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铃铃铃……”
我瞄了一下手机凌晨2点。“喂,你这丫头……!”
“小羽,我答应童童的求婚了,好激动。要不要来一杯,给你调一杯蓝色夏威夷醒醒神啊”。手机那头传来轰隆的音乐声,可以想象出那头的疯狂与萎靡。
“恭喜哈。妞,姐明天满课,下班跟你庆祝啦”。我有些不耐烦。
“好吧^^,安啦,亲爱的”。
挂断……
说也奇怪,我竟然被这通午夜凶铃弄得辗转反侧睡不着了。
小凡终于要结婚了,是呀,我们都毕业5年了,他们的爱情长跑也有7个年头了,终于要结婚了。其中的分分合合,终于熬成了“七分熟”。
那年夏天的黄昏,四朵金花在跑道上嬉戏打闹,影子被拉的好长,伴着无忧无虑的笑声,真让人怀念。正是那天,小凡发表了她的“爱情与牛排理论”。
“爱情就像煎牛排,是个从生到熟再到焦的过程,有些人喜欢3分熟,有些人喜欢7分熟,有些人则喜欢全熟。待到恰当时,便是步入婚姻时”。看着她手舞足蹈的样子,颇有几分爱情导师的样子。
我们被逗得哈哈大笑,竖起大拇指点点头,打趣道:“小凡导师,您说的太有道理了。请问爱情导师,您喜欢几分熟啊?”
我们看着小凡,嗤嗤地笑着,小凡倒是一本正经的想着,认真地说:“七分熟”。
我们好奇的看着小凡。“七分熟,正是互相了解又不尽了解的状态,没有三分熟那么血淋淋,没有九分熟那么郁郁沉沉,肉质鲜嫩可口,是爱情还有生命的状态。如果我和那个他到了这个阶段,我会毫不犹豫地嫁给他。”看看她侃侃而谈的样子,我心里烙了个印。
“哎哟,看不出小凡导师还是个美食家啊”。小梦打趣道。“要是让我选,我喜欢三分熟,新鲜刺激。有些腥的鲜味,有些黑椒里薄薄丝丝的肉香味,生命能量满满的”。
晨晨一脸嫌弃的样子看着小梦,“你太重口味啦吧,切开里面还有血,好恶心。我还是喜欢九分熟的,肉质还有些嫩,铁盘的余温慢慢的渗透进肉里,不至于太老了,也没有血,我可忍受不了血腥味”。
这下3个家伙的目光都齐刷刷的看向我,我吞吞吐吐地说道:“我觉得小凡导师说的好,可是我喜欢吃九分熟的牛排”。
大家都被逗乐了,哈哈大笑起来。
2
毕业照的那天,小梦的他给了她一个浪漫的求婚,在毕业典礼上,他纵身上台抢下了校长的麦克风,大声吼道:“唐小梦,你愿意嫁我吗?”现场像是炸开的锅,边鼓掌边嚷道:“唐小梦,唐小梦”。继而全场又静下来了,小梦这时激动的站在凳子上,呼应到:“我愿意”。他们的爱情从大四结果,大四下开花。后来,凋谢于毕业的第二年。
毕业后,我们相约每年3月8日一起过“叭叭女神节”。今年聚会,叭叭女神团圆,小梦在空窗了3年后,再婚,半年播种开花结果。她依旧是我们当中最能叭的一个。从她的眼神里,依旧看得到那份对生活的期待与憧憬。或许对于旁观者的我们不免为小梦捏了一把汗,感慨年纪轻轻离婚了,多么悲伤。不会发现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生存的方式,她不失快乐,便是极好的了。
晨晨结婚第三年了,电视剧里才会出现的那种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爱情故事活脱脱的在晨晨身上发生了,两个人从小是邻居,小学、中学、高中甚至大学都在同一间学校,从高中开始羞涩的牵起小手,形影不离的恋爱模式,被大家调侃为“影子情侣”。只是奇怪如今最愁眉苦脸的非晨晨所属了,她委屈的嘟囔道:“姐妹们,我现在的生活是平淡如水,心如止水啦……”。
3
我,结婚第二年,在七分往八分熟过渡的时候和他结婚了。体会到了小凡说的那种“肉质鲜嫩可口,看到了爱情还有生命的状态”美好感受。偶尔牵个小手溜达在街头,挤个空闲来个短期旅行,小日子过得还算甜蜜。那天黄昏后的“爱情与牛排”悄悄然的在我心间绽放了花,我明白随着时间的推移,牛排慢慢会成熟。而我和他,将用神奇的双手烹饪好婚姻的佳肴,让它停止在九分熟,散发出悠然的香气。
寻寻觅觅,像是狐狸在等待着小王子般,伴着希冀又携着一点忧桑。经历了犹豫的分离,用力的相拥。等待着七分熟的爱情,决然地决定跟他厮守,我能感受到她内心的激动,一方面来源于她的不放弃,更多的来源于自豪——她是一名优秀的西餐厨师,将自己的爱情煎到最佳的状态,释放出最诱人的味道。是时候进入下一个阶段了!
有人说爱情的分合在于“因为不了解而在一起,因为了解而分离”,用小凡的话来说:“因为三分熟而在一起,太早;因为焦透而分离,太冤;如此,而已。一切只因时机不对”。
有很多人认为七分熟的爱情最恰当,包括我自己。可是小梦没有认为自己不幸福;晨晨也没说自己不幸福。我想什么时候火候最好,大概只有自己最知道吧。无论如何,只要有快乐,也就不枉爱一场。
不知不觉已经十讲了,在这个比较特殊的时期,写这种东西能让我的心静一些,在一个个精彩而没有病毒的平行空间里讲故事,也许会让我的朋友们也能有一点点释怀。准备在十讲后告一个段落,稍微思考一下,想想后面讲些什么。
前面九讲说了一些比较冷的书,从技术上来说比较强,为了平衡这种倾向,最后一讲说一个传统的。杰克伦敦和《一块牛排》。
说它传统,是因为他的小说代表了小说最初的目的和追求。对于小说作者来说,书写他的经历,向读者开放一个个知识领域,从而获得读者的认可和追捧,这就是最初的创作动力。所以小说可以最粗线条地分成两类,一是写读者从不了解的世界,二是写读者从未认真观察的世界。绘画中有个说法,“画鬼容易画犬难”,这两类小说,前者是在“画鬼”,后者是在“画犬”。“画鬼”容易是因为大伙都没有见过鬼,因此怎么画都行,“画犬”难则是因为大家都见过狗,所以画得差一点都不行。其实这个说法并不客观,“鬼”同样很难画,原因有二:一是画出来要让人相信,做到这一点需要想象和构思更多的细节。二是要符合人们传统形成的审美,要对人性具有充分的了解。
从美国文学传统来说,这两种类型的小说都有很多,写读者不了解世界写得最好的,应该说是麦尔维尔的《白鲸》,这个作品虽然很厚,但读起来并不枯燥,借用一个漫画里的概念,它创造了属于白鲸的宇宙,在这个宇宙里,理性从来都不是位于中心的,人注定是弱者,是对真理的追求者而非主宰者,所有我们认为正确的,有价值的,在那个世界里都被颠覆了。克苏鲁,或者说是非人的巨大力量,在那个世界里属于常态。从这个意义上讲,英雄注定是悲剧的,而这种面对无法战胜的力量而绝不后退的精神,对于此后这一支脉上的美国作家产生了经久不衰的影响,海明威,杰克伦敦可以说是这种精神的最佳继承者和诠释者。
谈到杰克伦敦,我们最容易想到的是《荒野的呼唤》和《马丁伊登》这两部作品,讲的其实都是人在奋斗中渐渐成长,最终实现个人理想的过程,这其中的硬汉形象对资本主义发展当中的人性起到了鼓舞的作用。而我个人最喜欢的倒是《一块牛排》这个作品,体量不大,也没有什么曲折离奇的情节,对很多有经验的读者来说,几乎是一眼望到底(至少我在拳击比赛正式开始之前就猜到结尾是怎么样的了。)但这个作品的完成度是惊人的,我记得最早看到这部作品时上高一,是在一部短篇小说选集上读到的,那个集子有七八百页,大概有几十篇小说,我现在记得起的只有三个短篇(另外两个有时间再说)。昨天重读这个作品的时候,却发现大量细节到现在还记得那么清楚,甚至读了前面两页,就能想起后面所有的内容,我记得的有汤姆打碎的指节、他手上膨胀过度而肿大的动脉,在打拳时用拳头去碰对手的二头肌,以及他厚厚眼皮下转动着的双眼。有些细节甚至是通用的,比如拳击手的耳朵容易因受伤而变形,在《一块牛排》中
“至于耳朵,青肿得像花椰菜,完全变形了,扩充成以前的两个大,”
而在海明威的《拳击手》当中
“他只有一个耳朵,牢牢贴在脑袋半边。另一个耳朵只剩下个耳根。”
这些细节都是实打实的写,没有一点投机取巧,所以人物站得很稳。反过来,这种扎实和细致的描写并不是像照相一样巨细不遗,而是精巧地穿插在主人公心理独白当中的,作者非常懂得绘画中“以白当黑”的道理,并不是把所有有关拳击的形象全都写出来,而是让主人公的感觉回忆占据主导地位,这个作品从一开始就定了一个很悲壮的调子:一个食不饱力不足训练不系统的暮年拳击手的一场关键比赛。如果取胜就拿回一大笔钱,如果失败,就连坐车回家的钱都没有。因为重要,所以需要盘算,所以每一步都在他的考虑之中,他不仅盘算自己,了解自己掌握的资源,也要估量对手,如何有效地利用对方的自负占据上风,因此这个过程写得极为曲折,从最开始的欲扬先抑到后来出其不意,再到后来的全力一搏,再到最后的困兽犹斗,每一处都勾勒得清晰可见,这种手段同时让人们在知识和心理两个层面获得了巨大的满足感,既让读者信服地了解到拳击这一领域当中种种不为人知的知识(其实有些并不准确,只是一种文学当中夸张的描述,这其中的奥妙很深,需要我们仔细甄别,就像我们读《盗墓笔记》获得很多有关盗墓的知识,但我们必须要知道,这些与真正的盗墓之间存在本质的差异,所谓的“知识”其实是一种戏剧化的处理)又能让读者从中发现自己人生中的影子,产生一种同情和共鸣。、
作者在客观描述与主观感受之间的无缝切换让这个作品有一种令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几处拳击当中主人公的感觉令人欲罢不能。例如
可是汤姆一挨到拳头,立刻就产生了过去他很熟悉的那种面前一片漆黑、一时昏迷的感觉。一刹那间,或者不如说,在一刹那的万分之一的时间里,他的生命停止了。在这瞬刻之前,他看见桑德尔闪出他的视野,后面背景上的一片注视着的白面孔也不见了;而一瞬之后,他又看到了桑德尔和背景上的那些面孔。他好像睡了一会儿,才睁开眼睛;
这一段落不仅写出了汤姆在拳击时的真实感觉,更令全文的叙事产生了一种速度上的变化,犹如**当中的慢镜头和静音处理,令读者有机会停下来对整个事件进行静观,反思人物在这一悲剧当中的感受。
与此同时,作者虽然主写拳击手,但并没有过分地被这种主观感受冲昏头脑,而是充分利用各种周边的人物来体现人物的处境。这个作品当中写到了汤姆的妻子,经理,朋友,维持秩序的警官,台下的观众,以及自己的对手,把他们的态度当作主人公主观感受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注释,这种手段在文学当中是非常常用的。例如茅盾在分析《水浒传》中林冲和洪教头在柴家庄比武一场时,就指出:
甚至故事中的小插曲(如林冲路遇 柴进 及与 洪教头 比武)也不是平铺直叙的。这一段文字,先写林冲到柴进庄上,柴进不在,林冲失望而去,却于路上又碰到了柴进(柴进出场这一段文字写得有声有色),后来与洪教头比武。林冲比武这小段的描写,首尾不过千余字,可是,写得多么错综而富于变化。说要比武了,却又不比,先吃酒,当真开始比武了,却又半真(洪教头方面)半假(林冲方面),于是柴进使银子叫解差开枷,又用大锭银作注,最后是真比,只百余字就结束了;但这百余字真是简洁遒劲,十分形象地写出了林冲武艺的 高强 。这一小段千余字,还把柴进和洪教头两人的面目也刻划出来了,笔墨之经济,达到了极点。
还有一点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这个作品并没有把汤姆的失败视为一个个体的悲剧,而是描述为一种拳击手共同的宿命。通过汤姆对他的对手桑德斯的描述,不断地提示着读者,那是他年轻时的影子。汤姆悲叹道:
他坐在那儿,好像着迷一样,怎么也摆脱不掉他眼睛里的青年的幻象。这些小伙子总是在拳击比赛里占上风,总是从圈子旁跳进来,大声地挑战;而在他们面前倒下来的,总是老一辈的人。他们都是从老一辈的人身上爬到成功之路上的。他们源源不绝而来,越来越多——难以抑制的、不可阻挡的青年——他们总是打倒了老一辈的人,然后自己变得老起来,走着同样的下坡路,而他们后面那些不断拥上来的人,永远是青年——这些新生的婴儿,长得雄壮起来之后,总是打倒他们的长辈,同时,他们后面又会出现更多新生的婴儿,直到永远——青年一定要实现他们的意志,永远不会死亡。
我们看到了这个悲剧故事循环的方式,所有的人都是在和一个无法战胜的命运在搏斗,都犯着同样的错误,所有的经验都需要付出体力和伤痛的代价才能获得,作者对于人类终极命运的思考使得拳赛上升了一个高度,成为象征人类奋斗的代名词。
总的来说,一个成功的短篇小说可以是结构精巧的,也可以是浑然天成的,《一块牛排》看似写拳赛,其实写的是人情,是人物的处境和与这个世界的关系,通过对这场拳赛的立体化分析,让我们感受到了人生的艰苦与残酷,同时也体现出那些拼搏者所经历的苦难和失落,这部作品可以作为美国文学当中一个短篇经典,长久地散发着魅力。
这是一道绝对完美的菜肴,也是现代美国(可能是英国)美食的经典之一。
切一块漂亮的牛排,比如一块敲碎的里脊肉或西冷牛排,在上面淋上由白兰地、第戎、伍斯特郡和浓奶油制成的蘑菇酱汁。这是颓废。它是美味的。这是一盘美味的心脏病。
(来自人才区)
现在我只想说,我有这样的荣幸只有一次,那是在纽约百老汇的一家经典牛排餐厅。这是一个传奇。
与此同时,如果你想尝试自己做,这里是烹饪女神版的米其林星级大厨(戈登·拉姆齐的门生)马库斯·沃林(Marcus Wareing)的“黛安牛排”。你会喜欢的。
成分[1]
两份中号的沙朗牛排,大约。8盎司。
1根青葱,去皮切细
5盎司蘑菇,洗净切片
1汤匙咸黄油
2瓣大蒜,用刀轻轻压碎
3 - 4汤匙牛肉高汤(由一块克诺尔牛肉高汤和50毫升水混合而成)
2汤匙伍斯特沙司
这是第戎芥末
1/3杯干邑白兰地(我用的是宫廷XO白兰地)
3 / 4杯鲜奶油(英国)或浓奶油(美国)
2-3泉新鲜百里香
一小把欧芹
(摘自《烹饪女神黛安牛排》)
说明[2]
把牛排上多余的脂肪切掉。用擀面杖或嫩肉机轻轻敲打牛排,使其变平至1 / 4英寸厚。只在一面撒上盐和胡椒(先放的那一面)。在平底锅中加热少许橄榄油,大到可以并排放置2块牛排。]
[快速煎牛排,每边煎一分钟(翻面时,另一边调味),然后从锅中取出,放在一边休息。重要提示:酱汁是在同一个锅里准备的!]
[制作酱汁时,将葱切成细丝,放入锅中,待其软化后再切片加入蘑菇。然后加入一汤匙黄油,碎蒜瓣和百里香。中火煮1-2分钟,直到葱变金黄,大蒜变软。
[加入伍斯特沙司,然后是芥末。加热一分钟。把火调高,把平底锅倾斜;将干邑白兰地倒进远端,然后点燃它!小心别让火焰烧焦了你的眉毛!等酒精烧尽后,把汤汁绕着锅搅拌。]
加入奶油和牛肉高汤。让酱汁变稠,然后关火,加盐和胡椒粉调味。
[将牛排放回锅中,根据自己的口味完成烹饪。切碎欧芹,放入锅中,搅拌均匀。]
该装盘了!牛排上淋上美味的酱汁,配上煎土豆或土豆炸丸子
如果你真的喜欢这个食谱,这是米其林厨师自己,演示如何正确做这道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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