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柒江湖散文

墨柒江湖散文,第1张

墨柒江湖散文

 凤辰王朝十一年元月十四日,皇上凤翔染疾,大将军秦朔叛国通敌,带兵闯入皇城,妄图夺位。三皇子凤炎为救自己的父皇,拿着暗令,动用了禁军十二卫,将秦朔拿下。十五日,凤翔病重,颁布了传位三皇子的诏书,并言明不许追究他动禁军之事。元月十八,帝都清颂还笼罩在上元佳节的喜庆当中,将军府却被满门抄斩,全府上下七十二口人,无一赦免。而百姓却不知道,在官府抄家之前,有一个佝偻着身躯的老人,冒着生命危险,悄悄救下了将军府最后的血脉——十岁的秦非烟和年仅六岁的秦非雨。

  十八日午时,整个清颂的老百姓都聚集在了市集中央,看将军府上下的行刑。在人群中,有一个不很引人注意的老者,右手抱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左手则牵着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娃。当囚车被送往刑场,不少百姓对着他们指指点点。

 “卖国贼!!!还妄想坐上帝位,简直是不知廉耻!!!”

 “就是,居然联合他国篡权。。。”

 “不会吧,前年将军还为先皇挡下利箭,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呢?会不会是栽赃啊?”一个老百姓的声音在谩骂声中犹犹豫豫地冒出。

 “欸,我说老李,你这是活得不耐烦了吧?三皇子亲口说的,你还不相信?”老李旁边的人出语警告着他。

 “就是,质疑皇子的权威,说这话,你也不怕掉脑袋?”另一个人也插话。

 老李的声音很快就被忽视的彻底,人群越来越骚动。突然,一个人朝着囚车吐了一口痰,“呸,卖国贼。我们砸死他!!!”说着便捡起一块石头砸向囚车。他话音刚落,就有不少民众争相效仿,顿时,囚车里的犯人就被砸的遍体鳞伤。

 老人怀里的秦非雨看着这一幕,面色焦急,不安地扭动着身体,想挣脱老人的怀抱,她多么想冲过去大声的说出真相,揭露这三皇子的伪善。此刻的秦非烟也紧紧的攥紧了拳头,若不是老人死死地抓住她的手,她早就冲了过去。

 “爹!”秦非雨突然惊呼,老人赶紧捂住她的嘴,还好,人们都没注意到。秦非烟和秦非雨注视着前方,眼睛里氤氲着水汽,却死命地咬着牙不让自己哭出来。

 那缓缓行来的囚车里,昔日意气风发的大将军秦朔眼神涣散,想不到自己一心护驾,最终却成了人人唾弃的卖国贼。目光黯淡地扫过人群,忽就看到了老者这边三人,他看见了想冲出来的两姐妹,忽然目光坚定,望着他们,摇了摇头,示意他们别出声。他嘴唇无声的动着,“丫头,别哭,要坚强地活下去!!!”这是父女三人曾经玩过无数次的游戏,现在却成了交流的唯一途径。

 午时三刻,监斩官开始下令,扔出一道令牌,“斩!”

 侩子手缓缓地举起刀,“呀!”手起刀落,瞬间,喷薄出的血溅满了行刑台,流到地上的,把大地都染成了红色。

 “不。。。”秦非雨半个不字被老者的手堵在喉间,小小的身子不住地颤抖。秦非烟的拳头握得很紧,长长的指甲深深嵌入肉里,有血液流出,滴在地上,似要与原来那些鲜红的血液融在一起。。。

 老者蓄着满眶的泪水,强行地把两姐妹拖走,逃往城中一家医馆。

给我勇气 人之一世,殊为不易。在看似平坦的人生道路上却充满了无数的荆棘。有些人会志气消沉变得一蹶不振,有些人会因其迷失前进的道路,从而半途而废,也有些人依然奋勇向前,最终看到的是柳暗花明之后的又一座美丽的村庄。 宝剑风霜磨砺出,梅花自从苦寒来,我国古代许多文人雅士在遭遇挫折之后,依然没有像那些所谓的挫折低头。“老当亦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初唐四杰之一的王勃,可谓:“时运不济,命途多舛,”然而他却直面挫折,笑看人生。正是凭借他的开阔胸襟才创作出了“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千古绝唱。浪漫诗仙李白,在遭遇仕途不顺的挫折后,并没有沉寂,“长安市上酒家眠,”面对挫折他拂袖而去,遍访名山,终于成就了他千古飘逸的浪漫情怀!司马迁在《史记》中写道:“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有位成功人士说过:“困难是吃软怕硬的。你愈不将他放在眼里,他愈对你恭顺。”我们只要把自己的乐观和坚强当作手中的盾牌,他们便对你毕恭毕敬。 在现在的生活中,我们仰慕那些体育明星所取得的光辉灿烂的成就,但我们也不能忘记他们曾摆脱了无数的坎坎坷坷。足球巨星罗伯特。巴乔,在94年的世界杯上,正是因为他的点球罚失,让大力神杯与蓝衣军团意大利失之交臂。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沉沦,正是通过他在联赛中的大放异彩,把尤文图斯送上了冠军领奖台;篮球场上的魔术师约翰逊在他如日中天的时候,不幸染上了艾滋病,但他并没有因此萎靡,正是通过他的顽强毅力和乐观的态度,最终战胜了病魔,成为了篮球界乃至整个体育界的传奇人物;小巨人姚明初到NBA的第一场比赛便以0分两次失误并且被对手轻松晃倒而让媒体和火箭的球迷大跌眼镜,有人曾预测它不可能在一场比赛中得18分。但姚明并没有因此而消极,正是依靠它的自信与执著在接下来的几场比赛中独得20多分,回敬了那些小视他的人。在人生的道路上遇到那些荆棘是在所难免的,就像如果蝴蝶不经历那破蛹前的痛苦挣扎,便无法在天空自由飞翔。人如果不面对那丛丛的荆棘便无法体会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 。 当你在人生的道路上,遇到那丛丛荆棘时,擦一擦额上的汗珠,拭一拭眼中欲滴的泪,继续前进,你终会看到蓝蓝的天空,白白的云朵,和属于你的那道七色彩虹。 

1真正的勇气,不仅仅是英雄的表现,也是平凡人生活中的一种良好道德品质。勇气,不为在受气时狂野缺乏理智的恶意报复;勇气,不为在获得一点成功或做了一件好事时的肆意吹嘘。真正的勇气,是在角落里的,她有大海的深广;蓝天的澄澈;大地的奉献。她代表谦虚,开阔,纯洁无暇甚至无私,可千万不要落了一点,那就是爱。勇气的出生,是一个人要毅然决然地帮助或者是在面对一些坏事、祸端等黑暗邪恶势力所形成的心理活动。而呈现出来的是行动与成效,在我们解析勇气的来源时,要想到:爱如行为的指明灯,而勇气则是行动内在的东西,那爱和勇气关系的紧密是无可厚非的。  将勇气作为x带入现在的社会这个复杂的方程关系式。我们看到的,不是别的,而是一种一片狼藉式的悲哀。勇气,常常成为了英雄的符号。见义勇为的人一级一级的上报,成为了人见人爱的英雄!往日的无私化为了今日的名利,往日的情怀化作了今日的回馈。在报纸五花八门的英雄评选中,平民们看似得到了回报,可其实,更加入了功利与私利的互盈。 勇气的目的,不在纯,不再平常。x这个代名词成为了未知数,也成为了不固定的函数。 勇气,何尝不是懦弱的另一种诠释?懦弱是推辞,回避,无能,可在回避之时,在受众人责备之时,往往也给自己增添了无形的心理压力。面对那些,也是勇气的象征。勇气,在平民百姓家,更在心中!

2记忆的天空中,那颗闪亮的星星格外璀璨,我轻轻地读出了它的名字——“勇气”。——题记有了勇气我才有自信像鸟儿般在天空中飞翔;有了勇气我才有自信像鹿群般在林间奔跑;有了勇气我才有自信像鱼儿般在水里畅游是勇气给了我自信的翅膀。那一年,几次测验下来,我的数学考试成绩很不理想。我第一次怕数学,怕期末考试。可期末考试还是如期而至。这时,勇气在我耳边轻轻地说:“别怕,证明自己的时刻到了!”。我鼓起勇气,细心答题。勇气让我自信。原来,战胜他很简单,只要有足够的勇气就行了!是勇气给了我自信的翅膀。那是一次突如其来的事情。那天下午,语文老师找到我,让我当指挥,我顿时慌了神,是羞?是怕?总之,我语无伦次的答应了。这时,勇气又一次来到我身边,它告诉我说:“这不算什么困难,只要你用心去练,就一定能成功!”接下来的几天,我努力练习,自信地登上舞台。原来,战胜他很简单,只要有足够的勇气就行了!是勇气给了我自信的翅膀。又是一年夏天,我尾随苏老师去一家游泳馆。我从来没有独自一人下水过,从小到大都是套上游泳圈安逸地享受水带来的清凉。疑惑间,勇气来到我身边,意味深长的说:“别怕,自信——这双隐形的翅膀,我已为你插上了!”我在苏老师的带领下,一遍又一遍的苦练,我终于学会了!原来,战胜他很简单,只要有足够的勇气就行了!我轻轻的漫步于竹林之中,享受着晚风带来的清凉,望望天边那颗勇气的星星,我自信的微笑是勇气一遍又一遍的在我灰心丧气之时为我插上自信的翅膀,让我飞向成功的殿堂!3勇气——自信的翅膀!人之一世,殊为不易。在看似平坦的人生道路上却充满了无数的荆棘。有些人会志气消沉变得一蹶不振,有些人会因其迷失前进的道路,从而半途而废,也有些人依然奋勇向前,最终看到的是柳暗花明之后的又一座美丽的村庄。宝剑风霜磨砺出,梅花自从苦寒来,我国古代许多文人雅士在遭遇挫折之后,依然没有像那些所谓的挫折低头。“老当亦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初唐四杰之一的王勃,可谓:“时运不济,命途多舛,”然而他却直面挫折,笑看人生。正是凭借他的开阔胸襟才创作出了“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千古绝唱。浪漫诗仙李白,在遭遇仕途不顺的挫折后,并没有沉寂,“长安市上酒家眠,”面对挫折他拂袖而去,遍访名山,终于成就了他千古飘逸的浪漫情怀!司马迁在《史记》中写道:“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有位成功人士说过:“困难是吃软怕硬的。你愈不将他放在眼里,他愈对你恭顺。 ”我们只要把自己的乐观和坚强当作手中的盾牌,他们便对你毕恭毕敬。在现在的生活中,我们仰慕那些体育明星所取得的光辉灿烂的成就,但我们也不能忘记他们曾摆脱了无数的坎坎坷坷。足球巨星罗伯特。巴乔,在94年的世界杯上,正是因为他的点球罚失,让大力神杯与蓝衣军团意大利失之交臂。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沉沦,正是通过他在联赛中的大放异彩,把尤文图斯送上了冠军领奖台;篮球场上的魔术师约翰逊在他如日中天的时候,不幸染上了艾滋病,但他并没有因此萎靡,正是通过他的顽强毅力和乐观的态度,最终战胜了病魔,成为了篮球界乃至整个体育界的传奇人物;小巨人姚明初到nba的第一场比赛便以0分两次失误并且被对手轻松晃倒而让媒体和火箭的球迷大跌眼镜,有人曾预测它不可能在一场比赛中得18分。但姚明并没有因此而消极,正是依靠它的自信与执著在接下来的几场比赛中独得20多分,回敬了那些小视他的人。在人生的道路上遇到那些荆棘是在所难免的,就像如果蝴蝶不经历那破蛹前的痛苦挣扎,便无法在天空自由飞翔。人如果不面对那丛丛的荆棘便无法体会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 。当你在人生的道路上,遇到那丛丛荆棘时,擦一擦额上的汗珠,拭一拭眼中欲滴的泪,继续前进,你终会看到蓝蓝的天空,白白的云朵,和属于你的那道七色彩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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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柒亲笔

  爸爸的鸽子 林清玄

  我在老家的起居室,找到一个被尘封的箱子,里面有许多爸爸晚年领过的奖牌,其

  中数量最多的是赛鸽的锦旗、奖杯和奖牌。

  看着这些奖牌,使我想到从前和爸爸一起放鸽子的时光。

  爸爸中年以后迷上赛鸽,与一大群朋友组成“鸽友会”,几乎每个星期都会举行鸽

  子的飞行比赛。

  这种赛鸽在台湾乡间曾经风靡过一阵子,鸽友们每次赛鸽,交少许的钱给鸽会,并

  且把鸽子套上脚环,也交给鸽会,由鸽诲统一载到远地施放,依照飞回来的名次发给奖

  金和奖牌,奖金非常的高,有时一只得到冠军的鸽子,一次的奖金超过主人全年的耕田

  所得。

  由于交的钱少,奖金却很高,再加上乡间缺乏娱乐,使赛鸽成为乡下最刺激的事。

  每次赛鸽的日子,我们就会全家总动员,如临大敌。年纪小的孩子站成一排,趴在

  顶楼的围墙上,把视线凝聚在远方的天空。

  爸爸看见我们的样子,都会大笑:“憨囡仔,这次听说载到野柳去放,至少也要两

  小时以后才会到呀!”

  我们才不管爸爸怎么说咧,万一有一只神鸽,飞得比飞机还快,飞回来了我们都不

  知道,不是要损失一笔很大的奖金吗?

  我们一动也不动的看着远方的天空,天空开阔而广大,群山一层一层好像没有尽头,

  白云一团团浮在山头上。然后我会失神的想:鸽子是有什么超能力呢?它可以不食不饮,

  飞过高山和田地,准确的回家,是什么带领着它呢?是风?是云?还是太阳呢?有许多

  小鸽子从未出过远门,怎么可以第一次就认路回家呢?鸽子那么小的头到底装了什么,

  怎么会如此有智慧呢?

  每次我的心神游到天空的时候,突然会看见远方浮起小小的黑点,我们就会大叫:

  “爸,粉鸟回来了!”

  爸爸抬头一看,说:“这一次,可能是喔!”然后开始给我们分派任务,叫哥哥穿

  好鞋子在门口等着,叫我抓了鸽子从楼上冲下去交给哥哥。

  鸽子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快速的往眼前移动,一眨眼,就飞到我们头顶,眼尖

  的弟弟大叫:“那只是阿里,那只是阿国仔!”

  果然是脖子滚了黑毛的阿里,还有叫声最响的阿国仔!

  阿里和阿国毫不迟疑的,以一种优美无比的姿势凌空而降,落在平时降落的木板平

  台,一窜,就进了鸽舍。

  爸爸迅即将它们装进小笼子,拍我的头说:“紧!”

  我提着鸽笼,吸一口气,一气狂奔到楼下交给哥哥,哥哥就像百公尺接力的姿势,

  箭一样的往鸽会射去!我也不放心的跟在后面跑,一边叫着:“哥!加油!紧啦!紧

  啦!”

  从小就很会赛跑的哥哥,果然是最先到达的,鸽会的阿伯把阿里和阿国的脚环拿下,

  打进鸽钟,钟上显示出飞回来的名次和时间,阿伯笑着对哥哥说:“阿河!你爸爸这次

  赚到了,可能有八千元的奖金。”

  我和哥哥双手高举,在鸽会前又叫又跳的,提着阿里阿国回家,跑的速度与去鸽会

  一样快,把得奖的消息告诉爸爸,爸爸很高兴的摸我们的头,然后充满感情的看着他的

  鸽子,他看鸽子的眼光那种欣赏和慈爱,有时比看我们还温柔。

  在厨房里忙的妈妈探出头来:“粉鸟赚八千元,是有影无?”

  爸爸说:“真的啦!你免煮了,晚上来一江山庆祝!”

  妈妈虽然笑得很开心,嘴里还是忍不住叨念:“钱都还没领到,就要去大吃,八千

  元?不知是真的,还是假的?”

  一江山饭店是我们小镇里最好的饭店,爸爸每次赢了赛鸽,就会带我们去大吃一顿,

  平时反对赛鸽的妈妈,也会热烈的和我们讨论鸽子的事,那么温馨热烈的气氛就好像是

  过年一样。

  爸爸过世以后,妈妈决定把鸽子放生,可是不管怎么放,它们总是飞回来,最后只

  好把鸽舍拆了,但是那些爸爸从小养大的鸽子,还不时的飞回来,经过好几年,楼顶的

  平台上,还常有鸽子回来。

  像鸽子这么聪明的众生,不知道能不能理解到它们的主人,魂魄已经飞越了天空?

  在天际线之间,是不是找得到回家的路?

  如今,鸽子飞远了,爸爸也不在了,只留下这些奖牌记忆了一些欢乐的时光。

  我仿佛看见童年的我趴在围墙上想着:是什么带领鸽于回家呢?是风?是云?还是

  太阳呢……

安妮宝贝简介 。 安妮宝贝 ,原名励婕,一名在网络上四处飘荡的人。从1998年10月开始在网络上写作和发表作品,以《告别薇安》成名于江湖,是2000年国内风头最健的网络文学作者。职业曾经历金融、编辑、广告,现在从事文化产品的策划及内容制作,任职出版社编辑。

1998年:得到第一台兼容机,开始上网。用电脑创作小说。成名作《告别薇安》,《七年》,《七月和安生》等,以告别,流浪,宿命为题材,文笔艳丽诡异,格调清冷阴郁。发表于互联网,引起轰动。

1999年:不喜欢银行的工作,准备辞职。家里反对,无法办妥手续。离家,开始自由生活。在南京短暂居留,从事广告。期间写作大量中短篇小说,陆续发布于互联网。拥有广泛读者群。网上有固定专栏和作品集。被称为具备偶像效应的作家。

1999年12月:到上海,进入网络公司,任职内容制作主管。

2000年1月:小说结集出版。《告别薇安》风行一时,出现大量盗版。

2000年5月:终于办妥银行辞职手续。在网络公司策划主编电子杂志,制作独立频道。

2001年1月:出版《八月未央》。在杂志上开设时尚专栏。

2001年2月:离开网络公司。开始写作长篇小说。

2001年5月:长篇写作完毕。去新疆旅行。

2001年8月:离开上海,去往北京。

2001年9月:长篇小说《彼岸花》出版。《告别薇安》在香港,台湾出版。从事文化产品的策划及内容制作。任职出版社编辑。

02年9月《 二三事》出版

04年1月摄影集〈蔷薇 岛屿〉

04年10月都市心情笔记〈清醒记〉

安妮宝贝,真名励婕,曾任职金融、广告行业,现为自由作家

安妮宝贝1998年开始发表小说,因作品风格独特引起广泛关注。2000年起出版小说集《告别薇安》,《八月未央》,长篇小说《彼岸花》。所有作品均持续登上书店系统销售排行榜,并进入全国文艺类书籍畅销排行榜前十名,在众多读者中深具影响。作品已介入香港、台湾、日本、德国等国家和地区

她的照片http://imagebaiducom/ict=503316480&z=261155403&tn=baiduimagedetail&word=安妮宝贝&in=1

http://imagebaiducom/ict=503316480&z=41270551&tn=baiduimagedetail&word=安妮宝贝&in=3

我也很喜欢安妮的书,《蔷薇岛屿》也是我很喜欢的小说之一。。

你要的是散文还是小说呢?散文的话以下就是

安妮宝贝散文目录:

《永远有多远》

《音乐如水》

《边走边唱》

《安妮走四方》

《不要去找,要等》

《香水》

《沧海蝴蝶》

《风中樱花》

《画漫画的男人》

《距离》

《乔和我的情人节》

《如烟花寂寞》

《三毛》

《山中岁月》

《少年往事》

《阳光的温度》

《衣锦夜行》

《重读杜拉斯》

《爱到逃离》

《午夜的裙子》

如果你要小说的话,可以参考安妮的主页。

参考资料:

http://annietkwincom/安妮宝贝的主页。

李枫 《喀纳斯游记》

若说罗布泊是炼狱,那么喀纳斯无疑是天堂。同是湖,却是两个极端,并且共存在同一片无垠的土地上,所以我总认为新疆是个独特的地方。

知道吗?罗布泊也是湖泊,只是干涸很多年了,沙子取代湖水,终于使它与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融合在一起。维吾尔人警告说“进去了就别想出来”,我数不清它吞食了多少生命,只是望着它满怀的滚滚黄沙,像是看见了一排又一排悲壮起程的背影。

人们常说喀纳斯是“进去了就不想出来”的地方。这里美得令人难以呼吸,美到极至便是肃穆了。这里是人间仙境,而我烦恼于读音稍稍不准,便把“仙境”念成了“陷阱”。

两个地方,两句话,一句是恐吓,一句是赞美,只有一字之差。

或许在人的眼里,天堂和地狱只有如此微小的差距。

有一年,我一个人到了喀纳斯,是慕名来看水怪的。路过准葛尔的时候,遇见一位骑驴的维吾尔老人。

他把我当成了他为数不多的年轻朋友,总是不断说着稀奇古怪的奇闻,我想他对一位前来旅游的内陆青年无疑只是想炫耀自己的见识,我倒乐意听下去,他毕竟很老了,长长的花白胡子拖在沙漠上,胡尖都快要腐烂了。

分手时,他说去过喀纳斯便一定要去罗布泊看看。我点了点头,问:“可老人家您叫什么?”

“阿凡提。”

我愣了愣。

喀纳斯到了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和我一样。

它的湖水总是不断变幻着颜色,五月是灰色,六月是蓝色,七月是白色,八月是墨绿,到了现在的季节,喀纳斯湖成了碧玉。两岸植被色彩绚丽,火红、金黄、浅绿、粉橘,围绕着天蓝与纯碧融合的湖水,加上时而辉煌时而柔淡的阳光,光影辉映、娇翠欲滴,是美到极至的景色,这个时候的喀纳斯湖是爱美到贪婪的青春少女,岸边多姿多彩的树影、明媚清澈的阳光、凄美的落叶,甚至连天边的云朵也不放过,全吸取在一汪汇聚万千妩媚的湖水中。

没错,喀纳斯总是给你最好的、最美的。我觉得喀纳斯如果成人,一定是处女座,秀美、理性、洁净、变幻多端、姿态万方,它总是拿出最完美的一面,毫不吝啬地呈现给你。

再说它本身就很美。

当然,我对喀纳斯湖最大的热情是水怪,我比较好奇这些自然的奥秘。到了图瓦族人的村落,看见一家电视台的在做采访,引来很多人围观。

“探秘发现—走进未知带您走进神秘的喀纳斯湖探寻湖怪。”主持人对着镜头意味深长地说:“水怪已经存在了很多个世纪了,并且有很多位目击者一睹过它的风采,可至今还没有捕获过一只活体,连标本都没有,湖怪到底是什么样的神秘生物呢?”

说罢,话筒和镜头对准一位教授装扮的中年男人,这男人使着浑厚的低沉嗓音说:“有个远古传说,说是有条巨蛇在……”

话还没说完,主持人问:“你是影射水怪,实际上是条蛇?”

站在我身边的是位湖南游客,一个长着湘西式清秀面孔的女孩,她笑着说:“专家扯远了。”

“记者更扯。”

有她站在身边,关于水怪的讨论,我是无心听了。于是看着她在夜色中如幻影的侧脸,始终猜不出她的心思,看上去她像是很用心在听节目。

我们在清澈的星空下聊了很多,也很久。我不排除我有好色的倾向,不过我更愿意当是一种欣赏。

我们说到旅行这个话题,她却说她明天就要随旅游团离开了,我有那么点失落。一个人旅行有这点好处,可以为所欲为,是一种放肆的行为,即是放纵自由。在这聪明的女孩嘴里,却叫做追求自由。

“你知道吗,我可能属于隐蔽青年这类人。”

“自闭症吗?你挺善聊的。”她撩了撩头发。“能走出户外也叫隐蔽 吗?”

“所以我一个人来一个人去,不太喜欢亲近人群,或是去人多的地方。”

她笑着说:“好怪喔!”

“所以我觉得到我走不动的时候就要过隐居的生活了。”

她有些欣喜地问道:“像范蠡和西施那样?”

“李涉那样。”

“怎么说?”

“因为爱山水而隐居,仁者乐山,智者乐水知道吗?”

“不知道。”她呵呵笑道:“这就是你以后的打算?”

“隐居的时候来喀纳斯这样的地方不错。”

“守护这里?”

我摆了摆手,说:“纯粹是享受喀纳斯。”

“恐怕旅游局的不准你进。”她说:“而且这样似乎好没意义,享受着也要做些什么事才好。”

“唔——”说实话,不大懂她的意思。

年轻人想隐居貌似是个可怕的想法,有贪图享受、暴露性格缺陷之嫌,我不在意,我只尊重自己的性子。

初来喀纳斯最令人高兴的无非是认识了她这位朋友,虽是素未平生,又是短暂相逢,还有点相见恨晚的意味,甚至姓什名谁也不知道。第二天,也再未看见过她。

小小的遗憾。

喀纳斯确实是陷阱,一个美的陷阱,总是叫我忘记很多的不愉快而专注于欣赏它的身姿。然而我始终也猜不透它,因为它的灵魂深处仍隐藏着另一个灵魂。当然我在这里,除了游山玩水便无事可做,我总该像女孩说的那样做些什么。于是,我开始像孩子那般任性和直白,执着于要亲手去揭开水怪的秘密了,结果,第一天在途中迷了路,第二天被护林员驱逐,第三天,我不说了,我放弃计划了。

我会把自己打扮地像个科学家,去观察湖区,或是像个能工巧匠,制张网,然后往湖里一撒,捞上的不过是些水罢了。

水怪能给我一个梦,我便像个幼稚的孩子,做些自娱自乐的事来。

当我离开喀纳斯,也没有见到水怪,不过却不曾有过像那位女孩离开时产生的遗憾。在离开新疆的车上,总觉得这次远行不像我想象中那样,得到什么出乎意料、戏剧性的收获,反倒有些忧伤、苍白。便记起了阿凡提老人的那句话。

在喀尔达依召了个维吾尔族女向导,赶着家养的双峰骆驼在沙漠中走了一个上午,终于她说:前方就是罗布泊了。我眯着眼睛望着强日光暴晒下的戈壁滩,问:“哪写了罗布泊?”

“这就是了。”她指着一根瘫倒在地的胡杨木,说着大西北普通话。“千年不死的都死了,这就是了。”

是吗?我跳下骆驼遥望着,四周死气沉沉,除了沙砾就是沙砾、沙砾、沙砾。刚想往前走,又被她拉了回来。

她说:这可是人间地狱!进去了就别想出来!

“怎么说?”

“从没有人出来过,出来的只是风暴吹出来的干尸。”

我也不再想着向前走了,却还在想,我会不会是第一个创造奇迹的人?探险精神是好的,对自己说“每天都是一个冒险”也是好的,可我毕竟只是凡人,哪会创造什么传奇,无非是自己哄哄自己罢了。

在罗布泊外缘站了许久,没让我觉得是在观赏风景,而是遭罪,旧汗刚干,皮肤毛发和衣服紧巴巴粘在一起,新汗又从毛孔中喷涌出来,眼看着就要被灼日榨干,我想以后可再也不要来了。

也是在同时,怀念起喀纳斯来,我想我更适合潮湿的地方。

这时她说:“这里也是湖呢,还是西北最大,65年全湖干涸了。”

这倒令我诧异,看来这里也有过像喀钠斯那般绝美的景色,只是因为气候和我们人为的种种因素令它成了真正的遗憾。

我在幻想它的过去,可一片黄沙叫人想起湖水,这种感觉很诡异。

渐渐地,地狱和天堂的距离越来越近,近到难察毫分了。

近到我能看到喀纳斯的未来。

坐上火车,新疆的青山离我渐行渐远,便再也触碰不到了。到了甘肃地界,窗外又是一番风情。你知道,太美的东西容易叫人放松警惕,什么美与丑、什么华贵与贫瘠都是没界限的,像是喀纳斯湖中的水怪,有人认为是神兽,有人说是哲罗鲑,旅行和安定同样如此。

我想我不仅要记住喀纳斯,还要珍惜它。并把珍惜和警戒当成此行最大的收获。唯一没有想到,真正认识到喀纳斯的美却是在罗布泊,一个和它本是殊途的地方。

所以我总说,新疆是个独特的地方。

该到了“做点什么”的时候了吧。除了写部关于喀纳斯水怪的长篇悬疑小说外,再写篇有点效力的怪散文吧,还得带点小说味,当是篇小小的游记,总不至于没意义。

这些年,就像成了一阵风,吹到这吹到那,一刻也不得消停,虽然即便是我所向往的生活,却连家人也不赞同。但是我偏是闲云野鹤,若是没有牵挂,我想我甘愿做阵飘渺的风,并且终会在喀纳斯停留,这兴许能叫人愉快。

《北城以北》

我从祖国的最东南处起,一路向北逃离,逃到北城以北的地方。

——题记

北城在木棉,荔枝和紫荆混合香气的熏陶下,渐渐地有些昏昏欲睡了。

从前北城人只知道他们世代居住的这座小城在H城的北部,又在东江下游的北岸,于是为其命名曰:北城。到后来,北城人终于知道,原来北城坐落于祖国东南的广东省,又隶属于广东省东南部H市,相当于国土的最东南端。然而这名字叫得久了也就习惯了,于是北城一直叫北城。

北城位于珠江三角洲东北部,H城西北部,南望东莞,毗邻港澳,靠近广州,香港,深圳。照理说,这样的地理位置是非常有利于发展的,可是北城有些慵懒,有些倦怠。眼见得深圳,东莞这些邻居三十多年前就开始如火如荼地搞改革,现在一个个经济都发展得如日中天了,北城仍旧是懒懒地翻一翻身,挠一挠痒,继续晒它的太阳。

我的家在临近东江的一个住宅区里。幢幢相同的房子,相差无几的紫荆,大块单调的空地,组成了一个平凡的小区。十几年来小区就没出过事,风平浪静。

那个普通的星期五下午,我从学校一路狂奔回家,把书包甩在地板上,就冲到阳台门口。文心兰总是在下班之后花上半个小时的时间来打理她种的吊兰 。一盆盆的兰草悬挂在阳台上空,叶子细长优美,嫩绿之中夹着一线鹅黄,勾着半圆的弧线,风一吹过便摇曳生姿。

文心兰像平时一样给吊兰浇水。她用拈花指扶着水壶,微微倾斜,水小股小股地汇到花盆里。我默不作声地直盯着她。她的头隐没在十几盆吊兰中间,我只看到一只漆黑的眼睛在嫩绿和鹅黄中闪了一下,然后是一声轻轻的咒骂:“掐死你那双黑眼珠子哦,瞪得跟死人似的。”

我很响亮地吸了下鼻子,努力使自己的眼睛看起来不那么水汪汪。那些盈满的泪珠似乎一不小心就会纷纷滚落下来。“小柒哪里去了?”我问。

“瞧你那死样,什么小柒,哪个死人啊。”文心兰继续歹毒地说着。

我又下了一番极大的努力,才染自己的声音不那么颤抖。“我是问,莫柒信哪里去了?”

“死在外面了。”她继续面不改色,一如既往地用冷漠把我的焦虑击溃。我清楚地听见自己的声音软下来,用一种卑怯惶恐的声音可怜巴巴地问:“妈妈,能不能求你告诉我莫柒信到底去哪儿了?”

“求我?你这死丫头这是在求我吗?为了一个臭不要脸的死人求我?”文心兰关节发白地攥住一盆吊兰。她摇晃得那样厉害,以至于那么多细弱的叶子也跟着瑟瑟发抖。啪的一声,一颗炸弹擦着我的左耳爆炸。陶瓷和泥土纷纷扬扬地落了我一身,几根细长的叶子滑稽地耷拉在我肩上。我一边扯起书包冲回房间,一边摔上门,靠在墙角把头埋在膝盖里嘤嘤地小声哭泣起来。

我从未像现在这样迫切地渴望逃离北城,逃离这个噩梦。

在我尚年幼时就意识到文心兰的说话方式是多么不同的时候,我也不禁注意到大多数北城人也有着跟她相同的习惯。他们说话特别重爱一个“死”字,名词前加“死”,动词前加“死”,宾词前加“死”,一切可以加上这道装饰的地方,他们都会毫不客气的赋予一个“死”字。比如仅仅是因为“回家晚了”这样一件小事,文心兰也可以用极其壮烈的方式把我责骂个狗血喷头:“死丫头,也不用你那双死眼看看现在几点了,老实交代你死到哪里去了,这么晚才知道回家?活得太舒服想死了是吧?下次你再这么晚回来看我不揍死你!”

这件事我倒不怪她。因为在她背后,有整个北城的八十多万人为她做铺垫。

北城是个充满怨气的地方。我一直这么觉得。北城人有一个特殊的本事,无论大小事,他们总能从客观上找到原因,比如天气不好,比如时间不对,比如张三太贪小便宜或者李四太蛮不讲理。只要稍稍沾上点边的理由,不管有理没理都会成为冠冕堂皇的真理,以此来作为他们成绩不好、者运气不好的最好解释。年轻人到处大骂特骂当今的教育制度和烦人的家长;老人们在大树下乘凉赶蚊,顺便数落不孝的子孙;女人们提着大包小袋穿越在肮脏的市场里嘴里忙着骂持续上涨的价格和小贩们缺斤少两的卑劣行为;上班族们抱怨昂贵的石油和低迷的股市。如此这般,没完没了。没完没了。

我自打懂事以来,最早是从外祖母那里懂得了怨怒的害处。我的外祖母祖籍深圳,当年她只有五六岁的年纪,被一根话梅糖轻易的骗到了北城。长途汽车的奔波劳累以及一脸恶相的人贩子,吓得她不会说话,在卖入文家以前,一直都只会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面目慈祥的文老爷子把她的手轻轻放在自己宽厚的打掌上面,问她的名字,她唯有拼命地摇头。于是老人又把她的小手转交给了另一只小手。

年轻的文家少爷宽厚老实,问她:“我叫文景森。你叫什么名字?”

她依旧只是摇头。过了一个月,才开口说话。“玲玲。”她卑怯的小声说道。

“哪个?是王令玲,还是王林琳,又或者是灵气的灵?”

她复摇头。文景森继续耐心的问:“那你姓什么”

她伸出一只食指,在空中画了三横,再一竖。他笑,从此替她取名为王玲。

起初那段日子,他继承了祖上的家业。文家世代做木工,于是他的名字里有三木。凭着一双巧手鹤憨厚善良的品格,他很快把产业做得更大,财富累积的更多。闲暇时光,他也教她写字,一横,再一横,笔笔遒劲有利。

王玲一辈子只会写四个字:一、二、三,以及她的姓氏,王。

文家本不是什么书香门第,她又是买进来的童养媳,更不需什么文化。很多时候,她想起他教她写字的样子,不自觉的兀动动手指,一横,一横,再一横,然后是狠狠的一竖。她便得意的嘿嘿笑开来。

那是夫妻俩一段平淡的幸福时光。后来,“一大二公”的人民文化社运动兴起,他的财产收入公社。出于对祖业的热爱和尊敬,他偷偷留了一刨木的机床。结果被揭发,揪到大街上狠狠的批斗。接着是一段最黑暗无边的苦日子。她从阔绰的文家少奶奶变成了公社里面煮饭的厨娘。每天起早摸黑,与柴火和煤烟为伴。

外祖母很喜欢跟我们讲起以前的故事,说她自己的遭遇,也说一些听来的恐怖故事。到了最后,每每都是不能自制的嘶喊:凭什么?那么多年的艰难都熬过来了,他凭什么就在过上好日子的时候撒手归去留我一个人在世?凭什么!

而最近的十几年,外祖母又多了一条新的怨恨理由,那就是她的故乡深圳。她眼睁睁的看着生她并且原本应该养育她的小渔村如今变成了享誉国际的现代化大城市,而她所在的北城居然还漫不经心的用散步一样的速度慢慢发展。她简直愤怒了。

“凭什么?我原本应该有更好的条件,过上更好的日子,凭什么要我在这个小城市里面窝囊一辈子?”她怨人贩子,怨文家老太爷,怨文景森,怨批斗他的人们,怨整个北城。

但是我却发现,她唯独忘记了责备自己,当年为何嘴馋得为了一根糖就牺牲了一生的幸福。外祖母心脏不好,大概就是被怨念所侵蚀的。

王玲在来到北城的第十年,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接下来是第二个,第三个。

1967年初,正值中国传统最重要的节日,大年三十那一晚,大腹便便的王玲在做年夜饭时突然感觉到一阵剧痛,倒在了灶台边。

当晚,文心兰出生。由于是最小的孩子,又是个白白净净的的小姑娘,文景森非常偏爱这个孩子。他常常把她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带着她到处晃;又用胡茬把她弄得咯咯笑。文心兰从小就受到了与那个年代不符合的宠爱,比如上小学的时候就穿着时髦的方格裙吸着牛奶咬着饼干去上学。

可以想见,文心兰从小就对父亲有着过分的依恋和亲密。而四个孩子里面,只有三哥文尹城最像父亲。尹城不仅活泼聪明,而且风度翩翩。在那个叛逆的年纪,文尹城不仅是文心兰最爱的哥哥,更是她心目中关于男性中的全部楷模。

然而文尹城的风光只持续到了十八岁。一场高考把他的骄傲击垮了,在家里唉声叹气了两个月以后,他走上了复读之路。而文心兰在那段艰难的日子里也决定继续升读高中,以便有更多的时间陪她亲爱的哥哥。

文尹城重考了三年。高中毕业的时候,连他的妹妹也高中毕业了,但她没有考上大学。他在上大学前慈爱的抚摸着她的头说,“丫头,乖乖等我。要听话。”

她当真的听话地等了他四年。那四年她在乡下小学里教书,拿着微薄的薪水,怀着厚实的梦想。她在黄昏的狗尾巴草丛边学会了弹吉他,穿着格子衬衣,乌黑的头发盖着半张脸,对着橘红的夕阳轻轻地笑红了脸。

四年之后,她褪去了青涩,成为一个真正的大姑娘。四年后他回来,出落得更加温文尔雅、落落大方,手上还挽着一个漂亮的女子。她叫石榭兰,在电视台混了几年还混不出名气的小明星。

她争着出门去迎接他,听到他熟悉的声音亲切的喊着“兰兰”,却错愕的发现,那人不是自己。那么突兀的,她的身心透凉。“狐狸精!”她暗暗的骂,转身跑回了房。

打那以后,年轻的文心兰也成了一个有怨的女人。

所有的哥哥姐姐都谈婚论嫁了。文心兰在家里倒像是个怨妇。她大声的抱怨,抱怨电视台的节目太无聊,抱怨大哥的孩子吵吵闹闹,抱怨嫂子的香水喷的太多——她尖锐刻薄的话语给家人们带来了严重的困扰。文尹城提议说该给这个宝贝妹妹找个人家了。

王玲早在文心兰高中毕业的时就曾经给她找了个婆家,男方姓莫,是当地一个老实巴交的个体户。当时她坚持要下乡教书,推掉了。婚约书还在家里那个大立柜的底层,文心兰把它翻出来,一个人偷偷去了莫家。

“还娶不娶我?”她大着胆子问。

莫凌忠被她吓住了:“你一推就是四年……我已经有老婆孩子了……”

“这份婚约书怎么办?”她扬起手中的武器。

客厅外面的林秀娥抱着几个月大的孩子冲进去,扬手给了她一巴掌。

后来,文心兰渐渐走出了哥哥的阴影。半年后她嫁给了当地的一个公务员裴辰。再后来,她早产生下了一个女儿,从此开始了我在人间噩梦般的记忆。

我叫裴飞,出生在北城最美的季节。那时木棉花尚未落尽,紫荆刚刚抽出花苞,早熟的荔枝在街头零星可见,颗颗棱角分明。

大人们都说我从小颖慧,刚入学就跳级,年年捧回厚厚的奖状。乖巧,缄默,看上去很安静。我从小在文心兰的严格管教下长大,学会了察言观色,还学会了忍受一句话里夹着好几个“死”字的咒骂,学会了低着头急速穿过骂街的女人和睡着的乞丐。平和的等待和无限的忍耐是我的本领。在北城里任何人都必须学会忍耐再忍耐,否则就只能成为在街上破口大骂的市侩女人,后者庸俗无能的男人,直到成为碎碎念着怨毒的故事的老人。

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离开北城,向北逃亡,远远地离开这片怨气丛生的地方。

在早年的观察中,文心兰断定我没有学音乐和美术的天赋,就果断的把我踹到了应试教育的道路上。我从六岁起开始带厚厚的眼睛看厚厚的书本,为老师所疼爱为同学所不齿。正因如此,我没有没心没肺的死党,没有可以交心的密友。只有小柒。在北城的时节,他陪我拾过木棉,摘过紫荆,在放学的路上分享过一串荔枝。

“以后我们一起离开北城吧。”他看着满树火焰一样的木棉,好似不经意的说。

“什么时候?”我激动的问。

“快了,快了……我们都快十二岁了,我想……”他的话语渐渐低下去,低下去,湮没在一片深红里,一朵饱满的木棉花“啪”的一声掉落在我面前,惊碎了我的幻想。

“走吧。”

十二岁那年的春天,我把小柒邀请到了我的生日会上。文心兰和爸爸都对乖巧的小柒印象很好,一留再留,最后天色已晚,爸爸提出要送他回家。小柒说:“我爸爸正在赶来,应该快到了。”

门一开,文心兰怔了半分钟。她把门掩上,脸色发青的对小柒说:“小柒,你的全名叫什么?”

“莫柒信。柒是大写的“七”,“信”是……“

“‘信用’的‘信’。”林秀娥咬牙切齿的在门后回答,身后是目瞪口呆的莫凌忠。

“不讲信用的是你吧?”文心兰冷哼一声,把小柒推出门去。“柒,我们走!不要再到这个女人家里!”林秀娥嫌不解气,又转身向我们家歇斯底里的吼:“死不要脸!”

我在猫眼后可怜巴巴的望着小柒离开的背影,心里盘算着明天去上学怎么跟他解释。

然而无需我绞尽脑汁的想一个妥当的结果,因为小柒没有来上学。

我没有从文心兰处得到我想要的结果。小柒从此没有再在北城出现过。而我在十三岁后,也毅然到外地求学去了。文心兰、外祖母、林秀娥,上一代以及上上一代的人们依然待在北城——生他们养他们给了他们血肉的北城。他们的性格和命运都和北城完美契合,密不可分。他们的一辈子都离不开这座小城。

一条弯弯的东江支流形成了天然屏障,把陈旧的北城和繁华的H市隔绝开来。北城里面有很多年代较久的住宅区,建在江边,仅仅隔着一道青褐色的老城墙就与东江水相接。

但和外面的H市,和整个欣欣向荣的珠三角不同,北城那样安逸的度过了一年又一个年岁,不争不取。在一棵棵古榕、一道道古墙、一阵阵催人入睡的暖风中,悠然的躺在水面上歇息。

但是北城的人们还会不时的说起,为何同是人,同喝一条江的水,我们和深圳人、香港人的命运就相差那么呢?他们说起的时候,依旧用“死”字连篇的句式,依旧是恶毒怨恨的语气,依旧是懒洋洋的表情。

PS:你要求蛮高的,但参赛文并不是每篇都登上了《最小说》。我随便找了2篇。

其实他们有些贴吧里都有的,叶阐的《想变成你》我就没弄了。你可以自己去看看,还有许多他们写的。但参赛文的话,除了登过的,其他的大概只有他们本人和TN组委会知道了吧。 OVER

文:雪影霁扬

 一

 记得母亲曾跟子女们说起,她刚生下不久,祖母就去世了。当时家中无法养活她,养父将她送一家大户人家,做了童养媳。

 母亲每每说起童年的的事情都是叹息自己命好苦好苦。从我有记忆开始,大概也就三岁多点吧,那时,母亲特能做事情,有用不完的力气,无论上山砍柴,还是下地干活,无不一人忙碌操劳。也难怪,因家中只有母亲带着三个孩子,父亲长年在外从事党的工作,家中所有大大小小的活,以及拉扯子女的担子全压在她的肩上。

 记忆中那时我已经在读小学一、二年级了。那时,父亲每月一回两回带点粮票将仅有的还不到三十元的钱捎给母亲,家中当时已有四个孩子了。母亲经常挖些野菜放在稀饭内,就是那样母亲也是常常最后一个端碗,有时剩下一点菜汤也要留到下餐。为了能让自己的孩子们吃饱肚子,母亲便带着我去十几里外的畈区,当时,正是太平湖库区淹水域,有少量的来不急收获稻穗。母亲半夜拉起我,打着松树火把,小心翼翼地翻山越岭来到汪洋一片的库区。母亲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往往为了几根漂浮稻穗去很深的水中拾回。傍晚,被水浸透了一天身躯在背上沉沉的一大袋稻穗,却看不见母亲一丝的疲惫。

 母亲的躯体是钢铁做的从没见过她倒下过,到了六十年代中期后,家中负担更重,弟妹的出世,大哥小学不到就缀学,就没读下去,姐也是如此。家中唯有我和二哥读书,跟后的弟妹也开始上学了,家中只有父亲那点薪水,怎能不给。母亲就没白天没黑夜的挣钱。那时,母亲常带上我和姐去约一二十里很深大森林里采滕,一根二米长的滕还不到一分钱。每每母亲采满一担,还要为我和姐也要采上两小捆,这样我和姐也能挑上一小担,很晚母女三人披着星月到家。到家后母亲连夜将白天的煤加工出来,等到雨天再挑到水区扎排的工人那里换几元钱。记忆中母亲没有睡过觉,她总是白天做,晚上做,常常早晨醒来不见母亲。只见锅里熬好菜糨。

 母亲一生,都不舍得穿。儿女多,每逢过节母亲总是亲手缝制新衣让儿女们穿的漂漂亮亮,生怕自己的小孩不如人家的孩子。

 记得有一年的端午母亲亲手给我缝一件花外套,只因衣领是翻的,我吵着不要,母亲连夜将翻领改成小立领;记得那时过年时母亲还特意为我做了一双带双边的布鞋,挑拣的我单边布鞋就是不穿;记得那是七十年初期了,家中环境稍有点好,父亲当时从韶山开会回来给母亲带回一条涤龙的裤子,以及两块“的确凉”的布块,有块是父亲专门给母亲买的“鸭蛋青”颜色,母亲正合适做一件上衣,可母亲硬是说不喜欢,那时我一点也不懂事,就认为母亲不要正好给我,我才不要和妹妹一样的红色。唉!其实母亲早知道我是不喜欢红色,只说自己不喜欢,正好顺着给我做。那条算是高档的裤子最后也是给了在城里就读的女儿。而今想一想真是太对不起母亲啊,为何那样为难母亲!

 时间流逝,儿女们也相继立业成家,好一个兴旺的家族。多么的希望母亲能享点福。可就在84年大哥的不幸受伤,家中连连不幸之事发生,母亲的头发开始花白了。从此,母亲很多时间走动在寺庙之间,她在向佛主求救,求佛主保佑大哥的伤能好起来。保佑这个家平安。记得那时候我们生活也不错了,平时给点小钱的,她总是积累起来,去寺庙时,买贡品进佛。

 母亲永远是操不完的心,把子女们扶养大了,又一个家一个家关心子孙们的事情,不孝儿女子孙们也永远也没让老人安心过。  

 二

 那是80年代后期,母亲也都六十岁开外了,只要听到那里有治伤的药或偏方,她都要千方百计弄回来给大哥敷上,希望大哥能早日站立起来,能够行走。母亲焦虑的心情牵动着家族的每一个成员,所有兄弟姐妹们无不盼着大哥能恢复,那样也能减轻一点母亲的奔波啊!

 那时母亲常一人走动在周边的寺庙间,求得佛祖保佑。母亲每次出去,都要大大准备一番。将进贡物品一一购好,而且,自己要吃素。每次都是将购好物品用扁担一担挑进路途遥远的佛庙中。而回来总是带回“仙果”、“仙水”等等,总之,从寺庙中带回的果是什么,我们大家也都顺应母亲的心意,吃仙果、喝仙水、佛祖会保佑的。大家更希望大哥吃了更能快点好转!只可惜啊!大哥最终也没有多大好转。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母亲头发已是满头银丝了。时间长了,周边不认识的人们给了母亲一个很好听的称号——白发老太。

 母亲天生就是一个美人。记不清是什么时候,我在家中无意中翻到一张父亲与母亲的早年黑白照。那是母亲不到三十岁,母亲是坐着,侧面站着两个小男孩,也就是大哥,二哥,母亲怀里抱着一个,那是姐刚出世不久。母亲穿的是深底小白花对襟上衣,下穿深色裤子,方口布鞋。站着大哥二哥,也多是穿的看上去不错的衣和裤,唯有怀中抱的姐姐是一块有很多补丁小棉被裹着。父亲一身中山装,手里拿着文件什么的,高大、挺立、严肃的站在母亲背后。母亲虽是坐着也能看出母亲高挑个子,一头黑发齐耳,用当今话说就是原始的“波波头”。虽是黑白照,更能清楚看出母亲的五官,脸庞,那是一张椭圆稍带点长的脸,有一双又明又亮的大眼睛、眉毛弯而且很细长、高高鼻梁、嘴不大且嘴角有那么点上翅,整个脸庞象是经过化装师精心修饰过一般。后来我们拿着照片问母亲,是不是化了妆,母亲大笑说:“那是一次你父亲带我们去扬村给老大老二理发,正好,一位你父亲的朋友见到,顺便就拍下的,那时有什么妆化啊!”

 从这张照片上就能找到母亲年轻时影子。母亲虽没有华丽衣服,但能看出平时特节俭、干净。在那样的年代,靠父亲那点薪水打点着过日子,出门搞的那样“清丝”体面,从侧面更能反映出母亲又是何等贤惠与勤劳。  

 

 那是九十年代的初期了,为了取得“仙丹”,母亲还是奔赴在各个寺庙中。她永不言败、始终如一,让我们做儿女的无不感叹!

 那是一次去外省杭州的寺庙求佛,路途遥远,她一把岁数的人了,还要转车。可怜的母亲,因转车,在上车时将腿膝盖摔伤,多日后才回到家中。后送到医院,经医生检查结果是骨折,而且延误了治疗时间。

 记得那次母亲住院,我和妹轮换着陪护。虽是住院,可母亲的心总是牵挂着家里父亲和腿不方便的大儿子,大概也就住了一个月。通过这次住院我们知道了母亲身体中已经有很多病的隐患,特别是精神分裂症。那时我们也不了解此病发病情形。在这以后几年内(约四年吧),我陪读小孩在歙县,那时,每次回家,总看见母亲大口与父亲吵闹,有时,脾气上来弄到什么,状态很是差,我们大家不太认为那就是病,因为,过后母亲又是对父亲及家人温柔体贴。

 那是07年了,我也回来了,心想这些年对母亲关照实在太少太少,把所有关爱全部给自己公婆。心里也对不起老娘,但,母亲你可知深山里公婆他们身体之残更需要儿媳这份关爱啊!你的身边有着多个子女关心。那时只想将母亲接在身边,好让母亲享点清福啊!最终父母也不愿意,他们依然过着艰辛难以自理的生活。

 这时的母亲,有时的时候精神也很好,常常去小妹家,路过见到纸壳、矿泉水空瓶,她总高兴拾回家,集中起来,卖点零钱。用纸或布裹了一层又一层,有时拿出来数钱样子,还是跟我儿时见到母亲数着钱的样子,生怕数错了,总是问:这个是一块的吧,这是五毛的吧这是一毛,对吧?。那就是母亲——我的妈妈!妈!妈!

 这时母亲已是柒十高龄之上了,行动大大不如以往了,做子女都不要她到外面拾破烂什么的,可她总也不听。终于有一天她轻轻的摔了一下,就再也没有站立起来了。结果发现头部有好大的一处淤积的血块(可能她在外所摔的)。此时母亲说话也不成句了,而且大小便失禁。当时争得大家同意,母亲采用了保守治疗,没有动手术。母亲是多么的痛苦,不会说,而且只能吃点浠的半溜食物。就这样母亲在病榻上待过三年之久。 

 四

 后来的里子,母亲基本上处于半醒半昏沉的状况之中。子女们回家也不太认识了,眼睛看上去似乎知道点什么,我想母亲的心里还是清楚的,只是老人家说不出来。大家都知道母亲的身体在一天一天的耗去。

 那是8月份的时候,也是母亲最后一次进医院。当时母亲近一周全靠参水米汤,维持着生命。年迈的父亲怎么也不愿意将病危母亲送进医院,几千年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认为老了要走也要在家里走,而不能在医院里。后来在子女们哀求之下,勉强同意住院。对于母亲的病情,医生也没有妙手回春之法,只能将生命再一次延续点时间。对我来说心里也是莫大欣慰,因为,生活里还有母亲!

 母亲在医院住了一个月的时间,生命又有了点生机,有时子女们在病榻旁说说笑笑,我们都感觉到她在听,而且,有时口角露一丝丝的笑,那时,正仲秋佳节,我们做父母都将在外工作的孩子叫回来看奶奶。从母亲的脸庞上,我们也能看出她的神志是知道的,因为这些子孙都是她带大的。据医生们说此病越到后期发病时间间隔越短,随时多有生命危险。

 从医院回家前些天,我们大家都认为,病情不象医生所说那样,大家也就松懈了点,可没想到有一天母亲特然发病,一发不可收,而且间隔时间从二十分钟,到后来的间隔五分钟,那时除了工作,唯一念想就是今天母亲的病情没有加重吧。母亲多日没有进食了,而且水也无法咽下,看见母亲发病时的痛苦,真恨上苍如此不公平,想我们的母亲一生没有享受过一天的好日子,为何受尽人间如此大的病痛折磨。

 最后的日子,母亲已连续多日没进水了,靠打点滴维持生命,后来点滴也打不进去了。我们无奈请来了医生,检查结果竟然血压到了最低限。

 没想到母亲在我们三个女儿走后不到两小时,就永远永远的睡着了

 母亲这一生多在为这个家族兴旺,奔波、操劳中度过,希望一个和蔼大家庭。在她最后眯上眼最后瞬间,她的三个平日里不太和蔼的儿子都在床榻边,这是不是能够圆了母亲您的梦啊!愿如此!

解释:悲秋情感的外化,秋凉让人缩起了身体,可是秋霜打在菊花上,却是加重了菊花的颜色啊!

出自:《浮生六记·闺房记乐》

作者:沈复,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出生于姑苏城南沧浪亭畔士族文人之家。没有参加过科举考试,曾以卖画维持生计,十九岁入幕,此后四十余年流转于全国各地。后到苏州从事酒业。

他与妻子陈芸感情甚好,因遭家庭变故,夫妻曾旅居外地,历经坎坷。妻子死后,他去四川充当幕僚,此后情况不明。著有自传体作品《浮生六记》  六卷(后佚两卷),影响甚大,1936年林语堂曾将这部作品译成英文在国外出版。

扩展资料

《浮生六记》是自传体散文。清朝王韬的妻兄杨引传在苏州的冷摊上发现《浮生六记》的残稿,只有四卷,交给当时在上海主持申报闻尊阁的王韬,以活字板刊行于1877年。“浮生”二字典出李白诗《春夜宴从弟桃李园序》中“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内容节选:

1、黄山仅见其脚,惜未一瞻面目。出自《浮生六记·浪游记快》

解释:我仅仅只看到了黄山的山脚,可惜没有看到它的真正面目。

2、情之所钟,虽丑不嫌。出自《浮生六记·闺房记乐》

解释:钟情于一个人,即使他长得丑也不嫌弃。

3、人珍我弃、人弃我取。出自《浮生六记·浪游记快》

解释:别人不要的时候我要,别人要的时候我不要。

4、布衣菜饭,可乐终身。出自《浮生六记·闺房记乐》

解释:乐观的精神,粗茶淡饭,一生淡泊名利。

5、奉劝世间夫妇,固不可彼此相仇,亦不可过于情笃。出自《浮生六记·坎坷记愁》

解释:奉劝尘世间的夫妻,不要彼此仇视不相容,也不要用情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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