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论文(血色浪漫)人物分析提纲

求论文(血色浪漫)人物分析提纲,第1张

我写的,你看看,希望对你有帮助。

钟跃民是个典型的浪子,他有着无拘无束,浪荡不羁、散漫自由的天性,同时又风趣幽默、善于在逆境中寻找乐趣,他很聪明,虽然年轻时候从不把聪明用在正路,他很坚强,遇到困难和挫折从来都是和血吞下,他很勇猛,可以以不文明对待不文明的方式来解决很多问题,有时候甚至走向极端,用暴力解决;他讲义气,是可以在患难中把一张烧饼掰成两瓣分给朋友的那种人,他对女人多情而又温柔,每个和他经历过的女人都爱他至深,可以为他做任何事。即使他成长的最重要时期是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那样的身份活却没有成为他人生路上的羁绊,相反,诸如插队、讨饭之类的经历却成为他人生骄傲的一种资本,同时,这种环境也更加造就了他的潇洒和坚毅。

作者在塑造这样一个人物形象,大概是综合了很多男人身上吸引人的性格特质,即使这些特质用正统的眼光来看,并不都是可以作为优点宣传的典范,但它却能深深的把人吸引,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从钟跃民身边一群几十年来的男男女女朋友就可以看出,这些人是被他的性格所吸引,虽然有些人很讨厌他有时候的表现,但还是愿意和他做朋友。甚至可以做一生的朋友。很多男人都希望自己能够拥有这样随心所欲的生活,可以洒脱如鹰隼般自在,可以在开心时候放喉歌唱,不开心时开怀痛饮,可以有一群死党生死与共,可以有几个他深爱着也深爱自己的女人,有一身不凡的本领,可以保家卫国,也可以保护爱人,最关键,是要有一段经历丰富的生活,诸如武侠小说里浪子侠客般快意的生活。可现实生活的束缚,这些都只是多数人的梦想,只存在于脑海里偶尔闪过的火花。但可以通过观看别人这样生活的一种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欲望,比如观看《血色浪漫》里的钟跃民。

周晓白爱了钟跃民20年,最后,却嫁给了同样爱她20年的张海洋,而张海洋却是钟跃民最好的朋友。周晓白虽然选择结婚来迎接钟跃民给她带来的所谓打击,但实际上,她仍然爱着钟,从很多小事就可以看出,比如煎饼摊一幕。她不想离他太远,或者说不想从他从她的生活中彻底消失,这无疑是一种最好的选择,可是,张海洋却成为牺牲品,但张却是心甘情愿,他知道一切,但他愿意,他愿意接受所有的现实,原因只有一个,他爱周晓白。

周晓白出身显赫,也造就了她傲慢的性格。她一向认为只要是自己想得到的,她就应该得到,而且一定可以得到,包括钟跃民这个人。但她错了,因为他自以为非常了解钟跃民,却不知道他时而嬉笑、时而冷峻的表情下是一颗坚强的心,他不能容忍自己的无能,不能容忍自己不能给身边的人带来幸福,甚至是拖累别人,难受和痛苦,他愿意一个人承担。钟跃民不在乎晓白母亲的反对,在意的是自己生活在陕北农村那看不到希望看不到未来的生活,在意这生活是否有意义,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周晓白。他决然选择分手,甚至在以后的所有场景中没有表示出后悔或者留恋的表情和想法,但这不能说明这些就是他真实的想法。

陕北的钟几乎是一个绝望的人,漫天的黄土堆里,看不到任何希望。但他在落寞中还能为自己寻找乐趣,也能为别人带来乐趣,虽然他内心依旧孤寞。秦岭突然走进他的生活,而且因为信天游两个人暂时走在一起,其实,不是因为信天游,而是因为彼此的寂寞。恋爱开始,秦岭的开场白很精彩,那几句话证明秦岭同样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也成为钟跃民心中永远的痛。秦岭的话只是不想让同样没有任何前途可言的钟跃民在思想上有任何负担,虽然,她的坚强是是做给钟看的,内心仍然痛苦。

钟跃民的突然离开,对秦岭来说就是一场抛弃,即使这样,许多年后,秦岭仍然把自己作为交换条件,救出了身陷大狱的钟跃民,这个她一生唯一爱过的男人。两个同样坚强、同样习惯把痛苦藏在内心把欢笑带给别人的人,注定是这样一种结局,即使秦岭可以和钟跃民四处漂泊,但如果他们结合,生活却未必幸福。而这种方式结束一段未结束的爱,的确是一种让人最难忘怀的方式。

张海洋出身、性格、际遇和钟跃民有几分相似,这两个老朋友只是在人生的岔道口做出不同的选择,但很快,他们就又沿着不同的轨迹汇合。他们的友谊在几十年的风雨中如磐石一般坚毅,如日出日落般持久准时,有过矛盾和磨擦,但同样作为强者的他们,看中对方的却不是彼此性格的瑕疵,而是对方的优点,是那种可以相互吸引成为一生朋友的特质。他们有时候也会掩饰,会可以去避免那种针锋相对矛盾的产生。张周婚礼,几个老朋友,周晓白当众翻脸,两个兄弟各自醉酒,一副不能走路的模样,可单独一个人的时候,两个人却马上恢复常态,表情是同样的辛酸,只是内容不同。两个强者在同样的时间选择了同样的方式回避,是一种默契,一种心灵相通的默契。

上阵亲兄弟,打丈父子兵。有过服役经历的朋友都知道,很多时候战友之间的感情甚至可以超越任何一种感情,尤其是共同经历过战场生死的那种,而他们,不但在战场上,就连在学校也是“并肩战斗”的兄弟。中间夹杂了一个共同爱着和爱过的女人,让这份友谊变得有些微妙,但难能可贵的是,双方并没有把这个芥蒂放大化,而是相互用一种退让半步的方式解决。兄弟间的情感最高境界也就如此吧。男人的友谊维持是靠各自性格里吸引别人的特质,一生能够交到一两个患难兄弟是种幸运,谁也不愿意去破坏这种情感,即使有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发生,能够小心维护友谊的人,必将获得另外一部分朋友的尊重。

钟跃民的另一个兄弟宁伟,遭遇悲惨,经受的磨难和痛苦也许要远超过钟跃民。宁伟的性格较为阴暗,所以他容易走向极端。十几岁的时候,亲眼看见哥哥被“小混蛋儿”一刀刺死,这是促成他性格阴郁的主要因素,而后,他的际遇就更加悲惨,每一步都遭 “暗算”,就连见义勇为也成为被开除的理由,原本信任的朋友却让他倾家荡产,最为不幸的是,因此连累了钟跃民。这恐怕是宁伟一生最不愿意做的事情。虽然他脾气暴躁,却也是一个极能忍耐的人,监狱里遭受的耻辱,他居然可以忍受,虽然是另有目的,不过能够忍受那样的环境,不能不说是一种本事。他最后的结局是可以预见到的,一定是死在钟跃民面前,也许是张海洋动手,也许是他自己动手结束自己的生命。

也许是为了拼凑集数,也许是想把故事编排得更加丰满,最后一部分(大约8集左右),故事的主人公成为宁伟,或者说宁伟的戏分过重,把他的死用大量的情节来渲染,加强悲剧色彩,因此来突出钟跃民做抉择时的无奈与痛心。但无论如何,用这么大的篇幅来渲染,有些苍白,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显得十分拖沓。本身就已经把他的性格塑造的十分完美,这些过多的情节有如画蛇添足,让人在期盼之余产生了一丝腻味的感觉,就如同大餐吃完服务员却迟迟不来结帐,那种已经酒足饭饱后急着想离开却不得不等待的心情让人颇感急噪。

剧中悲剧色彩的人物很多,宁伟选择了冷眼看世界,但却有人逆境中笑对人生。李奎勇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家里孩子多,从小就懂事,用他自己的话,整三年没吃过一顿饱饭,而后的下乡生活更是比别人艰苦十倍。李奎勇在最后回顾人生的时候故意回避了一段,那就是他和 “小混蛋儿”在一起混的时候,“小混蛋儿”是个纯粹的流氓,可他不是,“小混蛋儿”可以随意的拔出刀来杀人,可他也不敢,但为了“义气”,李奎勇仍然选择了和他站在一起,即使是面对100多人的围攻。这些事他并没有后悔。

李奎勇下乡的时候和钟跃民是邻村知青,对他的第二段感情前期非常之熟悉。回城之后,也是偶然才碰上钟跃民,也未能成为钟跃民核心朋友圈子里的人,但他在钟跃民心中,仍具有和张海洋等人同样的地位,因为他赢得了钟跃民的尊重。李奎勇虽然贫穷,可他却从没因此而绝望,相反,他却一直在努力,一直在玩命赚钱,最后阶段,他仍然没有后悔自己一生的所作所为,表示如果有来生,一定还要再做一次李奎勇。在人生的最后阶段,能够这样来总结,即使人生不是非常精彩,但也已活出味道来。

李奎勇的死对钟跃民出动很大,虽然在医院里他什么都没说,但他那失魂落魄的表情却说明了他内心的痛苦与无奈,尤其是他第一次主动用力的抱紧高钥,说明他已经懂得开始珍惜生活,开始珍惜身边的一切。李奎勇用另外一种悲壮的方式让钟跃民对生活有了重新的感悟,让他领悟到,人生未必活得精彩,只要自己认为值得就足够。

高钥很幸运,也很不幸,因为最后她成为钟跃民身边的女人,虽然她爱他并不能超过周晓白或者秦岭,钟跃民爱她也未必一另外两个女人多,但最后确实他们走到了一起。高钥的爱是一种宽阔的爱,她选择爱一个人的方式和其他女人不同,那就是她给她爱的男人更多更广的自由空间,从来不用任何形式的束缚让钟跃民感到一丝不快乐。当跃民张口向她要两万块的时候,她没有任何犹豫,也没问是为什么就把第二天营业用的钱拿出来。因为她爱这个男人,也相信他。

钟跃民之所以活的精彩,是因为他并没有让所有的俗事把他包围起来,虽然他总是置身其中,却总能以一种淡然洒脱超然的姿态轻松应对,可以说他的人生非常之精彩,精彩之处就在于有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男人和女人,许许多多的事,好事,坏事,而他好象在他的人生里和别人的生命旅途中飘游,可以随心而动,但实际上,那些多是无奈的举动,他在保护自己的同时,首先想到的却是保护别人,只是很多人并未能理解到这个层面。

血色浪漫,是一种红色的浪漫,说是浪漫,实际上更多的是无奈。钟跃民亲身经历了身边无数人的生死,虽然很多人的死和他并没有直接关系,但是,每一次死亡,每一次他的眼睛看到鲜血的时候,对他都会造成极大的触动,都会或多或少的改变他的生活,也会改变他的一些观念,包括对人生的看法。

对于爱情,钟跃民始终很无奈,过于厚重他无法承担,最简单的了结方式在很多时候是无奈的表现,对于爱情,他从来不能得心应手的驾御,但他善于改变,善于在爱情的夹缝中生存,他喜欢变化,不甘于平淡和寂寞,就注定他要寻找一个可以为他付出和等待,爱他胜过爱自己的女人,幸运的是,最终他找到了。

浪漫,男人女人都很期待,只是浪漫的代价不要太大,不需要用鲜血来染色,浪漫很简单,它存在于你的内心,只要简单的几句话,用你的双手,就可以堆砌让自己和他人感到幸福的浪漫。

他是一个有着深刻痛苦的人,这种痛苦永难排解。他渴望爱,追寻爱,得到爱,拥有爱,却始终无法守护爱享受爱珍惜爱,因为他是钟跃民,他爱一个女人,可以用情至深,可以等待多年,可以埋藏心底,几乎是可以不惜一切,但一定是得除了他的自尊,他的自由,他的希望,他的永不停止的新的渴望。

陕北插队时第一个出现在钟跃民视线里的女人其实并不是秦岭,而是蒋碧云,如果不是后来与秦岭的相遇相识,蒋碧云铁定会被钟跃民收掉,那也就没有后来郑桐的什么事了。钟跃民在哪里都能成为焦点,荒凉清苦的黄土坡上自然也不例外。在那样寂寞落泊的岁月里,对于蒋碧云或是其他任何一个稍稍正常的女人,积极乐观率性阳光的钟跃民就像是穷山沟的黑夜里燃起了一团哔吧作响的篝火,谁都想去靠近以消解寒冷和孤寂。最应该感谢编剧及时安排秦岭出场的人应该是郑桐,虽然他也能算是一根火柴或是一束火把,但钟跃民这团篝火燃亮,郑桐怎么说也只有添柴助旺的份。

秦岭的几首信天游让表面嘻哈内心无奈的钟跃民感觉找到了同类,隔着远远的山沟,要说钟跃民对秦岭一见钟情,也绝对不是因为看清了秦岭的长相或外貌,而是秦岭放声高歌信天游时她那腔调背后的悲凉、激情和希望,让钟跃民矛盾复杂的内心得到了共鸣。所以,钟跃民爱秦岭,其实只是爱一种感觉,一种自我得到肯定得到理解得到交流得到融合的感觉,只有秦岭,或者说只有秦岭的歌声,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他内心的孤独和落寞,而这一点,对于身处在那种清贫艰苦的环境中的钟跃民来说,已如雪中送炭无法抗拒。

秦岭是个智慧型的女人,在她后来与钟跃民悲欢离合的情感纠结中,她比后者看得更清楚,而钟跃民却显得理性不足,经历枪林弹雨命运坎坷,他始终念念不忘秦岭,因为那是他的希望,他的寄托,他的理想,说到底其实不过是一种感觉。秦岭在他们分别之后经历了什么,他根本不关心不在乎,这本身就已不是爱情了。多年以后的再次相遇,他以为可以重新找回从前当年的那种消解渴望慰藉心灵的情感,事实上已经不再可能了。环境变了,人也变了,他们都再也无法回头,无法重头。秦岭懂得这个道理,宁愿与钟上床以慰当年之情,也不可能真的把钟跃民再次引入她自己的生活,在她看来,能够把一段旧情牢牢埋藏在心底,就像在重逢之前多年以来一直暗锁在心中对钟跃民的牵挂一样,也比时过境迁之后再彼此回忆和找寻当年心动的感觉要好一些要理性一些现实一些,当然,她不是没有矛盾没有痛苦地权衡过,最后她的离开与其说是发现楚良是一个爱她的好男人,不如说是她才真正知道钟跃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当熟悉的信天游在多年以后的知青怀旧演唱会上被秦岭饱含深情地唱出,台下伫立后排的钟跃民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再次见到牵肠挂肚的女人在台上唱出当年离别时的那首《走西口》和当年初识时的那首《满天的花哟满天的云》,钟跃民没有情难自控地流下热泪都算是导演的失败。

秦岭,你跟我开了个大玩笑,我真是报应啊。

钟跃民很少这样袒露自己的无奈。秦岭出国临行前给了钟跃民一个轻轻的拥抱,然后转身离去,一段让人唏嘘的情事终于尘埃落定。我想在那一刻,他们内心除了伤感,也都会有一丝如释重负的感觉吧。

钟跃民把周晓白推给了张海洋,自己却被秦岭推给了高月。他爱周晓白,他爱秦岭,却不爱高月,或者说,前两者都是钟跃民主动追求,而后者却是细水长流慢慢的追求到了钟跃民。高月一直以一种聪明的爱包容和理解钟跃民,钟跃民才逐渐半推半就接受了高月,因为除了高月,他没有人可以爱了,他不是那种可以少了爱或少了女人的男人,他所有的信心来自内心,但女人却可以更加激发他的自信。

当然,钟跃民是情种但不是情圣,他重感情,也不欺骗女人的感情,然而编剧为了让他作为一个男人更显真实,还是特意给他安排了一个小秘何眉。钟跃民宁愿上当和一个并不喜欢的女人上床,这合乎常理,在钟跃民后来和何眉翻脸时说出的喜欢两个字,其实并不是指喜欢,只是不讨厌的意思罢了,一个还算漂亮风骚的女人主动勾搭献身于你,谁都自然不会讨厌的,至少在事后之前的当时是可以肯定的。

说到这里,想起印象很深的一段剧情,是钟跃民在一次应酬喝醉后的深夜,小秘何眉与秦岭两个女人都各自在房间等他,可他喝多了,独自一人游走在马路上,给高月打电话。那种浮华热闹之后的孤独寂寥,我看了几近感同身受,找不到自己爱的人可以打个电话,找不到可以随时回去的温暖的家。在那一刻,他的痛苦是无须掩饰的,也是无法掩饰的,周晓白已经嫁给了好友张海洋,秦岭被别的男人包养着,前者他无法打扰,后者他心存芥蒂,和自己爱的两个人都无法相伴,但无论如何,幸好还有高月。高月客观上是一个坐收渔利的女人,但对于钟跃民来说,也只有高月这样的好女人,钟跃民才会由感动而一步一步地依恋她爱上她。

当然,钟跃民最爱的始终是他自己。周晓白对钟跃民说过一句话:你这人啊,心里都清楚,却装作什么都不明白,你怎么这样我的天,钟跃民能怎么样,他只有装糊涂,他能说他最爱你周晓白么,他能说他内心一直放不下的就是你秦岭么,他能说在他眼里你何眉就是一个玩物么,他能说你高月只不过是一个懂得照顾迁就我的女人么。他不能,这些话不是伤人就是伤已,他谁都不愿意伤害,因为他真正懂得,伤人便是伤已,要保护好自己,便不能伤害别人。

你周晓白看我那眼神,再傻的呆子都看得出来,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眼神啊(关于周晓白看钟跃民的眼神,我会特别在点评周晓白时详细描绘),但我不能说爱你,因为我不可能和你在一起,我说了没有意义,只会告诉自己不能和真爱的人在一起而徒增伤感。我能放下自尊求你秦岭不要走么,我能告诉你我不在乎你所经历的一切而娶你相伴到老么,我不能,我不能放下自尊,更不能保证一生只爱你秦岭一个人,我不能承诺,不能乞求,我只能轻描淡写的告诉你我爱你,但还得看你的选择,我是男人,我尊重你的选择。我确实是对你情结,但非要失去你我也没有办法。我已经失去过很多了,再失去你秦岭算不了什么,我钟跃民还有很多路要走,何况还有高月在等着我呢。而你高月愿意等就等着我吧,她周晓白等了我那么多年,你这才哪儿到哪儿啊,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好,但我是个变数太大的人,我无法给你任何保证任何诺言,当然我也不说谎,我心安理得,谁叫你愿意呢,又谁叫我钟跃民是一个这样将永远在路上的人。何眉你就不用说了,我早知道你是李援朝暗设来盯我的眼线,无聊的时候大家玩玩开心也就算了,如果你懂事我也不会亏待你,当然我是不会爱上你这种女人的,如果你让我烦也就一拍两散吧,你要报复我,我也认了,谁叫我和你上了床,而没发现你是这样放不开的人,妈的哄你开心我还不会吗,不过对你丫值得吗,对谁俺都不放在心上,何况是一个我并不喜欢的女人。

唉,我钟跃民命犯桃花,我苦啊,自作孽不可活,又改不了,没办法啊,我他妈怎么会是一个这样的人?

这人啊,还真得结婚,得有个老婆,得过家庭生活,你也赶紧结了吧。张海洋终于回归到家庭生活、享受着成家立业的舒坦,这样对仍一事无成的钟跃民语重心长地说。

在钟跃民看来,要过婚姻与家庭生活也许还不如让他身在牢狱,因为后者只能囚禁他的身体,而前者却会影响他的精神。他要的生活必须是具有不断的新鲜感和刺激性,在他看来,也只有那样的生活才更有意义,才不枉一生,而所有过程中的经历,包括女人,都不过是路边的风景,头顶的浮云,他只为自己而活,只为自己而生。

钟跃民的洒脱若在现实生活中,应该无人可以模仿。前途、身份、地位、金钱,有的工作好的衣着好的家庭好的环境,等等,在他看来都不值得一提,至少他并不看重。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是一个失败者,时时处处适当的情况之下他总有贵人相助,却从不珍惜和把握,到头来一事未成无家无业。他的理想不在事业,或者说他的事业不在物质,这是一个现实生活中难以找寻到的范本。而事实上,哪怕是让他历尽种种磨难,编剧对他都是足够宽容的。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恐怕他大多时候都是),他的女人从来没有背弃他,他的朋友从来没有鄙视他,而且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他都能得到朋友或对手的尊重。这一点也是在现实生活中几乎不可能存在的。你钟跃民再有个性再有魅力再有义气和情商,却时常落泊成无业游民,试问在物欲横流势利世俗的现实社会中,又真能赢得多少无欲无求的仰慕和尊重。

血色浪漫:为何小混蛋总是那么仇视大院子弟?他受过什么伤害吗?

因为家里有亲戚是老北京人,而十多年前刘烨主演的《血色浪漫》又是一代人的经典记忆,特别是经过那个年代的人们,老三届的人尤其有共鸣,一次偶然在一起聊天,然后就说起了那个年代,小编不是那个年代的人,只是从仅有的或者电视中得到有关那个年代的一些信息,聊着聊着就聊到了小混蛋,也就是《血色浪漫》中的那个小混蛋,小编才知道这个人物在当时是确确实实存在的。

在《血色浪漫》中的小混蛋是一个带着时代悲情色彩的人物,他出身贫民,但却不甘于平庸,每天的事情就是到处打架滋事,尤其见到当时大院里的孩子,就各种找事寻衅,用李奎勇的话说,就是为了拔份,显得自己很能的样子,那么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何小混蛋这么仇视大院里的孩子呢?小混蛋是否曾经被这些大院里的孩子伤害过呢?否则哪来的那些大的仇恨,非要把人家弄死才行。

实际上小混蛋仇视大院的孩子,跟现在有些人的仇富心理差不多,因为在当时那个年代,部队大院的孩子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是普通百姓无法比拟的,小混蛋这些平民家的孩子,却没有这样的条件,那时候大院的孩子生活条件的确比工人的孩子条件要好很多,虽说那是个物资匮乏的年代,但是也攀比。

那时候他们不炫富,炫什么呢?炫耀身份,那些大院的孩子,到处跟别人炫耀“我老子是谁谁谁”,并且在他们那个圈子里,是严格按照父母职位高低来论资排辈的,在那个年代大院孩子能有一身将校呢大衣就值得炫耀很长时间,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不仅仅是一件衣服,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只要穿出去谁都会羡慕,所以小混蛋才对将校呢大衣有着如此的执着。

而且那个时代他们的朋友圈界限非常明显,大院跟大院孩子在一起玩,而工人阶级就跟工人阶级在一块玩,记得李奎勇曾经对钟跃民说“跃民,我就看不上你们这帮大院的孩子”,钟跃民也对李奎勇说“奎勇,你不是我们这个圈子的,你不懂!”这就说明了,当时的朋友圈界限是十分明显的。

当时大院里的孩子都都有背景,很多在外面都能横着走,整天打架生事当顽主调戏妇女,而没有背景的平民孩子一般都很老实,当然像李奎勇和小混蛋那种都是特例,李奎勇要不是钟跃民保他,恐怕下场并不会比小混蛋好多少。

小混蛋出身贫寒,可是不满于这些大院子弟不学无术一样凌驾于别人头上那种牛气哄哄的气势,所以小混蛋就用抢将校呢大衣的方式,来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他到处拔份,谁不给他面子,就要捅了丫的,所以小混蛋不但抢衣服还沾了人命,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即便没有后来黎援朝他们设计围捕小混蛋,他的下场也好不到那里去。小混蛋就是想用这样的方式告诉大家,虽然我不是大院子弟,但是我照样能穿将校呢大衣,他抢他到处拔份,其实就因为他缺少这个,但千不该万不该,小混蛋不该拎着脑袋跟整个社会干。

小混蛋的行为基本上等同于仇富心理,因为心里不平衡,才去不断报复大院的孩子,你们觉得小混蛋是什么心理呢?怎么看待小混蛋这个人物角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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