的什么,难道真的是灵魂?可是灵魂虚无缥缈,她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东西。没错,沈居安爱的是章家的女儿,他爱的是永凯的钱,可她章粤就是章家唯一的女儿,她拥有永凯的钱,那么,他爱的不就是她?
沈居安是一个好丈夫,待章粤无微不至,甚至比章粤对他更关怀备至,他的唇吻着她时,就是最极致的缠绵。他总是把每一件事情都做得尽善尽美,一如扮演好一个爱人的角色,一如他在日益高升的岗位上游刃有余。虽然,他的心里藏着那个“长寿”字样的金戒指,可章粤对自己说,我不在乎。谁又真的触得到另一个人的灵魂?那个戒指的主人就可以吗?沈居安给那个女人的,除了怀念,还能有什么?怀念是虚空的,但肉体的厮守多么温暖。
从那时起,章粤从公司里乏味的朝九晚五中脱身,开了一座娱乐城,名字叫做“左岸”。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条塞纳河,它把我们的一颗心分作两边,左岸柔软,右岸冷硬;左岸感性,右岸理性。左岸住着我们的欲望、祈盼、挣扎和所有的爱恨嗔怒,右岸住着这个世界的规则在我们心里打下的烙印——左岸是梦境,右岸是生活。这些话,章粤对很多人说过。她如此爱她的左岸,所以她总是在那里。
这一切都是她的选择,有多少个女人一生一世和自己所爱的人厮守?是的,一生一世,沈居安都不会离开他,即使他找到了那戒指的主人,即使他的心也在荡漾,但是他不会离开。
“为什么?”戒指的主人找到了章粤,那个苍白而娟秀的女人这样问。
章粤一边玩着手指上的结婚戒指,一边回答她,“因为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离开。”
章粤在这场没有悬念的战役中不战而屈人之兵,甚至不需要在这个可怜的女人面前用语言来陈述她的胜利和优势。她远比那个女人美丽,远比她有钱,远比她聪明,她的爱又比谁少呢?而且凭着那一句为什么,章粤还知道,那个女人甚至没有她了解沈居安。好的女人有千千万万,但是章粤只有一个。或许会有人说,真爱不需要任何理由,有的人可以不计代价不问因由,带着心里的那个人浪迹天涯。章粤想说,这样的人也许是真的存在的,但是沈居安不是他们。
后来,那个女人将剩下的戒指赠给了另一个男人,章粤还来不及头疼,就有人先下手为强地毁掉了那个不该出生的孩子。章粤记得有一个凌晨,沈居安的电话在枕畔震动了一夜,她喝得微醺,但是犹可以察觉到身边那个人的辗转难眠。最后,她坐起身来,轻轻地把电话塞到沈居安的手里,“接吧,也许真的有事。”可是沈居安迟疑了几秒,取下了手机电池,无声地拥紧了章粤。两天以后,本地媒体铺天盖地的都是同一则新闻——江源少东家叶骞泽与女伴疑是前日遭人绑架,双双失踪。
章粤时常凝望着那张睡着后如寒玉一般的面容,人人都知道莲花高逸出尘,清而不妖,可是谁记得它的根还扎在最浊的淤泥里,它赖以生存的,是最冰凉的水。她在左岸,而他开在离岸的水中央,她不顾一切地朝他游去,然后溺毙。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酒越喝越多,戒了又喝,喝了又戒。向远说,如果《东邪西毒》里那壶叫做醉生梦死的酒真的存在,就应该呈上来给章粤。可是张国荣扮演的欧阳锋不是也说吗,醉生梦死,原本就是一个玩笑。
酒是个好东西,也是个要命的东西,喝多了,想醉也不容易。大多数时候她可以自己开车回家,有时不得不需要沈居安亲自把她接回去。他皱着眉,小心为她擦拭着面颊的时候,章粤总是笑着闭上眼睛,她只要记得他这一刻微微的心疼,却不要他眼里一闪而过的歉疚。
为什么要歉疚?沈居安以为自己娶的是一个美丽多金的皮囊,甚至希望章粤去找自己的欢乐,一如初见时留在他印象里那个放浪形骸的轻浮形象,那样的话,他就可以冷冷地,微笑地看着她,然后若无其事地去履行他的人生,问心无愧地如愿以偿。于是她给了他措手不及的美好和芬芳。
后来,一场大火把叶家的老宅烧成了灰烬,沈居安的回忆也成了枯骨。章粤托人出面,悄无声息地安葬了那个女人。那天夜里,她没有喝酒,醉的反倒是一向清醒的沈居安,他倚在章粤的肩上,章粤轻轻抚着他的脸,他安心地沉醉。
入睡之前,沈居安深深地叹了口气,说:“章粤,你为什么要那么好……”
章粤用一根手指抵住他的唇,“别往下说了。我很幸福。”
章粤忽然想起了向远。大火过后,向远连公司都很少去了,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陪伴叶昀复健。章粤有一次去医院探望,私底下问向远,“你究竟把他当作什么?弟弟?小叔子?情人?还是一个寄托?”
向远沉吟片刻,回答道:“不,我把他当作我的所有。”
向远从来没有说过她爱着叶昀,可是爱是什么东西?当叶昀站起来的时候,谁敢说那不是向远有生以来最大的幸福?
其实,她们都一样。
幸福就是求仁得仁,那是最私密的东西,只属于自己,不需要谁的打扰。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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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鲜币)番外 上
杜宣近来越来越安於家室了,用比较後现代的词汇来形容,就是“宅”,而如杜宣现在这样,就是所谓现代意义上的──宅男。
这话说给从前哥仨那帮狐朋狗友听,谁能信?
杜少没有夜生活,简直堪比猫不偷腥,乌鸦生白毛。
两个字,稀罕。
三个字,太稀罕。
不过杜宣还就真过上了居家生活。
只是好日子,终究有结束的时候。
没过多久,因为有个大case要谈,秦朗跟荣奕一致决定,不能再放任杜宣这麽下去,一定要抽他一鞭子。
於是哥俩一通气,大手一挥,就把出国谈合约的任务交给了杜少。
杜宣临行在即,心情说不出的糟糕。
因为那次事故,这之後他能不出差就不出差,即便要出门,能三天解决的事绝不拖到第四天,能当天赶回来,绝对不会拖到明早。
在这种战战兢兢的寸步不离的日子里,云子墨也受不了了,又听说杜宣这次要出门四天,便大手一挥,放行了。
姿态说不出的潇洒痛快。
他舍得,杜宣却被噎得无言。
晚饭後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吃完饭洗好澡,两人陪孩子做完功课,看了会儿动画片,哄三个魔王睡著,终於一身轻松躺在床上,有话没话地聊了一会儿,云子墨就先熬不住困意睡著了。
房间里开了一扇窗,初夏的风,带著微雨的凉意,跟花园里青草泥土玫瑰的清香,从窗口一阵阵吹进来,也让杜宣一颗焦躁的心,安定了下来,渐渐沈入梦境里。
依稀还是十四岁那年的生日,虽然不是十岁、二十岁这样的大生日,可他身为杜老爷子钦点的接班人,生日这样的大日子,该办的宴会,还是要办的。何况生日宴也好,酒会也好,派对也罢,於杜让凤而言,都是一样的性质。
生日年年过,酒会也常常有,实在让杜宣提不起什麽兴趣,宴会到了一半,他索性端了杯酒,找了个清静的地方躲了起来。
可惜,找错地方了。
待在立柱後,从他站著的方向看过去,可以清楚看到後院小花房里,他的父亲正搂著一个穿著不俗身段婀娜的小女人在“赏花”。
花房里的一切布置,都是杜让凤亲自布置的。杜让凤虽然手腕如铁,对待花花草草倒是品位不俗,尤其花房里培的那盆火红郁金香,听说非常稀有,杜让凤也不知道用什麽手段,弄来了两盆,花很娇弱,杜让凤早午晚都要去看一次。
而此刻,其中的一朵,就别在他父亲小情人的乌发间。
每个人年少的时候,都有理所当然要维护的正义,好比父母双方对婚姻的忠诚。
所以杜宣喝完酒,等花房里那两个人吻得难分难舍了,突然扬手,将空酒杯朝花房砸了出去。
玻璃碎裂,“砰”一声响。
受惊的两个人双双回头,杜宣在那一刻,看清楚了那个女人的脸。
很平常的一张脸,甚至有些苦相,跟他妈比起来,何止差了十万八千里,此刻因激情被打扰,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看起来都有些滑稽。
父子俩凌厉的视线,在空中交汇。
突然杜宣摊摊手,笑著说,“不好意思,爸爸,一时失手,扔错地方了。”顺手拍拍趴在他脚边的哈士奇,“去,摘朵花回来。”
小七一向讨厌女人,这个杜家人都知道。可想而知,等一人一狗在花房遇上,那是何等火星撞地球的“激烈”场景。
杜正琛的小情人是哭著离开的,杜宣得到的是左脸一个巴掌,杜正琛用足了力气,狠狠撂下一句,就追了出去,扔下一句,“无法无天的东西!”
做贼的人反而喊捉贼!
杜宣抹掉嘴角的血沫星子,很讽刺地勾起嘴角笑了。
本以为这件事会这麽不了了之,谁知道回到前厅,沿著楼梯往上走,就被从二楼小会议室出来的杜让凤喊住了。
杜让凤站在楼梯口,居高临下望著他,看了足足有半分锺,转身上楼,“跟我来。”
杜宣情知瞒不过了,只好跟上去。
等进了书房,杜让凤示意杜宣关上门,沈默了十几秒後,问,“都看到了?”
杜宣惊得抬起头来,他是不敢置信。
杜让凤的神情,平静得让人难以想象,缓缓说,“这个世上,有些事不该你管,就不必管,你管了,反而是你幼稚。我的儿子,居然为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失常态,像话吗?你宝贵的时间,就是用来浪费在这些争风吃醋的小事上的?”
杜宣也看了杜让凤好一会儿,才说,“妈,她摘了你那盆花。不,确切说,是爸爸摘了,送给他那小情人。”
杜让凤的脸上,这才有了一丝裂缝,然而他还是控制住了,“就这事?值得你这麽大动肝火?”
杜宣眼神一晃,“花是杜家的东西,她没资格动。同样的,爸爸也是。”
其实仔细看,母子俩的神情,在这一刻是极其相似的。
杜让凤却笑了,像是在看一个再天真不过的孩子,“你在提醒我,失去了对你爸爸的所有权吗?你可以放心,逢场作戏归逢场作戏,婚姻是婚姻,这点我懂,你爸爸自然也不会忘。”
“不是。”杜宣很坚决地否定,“我说的,不是这个。”
杜让凤疑惑了,“你想说什麽?”
杜宣想了想,问,“妈,你觉得爸爸还爱你吗?你觉得,一份没有爱的婚姻,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换句话说,婚姻的存在,是不是应该以彼此忠诚为前提?爸爸今天可以送出去一朵你心爱的花,明天?後天呢?妈,你值得一个爱你的男人好好对你。”
这简直不像一个十四岁的少年会说的话。
杜让凤震惊之余,少有的耐著性子说,“儿子,你还小,并不知道什麽是婚姻。至於爱……爱会长久麽?这个世上,从来没有永恒的爱。当爱情转淡,亲情就会取而代之,这才是婚姻的本意。你现在不明白也正常,等你再大点就知道了。”
杜宣再度讽刺地笑起来,“原来所谓婚姻的本意,就是可以理直气壮地合理爸爸的背叛,难怪爸爸能做到毫不愧疚。”
“啪”一声,又是一个狠狠的巴掌落下来。
杜宣这一次,连话也不说了,依旧勾著他嘴角讽刺的笑,转身就走。
(11鲜币)番外 下
他是直接开车出T市,直接去了H市。路上接连甩掉一众保镖,到H市,索性把车扔在大马路上,鱼归大海似的,涌进了H市人海人浪的浪潮里,将一众保镖远远抛在身後,怎麽也找人影。
可惜,强龙也有被地头蛇压的时候。
大概是看出他有些身家,从酒吧喝完一轮酒出来,几个流氓就很乾脆地把他堵在了巷子里。
杜宣虽然从小学跆拳道、柔道等防身术长大,可他毕竟还没成年,十四岁的少年,一米七五的身高,已经算很高了,可对成年男人来说,其实也就一般而已。何况双拳难敌四手,所以他会被人敲了一闷棍,又抢光了钱包跟钻石手表还有手机,也在情理中。
昏昏沉沉躺在巷子里,杜宣觉得这一天真他妈倒楣到了极点。
先是挨了两个耳光,离开T市,本来想来H市买醉,还被一群不长眼睛的小虾米盯上,抢得精光。
甚至再待下去,还可能有性命危险。
这实在是阴沟里翻船了。
他慢慢积攒力气,准备先从这暗不见天的地方挪出去。
结果刚积攒起一点力气,就听到巷子那头一人问,“小云,真的不跟我们一块去看**啊?”
接著是女人的声音,“是啊,小云,一起去吧。票是你好不容易弄来的,本来应该你跟阿旭去看的,结果我这麽突然冒出来,我实在过意不去了。”
一把温润的声音传过来,“没事。你们去吧,我答应阿星给他替班了,有多馀的票也去不了。快走吧,去晚了**该开场了。”
杜宣私心里嘀咕,这三个人该有多穷,倒是这个让票的,著实有副好嗓子。
正当他胡乱琢磨的时候,有脚步声渐渐近了,然後就听到脚步声一顿,过了十来秒,一只手摸上他的额头。
换了平时,杜宣是绝对不会让人这麽接近他的。
然而还是那句话,虎落平阳被犬欺。
杜宣在心里叹了口气:就勉为其难,看看对方长什麽样吧。
结果刚要睁眼,视线一晃,就趴到了一个不算宽阔的背上。
杜宣一下子,都没能反应过来。
从三岁到现在,已经多久没这麽让人亲近过了?他实在记不清了。别说现在,就算小时候,杜让凤跟杜正琛也不经常抱他。
可惜,从後面看不到那个人的脸。
被背出巷子後,当啷的一声响後,就进了一家店。这家店也小气,只开著一盏黄不拉几的小灯,照亮一个小角落,依旧看不清那人的脸。
只听见两个人在说话。
然後就再度出了门,直到被送进一家小诊所,包了伤口,打上点滴,杜宣也不想承认,会对这麽个半路施恩的人,生出多少浓厚的感激来。
这麽点小恩小惠,还是把他安置在这麽个破落的私人小诊所,病床的被子甚至都有霉味,怎麽让他感感激涕零?
唯一遗憾的是,除了在路灯下依稀看见那人有一双狭长漂亮的眼睛,对於那个人的样貌,事後他就什麽也想不起来了。
以至於很多年後,在H市玩乐的那十多年里,他选人的标准,都是眼睛优先的。
算是他的一个癖好,身边人也大多心里有数,夜晚的风渐渐凉了,杜宣被凉意惊醒,低头一看,
看到怀里人睡得领口微开,那一刻,他突然觉得有团火热滚烫的东西,满满地在心里胀了开来。
几乎是情不自禁的,把手伸进了怀里人的睡衣里,慢慢用力搓揉,然後捏住云子墨的下巴,先是面对面侧躺著亲吻,渐渐变成云子墨仰卧,他翻身上去。
云子墨睡得迷迷糊糊的,大约那种调情的手段弄得他很舒服,就没有醒,脱衣服的时候,甚至配合地抬了抬腰,方便杜宣脱他的内裤。
杜宣看得有些按捺不住了。
白嫩漂亮的紧致肉体在他身下,脸上有半睡半醒的豔色,杜宣竭力控制著节奏,伸手下去搓揉怀里人的分身。拇指沿阴筋到球囊,轻轻一刮一搔又颠了几颠,那白嫩的分身就挺立起来了。然後就被纳入口腔里,被周到妥帖地伺候。
大概那种快感太激烈,云子墨很快就醒了,被伺候得射精後,两条修长白嫩的大腿就很自然地圈上了杜宣的腰。杜宣顺势往他腰下塞了个靠垫,沾了润滑剂的手伸下去,捂住云子墨的臀揉了几下,食指熟门熟路拐到甬道口,挠痒似的搔了搔,挠得云子墨下意识挺起了腰板,杜宣闷声笑笑,手指伸进去,类比著性交的频率抽插起来,等云子墨前面湿嗒嗒的又流了不少前列腺液;杜宣不再忍了,抽出黏湿的手指,猛吸一口气,找了个角度,扶著紫黑的性器挺了进去。
润滑做得很到位,云子墨这一年的保养也没白做,甬道里紧致的柔韧,黏湿烫热的触感,幽深的包裹,臀肉的丰满肉感,都让他激荡。
两个人先是面对面做了一阵,然後杜宣把人抱起来,跪在床上用力抽插。这过程里,云子墨修长白嫩的大腿,始终紧紧夹著他,看起来有种格外*靡的味道。
两个人变著花样接吻,越吻越缠绵,球囊拍在臀肉上“啪啪”直响,那种程度的激烈,都让人头皮发麻了。
杜宣到後来索性又把人压回床上,跪著狠狠折腾,急迫得像个初经人事的少年。
大概是临别在即,两个人都有些控制不住。
在床上做了一次,又在浴室站著做了一次,在浴缸里以後背位做了一次,回到卧室,云子墨躺在贵妃椅上,身体深处那种酸胀,弄得他骨头都软了,完全没有力气。
杜宣跪在地上,变著角度力度折腾,大概是看云子墨的样子实在有些无助,安抚似的吻了吻云子墨的下巴,粗喘著说,“就好了啊。”
那种浑身坠汗、呼气如喘、肌肉紧绷的样子,有种格外惑人的狂野,连声音都比平时性感许多,云子墨不知怎麽的,就觉得心跳得乱了。
呻吟的间隙里,断断续续地问,“什麽时候回来?”
杜宣轻轻咬咬他的耳根,“最多……一个礼拜,我尽快赶回来。”
“早点回来吧。”难得的,云子墨这次居然对他提了要求。
杜宣腰上动作一顿,扑捉到云子墨眼底的那丝眷恋,顿时有些难言了。
什麽时候连家门都迈不开了?
他有些自失地笑笑,俯身下去深深吻住云子墨的舌尖,一把将人抱起来,以云子墨圈著他腰的姿势,把人压在落地窗的窗玻璃上,啪啪啪啪抽插起来。
万家灯火就在脚下,这一刻他们竟是不舍得分离了。
或许那一天,谁也没料到,彼此竟然会有今日这样一番难分难舍的姻缘。
二流明星 番外一 闹洞房
杜宣跟云子墨的婚礼是在西太平洋上,一个风景秀丽的小岛上举行的。
当天来的客人不少,有将近两三百号人,连杜家那边几户关系较近的亲戚都到了。
这当然不是杜让凤心甘情愿的,可不看僧面看佛面,她就算再怎麽不满意云子墨,三个孙子到底是杜家的骨血,她这麽家族观念深重的一个人,总不可能不认孙子的。
难道还能期望那个一向有主见的独子,到现在再「浪子回头」?
杜让凤已经对此不抱幻想了,索性再大方点,送他儿子个顺水人情吧。
人再怎麽强,总强不过年月,强不过那点血缘亲情。
夜色里,露天的婚宴现场,远远看著都觉得灯火荧煌。在那种璀璨灯火里,有种格外浓厚的喜悦气氛。
这是个很自由浪漫的婚宴,海风从海面上吹过来,拂过脸颊,让人觉得舒爽又温馨。
穿一身白的新人,在其中穿梭应酬,尤其让人羡慕。
敬完一轮酒,云子墨有些上头了,杜宣就让他先回房休息。
新房设在别墅的三楼,云子墨一进房间,就看到床上地上,铺得铺天盖地的玫瑰花瓣,豔到极致的红,映衬著他的脸,也热辣辣红了上来。
肯定是荣奕搞出的名堂。
云子墨笑著摁了摁眉心,觉得头有些晕,就坐沙发上靠著歇神。
过了没多久,一阵轰隆隆的脚步声从楼道外面传过来。
然後门就被打开了,领头的是荣奕,後面还跟著一帮人,三三两两地进来,更多的人守在门口,也不进来。
云子墨一看这架势就觉得不妙,他是见识过秦朗跟宁舒那晚的婚礼闹得有多劲爆的。
正要站起来,荣奕已经到了跟前,摁住他肩膀,把他摁沙发上,笑嘻嘻说,「别走啊,好好坐著,好戏这才开始呢。」又朝外面喊,「兽,关门了。」
「!」一声,门被重重关上。
云子墨说,「荣奕?」
荣奕拿食指抵著他的唇,比了个「嘘」的手势,说,「别急别急,杜没这麽快。」
云子墨说,「什麽?」
荣奕挤眉弄眼地笑,「仔细听。」
仔细听也没用,这麽多人在外面,你一言,我一语的,还隔著一扇门,怎麽可能听得清外面的动静?
然後就见荣奕笑得一脸做贼似的,掏出手机,拨通了个号码,还开了免提,说,「找到没啊?」
那头秦朗应该在神采飞扬地笑,「没呢。估计还有一会儿吧。那家夥刚刚才把游泳池摸了一遍。靠,还好没听你丫的,把东西扔水里。」
荣奕一点儿没有被打击到,甚至还咧著嘴笑了,「怎麽回事啊?平时挺雷厉风行一人,怎麽到关键时刻,一点都不给力了?这麽掉链子可不行!还找不找得到啊?找不到我替他洞房了啊。」
这话听得真不像样子了,云子墨尴尬地拍了下他肩膀,荣奕哈哈笑,还顺道揩油,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啵」一声,又脆又响亮。
然後一把熟悉的嗓音,从电话那头传过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做人给自己留点後路!荣子!」
声音听起来还算稳,只是喘气有些急,正是刚刚把游泳池底探过一遍的杜宣。
荣奕压根不受威胁,「行了杜,歇口气吧,一会儿有你使力的时候呢。」说完嘿嘿*笑了两下。
那声音听得云子墨额头都冒汗了,两颊发烫。
然後就听到秦朗喊,「你丫别光顾著说话,还不快计时!」
一句话提醒了荣奕,荣奕就在手机上摁出计时器,又笑著朝云子墨晃了晃,说,「那就开始,东西给他吧,兽。」
什麽东西?
云子墨以眼神询问他,荣奕还算有良知,解释说,「钥匙。」
云子墨「哦」地应了声。
不过他也不是不怀疑的,照常理,这帮人应该没这麽容易放过杜宣才是。
他猜得也没错。
在屋里等了又等,足足等了半分多锺,也不见杜宣开门进来。
开个门,几秒锺的事,需要这麽久?
当然没可能。
荣奕像是看穿了他心思,笑得很欠扁地说,「没事,多捂一会儿,等冰一化,钥匙就出来了。」然後又笑著冲手机里喊,「杜,一分锺了啊。利索点!」
一分锺怎麽了?
云子墨不明白,倒是电话那头,杜宣像是在磨牙了,「荣子!」
这话里的威胁意味已经足够明显,可惜荣奕就没什麽不敢的。
就见他头一低,很果断出乎意料之外的,给了云子墨一个火辣辣的吻,还是个舌吻,都巴!巴!亲出了声音。
云子墨又醉又惊,勉强伸手隔开对方,一下子都有些糊涂,像是根本不明白这是个什麽状况。
电话那头,杜宣咬著牙说,「荣子你他妈给我走著瞧!」
然後又听到房间里,云子墨说,「喂荣奕,你还有完没完了,别脱我衣服!」
声音明显带了窘迫,门外一帮人听得放声大笑。
杜宣脸都扭曲了。
偏偏荣奕还要挑事,“下一个轮到谁了?”
房间里传来一阵,“我我我”的,争先恐后的哄闹声,期间还夹杂着亲吻的动静,让杜宣完全风度尽失了。
他看了看手上冰着的钥匙,一把丢嘴里,嘎嘎嘎的把那东西要的别提多用力。
咬出了点钥匙的轮廓,试着往钥匙孔里插了插,居然还是不行,他就只好再咬再试。
里头一帮人还在闹着要亲云子墨这儿那儿,门口一群人也不是省油的灯,吹口哨的吹口哨,拍手的拍手,大叫大喊大笑着说,“杜,你行的,我看好你啊。”
有人说,“里面估计已经亲完一轮到下一轮了,哎呦我当初该留守的啊。”
李佑说,“嗯,荣奕不知道在里面疯成什么样了。”
佐藤里惠很“友好无辜”的笑了笑,挺明智的没有胡乱发表意见。
杜宣下颚紧抿,头发滴水,鞋也没穿,还在跟一个被动成冰块的小小钥匙奋战,奋战,有奋战,看起来真不是普通的狼狈。
尤其现在每一份每一秒,对他来说都是深深的心理煎熬。
这个东方闹得,是在他妈太有创意了。
早晚有一天,他整不死这群混账!
结果等他开了门,进房间去一看,就看到云子墨挺正常的坐沙发上,除了脸颊微有些红。
荣奕得意洋洋的冲他跳了抬下巴,说,“呦,挺快的嘛,采用了五分钟不到,果然有了动力大不一样,人类的潜能无限大哦!现在呢?能继续不能?说好的,谁中途喊了stop,谁今晚就不许洞房啊。”
这话越说越不像样了。
杜宣眯着眼睛看了他一会儿,咬咬牙,说,“继续。”
容易嘴角咬着根牙签,说,“杜,坐下吧。”
杜宣就坐下。
人群里有人问,“谁先开始?”
荣奕一条手臂搭着王传(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字,繁体的不认识,囧)的肩,说,“随便,我反正只负责看,是不是啊王传?”
王传嘿嘿笑,“奕哥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们都听你的。”
秦朗搂着宁舒,说,“行了,杜,果决点,早完事早洞房啊。”
这么“善意”的提醒,却让云子墨脸上热度烧到了脖子。
杜宣眯了眯眼,豁出去了,挺干脆的起身,转身,在云子墨身前蹲下,说,“一会儿就好。”
然后开始把巧克力酱往云子墨脖子上,而悲伤,锁骨上抹。
抹完就开始舔,从脖子舔到脸,再从脸舔到耳根,都后头,接着就是锁骨。
云子墨被他弄得呼吸都开始喘了,又醉又晕,身上又热,顶着一屋子火辣辣的视线,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下意识抱出杜宣的头,杜宣蹲地上,抱着他的腰,头埋在他胸口,正卖力的吸吮着。
这姿势就太香艳了。
一屋子的闹哄声简直要把房顶给掀了。
荣奕还嫌不够乱,一下子就把剩下的半管巧克力酱,沿着云子墨的领口全挤了进去,还说,“不能浪费啊。”
杜宣摸着凤眼狠狠给了他一记眼刀子,无奈今晚他是没权喊stop的,所以只能继续乖乖往下。
他的头埋在云子墨微微松开两三颗纽扣的衬衣里,舔云子墨的胸口,格外有种情事开始时的*齤靡味道,看的一群狐朋狗友一个劲“鬼哭狼嚎”,大喊,“今天算是大饱眼福了”,“今儿这礼金真送的太值了”!
Live show啊,还是免费的!
云子墨尽量把头埋进杜宣头发里,心都在跳的咚咚响。好在眼角的余光里,瞥到宁舒掩住了云瑞的眼睛。
他觉得浑身都热,手指根脚趾都充血了,一下下的张,想呻吟又得死命忍住,到后来都糊里糊涂的,根本不知道一屋子的认识什么时候离开的。
杜宣亲着他,又拖了她的衣服,然后头埋下去,热情无比的伺候他那个敏感脆弱的东西。
等云子墨躺在沙发上射了精,杜宣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脱得一丝不挂了。
肌肉紧绷的身体,在这个新婚之夜,格外有种将人刺穿似的侵略感跟力量。
云子墨在下一秒就被刺穿了,要背一下子就弓了起来。
杜宣跪在沙发上,边抽动边摸他的分身,哪儿也不放过,然后开始揉他的臀,揉他的腿根那儿最柔软的肌肉。
云子墨脚背扣着他的腰背,轻摇慢夹。
他们坐着日复一日都会做的事,却又明显觉得这个夜晚是与众不同的。
从现在开始,他们就真的,是彼此生命里的唯一了。
云子墨也很激动,他紧紧抱着杜宣的头,边呻吟边红着脸说,“我爱你杜宣”,沉浸在婚礼的愉悦跟幸福里,此刻他脑子里就只剩下这三个字了。
杜宣简直被他缠得受不了,掰开他的唇吻他的舌头,喘着粗气说,“我也爱你,宝贝儿。子墨。”
云子墨微微睁开眼,彼此视线碰上有错开。云子墨先脸红耳热的闭了眼,杜宣难得的也有些脸红。
高齤潮的时候,他亲着云子墨的收支,还有手指上他今晚亲自套上的那枚钛金戒指,凑到云子墨耳边,喘着气说,“子墨,叫老公。”
云子墨地下猛地一阵收缩,眼睑颤抖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然后他无声做了个口型。
杜宣用一阵狂风骤雨班的激烈抽动,直接让他呻吟道哭,眼角都有了水渍。
体齤内被顶的酸胀,让他身体发抖,痉挛似的收缩后齤穴,甬道里每一寸肌肉,都在震,都在颤,都在激烈的吞吐那个带个他极致幸福的大家伙。
然后一股黏湿滚烫的液体射进他身体深处,直接射进了那个地方。
云梓墨抖着身体抱着杜宣的头,整个人绷在哪儿,足足十多秒,才跌回沙发上。
杜宣伏在他身上,头埋在他胸口,像个大孩子似的搂着他,慢慢享受那内壁里,一波波的震颤,吞吐跟包裹。
然后他抬头,亲住云子墨的唇舌,以云子墨圈住他腰的姿势,把人从沙发上抱起来,朝铺着大红背面的床那边走。
被单下,他们手脚齤交缠,在礼花绽放里深深亲吻,彼此拥有。
即便婚姻于他们只是一种形式,然后能以这样的形式结合,也未尝不是一件幸福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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