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一考试题,一开车在照明良好的路况下,开远光灯还是开近光灯

科一考试题,一开车在照明良好的路况下,开远光灯还是开近光灯,第1张

看不见的城市 ■施娱杭州外国语学校(保送北京大学) “忽必烈汗已经留意到,马可波罗的城市差不多都是一个模样,仿佛只要改变一下组合元素就可以从一个城转移到另一个城,不必动身旅行。” 当伊卡诺·卡尔维诺写下这句话,这一句戎马倥偬者对城市的厌倦,就如永恒的谶言,紧紧地罩住了我们,百年后生活在高度城市化的时代且血液中流淌着现代属性的我们。我们从这座城市迁徙到那一座,再从那一座城市迁徙到更远。这样无休止地候鸟式循环,总能以千篇一律结局告终——生锈的思想和青春一次次被现实抛弃并扼杀在某座钢筋混凝土丛林的某个房间里。城市,依旧是单调的积木,以冷酷的形式矗立。 我们是否太忙了?惊惶地在倒三角形现代文明上攀爬逃窜的,是城市的恐惧;邪恶地在觥筹交错金碧辉煌里明争暗斗的,是城市的欲望;沉默地在波德莱尔笔下排队吊丧的,是城市的残忍。没有人,这里已经没有人,去触摸,任何一座城市,所看不见的角落。 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脉搏。马可曾经触摸到,佐贝德如白色毛线般纠缠的街道,也支撑起居民憧憬未来的真切梦境;我自己曾经触摸到,丽江古城小桥流水的潺潺罄音,也在诉说这方水土的千年安宁。面对这些鲜活的例外,我们是不知道自己正在失去什么,还是我们已经知道? 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梦境。梦境的无限可能,让一切人口、GDP都失去意义,城市的触感通过独立的个体出现了不统一。我的梦境里,伦敦只是特拉法加的那一面红旗,纽约只是曼哈顿的那一轮悬日,杭州只是六月一个暴雨前万人奋笔的场景。 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真情。这真情被错综的关系银行冻结了太久。一经释放,便不可抵挡地伸向城市的每个角落——这触角是对爱情的渴求,对真知的渴望,对人类苦难的不可抑制的同情。就如面对支离破碎的城市,我们落泪了,这一刻,北川便有了超越地理坐标的意义,化身为一座挺立的丰碑。 看不见的城市,随时都可以触摸。为了回到我们的过去或寻找我们的未来,触摸。 遥远的抵达 ■卞恺灵杭州第十四中学(保送北京外国语大学) 我是一个在城市里长大的人。我习惯于视野中充满着林立的高楼,我爱看这个城市流光溢彩的夜景,当我走过那些商业街时,心中是对这个城市的自豪。 而当我敲打键盘的时候,却常常感觉自己听见的是麦穗在收割机下发出的咔嚓声。很缥缈很模糊,那是来自记忆中的声响。 咔嚓咔嚓……是火车在铁轨上发出的有节奏的声响。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过来。 小时候,我常坐着火车,去很多遥远的地方。为了抵达城市,我们穿越了无数乡村。窗外,满眼都是金色的麦田,田间堆得高高的麦垛,温顺的牛羊,朴素而简陋的民居,和守护着麦田的稻草人。甚至,还能看见阳光倾泻在葵花的花瓣上,花瓣微微颤动,仿佛时光在一瞬间从这一片流向另一片。 乡村就像一个很遥远的意象一样,存在于意识流之中。目光无法达到的地方,就由想像去完成。是的,那些对乡村的记忆已经混淆,在凡高的画中,在悠远的歌谣中,变得越来越理想化。 歌里,悠扬地唱: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梦里,发现乡村,就是人们遗忘在远方的家乡。 回头望,乡村,是人最能贴近大地的地方。几千年以来,朴素的人们,背朝着太阳,将自己最忠诚的信仰和最质朴的情感,完全地交付给这片土地。 米兰·昆德拉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说,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也越真切存在。 对城市的眷恋和对乡村的迷恋,始终在人们的血液中纠结。人们每天都在触摸这个城市,触摸着快节奏的生活,然而城市却每天带给他们失望与陌生。当他们疲惫倦怠时,总是向往着乡村,希望能感受到那里原始而质朴的一切,乡村给了他们能贴近大地的安全感。 然而事物总是在变化,楼房被建造成统一的、与麦田不再相符的风格,田间小径弯曲的线条变得生硬。人们看着现在的乡村,露出失望的表情。那些消逝在记忆中的画面,成为心中永远的痛,于是,它成为人们再也无法抵达的地方。 为了抵达乡村,现在的我们,不仅仅是要穿越无数城市。 一个城市可以不死 ■毛明超杭州外国语学校(保送北京大学) 有人爱山,有人爱水,我却爱城。 同爱城的人中,有人爱都市,有人爱小镇——这于我都是无所谓的。我爱的是一个城市的灵魂。 城市亦是可以被人格化的。科技可以赋予一座城市以它所愿意的任何外表,正如人可以选择任何他喜爱的衣装。但这样的城市是不真实的。我想到了帕斯卡尔。在空间和时间的轴上城市和人都被湮没为一个质点,但如笛卡尔所言“我思故我在”,若有了思想和灵魂,一座城市亦可以包含整个宇宙。而城市的灵魂,便是城市中的人。 忘了在哪里读到这样一句话:“我爱一个城市的程度,与这个城市的书店和历史成正比。”我是极赞同的。高尔基之语曰“不阅读的人没有灵魂”,依然如雷一般敲打着我。排斥阅读和思考,便如阿伦特所指出的,是将人置于自然属性的压力下,满足于物质消费,成为生存必然性的奴隶。马克思把劳动看作人之所以为人的必要条件,而我以为阅读和思考是人成为公民的必经之路。 没有公民,城如何称为城? 而历史则是公民气质的源泉。不是建筑的历史,而是习惯的历史。一个城市从他诞生的那一天起,便因为它的居民们而有了生命。居民的话语、故事,他们订立的法,他们的为人处事构成了城市的血液;到了现在,成了代代相传之后的道德律例和价值判断,体现出来的便是人的性格。如中国北方人的豪爽,南方人的细腻;又如巴黎的浪漫和激情、柏林的严谨,这是城的历史性,一座城无法磨灭的印记。 写到这儿,我突然意识到触摸城市的提法是不够恰当的。触摸是物质上的。在横店或者好莱坞,你能够触摸到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座城市。但那城是死的。城市的血液、生命和灵魂,是被摩天大楼、汽车和飞机忽略为质点的人。我爱我的家乡,因此我感受到他:他的呼吸和脉搏,与我的是一样的。 四川的地震如此强烈,几乎毁了汶川城。但汶川的人还在,他们只是暂时的离开。只要他们还选择成为公民,选择继续书写汶川的历史,这座城市的生命就还在。一个人放弃了阅读思考才会死去,一座城忘记了历史才会是灭亡,汶川还没有死。 感受乡村 ■李昕欣杭州第二中学(保送北京大学) 人是那样一种奇怪的动物,对未知的事物总是存有无限的向往,以至于愿意消耗整个生命来换取完全不同的生活。 曾去西溪游玩,其中一站便是感受农家的原始生活。同那许多赞羡田园的诗歌一样,介绍文字也总流露出淡淡的欣喜和向往。烧柴的灶台,木制的幼儿床,纸糊的镂窗,甚至简陋不过的木制脸盆与搓衣板,就组成了所谓田园的梦。人们随意赋以“田园”美好的印象,只在无关的骚人笔下段取只言片语,竟使乡村成了寄梦的地方——一生追逐的,不实的梦。 当“乡下人”不再涌入城市时,囚城中的人们开始了幻想。或许只有钢筋水泥的世界中才关着毫无根据的向往,或许只有自以为文明的人们才被贴上天真的标签。于是有那么多天真的“城里人”向往着在车水马龙中耗度大半青春后于乡野置田买屋,颐养天年。 城市的忙碌挤走了我们思考的时间,乡村的生活是我们在日夜的疲倦过后堆砌的城堡,我们只在路过时浅浅一笑。就像房客参观将来某一天可能属于自己的财产,却忘了停下匆忙的脚步,推门稍息。 笼罩在同一片星空下的城市与乡村之间为什么有如此遥远的距离?是因为我们从来就是城市人,是因为我们从小就生活在无形的玻璃穹顶之下?抑或,只是因为那是一个没有确定意义的生词,可以肆意地篡改而不被只属于城市的逻辑质问? 我们只是累了,只是厌倦了。或许我们的“乡村”不过是一个不被打扰的度假,一个宁静的月夜,一种每天都对自己好一点点的生活。如此切近。而城市的人们只为了在跟着城市的节奏,拼命消耗自己的热情与青春的同时,对得住自己,才幻化出这样一个看似实际却那么遥不可及的梦想。 “乡村”其实那么近,为什么非当作最终的奖赏呢? 触摸都巿站在耸立的城墙下,指尖触摸着石缝中柔软的青苔。这里,一个城市的象征,一个都市的起始。一股气流悄悄渗入指尖,那是文明。在都市繁华中,我们所触摸到的是文明的积淀。  指尖掠过川流的街道,触摸繁荣丰绕的文明。  一个都市的兴起总是由交换与生产开始的。当年阜盛的长安想必也是唐人心中的最光鲜的都市了吧。李卫公将毕生的智慧倾倒在这座都市的一砖一瓦上,金黄绵土扬起历史的尘埃,吹散小贩畅快的叫卖,行人络绎的脚印、灶火与炊烟相伴起舞,留下一串叮呤的响声。这座都市在历史长河的洗涮下保留了下来,仍然保留着那段承平岁月的高傲与繁华。霓虹灯亮起,照亮喧闹的天空,都市携着富庶的工业文明,伴着人类五千年的智慧,掠过心间。  指尖掠过层层叠叠的房楼,触摸满载国仇家恨的文明。  城,这个在各代帝王心中隐隐作痛的字。至今,都市的建设无法抹去对忧患的警惕。经济的发达,人口的繁多,这些都给本该平和的都市蒙上一层灰纱。人们不会忘记纽约市中那两座已成废墟的双子塔,特洛伊城墙背后满载着忌妒与贪婪的木马,还有荆州府中无人言状的懊悔与悲凉。历朝历代的都市都满载着国家的尊严。当杜甫吟着“城春草木深”游走在曾经繁盛的都市中时,只有都市才能承载的对国家的兴盛之感慨,才能携着家与国的文明,掠过心间。  指尖掠过璀璨的灯火,触摸千载传承的文明。  都市的人们也许会疑惑,当这无尽繁华落尽后,会留下些什么?是文明,只是永不熄灭的文明。罗马帝国在历史的风口浪尖徘徊了几个世纪,建造出最奢华的都市,可终归还是落寞了,最后一个帝王叫罗慕洛斯。在赛克逊人的攻击下,他未出一兵一卒抵抗。无论多么繁华,一个都市最终还是会落寞的。庞贝古城,楼兰古城,也都被历史的黄沙卷走。可是,这些文明留传了下来,我们无法让罗马与斗兽场分开,无法将长安与唐诗分开,都市给历史留下了灿烂的文明,越过高楼、灯光,掠过街道、花园。文明像雾气笼罩着都市的每一块泥土,含着隽永的风、清澈的雨、飘扬的白雪与艳阳。历史会收回铺排的砖瓦,熄灭闪烁的灯光,扭曲笔直的街道,却会怜爱地抱起文明,放入历史的宝藏中珍藏。  指尖掠过城墙,触摸到都市的气息,触摸到文明的力量。感受乡村 那里是云的飞翔,是风的吟唱,是莽莽山原的故乡,是淙淙流水的天堂。我总觉得,乡村是一个很美的地方,水乡山村,一程一程,看不完的好景致,说不完的好故事。 感受乡村,感受那如花似锦的风光美景。村里的袅袅炊烟,是千百年游子剪不断的思念;绕村的小河,环护村寨千年万年;还有村后的松竹丛林,村前的湖光山岚和乡村的动人山歌……感受乡村,感受的是自然的悠远与宁静;感受乡村,感受那平凡自由的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闲敲棋子醉花茶。我恣意感受着乡村生活,平凡却又自由欢畅。 感受乡村,感受的是一篇篇好诗好赋好文章。闲居乡村,我总感觉到唐很近,汉很近,竹林七贤仿佛正在不远处饮酒,乡居的日子是一钵碎金,满溢旧王朝的光辉。不,这些都还不够。感受乡村,感受的更是鲁迅的长路,周作人的乌篷船,沈从文的凤凰山歌…… 感受乡村,感受的是一种恬淡气质和秀美品格。我总羡慕华兹华斯,不为他的绝妙诗作,而为他在英国湖区的五十年光阴。他感受了五十年的湖光山色,滋补了内心的恬淡心性。感受乡村,华兹华斯以他的方式诠释了乡村的本质。 有时会想到杨丽萍,那个云南村寨里长成的乡村女子。她有裙袂飞扬的丰姿,有风华绝代的风致。她用双手托起月神的尊贵,用双手诉说双雁交颈的呢喃。感受乡村,感受的是杨丽萍的灵,她的真,更是那个风华绝代的女子的魂! 感受乡村,感受的是“跳水女皇”高敏在巴塞罗那点亮天空的一刹那;感受乡村,感受的是多丽丝·莱辛从津巴布韦乡村里炼就的坚韧品格;感受乡村,感受的是席慕容在白山黑水间恣意奔驰的灵魂;感受乡村,感受的是记忆中那一抹乡间的晚照夕阳。 感受乡村,感受的不仅仅是乡村,更是美景,是生活,是诗文,是个性,更是涌动的灵魂!在岁月的过程中回首,我竟是蓦然发现,十几年的行走,走不出乡村那条根。在记忆的最深处,仍是那一抹乡间的晚照夕阳。 当乡村的生活在记忆中越行越远,当城市的霓虹让人“沉醉不知归路”,当机器的轰鸣碾碎明月清风,我仍愿梦中有声音呼唤,催促我走出梦想开始的地方,催促我重新感受乡村的淳朴自然。 于是,心中更加念念不忘:感受乡村。感受乡村  初以为,乡村便是童话的乐园。它褪去了城市的浮华,洗尽了尘世的繁杂。它也许是梵高画布上的阿尔,有明镜般纯粹的蓝天,有油彩般绚烂的花海,那金黄的向日葵在阳光的哺育下长出希望的种子;它也许是陶潜诗中的田园,在雾气迷蒙中演绎着仙侣的故事,斜斜的日光轻洒,便是悠然游然。  那只是诗中画中的乡村,当我们真实的走进乡村,用心去感知乡村,便会发现,我们的乡村在经历着苦痛。那里也有阳光,那阳光不是温暖而是毒辣地炙烤着这片土地。远望去,土地上那个佝偻的背影,在朝夕间,在春秋中,在这片土地上耗尽心力。他在这片土地上成长,他的汗水滋养了这片土地;他在这片土地上学会坚强,他的脚步坚实了这片土地;他生于黄土又归于黄土,世世代代,生生不息。风暴来了,他的心如那田间摇曳的庄稼般颤动,他的泪水在他满是沟壑的脸颊上纵横,如那淹没田间的水,层层漫过他的心田,浸没他的呼息。干旱来了,庄稼如他枯瘦的身体一般摇坠,他看不到希望,看不到丰收,他混沌的眼干涸空洞。  他们也有快乐的时候,只是这种幸福仿佛如此卑微。他们最大的幸福就是丰收,饱满的谷粒仿佛是一粒粒珠宝,他们的眼角笑成了月牙。他们最渴望的生活便是风调雨顺,他们只想也只要这样平凡的生活。  这样的乡村会不会让我们感到失望,当我们面对这样的图景?而其实,乡村正因这份残酷的美丽而更见真实。感受乡村,别总是做一个悠闲的观光者,在体味它的宁静与纯净的同时,给它的苦痛多一点目光,给它的辛苦多一点理解与悲悯。  感受乡村,感受农耕文明跳动的脉搏,感受中国最浑厚的呐喊,感受那片土地的厚重,感受那片土地浸润的血汗;感受中国农民最纯朴的执著与坚忍,感受中国农民所经历的苦痛与无奈。  当我们用鄙夷的目光看着他们,我们是否想过是他们用血汗带给了我们生的希望。  看中国的农民用最卑微的姿势在中国的历史上站成了永恒,也且让我们用心去感受乡村

  诗仙:唐代诗人李白的诗充满了积极浪漫主义色彩。唐代诗人贺知章叹赏李白的诗,把他比作天上下凡的“仙人”。后贡的人便把李白称为“诗仙”。

  李白是我国唐代的著名大诗人,他的诗显示出很高的才华、丰富的想象力,富有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唐代另一诗家贺知章叹赏李白的《蜀道难》一诗,呼李白为“天上谪仙人”,意为天上下凡来的神仙。从此,“谪仙”之名誉满长安城。唐大诗人杜甫有诗赞云:“昔年有狂客,号尔谪仙人。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狂客,李白好友贺知章也,因此,后人便把李白尊为“诗仙”。

  李白生于公元701年,今年是他诞生一千三百周年。李白,字太白,祖籍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东),隋末其先人流寓西域碎叶(唐时属安西郡护府,今吉尔吉斯斯坦北部托克马克附近),他即出生于此。五岁时,随父内迁绵州昌隆(今四川江油)青莲乡,故别号青莲居士。李白青少年时即显才华,吟诗作赋,广览博学。“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上李邕》),少年时就气盛志壮,他认为“天生我才必有用”(《将进酒》)。

  二十五岁时,李白离川,南穷苍梧,东涉溟海,漫游各地,后来寓居安陆。后又北上太原,西入长安,东至鲁郡,交游颇广,长江上下,黄河南北,都留下了他的足迹。“巴陵无限酒,醉杀洞庭秋。”(《陪侍郎步游洞庭,醉后三首》)、“天门中断楚江开,碧水东流至此回。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望天门山》),一路留下了许多诗篇。李白性格豪放,广为交游,一年散金三十万。兴致一来,“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将进酒》),豪不吝惜。

  唐天宝元年(742年),因吴筠等荐举,李白被召奉翰林,并受到唐玄宗的特殊礼遇,使他因此名噪天下。然而李白虽有“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上李邕》),“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行路难》)的政治抱负,但不受重用。由于他“安能摧眉折腰事枚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梦游天姥吟留别》),便动辄得咎,处在“骑虎不敢下,攀龙忽堕天”(《留别广陵诸公》)的境地。故仅一年余,李白便离开长安,再次远游。“还家守清真,孤洁励秋蝉”(《留别广陵诸公》)。居宫一年使他对当时统治集团的腐朽,获得较深认识,“奈何青云士,弃我如尘埃。珠玉买歌笑,糟糠养贤才”(《古风五十九首》)。此后,李白长期漂泊流浪,足迹遍及梁宋、齐鲁、幽冀,并多次往返于东越、金陵、宣城间。结识了杜甫、孟浩然、王昌龄、汪伦等好友、知己,又写下了许多名篇。后因永王李璘事件被牵累,流放夜郎(今贵州桐梓)。“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杜甫为之不平。行至巫山,遇赦东还,李白悲喜交加,“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朝发白帝城》)。六十一岁时,李光弼东镇临淮,李白闻讯前往请缨,中途因病返回,次年(762年)卒于安徽当途。

  李白狂放不羁,好寻幽访胜,“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庐山谣寄卢侍御虚舟》)。他的一生订是在漫游和流浪中度过,在长期的漫游生活中,接触了各种生活、人物,领略了各地雄伟、秀丽的自然风光,这对他的豪放性格和浪漫诗风都有重要影响。他的诗表现出蔑视封建权贵的傲岸精神,对当时政治的腐败作了尖锐的批判,这在他的《梦游天姥吟留别》一诗中作了淋漓尽致的抒发。他的诗,对人民的疾苦也表示了深深的同情和对劳动人民的爱。“炉火照天地,红星乱紫烟。 郎明月夜,歌曲动寒川”(《秋浦歌》),表现了冶炼工人的辛劳;“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秋风吹不尽,总是玉关情,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子夜吴歌四首》),描写了妻子思念远征丈夫的凄情。李白对安史叛乱予以斥责,并讴歌维护国家统一的正义战争。李白对祖国的大好河山,则表达了热爱之情,“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望庐山瀑布》),“帝地潇湘去不还,空余秋草洞庭间。淡扫明湖开玉镜,丹青画出是君山”(《陪族叔刑部侍郎晔及中书贾舍人至游洞庭五首》)。他善于从民歌、神话中汲取营养和素材,构成其特有的瑰玮绚烂的色彩;诗风雄奇豪放,语言流畅自然,音律和谐多变。明方孝儒诗云:“君不见,唐朝李白特达士,其人虽亡身不死,声名留落天地间,千载高风有谁似?……诗成不管鬼神泣,笔下自有云烟飞。丈夫襟怀真磊落,将口淡天日月薄。泰山高兮高可夷,沧海深兮深可涸。唯有李白天才夺造化,世上谁得窥其作。”这是后人对李白的颂赞。

  李白为后人留下了一千余首诗,结为《李太白集》,其中的《古风》、《蜀道难》、《行路难》、《将进酒》、《梦游天姥吟留别》等诗很有气势,《静夜思》、《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早发白帝城》、《望庐山瀑布》、《望天门山》等也都是为后人传诵的名篇,《登金陵凤凰台》则更为千古绝唱。

  我国于1983年8月10日发行了《中国古代文学家》(第一组)邮票,其中第一枚介绍了李白,邮票画面以李白《送孟浩然之广陵》为意境:李白潇洒地站在江边,送友远行,伫望天际渐逝的帆影,感情仍顺江流追随友人,“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孤帆远影碧穷尽,唯见长江天际流。”

  另外:L

  诗圣:唐代诗人杜甫的诗气势雄浑、绚丽含蓄,具有很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历代的许多诗人都把他的诗奉为学习的典范,尊称他为“诗圣”。

     诗魔:唐代诗人白居易写诗非常刻苦。正如他自己所说:“酒狂又引诗魔发,日午悲吟到日西。”过份的诵读和书写,竟到了口舌生疮、手指成胝的地步。所以人称“诗魔”。

     诗鬼:唐代多才而短命的诗人李贺的诗大都构思奇特,意境怪诞,迷离恍惚,变幻莫测。宋魏庆之云:“太白仙才,长吉鬼才。”故其有“诗鬼”之称。

     张三影:宋代词人张先善写小令。一次,一位客人称赞他:人们都叫你‘张三中’哩!因为你的《行香子》写出了‘心中事,眼中景,意中人’的佳句。”张先不以为然地说:“那倒不如叫我‘张三影’吧!”客人不解其意,张解释道:“‘云破月来花弄影’、‘娇柔懒起,帘压卷花影’、‘柳径无人,堕飞絮无影’,这三个‘影’字是我平生最得意的呵!”于是,“张三影”便传开了!

他 们我知道他们一定在外面等着。他们不像母亲们那样焦急地聚坐在一起,谈天谈地。他们一定就那么静静坐在角落旁,抽着根烟,不时看着这学校的大门,微微磕一下眼,考虑着自己的孩子是否一切顺利。他们不说话,只抽着那危害了他们一辈子的烟,粗糙的指间有着烟熏的痕迹,脸上刻着令人生疼的岁月印迹。他们,是父亲。 我们都体会过,小时候最爱的还是他们。他们什么都会,会骑着那“吱呀”的老坦克,戴着我们去天南海北;他们会抓蚱蜢和金龟子,然后让我们骑坐在肩头,到处炫耀我们的成果;他们会在六一节的时候,带着我们往人群堆里挤,在已经闷热的天气里,排着长长的队坐过山车。我们从不担心会受伤,因为他们无比强大,好似棵树,生扎我们心里。即使我们只知道儿童节与母亲节,即使我们有悄悄话只跟母亲说,即使我们从未对他们说过爱。他们依然无欲无求,用极少的语言云表达他们那温暖的爱。 我们如今是否知道他们的生日?知道他们的鞋码?知道他们最大的心愿?……也许我们只知道自己,知道他们会烧我们最爱吃的菜,知道他们会在我们的生日时送来最贴心的礼物,知道他们要我们好好读书…… 他们的伟大与爱是默默的。他们会在母亲焦急打电话找晚回家的我们时,默默地在小区门口等我们,我们一定看到了。他们会在我们摔倒时,默默站在旁边说着:“自己起来。”我们一定看到了。他们让自己坚强而无私。在四川地震时,北川中学的操场上,躺着一具具孩子的尸首,他们则压抑着无比的悲痛,扶着几近崩溃的妻子,寻找着自己的孩子。而另一群父亲,他们肩负重担,在灾难之地救扶伤,他们听着自己孩子致来的问候,微仰起头,努力让自己的思念不表现出来,说着:“别太想我,我很好。” 他们,永远如此沉默,不让我们看到悲伤,不让我们看到眼泪。他们把他们的一切都给予我们,却从不说爱我们。 他们是父亲,伟大而隐忍。他们是父亲,这个世上最爱我们的男人。也许,我们出考场时,该给他们个拥抱,我想他们一定会尴尬一下,然后直至老去,也铭刻于心。 [点评]“默默的父爱”——“等”、“寻”、“说”都是低调而平淡,都是默默给与而不说的“爱”!在“知”与“不知”的对比中,隐现女儿的愧疚,令我这样的“父亲”——“他们”动容。语文特级教师彭世强他 们 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把半边的天空映得通红,如血色般笼着,这个城市即将步入它璀璨而丰富的夜生活。 一缕阳光打在钢筋上,在墙上透出斑驳的影,另一缕阳光打在他们的肩头,藏青色的工作服,点滴如雪般的白点化在了上面,不知是油漆,还是水泥,抑或是辛劳一天的见证--已干的汗痕。 他们还不能休息,是的,不能。在这个利益最大化的社会中,房地产商,建筑公司,承包商,包工头,一级又一级的人们,红了眼地榨取着他们的利益。他们是不能休息的,甚至是生病,而当他们出了事故,终于可以休息了,却是永远地休息,包工头扔下几张红色的纸,“你走吧,治完病就不要回来了。”人民币是红的,天空是红的,此刻他们的心也是红的,被血浸满的红。 他们很微小,微小到人们只会想到高楼的繁华,而永远想不到他们。他们也很大,责任很大,家中的娃上学的钱还没落实,家中的田播种的钱还没落实,还有家中的妻子与老母亲都望着他们给这个家带来新的希望。“小”“大”有机地结合在他们的身上,他们,我们称之为“农民工”。 常常有新闻播到,公路上两人因几元钱而大打出手,甚至危及生命,冷酷的我们常常是把这当笑料看的。不就几元钱,搭上命,值得吗?值得!我们不知道,这几元钱,够他儿子买一个书包,这几元钱,够他母亲买一根拐杖。 越是社会底层的人们(不仅仅是农民工),他们所遭受的苦难往往是最重的。 我们看见了么?把孩子户口挂在公共厕所,家长的无奈。我们看见了么?少年乞丐一双双明亮却又无辜的眼。我们听见了么?黑砖窑中孩子们的呻吟。我们听见了么?矿难中那声声汉子的求救。 众生平等,我们和他们在出生时其实是一样的,因为环境,因为家庭,我们的所谓的高高在上只是幸运罢了,幸运者只有帮助不幸运的义务,幸运者没有嘲笑不幸运者的理由。 有时,我们说他们脏;有时,我们说他们没礼貌。但他们淳厚,他们朴素,他们坚韧,他们就在我们身边这样默默地活着,人微言轻,这是何等的苍凉! 我们应帮助他们,我们应尊敬他们,我们应分出自己的温暖给予他们,这才是一个“兼济天下”的社会应该做到的。 幸运者只有帮助不幸运者的义务,请记住,是义务! [点评] 作为90后的孩子,能够认识到众生平等是难能可贵的。既然“我们”是幸运的,幸运者只有帮助不幸运的义务,没有嘲笑不幸运者的理由。这就比一般人的境界高得多。本文语言朴实,情感真挚。结尾弱了些,不仅仅是帮助,可往更深处做些开掘。语文高级教师李新他 们在城市的尽头,没有繁华的街市,闪亮的霓虹;在城市的尽头,只有破旧的棚户区,有饱经生活风霜的生命;在城市的尽头,有他们这样一群人。 让我怎样称呼他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民子弟?亦或是农民工二代?不,我不想用这些冰冷的名字称呼他们,我多想叫着他们带着泥土气的乳名,拉着他们的小手,走近他们的生活…… 他们从小生长在故乡的青山绿水中,纯洁的灵魂在田野里抽穗拔节。在山野的风中,他们奔跑着,憧憬着。风从田野中吹过,吹进了城市,为了生计,为了未来,他们跟从父母来到了城市,在城市的尽头扎下了根。 于是习惯了青山绿水的双眸第一次触碰到了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他们不知道怎样穿过六车道的马路,小小的手指怎么也数不清写字楼的层数。繁华的现代文明不曾给他们带来任何快乐,这一次,却在心上烙下了深深的痕迹。 他们背起书包,小心翼翼地融入城市的生活。可是却在“城市人”异样的眼光中,第一次明白了户口与暂住证的区别。他们都是父母心头的宝啊!却过早地承担了不属于这个年龄的负担。 放学回家,他们做好简单的晚饭,父母还在工地或菜场上劳作;午夜醒来,泪眼中城里的星空没有家乡的明亮;悄悄许愿,希望明天他们的打工子弟小学不会因交不出电费而被查封…… 然而,在他们日益长高的身体上,我看到了他们的成长。记得一位记者问一个打工子弟学校的孩子,学成后是否会回到家乡时,小姑娘毫不犹豫地说:当然,一定回去!那一刻,我差点落下泪来,为他们的成长。 记得那年春晚他们稚气的宣言:“我们的学校很小,但我们的成绩不差”、“我们不和城里的孩子比爸爸。北京的2008,也是我们的2008!”他们逐渐成熟,告别昨天的羞怯,开始迎接新的一天。 虽然,他们还在为不多的学费而苦恼;虽然,学校还是交不上水电费;虽然,还有好多体制还不够完善……虽然有好多个“虽然”,但是,只有一个“但是”就足够了,已经有好多视线转向他们,他们正在茁壮地成长。 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照亮了城市的尽头,照亮了他们的生活。 他们,终将会成为我们。感受乡村 人是那样一种奇怪的动物,对未知的事物总是存有无限的向往,以至于愿意消耗整个生命来换取完全不同的生活。 曾去西溪游玩,其中一站便是感受农家的原始生活。同那许多赞羡田园的诗歌一样,介绍文字也总流露出淡淡的欣喜和向往。烧柴的灶台,木制的幼儿床,纸糊的镂窗,甚至简陋不过的木制脸盆与搓衣板,就组成了所谓田园的梦。人们随意赋以“田园”美好的印象,只在无关的骚人笔下段取只言片语,竟使乡村成了寄梦的地方——一生追逐的,不实的梦。 当“乡下人”不再涌入城市时,囚城中的人们开始了幻想。或许只有钢筋水泥的世界中才关着毫无根据的向往,或许只有自以为文明的人们才被贴上天真的标签。于是有那么多天真的“城里人”向往着在车水马龙中耗度大半青春后于乡野置田买屋,颐养天年。 城市的忙碌挤走了我们思考的时间,乡村的生活是我们在日夜的疲倦过后堆砌的城堡,我们只在路过时浅浅一笑。就像房客参观将来某一天可能属于自己的财产,却忘了停下匆忙的脚步,推门稍息。 笼罩在同一片星空下的城市与乡村之间为什么有如此遥远的距离?是因为我们从来就是城市人,是因为我们从小就生活在无形的玻璃穹顶之下?抑或,只是因为那是一个没有确定意义的生词,可以肆意地篡改而不被只属于城市的逻辑质问? 我们只是累了,只是厌倦了。或许我们的“乡村”不过是一个不被打扰的度假,一个宁静的月夜,一种每天都对自己好一点点的生活。如此切近。而城市的人们只为了在跟着城市的节奏,拼命消耗自己的热情与青春的同时,对得住自己,才幻化出这样一个看似实际却那么遥不可及的梦想。“乡村”其实那么近,为什么非当作最终的奖赏呢一个城市可以不 有人爱山,有人爱水,我却爱城。 同爱城的人中,有人爱都市,有人爱小镇——这于我都是无所谓的。我爱的是一个城市的灵魂。 城市亦是可以被人格化的。科技可以赋予一座城市以它所愿意的任何外表,正如人可以选择任何他喜爱的衣装。但这样的城市是不真实的。我想到了帕斯卡尔。在空间和时间的轴上城市和人都被湮没为一个质点,但如笛卡尔所言“我思故我在”,若有了思想和灵魂,一座城市亦可以包含整个宇宙。而城市的灵魂,便是城市中的人。 忘了在哪里读到这样一句话:“我爱一个城市的程度,与这个城市的书店和历史成正比。”我是极赞同的。高尔基之语曰“不阅读的人没有灵魂”,依然如雷一般敲打着我。排斥阅读和思考,便如阿伦特所指出的,是将人置于自然属性的压力下,满足于物质消费,成为生存必然性的奴隶。马克思把劳动看作人之所以为人的必要条件,而我以为阅读和思考是人成为公民的必经之路。 没有公民,城如何称为城? 而历史则是公民气质的源泉。不是建筑的历史,而是习惯的历史。一个城市从他诞生的那一天起,便因为它的居民们而有了生命。居民的话语、故事,他们订立的法,他们的为人处事构成了城市的血液;到了现在,成了代代相传之后的道德律例和价值判断,体现出来的便是人的性格。如中国北方人的豪爽,南方人的细腻;又如巴黎的浪漫和激情、柏林的严谨,这是城的历史性,一座城无法磨灭的印记。 写到这儿,我突然意识到触摸城市的提法是不够恰当的。触摸是物质上的。在横店或者好莱坞,你能够触摸到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座城市。但那城是的。城市的血液、生命和灵魂,是被摩天大楼、汽车和飞机忽略为质点的人。我爱我的家乡,因此我感受到他:他的呼吸和脉搏,与我的是一样的。四川的地震如此强烈,几乎毁了汶川城。但汶川的人还在,他们只是暂时的离开。只要他们还选择成为公民,选择继续书写汶川的历史,这座城市的生命就还在。一个人放弃了阅读思考才会去,一座城忘记了历史才会是灭亡,汶川还没有。遥远的抵达 我是一个在城市里长大的人。我习惯于视野中充满着林立的高楼,我爱看这个城市流光溢彩的夜景,当我走过那些商业街时,心中是对这个城市的自豪。 而当我敲打键盘的时候,却常常感觉自己听见的是麦穗在收割机下发出的咔嚓声。很缥缈很模糊,那是来自记忆中的声响。 咔嚓咔嚓……是火车在铁轨上发出的有节奏的声响。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过来。 小时候,我常坐着火车,去很多遥远的地方。为了抵达城市,我们穿越了无数乡村。窗外,满眼都是金色的麦田,田间堆得高高的麦垛,温顺的牛羊,朴素而简陋的民居,和守护着麦田的稻草人。甚至,还能看见阳光倾泻在葵花的花瓣上,花瓣微微颤动,仿佛时光在一瞬间从这一片流向另一片。 乡村就像一个很遥远的意象一样,存在于意识流之中。目光无法达到的地方,就由想像去完成。是的,那些对乡村的记忆已经混淆,在凡高的画中,在悠远的歌谣中,变得越来越理想化。 歌里,悠扬地唱: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梦里,发现乡村,就是人们遗忘在远方的家乡。 回头望,乡村,是人最能贴近大地的地方。几千年以来,朴素的人们,背朝着太阳,将自己最忠诚的信仰和最质朴的情感,完全地交付给这片土地。 米兰昆德拉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说,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也越真切存在。 对城市的眷恋和对乡村的迷恋,始终在人们的血液中纠结。人们每天都在触摸这个城市,触摸着快节奏的生活,然而城市却每天带给他们失望与陌生。当他们疲惫倦怠时,总是向往着乡村,希望能感受到那里原始而质朴的一切,乡村给了他们能贴近大地的安全感。 然而事物总是在变化,楼房被建造成统一的、与麦田不再相符的风格,田间小径弯曲的线条变得生硬。人们看着现在的乡村,露出失望的表情。那些消逝在记忆中的画面,成为心中永远的痛,于是,它成为人们再也无法抵达的地方。为了抵达乡村,现在的我们,不仅仅是要穿越无数城市。看不见的城市 “忽必烈汗已经留意到,马可波罗的城市差不多都是一个模样,仿佛只要改变一下组合元素就可以从一个城转移到另一个城,不必动身旅行。 ” 当伊卡诺卡尔维诺写下这句话,这一句戎马倥偬者对城市的厌倦,就如永恒的谶言,紧紧地罩住了我们,百年后生活在高度城市化的时代且血液中流淌着现代属性的我们。我们从这座城市迁徙到那一座,再从那一座城市迁徙到更远。这样无休止地候鸟式循环,总能以千篇一律结局告终——生锈的思想和青春一次次被现实抛弃并扼杀在某座钢筋混凝土丛林的某个房间里。城市,依旧是单调的积木,以冷酷的形式矗立。 我们是否太忙了?惊惶地在倒三角形现代文明上攀爬逃窜的,是城市的恐惧;邪恶地在觥筹交错金碧辉煌里明争暗斗的,是城市的欲望;沉默地在波德莱尔笔下排队吊丧的,是城市的残忍。没有人,这里已经没有人,去触摸,任何一座城市,所看不见的角落。 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脉搏。马可曾经触摸到,佐贝德如白色毛线般纠缠的街道,也支撑起居民憧憬未来的真切梦境;我自己曾经触摸到,丽江古城小桥流水的潺潺罄音,也在诉说这方水土的千年安宁。面对这些鲜活的例外,我们是不知道自己正在失去什么,还是我们已经知道? 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梦境。梦境的无限可能,让一切人口、GDP都失去意义,城市的触感通过独立的个体出现了不统一。我的梦境里,伦敦只是特拉法加的那一面红旗,纽约只是曼哈顿的那一轮悬日,杭州只是六月一个暴雨前万人奋笔的场景。 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真情。这真情被错综的关系银行冻结了太久。一经释放,便不可抵挡地伸向城市的每个角落——这触角是对爱情的渴求,对真知的渴望,对人类苦难的不可抑制的同情。就如面对支离破碎的城市,我们落泪了,这一刻,北川便有了超越地理坐标的意义,化身为一座挺立的丰碑。看不见的城市,随时都可以触摸。为了回到我们的过去或寻找我们的未来,触摸。感受乡村初以为,乡村便是童话的乐园。它褪去了城市的浮华,洗尽了尘世的繁杂。它也许是梵高画布上的阿尔,有明镜般纯粹的蓝天,有油彩般绚烂的花海,那金黄的向日葵在阳光的哺育下长出希望的种子;它也许是陶潜诗中的田园,在雾气迷蒙中演绎着仙侣的故事,斜斜的日光轻洒,便是悠然游然。那只是诗中画中的乡村,当我们真实的走进乡村,用心去感知乡村,便会发现,我们的乡村在经历着苦痛。那里也有阳光,那阳光不是温暖而是毒辣地炙烤着这片土地。远望去,土地上那个佝偻的背影,在朝夕间,在春秋中,在这片土地上耗尽心力。他在这片土地上成长,他的汗水滋养了这片土地;他在这片土地上学会坚强,他的脚步坚实了这片土地;他生于黄土又归于黄土,世世代代,生生不息。风暴来了,他的心如那田间摇曳的庄稼般颤动,他的泪水在他满是沟壑的脸颊上纵横,如那淹没田间的水,层层漫过他的心田,浸没他的呼息。干旱来了,庄稼如他枯瘦的身体一般摇坠,他看不到希望,看不到丰收,他混沌的眼干涸空洞。他们也有快乐的时候,只是这种幸福仿佛如此卑微。他们最大的幸福就是丰收,饱满的谷粒仿佛是一粒粒珠宝,他们的眼角笑成了月牙。他们最渴望的生活便是风调雨顺,他们只想也只要这样平凡的生活。这样的乡村会不会让我们感到失望,当我们面对这样的图景?而其实,乡村正因这份残酷的美丽而更见真实。感受乡村,别总是做一个悠闲的观光者,在体味它的宁静与纯净的同时,给它的苦痛多一点目光,给它的辛苦多一点理解与悲悯。感受乡村,感受农耕文明跳动的脉搏,感受中国最浑厚的呐喊,感受那片土地的厚重,感受那片土地浸润的血汗;感受中国农民最纯朴的执著与坚忍,感受中国农民所经历的苦痛与无奈。当我们用鄙夷的目光看着他们,我们是否想过是他们用血汗带给了我们生的希望。看中国的农民用最卑微的姿势在中国的历史上站成了永恒,也且让我们用心去感受乡村!举手投足之间外公弥留之际,外婆整夜地陪他低声聊天,或者看着他,仿佛时间也静止了。 小时候,我爱去外公家。外公知道好多趣事,外婆的厨艺精湛。每每听外公眉飞色舞地讲完一段,爷孙俩都饿了。于是外公蹑手蹑脚钻进厨房,趁外婆没在,夹几片刚炸好的鸡排,赶忙回来和我分享,像一个小孩子。有几次外公被外婆“人赃并获”,只得被外婆打手。然后我们乖乖地摆好桌子准备开饭,那个时候,真开心。 有时外婆买菜,用了很长时间。外公就急得坐不住了,在窗边不住张望,希望看到外婆的身影。可是当得知外婆是为了买我们爱吃的正宗牛肉,走远路时,外公又喜笑颜开起来。 可是,后来外公,还是去了另一个再也触不到的世界。 第一次没有外公的年饭,是在酒店吃的。外婆来了,却不大高兴,原来为大家准备的餐具中少了外公的,可是当服务员送来一张椅子时,外婆却拒绝了,并谢了她。 外婆说:“昨晚老头子托梦说了,他也想吃点。他想吃的,你们都孝顺,都记得点了,他该是高兴的。不过,老头子说要和我挤一张椅子坐,就够了……”外婆是个朴实的人,但她的那番话,却让我比什么名著都记得牢。好奇心好奇心,无疑是一颗希望知道自己所不知事物的心。如果只将眼光聚于此,那在我看来,似乎古今中外男女老少大多都有这样一颗“心”。 有一种“好奇心”在鲁迅的文章中最为常见;那驱使国民争先恐后看“砍头节目”的是好奇心;那驱使乡邻听祥林嫂哭诉的是好奇心;那驱使阿Q“革命”的亦是好奇心。但,也许这些都只能称为“好奇”罢了,“心”却是失去了的。这样的“好奇”,建立在对他人痛苦的窥探上,建立在“铁屋子”一般黑暗的愚昧上,如果这也是真正意义上的“好奇心”,那么没有,也罢。 那么放眼世界呢?这样的“好奇而无心”也是比比皆是的。火刑柱上的贞德满足了中世纪人们的好奇心;怒吼的伽西莫多满足了芸芸众生的好奇心。这样的“好奇心”似乎成了“赤子同心”的世界语言,在这样的语言之中写的尽是愚昧,平庸,衰亡与了无生机。 试问:真正的好奇心又为何物呢? 真正的好奇心需要观察。“一花一世界,一叶一乾坤”,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用心观察,即使最寻常的事物也会化为“神奇”。在远古时代,先人们仰望星空,探斗转星移的奥秘,品云淡云聚的风采;到现在,我们通过望远镜与另一个星球招手,通过显微镜感知微观宇宙。可以说,没有观察与帮助我们更好观察的工具,好奇心也会闭上心房上的窗,落满灰尘。 真正的好奇心需要思考。如果“我们头上的灿烂星空”是供我们观察的无限舞台,那么,“我们心中的道德法则”则是激发与约束我们将观察成果深化的不二法门。如帕斯卡尔所言,“思维成就人的伟大,我们的一切尊严都在于思考――即使你只不过是强大自然下的苇草。”如果没有这种“灵魂在场”之下的思考,那么无论多少个苹果掉下来,恐怕也砸不出“万有引力”的发现;无论人类是多么费尽心思地观察与学习,也难有一丝一毫的创造与进步。 真正的好奇心不是“猎奇”,它的存在不是为了以平庸或愚昧的心态去“发掘”别人的痛苦,去践踏真理。它的存在,需要观察的双眼来定位,需要思者的头脑来彰显其价值。 有了这样的好奇心,困难得以排解,就会得以进步,人类得以更好的生存并维护自己的尊严…… 《哈姆雷特》中有言:“身处果壳之中,也自以为无限宇宙之王。”也许,正因为有了真的“好奇心”在,我们才能以更有力的声音爆发出这样的呐喊。 更何况,因为有了好奇的心,我们的世界远比果壳广阔得多。 [简评] 这是一篇规范的议论文。今年也很难得。作者立意深刻,有独立见解。议论层层递进,逻辑性强。用例鲜活、到位,能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中心论点。文章活泼洒脱,不干巴巴地说教。今后的高三学生,应从中得到启发。(薛明德)好奇心一本厚厚的,有些破旧的笔记本引起了我的好奇心。 她,总与它形影不离。上课的时刻她带着它;吃饭时她总会翻一下它;晚自习时,她会在上面增添许多内容;睡觉前呢?一定会捧着它吧。 这本笔记上究竟写着些什么呢?好奇心催促着我去了解。 一个课间,她离开了教室,走得匆匆忙忙的,它就平躺在讲台上,静静地。去看看吧,好奇心驱使我走上讲台。偷看别人的隐私不是君子所为,我心中又有了犹豫。它纹丝不动地躺在那,上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字。 我侧目看了看同学们,他们似乎有着同样的好奇心,但都没有付诸行动。毕竟它是老师的东西。 既然走上讲台了,没理由空手而回吧,我暗自对自己说。“嘿,你看看,上面写什么!”一位同学两眼放着光,小心翼翼地提醒我。我的意志更加坚定了。“你,去帮我把风。”我嘱咐那位同学。“好的,放心吧。”说着他冲出教室,站在走廊上东张西望,眼珠骨碌碌地转悠。我放心地迈开大步,走上讲台,微眯起双眼,瞄着那一行行密密麻麻的字。 “××,心丝细腻,不够坚强,要注意不能过于责备她。” “ ××(我的名字),有小聪明,却不踏实,要善意引导,不可伤了孩子的自尊心。” 翻过一页,“今天××同学考试作弊,我责备了他,我的心揪成一团,该怎样才能使他理解我的心呢?” 又翻过一页,“今天孩子不舒服,可学校太忙,记得提醒孩子外婆来家照看他。” “过不久,我的孩子们要高考了,我该怎样鼓励他们呢?” …… 我不再往下翻,这是老师的日记本啊,我居然偷看了老师的“秘密”!我的眼眶不知不觉湿润了。 她多少个日夜为我们操劳,有多少个难眠之夜?她怎忍心舍小家为大家,连孩子病了她都无暇顾及?她又是何等地坚强,用她严厉的外表来掩藏她炽热的心?她的身躯为何日渐消瘦,她的双鬓为何日渐斑白?此时我的心中已有了答案。 老师,她用真诚磨炼我们这一颗颗沙砾,使我们成为光彩熠熠的珍珠。 我用好奇心换得了对老师的理解与尊重,谢谢您,我敬爱的老师! [简评] 今年高考作文,“偷看”父母、老师、同学日记和私藏的文章不少,但大多平平,有些“做”。此文虽短小,但情节完整曲折,生活氛围真实可感;“我”的犹豫心理,同学的目光鼓动,“把风”的神神秘秘,均写得鲜活、灵动,故能在同类作文中胜他人一筹。(潘大春)好奇心坐在我前桌的那个人竟然没来参加考试?!看着前面空荡荡的座位和那空白的答案纸,我的好奇心蠢蠢欲动。 她(他)是因为害怕吗? 如果是这样,我只能表示理解但并不赞成。我们这一届是江苏高中课改的第一届,放在科学实验中也就和“小白鼠”差不多,从教材内容到考试形式都是全新的,从老师到学生都是摸着石头过河,真正信心百倍的能有几个呢?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些不确定的因素就临阵脱逃。高考固然可怕,但仔细想想,高考也是可爱的。它意味着我们终于能和数不清的作业、上不完的晚自习和考不完的试卷说再见了!我们终于能以最公平的方式和同龄人展开较量,证明自己的实力了!毛主席说得好,“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所以对于高考,今朝的咱们不用怕!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我还有很多,但是因为字数太多不能发,楼主还要的话联系我

看不见的城市 ■施娱杭州外国语学校(保送北京大学) “忽必烈汗已经留意到,马可波罗的城市差不多都是一个模样,仿佛只要改变一下组合元素就可以从一个城转移到另一个城,不必动身旅行。” 当伊卡诺·卡尔维诺写下这句话,这一句戎马倥偬者对城市的厌倦,就如永恒的谶言,紧紧地罩住了我们,百年后生活在高度城市化的时代且血液中流淌着现代属性的我们。我们从这座城市迁徙到那一座,再从那一座城市迁徙到更远。这样无休止地候鸟式循环,总能以千篇一律结局告终——生锈的思想和青春一次次被现实抛弃并扼杀在某座钢筋混凝土丛林的某个房间里。城市,依旧是单调的积木,以冷酷的形式矗立。 我们是否太忙了?惊惶地在倒三角形现代文明上攀爬逃窜的,是城市的恐惧;邪恶地在觥筹交错金碧辉煌里明争暗斗的,是城市的欲望;沉默地在波德莱尔笔下排队吊丧的,是城市的残忍。没有人,这里已经没有人,去触摸,任何一座城市,所看不见的角落。 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脉搏。马可曾经触摸到,佐贝德如白色毛线般纠缠的街道,也支撑起居民憧憬未来的真切梦境;我自己曾经触摸到,丽江古城小桥流水的潺潺罄音,也在诉说这方水土的千年安宁。面对这些鲜活的例外,我们是不知道自己正在失去什么,还是我们已经知道? 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梦境。梦境的无限可能,让一切人口、GDP都失去意义,城市的触感通过独立的个体出现了不统一。我的梦境里,伦敦只是特拉法加的那一面红旗,纽约只是曼哈顿的那一轮悬日,杭州只是六月一个暴雨前万人奋笔的场景。 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真情。这真情被错综的关系银行冻结了太久。一经释放,便不可抵挡地伸向城市的每个角落——这触角是对爱情的渴求,对真知的渴望,对人类苦难的不可抑制的同情。就如面对支离破碎的城市,我们落泪了,这一刻,北川便有了超越地理坐标的意义,化身为一座挺立的丰碑。 看不见的城市,随时都可以触摸。为了回到我们的过去或寻找我们的未来,触摸。 遥远的抵达 ■卞恺灵杭州第十四中学(保送北京外国语大学) 我是一个在城市里长大的人。我习惯于视野中充满着林立的高楼,我爱看这个城市流光溢彩的夜景,当我走过那些商业街时,心中是对这个城市的自豪。 而当我敲打键盘的时候,却常常感觉自己听见的是麦穗在收割机下发出的咔嚓声。很缥缈很模糊,那是来自记忆中的声响。 咔嚓咔嚓……是火车在铁轨上发出的有节奏的声响。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过来。 小时候,我常坐着火车,去很多遥远的地方。为了抵达城市,我们穿越了无数乡村。窗外,满眼都是金色的麦田,田间堆得高高的麦垛,温顺的牛羊,朴素而简陋的民居,和守护着麦田的稻草人。甚至,还能看见阳光倾泻在葵花的花瓣上,花瓣微微颤动,仿佛时光在一瞬间从这一片流向另一片。 乡村就像一个很遥远的意象一样,存在于意识流之中。目光无法达到的地方,就由想像去完成。是的,那些对乡村的记忆已经混淆,在凡高的画中,在悠远的歌谣中,变得越来越理想化。 歌里,悠扬地唱: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梦里,发现乡村,就是人们遗忘在远方的家乡。 回头望,乡村,是人最能贴近大地的地方。几千年以来,朴素的人们,背朝着太阳,将自己最忠诚的信仰和最质朴的情感,完全地交付给这片土地。 米兰·昆德拉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说,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也越真切存在。 对城市的眷恋和对乡村的迷恋,始终在人们的血液中纠结。人们每天都在触摸这个城市,触摸着快节奏的生活,然而城市却每天带给他们失望与陌生。当他们疲惫倦怠时,总是向往着乡村,希望能感受到那里原始而质朴的一切,乡村给了他们能贴近大地的安全感。 然而事物总是在变化,楼房被建造成统一的、与麦田不再相符的风格,田间小径弯曲的线条变得生硬。人们看着现在的乡村,露出失望的表情。那些消逝在记忆中的画面,成为心中永远的痛,于是,它成为人们再也无法抵达的地方。 为了抵达乡村,现在的我们,不仅仅是要穿越无数城市。 一个城市可以不死 ■毛明超杭州外国语学校(保送北京大学) 有人爱山,有人爱水,我却爱城。 同爱城的人中,有人爱都市,有人爱小镇——这于我都是无所谓的。我爱的是一个城市的灵魂。 城市亦是可以被人格化的。科技可以赋予一座城市以它所愿意的任何外表,正如人可以选择任何他喜爱的衣装。但这样的城市是不真实的。我想到了帕斯卡尔。在空间和时间的轴上城市和人都被湮没为一个质点,但如笛卡尔所言“我思故我在”,若有了思想和灵魂,一座城市亦可以包含整个宇宙。而城市的灵魂,便是城市中的人。 忘了在哪里读到这样一句话:“我爱一个城市的程度,与这个城市的书店和历史成正比。”我是极赞同的。高尔基之语曰“不阅读的人没有灵魂”,依然如雷一般敲打着我。排斥阅读和思考,便如阿伦特所指出的,是将人置于自然属性的压力下,满足于物质消费,成为生存必然性的奴隶。马克思把劳动看作人之所以为人的必要条件,而我以为阅读和思考是人成为公民的必经之路。 没有公民,城如何称为城? 而历史则是公民气质的源泉。不是建筑的历史,而是习惯的历史。一个城市从他诞生的那一天起,便因为它的居民们而有了生命。居民的话语、故事,他们订立的法,他们的为人处事构成了城市的血液;到了现在,成了代代相传之后的道德律例和价值判断,体现出来的便是人的性格。如中国北方人的豪爽,南方人的细腻;又如巴黎的浪漫和激情、柏林的严谨,这是城的历史性,一座城无法磨灭的印记。 写到这儿,我突然意识到触摸城市的提法是不够恰当的。触摸是物质上的。在横店或者好莱坞,你能够触摸到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座城市。但那城是死的。城市的血液、生命和灵魂,是被摩天大楼、汽车和飞机忽略为质点的人。我爱我的家乡,因此我感受到他:他的呼吸和脉搏,与我的是一样的。 四川的地震如此强烈,几乎毁了汶川城。但汶川的人还在,他们只是暂时的离开。只要他们还选择成为公民,选择继续书写汶川的历史,这座城市的生命就还在。一个人放弃了阅读思考才会死去,一座城忘记了历史才会是灭亡,汶川还没有死。 感受乡村 ■李昕欣杭州第二中学(保送北京大学) 人是那样一种奇怪的动物,对未知的事物总是存有无限的向往,以至于愿意消耗整个生命来换取完全不同的生活。 曾去西溪游玩,其中一站便是感受农家的原始生活。同那许多赞羡田园的诗歌一样,介绍文字也总流露出淡淡的欣喜和向往。烧柴的灶台,木制的幼儿床,纸糊的镂窗,甚至简陋不过的木制脸盆与搓衣板,就组成了所谓田园的梦。人们随意赋以“田园”美好的印象,只在无关的骚人笔下段取只言片语,竟使乡村成了寄梦的地方——一生追逐的,不实的梦。 当“乡下人”不再涌入城市时,囚城中的人们开始了幻想。或许只有钢筋水泥的世界中才关着毫无根据的向往,或许只有自以为文明的人们才被贴上天真的标签。于是有那么多天真的“城里人”向往着在车水马龙中耗度大半青春后于乡野置田买屋,颐养天年。 城市的忙碌挤走了我们思考的时间,乡村的生活是我们在日夜的疲倦过后堆砌的城堡,我们只在路过时浅浅一笑。就像房客参观将来某一天可能属于自己的财产,却忘了停下匆忙的脚步,推门稍息。 笼罩在同一片星空下的城市与乡村之间为什么有如此遥远的距离?是因为我们从来就是城市人,是因为我们从小就生活在无形的玻璃穹顶之下?抑或,只是因为那是一个没有确定意义的生词,可以肆意地篡改而不被只属于城市的逻辑质问? 我们只是累了,只是厌倦了。或许我们的“乡村”不过是一个不被打扰的度假,一个宁静的月夜,一种每天都对自己好一点点的生活。如此切近。而城市的人们只为了在跟着城市的节奏,拼命消耗自己的热情与青春的同时,对得住自己,才幻化出这样一个看似实际却那么遥不可及的梦想。 “乡村”其实那么近,为什么非当作最终的奖赏呢?

触摸都巿站在耸立的城墙下,指尖触摸着石缝中柔软的青苔。这里,一个城市的象征,一个都市的起始。一股气流悄悄渗入指尖,那是文明。在都市繁华中,我们所触摸到的是文明的积淀。  指尖掠过川流的街道,触摸繁荣丰绕的文明。  一个都市的兴起总是由交换与生产开始的。当年阜盛的长安想必也是唐人心中的最光鲜的都市了吧。李卫公将毕生的智慧倾倒在这座都市的一砖一瓦上,金黄绵土扬起历史的尘埃,吹散小贩畅快的叫卖,行人络绎的脚印、灶火与炊烟相伴起舞,留下一串叮呤的响声。这座都市在历史长河的洗涮下保留了下来,仍然保留着那段承平岁月的高傲与繁华。霓虹灯亮起,照亮喧闹的天空,都市携着富庶的工业文明,伴着人类五千年的智慧,掠过心间。  指尖掠过层层叠叠的房楼,触摸满载国仇家恨的文明。  城,这个在各代帝王心中隐隐作痛的字。至今,都市的建设无法抹去对忧患的警惕。经济的发达,人口的繁多,这些都给本该平和的都市蒙上一层灰纱。人们不会忘记纽约市中那两座已成废墟的双子塔,特洛伊城墙背后满载着忌妒与贪婪的木马,还有荆州府中无人言状的懊悔与悲凉。历朝历代的都市都满载着国家的尊严。当杜甫吟着“城春草木深”游走在曾经繁盛的都市中时,只有都市才能承载的对国家的兴盛之感慨,才能携着家与国的文明,掠过心间。  指尖掠过璀璨的灯火,触摸千载传承的文明。  都市的人们也许会疑惑,当这无尽繁华落尽后,会留下些什么?是文明,只是永不熄灭的文明。罗马帝国在历史的风口浪尖徘徊了几个世纪,建造出最奢华的都市,可终归还是落寞了,最后一个帝王叫罗慕洛斯。在赛克逊人的攻击下,他未出一兵一卒抵抗。无论多么繁华,一个都市最终还是会落寞的。庞贝古城,楼兰古城,也都被历史的黄沙卷走。可是,这些文明留传了下来,我们无法让罗马与斗兽场分开,无法将长安与唐诗分开,都市给历史留下了灿烂的文明,越过高楼、灯光,掠过街道、花园。文明像雾气笼罩着都市的每一块泥土,含着隽永的风、清澈的雨、飘扬的白雪与艳阳。历史会收回铺排的砖瓦,熄灭闪烁的灯光,扭曲笔直的街道,却会怜爱地抱起文明,放入历史的宝藏中珍藏。  指尖掠过城墙,触摸到都市的气息,触摸到文明的力量。感受乡村 那里是云的飞翔,是风的吟唱,是莽莽山原的故乡,是淙淙流水的天堂。我总觉得,乡村是一个很美的地方,水乡山村,一程一程,看不完的好景致,说不完的好故事。

感受乡村,感受那如花似锦的风光美景。村里的袅袅炊烟,是千百年游子剪不断的思念;绕村的小河,环护村寨千年万年;还有村后的松竹丛林,村前的湖光山岚和乡村的动人山歌……感受乡村,感受的是自然的悠远与宁静;感受乡村,感受那平凡自由的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闲敲棋子醉花茶。我恣意感受着乡村生活,平凡却又自由欢畅。

感受乡村,感受的是一篇篇好诗好赋好文章。闲居乡村,我总感觉到唐很近,汉很近,竹林七贤仿佛正在不远处饮酒,乡居的日子是一钵碎金,满溢旧王朝的光辉。不,这些都还不够。感受乡村,感受的更是鲁迅的长路,周作人的乌篷船,沈从文的凤凰山歌……

感受乡村,感受的是一种恬淡气质和秀美品格。我总羡慕华兹华斯,不为他的绝妙诗作,而为他在英国湖区的五十年光阴。他感受了五十年的湖光山色,滋补了内心的恬淡心性。感受乡村,华兹华斯以他的方式诠释了乡村的本质。

有时会想到杨丽萍,那个云南村寨里长成的乡村女子。她有裙袂飞扬的丰姿,有风华绝代的风致。她用双手托起月神的尊贵,用双手诉说双雁交颈的呢喃。感受乡村,感受的是杨丽萍的灵,她的真,更是那个风华绝代的女子的魂!

感受乡村,感受的是“跳水女皇”高敏在巴塞罗那点亮天空的一刹那;感受乡村,感受的是多丽丝·莱辛从津巴布韦乡村里炼就的坚韧品格;感受乡村,感受的是席慕容在白山黑水间恣意奔驰的灵魂;感受乡村,感受的是记忆中那一抹乡间的晚照夕阳。

感受乡村,感受的不仅仅是乡村,更是美景,是生活,是诗文,是个性,更是涌动的灵魂!在岁月的过程中回首,我竟是蓦然发现,十几年的行走,走不出乡村那条根。在记忆的最深处,仍是那一抹乡间的晚照夕阳。

当乡村的生活在记忆中越行越远,当城市的霓虹让人“沉醉不知归路”,当机器的轰鸣碾碎明月清风,我仍愿梦中有声音呼唤,催促我走出梦想开始的地方,催促我重新感受乡村的淳朴自然。

于是,心中更加念念不忘:感受乡村。

感受乡村

  初以为,乡村便是童话的乐园。它褪去了城市的浮华,洗尽了尘世的繁杂。它也许是梵高画布上的阿尔,有明镜般纯粹的蓝天,有油彩般绚烂的花海,那金黄的向日葵在阳光的哺育下长出希望的种子;它也许是陶潜诗中的田园,在雾气迷蒙中演绎着仙侣的故事,斜斜的日光轻洒,便是悠然游然。

  那只是诗中画中的乡村,当我们真实的走进乡村,用心去感知乡村,便会发现,我们的乡村在经历着苦痛。那里也有阳光,那阳光不是温暖而是毒辣地炙烤着这片土地。远望去,土地上那个佝偻的背影,在朝夕间,在春秋中,在这片土地上耗尽心力。他在这片土地上成长,他的汗水滋养了这片土地;他在这片土地上学会坚强,他的脚步坚实了这片土地;他生于黄土又归于黄土,世世代代,生生不息。风暴来了,他的心如那田间摇曳的庄稼般颤动,他的泪水在他满是沟壑的脸颊上纵横,如那淹没田间的水,层层漫过他的心田,浸没他的呼息。干旱来了,庄稼如他枯瘦的身体一般摇坠,他看不到希望,看不到丰收,他混沌的眼干涸空洞。

  他们也有快乐的时候,只是这种幸福仿佛如此卑微。他们最大的幸福就是丰收,饱满的谷粒仿佛是一粒粒珠宝,他们的眼角笑成了月牙。他们最渴望的生活便是风调雨顺,他们只想也只要这样平凡的生活。

  这样的乡村会不会让我们感到失望,当我们面对这样的图景?而其实,乡村正因这份残酷的美丽而更见真实。感受乡村,别总是做一个悠闲的观光者,在体味它的宁静与纯净的同时,给它的苦痛多一点目光,给它的辛苦多一点理解与悲悯。

  感受乡村,感受农耕文明跳动的脉搏,感受中国最浑厚的呐喊,感受那片土地的厚重,感受那片土地浸润的血汗;感受中国农民最纯朴的执著与坚忍,感受中国农民所经历的苦痛与无奈。

  当我们用鄙夷的目光看着他们,我们是否想过是他们用血汗带给了我们生的希望。

  看中国的农民用最卑微的姿势在中国的历史上站成了永恒,也且让我们用心去感受乡村!

 

 

提示写作重点:无论选择触摸都巿还是感受乡村,都需要揭示各自的环境的特点,各自生活的特色,立足于自身所获得的“触摸感”和“感受”,倡导真心真情真感作文,要善于化大为小,化虚为实,争取小中见大立意。注意是命题作文,不再是话题作文,两选一,写作时可将都市或乡村作为主要角度,而将另一点作为对应或对比。审题是零难度,考生得分的高下全在选材、组材和立意及语言等功夫上。 名家示范1 感受乡村 爷爷留下来的家谱厚厚地四大本,摆在桌子上有半尺厚,沉甸甸的。拥挤不堪的家谱中,代表我的那三个字所占的地方还没有一片槐树叶大。但这就足够了,对一个人来说,一辈子走到最后,所能撑起天地也不过如此。 多年后的某天,如果后辈中的某人有幸目及这三个字,他们也知道有这样一个人存在过,就像我看到家谱中的诸位先人一样,没有具体形象,没有音容笑貌,只有在我身体中流动着的一脉相承的血液。我不敢妄想后辈们对我知道许多,一个过往的人相对于一个后来者来说,就像是深不可测的宇宙,无边无际,即使毕其一生来琢磨也只能晓得皮毛。 但我知道,在我生存过的这个土地上,一定有些什么会记得我,就像小鸟记着自己当年风雨之夜曾栖息过的一棵树,蜜蜂曾记得自己初次酿出来的一点蜂蜜一样。 有什么能记住我这个曾在这块土地上走过活过的人呢?同辈的人都已和我一样消逝于无形,后辈们在他们的时代急不可耐地体验着自己的生活。谁也不会关心一个平凡的如田野中的土块一样的人。 村口的那棵大椿树也许还会记得一些我的童年。对于当时等待长大的我来说,童年漫长得就像失眠的夜晚躺在床上等待天亮。而现在当我回首童年时,却短暂的如同一天。童年的一年和成年后的一年如此不同,以致我常困惑于时间的公平和可靠性。 大椿树从我生命初始前的漫长岁月一直站到我无法预知的未来,从我生命的此岸看着我到达彼岸,它一定会在某一刻忽然想起,在一个迟来的夏天的午后,有一个六岁的孩子在蝉声中怯怯地从坐在树阴下打盹的老人们中间穿过,他双手紧紧地拉住自己的裤子,小心翼翼,神情惶惑。这群把生活的担子交给了后辈的老人再也没有了对未来的期盼,他们最大的兴趣就是每年夏天聚在大椿树的树阴下,像当年耕种自己的田地一样,不厌其烦地翻动自己的记忆,把远或近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唠叨。他们的另一个兴趣就是对路过他们身边的每一个男性后辈进行嘲弄和戏谑。 他们不止一次地在这棵树下捉弄这个孩子。有时趁他从他们身边经过时把他的裤子扯落,而后哄堂大笑地看他慌乱不堪地一边往上提裤子一边落荒而逃。有时他们以一个游戏的方式来引起他的好奇。 “我捏住你的鼻子,你能把嘴张开吗?” 当孩子在被捏住的鼻子的当儿仰起脸张开嘴时,老人掌心里握着的东西也会掉进他的嘴里,是一块风干了的鸡屎。 一次,这个孩子端了满满一碗酱油从街头的供销社里出来,走的缓慢而谨慎。当他们远远地看到他专注认真的样子时,都大笑起来。孩子丝毫不受他们笑声的影响,平稳地一步步朝前走。忽然,他们中的一个高喊:“碗下面有个洞,正在漏呢!”孩子不假思索地把碗翻转过来看了一眼。 当孩子哭丧着脸拎着碗走向他爷爷奶奶居住的院子时,他们看着他渐渐走远的稚嫩的背影和懊恼的脚步,笑得前仰后合。 我六岁那一年就是这样学会了从人们脸上的笑容中分辨什么是善意和恶意的玩笑,这项早熟的本领得益于这群坐在大椿树下无所事事的老人。 村外牲畜棚角落里那窝蚂蚁应该记得我,少年的我就是在抓小虫喂它们时,那匹调皮的小骡驹也来旁边探头张望,我挥手驱赶它,它却调转身用刚会走路的蹄子在我的额头狠狠地来了一蹶子。它那一蹄子给我的人生历史留下了初次的刻骨疼痛,也留下了永久的伤疤,当我捂着鲜血直流的额头像受惊的兔子穿过田野一样跑回院子时,不知道它是否会后悔自己那一蹄子的重量。我真该感谢这次教训的恰到好处,如果再往下一点,我也许会成为一个海盗王似的独眼,从此的世界在我的脑海中一定是另外一番模样。尽管我对独眼所看到的世界同样感到好奇,但如果让我用终生的时间来体验它,我觉得还是有点单调。 我的青少年给了校园,菁菁校园中铃声是时间之王,它左右着上课和下课,睡觉和起床。校园如果留意过一个在宿舍、食堂和图书馆频繁作三点一线运动的人的话,我应该留给它深刻的印象。它给了我一个精神世界,给了我一个初恋的开始和终结,也给了我一个跨越千里的轮回。从乡村到城镇,从平原到高原,从芳草萋萋的故乡到漠野千里的戈壁。一个人到底要体验多少离别和惆怅才能真正长大? 我以后的人生注定要献给岁月,就像把爱情献给爱人,把孝心献给父母一样无怨无悔。它可能会把我珍藏,也可能会弃之如敝履般抛入时间的角落。但如同一棵树种选择了土壤,一条鱼儿选择了河流,我既然选择了人生,就得生根发芽,就得从过去中吸取教训,从希望中汲取自信,就得做更多能留下证明我此生的印记,以待我此身化作尘土之时,还能在飘浮的空气中顺着这些印记看一眼我无奈别离的故土和家园,看一眼我的亲人们在辛勤劳作后留下的痕迹和标志。 名家示范2 今生今世的证据 ◎ 刘亮程 走的时候,我还不懂得怜惜曾经拥有的事物,我们随便把一堵院墙推倒,砍掉那些树,拆毁圈棚和炉灶,我们想它没用处了。我们搬去的地方会有许多新东西。一切都会再有的,随着日子一天天好转。 我走的时候还不知道向那些熟悉的东西去告别,不知道回过头说一句:草,你要一年年地长下去啊。土墙,你站稳了,千万不能倒啊。房子,你能撑到哪年就强撑到哪一年,万一你塌了,可千万把破墙圈留下,把朝南的门洞和窗口留下,把墙角的烟道和锅头留下,把破瓦片留下,最好留下一小块泥皮,即使墙皮全脱落光,也在不经意的、风雨冲刷不到的那个墙角上,留下巴掌大的一小块吧,留下泥皮上的烟垢和灰,留下划痕、朽在墙中的木 和铁钉,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的证据啊。 我走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曾经的生活有一天,会需要证明。 有一天会再没有人能够相信过去。我也会对以往的一切产生怀疑。那是我曾有过的生活吗。我真看见过地深处的大风更黑,更猛,朝着相反的方向,刮动万物的骨骸和根须。我真听见过一只大鸟在夜晚的叫声整个村子静静的,只有那只鸟在叫。我真的沿那条黑寂的村巷仓皇奔逃背后是紧追不舍的瘸腿男人,他的那条好腿一下一下地捣着地。我真的有过一棵自己的大榆树真的有一根拴牛的榆木桩,它的横杈直端端指着我们家院门,找到它我便找到了回家的路。还有,我真沐浴过那样恒久明亮的月光它一夜一夜地已经照透墙、树木和道路,把银白的月辉渗浸到事物的背面。在那时候,那些东西不转身便正面背面都领受到月光,我不回头就看见了以往。 现在,谁还能说出一棵草、一根木头的全部真实。谁会看见一场一场的风吹旧墙、刮破院门,穿过一个人慢慢松开的骨缝,把所有所有的风声留在他的一生中。 这一切,难道不是一场一场的梦。如果没有那些旧房子和路,没有扬起又落下的尘土,没有与我一同长大仍旧活在村里的人、牲畜,没有还在吹刮着的那一场一场的风,谁会证实以往的生活--即使有它们,一个人内心的生存谁又能见证。 我回到曾经是我的现在已成别人的村庄。只几十年功夫,它变成另一个样子。尽管我早知道它会变成这样--许多年前他们往这些墙上抹泥巴、刷白灰时,我便知道这些白灰和泥皮迟早会脱落得一干二净。他们打那些土墙时我便清楚这些墙最终会回到土里--他们挖墙边的土,一截一截往上打墙,还喊着打夯的号子,让远远近近的人都知道这个地方在打墙盖房子了。墙打好后每堵墙边都留下一个坑,墙打得越高坑便越大越深。他们也不填它,顶多在坑里栽几棵树,那些坑便一直在墙边等着,一年又一年,那时我就知道一个土坑漫长等待的是什么。 但我却不知道这一切面目全非、行将消失时,一只早年间日日以清脆嘹亮的鸣叫唤醒人们的大红公鸡、一条老死窝中的黑狗、每个午后都照在(已经消失的)门框上的那一缕夕阳……是否也与一粒土一样归于沉寂。还有,在它们中间悄无声息度过童年、少年、青年时光的我,他的快乐、孤独、无人感知的惊恐与激动……对于今天的生活,它们是否变得毫无意义。 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名家示范3 城市与乡村 时光流转得真快,转眼春天来了,虽然北方的三月依然是枯树轻摇,冷风拂面,但湖面的冰已全部化开,柳树的枝条也变得柔软,北方真正的春天,草长莺飞的季节应该是在五月,生活在城市里,不似生活在乡村,能看到早春的薄雾,山间的野花或是春播的繁忙景象,而让我们感受春天的也许就是巷陌街头的几棵垂柳,或是小区一角的几株桃花,但就是这样,也足已让我们欣喜一阵子。 有一位英国诗人曾写道“上帝创造了乡村,人类创造了城市”的诗句。是啊,在城市里,我们永远在忙碌,忙着工作,忙着挣钱,忙着应酬,时间被分割成无数块,钢筋水泥包裹住我们温柔的心。不知谁说过一句至理名言,美无处不在,只是缺少一双发现美的眼睛。 我喜欢乡村,因为它保持着原始的纯朴,山野乡村的生活仿佛让人感觉不到岁月的痕迹。而我也喜欢城市,尽管都市的生活,有着它的缺撼,却也有它独特的魅力。只要我们做个生活的有心人,怀有一颗温柔闲适的心,你会发现其多彩的美。 城市,是美的。这里虽没有金灿灿的庄稼,茅屋竹篱,青翠安静的青纱帐,但这里有舒缓的池塘,映日的荷叶,还有流光溢彩的霓彩。不同的季节,同样带给我们别样的美丽,春天的杨柳,夏天的槐花,秋天的红枫叶,冬天的雪舞。 城市,是美的,它楼宇高耸,车水马龙,繁华的都市,见证着人类的进步,站在这里,能感受到前进中历史的滚滚车轮,这里有展示我们人生的舞台,这里有我们需要的数字和快捷的信息。 清晨,不妨到公园里走走,会带给你另一种美丽。晨练的人真多啊!你看那些老人的健美操跳得多精神,还有练太功剑的人们,一招一式刚柔并济,飒爽英姿。还有的在踢毽子,跳得真高,一个弹跳,把毽子舞得风生水起,更有趣的是大家围在一起踢,你来我往,配合默契,乐在其中。那边树林幽静的角落里,有学生在画速描,若隐若现的小桥,波光粼粼的水面,引得晨练的人们驻足观看。在这里锻炼的有各种各样的人,两鬓斑白的老人、活泼的孩子或是健朗的年青人,这里不分职位高低,不管谁更富有,共同拥有的就是快乐。 夜晚,暮色笼罩,城市里亮起万家灯火,与满天星斗相辉映,那一间亮灯的小屋里有我们温暖的梦境。 名家示范4 感受乡村 偶尔,与一颗劳顿的心,循着一片枯黄的落叶,走近乡村,投影于一条尚未锄芟的田埂上,逸兴悠然而沉默,遥望远处苍郁的青山与天空洗过雨水的云朵,凝神谛听山野的润湿与幽静。 时而,响睛的天空有鹰迹翔过,恰和此时的心情,一样恬淡而素洁。 静静地远望。一头水牛迈来,一抹清香扑来,一声鸟鸣啼过,让人试着怀想最初和最后的情感,走向曾经的童年。 其实,整日匆忙的我们确实有必要时常回来,小隐于安谧的乡村,忘却远方城市的喧嚣与诱或,让欲望和浮躁栉风沐雨。 而后,跳过一群人,去接纳另一种生活。 夕阳如橘,炊烟如一条回乡的路,时常隐约在我回望故土的瞬间。 远离了炊烟,漂泊在无家可归的城市,没有了依托,如风中一片坠落的叶了。 有人说:上帝创造了乡村。 而如今,城市却远离了乡村,让人失去童年的记忆,枯涸了生存源泉的澄澈。 夕阳中的炊烟,总是让人忆起年迈的双亲伫立村口,一双望穿暮霭氤氲的眼眸,痴痴地守候着儿女们匆匆的归程。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亲近炊烟,生命才会被阳光恩泽。 炊烟让人纯粹、羞涩,让人变得如早春枯枝上的第一片新叶一样鲜嫩。 感受乡村 ■李昕欣 杭州第二中学(保送北京大学) 人是那样一种奇怪的动物,对未知的事物总是存有无限的向往,以至于愿意消耗整个生命来换取完全不同的生活。 曾去西溪游玩,其中一站便是感受农家的原始生活。同那许多赞羡田园的诗歌一样,介绍文字也总流露出淡淡的欣喜和向往。烧柴的灶台,木制的幼儿床,纸糊的镂窗,甚至简陋不过的木制脸盆与搓衣板,就组成了所谓田园的梦。人们随意赋以“田园”美好的印象,只在无关的骚人笔下段取只言片语,竟使乡村成了寄梦的地方——一生追逐的,不实的梦。 当“乡下人”不再涌入城市时,囚城中的人们开始了幻想。或许只有钢筋水泥的世界中才关着毫无根据的向往,或许只有自以为文明的人们才被贴上天真的标签。于是有那么多天真的“城里人”向往着在车水马龙中耗度大半青春后于乡野置田买屋,颐养天年。 城市的忙碌挤走了我们思考的时间,乡村的生活是我们在日夜的疲倦过后堆砌的城堡,我们只在路过时浅浅一笑。就像房客参观将来某一天可能属于自己的财产,却忘了停下匆忙的脚步,推门稍息。 笼罩在同一片星空下的城市与乡村之间为什么有如此遥远的距离?是因为我们从来就是城市人,是因为我们从小就生活在无形的玻璃穹顶之下?抑或,只是因为那是一个没有确定意义的生词,可以肆意地篡改而不被只属于城市的逻辑质问? 我们只是累了,只是厌倦了。或许我们的“乡村”不过是一个不被打扰的度假,一个宁静的月夜,一种每天都对自己好一点点的生活。如此切近。而城市的人们只为了在跟着城市的节奏,拼命消耗自己的热情与青春的同时,对得住自己,才幻化出这样一个看似实际却那么遥不可及的梦想。 “乡村”其实那么近,为什么非当作最终的奖赏呢? 一个城市可以不死 ■毛明超 杭州外国语学校(保送北京大学) 有人爱山,有人爱水,我却爱城。 同爱城的人中,有人爱都市,有人爱小镇——这于我都是无所谓的。我爱的是一个城市的灵魂。 城市亦是可以被人格化的。科技可以赋予一座城市以它所愿意的任何外表,正如人可以选择任何他喜爱的衣装。但这样的城市是不真实的。我想到了帕斯卡尔。在空间和时间的轴上城市和人都被湮没为一个质点,但如笛卡尔所言“我思故我在”,若有了思想和灵魂,一座城市亦可以包含整个宇宙。而城市的灵魂,便是城市中的人。 忘了在哪里读到这样一句话:“我爱一个城市的程度,与这个城市的书店和历史成正比。”我是极赞同的。高尔基之语曰“不阅读的人没有灵魂”,依然如雷一般敲打着我。排斥阅读和思考,便如阿伦特所指出的,是将人置于自然属性的压力下,满足于物质消费,成为生存必然性的奴隶。马克思把劳动看作人之所以为人的必要条件,而我以为阅读和思考是人成为公民的必经之路。 没有公民,城如何称为城? 而历史则是公民气质的源泉。不是建筑的历史,而是习惯的历史。一个城市从他诞生的那一天起,便因为它的居民们而有了生命。居民的话语、故事,他们订立的法,他们的为人处事构成了城市的血液;到了现在,成了代代相传之后的道德律例和价值判断,体现出来的便是人的性格。如中国北方人的豪爽,南方人的细腻;又如巴黎的浪漫和激情、柏林的严谨,这是城的历史性,一座城无法磨灭的印记。 写到这儿,我突然意识到触摸城市的提法是不够恰当的。触摸是物质上的。在横店或者好莱坞,你能够触摸到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座城市。但那城是死的。城市的血液、生命和灵魂,是被摩天大楼、汽车和飞机忽略为质点的人。我爱我的家乡,因此我感受到他:他的呼吸和脉搏,与我的是一样的。 四川的地震如此强烈,几乎毁了汶川城。但汶川的人还在,他们只是暂时的离开。只要他们还选择成为公民,选择继续书写汶川的历史,这座城市的生命就还在。一个人放弃了阅读思考才会死去,一座城忘记了历史才会是灭亡,汶川还没有死。 看不见的城市 ■施娱 杭州外国语学校(保送北京大学) “忽必烈汗已经留意到,马可波罗的城市差不多都是一个模样,仿佛只要改变一下组合元素就可以从一个城转移到另一个城,不必动身旅行。 ” 当伊卡诺卡尔维诺写下这句话,这一句戎马倥偬者对城市的厌倦,就如永恒的谶言,紧紧地罩住了我们,百年后生活在高度城市化的时代且血液中流淌着现代属性的我们。我们从这座城市迁徙到那一座,再从那一座城市迁徙到更远。这样无休止地候鸟式循环,总能以千篇一律结局告终——生锈的思想和青春一次次被现实抛弃并扼杀在某座钢筋混凝土丛林的某个房间里。城市,依旧是单调的积木,以冷酷的形式矗立。 我们是否太忙了?惊惶地在倒三角形现代文明上攀爬逃窜的,是城市的恐惧;邪恶地在觥筹交错金碧辉煌里明争暗斗的,是城市的欲望;沉默地在波德莱尔笔下排队吊丧的,是城市的残忍。没有人,这里已经没有人,去触摸,任何一座城市,所看不见的角落。 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脉搏。马可曾经触摸到,佐贝德如白色毛线般纠缠的街道,也支撑起居民憧憬未来的真切梦境;我自己曾经触摸到,丽江古城小桥流水的潺潺罄音,也在诉说这方水土的千年安宁。面对这些鲜活的例外,我们是不知道自己正在失去什么,还是我们已经知道? 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梦境。梦境的无限可能,让一切人口、GDP都失去意义,城市的触感通过独立的个体出现了不统一。我的梦境里,伦敦只是特拉法加的那一面红旗,纽约只是曼哈顿的那一轮悬日,杭州只是六月一个暴雨前万人奋笔的场景。 看不见的城市,是城市的真情。这真情被错综的关系银行冻结了太久。一经释放,便不可抵挡地伸向城市的每个角落——这触角是对爱情的渴求,对真知的渴望,对人类苦难的不可抑制的同情。就如面对支离破碎的城市,我们落泪了,这一刻,北川便有了超越地理坐标的意义,化身为一座挺立的丰碑。 看不见的城市,随时都可以触摸。为了回到我们的过去或寻找我们的未来,触摸。 遥远的抵达 ■卞恺灵 杭州第十四中学(保送北京外国语大学) 我是一个在城市里长大的人。我习惯于视野中充满着林立的高楼,我爱看这个城市流光溢彩的夜景,当我走过那些商业街时,心中是对这个城市的自豪。 而当我敲打键盘的时候,却常常感觉自己听见的是麦穗在收割机下发出的咔嚓声。很缥缈很模糊,那是来自记忆中的声响。 咔嚓咔嚓……是火车在铁轨上发出的有节奏的声响。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过来。 小时候,我常坐着火车,去很多遥远的地方。为了抵达城市,我们穿越了无数乡村。窗外,满眼都是金色的麦田,田间堆得高高的麦垛,温顺的牛羊,朴素而简陋的民居,和守护着麦田的稻草人。甚至,还能看见阳光倾泻在葵花的花瓣上,花瓣微微颤动,仿佛时光在一瞬间从这一片流向另一片。 乡村就像一个很遥远的意象一样,存在于意识流之中。目光无法达到的地方,就由想像去完成。是的,那些对乡村的记忆已经混淆,在凡高的画中,在悠远的歌谣中,变得越来越理想化。 歌里,悠扬地唱: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梦里,发现乡村,就是人们遗忘在远方的家乡。 回头望,乡村,是人最能贴近大地的地方。几千年以来,朴素的人们,背朝着太阳,将自己最忠诚的信仰和最质朴的情感,完全地交付给这片土地。 米兰昆德拉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说,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也越真切存在。 对城市的眷恋和对乡村的迷恋,始终在人们的血液中纠结。人们每天都在触摸这个城市,触摸着快节奏的生活,然而城市却每天带给他们失望与陌生。当他们疲惫倦怠时,总是向往着乡村,希望能感受到那里原始而质朴的一切,乡村给了他们能贴近大地的安全感。 然而事物总是在变化,楼房被建造成统一的、与麦田不再相符的风格,田间小径弯曲的线条变得生硬。人们看着现在的乡村,露出失望的表情。那些消逝在记忆中的画面,成为心中永远的痛,于是,它成为人们再也无法抵达的地方。 为了抵达乡村,现在的我们,不仅仅是要穿越无数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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