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歌特点:
1、秧歌舞表演起来,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多姿多彩,红火热闹,规模宏大,气氛热烈,闹得热火朝天。每逢重大节日,例如新年等,城乡都组织队,拜年问好,互相祝福、娱乐。另外,不同的村邻之间还会扭起秧歌互相访拜,比歌赛舞,可见扭秧歌对古代农民来说是多么重要。
2、现各地的秧歌一般以秧歌舞队为主要形态,舞队人数少则十数人,多时达上百人扭秧歌,既有集体舞,也有双人舞、三人舞等多种表演形式,根据角色的需要手持相应的手绢、伞、棒、鼓、钱鞭等道具,在锣鼓、唢呐等吹打乐器的伴奏下尽情舞蹈。各地秧歌的舞法、动作和风格各不相同,有的威武雄浑,有的柔美俏丽,千姿百态,美不胜收。
反映当下农村题材的大型电视剧《幸福到万家》正在热播之中,这一部由郑晓龙、刘雪松、姚远联袂执导,赵丽颖、刘威、唐曾主演的作品有很多可圈可点之处,值得一看。
赵丽颖饰演农村妇女
反映当下农村题材的大型电视剧《幸福到万家》正在热播之中,这一部由郑晓龙、刘雪松、姚远联袂执导,赵丽颖、刘威、唐曾主演的作品有很多可圈可点之处,值得一看。
尤其是赵丽颖在剧中的表现,应当来说还是很不错的,角色万幸福——一比特农村小媳妇的性格特点、“人设”与演员的气质还是比较匹配的。整体上看,赵丽颖对万幸福各方面的把握也比较到位,能够生动再现一比特农村妇女逐步走向成熟、成功的人生历练。
但是,毋庸讳言,很多剧迷和赵丽颖的粉丝有一个共同的感觉:从性格特点上来讲,赵丽颖的表演确实比较到位,但从外形上看,怎么看都感觉有些不搭,女主与明星之间的距离感比较强,偶尔一些场景和画面,观众还有“跳戏”的感觉。赵丽颖过去就是以个人独特的演技和识别度高的外形而成名,她本人也非常努力,产后复出的这两年也在努力转型,希望在演技方面再次突破。
和巩俐的“极致土”相比,赵丽颖找到了演农妇的新秘诀
服化道是电视剧的外壳,剧真不真,看服化道就知道。服化道方面,人设在90年代初陕西农村的巩俐,出场就穿着大红格子碎花棉袄,头上裹着绿色的头巾,一条大棉裤看起来臃肿且没有美感。其他不说,就这身打扮往那一站,说她不是农村人,估计都没几个人能信。如果光有衣服,显然不会有那么纯正的“土包”气质,为了让这个人物更加鲜活,巩俐在日常表演中,加入了更多的小细节。出场戏,就是她用人力架子车拉着老公去乡里看大夫。
巩俐的这段表演十分成功,也给《秋菊打官司》奠定了好片子的基调。随着后面故事的展开,一个如此拘谨胆小的农村妇女,身上却爆发出那么强大的韧劲和生命力,这种冲突,正是《秋菊打官司》的最大魅力。但《幸福到万家》则不同。
实话说,在如今的社会,想要单从服装和气质上区分都市和农村,是很难的。但这难不倒赵丽颖。现代农村什么洋气的衣服都有,但为了突出农村和城里的差异,在穿着上,赵丽颖依然找到了立住角色的突破口。
共通的内核:全片就讲一个“理”字
无论是《秋菊打官司》还是《幸福到万家》,其内核都只有一个字:理。理是道理,是社会的道德标准;理也是公义,是保证社会公平的基石;理更是性格,是人活一口气的“气”。讲理,是巩俐饰演的秋菊一切行为的原动力,她虽然没有文化,没有经历,甚至没进过城,但她对理的执念,却比任何一个城里人都强烈。
不过,她追求“理”的优先级,依旧在自己对好坏价值观的判断之下。这或许是当时的环境所限,或许是巩俐为了追求真实自然而然的塑造,也或许是为了让《秋菊打官司》留下探讨的空间。所以,当她得知对自己很好的领导,因为自己要这个“理”而成为被告时,她坚决不出庭。
赵丽颖的何幸福一角,早就刻在了大家脑海里。每当赵丽颖眉头一皱,我们就知道要出事。每次出事,家里人的想法都是忍让,只有何幸福,在孜孜不倦地要公道。面对低俗婚闹,面对小混混,面对强权,面对封建老思想,赵丽颖的何幸福,始终走在抗争的路上。
《幸福到万家》中饰演何幸福对于赵丽颖来说挑战还是有的,但是因为自己本身是农村出生,所以她对角色的诠释会更加的透彻一些,在挑战之余也能够顺利的胜任这一个角色。何幸福是一个性格耿直、泼辣、敢说敢做的人,和赵丽颖以往饰演青春偶像剧角色有很大不同,这样一个角色对于她来说没有挑战那是假的。因为何幸福不仅要用法律捍卫自己权利,还要成为万家庄发财致富带头人,所以她这个角色必须塑造非常励志。如果赵丽颖的演技不在线,那么这个角色就难以被塑造成功。
农村小媳妇这个角色对于赵丽颖来说具有一定挑战性。
正如上面所讲的赵丽颖饰演的何幸福跟以往的角色有很大的差异,所以对于她来说是一个全新的挑战,但是这个挑战在她的能力范围之内。一方面从她的外形着装,形象等来看就是一个农村小媳妇样子,过年衣服永远都是那一件红棉袄,发型永远都是朴素的低马尾,另一方面,农村人的勤快、朴素在她身上也都能够感受到。
赵丽颖能够胜任这个角色挑战。
虽然说赵丽颖过去多数都是饰演小清新的角色,对于这类角色她可以做到轻车熟路,拈手就来,这也正是她成为收拾女王原因。然而有了拍戏坚实的基础,哪怕饰演一个乞丐对于赵丽颖来说都不成大问题。更何况她也是来自于农村,对于农村人她在熟悉不过,而且农村生活气息她也是知道,对此这个角色对她来说具有一定挑战性,但是也能够胜任。赵丽颖这一次的成功对于她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观众心里会因为这个角色,认可赵丽颖戏路广阔,演技更上一层楼。
《王小赶脚》是一出载歌载舞轻松活泼的五音戏小喜剧,被多种地方剧种改变。对于吕剧来说,《王小赶脚》是其开门之作,专家认为没有《王小赶脚》就没有吕剧。由此可见其重要性。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到 吕剧文化 中了解其剧情吧。
《王小赶脚》说的是,一位小媳妇回娘家,和赶毛驴的小孩一路说笑、逗乐,打情骂俏的故事。语近男女私情,时有挑逗之嫌,之所以还能让人接受,是因为和小媳妇调情的是一个情窦初开的毛孩子,有时候他很明白地说一些“坏话”,可也只是说,并没有威胁性。
小媳妇高兴这种交流,观众更是乐不可支,一开场,半大不小的毛孩子王小即开始夸耀他的小毛驴多么可爱,而后说了四句定场诗:为人别赶脚,赶脚受辛劳,人家骑着驴,我得跟着跑。赶脚者,脚夫也。其身份应该相当于现在的出租车司机,但车并不是他自己的,他只是受雇于公司,开开车而己。
王小也是,那头小毛驴也不是他的,他只是为掌柜的扛活而已,是个打工仔。小媳妇一出场即唱了一大段《二姑娘要回娘家住几天》。
这个唱段应该是全剧的精华所在,十分的好听,也十分的有特色,容我引上那么一段:六月三伏好热的天,二姑娘行程奔走阳关,俺婆家住在了二十里堡,俺娘家住在了张家湾,俺在婆门得了一场病,阴阴阳阳的七八天,大口吃姜不觉得辣,大碗地喝醋不觉得酸,人人都说俺是那个样儿的病,俺不是价,怎么浑身发酸不爱动弹?二姐今年才二十二,嫁了个丈夫他三十三,二十二三十三,他比我大着那十一年。人人都说俺女婿大,嗨,大不大的俺可不嫌,他知道疼俺。
今天我要回俺娘家去,俺丈夫一把拉我到床跟前,我问他还有什么话,他偷偷地递给俺二百钱,他说道,这一百给你雇毛驴,那一百饿了你打打尖……从中我们知道这是个性格开朗、爱说爱笑的小媳妇,话里话外地透着夫妻恩爱、怀孕初始的某种幸福感。
这样的农村小媳妇跟半大不小的毛孩子凑成堆儿,是很容易发生点故事的。两人一碰面儿,少不得就要讨价还价。王小却趁机要占她的便宜,他要跟她攥攥手。他这个攥手,也有他的道理,牲口市上的生意都是通过攥手伸手指头成交的。
二姑娘不同意,要跟他明着来,待讲到一百六十个钱,二姑娘再也不添了,王小就又使开了坏,连着问了几遍你不添了?
你这一辈子也不添了?上路不久,二姑娘突然有不适之感。王小知她有病之后让她下来,二姑娘始才告诉他,她这病死不了人,只是大口吃姜不觉得辣,大口喝醋不觉得酸。王小就又说,你这个病,不说我也知道……
由此,可以揣测出王小应该是个十五六或十六七的小青年,当然也可以理解为他天天赶脚,什么人都接触,因此有点贫嘴,甚至油嘴滑舌,也有点坏,是那种不甘寂寞的主儿,但那也不会太小。我说他情窦初开,而不是懵懂天真,也缘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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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再爱我一次。明珠还的小说。男主简直渣爆!女主在失去两个孩子(后来生的男孩没死,但女主一直以为死了)男主的背叛,情敌的陷害,子宫被恶意摘除,被最疼爱的妹妹注射毒品扔到最下等的毒窟等等,终于对男主死心。和男二在一起了。幸福了没几天,男二又因为到毒枭哪做卧底暴露被毒贩害死………………结局女主抱着男二的墓碑自杀。男主一夜白头…………女主惨绝人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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