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袁某在向同班17岁女同学小李(化名)表白失败后,持刀潜入小李寝室,趁其熟睡将其杀害,经审理驳回原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死刑,改判犯罪嫌疑人袁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事情回溯到2018年8月,因高考成绩不理想,袁某决定到巴中高考复读班复读,在校期间,袁某喜欢上了同班同学小李,并在同年的11月11日向小李告白,却被小李以高考后再谈此事为由拒绝了。这一情况在小李的朋友李某1的证言中得到证实,李某1在证言中介绍,袁某第一次告白时小李曾将袁某通过QQ约小李的聊天记录给她看,并邀请她一同去。在告白现场,“袁某表白,小李拒绝了,袁某站在那里一直不走,我去劝,袁某才走了”,此后袁某又纠缠小李多次均被拒绝。
据多名二人的朋友及班主任廖某的证言,在告白失败后,袁某曾用美工刀将自己的左手割伤,并于11月14日向班主任廖某请假回家。但据廖某证言,袁某申请请假8节课称要回家调整,但向袁某父亲电话询问却发现袁某并未回家,随后廖某在当地网吧寻找袁某未果。直至同月16日袁某才返校上课,表现正常。
这一平静持续到11月18日,当天晚上9点左右袁某从学校对面的文具店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带着断线钳、锯条和水果刀进入学校,在小李的寝室外观察。据一家五金店的店主曹某证言,在事发一个月前的一天上午,袁某曾来到他店里称要购买可剪小拇指这么粗钢筋的钳子,随后从店内购买了一把断线钳和两个锯条。袁某在小李寝室外等待到熄灯后,于次日(11月19日)凌晨2时,开始用断线钳和锯条破坏小李寝室阳台上的护栏,三小时后破开并进入寝室,将熟睡中的小李当场杀害,随后用同一把刀自杀,经当地医院抢救生还。
袁某行凶过程被和小李同寝室的小王(化名)发现,据小王证言,在19日当天5点多她突然听到小李在“啊啊啊”的叫,察觉不对打开床头灯便看到袁某背对着她,“喊了好几声袁某他没理,双手在动,继续压在小李身上”,随后寝室里的人都被惊醒跑出去找宿管阿姨。袁某行凶被寝室管理员熊某、米某发现后报警并拨打110,小李经医务人员检查当场死亡。
针对此案,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袁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袁某提起上诉。
据二审上诉理由,袁某称自己有精神疾病、该案为感情纠纷引起、有坦白认罪悔罪情节、愿意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等数项理由,要求法院从轻处罚。
最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袁某无精神疾病,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袁某与小李二人为同学关系,将多项上诉理由驳回,认定在审理期间,袁某有认罪悔罪表现,并愿意赔偿家属经济损失,宣判撤销原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袁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01
针对这起新闻,众说纷纭,甚至有人提出建议应该怎样委婉的拒绝人。难道学习一下怎样委婉的拒绝人已经成为一项求生技能?
作为一个亲职教育类的公众号,我比较关心袁某疯狂背后的心理动因和成长经历的影响。
与人际能力相关的议题当中,经常出现将“占有”误解为爱情或友情的权利。
在人的发展过程中,婴儿对他人是有绝对的占有欲的。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对环绕他身边的妈妈不只是想占有而已,甚至视为是他世界的一部分。慢慢地,虽然他知道照顾他的这个人比他还更有力,但无法遏止的占有欲,还是让长大后的他跑到父母的床上(潜意识里不甘心爸爸占有了妈妈),或是在上弟妹出生后又有了尿床赖皮等退行行为(潜意识里以为回到昔日的幼小就可以继续占有父母)。
当然,更不用讲狠狠地咬母亲的乳房或其他攻击动作了。这些动作背后其实是有着强烈的毁灭欲望,小孩如果有这些侵略性动作,因为还小,大人们也就觉得是可爱的。但是,如果长大到个头跟父母一样高了,还有这些攻击行为,其实是十分具有伤害性的,足以危及一个人的身体安全,甚至是要命的。
只是,随着成长,从婴儿到小孩,人们开始学会自己不再有权利占有另一个人,即使他和另一个人的关系是多么深厚。从占有到分享,从一个人的世界到两个人的世界,甚至是可以容纳两个还在成长变化的意识的世界,这中间,存在着许多的发展。
然而,像情杀这类的现象,其实只是冰山一角。许多没发展成谋杀或严重冲突的,却也充满了跟占有欲有关的严重冲突。
02
我想起大学里的一件事,虽然后果没有发展到袁某这么严重,却让我们看到了冰山下的情形,让人不寒而栗。
有位同学和女朋友吵架,女朋友跑了。然后,他妈妈来到了学校……
大一的时候,他们俩便认识了,开始交往。没几个月,随着摩擦的增加,女孩子表示要分手一阵子冷静一下,那同学便呆在寝室不愿上学了,甚至还有意无意地表示有自杀的念头。
这位疼爱自己儿子的妈妈,简直吓坏了。她去找那位女孩,也找女孩的父母,希望能帮助她儿子走出来。女孩的父母听到她儿子的状况,忧郁症啦、自杀倾向啦、抗拒上学而旷课太多遭退学啦,也十分善良地劝女儿帮帮忙。
这女孩也果真回去了,而且真诚地给这位男同学再一次机会,绝非虚与委蛇。
没想到,这一次冲突更严重了。妈妈的宝贝儿子在教室里看到女友和其他的同学们愉快地聊天,几乎要抓狂了。他不断指责女友:“你难道不知道我的心情不好吗?为什么没安慰我,还刺激我呢?”“当初复合不是要重新再来吗?怎么自己男友心情不好,还在和别人打情骂俏?”甚至最后,说着说着激动起来,还揍了女友好几拳。
这次,女方父母出面了。女孩子才说,原来上次分手就是因为出现了好几次这样的暴力,而每次事后男孩都苦苦相求,表示会痛改前非,表示都是自己最近一切不顺遂才会如此的,女儿才一次又一次给他机会。女孩的父母了解了这一切,一方面愧疚自己劝女儿帮忙,竟是将女儿送入虎口;另一方面,更是愤怒无比,在电话里悍然阻止了要去送礼探伤的男孩妈妈:“你再来,我们就去告你儿子!”
03
这样的危险情人,充斥在每一所大学或中学里;不管是排名前面的好学校,还是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学校,都有这样的情形。如果这些危险情人没有成长,一切没有改变,以后将成为家庭暴力的加害者。然而,他们的父母可能压根没有想到这些,他们还认为自己的儿子是单纯而善良的,从来就没和危险情人或家暴加害人这一类可能性做任何的联想。
袁某二审改判,父母应该出了不少力。改判的其中一个原因是赔偿受害者家属经济损失了,袁某是没有经济实力做到这一点的。
这样的小孩,如果不是有无止境帮忙的父母帮他挡住一切应有的处罚或应有的代价,他们早就该学会自己无止境的欲望是该自我控制了,他们原本就不是这世界的神祗,而世界也不是围绕着他而转。
5月14日,被害女生小刘的母亲杜女士在网络平台发文爆料。其文中写道,女儿性格很活泼,开朗,能歌善舞,从小非常懂事。家属通过律师了解到,凶手自述和这两个女生没有什么过节。记者从被害者家属处得知,该案5月17日上午将在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事后,杜女士从班上同学了解到,当天早上,该班男生陈某玩火,班上同学被火情吸引。陈某从教室第二组冲向小刘所坐的第一组第一排行凶后,又跑到第四组向另一名女生行凶。期间有同学跪下劝阻,均被陈某威胁。
另一位被害人小许的父亲许先生告诉记者,陈某在行凶之后,从教学楼内走出。在警方警告之后,陈某才将手中的长刀放下。
杜女士和许先生均向《红星连线》表示,校方称教室内的监控没有开,具体的作案细节已无从知晓。许先生称,案发之后陈某的家属从未出面,杜女士表示死者家属方连“对不起”都没有听到。
事件回顾:
2020年9月28日,刘梦(化名)与许珂(化名)在早自习上被同班的陈某持刀捅伤。据仙桃市公安局通报称,刘梦与许珂经120现场确认,已无生命体征。刘梦的母亲称陈某系班上的卫生委员,此前陈某疑因刘梦遗落了垃圾发生争执。
刘女士称陈某作案时,曾将长刀藏入雨伞内带入校园。陈某疑似在作案前,通过个人社交平台发布消息称“已交代好后事”。一位目睹了事发过程的同学曾告诉记者,陈某是班上的班委,喜欢动漫和网游。事发时老师不在班级内,陈某从雨伞里掏出刀捅了两名女生,随后被控制。
其实在一段感情结束后去评判它,是无法说清到底谁对谁错的,毕竟当事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冷暖自知不足为外人道,所以称女性为受害者并不合适,但是,在一段感情结束后,大部分时候是女性伤情多于男性。
女性本身就是个比较弱势的存在,她们常常感性多于理性,从小因为是个女孩子,受到的教育同男性不同,所接触的看到的感受到的大部分是别人对于女性的关照关爱,所以她们很多的人内心是十分柔软的。每个人都会遇到属于自己的美好亦或者是人渣,漂亮的女孩子们不管是开朗的、文静的、叛逆的只要是碰到爱情,她们都会变得像个泡在蜜罐中的公主,需要人来哄需要人来宠,偶尔的任性撒泼也不过是希望你来陪伴,她们的想法就是如此幼稚。
男生对于女生很大一部分是好奇,遇到喜欢的就想征服,惯出宠出自己的公主,可坚持下去的很少,因为这个女生在他眼里已经没有了神秘有的只是聒噪,他渐渐失去爱心,可女生却依然沉浸在一开始的甜蜜里不愿直视变了质的蜜糖,她慢慢变得懂事,然而激情过后的平静终究是淡了,只能分开。女生分开后常常怀念他们的的相遇相知相许,而男生仅仅过后几天就会喜欢上另一个令他心动的女生,她是他的过客,而他是她的刻骨铭心。
女生不管看起来多么坚韧,请记住她们的内心是绝对柔软的,如果决定爱她,就请一直宠她如初,不要半途而废,从天堂到地狱落差太大。
南京女学生被害案将开庭,受害者父母发声希望严惩嫌犯,表示想亲眼看到嫌犯被当庭判死刑。身为受害者的亲生父母,我们能了解他们的这份悲愤。而至于说嫌犯会不会被判死刑,基于相关法规的规定,普通人不得随意讨论刑事案件的相关信息,所以我们不能随意下定论。但是我们相信法律的公正性,所以,嫌犯是否会被判死刑,开庭后就能知晓。
受害者李某月的父亲李胜告诉记者,嫌犯洪某的父亲多次电话联系自己,试图想通过民事赔偿的方式为儿子洪某减轻罪行。但是李胜表示自己坚决不接受民事赔偿,绝对不可能和解,一定要为不幸受害的女儿讨一个公道,只希望哄某能被判死刑。
再者,李胜还表示,自己至今还不清楚哄某到底为什么要对女儿下杀手,对于警方所说的哄某的作案动机是因为情感问题的说法,李胜并不认同,因为他觉得如果是情感问题完全可以用分手的方式解决,不至于杀人。所以,这个疑问,李胜希望在此次开庭时能得到答案。
南京女学生被害案发生在2020年7月9日发生的,迄今为止已经有一年半,李胜夫妻在这一年半里,一边沉浸在失去女儿的悲痛中,一边奔波于跟进案件的进度中,每隔两个月就会从老家跑一趟云南,询问案件的发展,确实,李胜夫妻的遭遇让人心痛。
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女性,特别是年轻女性,在情感生活中,一定要保持一份理智,即便是和已经是情侣关系的男性相处,也不应该毫无保留的完全信任,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凡事谨慎小心一些总不会错的。最后,我们也和李胜夫妻一样,希望嫌犯可以得到法律的制裁,也坚信法律会给出最公正的判决。
网友河南一海归女生遇害案,景区被判赔偿17万余元,这个案件的原因是女生在杭州的景区内游玩,但是被凶手杀害后推了下去,当时有目击者,给景区的保安说了,但是景区内的保安是第一天上岗,因为目击者看的也不清楚,所以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就上岗的保安,也没有特别注重这件事,因此家属觉得女孩的死亡跟景区的管理也有一定的责任,所以说希望景区能够承担起这个责任。
一、女生在西湖景区遇害。女生谭某,是浙江大学的一名海归留学生,本来前途一片光明,但是没有想到,在永远的停留在了西湖景区内。谭某在西湖风景区和家人游玩的时候,失去了联系,从此下落不明,一直到两天后,警方在莲花峰的悬崖下面发现了谭某的尸体,根据警方的调查,谭某是他杀。
二、凶手已经被执行死刑。这起凶杀案很快就破案了,十一月份,警方抓捕了犯罪嫌疑人熊志成,次年七月份,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0年,熊志成被执行死刑,但是谭某的家人觉得,西湖景区在这次的事件中,也要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毕竟谭某是在景区内遇害的,景区的安保工作做的如何呢?
三、谭某父亲把西湖景区告上法庭。谭某父亲把西湖景区告上了法庭,根据法院的判决,西湖景区没有履行到保障的义务,所以导致被害人死亡,因此赔偿人民币共计十七万元,但是谭某的父亲并不满意这个判决结果,因为谭某的父亲觉得,自己的女儿死亡之后,是有目击者的,但是并没有引起景区的重视,所以希望景区能道歉。
(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本是浙江大学从英国留学回来的海归谭某某,成绩优异,漂亮活泼,从英国回来杭州想找工作安顿下来,但天不遂人意,2018年11月13日谭某某失联,最后跟她联系的人称两人约好了一起吃饭,但一直联系不上谭某某,接连两天,朋友圈都转遍了寻人启事,报警后发现谭某某曾独自一人出现在灵隐景区,这也是她最后被发现的地点,经过搜救在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处发现了谭某某的尸体,早已无生命体征,经法医验证谭某某系他杀。
警方立马锁定了嫌疑人24岁的广西男子熊志城,并于广西桂林抓获他。法院判定熊某犯了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一审判决熊某应当被处以死刑;19年11月二审维持原判,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熊某执行死刑,据悉,熊某初中辍学在外打工,但迷恋网络赌博欠下了巨额赌债,有了厌世的念头,死前还想拉个人给他陪葬,于是便来到了杭州灵隐景区的莲花峰,此处人迹罕至,没有监控,刚好遇到了在此处游玩的谭某某,就这样她不幸地成了熊某的目标。
熊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刺向谭某某腹部数刀,还将她拖到悬崖边推了下去,这还不够,他还下崖继续实施侵害,这样一个残忍至极是人害了无辜的一条生命,却毫无悔改之意,谭某某的父母痛心疾首,自己的女儿本来前途一片光明,家庭本来如此的幸福,这段幸福却被这样一个残忍的恶魔打破了,这都是造化弄人啊!
好在熊某被判处死刑,但是这样一个人死不足惜!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希望谭某某下辈子不会遇到这样的坏人,也希望谭某某的父母早日走出失去女儿的伤痛,过好以后的日子。
河南商丘18岁女孩与朋友聚餐后失联,在失联数日以后发现这名女孩已经遇害,那么凶手当时是如何作案的呢?
根据当地的相关媒体报道,这名18岁的女孩在和5位朋友聚餐以后因为有事情提前离开之后就没有了消息,时隔多日,这名女孩的亲戚告诉媒体当日聚餐的地点,并不是在外面的餐馆,而是在朋友的家中,而这位女孩在离开以后,第2天的时候发现这名女孩并没有去上班,所以立刻报了警,而这名女孩因为已经辍学两年,这名女孩的亲戚也是最近才知道她是在当地的一家网吧上班,从她男友的这样可以知道,这次的聚餐当中她喝醉了酒,因为她的男朋友在上学,所以没办法送她回家,和警方在多日的排查摸索当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是一个23岁的跑腿骑手。
这名骑手在这名女孩回家的时候,尾随到她家里作案,从这名犯罪嫌疑人上可以看到,这名骑手是为了实施盗窃,没想到被这名女孩子发现,之后这名骑手就将她进行杀害,并且将尸体进行了转移,目前这起案件还在进一步的侦办当中。
从这件事情上看,这名女孩子是在凌晨被害的,还是在醉酒的情况下,所以对于女生来说,如果凌晨回家的话,一定要保护好自身的安全,最好不要一个人单独回家,因为犯罪嫌疑人往往都是在凌晨的时候进行作案,如果这边没有什么人可以依靠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在身上放一些防护工具,在回家的途中一定要走大道,不要走一些监控无法察觉到的小巷子,即便是到了家中,也要锁好门窗。
所以这名18岁女孩被害,主要是因为这名女孩子发现犯罪嫌疑人正在实施盗窃,之后这名犯罪嫌疑人才将她进行杀害。
这就是所谓的受害者有罪论。
大部分女性出事后,总会有一部分看客将出事的大部分原因归在女性身上,指责她们为什么不保护好自己,为什么要独居,为什么穿着短裙上街,为什么要化妆,为什么半夜还不回家等等,这么看来简直就是女性的错误,像是受害者主动勾引的罪犯,罪犯倒是显得无辜清白了。
但是这又有多么的可笑,真的是这样的吗,这种偏激的,缺乏正义和人道的想法常常充斥这网络世界,甚至是现实生活,强烈不希望大家抱有这种想法,这种就像是在灌输一种思想:只要你不这么做,你就不会出事,只要你不是这样的人,你就不会不幸。
这种类似自我安慰的心理暗示,的确能试图解释一部分的原因,但“穿短裙”“长得漂亮”“半夜才回家”这些荒谬的因素并不是网络看客来谴责受害者的理由,她们没有犯法,穿短裙是她们的人身自由,渴望美丽是她们本能的追求,有什么错误,真正有错误的是那群罪犯,邪恶的,不可饶恕的罪犯,是因为由他们这样的危险存在,才让女性的人身安全有了威胁,而不是女性的本身诱导出这群罪犯。
当然这种被害者有罪理论也不是只存在女性和弱者身上的,当911事件发生的时候也有很多人毫无底线的在网络上评论,“是因为你们平时太横才遭的报应”,如果动物有能听懂人话的话,那么那些虐杀动物的人所说的“都怪它太吵了,老是叫”,被其它小动物听见,那么它们估计都不会叫了。
当你相信“出事了一定是因为自身”这个逻辑,世界在你的心里仿佛就公正了,长得漂亮的就活该被骚扰,有钱人家的孩子被绑架也是活该,因为世界给了他们美好的同时,也要给他们磨难。
这甚至成为了一种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