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吸血女鬼王》
首映:2002/2/22
吸血鬼女王 The Queen of the Damned
导演:迈克尔·雷默 Michael Rymer
主演:阿丽雅 Aaliyah
斯图尔特·汤森德 Stuart Townsend
玛格丽特·莫罗 Marguerite Moreau
文森·佩雷兹 Vincent Perez
出品:华纳兄弟影业公司
传说中的吸血鬼里斯特从几十年的长眠中苏醒,他决定不再屈尊于阴暗之中,而要像人一样生活在阳光照耀之下。于是他凭借着吸血鬼特有的迷人魅力与孑孓的气质,成为了一个偶像级的摇滚明星,并用他的音乐唤醒了在北极冰窖中已经沉睡近6000年的吸血鬼女王--来自埃及的阿卡沙。
阿卡沙女王是吸血鬼的祖先,已经在地下蛰伏了数十个世纪,一直伺机统治世界。苏醒后的吸血鬼女王不仅立刻展开了一场向旧日仇人报复的计划,而且更一心想与身边的里斯特一道主宰地球,将人间变为地狱。可是另一方面,吸血鬼猎人杰西·瑞薇丝却鬼使神差地爱上了风度翩翩的里斯特,展开了一段孽缘。里斯特会作出什么样的选择?冷酷无情的吸血鬼女王阿卡沙又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幕后:
《吸血鬼女王》的筹拍颇显仓促,这都肇因于华纳兄弟公司与原作者安妮·芮丝之间的原始协议:如果2000年底华纳仍然不能进入新片的制作期,影片的所有权利就将归还给原作者安妮·芮丝。华纳公司当然不会自己栽树给她人乘凉,便匆忙将影片排入了日程。此举是否是导致《夜访吸血鬼》的原班人马无一在续作中出现的原因,局外人不便妄下断语。但如果问这样迫于压力而缺乏周密筹备,会不会影响其较之于前作的品质,答案则必然是问号大多于叹号。
拍摄中的另一起大事件是影片的第一女主角--扮演“女王”阿卡沙的阿丽雅,于2001年7月25日傍晚在巴哈马群岛坠机身亡。这起令人遗憾的惨剧不仅使歌迷影迷大感苍茫人世、命途多舛,更令人回忆起94年《乌鸦》一片的拍摄中颇为相似的历史。当时,男主角李小龙之子李国豪的意外身亡使剧组束手束脚,最后只能剪接成一部听不到台词也看不到脸的二流悬疑剧草草了事。所幸阿丽雅在本片中的大部分镜头已经拍竣,况且 2002年的电脑科技已经突飞猛进,《吸血鬼女王》的制作组再特地找来阿丽雅的哥哥日沙德Rashad,为阿丽雅未完成的对白录音收尾。据说日沙德的声线与妹妹极其相似,加之电脑处理之后,这次相信真的可以让观众完全察觉不到主角的缺席了。
另一位没有使用自己声音出现的是男主人公里斯特的扮演者斯图尔特·汤森德。由于里斯特在片中同时也饰演凡间生活中的摇滚明星,并且在影片中还必须穿插大部头的演唱、音乐表演。因此,男主人公里斯特的所有配音工作都将交由同时也负责影片配乐的Korn乐队的主唱--强那森·戴维斯Jonathan H Davis。强那森·戴维斯和Korn乐队以暴烈摇滚曲风见长,同时也糅合了一些hip-hop要素令他们极受推崇。据信目前戴维斯至少已经为《吸血鬼女王》特别制作了5首单曲。可以猜测,以摇滚音乐为主题的《吸血鬼女王》,必然是与《夜访吸血鬼》中暗月之下娓娓道来的风格大相径庭。
2乌鸦 1
片名:乌鸦
外文片名:The Crow
导 演:亚历克斯 普罗亚斯 Alex Proyas
主 演:戴维 帕特里克 凯利、安杰尔 戴维、白灵、厄尼 赫德森、李国豪、迈克尔 温考特、托尼 托德、劳伦斯 梅森
某个令人惊惶的夜晚,吉他手艾域与其未婚妻遭街头恶霸杀害。整整一年后。艾域借着一股不能了解的力量复活,他拥有超自然力量及视觉,而且身边亦不时出现一只黑乌鸦守护着,它正是艾域穿梭阴阳两界的灵魂向导。艾域开始展开一连串凶狠的报复
人们像乌鸦一样善良
人们像乌鸦一样复杂
人们把沉默当作哮喘
人们把走火当作准确
人们像乌鸦一样善良
人们像乌鸦一样复杂
人们把乌鸦当作使者
人们把乌鸦当作证据
我要以人类的名义
放飞一群群乌鸦
我想不管怎样
这次该轮到它们了
我要以人类的名义
放飞一群群乌鸦
我想不管怎样
轮也该轮到它们了
————舌头乐队《乌鸦》
全片的基调是黯淡的,颜色处理也是冷色调,天是黑暗的,灯是朦胧的,下着雨,嘶叫的乌鸦拼命狰狞,凹凸不平的手臂,血腥的刺刀镜头,无不让人毛孔紧缩,浑身胆寒,影片笼罩的氛围绝不亚于欣赏一个真实解剖的过程。当李国豪亲眼望着幕后老大的惨死,《乌鸦》也就拉上了帷幕,同时李国豪也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的视线,英年早逝,扼腕叹息。
《乌鸦》是李国豪担任主角的第二部作品,他塑造的冷血乌鸦具有神秘惊吓的效果,扮相也有几分不寒而栗,总体上感觉过得去,是该片的唯一亮点。说实话这个**的其他角色实在太平庸,白灵胖乎乎的,没有任何骨感,说话没有张力,跑龙套的一帮人纯粹是充当影片的人数,只有李国豪冷酷的演出叫人充满恐和血腥。值得注意的是影片有一处为数不多的精彩场景,便是李国豪与其女友亲吻的旋转镜头,当两嘴唇紧贴的一刻,摄影师恰好捕捉到阳光折射的曼妙,通过圆圈的围绕,把浪漫的情节溢于言表,真美,真灿烂。
3夜访吸血鬼
原著:安妮·赖斯(Anne Rice)[美]
出品:华纳兄弟影业公司 (Warner Bros) 1994
导演:尼尔·乔丹(Neil Jordan)
主演:安东尼奥·班德拉斯(Antonio Banderas)饰阿芒德
汤姆·克鲁斯(Tom Cruise)饰莱斯塔特
柯尔斯滕·邓斯特(Kirsten Dunst)饰克萝迪娅
布拉德·皮特(Brad Pitt)饰路易斯
斯蒂芬·雷(Stephen Rea)
克里斯琴·斯莱特(Christian Slater)饰年轻记者
18世纪的路易斯安娜州。庄园主路易斯在丧妻失女后痛不欲生。他遇上了吸血鬼莱斯塔特,并被其施法术变成了一名吸血鬼。心地善良的路易斯不愿为了吸血而杀害人命,他靠吸动物的血维生。而莱斯塔特则一心要把路易斯教导成一个真正的吸血同类。
在新奥尔良,路易斯遇见了因瘟疫而失去亲人的小女孩克萝迪娅。路易斯终于禁不起诱惑吸了克萝迪娅的血,而莱斯塔特则不顾路易斯的反对把克萝迪娅也变成了吸血鬼。三个人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奇特的家庭。
导。然而,在吸血鬼的世界中,谋害同类是唯一的犯罪。为此,路易斯和克萝迪娅之间出现了裂痕。 在克萝迪娅的要求下,他把克萝迪娅也变成了吸血鬼,作为他离开克萝迪娅后的替代。然而, 吸血鬼圣地亚哥突然率众出现,抓走了他们。路易斯被封入墙中,克萝迪娅和她的女伴则被暴露在阳光下处死。
路易斯被阿芒德所救,他发誓要进行报复。不久,他乘吸血鬼们沉睡时放火烧毁了它们的巢穴,杀死了圣地亚哥和众多的吸血鬼。他拒绝了阿芒德和他一起生活的要求,独自离开了巴黎。失去了克萝迪娅的路易斯倍受打击。他四处流浪,却始终无法抚平心中的创伤。19 88年,路易斯返回了新奥尔良, 见到了受伤虚弱、独自隐居的莱斯塔特。路易斯向一个年轻记者马洛伊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希望以此训鉴后人。不料马洛伊在听完之后却被深深地吸引,还执意要路易斯把他变成吸血鬼。路易斯厌恶地离开了他。失望的马洛伊独自驾车返家。然而,莱斯塔特却突然在车后座上出现。他吸了马洛伊的血,治愈了伤愈,带着马洛伊驾车驶向远方。一个新的吸血鬼故事,又将从此开始……
赏析
1975 年,小说《造访吸血鬼》刚刚出版,其影片拍摄权就立即被人买走。然而直到1994 年,小说才终于被尼尔乔丹搬上了银幕。这期间,足足经过了20年的时光和无数次的修改与完善。令制作者们心慰的是,影片一经推出,就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可谓好评如潮,而导演尼尔乔丹的才华和实力也得以再次充分展现,并从此广为人知。
《造访吸血鬼》是一部跨越时空,纵横想象的宏篇巨作。在影片中,导演以吸血鬼的世界这一独特的层面为出发点,将真、善、美与假、丑、恶进行了比较,并以此来影射当代社会中的许多潜在的危机和罪恶。导演在影片中牢牢地把握住了人性这一命题并加以阐发。因此,虽然近年来吸血鬼题材的影片屡见不鲜,这一部却显得分外与众不同,富有张力和动人的情感力量。演员阵容的强大也是这部影片的一大特色:布拉德·皮特、汤姆·克鲁斯、安东尼奥·班德拉斯,都是极富票房号召力的实力派偶像巨星。其演技自然也在影片中发挥得淋漓尽致,彼此之间毫不相让。一时间星光闪烁,几乎令人眼花缭乱。就连客串配角马洛伊的,也是颇有名气的实力派青年演员克里斯汀·史莱特。其演员阵容可谓空前强大,而几位演员之间的大较演技也使得影片大放光彩,令影迷大饱眼福。汤姆·克鲁斯在片中一改往日的好青年形象,饰演残暴的吸血鬼莱斯塔特;而安东尼奥·班德拉斯虽然是出演配角,其魅力却不输于主角人物,着实抢去了不少镜头;事业正处于迅猛上升之势的布拉德皮特自然也不示弱,让影迷们再次见到了他的高超演技,并向观众展示了他无愧于主角位置的实力。几位影星的努力使影片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而对于各位演员来说,这部影片也是他们巩固和发展在影坛中的地位的大好机会。
4断头谷
派拉蒙影片公司(Paramount, USA)1999年出品
主 演:约翰尼-德普(Johnny Depp)
克里斯蒂娜-里奇(Christina Ricci)
米兰达-理查森(Miranda Richardson)
卡斯帕-范-迪恩(Casper Van Dien)
导 演:蒂姆-伯顿(Tim Burton)
整部**也是以灰色和暗色背景为基调
内容简介:纽约青年警官伊奇博德-克瑞恩自以为是纽约首屈一指的警探,对他不以为然的年长警官们搬出了悬而未结的睡谷无头骑士案措其锐气:除非克瑞恩能将睡谷无头骑士凶杀案查个水落石出,并使凶杀案不再发生,否则其“纽约神探”的称号便名不符实。在众人的激将下,克瑞恩开始向传说中无头骑士经常出没的睡谷进发。
据说无头骑士在美国南北内战时曾是一名骁勇善战的骑士,一次战役中不幸被敌方割去头颅。之后,他的孤魂飘落到了睡谷一带,在月黑风高之夜,他会骑着快马、拿着大斧将经过此地的行人的头颅割下。由于越来越多的人神秘失踪后又被发觉身首异处,睡谷一带开始被称为遍布血腥的“恐怖之谷”。
克瑞恩的到来受到了村民们的欢迎。首富凡-塔赛尔之女卡翠娜对克瑞恩心生爱慕。然而,一向暗恋卡翠娜的青年布罗姆以及卡翠娜的年轻继母却感到极度不安,两人从不同程度上对克瑞恩的侦察行动施以阻力。克瑞恩选择了一位与无头骑士有杀父之仇的年轻人马克作为自己的助手,然而,事情却并非他想像的那样简单……
改编自华圣顿厄文的经点故事"断头谷传奇",断头谷一片发生逾1799年,一名行为古怪但心地善良的验尸官伊卡布克莱恩对当时法院以严刑拷打逼供犯人认罪方法感到不满,他大力提倡以科学方法办案,并且发明许多稀奇古怪的仪器协助他办案,这重反传统的作风受到上下百般的阻挠。
这时刚好纽约近郊一个叫断头谷的小镇发生一连串的断头命案,于是颟顸的法官揪派伊卡布到断头谷调查,他在抵达那里之后,竟然听到一个荒诞不经的鬼故事,当地人声称死者是被一个骑马的鬼回砍断头颅,并将头颅夺走,弥补他的断头之憾。伊卡布当然嗤之以鼻,但是经过一段调查之后他也终于目睹无头骑士的真面目,再不得不信其有的情况下,他决定采取超自然的方法以毒攻毒,最后凭着一棵善良的心和一个纯洁女孩对他的爱情,终於破解断头骑士的咒语,把这名冤魂送回地狱,也找到了他的真爱。
5吸血鬼惊情400年-----
爱比死更强大
我的王子,我的爱人,看着你的背影隐没,我感觉到我们的感应变得模糊。
我的吻留在你的唇上,手抓住你的手,不愿放开。你会不会永不复返?
我流泪。
无法给你勇气,无法给你坚定,因为我太爱你,承受不注一点失去你的恐惧。
你推开厚重的门,离开我们的城堡,远方的天空如血一样的混浊,恐怖。
士兵的火把照亮了你的盔甲,决绝而冰冷的坚定。
门上的灰落了一地。时间的味道。我无语地祈求。
兵败。夕阳血红,血流了满满一心。
我的王子,你的生命就这样的消失了?在血流成河的沙场?我如何寻找你?哪里是你?
沙尘迷蒙,我失去你的感应。
我的王子死了,没有他,一切变得没有意义。
站在城堡上,看见天上的云,一朵一朵的,烟雾一样,浑浊,翻滚着,看不见天空。
城堡下的河,静静地流着,声音美得就像是自己的爱人在低声说着我们的母语。
我固执地相信是你在呼唤我,呼唤我与你同在。我的爱人,是你吗?
听着河水的声音,我哭了。
眼泪太轻,落不进河里。
我的感应乱了,我竟然还以为你在,我太爱你,才会有这样的幻觉吧!
这条河将将记载这一切,我们的爱。
我的爱人啊,你不会孤单,因为你有我。
愿主保佑我们在天堂会合。
———————————伊丽莎白
导 演:
弗朗西斯·福特·科波拉 Francis Ford Coppola
主 演:
加利·艾尔维斯 Cary Elwes 安东尼·霍普金斯 Anthony Hopkins 加里·奥德曼 Gary Oldman 基努·里维斯 Keanu Reeves 维诺娜·赖德 Winona Ryder 莫妮卡·贝鲁奇 Monica Bellucci 比利·坎贝尔 Bill Campbell Sadie Frost
上 映:
1992年11月13日 ( 加拿大 )更多地区
地 区:
美国 ( 拍摄地 )
对 白:
英语 希腊语 罗马尼亚语
公元1462年,君土坦丁堡受到土耳其人的袭击,德考拉伯爵受命征讨土耳其军。谁知就在他获胜之时,谣言四起,传言他已被打败杀死。他的妻子莉莎悲痛欲绝,投河自杀,班师回国的德考拉只看到了妻子的尸体。他愤怒地责问上帝,为什么他一生都为主而战,最终却遭到这种结局。他用长矛刺穿了十字架上的耶酥,鲜血四流。德考拉从此投向了魔鬼,以鲜血作为生命,成了一个不死的吸血僵尸。
四百年后,1897年的伦敦。年轻律师约拿受命到罗马尼亚特兰斯瓦尼亚属地的德考拉家族城堡去办理这位贵族后裔在伦敦的地产手续。为此,他将与未婚妻—— 美丽的美娜分离。德考拉城堡的主人公正是已化为吸血鬼的德考拉伯爵,他发现美娜与莉莎惊人相象,认为美娜就是莉莎的转世再生。他决定找到美娜,找回那一份遗失了四百年的真爱。他将约拿囚禁在城堡之中,带上成箱子的故乡泥土:这是他力量的源泉,乘船一路呼风唤雨来到伦敦。他的到来复苏了伦敦的黑暗力量。吸血蝙蝠与狼人醒了,伦敦处于一种神秘的恐怖之中。而美娜却总在冥冥之中听到一种心灵的神秘的召唤,在恐惧中又带有一种强烈的向往。来到伦敦的德考拉化为年轻的王子找到了美娜,他的优雅风度和神秘迷人的气质逐渐征服了美娜。美娜热烈地爱上了他,并在与他接触中隐隐回忆起一些她前世作为莉莎的生活往事的悲惨结局,这使她陷入一种忧郁与幸福之中。美娜的女友露丝受到一种诱惑而与狼人结合,开始逐渐蜕变,最终将死去成为一个吸血僵尸。露丝不断失血却又毫无根由的离奇病症终于引了神秘学家宏希成的注意,他经过查证,终于确认这一切怪异之事的起因正在于伟大的吸血鬼德考拉身上。他联合并说服了几个绅士一同对付这种可怕而神秘的力量。
约拿摆脱了魔女的控制,逃出了古城堡,被一所圣母院救起,他写信给美娜让她来此与他完婚,以摆脱德考拉的魔手。等他们回到伦敦时,露丝果然已在死后变成吸血鬼。宏希成带人闯入了墓地,刺穿了她的心脏,割下了头,这样才杀死了吸血鬼。约拿立即加入了宏希成一伙,去对付德考拉。他们找到了他驻停的修道院,焚烧了他带来的泥土。而德考拉此时已找到了美娜,并将一切都告诉了她,美娜知道自己深爱着德考拉,决定永远跟他在一起,变成不死的吸血鬼之身,共同享受永恒的真爱。由于失去了故乡的泥土,德考拉只有先回到城堡蓄养力量。宏希成对美娜催眠,利用她对德考拉的爱的力量追踪德考拉并彻底消灭他。终于在日落之前他们赶上了德考拉,并在城堡里重创了他。美娜不顾一切地扑上去,把将死去的德考拉拖入了城堡。在死亡的最后时间,德考拉终于大彻大悟,重新回到了上帝主的怀抱,明白了什么是真正永恒的爱。他最终作为神勇英武的德考拉伯爵,上帝的守护者而死去。美娜含泪举起长枪,刺穿了他的心脏,割下了他的头颅。他们之间的爱情已从中得到升华和永恒。
6剪刀手爱德华
原 片 名Edward Scissorhands
中 文 名梦幻剪刀手
出品公司20世纪福克斯公司
出品年代1991
IMDB链接 http://wwwimdbcom/title/tt0099487/
IMDB评分75
国 家美国
类 别剧情片、科幻片
导 演蒂姆·伯顿 Tim burton
主 演约翰尼·戴普 Johnny Depp
薇诺娜·瑞德 Winona Ryder
一个类似科学怪人的发明家制造了模拟人爱德华,这个爱德华具备人类的一切肉体和精神的功能,但发明家还没来得及为爱德华装上双手就去世了,只留下一双剪刀手作为代替。孤独的爱德华隐居在远离人群的神秘古堡之内,不敢面对正常的人类。派格发现了这个少年,出于对爱德华处境的同情,把他带回了家。爱德华很快以灵巧异常的剪刀手和温和的性格博得了人们的欢迎。他能用剪刀手修剪植物、剪出奇妙的发型。派格的女儿金逐渐爱上了这个爱德华,但给爱德华带来的却是痛苦—— 他甚至不能拥抱自己所爱的人。在影片的结尾,爱德华在冰雪纷飞之中,用一樽表达爱情的冰雕献给深爱的女孩。
当爱不求回报的时候,故事的结局注定是一个悲伤的童话
“你知道……我的花儿……他对她要尽责啊!她又是那样娇弱无力!还有她是那样单纯天真。她只有四根毫无用处的刺来保护她对付全世界……”——《小王子》(安东尼·德·圣-埃克絮佩利)
几乎每个人都是伴随着童话长大的。小的时候大家喜欢看《格林童话》,因为那里有“美丽的公主与英俊的王子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为结尾,叫人快活而满意。但是,恰恰是一些不够美满的童话故事让我在成年之后还一再想起,譬如《小王子》、《快乐王子》,还有安徒生那些不朽的作品。
蒂姆·伯顿导演的《剪刀手爱德华》是一部关于机器人的现代童话。它讲述一座古堡中住着一位发明家,制造出了各种东西,最后还造出了一个机器人,并给他起名叫爱德华。发明家对这件作品倾注了全部的心血,他甚至教授爱德华人类的礼仪和诗歌,何时微笑何时沉默。然而,没有等到机器人最后完成,发明家就去世了,留下已有人类心智却残留着一双剪刀手的爱德华独自在古堡生活。不知过了多少岁月,一位推销化妆品的中年女子佩格误闯城堡,发现了形容古怪的爱德华。好心的佩格没有被爱德华惨白的肤色和张牙舞爪的剪刀手吓倒,而是怜其孤独,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家。
佩格住在一个色调明丽的小社区里,女邻居们都喜欢调情、窥探、以及搬弄是非。爱德华的出现,给她们百无聊赖的生活增添了新鲜的刺激,所以大家都对他表现出了极大的友好甚至亲昵。当他展露出用剪刀手修剪植物、设计发型的才华,全镇的人几乎都为他癫狂了,把他当成了明星一样的宠儿。但他也有自己的痛苦,那就是爱上了佩格的女儿、美丽绝俗的金。金早已有了男友,而且对这位家庭新成员一直有抵触情绪。为了金的一个请求,爱德华硬着头皮潜入金男友父亲的豪宅,不慎被警察逮捕后也没有吐露真相,唯恐连累心上人。虽然他不久由于“没有判断是非的能力”被释放,但周围的人都把他看成蓄意抢劫财物的危险分子,对他以及佩格全家敬而远之。在这一过程中,金逐渐看清了男友的丑恶嘴脸,与他决裂,并对爱德华产生了好感。
圣诞夜大雪纷飞,矛盾达到了最高潮,爱德华越想做好事就反而被误会得越深,全镇居民都要求驱逐爱德华,甚至连佩格也认为他应该回到古堡中去。在古堡的打斗中爱德华杀死了金恶毒的男友,金也接受了爱德华不求回报的爱。这是爱情最初的交融,也是最后一次的交融,从此爱德华永远隐藏进了不为人知的角落,在那里修剪他的植物、冰雪、和爱情……
有的童话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会有个悲伤的结尾,不论它表面上多么轻快、花哨、令人忍俊不止。为什么我知道?因为那些故事里的主人公都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他们是精灵,是妖魔,是异类,他们与现实世界从本质上就格格不入,终究不能被世人接受。来自另一个星球的小王子终于无声地倒下,离开了我们;快乐王子被丢进铸造厂的火炉焚化;海的女儿化成水面上的泡沫,永远失去了她的爱人。而爱德华,一个机器人,一个有一双剪刀手的机器人,一个连自己爱人都不能拥抱的机器人,最后没有毁灭已经是导演对观众的眷顾,怎么还能期望一个圆满的结局?
其实爱德华该死的地方并不在于他是一个机器人,而是身为一个机器人却又不老老实实做机器人。他布满电路的冰冷躯体里竟然孕育出热烈的爱情,这就足够使人们恐慌的了。蒂姆·伯顿刻意让故事发生在一个没有具体年代和地点的社区,花花绿绿的房子颇具超现实色彩,似乎是想告诉我们这样的事情可能是完全杜撰出来的,但也可能发生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伯顿自己就在与佩格一家生活的极为相似的环境中长大,因此他对一众邻居的刻画十分生动,虽则夸张,却真实可信。不论是曾对爱德华颇感兴趣、甚或意欲挑逗的阔太太,还是从一开始就对他排斥厌恶的女教徒,最后都汇成了一股强大而凶恶的势力,要置这个对他们无害的孩子于死地,只因为他有一双剪刀做的手却同时拥有一颗人的心。
约翰尼·德普在这部影片里发挥出了他的最佳演技,作为一个机器人,爱德华的面部肌肉是僵化的,几乎没有表情,一双尖利的剪刀手也不利于表达感情,德普却通过他的眼睛传递给观众大量的情感信息,衬托在他惨白的脸上反而更加令人难忘。当看到他被误解时眼中惊恐痛苦的神情时,我觉得自己的心象是在那目光中慢慢粉碎。至于女主角,也许是看了《纯真年代》后的偏见使然,我总是认为大美女薇诺娜·赖德就像她演的人物一样,是个徒有其表的好莱坞花瓶,在这部影片里也不例外。不得不承认她的美丽,那冰雪中一袭白裙简直不食人间烟火,正适合这现代童话的梦幻色调。但同男主人公相比,女主人公的性格偏于单薄,这从根本上限制了薇诺娜·赖德的表演,对准她的摄影机镜头也仅满足于捕捉她迷人的微笑或忧伤,以这样唯美的面部特写赢得观众。这里讲述的与其说是爱德华和金的爱情,不如说是爱德华对金的爱情,他为她献出一切,直至最后被所有人驱逐,她虽然感动甚而有所回应,但毕竟不能和他在凄凉的古堡里隐藏一生。金的感情再纯再真,也是世俗之爱,而爱德华的爱才是不朽的,因此也是不属于我们这个世界的。
佩格家居住的地方以前是从不下雪的,只有当爱德华出现后洁白的雪花才开始飞扬在那片土地上空。那冰雪,不正是如白纸般纯净的爱德华吗?他近乎丑怪的外表下呈现出来的才是影片中真正的至美,尽管是以悲伤地流泪(下雪)为代价的。
7The Rocky Horror Picture Show
洛基恐怖舞会/洛奇恐怖晚会/洛基恐怖秀
评分:★★★☆
时间:1975
片长:105分钟
出品国:英国
类型:喜剧、恐怖、歌舞、科幻、cult、camp
关键词:易装、变性、摇滚乐
导演:吉姆·莎曼
主演:蒂姆·柯里、苏珊·萨兰登
这是一部极其奇特的影片,它既是一部小众追捧的cult影片,系七十年代轰动一时的次文化**代表作,也是美国“午夜场**”的经典;同时又是一部以夸张过火作为卖点的camp影片,具有极高的观影互动性,银幕上下可以打成一片,唱作一团;除此之外,它还是一部打破常规的科幻歌舞片和恐怖片,展览了易装、变性、摇滚乐等内容。
《乌鸦》是一本由(美) 埃德加·爱伦·坡著作,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448图书,本书定价:4900,页数:2017-12,文章吧我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乌鸦》读后感(一):直面死亡,永不得脱
爱伦坡是哥特小说和诗歌的伟大作者,哥特元素在其作品中无处不在。哥特式中世纪典型艺术风格,代表着恐怖、颓废、上帝、神秘、死亡等,黑猫、蝙蝠、乌鸦、十字架、鲜血等成为哥特式作品中最经常出现的意向,作品往往通过描绘内心的邪恶与恐怖的环境来表达绝望、孤独等主题。不难看出,爱伦坡的各类小说和诗歌中深受哥特式影响,《乌鸦》这本书就是爱伦坡的短篇小说集,他铸造了哥特式小说的伟大成就。
爱伦坡对哥特式风格的入迷与他的经历关系密切。他早年丧子,中年丧妻,健康状况也不好,内心一直都倍感孤寂凄凉。对妻儿的思念,给他的脑海中带来种种幻想,直面死亡的经历让爱伦坡对美好事物的死亡和凋零有着强烈的迷恋,这种迷恋不但让他经常以死亡为主题创作小说,更是开创性地引入诗歌,成为哥特式诗歌的开创者。
《乌鸦》这本书的众多死亡恐怖小说中,爱伦坡都用他的才华为他的文字给予哥特式装修,使之呈现出哀伤、神秘、死亡。《乌鸦》的小说中,读者经常能够看到毛骨悚然的场景,感受到诡谲恐怖的气氛,听到凄厉的悲鸣或呜咽的私语,见到神经质的男主角。在那种复古、破旧、神秘、封闭的哥特式建筑周围,是无法撕破的黑夜,狂风肆虐,屋里确实厚重的幔帐随着风声飘扬,昏弱的灯光闪烁不定,随时将息;房门嘎吱作响,随着风咣当;忧郁的深沉的男主在屋里,与幽灵作伴,与魔鬼起舞,内心一阵阵波澜。即便在这个屋子里曾经有过欢声笑语,在《红死病的假面具》中,普罗斯佩罗亲王的城堡夜夜都有欢宴舞会;在《瓶中手稿》中我从海难中逃脱并躲在一艘奇异的船上,夜夜观察一群水手的生活;在《黑猫》中我曾经特别热爱、亲自喂养黑猫普路托,还是与深爱的妻子的共同爱好和话题;在《椭圆形画像》中画家深深迷恋他的妻子,并想替自己的新娘画画;在《陷坑与摆钟》里我躲过了宗教法庭意欲置我于死地的黑暗中的深坑,却又要面对最终将要割破我胸膛的锋利的钟摆;《丽姬娅》中我与丽姬娅相濡以沫;但是,所有的快乐都是虚妄,只有死亡是永恒的唯一。在一次假面舞会中,红死病侵袭了普洛佩斯洛城堡,城堡中的男女无一幸免;我躲过了海难并逃脱到一艘奇怪的船上,每天都能看见一群奇怪的水手,但是最终却仍是和他们一起重新下沉到海底;我亲自绞死我的爱猫,但夜夜都受到它灵魂的纠缠,在黑猫的报复下我杀死我的妻子,并被警察抓走;画家终于为他的妻子画了一幅最完美、最生动、最逼真的画像,却攫取了他的新娘的生命;我面对那一次又一次逼近我的锋利的钢刀,却无法动弹,谁能救我?丽姬娅最终也没死神带走谁又是我的下一个丽姬娅?
爱伦坡的《乌鸦》中反复出现黑暗、死亡,也许是长年累月的悲恸沉重打击了爱伦坡的身体和精神,让他在午夜辗转反侧,难以入眠。而午夜正是幽灵与魔鬼放肆的时候,是恐怖与神秘的时候,爱伦坡面对着物是人非的家庭,虽然房屋摆设依旧,但人已诀别,在这个时候,各种幻想与幻象都向爱伦坡袭来,小说里面那深沉忧郁又神经质的男主何尝不是爱伦坡自身的写照?那各种香消玉殒的女主何尝不是他对他爱妻的思念。只是,爱伦坡你是多么傻啊?你企图以文字来忘却伤痛,却不知这只能是徒劳,你越写,你越被寂寞与悲痛侵蚀;你越写,越被思念和哀悼束缚。这些文字为你铸成了一条循环往回的道路,让你永生永世在思念亡妻的道路上不得轮回,走不出这个怪圈。正如书名“乌鸦”,它的名字就叫“永远不再”,永远不再有一个如此爱着的人,永远不再和他一起生活,永远不再和他白头偕老,永远不再出现在他面前……
爱伦坡不愧是哥特式小说的丰碑,恐怖故事和幻想小说的缔造者,他还有一个身份,侦探小说之父,是美国小说历史上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
《乌鸦》读后感(二):那颗不肯原谅自己的心,愿你被这世界温柔相待
《乌鸦》这本书,收录了埃德加·爱伦·坡的25篇短篇小说。
埃德加·爱伦·坡(1809~1849),19世纪美国诗人、小说家和文学评论家,美国浪漫主义思潮时期的重要成员。爱伦·坡自幼父母双亡被收养,短暂的大学生活之后就辍学从军,并低调地开始写作生涯,匿名出版过许多诗集、随笔、小说和评论。1845年1月,爱伦·坡发表诗歌《乌鸦》,一时声誉鹊起。本书正是以此诗歌命名,并且这篇诗歌也收录在书中。
爱伦坡的文学生涯始于诗歌但不止于诗歌,他也是侦探小说的鼻祖,科幻小说的先驱和恐怖小说大师。当代评论家将他的小说分为四类:死亡恐怖小说、侦探推理小说、科学幻想小说和幽默讽刺小说。
《乌鸦》这本书收录的死亡恐怖小说有:《威廉·威尔逊》,《瓶中手稿》,《黑猫 》,《厄舍府之倒塌》,《红死病的假面具》,《陷坑与钟摆》,《泄密的心》,《丽姬娅》等 。茜芝麻读完觉得小说中的情节虽然恐怖怪异,但也确实很入读、震撼人心、发人深省。有些西方学者认为爱伦·坡写死亡恐怖小说是为了探寻恐怖的根源,也有人说是为了探究死亡的奥秘,从而能够直面死亡。不管哪种说法,作者在小说中的描写除了引发我们对死亡的思考外,也引发了我们对人性的思考。
书中的侦探推理小说包括:《莫格街凶杀案》,《被窃之信》,《金甲虫》,《你就是凶手》等。爱伦·坡的侦探推理小说创造了推理小说的基本模式,对推理小说的兴起和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包括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也是脱胎于爱伦·坡小说中塑造的迪潘这个人物。柯南道尔还曾感叹“在爱伦·坡之后,任何写侦探小说的作者都不可能自信地宣称此领域中有一方完全属于他自己的天地”。
书中收录的科幻小说仅有《气球骗局》一篇,尽管爱伦·坡一生中创作的科幻小说并不多,但每篇都很引人入读,想象的同时又不乏科学理论依据,也致使学者认为他是“科幻小说的奠基人”“真正意义上的科幻小说之父”,著名的科幻小说家凡尔纳也深受其影响。
书中收录的幽默讽刺小说有《生意人》,《眼镜》,《欺骗是一门精密的科学》,《森格姆·鲍勃先生的文学生涯》,《与一具木乃伊的谈话》等。除了这些,属于其他类型的小说中也常用到幽默讽刺的手法。爱伦·坡的幽默讽刺小说语言运用很巧妙,既能让读者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故事进展,又很容易代入主人公的身份去体会人物的内心;小说的故事情节也很缜密,让读者看到滑稽故事的同时,也体会到作者的批判和讽刺。
茜芝麻结合印象最深的几篇文章,谈谈自己读完这本书之后的思考和感受。
逼你走上绝路的,不是别人,是你那颗无法原谅自己犯错的心
《黑猫》这篇文章讲述了主人公“我”与两只黑猫的故事,我从小以性情温顺而闻名,对待自己的妻子和宠物黑猫都是疼爱有佳,可自从酗酒后,我就开始变得喜怒无常,烦躁不安,对妻子拳打脚踢,更是将宠物黑猫虐待致死。后来,经历了火灾等一些事件后,我又遇到了一只黑猫,这只黑猫除了胸前有块白斑,其他地方都和之前的那只一模一样,良心上的不安使我收留了这只猫,但每次看到这只猫我都会想起自己对前一只黑猫的所作所为,这只猫对我的喜欢更是让我厌恶,终于有一次在地窖里,这只黑猫彻底把我惹怒了,我举起斧头就要砍它,但是妻子却加以阻拦,失去理性的我直接将妻子砍死了,为了隐藏罪证,我将妻子的尸体封进了地窖的墙里,却没有留意封墙的时候也将那只黑猫封了进去,当警察到地窖来检查时,黑猫在墙里的叫声,暴露了我犯罪的事实。
故事很曲折入读,不少读者看后都会觉得主人公有精神或心理疾病,不能理解主人公怎么就从一个性情温顺的人变成了杀人虐猫的凶手。其实主人公这种反常行为或心态是一种人类心灵的原始冲动,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用作者的话说就是“谁不曾上百次发现自己做一件恶事或蠢事的唯一动机就仅仅是因为他知道自己不该为之”。很多事情最大的吸引力偏偏是我们知道自己不应该这么做。
现实中也不乏这样的例子,明明是老师家长眼里的好学生,却成了杀人行凶者,每个人在情绪失控的瞬间都有做出极端事情的冲动,但我们大部分人能够克制住这种原始的反常行为,并且随着情绪的平缓这种想法很快就消失了,可并不是人人都能做到这点,所以才会造成了悲剧的发生。
主人公一直觉得第二只猫的存在就是对他的警示,不停地提醒他,让他想起自己对第一只猫的所作所为,可实际上那只猫做错了什么?什么多没有,那只猫很喜欢主人公,也愿意跟他亲近,是主人公自己心里过不去,不停地折磨自己,把自己逼上了绝路。
很多时候我们都会觉得之所以走上绝路是外在环境和别人逼迫,却不知真正的原因其实是你无法原谅自己。其实人性中本就有恶的一面,可无奈社会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你自己对好人的要求太高,做惯了好人,一旦犯错就不更容易原谅自己。
连尝试都没有过,你有什么权利说难
《金甲虫》属于侦探推理类的小说,建构了侦探推理小说的经典模式,作者在推理探索的紧张气氛中也穿插着许多轻松幽默的元素,读起来很有画面感,当时就感觉要是拍成**一定超赞,上网查了查,果真有根据小说改编的同名**,可惜没找到片源,伙伴们要是谁有求分享给茜芝麻~
其实它讲述的是一个以金甲虫为线索的寻宝故事,其间一个个线索的发现和谜团的解开很抓人眼球也很烧脑,尤其是勒格朗破译密码的过程。不由得让人感叹,有时候我们真的只是被表面上看上去很复杂的东西吓住了,停下了探索的脚步,实际上当你真正深入其中就会发现一切并没你想的那么复杂。
就像小时候解数学题,什么都不懂时胡乱翻书,看着一堆见都没见过的符号,觉得好复杂,可真正学完之后再看,并没有那么难。所以任何事情在尝试之前别先急着否定,说自己做不到,没试过你怎么知道?
欺骗这门学问,从古发展至今,已经成了一门精密的科学
在《欺骗是一门精密的科学》中,作者总结了骗子的一些特性:谨小慎微、自私自利、足智多谋、胆大包天、从容不迫、别出心裁等。文章举了很多例子揭示骗子的各种作案手法,不禁让人感慨,欺骗这门手艺,真是不分古今,无论中外,一直都存在。
想起前段时间以电信诈骗为主题的**《巨额来电》,片尾有对这些被骗者们的真实采访,有些已经过去好些年,但想起来依旧会落泪,被骗者们在憎恨骗子的同时,更多的是对自己的怨恨和责怪,甚至有被骗去一生积蓄,想不开而自杀的人。
对此,茜芝麻也是感同身受,上大学期间被网络骗子骗去了学费,不敢告诉家人,只能自己去拼命做 挣钱弥补。很感谢当时的几个朋友,他们知道后没有指责和嘲笑,只是安慰我不要太自责,并且跟我说:虽然他们自己钱也不多,但如果我需要,随时可以借给我。
当时真的很感动,借用**里的一句话:面对诈骗,爱才是最好的保护网。被骗者们内心已经不知道反思、责怪过自己多少次,这个时候他们最需要的不是批评和教育而是你的一个拥抱。不是人人都像我们想的那样善良,但能被家人和朋友温柔相待,足矣。
其实,书中的每篇文章都能读出不同的意味,就比如从《红死病的假面具》中,茜芝麻读到了死亡的不可避免;从《瓶中手稿》中体会到了人之将死,无谜可瞒;从《眼镜》中看到了作者对“一见钟情”的讽刺;从《威廉·威尔逊》中读到了人性本我和超我的抗争等。这些小说早已超越了其本身的时代背景,被不同的读者赋予了不同的内涵。当然这本书中也有茜芝麻看完之后不知所云或者完全无感的文章,可能是作品本身没什么特别的含义,更可能是自己经历、思考的还不够。
爱伦·坡的创作原则一直都是“效果论”,每个情节都在为最终想要达到的效果服务,没有离题的枝节和无关紧要的装饰,故事很扣人心弦,不像现在某些改编的电视剧,主线都没有了,又怎么能让人有看下去的欲望。喜欢读死亡恐怖类小说,侦探类小说的,或者只是闲暇时刻想思考思考人性的朋友,茜芝麻推荐你去读读这本书。
《乌鸦》读后感(三):《乌鸦》(爱伦·坡)
爱伦·坡的作品,大学时候在图书馆偶然读过一些,大体上总是有些沉郁阴霾,带着死亡的气息。这本中所选篇目比较杂,有推理类的,也有讽刺类的,还有描写死亡心理类的,不得不说作者是一名鬼才,因为在他的作品中,能看到许多后世作品的影子,脑洞相当大。
推理类的篇目里,印象最深的是《莫格街凶杀案》和《金甲虫》,尤其是后者。前者在前半篇幅中营造出诡谲气息,后半篇幅解密的真相令人始料未及,后者关于寻找宝藏的一系列推理非常精彩,尤其是字符推理部分,虽然并不是非常复杂的悬疑情节,但推理过程严谨有条理,依然让人看得很过瘾。
《一桶蒙特亚白葡萄酒》和《黑猫》,看过很多悬疑里都有过为了隐藏而把尸体砌进墙里的情节,虽然不知道爱伦坡是不是最早想出这个手法的人,但确实是我看过的作品里最早提到的。第一次看到这种手法的时候简直毛骨悚然,无论看多少次还是有些背后发凉。
《红死病的假面具》《瓶中手稿》《莫斯肯漩涡沉浮记》《陷坑与钟摆》,全部是充斥着死亡气息的篇目。看了瓶中手稿之后还专门去查了一下关于幽灵船的传说,顺带了解了“飞翔的荷兰人号”,暴风雨、阴暗的环境加上死亡永远让人心有余悸。《陷坑与钟摆》则是给人窒息般的紧张感,能体会到钟摆降下时主人公的恐惧与躁狂。
《塔尔博士和费瑟尔教授的疗法》,世界奇妙物语中有一集就是讲的类似故事。精神病院的医生才是真正的精神病者,直到最后才发现这个诡异的事实。可见爱伦坡的小说对后世的影响力。记得好几年前有人在微博上安利世奇时截图了这个故事,转发量很高,很多人大呼神转折,实际上都是作者玩过的手法了。
《厄舍府之倒塌》,荒凉的宅子,刚死去的亲人,雨夜的诡异声响,气氛让人想起《猴爪》,大概后者在描写老太太许愿让儿子回来的部分也多多少少有借鉴前者的成分在其中,确实很容易引起读者的心理紧张感,直到最后仍然被这幢阴森的宅子所困扰。
《乌鸦》读后感(四):失控的孤独——读“人群中的人”
故事从拉布吕耶尔的一句“不幸起因于不能承受孤独”开始,整篇便离不开“孤独”。孤独是什么?某种程度上,孤独是一种自由,你完全独享自己的情绪,因为孤独,你不用受限于人群中情感的跌宕起伏。但同时因为享有孤独,你被人群抛弃,孤立于世界边缘。适当的孤独,能让你感受到生命的自由与独立,但当孤独变成自我的狂欢,甚至开始失控时,你便被孤独所囚禁。当失控的孤独不能再被承受,人们便会疯了似的寻求解脱。就如同文中老人一样,他是罪孽深重的天才,他不甘寂寞,他变成了人群中的人,他走了整整一天也没走出大街的骚动与喧嚷。这或许就是引言中提到的“不幸”。
在读这个故事时,让我一开始觉得奇怪的是,为什么花了一半的篇幅来讲大街上各式各样的人,从他们的身段、衣着、气质、步态、外表以及面部表情等等,由外到内看到他们的心境,甚至是看到被划分的这一人群的特质,以及他们在现实社会中的地位和困境。文章后半部分作为故事的重点,却与前半部分在篇幅上是同样的地位。而后我才意识到,故事的重点并不在老人身上,而是在人群身上。爱伦坡真正在写的是人群的精神困境。老人试图融入人群,但人群中的人又与老人有什么不同呢?都是被孤独胁迫,淹没在人群中的沙子。
而后,在上完毛尖老师讲解《马耳他之鹰》的课之后,便更能理解这种写法其实是一种侦探视角。城市是一片荒原,乍一看毫无生气,而侦探式的视角将城市拉回到人性的维度。这也许就是早期城市文学都用类似“侦探“的视角切入的原因,侦探为侦破犯罪案件,目光游行在城市中,而现代犯罪是在一个失控的时代中产生的,任何人都可以拿出一把枪。城市成为了一片黑色丛林,侦探的目光显得尤为重要,因为逐一排查,看穿人们的心事,城市才得以恢复秩序。这里的秩序同时存在于人的意识层面和城市的宏观场面。视角回归到人性,一切才得以给出合理的解释。
而在这篇中,爱伦坡同样也采用了“侦探视角”,“我”像侦探一样思维敏捷,冷眼旁观世界却有着巨大的热情与欲望。“我”将人群划分,饶有兴趣的观察他们,有时也会陷入沉思。比如在辨认赌徒时,每一个细节都被标上了怀疑的标签,因为他们可能自诩为靠机智为生的绅士---这正是侦探视角的特点之一:怀疑。同时每个细节也被看得清清楚楚,似乎在侦探眼底下,人是透明的,试图看到世界错综复杂的“网”背后的线索。这其中有一段:他们衣着各异,有铤而走险的用套筒骗赌法行赌的赌徒穿的衣服,天鹅绒马甲,时髦的围巾,镀金链条,精致的纽扣,在审慎而朴实的牧师看来,一切都很可疑。侦探确实如同审慎朴实的牧师,能很清楚的看到服饰背后的疑点。夜深了,“我”对人群的兴趣愈加浓郁起来,人群的总的特性有了改变。也正是因为这一视角的运用,“我”才能看到这种改变,人性的画卷就此慢慢铺展开来。
即便是如此高明的“侦探视角”,在碰到老人时也陷入了困境。“他有一种绝无仅有的奇特表情,我从未见过类似的表情。”这种迷惑不解反而激发了“我”跟随这个老人的欲望,我感到 、惊讶和着迷。这个老人内心的确记载了无比疯狂的历史,因为他是人群中的人,日复一日,从未放弃对自己的这种定义。不分白天夜晚,他唯一的目的就是找到人群,融入其中,不停的走。他感受不到人群的孤独,在不停逃离孤独的过程中,他早已忘记孤独是什么感觉,他能感受到的只有融入人群的狂热与舒适,与独自行走的躁狂。他完完全全被人群囚禁,为了舒适,永远也走不出街道的喧嚣。在我看来,对老人的描写是为了更加深入人群。拥挤其实会加剧孤独,人来人往,有的只是身体上的接触,内心的疏远便在这种疏密的对比中一下子显现出来。老人的行为完全背离了这个观点,而聚集的人群同样也有此般的狂热,想要借人群逃离孤独,认为人群是对自己的最好庇护,孰不知人群只是在将你淹没。
在这里,人群对于他们是庇护,也是潮流,卷携着个体涌入城市的每一个街道,又将他们淹没。不断寻觅人群,也愈发绝望于自己对失控的孤独的无可奈何。人群就像是一面镜子,照见你的孤独与格格不入,也照出了城市吞食个体的血盆大口。即便城市是如何的血腥黑暗,人们还是在不断前行,为了寻得舒适人们融入人群就成为了唯一的方法,因为永远也无法逃离城市,逃离被禁锢的生活,而人群却能营造出一种逃离的假象。人群作为城市的衍生物,在性质上也同于城市,假象终归是假象,人群同样在吞噬个体,吞噬掉他们对抗孤独的能力,消磨掉他们仅剩不多的自由与独立。所以,人群在这个维度上可以代表城市。
最后我想谈谈关于“我”和故事的背景。“我”就如同爱伦坡本人一样,试图更多的了解老人,试图看到这个时代的症结。他的确看到了,预言出了“繁华一梦”背后隐藏的焦虑无依,“上帝死了”之后人们的迷茫。当时的背景是:大机器时代到来了,机械化高度介入人们的生活,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不可避免的开始异化,如拜伦等英雄时代的精神寄托不复存在,继而出现的是孤独彷徨的精神荒原。故事通过老人,将这种孤独变得失控,不过是另一种人文关怀的极致体现。
《乌鸦》读后感(五):黑猫与乌鸦
爱伦坡这个人就不用多说了,他是十九世纪美国诗人,也是小说家和文学评论家。三十六岁那年,他发表了诗歌“乌鸦”,一时声名鹊起。这就是本书书名的由来:这本书不仅收入了爱伦坡的25篇具有代表性的小说,还有他的代表诗歌《乌鸦》。
当然,他不只是诗人,还是侦探小说的鼻祖、科幻小说的先驱和恐怖小说大师。他一生写了七十篇短篇小说和一部长篇小说,涵盖恐怖小说、推理小说、科幻小说和幽默讽刺小说。
单说推理小说,爱伦坡曾经写过的《莫尔格街谋杀案》、《玛丽·罗杰疑案》、《你就是凶手》、《被窃之信》和《金甲虫》五个短篇,为后世的侦探小说确立了典范,如今几乎所有推理小说都没有逃脱这五篇小说的模式。这五篇推理小说直接影响了柯南·道尔,因而才有了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
当然,不只有《福尔摩斯》,金庸也是他的众多粉丝之一。阅读爱伦坡,可以轻易的在其中找到金庸小说里许多情节的源头,比如《天龙八部》里给无崖子给妻子雕刻玉像的情节,让段誉为其倾心,就改自短篇小说《椭圆形的画像》,甚至是《连城诀》里万震山将死人砌于墙中,则来自《黑猫》。
最后聊聊这本《乌鸦》的版本。它大概是我买过的爱伦坡小说集最喜欢的版本了,在爱伦坡的小说之外,增加了爱尔兰艺术家哈利·克拉克极具暗黑气质的插图,和小说相得益彰。这本书是三十二开本,平装,加了一个腰封式的外封,易于阅读,也可以用来收藏。最主要的,用纸非常好。译者曹明伦先生,一直是爱伦坡小说的经典译者。最近越来越喜欢果麦出的书了。
乌鸦定律,看过你就释怀了。
乌鸦定律
1什么是“乌鸦定律”
一个人如果不改变自身的一些缺点,而是一味地选择逃避,那么问题井不会得到解决,同时还会被更多的问题所困扰。一个人若是能坦然地面对自己的问题,一日三省吾身,能做到凡事不计较,遇事有担当,那他也就趋向成热,能更好地面对生活,收获幸福。
上帝给了我们两只眼睛,只眼睛看世界,一只眼睛看内心,不断检视和反省自己,才是我们一生的必修课。
与其抱怨/不如改变。
2“乌鸦定律”的故事
乌鸦和鸽子住在一个小森林里,有一天,乌鸦准备离开,就向朋友鸽子告别。鸽子问它:你为什么要搬走呢乌鸦回答道,其实我也不想搬走,但这里的人对我太不友善了,他心嫌我的叫声太难听,不欢迎我留下来,我是真的待不下去了。鸽子沉思良久,对乌鸦说了这么一番话:“朋友,你如果不改变自己的声音,那么无论你飞到哪里,都不会有人欢迎的。”
这就是乌鸦定律。
3“乌鸦定律”的原因
很多人都像乌鸦一样,认识不到自身的缺点,凡事都归咎他人,把自己当作“受害者"。而这种受害者心态,正逐渐拖垮,毁掉你的人生。孟子曰:“行有不得,反求诸己。"这样的人无法走出困境,反而会因为困境的存在,持续陷入“抱怨一失败”的循环。
弱者从别人身上找原因,一想就疯了;强者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一想就通了。
4乌鸦定律的启示
面对问题,一味抱怨推卸责任,只会陷入消极被动怪圈里;而懂得反省,学会积极改变自己才能解决问题,才会变得更好。学会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停止指责,学会完容,生活才能越来越顺,人生之路才能越走越宽。我们都无法改变烂人的存在,也无法改变烂事的发展。能改变的,只有自己的心态。人生的成与败都由自己决定,学会改变,才能使自己越来越优秀。
5如何克服乌鸦定律
①烂人烂事不纠缠,学会放过自己尼采说:”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凝视 深渊过久,深渊将回以凝视。
②遇事不指责旁人,多从自身找问题事情已发生,责备他人也无济于事,只会徒增烦恼。学会宽容,人生之路才会越走越宽。
③有空多读书,寻找生命的意义读书是治愈一切的良药,解决不了的问题疑惑,能从书里找到答案和慰藉。
主要内容:鼹鼠米加的家住在月亮河一带,这是一个富有诗情画意的地方。米加结识了鼹鼠尼先生的女儿尼里。
他喜欢尼里,只想帮助尼里,尼里每天要洗很多很多衣服,所以,他 想发明出一种东西,把尼里解放出来。
作者:《鼹鼠的月亮河》由王一梅著作,1970年生于江苏太仓。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苏州市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分会副会长。
现就职于苏州大学社会学院。这部长篇童话获中国作家协会第六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
所有的人物:鼹鼠米加,米加的爸爸米先生,女鼹鼠尼里,魔法师咕哩咕,乌鸦红辣椒,乌鸦首领黑碳,老鹰铁嘴,刺猬先生。
出版社:新蕾出版社和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三个段落:
鼹鼠爸爸米先生最喜欢挖地洞,他把自己叫做“挖掘工程师”。当他从地下钻出来的时候,他的第九个孩子出生了。
鼹鼠爸爸姓米,是月亮河一带有名的挖掘专家。
他常常穿着一条蓝色的工装裤,裤子上有许多口袋,显得特别肥大,这是米先生让米太太特别为他做的。
扩展资料
《鼹鼠的月亮河》有一种恬静的、体贴的、细致的关爱,给了我们一种深切的慰藉。我们不由自主地会追随这只叫做米加的鼹鼠,重新体验和品味一下远逝的、久违的以及被我们忘却的故乡情结。
我们所获得的不仅仅是一种愉快的阅读,而且还有一些忧伤和感动。也许我们已经不再习惯感动,但我们还是不能不被美丽所感动。
王一梅十分关注童话人物的内心世界,关注他们的命运,关注人际的情感关系,并对它们作出一种纯真而优雅的审美评价。
但是,文学的情感传达还有赖于艺术形象,即诗情总是通过意象来显示的。
在《鼹鼠的月亮河》中我们看到的是反复呈现的宁静而神秘的月色,而月色中又那样水乳交融地流荡着鼹鼠米加和尼里的清澈纯真的友情。
米加和尼里很浪漫,两个人把脚伸进月亮河里,然后看着远方,想很远很远的事。可是,一只淘气的小螃蟹夹住了尼里的脚。没有比这更浪漫而又有趣的一刻了。
王一梅的童话具有明显的抒情色彩。她似乎并不热心于编织故事,只是从从容容地娓娓道来,舒缓而不沉闷,灵动而不松散。
散文化倾向的叙事方式与精巧别致的布局结构,奇妙地统一在一起,从而产生出一种独特的美学韵味。这种既舒缓又灵动还不失精致的叙事方式,最适合抒写那种温柔、优美、高雅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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