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浪漫里德钟跃民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血色浪漫里德钟跃民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第1张

他是一个有着深刻痛苦的人,这种痛苦永难排解。他渴望爱,追寻爱,得到爱,拥有爱,却始终无法守护爱享受爱珍惜爱,因为他是钟跃民,他爱一个女人,可以用情至深,可以等待多年,可以埋藏心底,几乎是可以不惜一切,但一定是得除了他的自尊,他的自由,他的希望,他的永不停止的新的渴望。

他爱周晓白,从一见钟情到大胆追求到得偿所愿,周晓白也爱上了这个让她一生无法忘怀的男人,但钟跃民可以爱她吻她拥抱她陪伴她却不愿面对和她婚姻,因为钟跃民的心在远处,即便可以通过与周晓白的结合换来可以预期的坦荡前程,他也不肯放弃自己对未知世界与人生变数的渴望,他要的不是个人前途而是更多体验,他要的不是家庭而是自由,他要的不是稳定而是变数。他爱周晓白,他离开他放弃,不是因为周晓白不好,不是因为周晓白的**脾气,不是因为周晓白的家庭可能伤及他的自尊,不是因为他们真有什么不合适,那些都只是表面的借口或他们之所以分手的理由,真正的原因是钟跃民是一个变数太大的人,他是一个选择变数并视变数为生命的人。他与周晓白之间二十多年爱恨离别百转千回的感情纠葛,带给他的只有矛盾和痛苦,他放不下也只有放下,他想放下却又难放下,他最终放下其实也不过是因为有了别的女人终于可以代替。

陕北插队时第一个出现在钟跃民视线里的女人其实并不是秦岭,而是蒋碧云,如果不是后来与秦岭的相遇相识,蒋碧云铁定会被钟跃民收掉,那也就没有后来郑桐的什么事了。钟跃民在哪里都能成为焦点,荒凉清苦的黄土坡上自然也不例外。在那样寂寞落泊的岁月里,对于蒋碧云或是其他任何一个稍稍正常的女人,积极乐观率性阳光的钟跃民就像是穷山沟的黑夜里燃起了一团哔吧作响的篝火,谁都想去靠近以消解寒冷和孤寂。最应该感谢编剧及时安排秦岭出场的人应该是郑桐,虽然他也能算是一根火柴或是一束火把,但钟跃民这团篝火燃亮,郑桐怎么说也只有添柴助旺的份。

秦岭的几首信天游让表面嘻哈内心无奈的钟跃民感觉找到了同类,隔着远远的山沟,要说钟跃民对秦岭一见钟情,也绝对不是因为看清了秦岭的长相或外貌,而是秦岭放声高歌信天游时她那腔调背后的悲凉、激情和希望,让钟跃民矛盾复杂的内心得到了共鸣。所以,钟跃民爱秦岭,其实只是爱一种感觉,一种自我得到肯定得到理解得到交流得到融合的感觉,只有秦岭,或者说只有秦岭的歌声,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他内心的孤独和落寞,而这一点,对于身处在那种清贫艰苦的环境中的钟跃民来说,已如雪中送炭无法抗拒。

秦岭是个智慧型的女人,在她后来与钟跃民悲欢离合的情感纠结中,她比后者看得更清楚,而钟跃民却显得理性不足,经历枪林弹雨命运坎坷,他始终念念不忘秦岭,因为那是他的希望,他的寄托,他的理想,说到底其实不过是一种感觉。秦岭在他们分别之后经历了什么,他根本不关心不在乎,这本身就已不是爱情了。多年以后的再次相遇,他以为可以重新找回从前当年的那种消解渴望慰藉心灵的情感,事实上已经不再可能了。环境变了,人也变了,他们都再也无法回头,无法重头。秦岭懂得这个道理,宁愿与钟上床以慰当年之情,也不可能真的把钟跃民再次引入她自己的生活,在她看来,能够把一段旧情牢牢埋藏在心底,就像在重逢之前多年以来一直暗锁在心中对钟跃民的牵挂一样,也比时过境迁之后再彼此回忆和找寻当年心动的感觉要好一些要理性一些现实一些,当然,她不是没有矛盾没有痛苦地权衡过,最后她的离开与其说是发现楚良是一个爱她的好男人,不如说是她才真正知道钟跃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当熟悉的信天游在多年以后的知青怀旧演唱会上被秦岭饱含深情地唱出,台下伫立后排的钟跃民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再次见到牵肠挂肚的女人在台上唱出当年离别时的那首《走西口》和当年初识时的那首《满天的花哟满天的云》,钟跃民没有情难自控地流下热泪都算是导演的失败。

秦岭,你跟我开了个大玩笑,我真是报应啊。

钟跃民很少这样袒露自己的无奈。秦岭出国临行前给了钟跃民一个轻轻的拥抱,然后转身离去,一段让人唏嘘的情事终于尘埃落定。我想在那一刻,他们内心除了伤感,也都会有一丝如释重负的感觉吧。

钟跃民把周晓白推给了张海洋,自己却被秦岭推给了高月。他爱周晓白,他爱秦岭,却不爱高月,或者说,前两者都是钟跃民主动追求,而后者却是细水长流慢慢的追求到了钟跃民。高月一直以一种聪明的爱包容和理解钟跃民,钟跃民才逐渐半推半就接受了高月,因为除了高月,他没有人可以爱了,他不是那种可以少了爱或少了女人的男人,他所有的信心来自内心,但女人却可以更加激发他的自信。

当然,钟跃民是情种但不是情圣,他重感情,也不欺骗女人的感情,然而编剧为了让他作为一个男人更显真实,还是特意给他安排了一个小秘何眉。钟跃民宁愿上当和一个并不喜欢的女人上床,这合乎常理,在钟跃民后来和何眉翻脸时说出的喜欢两个字,其实并不是指喜欢,只是不讨厌的意思罢了,一个还算漂亮风骚的女人主动勾搭献身于你,谁都自然不会讨厌的,至少在事后之前的当时是可以肯定的。

说到这里,想起印象很深的一段剧情,是钟跃民在一次应酬喝醉后的深夜,小秘何眉与秦岭两个女人都各自在房间等他,可他喝多了,独自一人游走在马路上,给高月打电话。那种浮华热闹之后的孤独寂寥,我看了几近感同身受,找不到自己爱的人可以打个电话,找不到可以随时回去的温暖的家。在那一刻,他的痛苦是无须掩饰的,也是无法掩饰的,周晓白已经嫁给了好友张海洋,秦岭被别的男人包养着,前者他无法打扰,后者他心存芥蒂,和自己爱的两个人都无法相伴,但无论如何,幸好还有高月。高月客观上是一个坐收渔利的女人,但对于钟跃民来说,也只有高月这样的好女人,钟跃民才会由感动而一步一步地依恋她爱上她。

当然,钟跃民最爱的始终是他自己。周晓白对钟跃民说过一句话:你这人啊,心里都清楚,却装作什么都不明白,你怎么这样我的天,钟跃民能怎么样,他只有装糊涂,他能说他最爱你周晓白么,他能说他内心一直放不下的就是你秦岭么,他能说在他眼里你何眉就是一个玩物么,他能说你高月只不过是一个懂得照顾迁就我的女人么。他不能,这些话不是伤人就是伤已,他谁都不愿意伤害,因为他真正懂得,伤人便是伤已,要保护好自己,便不能伤害别人。

你周晓白看我那眼神,再傻的呆子都看得出来,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眼神啊(关于周晓白看钟跃民的眼神,我会特别在点评周晓白时详细描绘),但我不能说爱你,因为我不可能和你在一起,我说了没有意义,只会告诉自己不能和真爱的人在一起而徒增伤感。我能放下自尊求你秦岭不要走么,我能告诉你我不在乎你所经历的一切而娶你相伴到老么,我不能,我不能放下自尊,更不能保证一生只爱你秦岭一个人,我不能承诺,不能乞求,我只能轻描淡写的告诉你我爱你,但还得看你的选择,我是男人,我尊重你的选择。我确实是对你情结,但非要失去你我也没有办法。我已经失去过很多了,再失去你秦岭算不了什么,我钟跃民还有很多路要走,何况还有高月在等着我呢。而你高月愿意等就等着我吧,她周晓白等了我那么多年,你这才哪儿到哪儿啊,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好,但我是个变数太大的人,我无法给你任何保证任何诺言,当然我也不说谎,我心安理得,谁叫你愿意呢,又谁叫我钟跃民是一个这样将永远在路上的人。何眉你就不用说了,我早知道你是李援朝暗设来盯我的眼线,无聊的时候大家玩玩开心也就算了,如果你懂事我也不会亏待你,当然我是不会爱上你这种女人的,如果你让我烦也就一拍两散吧,你要报复我,我也认了,谁叫我和你上了床,而没发现你是这样放不开的人,妈的哄你开心我还不会吗,不过对你丫值得吗,对谁俺都不放在心上,何况是一个我并不喜欢的女人。

唉,我钟跃民命犯桃花,我苦啊,自作孽不可活,又改不了,没办法啊,我他妈怎么会是一个这样的人

这人啊,还真得结婚,得有个老婆,得过家庭生活,你也赶紧结了吧。张海洋终于回归到家庭生活、享受着成家立业的舒坦,这样对仍一事无成的钟跃民语重心长地说。

在钟跃民看来,要过婚姻与家庭生活也许还不如让他身在牢狱,因为后者只能囚禁他的身体,而前者却会影响他的精神。他要的生活必须是具有不断的新鲜感和刺激性,在他看来,也只有那样的生活才更有意义,才不枉一生,而所有过程中的经历,包括女人,都不过是路边的风景,头顶的浮云,他只为自己而活,只为自己而生。

钟跃民的洒脱若在现实生活中,应该无人可以模仿。前途、身份、地位、金钱,有的工作好的衣着好的家庭好的环境,等等,在他看来都不值得一提,至少他并不看重。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是一个失败者,时时处处适当的情况之下他总有贵人相助,却从不珍惜和把握,到头来一事未成无家无业。他的理想不在事业,或者说他的事业不在物质,这是一个现实生活中难以找寻到的范本。而事实上,哪怕是让他历尽种种磨难,编剧对他都是足够宽容的。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恐怕他大多时候都是),他的女人从来没有背弃他,他的朋友从来没有鄙视他,而且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他都能得到朋友或对手的尊重。这一点也是在现实生活中几乎不可能存在的。你钟跃民再有个性再有魅力再有义气和情商,却时常落泊成无业游民,试问在物欲横流势利世俗的现实社会中,又真能赢得多少无欲无求的仰慕和尊重。

血色浪漫:为何小混蛋总是那么仇视大院子弟?他受过什么伤害吗?

因为家里有亲戚是老北京人,而十多年前刘烨主演的《血色浪漫》又是一代人的经典记忆,特别是经过那个年代的人们,老三届的人尤其有共鸣,一次偶然在一起聊天,然后就说起了那个年代,小编不是那个年代的人,只是从仅有的或者电视中得到有关那个年代的一些信息,聊着聊着就聊到了小混蛋,也就是《血色浪漫》中的那个小混蛋,小编才知道这个人物在当时是确确实实存在的。

在《血色浪漫》中的小混蛋是一个带着时代悲情色彩的人物,他出身贫民,但却不甘于平庸,每天的事情就是到处打架滋事,尤其见到当时大院里的孩子,就各种找事寻衅,用李奎勇的话说,就是为了拔份,显得自己很能的样子,那么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何小混蛋这么仇视大院里的孩子呢?小混蛋是否曾经被这些大院里的孩子伤害过呢?否则哪来的那些大的仇恨,非要把人家弄死才行。

实际上小混蛋仇视大院的孩子,跟现在有些人的仇富心理差不多,因为在当时那个年代,部队大院的孩子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是普通百姓无法比拟的,小混蛋这些平民家的孩子,却没有这样的条件,那时候大院的孩子生活条件的确比工人的孩子条件要好很多,虽说那是个物资匮乏的年代,但是也攀比。

那时候他们不炫富,炫什么呢?炫耀身份,那些大院的孩子,到处跟别人炫耀“我老子是谁谁谁”,并且在他们那个圈子里,是严格按照父母职位高低来论资排辈的,在那个年代大院孩子能有一身将校呢大衣就值得炫耀很长时间,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不仅仅是一件衣服,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只要穿出去谁都会羡慕,所以小混蛋才对将校呢大衣有着如此的执着。

而且那个时代他们的朋友圈界限非常明显,大院跟大院孩子在一起玩,而工人阶级就跟工人阶级在一块玩,记得李奎勇曾经对钟跃民说“跃民,我就看不上你们这帮大院的孩子”,钟跃民也对李奎勇说“奎勇,你不是我们这个圈子的,你不懂!”这就说明了,当时的朋友圈界限是十分明显的。

当时大院里的孩子都都有背景,很多在外面都能横着走,整天打架生事当顽主调戏妇女,而没有背景的平民孩子一般都很老实,当然像李奎勇和小混蛋那种都是特例,李奎勇要不是钟跃民保他,恐怕下场并不会比小混蛋好多少。

小混蛋出身贫寒,可是不满于这些大院子弟不学无术一样凌驾于别人头上那种牛气哄哄的气势,所以小混蛋就用抢将校呢大衣的方式,来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他到处拔份,谁不给他面子,就要捅了丫的,所以小混蛋不但抢衣服还沾了人命,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即便没有后来黎援朝他们设计围捕小混蛋,他的下场也好不到那里去。小混蛋就是想用这样的方式告诉大家,虽然我不是大院子弟,但是我照样能穿将校呢大衣,他抢他到处拔份,其实就因为他缺少这个,但千不该万不该,小混蛋不该拎着脑袋跟整个社会干。

小混蛋的行为基本上等同于仇富心理,因为心里不平衡,才去不断报复大院的孩子,你们觉得小混蛋是什么心理呢?怎么看待小混蛋这个人物角色呢?

说钟跃民义气。在先农坛,他不顾周晓白的百般阻挠,冒死救出李奎勇;他抱着憨娃狂奔十几里山路后仍没救活他的那份沮丧、无奈和痛苦;当得知吴满囤家里的困难情况后,他把自己的新军装全部寄给了吴家;当吴满囤牺牲后,他和张海洋以儿子身份去吴家,更是把自己随身的钱全部留给了他们,以至于回家都没有路费,还落了一个蹭车的误会;他借给宁伟的50万被骗之后,自己锒铛入狱;当得知李奎勇病重后,硬塞给李奎勇20000元钱;当宁伟被包围后,他再次不顾生命危险,冒死劝说宁伟,并由此感动宁伟,使他自动赴死;李奎勇死后,面对奎勇的病榻,想起他生前关于是否有灵魂的谈话,他再次湿润了双眼。

普通的知识分子。

郑桐没有钟跃民、张海洋、宁伟这些人出彩,他的戏份比较少,提到他可能很多人会觉得不屑,认为他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顶多就是一个可爱的小丑。

郑桐戴着一副眼镜,身材瘦削,一脸坏笑像个小毛贼,永远都只能跟在钟跃民他们身后瞎起哄。但是钟跃民这样的红花,需要郑桐这样的绿叶来陪衬,才显得他别具一格,娇艳欲滴。

人物评价:

郑桐为人低调,不爱出风头,不在乎名分,拥有能够很好的摆正自己位置的人生智慧。郑桐有一口单口相声的绝活,在和几个兄弟一起的时候,他那张嘴总是能带给别人很多快乐,和钟跃民一样毒,但他也能开得起自己的玩笑,经常是在逗乐别人的同时让自己吃一点小亏。

郑桐是钟跃民、张海洋、宁伟几个中性格最随和的。同时郑桐也是一个讲义气,有自己坚守的人,外表嘻嘻哈哈,实则内心有自己的坚持。

作品主题

作品首要的两大主题无疑是文化施加在人身上形成的根性,这个根性反过来又作用、影响文化气候,二者形成对话关系,互为因果。第三大主题则是变革期。文革、知青、抗战、清末民国,构成都梁的文学图景。第四大主题则是军人。即使是《百年往事》的文化大背景下,仍有浓墨重彩留给军人或类军人形象,郑元培等人的正气读来血脉贲张。第五大主题则是大院与宅门。《亮剑》与《血色浪漫》是部队大院,《狼烟北平》与《百年往事》则是百年老店、宅门深院。

笔下人物

都梁笔下的主要角色无疑清一色是男性。他写的是男性文化和男性文学。男性在他笔下呈现出立面或多面,因其复杂,因此拥有了丰富性。可以看得出,都梁在彰显他认定的中国男人应该具备的品格。李云龙、钟跃民、张幼林共同的性格就是大大咧咧,耿直,血性,心眼好,讲义气。不同的是李云龙多了一点儿匪气,钟跃民多了一点儿痞气,张幼林多了一点儿取大放小的霸气。文三儿相比于同书中的徐金戈少了太多魅力。在都梁的男性角色群像中文三儿也是例外,他虚荣,爱起哄,容易热血上头跟风而上,动真格时就腿脚发软,暴露出中国男人“袍子底下的小”来。都梁对男性性格再造的愿望在《百年往事》中找齐了:张幼林之外,一、二任掌柜也都是男主角,张幼林的正气加上庄虎臣的忠勇、王仁山的经营智慧,三而一地构成了中国“优秀男人必须具备的品质”。

都梁笔下的女性相对单线条,在男性话语体系中,女性往往不在场。这也是对现实生活中性别认知的真实反映。“北京爷”都梁把男性性别写活络了也就足够了。话是这么说,他笔下的女性角色绝不单薄。《百年往事》里的张李氏主持大业是在“幼主”未能当家之时代言——代替夫权、父权在场。对待故人遗物胜于生命,舍物救人之际体现出的丈夫气没几个男人做得到。都梁欣赏的女性文学角色应该都像《百年往事》里的少奶奶何佳碧、《血色浪漫》里的周晓白、《亮剑》里的田雨、《狼烟北平》里的杨秋萍一样敢爱敢恨,执着一念,直肠子,多有丈夫气。

都梁的准发小水木对都梁作品下的案语极为精准:大象无形,大音希声,大智若愚,大直如曲,大雅似俗,大巧先拙。都梁盛名之下保持了难得的自省,“侃来侃去,吃吃喝喝会毁了我的创造力”,他认为“作家就该坐在家里,静静地思考,感悟人生”,这和他的身份、修为和自律意识分不开。

影响意义

四部作品文学之外的文本意义颇为耐人寻味:《亮剑》可以说是民族刚性人格养成,《血色浪漫》则是男性励志,《狼烟北平》可以当作爱国主义教材,《百年往事》则是一部管理学大戏,从中可以学企业管理,学商业智慧,学人生规划。另一方面,都梁本人的人生规划可以说非常圆满,他的角色变身本身,可以当做绝好的励志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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