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为什么不怕得罪人?!揭秘其惊人后台

王菲为什么不怕得罪人?!揭秘其惊人后台,第1张

相信几乎所有的人都听过天后王菲的歌曲,其实说到王菲,大家想起的可能是她的经典歌曲和空灵的嗓音,虽然最近几年她鲜少有新的作品出现,但仍然是歌迷心中的女神,以至于歌坛天后的地位丝毫都不曾动摇过,别人想黑她都没有攻击的方面,为什么呢?这就要归功于她身上独一无二的品质啦。

王菲的这种个性,从她回答记者提问中就可以看出来,有网友还总结了王菲能把记者气死的15句话,看后真觉得可以把记者气死,把网友乐翻,如此真性情,还真是娱乐圈一朵“奇葩”。

1、记者问:你快乐所以我快乐中“你”指的是谁?

王菲:泛指,爱谁谁

2、记者关于童童抚养权的提问

王菲:判谁谁养呗

3、记者:剪发后如何为洗发水代言

王菲:短头发就不洗头了吗 ?

4、记者要求王菲谈谈女儿

王菲:我女儿有什么可说的

5、记者向王菲求证黎明是否为她砸记者相机

王菲:他是为了他自己

6、记者问到得知张震表示暗恋她有何反应

王菲:应该有什么反应啊

7、记者:香港一个发型师批评童童的发型不好看,你怎么看?

王菲:那又怎么样他说不漂亮就不漂亮啊!

8、日本记者问她对日本唱片市场是否感兴趣

王菲:没什么兴趣

9、记者:你觉得人生什么最精彩?

王菲:我的人生还没过完呢!怎么现在问我这种问题?等我临终前再告诉你吧 。

10、记者:为什么你的感情失败好多次?

王菲:我失败好多次吗?

11、记者穷追不舍问王菲是否已经办妥离婚事宜

王菲:“跟你有什么关系?”

12、被问如何兼顾爱情和事业?

王菲:不难兼顾,就象你可以边看电视边吃饭

13、你是如何保持自己不被晒黑的

王菲:不晒!

14、记者:是不是做了妈妈觉得有责任感了?

王菲:我一向都好有责任感

15、记者:张柏芝说看好你和谢霆锋

王菲看着记者:"你想要我说什么"

记者立马闭嘴了,真心为这个记者感到可怜。

王菲说话这么不留情面,难道是有强硬的后台支撑?!

真相就是,早年的时候,王菲在圈内是出了名的义气,俗话说,朋友多了路好走,正是因为王菲的这种义气让她结交到不少的好朋友。

默默帮助李健

歌手李健在去年接受采访时曾聊起过王菲。早年时有一段时间李健并不红,王菲为了帮他,还翻唱了不少他的歌曲,当年王菲曾带着女儿现身李健的演唱会,那时候还引起了不小轰动呢。

一直低调做慈善

王菲是虔诚的佛教徒,经常以美妙的歌声唱出佛经音乐,而这张专辑也成为她自己在烦躁时恢复心情的最佳良药,她曾说“三不五时还会拿出来听”,她用这张专辑所募的善款全部用来兴建庙宇。她之后也长期投入慈善事业,但从来不对外谈论,非常低调。

帮制作人渡过难关

四大音乐制作人之一的梁荣骏,可谓才华洋溢,创造出了很多耳熟能详的歌曲。 但 和唱片公司发生了一些分歧,于是就离开了这家公司。

但是当王菲读书回来之后,她坚持向公司要求,一定要梁荣骏回来当她的制作人,梁荣骏曾经在采访时用两个字来概括王菲,“仗义”!

今年八月份,王菲过了47岁的生日,已经快年过半百的她看着像是一个孩子,气色显得那么好,身材也是那么的标准,她曾经在《康熙来了》节目中透露,这么多年她一直坚持喝魔美荷叶粥(做法可以百度哦),香香忍不住试了半个月,发现体重竟然减了42斤,怪不得王菲能让谢霆锋还为她着迷呢。

王菲真的是被上天眷顾的女人,两次离婚之后还能再次获得幸福。

这应该和她的随性洒脱的个性有关系吧,这些年,是王菲淡出的时间,也是整个唱片业衰落的几年,不知道王菲是否已经早早感受到了这一点,及时撤退。

虽然还是会有新歌出来,但毋庸置疑,那个属于王菲的巅峰时代真的过去了。

不过,歌曲仍然可以超越时间。

通过听歌,我们仍然可以和不同时期的王菲邂逅。

愿wuli菲菲,活得越来越精彩。

文|心碎纸人

图|江苏省周杰伦歌迷会摄

“我要娶一个能陪我看周杰伦的女孩儿!”

花海义愤填膺。

说这句话的时候两眼炯炯有神,异常坚定,像极了发毒誓的模样。

“晴天,杰伦歌迷大部分都是女孩子,然而我作为一个男子汉喜欢杰伦十多年了,你会不会觉得奇怪?”

“不会”

“晴天,我跟你讲几个哥们儿关于周杰伦的故事吧!”

花海叫我晴天,我最喜欢的一首杰伦的歌是《晴天》,于是我在歌迷会里的昵称是“晴天”。

“好啊,花海哥你讲。”我叫他花海,他喜欢的歌是《花海》。

花海坐在体育馆门口的台阶上,头戴粉色“周杰伦”字样的头饰,身穿一件黑色的歌迷会会服T-恤。

整理了一下衣服,猛地灌了一口农夫山泉,像极了“不醉不归”的姿态。

晴天,你知道吗?我有个哥们叫“一路向北”。

高中的时候,他喜欢上了班上的一个女孩子——微微。

当时高中严禁学生早恋,北哥就不敢跟微微表白。

他们两个人都喜欢周杰伦,周杰伦出新歌的时候,他们俩就相约攒了好几周的早饭钱去买新专辑。

买了很多好看的歌词本,把每一首歌的歌词都认认真真抄到歌词本上,贴上周杰伦的贴画。

上课的时候传小纸条,下课的时候就凑到一起玩。两人都没有捅破暧昧的纸,心照不宣。

但是不久他们暧昧的关系就被老师知道了,老师先把微微叫出来谈话,让她收收心,好好准备高考,别贪玩。

老师对微微说得很婉转,毕竟她是女孩子。

北哥就不一样了,刚被叫出来,和微微在班级门口擦肩而过,他调皮地朝微微挤了一下眼睛,然而微微却没有像往常一样回应他,只是低着头,哭丧着脸进班了。

北哥感觉气氛很怪异,刚见到班主任,老师一脸黑线:你是不是想跟微微早恋?她跟你可不一样,你就别耽误人家学习了。

北哥不怒反笑:老师,您觉得微微这个人怎么样?

老师:还不错,特好的一个学生。

说完老师才发现和他闲聊起来了,便一脸严肃,把北哥赶回了教室。

听说杰伦要来他们城市开演唱会了,北哥和微微都特别激动,但是他们没有钱,买不起演唱会门票。

他们翘了一下午的课,在人群中挤了又挤,演唱会开始了,体育馆内声音浩荡,杰伦唱了一首又一首。

北哥和微微在体育馆门口蹲着,跟着杰伦唱了一夜。

“秋刀鱼的滋味,猫跟你都很想了解”北哥唱给微微听。

“你是我唯一想要的了解”微微唱给北哥听。

高考从考场出来的时候,北哥将微微拦腰公主抱起,从拥挤的考场抱出来。

“花海哥,这个故事好甜啊”我认认真真地听着,对这个故事表示欣赏。

“别急,我还没讲完……”花海一脸凝重。

大家都以为他们会在一起,然而这个公主抱却是北哥和微微的最后一次拥抱。

微微的父母不同意他们在一起,逼迫他们分开,把微微送往一个南方的城市。

原以为微微会坚持自己,和北哥在一起,却没想到她听了父母的话,然后去了南方,不久后就传来谈恋爱的消息……

北哥心都碎了,一路向北,离开了南方,去了一个北方的城市读大学。

“我一路向北,离开有你的季节,你说你好累,已无法再爱上谁……”花海讲完了这个关于北哥的故事,竟热泪盈眶,唱起了杰伦的《一路向北》。

你说我们一起往北走,可是最后你却去了南方。

“花海,北哥一定会遇到更好的”我对花海说。

“是啊,他一定会遇到更好的,我们都相信”花海已经把手中的农夫山泉喝了一半了。

“晴天,我再给你讲个哥们的故事吧”

“好啊,不会……又是悲剧吧……”我看着花海严肃的表情,故事还没开始就猜到了结局。

花海没有给我回应,自顾自地讲了起来:

那个哥们叫“断了的弦”,他喜欢上一个学妹,学妹长得特别萌,名字也特萌,叫米菲。

弦特别宠这个菲菲,他们一起手拉手压操场,一起数夜空中的星星,一起扫荡学校周围所有的美食,每天有说不完的话题。

这个可爱的水灵灵的女孩子,弦把她视为掌中宝,走哪带哪,俩人腻歪地像一个人。

“你愿意陪我去看周杰伦的演唱会吗?”弦真诚地看着菲菲。

“好啊”菲菲扬起小脸,给弦送去一个大大的吻。

弦像是得到糖果的小孩子一样,高兴了一整天,攒了很久的零花钱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对每个男杰迷来说,带女朋友去看周杰伦是一件幸福而又奢侈的事情。

周杰伦演唱会门票是有多难抢,那盛况堪比春运抢车票,双十一清购物车。

门票一般都是秒没的,弦定了闹钟早早准备在电脑前,手捏着鼠标紧张地全是汗水,好在心诚则灵,功夫不负有心人,弦抢到两张连坐的演唱会门票!

弦高兴地一拍桌子,蹦起来大叫,比赢了头彩还要高兴。

顺丰快递将票寄到学校,这是弦人生中拿得最开心的一次快递。

“看,我们的票!我们要去看周杰伦啦!”弦拿着票高兴地在菲菲面前晃悠。

菲菲说:“弦,真棒。”

演唱会一天天逼近了,弦的心就像绷紧的弦。

“明天带好行李,我们要出发看杰伦咯!晚安,宝贝!”弦临近十二点的时候给菲菲发了一条消息,过了很久菲菲都没有回复。

一向夜猫子的菲菲今天怎么会睡这么早呢?可能是太激动了吧。弦等了好一会儿,关了手机,在床上幻想着演唱会的场景。

一大早,弦在他们约定的校门口等菲菲,菲菲一直没来,弦着急了,去菲菲的宿舍楼下,菲菲好一会儿还是没出来。

于是弦给菲菲打电话:“小懒虫起来了吗?我们快要错过火车了。”

“我今天不舒服,可能不能陪你去看周杰伦了”

“你怎么了?”

“没事,没事,睡一觉就好了,你一个人去吧,玩得开心噢。”

于是挂了弦的电话,弦很担心,给菲菲的舍友发消息询问,舍友支支吾吾,弦急坏了,舍友终于说,菲菲在打游戏,并没有在睡觉。

“哗”弦不知道是什么声音,像是心碎的声音,也像是弦断的声音。

他再给菲菲打电话的时候,菲菲的手机已经关机了……

弦拿着两张门票,独自一人坐上了火车。

“断了的弦,再怎么连,我的感觉你已听不见,你的转变像断掉的弦,再怎么接,音都不对……”火车上,弦一路单曲循环《断了的弦》。

演唱会检票的地方,一个女孩子被保安拦了下来,说是买了黄牛的假票,女生在门口哭着求着保安,想进去看。

弦看不下去了,把原本给菲菲准备门票送给了女生,女生感觉像遇见了天使,连声道谢。

演唱会上,身旁的女生听得很嗨,看着舞台上心心念念的偶像和热闹绚烂的粉海。弦失声痛哭,女生惊讶地看着弦,给弦递来了纸巾。

一个大男人,在演唱会上哭成傻子。

万人的歌唱,万人的热闹,一个人的孤独。

弦失魂落魄地听完演唱会,坐火车赶回来就跟菲菲提了分手。

而菲菲,不到一周,就和她初恋复合。

弦双手插在裤兜,戴着耳机一个人压操场。原来,这场欢喜,一直是一个人的独角戏。

“花海……你没事吧……”我看着花海,隐约看见他的眼角的泪光闪动。

“晴天,你说,一个被爱情诅咒的人会一直实现不了带女朋友去看演唱会的梦想吗?”花海大口大口地灌着矿泉水。

“不会啊!怎么会有爱情诅咒这一说呢?你看我们的花海不就带着他的女朋友来看演唱会的吗?”这时,我看见小喵给花海买奶茶回来,就调侃花海。

小喵是花海的女朋友,可爱的像一只小奶猫。

“是啊,哈哈,谁说不是呢?我就带着我女朋友来看杰伦了!”花海一把搂过小喵,刮了一下她的小鼻子。

小喵不是杰迷,但是为了陪花海来看演唱会,偷偷在家里学了一个暑假的周杰伦演唱会要唱的歌,然后买了车票陪花海千里迢迢来看演出。

演唱会马上就要开始了,我们从台阶上站起来去和歌迷会一起合影。随后有序检票进场。

体育馆灯一熄灭,全场尖叫等待周杰伦出场。“啊啊啊啊!”我听见一声尖叫,我以为是花海,谁知道是小喵!

她第一次见周杰伦,虽然她不是杰迷,但此刻陪着心爱的人,她比真杰迷还真,高兴地手舞足蹈。

花海看着她,很美,花海看醉了。

原来,喜欢一个人,连他的偶像也会去喜欢。

唱到《告白气球》的时候,他们俩在我旁边偷偷接吻!

“哇,你们这不行啊!赤裸裸地撒狗粮!”我大叫表示不服。

“晴天你看,我和我家的猫都是杰迷。”

他们,幸福得像一对小夫妻。

点歌环节,花海的朋友在内场求婚了。

花海痴痴地看着,嘴里一直念叨“我这老哥厉害!我这老哥厉害了!”

我戳戳小喵,看着花海斜眼笑,“小喵,羡慕吗?想在周杰伦演唱会被求婚吗?”

“我才不羡慕呢!以后啊,我跟花海求婚!那样,肯定上头条!”小喵说的一脸正经。

旁边的花海搂过她的肩,奸笑到:“看把你厉害的!”

身旁的这对小情侣打情骂俏的,我一点没生气,反倒替花海高兴。

为他高兴他终于实现了带女朋友来看演唱会的梦想。

今晚的花海,陶醉了。

是的,一路向北就是断了的弦,断了的弦就是花海,他们是同一个人。

可惜的是微微不是米菲,米菲也不是小喵,她们是三个人。

也许,生命中有些人注定要错过,但陪过你一程就足矣。

我们一路伤心一路寻找,终究能寻找到那个愿陪你看一世风景的人。

或许哪一天,在周杰伦演唱会上,你刷微博看见热搜第一,女生在演唱会上给男生求婚。

那这个人就是小喵了,而新郎,也定是花海!

下一站我的大学菲菲怎么玩

菲菲这个角色让很多玩家头疼,虽然人设是学生会精英,然而参与活动学习都需要消耗健康值与精力,有玩家发现如果侧重学生会培养的话,就会挂科,重点学习去的话学生会属性又不好了,到底如何均衡兼顾呢?建议参考以下要点:

菲菲学生会贡献最后是会计算分数的,而且这个角色本身没有刷属性的方法,所以在选课上就选学分最低的几科吧,因为最后的分数中学生会贡献会占大多数。

开局可以买个加3魅力的化妆品,每天记得用。在学生会活动中可以获得钱,所以前期金钱不会太缺,食堂+咖啡肯定是够了。每个学年还可以再购买个900左右的化妆品。

开局的时候记得去活动中心,找到弹钢琴的小哥哥刷记忆力,去情人坡找皮皮刷智力。如果没有遇到刷记忆力的话那建议重开,这个非常重要。因为第一年行动力很紧张,要顾及活动学业,还要看心情健康以及闺蜜好感度关系。

学生会活动紧急必做,非紧急选择性做,学习和学生会任务做一个就可以了否则行动力心情恢复不过来。

羁绊早一点开始刷,因为菲菲得到好感度很难刷,尽早把小伟、阿成、小胡的羁绊刷到75好感,否则会很缺健康和心情。

大三之后就会轻松一些了,魅力基本也150以上了,可以去湖心公园兼职,购买化妆品和提升心情健康的物品。

我跟菲菲(化名)是邻居,她妈妈的去世改变了我们的关系。菲菲8岁那年,她妈妈不幸离开人世。我妈妈很同情她,经常把她叫到我家来吃饭,俨然把她当成了我们家的一个孩子。

我主动接近她:等她一起上学、放学,跟她一起做作业。我从不打架,但是,为了教训那些嘲笑她没妈的调皮男孩,我几次打架导致别人父母到我家告状。

我比菲菲高一个年级,有时候还给她讲解数学题。渐渐地,她对我有了一种信任和依赖,我走到哪儿她跟到哪儿。

也许是跟我在一起呆久了,菲菲爬墙、上树,哪样都不落后。有一段时间,菲菲喜欢上树去掏鸟窝,我狠狠训了她一顿。她蹲在地上哭得抽搐起来“我是想把小鸟抓到家里来,好好喂养不让它饿着、冻着。”那一刻,我看到了菲菲的善良。

小学毕业后,我继续读初中,而菲菲因为家境的原因,只能辍学。我一放学,她就会跑过来玩,缠着我给她讲学校里的趣事。

那时村里有一群调皮的小孩子,有事没事就前呼后拥地大叫着说我喜欢她,菲菲总是羞红了脸,低着头不敢说话。

菲菲渐渐出落成一个秀气的大姑娘,留起了长长的头发,模样乖巧温顺。初中毕业后,考虑到家里负担,我也没有上学了。尽管年龄变大了,个子长高了,我和菲菲间并没有变得生疏。农忙时,我更是一刻也没闲着,忙完我家忙她家。

我19岁那年,菲菲17岁了。记得是5月的一个下午,我在她家帮忙劈柴,她坐在一边跟我说话。好久没有听见菲菲出声,我放下斧头一看,她正在偷偷抹眼泪。我问她怎么了,她一下子冲过来,抱住我,说:“这辈子,就你对我最好!你娶我吧!”她把头埋在我胸前,紧紧贴着我,我一下子傻了。

我是怎么走出她家的都不知道,只隐约记得我跟她说“要等几年”。

菲菲要嫁给我了,那个善良的菲菲,温柔的菲菲!我感到无比的幸福,自己偷偷地笑出声来了。

以后,菲菲看我的眼神就多了一层羞涩;我做梦时,也经常梦到她。我们共同守护着这个只属于我俩的秘密。那年下半年,我带着她的期望,外出打工。

刚出去,我什么都不会,只能给人打下手,一天下来,骨头都要散架了。但是,每个月我都会给菲菲寄一封信。虽然是一月才一封信,但我写信像写日记一样,每天写一点,所以,最后寄出的时候总是很长。我写城市里的生活,写我每天的学习和收获,还有我对她的思念。但菲菲却没有回信。我打电话回家问她怎么不给我回信,她说她嫌自己的字不好看,很多字又不会写,写了很多,都没有寄出。在电话里,她羞涩地说:“等你回来,我说给你听算了。”我听了心里甜丝丝的。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读了路遥的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这给了我很大的鼓舞。在建筑工地上,我自学了两门技术,一是开起重机,一是做电工,而且都拿证了。那时候,我一直想着,我要像书里写的孙少平一样奋斗,给菲菲幸福。

可菲菲没有等到我回来。2006年春节,工地上要赶工程,没有放假。那段时间,白天赶活,晚上加班,特别紧张。我也打过电话找菲菲,但是,由于我们两家都没装电话,电话只能打到别人家。我几次请人传话让菲菲接电话,她都不在。让父母转达又有些不好意思,后来就索性没有打了。

元宵节刚过,我急急忙忙赶回家,包里揣着给菲菲买的围巾、手套等小礼物。可回到家,父母却告诉我,菲菲已经跟她哥哥一起到广东打工去了。走之前,她一直问我什么时候回来,妈妈看我归期一拖再拖,就跟她说“说不准”。菲菲走后,没人知道她具体去了什么地方。

菲菲的哥哥和我哥哥同年,都是读完小学就出去打工,很少在家里呆。我想他们应该是有联系的。去年端午节前夕,听说我哥买了手机,我赶紧打电话过去,想从他那里打听菲菲的消息。电话通了,但接电话的不是我哥,却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她问我是谁,我一听,这声音是那么熟悉,那么温柔,是菲菲!我不假思索,冲口而出:“菲菲,你是菲菲吗?”那边是长久的沉寂。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可心里有一种莫名的痛楚。我们就这样僵持着,不知道说什么。听到哥哥在那头喊了一声“菲儿”后,我心一沉,把电话轻轻挂了。

后来父母告诉了我真相。原来,菲菲在广东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她投奔到温州我哥哥那里。哥哥给她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她水土不服病倒了,哥哥悉心照料她,一来二去,两人就好上了。

我很想找菲菲问问清楚,问她为什么不等我,可是,每次打电话,话到嘴边却说不出口。而且,如果哥哥知道了,会怎么样呢?

今年春节,在我放假回家之前,他们已经定亲了。从此以后,她就是我的嫂子了,有再多的遗憾,我也只能慢慢去忘掉。

庆幸的是,菲菲和我哥哥在一起很甜蜜,偶然看到他们亲昵的样子,我虽然难过,也多少有点心安。有几次,我在房间看电视,菲菲走进来,一脸歉意地看着我。我知道她想说什么,但是,我总是强作平静和她寒暄几句,就走出去了。对我而言,只要她现在过得好,我愿意自己慢慢疗伤,我决不能给她的生活带来不好的影响。

我叫小央,在十七岁这年,蛋糕之神终于实现了我的愿望。我拥有了一个好朋友,她叫菲菲。她喜欢编故事,像童话里的匹诺曹。

“我出生在傍晚。护士把我抱给她的时候,她正看着窗外。有一只鸟落在那里,啄着台子上种着的一小片花草。她就温柔地笑着说:‘就叫飞飞吧,飞鸟的飞。’”

“你又骗我,那么小,还没学会睁眼睛。”

恰好是落日时分,余晖里菲菲的侧脸像被雨水浸湿的信件,不够真切。

“我早慧,而且记性好。”

菲菲转过身,面对面地凑近我,不说话了。

我依旧不太相信。但是菲菲的眼神愈发真挚,我想也有可能,她的成绩一向很好。

“别这么认真嘛,小央。生日快乐,之前不知道,原来我们同一天。”

菲菲突然笑出声,五官染上一层恣肆的明媚,一派天真,好看得让人生不起气。

“你也快乐。走吧,等会食堂没什么饭了。”

每天这会儿我们都会来天台,等过了晚饭的人潮再去觅食。

菲菲总是这样,进退自如地编着可大可小的故事,包裹住并不想为人知的心事。每当这时,我会像躲避一颗意外脱轨的网球,利落侧身,来减缓发球人的尴尬与失落,营造一种皆大欢喜的氛围。所以我岔开话题,并且不追问。

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秘密。每一个秘密都会化成丝丝缕缕的银线,将我们与人世间缠绕在一起,防止我们不断上浮,最终漂离地球。尽管外太空很美,但它会毫不留情地吞噬生命。

我一直很好奇我们是怎么变成朋友的。

菲菲是转校生,市一中转来的,成绩很好。而且很好看,是那种张扬的好看,人群中可以一眼辨识到的好看。所有美好的词都可以形容她。

而我的十七岁,黑体加粗的两个字:普通。无法打理的自来卷,硕大的黑框眼镜,不合身的宽大校服。标签是孤僻,敏感,无趣。所以有时候我也会羡慕菲菲,羡慕她的绽放。尤其是我暗恋很久的男生——阿楠,给她写了情书。但是菲菲说她情窦未开,退了回去。我甚至不需要难过。

菲菲转学那天恰好模考出成绩,座位需要打乱重组。班主任教龄很久,经验丰富,我们是她带的最后一届。所以我们班排座位,不一定按成绩和名次。走廊里很多人,同层的几个班的学生都在。入眼都是摇摇晃晃的蓝白色块,我们校服的颜色。好像每个人都在张口说话,所以听不到任何完整有效的信息。

我就抱着书包,站在队伍末尾,挂着半边耳机听英语,望着窗外发呆。当我数到第二十三片叶子时,菲菲出现在我的视线里,遮住了那棵巨大的梧桐树。

后来菲菲说起我们第一次见面。

“我感觉我们认识。”其实她的原话大概是我从你眼睛里读出了似曾相识。

“我的镜片太厚,你读错了,是难以置信。”那天她没来得及做自我介绍,所以看到菲菲的那一刻,我想的是怎么会有人高三了还会走错班级。

“你的眼睛很好看,不应该遮住。等高考结束了配一副隐形眼镜吧。”

我很开心。第一次有人把我和“好看”这两个字联系在一起。

我们是同桌,然后是室友,然后是朋友。好像也算是理所当然。

如果一定要我指认这场友谊的开端:平安夜,我们第一次去天台。冬季白日短,天色已经暗了,冷风侵袭。我们坐在围墙边,分一颗苹果吃。

菲菲在崭新的苹果上咬了一口,递给我,含糊地说:

“小央,你什么都信,怎么不信学校里那些关于我的流言。”像是在陈述又像是在发问。

“因为我孤僻,流言根本传不到我这里,止于途中。”

“你不孤僻,你只是喜欢一个人想事情 。”

“我太敏感了,像刺猬。”

“所以你能发现别人不知道的秘密,世界会因此疼爱你的。”

“疼爱”,一个不常出现在对话里的词。

“那我无趣呢”

“我只喜欢和你说话。”

“菲菲,你真好。”

“你也好,而且会更好。”

不记得了,我应该是用一个不明不白的笑回应她认真的语气。沿着菲菲的缺口,留下另一个小小的凹陷,组成一个不规则的数字“8”。那颗苹果很甜,那晚菲菲也笑得很开心。可惜天台没有灯,黑漆漆的,看不清。

这就我们的第一年。菲菲出现在我的青春里,让苦涩的果子汲取到阳光,于是空气里逐渐蔓延着甜丝丝的香气。因为她我开始相信,我也可以不那么普通,在我们最好的年纪。

十八岁,我结束了自己糊里糊涂的暗恋。为了可以和菲菲报考同一所大学,被种在课桌前,经常自习到快要闭寝。菲菲就坐在我旁边,写题或者看书。晚风携着浅淡花香,教室里很安静,只有笔尖划过纸面的沙沙声。

夏天快要到了。

高考结束后,我先是和菲菲去了山城。

“小央,等一下,不要动哦,刚好有光落下来。”

“人好多。”

“没事没事,我们又没有挡路,拨一下头发。”

“我要做什么动作么?”

“看着镜头笑就好。”

菲菲的毕业礼物是一台二手相机。我们用它拍了很多照片。关于我们,关于风景,关于住在这里的人们和动物:花和云朵,攀上地面的轻轨,被喷漆涂鸦的铁闸门,檐上一群呆呆的鸽子,头发花白的奶奶和她牵着的一只活泼小狗……我们没有做攻略,跟着地图乱走,要去的地方可能只是因为名字好听。

那个无所事事的暑假,之后的大部分日子我都和菲菲在一起。她不愿意去我家,说不自在。我理解。做客那天我父母对菲菲极度热情,毕竟他们一直以为菲菲是我幻想出来的。

菲菲和她的外婆一起生活,住在一个老小区,家家户户的木窗格,漆成红色,树很多,但是不开花。住户大多数是老人家,和一群被照顾的流浪猫。

“菲菲,你看,今天多了一只小白。”

“第六只,就叫六六吧。”

“好小呀,干干净净的,眼睛像颗棕色的玻璃珠。”

“大橘,你别抢,这是你的。”

白日里我们就窝在菲菲房间看**拼拼图,几乎每天都会吃掉一颗冰西瓜。等太阳落山了,我们出门,菲菲偏爱走小路,去灯火通明的市中心。最出格的一次她带我去酒吧听乐队演出。可能是摇滚,我一度耳鸣。那天晚上菲菲喊哑了嗓子,缓了好几天。

起风的天气我们去郊外放风筝。菲菲的外婆就坐在小山坡上,远远地看着我们在草坪上笨拙地解缠住的线。

这是我最快乐的时候,不用长大,没有烦恼,和菲菲形影不离。后来我养了一只很像六六的白猫,取名叫“夏天”。

填报志愿那天,我抄了菲菲的学校名字,选的是父母想让我读的专业。

我们留在本市,依旧同校。但专业不同,宿舍也不同,也不再同桌了。奇妙的是,我们依旧亲密。除了去上课和回家看外婆,菲菲在大学城的咖啡店找了兼职,九点打烊后,那里成了我们的秘密基地。

“我的梦想是离开这个地方,去外面的世界看看,虽然听起来很俗气。”菲菲说着,继续擦拭手里的玻璃杯。

我有点难过,菲菲会离开我的生活。而且我突然意识到,我没有梦想,没有什么爱好,没有什么非做不可的事情。

“那我送你一个风铃,系着平安符。”

“我不要平安,多无聊啊。”她很嫌弃这类美好祝福。她似乎更喜欢波涛汹涌,布满暗礁的海域。而不是光明大道。

生日当天下午我们约好在经常去的小餐馆见面。结果菲菲没有来。她的手机关机。她的室友说今天没课,中午菲菲就出门了。咖啡店老板说她提前请了假,兼职也没去。跑去她家里,敲了很久的门,没有人回应。

学校已经闭寝,我就一个人回了家。拉开窗帘,盈盈的月光洒落,墙上的空相框落了一层灰,空气里是微小的浮尘。随着高中毕业降临的,不仅是录取通知书,还有父母早已签订的离婚协议。家里没有生活的痕迹。黑暗中,所有和快乐不沾边的情绪,像为了报复我的遗忘,从四面八方涌来,裹挟着刺骨的凉意,我开始下坠。

趴在沙发上睡得迷迷糊糊,手机震动。是菲菲。

“小央……在听吗?”

一段空泛的电流声,是菲菲的呼吸,很潮湿。过了很久她才开口,手机屏幕显示其实不过十秒。但是十秒的留白对于一通电话来讲,是漫长的。

“在听,你在家吗?”我知道菲菲不在家。我怕菲菲告诉我,她决定启程,或者已经在路上,并且来不及和我说再见。

“我在医院,外婆晕倒了……手机刚充上电,对不起。”

“没关系,我去找你。”

她的声音时断时续,像是深海里的鱼吐泡泡。手机在耳边发烫,我打开免提,放在膝盖上,双手神经质地戳着裙摆处被矮树丛刮破的洞。我突然发现,我浅薄的对话功底让我甚至无法传达安慰。

这是我们的第二年。我以为菲菲失联了,其实没有,但发生了更坏的事。命运不再柔软,它化身为一位严苛的长辈,告诉我们该动身了,向前走,不许回头。于是我们跌跌撞撞,去奔赴自己的洪流。

十九岁生日这天,我换上和菲菲一起买的裙子,摘掉框架戴上隐形眼镜,将拉直的头发披散在肩上,碎发用发卡别到耳后。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觉得或许我的十九岁会不同于十八岁和十七岁和……。

然后从下午四点开始,找一个叫菲菲的女生。十七岁后,我很少一个人去做什么。我摔碎了风铃,打翻了蛋糕盒,扯破了裙子,在熟悉的街道里迷路。

最终,在零点的时候,我和菲菲坐在住院部楼下的石椅上,听菲菲讲,那年生日在天台,被欢声笑语掩盖住的一段过往。

“我出生后一直叫飞飞,后来有次和小区里的小朋友比赛跑步,还没到终点就摔倒了,听邻居阿姨说,我当时像是被人掐住了脖子,喘不过气。送到医院,医生说是哮喘。”她咬了口饭团,随意嚼了嚼就吞下去。

“外婆迷信,不久后给我改了名。外婆说既然我妈让我叫飞飞,那留个音,改成菲菲,文静些。也算是个念想,怕将来寻不到。”

菲菲从口袋里翻出一个小盒子递给我,是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她自己编的手链,几种蓝的绳缠绕在一起,坠着一颗橘色的串珠。可惜她预估错了尺寸,多了一小节。菲菲离开后我把它系在脚踝上。

外婆没有什么突发疾病,年纪大了,身体机能都在下降,最终没有撑过那个冬天。不久后菲菲就退学了,她决定启程。开端很早。如果往前追溯的话。

我又一次陪菲菲去听那个乐队的演出。我不喜欢那种心脏像是要撕裂胸腔,爆炸出一滩血水的感觉,每次都在提前离场,在附近等她。路过酒吧正门发现那里新贴了一张海报。牛皮纸上,一对恋人在接吻,入镜的是他们的侧脸。蓝色字迹写着“MY BLUEBERRY NIGHTS”。我坐在麦当劳里看**,吸着冰可乐想着蓝莓派。

快散场的时候我走到巷子口,看到菲菲在和一个男生说话,隐约可以认出是那个乐队主唱。路灯泛黄,又年久失修,昏昏暗暗的,还一闪一闪。菲菲靠在门框边,面庞完全隐匿在暗处,晚风勾起她的裙摆,露出一段白皙的脚踝,有些空。

几个不甚清醒的人从身边经过,酒气缠身,边走边高声念着不知道是说给谁听的话。菲菲望过来,看见了我。

我们去了一家还没有关门的咖啡店,店里没有蓝莓派,只有无人问津的奶油蛋糕。

“小央,你说我是不是没有情窦?”

“刚刚和你说话的那个男生?”

“嗯。算了。风花雪月,不适合我。我更适合仗剑走天涯,”

听起来像是玩笑。我突然想起**里的那段独白。我想,我和菲菲不能再一起吃蓝莓派了,还有,我也不知道该如何道别。

送菲菲去车站那天,并没有倾盆大雨来侧面烘托悲凉的气氛。不能再普通的一天,晴朗,无云,微风。

“车票取过了。不要担心我。我给你寄明信片,文艺吧。”

广播里通知她的车次开始检票,声音很大,混着电流的噼啪声。火车并没有如我所愿地滞留在遥远的某处,它准时进站,带走远行客。

等到再看不见菲菲的身影,我出了车站,骑车回家。我没有说再见,好像她只是去街角的超市买西瓜,晚饭前就回来。阳光透过叶子间的空隙洒落,在地上团成一颗颗发光的环,口袋里的钥匙撞得叮叮咚咚。菲菲说反正都是空房子,路过了可以去看风景,喂猫。

菲菲走后,我总觉得自己变得越来越像她。用这种方式来纪念这段始料未及的友谊,好像也足够长情。还有菲菲很爱编故事,我也学会了。

再见阿楠是在同学聚会上。班里大部分同学都在。他说我变化很大,问了菲菲的近况。我说很好,只是忙。其实我根本不知道菲菲此刻在哪,在做什么,我下意识地觉得这样的场合需要这样的回复。谎言往往更动听。

我提前离开了聚会,尽管我已经可以自如地加入对话。但是好像又回到十七岁的教室,我坐在自己的课桌前,只想盯着窗外发呆。到家的时候我接到阿楠的电话,语气明显带着醉意,他说起那时学校关于菲菲里的流言,嗜酒成性的爸爸,抑郁自终的妈妈。我打断了他,生硬地说我不知道。

这是我们的第三年。我的生活中不再有菲菲,但处处是她的影子。我想,友情之所以是友情,是不是因为它无法充当亲情,或者爱情。

我叫小央,即将度过二十三岁生日。意味着,菲菲也将二十三岁了。

几年内,我收到菲菲从不同地方寄来的很多明信片。内容很短,对于自己的生活只字不提,只是像旅游杂志一般的介绍当地风情。

她好像认定我会留在家里。转念间又觉得不错,只有这样菲菲才能确信收件人的地址。

每个周末我都会去菲菲家,坐在她房间里发呆。我喜欢从她的窗户望出去的风景。一棵繁茂的大树,沿着楼层拔高。即使是冬天,叶子也不会全部掉落,遮住对面住户的家事。

盛夏的清晨,收到菲菲的一张明信片,来自清迈。她说这里的生活很慢,人们友善,水果很多而且便宜。她说我一定会喜欢这里。

就在取回明信片的当天,链子断了。夏日的阵雨,我被困在回家的路上,在已经打烊的商铺前躲雨,趴在窗户上看店里的摆设。突然听到一声清脆的滴答。明明近似雨声,甚至更小,但是我下意识去看脚踝。串珠滚落,顺着坡度。我闯进雨幕,浑身湿透。

我有预感,菲菲要回来了。

于是几天后,我们面对面,在同一张桌子上,吃草莓冰。

那个生意很好的小餐馆关门了,老板家的孩子去外地念书,他们举家搬迁。店铺出租给一对刚毕业的年轻情侣,改成一家冰室。招牌是浅粉色的,名字印在右下角,像小朋友的笔迹,稚嫩甜蜜,装修风格明亮且梦幻。

店里的冷气开得很足,电风扇在头顶转呀转。菲菲用手指着膝盖上一个爱心型的疤痕,说是被榴莲戳的,我半信半疑地盯着她。

“别这么认真嘛,小央。”她依旧笑得明媚,一派天真,低头用勺子去舀打成沫的草莓泥。

“那天在车站,你怎么不挽留我?”菲菲问我。

其实这个问题,我想过很多种可能的答案。

我们同年同月同日生,明明菲菲是傍晚的孩子,我是清晨的孩子。然而她却属太阳,热烈地燃着,我属星星,只能温吞地亮着。

所以我想,有些事情,要一个人去完成。她要去解开因为掉入猎人的陷阱,而被束缚的翅膀,然后在某个金光灿烂的清晨凯旋而归。我要褪去敏感软弱的外壳,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即使在风雨交加的夜里。

但这是我的秘密,所以我岔开了话。

“你好吗?”

“现在?”

“嗯。”

“不能再好。你呢?”

“不能再好。”

我们对视,笑了起来。

送给菲菲迟来的生日礼物。一个风铃,系着个平安符,印着:飞飞或菲菲,祝你远扬后,平安而归。

“你可以挂在窗边,风一动,丁零当啷地响。”

这是我们的第七年。匹诺曹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天真烂漫,勇敢赤忱。

赵菲菲和周丹的小说名字叫《恋爱人生》。

《恋爱人生》又名《恋爱物语》,是大神级网文作者佚名创作的都市小说,小说已完结。主角是赵菲菲老周,这部小说的情节一波三折,十分精彩。小说中的主人公瞎子老周和赵菲菲的形象也给人们展现了一个积极向上、勇往直前、富有同情心和谅解之心的人物形象。

内容:瞎子老周是一个盲眼的说书人,他因为讲述故事而闻名于乡里,但是他的生活却十分贫困。赵菲菲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在小说中她是瞎子老周最后一个听众,两个人在一起共度难关,成为了彼此的精神支柱。

小说精彩试读:

不过最让他担心的还是女儿丹丹,她自己在家里,老周是绝对不能放心的,于是,在他告诉女儿他要回老家,可能得好些天才能回来之后,就交代女儿这些天,让她去赵菲菲家里去住。

随后,老周就给赵菲菲的父母打了电话,说了这件事情。赵菲菲父母当然是同意,而赵菲菲看着周丹丹要去她家里住,很是开心。老周心里很是开心,既然这丫头都说是丹丹的妈妈了,那他就更不用担心女儿了。

给了女儿五千块钱生活费以后,老周就没有再迟疑,当天晚上他独自一人找了个出租车,便去了老家济城。这些年老周为了找寻好出路,也为了女儿上学,八年前就从济城来到了青城。

菲菲如莲

文/颜克

    疫情过后,交通闭塞的宣城死了一大批小公司,下岗很多人,我的画室好不容易才撑下来,开始上课后老师和学生们都如约回来了,虽然因为几个学生要补习文化课离开了,但大部分孩子都正常上课。姐姐的舞蹈教室一个老师临时辞职,正好她的大学同学也辞职了,又离婚了,比较闲,姐姐就邀请她从她的城市每个周末来这里给姐姐舞蹈教室上课,听姐姐说菲菲她虽然有车但不喜欢开车,每次都是坐大巴辗转来宣城,一个小时车程,倒也不远。菲菲来了就住我们家,姐姐的房间,有时候下课了姐姐也会和菲菲一起回来住,大学时候她俩就是一个宿舍的闺蜜,穿过一条裙子,吃过一碗饭。她每个周五来上课,结束以后周一早上回去,姐姐想让菲菲一直住在这里,但菲菲说家里还有一个小女儿,虽然跟了男方,但平时上课接送她还是要多照顾的。两个人分开了,但对于孩子的爱都没有变。她也希望女儿能健康快乐的成长。

     

第一次见菲菲我都特别喜欢,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儿呢?因为跳舞的原因,菲菲身材修长,气质独特,穿衣服特别好看,一双丹凤眼永远笑意盈盈,还有一双很好看的手。其实更主要的原因,菲菲烧得一手好饭。父母经常不在家,不出去吃饭的时候菲菲也会到我的画室下厨做饭,比姐姐做的好吃多了。自从菲菲来了,每个周末,我都有口福了。原来常和姐姐各种鸡毛蒜皮的事争吵,但是有了菲菲,我们的关系好了很多。有时候我会觉得讨厌的姐姐,爱唠叨的姐姐也变得美好起来。我很好奇,这么美的女孩儿为什么会离婚呢?我如果是男人就喜欢这样的女子。

     

姐姐的舞蹈教室和我的画室每周六下午都没有课。我们就在宣城到处跑,姐姐带菲菲吃吃喝喝玩玩儿,我也跟着凑热闹,三个女人一起看菜花儿,寻找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有时候也逛街追剧。

     

我的画室有一个大厨房,一个茶室,算是我们的私人会所了,有空的时候,姐姐的朋友或者我的朋友,或者我们共同的朋友会一起做饭吃饭聚餐。在周六的一次聚餐中,我的一个老同学马大伟知道了菲菲每周从吴城到宣城。他说他也是那个时间段儿在两个城市来回奔波。他说媳妇儿和孩子转到宣城工作上学了,他的工作还在吴城,就这样,好久不见的他从去年开始也经常回来了,我们一起聚餐的就多了,因为老马也做得一手好菜,还特别会吃!勤快的他每次来了都是大厨,忙前忙后做一大桌子好吃的,他说以后菲菲不要坐大巴了,他免费接送。

     

我调侃到老马同志终于做了一件好事,也为菲菲高兴,她以后不用再转车坐大巴来上课了。

      从那儿以后,老马确实履行诺言,除了偶尔出差不回来,每周他都接送菲菲。有两个大厨在,我们在一起聚餐的时间就多了,我们的聊天中出现老马的次数也多了。我觉得真正爱你的人是用心付出不求回报的。菲菲说,老马确实不要车钱,还特别准时,一开始她给过几次车费他都不要,后来她也就不给了。从春天里菲菲买给老马的第一杯奶茶开始,老马喝了,她就变着相的给老马买点心和小礼物,有时候也会买给老马的儿子和媳妇。老马对菲菲也格外关照,回去的路上,菲菲喜欢在车上睡觉,老马专门准备了靠垫儿和薄薄的毯子。得知菲菲喜欢茉莉花香味儿。从此以后,老马的车上就有了茉莉馨香。老马有一个很好的家庭,我知道他不会因为家庭而做出过分的事情,但是才半年多的时间,因为认识了菲菲,老马仿佛年轻了十岁。菲菲比老马大三岁,但菲菲看起来却像是比老马小很多。姐姐比我大四岁,比我矮比我瘦,因为跳舞的原因,她们还特别会化妆,与我这个长年不修边幅的人比,她俩看起来都比我小。

      有一次老马喝多酒找我聊天。他说在吴城,他经常一个人。孤单的时候或者喝多的时候,他就会特别想和菲菲在一起,哪怕就是坐坐喝杯茶聊聊天,或者散散步就行,菲菲心照不宣的隔三差五的叫老马去她那吃饭。反正一个人吃也是吃,两个人的饭,吃起来更有味道。去了菲菲家,她才知道这个世界还有这么好的女孩儿。除了做的一手好菜,菲菲把家收拾的像花园儿一样,在家里弹琴唱歌,满满的人间烟火味,却像不食人间烟火,老马说,他只是俗人一个,我们都是艺术家。他说菲菲性情温和,坚定而又自信,一个人的日子依然打理的井井有条,她与世俗格格不入,老马觉得她像花儿一样美丽,如天使一样圣洁,她是那么纯真美好的,不沾染一丝尘俗气,但她又不妖艳,像一朵莲花一样纯白孤傲。从那以后,菲菲家里换灯泡,修水管之类的活,老马不用交代自己就做了,老马说他见过两次菲菲的前夫。他知道那个粗俗的男人除了有钱,哪一点儿都配不上菲菲。她的女儿像她一样美,和老马的儿子同岁。后来听菲菲说他们离婚是因为男人出轨。

      菲菲的老家在南方,当初因为和前夫恋爱,为了爱情嫁到了吴城。但最初的爱终抵不过时间,男人抛弃了她,在这个城市,他只剩下女儿。有一个周末,菲菲没有来上课,姐姐说她急性肠胃炎住院了。我说她一个人怎么办?人生病的时候格外需要人陪,我们要不要去看她,姐姐说老马在那儿陪着她呢。问了老马才知道他给媳妇儿说了谎,说要加班没回来,其实她在照顾菲菲。我有点儿担心,但我的担心又是多余的,每个人的生活都不是别人能把控的。

     

      我怕老马沦陷了,菲菲真的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女子,我甚是喜欢,我知道老马也喜欢,连姐姐舞蹈班的孩子们也特别喜欢菲菲老师。因为菲菲来上课,姐姐的舞蹈班儿半年的时间爆满。

      菲菲知道我喜欢吃鱼。而在吴城有一家店的带鱼做的特别好吃,她经常给我带来,她也会给我画室买鲜花,带好茶,我都觉得这样的女子,是没有人配得上的!

      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走下去。可以一起单纯而美好的生活。有机会在宣城给菲菲找个对象,她就真的不用走了。但我们终究不过是饮食男女。

     

    半年以后,菲菲跟姐姐说她不能帮她代课了,因为她想去南方,女儿被前夫带到新家很少让她见了,她也想趁还能走,去完成她的梦想,一个人周游世界,如果遇见喜欢的地方,就留下,终老。

      其实我知道,是因为菲菲和老马终究抵不过世俗,在一次灵魂与肉体的碰撞后,她不想让老马限入困境。爱错了,还不如离开。

      那次回来宣城之后,老马就跟我坦白了,他说有一次喝酒喝的有点儿多了,他去菲菲那儿喝茶。酒醒一半儿,他却不想走。他坐在菲菲身后,看着她的背影,听她弹琴,那晚,他留下了,和菲菲在一起,他才体会到激情与X爱的美好,那一晚上,他仿佛释放的多年的压力。他说第二天醒来他一个人在菲菲家,他知道自己错了,他自己成了他一向鄙视的人。他想起在宣城的媳妇和儿子,他狠狠的甩了自己两巴掌!他问我怎么办,我也狠狠的打了他两巴掌。

     

菲菲走了,像她从来没有来过一样。老马依旧两地跑,却再也不捎带别人。油菜花儿又开了,桃花也开了,姐姐的舞蹈班有了新老师,周末的时候我们依然会和老马猜拳,喝酒,聚餐。却谁也不提菲菲,莲花只开在梦里。

20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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