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和民主要个人或者小集体利益浪漫自由美国已经超出法律责任和道德标准,死伤无数,是不是要美国方析得浪漫,还是要在法律之下民主浪漫政治行政就是民生创新前进,一代胜过一代子孙后代代代传,治就法治,法律管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能做到人人平等,没有法律个人能浪漫吗?
人生啦。
电视连续剧《血色浪漫》在很多年前看过。
虽然时隔多年,但仍留有一些零星印象;印象中,《血色浪漫》讲的是一群大院子弟历经上山下乡参军入伍然后退伍就业的故事。
当年看的时候,便感觉这部剧有点“三观不正”,大院子弟们都有点玩世不恭,钟跃民喜欢撩妹并且撩起来还很有一套,好几个妹子包括高干子女周晓白都中了他的招;“小混蛋”是个十足的混混,没有一点革命青年该有的积极向上的精神,一条小命硬生生地被自已混没了。
上山下乡时,大院子弟们都很实际甚至是庸俗,一点都没有干部子弟所“应该有的”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样子,他们也谈恋爱,也像普通的下乡知青一样找路子回城,因回城而要跟心上人分手时,也像普通人一样难分难舍,当时听秦岭送别钟跃民时唱的信天游,觉得非常打动人。
还记得剧中有一个“宁伟”,个头不大,本事不小,似乎命运对他有些不公,不知怎么地成了罪犯,后来死在了公安的枪下。
总的感觉是,这部剧并不“高大上”,但却很真实,“真实”并不是“确有其事”,而是“生活中完全有可能发生这种亊”,这样的作品,才是现实主义的佳作。
《血色浪漫》是都梁先生的作品,都梁先生还有一部作品《亮剑》,(拍成电视剧时作了删减),同样是一部现实主义的力作,在这里谨向都梁先生表达我作为一个普通读者的崇敬之情。
血色浪漫: 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与呐喊声中,这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日的记忆,我们在他们的故事中心随波动,却发现,青春不过是一场绽放到极致却结束得太仓促的事。钟跃民、袁军、张海洋、李奎勇……文革以前,他们只是一群普普通通的中学生,文革开始了,他们的命运也随之改变……
血色浪漫——1残酷而又激越的青春 2发自人的本心的纯真浪漫 3带着探险式的浪漫 4被烙上革命印痕,战争时代的青春岁月。
青春有关的日子: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作家方言从警察口中得知儿时的伙伴高洋离开人世的消息,追忆起他和儿时一群伙伴的成长往事。他们都是50年代末出生在北京某军队大院里的孩子,一起玩模拟打仗的游戏,一起在青春萌动中追女孩子……
70年代中期,他们先后参军离开了北京,有的上了大学,有的到广州下海经商,在广州又与以前的女友意外重逢,几个昔日好友又经历了一场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纠葛。最终,几个一起长大的朋友有的失踪了,有的去世了,有的历尽商海艰险后毅然决然回到北京……
幸福像花儿一样: 本剧围绕着某军区文工团舞蹈队里一位令人瞩目的女演员杜娟(孙俪饰)的情感命运展开。剧中人物命运随着时代变迁而变化,生动再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个质朴温暖的纯真年代,细腻描绘了一个军营中的阳光爱情故事。
女主人公杜娟是位单纯善良的舞蹈演员,她爱事业爱生活,她像阳光一样照耀着她的亲朋。林彬是一位战斗英雄,正直有才气,是杜娟心中崇拜的偶像,也是杜娟的初恋。但这段情感没有经受住风雨的考验,杜娟阴差阳错嫁给高干子弟白杨。平淡的婚姻生活并为泯灭杜娟的激情,她始终如一地坚守心中的原则,追求属于自己的那份幸福。白杨却在巨变的时代面前迷失了方向,选择了逃避。离婚后的杜娟做了单身母亲,独立抚养生病的女儿。当她再次面对两个深爱她的男人,她将如何选择呢? 杜娟好友大梅也是一名出色的部队舞蹈演员,是踩着时代浪尖前行的女性。她嫁给高干子弟后的生活并未让她满足,经商大潮开始后她果断卷入商潮,在幸福面前她做出了与杜娟截然不同的选择剧中人物经历了长达十年的人生起伏,所有人都在思考,人生最重要的是什么?婚姻是什么?爱情又姓什么?幸福是一个过程,还是一个无法捕捉的结果?
三部都挺好看的但是个人比较喜欢<<幸福像花儿一样>>因为前两部有点颓废,这部要温馨一点
首先说下晓白,晓白背景比钟跃民要好一点,父亲是A军的老首长,家境好,受过良好教育,打小娇养,也小有个性,有点**脾气,和大部分干部家庭一样,循规蹈矩。
钟跃民 母亲早逝 父亲在大环境下被隔离审查 ,钟吃了上顿没下顿,一群好友整天想着去哪拔份,拍婆子,板砖,掐架,这时的钟跃民放荡不羁,对所有的遇见或遭遇,只重过程,不要结果,甚至感觉比较刺激,喜欢这样的生活。
两个人的成长轨迹和性格是截然不同的,从这一点就发现晓白和钟跃民交往过程中对双方都有很大的束缚,特别是钟跃民,晓白有几次耍脾气要挟跃民,晓白和跃民相互都是初恋,跃民对这样的口吻很反感。
跃明追晓白起因就是袁军郑桐他们起哄,为了证实个人魅力这样跃民才追求晓白的,可以发现追到手后其实跃民都已经摊牌了。
从大学开始看《血色浪漫》,到现在,几乎每年都会跳跃式的反复回味那些剧情。喜欢里面的故事情节,更喜欢里面的人物塑造,似乎每个人物都能独立撑起自己的传奇。说实话看着这个问题的时候,我脑海里已泛起许许多多的情节,钟周的第一次路边搭讪;被柴可夫斯基的音乐俘虏的周晓白;拦路去救小混蛋的争执;贯穿全剧的钟周感情纠葛…
为什么没有走到最后?我觉得两个人是不合适的,价值观,世界观,家庭观都不在一个平行线,如果没有刚开始的搭讪,或许永远没有交集。
钟跃民,他是个异类。无论在哪个年代,他这样活得率性的人都是少数。他把生活当成一种游戏,每场游戏都会玩儿得精彩,玩够了,玩烦了,就换个游戏玩儿,所谓游戏人生,活出自我,不拘泥世俗,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血性,注定绚烂辉煌而不以成功和失败界定,因为游戏重在过程的好玩儿,结果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周晓白,一个中国最传统的女性,结婚相夫教子,有一个温暖的家庭,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过着老百姓最朴实而满足的生活,是大多数人的梦想和必经之路。可以想象,这样的女人跟钟跃民绝对是两条平行线,是根本不可能有结果的。周晓白的痴情可敬,但太轴不够聪明。不说抱憾终身,但也许她一辈子都不会理解。还好嫁给了张海洋,也是一个不错的归宿。
钟跃民追求的是,生活的过程。不在呼结果如何。就是坐牢也是一种享受。是典型的自私,不敢承担家庭责任的男人。周晓白有良好的家庭教育。会按照父母的安排,做贤妻良母。对自己的人生观比较有主见。她需要的丈夫是守在身边,过平常人的曰子。她爱上了钟跃民,而这种生活不是钟跃民喜欢的。虽然相互爱对方,但无法成为夫妻。
所以两个人本不合适,何谈在一起。
文/江北客@渔樵令胡@千江寻一客
曾经买过读过《血色浪漫》的小说,也不止一次地看过《血色浪漫》的电视剧,而据报纸上的花边新闻说,都梁本人对这部电视剧似乎并不十分满意,希望有机会自己来重拍这部剧,但我个人觉得,刘烨版的钟跃民已经算是演绎得相当传神,未来谁有机会超越这个版本的钟跃民,真是拭目以待了!
除了一些细节上的小改动和小手术之外(譬如让周晓白嫁给了张海洋而不是袁军,增加了一次红蓝军的实战军事演习等等),我想都梁不满意的原因或许是在于这个版本的电视剧还没有完全体现出历史的沧桑感和厚重,而都梁的原著本身,是希望引发受众对于那个年代的历史层面的思考,他希望勾勒出一个大时代,泼墨出一幅大山水。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来看待这幅大山水?
钟跃民是唯一的线索,他是一只自由飞翔的鸟,飞越了种种生活,穿越了老三届所经历的那个特殊历史年代。以他为线索,我们可以依稀看出那个年代人的形形色色的宿命,看出主宰他们命运的一道道分水岭,看出他们的无奈与挣扎,苦难与辛酸,因为钟跃民,始终只有一个。
钟跃民说他喜欢一种“在路上”的生活方式,他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所以我们应该首先来看一看,钟跃民究竟经历过一些什么样的生活?
总的来说,他大致掠过了以下的种种生活,顽主生活,知青生活,军旅生活,下海生活。
大约只有老三届的人,才知道什么是顽主生活,什么是老莫。
这是他们这一拨人的起点。也只有他们这一拨,才能够拥有这样的起点。
多年以后,也许这一拨人会说,他们真幸福,有过这样的生活。或许也有人会说,他们真不幸,不得不经历这样的生活。
但是我相信,以钟跃民、郑桐、袁军、张海洋为首的这一帮人,他们一定是会弹冠相庆,觥筹交错,庆幸自己曾经拥有过这样的生活。
顽主集团的制高点,无疑是李援朝(电视剧中为黎援朝)。而草根顽主的最低点,是小混蛋。或者说,这是由当时社会阶层定义的一座无形的金字塔。
而钟跃民把这一座金字塔给贯通了,他受李(黎)援朝赏识,在军区大院的顽主圈中能说上话,在什刹海冰场,他也有一号,属于有资格“拔份儿”的少数首脑人物。然而透过与李奎勇之间的友情,他又与胡同里出道的底层顽主产生了联系。
所以钟跃民的身份很复杂,有双重性。他洞悉上层顽主的规矩,也了解,或者说同情下层顽主的处境,或者说,惺惺相惜。
小混蛋与李(黎)援朝的矛盾,其实反映了当时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尽管是在那个特殊的历史年代,但是这种矛盾,最终依然还是在法律的约束之下。它还不是那种用暴力革命来解决的阶级矛盾。但是在那个万人空巷局面一时失控的特殊场合,终究溅起了蓬勃的血色。或许这一抹血色,便是所谓“血色浪漫”的源头。
郑桐曾经疑惑地对钟跃民说,“咱们什么时候和小混蛋这样的人搅和到一起去了?”
钟跃民愣了愣神,大喝一声:“等灭了小混蛋,咱们再去做一些有益于人民的大事儿!”
所以说钟跃民的浪漫,是血色中的浪漫。他是一个背着菜刀的诗人,他为周晓白吟诗,但一边吟咏着浪漫的诗句,一边还要义无反顾地拿起菜刀,去好勇斗狠,关键的时刻,为了去救李奎勇,他飞起单车一脚踢开了自己心爱的女人。
所以钟跃民的浪漫是无法改造的。至少,周晓白改变不了。但周晓白爱的,或许正是这种不可救药。
那个特殊年代的顽主们,有着一种无法言喻的英雄草莽气,这是一种魅力。
我们可以说,李(黎)援朝有魅力,钟跃民有魅力,张海洋有魅力,李奎勇有魅力。其实,小混蛋也极具魅力,他的魅力就是他的杀气。
然而多年以后,他们或许会回味这种当年的魅力。然而这种魅力,毕竟是黄鹤一去不复返的。一旦掠过了那个年代,无论是什么样的魅力,都必须受到通用的社会规则的管束和制约。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多年以后,李(黎)援朝是总经理,钟跃民是经理,张海洋是警察,李奎勇是出租车司机,而小混蛋,早已湮没在历史的长河里,尸骨无存。
但气质似乎是天生注定的,譬如领导气质。尽管说李(黎)援朝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但在小说中,他的去处毕竟是最好的。他在顽主圈中的领导地位,首先来源于他父辈手中掌控的某种社会资源,这种资源给了他一种至高无上的优越感,而优越感,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种气质,一种“混社会”的气质。所以无论时代的浪潮如何侵袭而来,他总是会拥有先手,他总是可以抢先起跑,占据有利位置。而李(黎)援朝,始终是一个人物。人物的意思就是,他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能成大事。
钟跃民也是个聪明人。一个用脑子的聪明人。但他思考的东西很多,除了生意,或者说事业,还有别的。譬如陕北的信天游,秦岭的歌喉,可可西里的藏羚羊。
或者说,他一直在思考着自己的自由。一种终极意义上的,挣脱了锁链的自由。
尽管在那个年代,对于老三届的人而言,其实被拴上了种种的锁链,甚至是枷锁,无论物质上,还是精神上。
满载知青的火车轰隆隆启动的时候,只有钟跃民敢一声大吼:“哭什么?小家子气!大丈夫横行天下,这才刚有点儿意思,好玩的事儿才刚刚开始呐!”
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如斯潇洒地吼出这句豪情。所以,可以去当兵的张海洋和袁军紧握着他的手说,“好样的!跃民,是条汉子!”
参军是幸福,插队是苦难。和钟跃民结伴一起去品尝这苦难的,是郑桐。从这一点上说,郑桐和钟跃民乃是灵魂深处的朋友。他们一同从苦难中品尝到了穷快乐,尝到了值得用一辈子去追忆的蜜甜。
郑桐对蒋碧云大声吟诵惠特曼的诗,“我是肉体的诗人,也是灵魂的诗人,我占有天堂的愉快,也占有地狱的痛苦,前者我把它嫁接在自己身上,使它生殖,后者我把它翻译成一种新的语言……啊!我的灵魂,我们在破晓的宁静的清凉中找到了我们自己的归宿,我的声音追踪着我目力所不及的地方,我的舌头一卷,就接触了大千世界!”
郑桐品尝到的蜜甜,是历史的火炬,学术的精神。当然,还包括蒋碧云。
而钟跃民的蜜甜,则是陕北的信天游,和秦岭。
钟跃民是一个害怕束缚的人。这也是他拒绝周晓白的理由。
然而他遇上了秦岭,才算是真的棋逢对手。
面对感情的态度,秦岭比他更洒脱。她只珍惜过程中的体验,而不看重结果。甚至,她只在意瞬间,而不追求永恒。她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发现彼此不再吸引,那么就马上分开,而不会去苦苦纠缠。
所以钟跃民会深爱这个女人,十年如一日。多年以后坐在她对面,闭上眼睛,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依然丝毫未变。
可是都梁却不能让钟跃民就此沦陷于秦岭的怀抱。命运要把他拎出来,去经历另一种生活。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这样被命运拎出来的,或者,我们也可以换一个角度,钟跃民的好运,亦是渊源于他父亲钟山岳在历史上的社会关系。马叔叔是一个偶然的马叔叔,也是一个必然的马叔叔。
秦岭没有马叔叔,因此秦岭觉得在钟跃民的命运出现契机的时候,自己再不能给予他更多,于是她宁愿从钟跃民的生命中退出。在退出之前,她给出了当时她所能给出的全部。这就是秦岭,那个令钟跃民一辈子铭心刻骨的秦岭。
郑桐也没有马叔叔,于是他只能去求村支书。然而在烟和酒打了水漂之后,他陷入了深深的绝望。这时蒋碧云成了他唯一的温暖。她温暖着他,重新点燃了生命的火把。或许我们可以说,郑桐的马叔叔,乃是知识,是高考制度的恢复。
所以在这个世上能够完全解析钟跃民的,或许也只有郑桐。他理解对于钟跃民来说,在陕北当乞丐讨米,和去部队当兵,都不过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已!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他要开开心心地去经历,要让自己玩得高兴。
所以当了兵的钟跃民,非常地开心。一个开开心心的新兵,敢抄起铁锹打老兵。
在这一点上,敢打“狗日的”段铁柱的张海洋和“敢”吞钉子的袁军都是他的知己。尤其是沆瀣一气的张海洋,留了一级,居然又与钟跃民会师于狮子山下。
偷鸡摸狗的事,他俩可真没少干。逗弄欺负大山里来的吴满囤,他俩可谓得心应手。
因为偷鸡烧烤事件,张海洋打塌了吴满囤的鼻梁。而循着斑驳的血迹,钟跃民和张海洋终于第一次走进了吴满囤的内心世界,并对己身军区大院式的顽主作风进行了深刻反思。在反思这种可耻的优越感的同时,他们亦看清了别人的世界,开始理解另一个阶层的生活,或者说,存活。
既然军区大院里长大的钟跃民和胡同里长大的李奎勇可以成为好朋友,那么钟跃民、张海洋、吴满囤同样可以成为堪称铁三角的好哥们。
这一段军旅生涯中,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吴满囤提干之后的那个晚上,三人在漆黑的操场上用铁缸子喝酒的那一幕。
提干对于吴满囤来说意味着什么?答案不必说,只在酒里了!
然而钟跃民始终还是那个钟跃民。不管提没提干,不管他是排长,还是连长。在电视剧中,他还在军事演习中导演了一出奇袭白虎团,引起了军长的注意。
军长说,作为职业军人,打得赢要打,打不赢也要打。即算打不赢,也要争取最大限度地重创敌人。
但钟跃民依然保持着关于自由的思考。因为军长所说的原则,乃是适用于战争年代的职业军人。
在执行完一次特种作战任务之后(吴满囤因此牺牲),钟跃民其实已经完成了关于军旅生涯的“最终幻想”。他已经过足了瘾。
当钟跃民在热带丛林里穿梭的时候,郑桐正躺在床上,和蒋碧云一起细细数落着他。呵呵窃以为,郑桐对于钟跃民那一番在他老婆眼里有断臂山之嫌的“高山仰止”的思考,貌似已经上升到了“独立之人格,自由之精神”的历史哲学高度。
郑桐说,他和钟跃民的区别在于,如果他攒了一辈子积蓄,买了一栋房子,一场大火把房子给烧了,那他郑桐恐怕连死的心都有了!但钟跃民不同,他会在旁边再搭一窝棚,然后欢天喜地地住进去。
所以在和张海洋做完了好人好事之后,钟跃民毅然选择了闪人。
尤其是在军事学院深造的名额里已经有他俩的前提下,依然“事了拂衣去”。
事实上这种破天荒的选择需要很大的勇气,我想钟跃民的逻辑是,如果闭上眼睛,就可以想象出今后十年如一日的生活是个什么样子,那么这十年于他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可言?
钟跃民要求退伍部队却不放人,宁伟是想留在部队却不得不退伍。造化弄人,发生在宁伟身上的似乎只是一次“军民鱼水情”的偶然事件,但是仔细想想,这难道不是“性格决定命运”?宁伟的身上,其实也缩影了那个年代数不清的在裁军浪潮袭来时想留在部队却最终不得不接受转业到地方这一无奈归宿的基层士兵。
钟跃民是主动走人,可他的命也没好到哪里去。侦察营长转业之后摊上了煎饼,这就是他的命?
这毫无疑问只是种“夸张”的玩法,但这种玩法无疑从某种侧面反映了那一批军人从部队转业到地方之后所面临的就业窘境。
李(黎)援朝的出现,其实只是勾勒出了一条分流的渠道。进企业,从商,当然是一条阳关道,但前提,要么是有背景,要么是有关系。李援朝有他的背景,钟跃民有他的关系,他们的背景与关系,其实都是他们父辈的背景与关系。
背景和关系,都是资源。而只要是资源,就可以换算成价值。
以无厚入有间,原本一帆风顺的钟跃民这时却栽了一个跟头,这个跟头,源于他的战友。
宁伟们的命运其实是注定了的悲剧,因为他们实在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资源,无论资本,还是社会关系。所以只能随波逐流,最后被命运吞噬。宁伟是个极端的例子。而李奎勇是一个平和的例子。
钟跃民是个人物,但他并不是一个足以拧得动命运手腕的大人物,在命运的逆流面前,人人都是小人物。钟跃民也不例外。
所以注定了他无法再次拥有秦岭,他必须失去秦岭。用他自己的话说,“好事儿不能全让你给占了!”
这是生活给他的痛,他必须承受。让他不能,随心所欲,让他不能,遂心圆梦。
其实最深邃的痛,莫过于邂逅美丽而不能拥有。
秦岭是钟跃民的梦。而钟跃民是周晓白的魔咒。
钟跃民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但我很清楚自己不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那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
那么,愿意陪着钟跃民摊煎饼的高玥究竟能否一把索住这个始终“在路上”颠簸的家伙,讹上他一辈子,做他的热炕头?
呵呵当此际,江北老老头团团如磨牛,答案是,“可可西里,出宫走走!”
08年7月22日 草于沪上
1、都梁《血色浪漫》
都梁最有名的作品毫无疑问是《亮剑》,这部长篇小说也因为被拍成了同名电视剧,从而有了较高的知名度。相比较而言,他的长篇《血色浪漫》虽然也拍成过电视剧,但是影响力有限。从电视剧上来说,虽然大体忠于原著,但还算不上精彩。但回到原著本身,简单来说,这是我读过的最喜欢的青春小说。青春小说,似乎是80后作家的专属,韩寒、郭敬明,两面大旗在青春小说的概念里唱主角。我也曾一度迷过他们的小说,但随着年龄增大,对他们小说的感触就会越来越淡。再回头看,觉得的青春小说,都不是这些80后写的,我觉得是都梁的《血色浪漫》。这部小说写了一帮时期年轻人的成长及命运。从他们少不经事,写到历经沧桑,阅尽风尘。主角钟跃民号称是个“挎着菜刀的诗人”,热血,勇敢,不羁,而富有诗意。能温情似水的念诗,更能拎着菜刀上街上干架。在那个特殊的年代,这帮人有着特殊的青春,崇尚武力,冷兵器,上山下乡,参军,创业,命运被时代摇摆,爱恨纠葛。小说人物对白精彩、生动,情节紧凑,一波三折。当时读得手不释卷,还差点被其中几个感人桥段催下眼泪,真是使劲咬着牙挺着才不至于哭出来。
2、余华《兄弟》
余华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之前就阅读完了他所有的作品,后面偶有新作上市,我也是第一时间关注的。说起余华,人们最多想到的《活着》。这部小说被认定为他的代表作,后来被张艺谋排成了**,但是被禁了。也有人说,他的《在细雨中呼喊》才是他的作品。这些没有定论,但我认为,要论他的小说,最精彩的一部,肯定不是《活着》,而是《兄弟》。虽然这部作品饱受争议,但丝毫不妨碍我最它的偏爱。小说《兄弟》中以两个性格迥异的兄弟命运为主线,贯穿了从到改革开放以后,长达40年的叙事长度。其中对年代的,以及对改革开放后群魔乱舞的社会百态,进行了深入刻画,笔法直接而奇崛,叙事简单而极富有感染力。我记得当时看的时候,不经意就被其中的人物对话逗笑,但又时常被其中的悲剧触动。我依旧记得当时阅读这本书的几个夜晚,读到动容时,总是长长的唏嘘,久久难以释怀,也根本舍不得读得太快。
3、天下霸唱《贼猫》
天下霸唱的《鬼吹灯》当然是已经很有名了,如今也被拍成了**。这一系列的盗墓小说本身具有很高的热度,就不再推荐了。我要推荐的是他的另外一部长篇小说《贼猫》。这部小说相对《鬼吹灯》,其知名度并不高,但其精彩的程度却也不亚于前者。小说讲叙了一个清末年间的诡奇故事,其中唱主角的不是人,反倒是猫狗。这也是有别与其他小说的独特之处。小说以明清小说的章回体叙事,如说书般娓娓道来,情节布局之精巧、诡异,难以捉摸,堪称一绝。以盗墓为始,一套相猫辨狗的不传之秘为线索,穿插离奇、惊险、诡奇的人物经历,最后识破一场生死攸关的大阴谋。其中人和猫一同历险,多种奇猫异种悬念重重。其中筷子楼,闹宅童子,造畜,渡水葫芦猫等章节,看起来诡谲莫测,引人入胜,其民间传奇色彩浓重,都是听起来大为过瘾好故事。
4、姜戎《狼图腾》
说起来,这部小说算是热门已久了。在前几年的图书畅销榜上,这部小说一直保持着很好的名次。到后来被拍成了同名**,又更提高了知名度。尽管或许已经被熟知,但还是很想推荐这部小说。因为以草原狼为主题材的小说实在不多,能达到这样水平的就更是难得。姜戎在小说中讲了一系列人与狼的故事,他的叙事笔法稳健而准确,对于场景的再现,文字解构层次分明,缜密而具有调度性,很大程度上能带动读者的想象视觉。他所写的草原,人狼大战,尽管只限于文字当中,但却让人感觉到情景宛如亲见。追踪狼迹,狼群猎马,纵马套狼,这些桥段无一不写得扣人心弦,精彩纷呈。即便是最开头的,主人公骑马误入狼群,侥幸脱险的桥段,虽然没有真正拉开战幕,但对其惊险的细腻刻画,人、马和狼的惊心对峙,读来让人胆战心惊,冷汗暗流。小说展现了已经逝去的一片原始大草原,以及人狼在敌对中共存、共生的生态哲学。即便除去所有立意、思想、价值方面的成分,单就是小说情节,都尤为值得一读。
5、古龙《七种武器》系列
古龙作为武侠小说中的“个人风格化”代表,其小说的创作有着自己独特的一套体系和笔法。他优秀作品并不少,但要论哪部最精彩,“楚留香系列”和“陆小凤系列”其中渗透悬疑、推理小说的元素,情节诡奇,悬念重重,是足够精彩的。但我还是更推荐《七种武器》系列。长生剑、孔雀翎、碧玉刀、多情环、离别钩、霸王枪,都是武林中或精巧,或霸道,或优雅的名器。但古龙借助它们写的却是另外一些形而上的武器:笑、自信、诚实、仇恨、相聚、勇气、不放弃。在他的这个系列里,武器不再只是某种道具,而已经化成了人心和风神。譬如他所表达的:一个女人的笑,其实就是一件武器。他在《离别钩》中强调的不是杀戮,而是“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聚”这样的生活哲理。在这个系列里,冰刃只是外在的武器,而人心各种信念、信条才是内在的武器。他将整个系列的小说都上升到一种寓言式的武侠创作层次。这在武侠小说中,是尤为独特的一脉。因为独特,再加上古龙的才华,其中的情节跌宕,对人心描绘从各种“弱”角度的切入,构建了一个精彩而发人深思的江湖世界。
6、九把刀《杀手》系列
九把刀是个创作能力极强的作家。对于各种题材,形式,元素的把握都有其卓越而独到的地方,若论单一类型的小说创作,他都不见得是秀的,但论其创作的全能性,在同代作家当中,他却无可匹敌。看他的小说,驾驭多种截然不同的题材,运用多种截然不同的笔法,都是信手拈来,毫不费力。这种作家天生就是写作的材料,对文字的把控力万中选一。自从他的《那些年一起追的女孩》大热之后,声名更上一层楼。他精彩的小说并不少,我其中较为喜欢的有《功夫》、《少林寺第八铜人》,但首推的还是《杀手》系列。这个系列由12篇单元式的小说组合而成,其中人物,情节相互渗透,牵连,篇篇精彩。在《杀手,阳台上的波斯菊》中,我就感觉到他叙事的笔法和结构在致敬古龙。但他写出了自己的风味,把杀手的神秘、孤高、冷漠、脆弱放置到一个人心险恶,生死难料的环境里,又用其他普通人物的独特风韵,进行烘托、映衬,相互交融出一种别样的残酷现实和凄冷诗意。12个单篇风格都不尽相同,其中的杀手都性格迥异,其情节都满富趣味与深意,当时是整个系列不看完,绝不罢手。
7、沧月《七夜雪》
沧月的小说看得并不多,但对于这篇《七夜雪》印象深刻。这是她的首部长篇武侠小说,借着一个武侠的世界,讲叙了一段动人心魄的爱情故事。其实这篇小说从文学角度上来说,能称得上优秀,但并未不见得有多独到。即便是在武侠小说里,能与之媲美的也还有很多。但我偏爱沧月在这篇小说里注入的灵性,诗意和情怀。他的章节以“第一夜”、“第二夜”这样的形式来命名。而全篇也是以七个雪夜为背景舒展开故事。他的小说笔法灵巧,有漫画的特质,精工场景,画面感极强。他写的人物对白也随性而不羁,有着一种小女生的小任性和小调皮。其内核其实与现代人更为贴合。所以他的故事虽然发生在武侠世界里,但各种人物的感情、际遇,更像是映射着现实。这篇小说中的人物性格塑造鲜明,各种唯美环境渲染到位,尤其是最后几个生死诀别,擦肩而过的桥段,写起来如诗如画,凄婉动人。整个小说读起来仿佛在看一场古风浓郁的**,精彩,唯美,让人为之感动,心存遗憾。
8、凤歌《沧海》
凤歌的武侠“山海经”大系列是继金、古二人之后,能在武侠界称得上扛鼎之作的作品了。在他的首部大长篇《昆仑》当中,还能很明显的看出他借鉴金庸小说的痕迹,但是难掩其才华,到了些这部《沧海》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并在传统的武侠小说当中渗透了玄幻的元素,让这部小说既有着武侠的风骨,又有着玄幻的血肉。凤歌写小说,笔法严谨,可谓有板有眼,尤为讲究炼词造句。这种缜密类似金庸的笔法,单独看几段,几句,未见得有什么亮点,但从整体看,文字严密之间编织出的气象宏大,他人难以逾越。凤歌对于中国古典文化,有较深较杂的涉猎,他将这些奇趣的元素融入到小说当中,增添了不少精彩看点。这篇小说篇幅较长,但人物结构,江湖体系的设定较为清晰,各种神奇武功的描写,配合文采飞扬的语句,让整部小说读来可谓酣畅淋漓。
9、马里奥·普佐《教父》
这部小说作为美国出版的头号畅销书,讲叙了意大利黑手党的故事,受到了各国读者普遍的热捧。早就1972年就被拍成了**,此后马龙·白兰度饰演的教父形象深入人心。虽然是对黑帮人物进行塑造,但马龙·白兰度在影片中所展现出来的雍容,沉静,睿智以及内敛的大气,很大程度上涵盖了一个成熟,有担当,有智慧的优秀男人所应该具备的品质。在原著中的教父虽然是黑手党的头目,但与其他黑帮看起来就面目狰狞的形象截然不同。教父处事冷静,擅于分析,勇敢果断,即便夺人性命,也不露杀气。这部小说经过翻译后,仍然散发着让人着迷的气质。整篇小说围绕教父的家族展开,权势之争,血雨腥风,其中的江湖不像是武侠世界中的快意恩仇,而是另一种隐忍,三思而后行的兵戈相见。阅读这部小说,不仅被精彩的描写而吸引,更多的是被教父这个深具魔力的人物所触动。
10、麦家《暗算》
麦家是写谍战题材小说的能手,这部《暗算》也曾经获得了第七届茅盾文学奖。除了深具文学的造诣之外,其所写的人物、情节皆引人入胜。小说分为了《听风者》、《看风者》、《捕风者》三部分,以七个人物的第一人称叙事,展示了几个不同特工的特异技能及悲剧宿命。此后梁朝伟主演的**《听风者》便是选取了小说的部分内容进行二次加工创作。就原著而言,麦家的笔法诡秘,幽暗当中透着一种“处处是玄机”的神秘感。他构建小说的结构独特,以讲叙者的口吻与读者无限拉进距离,以无尽的悬念带着读者走进他所设置的情景当中,一旦进入,便无法自拔。这篇小说写得波澜起伏,却好似不动声色,叙述冷静而不刻意,关键的转折水到渠成,但出人意外。小说所展现出的叙事、推理能力让读者欲罢不能,不看到最终,如鲠在喉,必须要看完全篇方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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